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二、评选办法

具体见《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手册》(2012.9版)中的有关规定。

三、注意事项

(一)严格掌握评审标准

各学院在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国家(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一年级学生不具备申请国家(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资格,各学院不得评选。

申请国家(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达到校内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如极个别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原件。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统一使用审批表格

1.各学院填报表格必须下载和复印学生处网页提供的表格,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2.所有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均为word格式,A4纸打印或复印。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方向一致,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使用黑色碳素表,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3.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1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1-2012学年”,以此类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的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如2011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2-2013学年”,以此类推。

4.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5.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为专业排名或班级排名,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6.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7.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不能只写同意)。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8.表格必须体现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推荐人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10.初审名单表为excel格式,A4纸打印或复印。表格字段不允许修改,特别注意“身份证号码”一栏中的格式设臵,避免由于格式错误出现身份证号码尾数为“00000”的问题。

11.初审名单表、申请审批表内容、排列顺序必须一致,特别注意学生姓名的书写格式,避免出现音同字不同的情况。申请审批表和初审名单表中的学院、专业、班级名称必须完全一致,不可以出现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却填写出不一样的名称(如:材料与冶金学院,不要写成材料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不要写成机械学院或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学院等等),同时上报的初审名单表中的各项信息必须与学生申请审批表的各项信息完全一致!上报材料过程中,如发现上报信息有错误的,将一律返回重报,因材料不合格而影响上报时间的,一律视为放弃。

(三)严格规范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在保证评审条件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快组织评审。最迟于2012年10月26日下班前,将获奖学生申请生僻表和初审名单表上报学生处助学办,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审表要同时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kdzxb@https://www.360docs.net/doc/4b17552476.html,).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报送方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所有初审名单表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

3、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具有代表性突出事迹的获奖学生。各学院推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各1人。另附近期生活照两张。

报送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内容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相同。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4)选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与2011—2012学年奖助学金评审材料一同报送

特此通知。

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

阳曲县第一中学 助学金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并教教财[2015] 4号《关于对各县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奖助学金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认真对2013、2014年助学金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查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程序规范组织得力 我校在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检查工作,收到通知认真学习并开展了自查自纠。 二、资金管理规范 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学校关心和支持,体现了教育公平。我校每年都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认真传达、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班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将我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印发到各班,各班进行认真学习并在班内张贴,学生知晓率达100%。在受助学生的评选工作方面,我们也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档案管理规范 通过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加强资助项目的统计管理,合理配置资助资金,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评审工作规范 每年我们受助学生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的20%的比例,计算出评选人数,再按照各班的人数统一进行名额分配。我校十分重视评选的公开、透明,整个评选程序都在同学们的参与下完成,为此,我们要求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助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阳曲一中助学金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出名单后在班级里进

行一周的公示,所有学生签字同意后,报政教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办公室进行审核、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整个评选程序完全向学生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人为分配的问题。 五、资金到位按时发放 对审批通过的学生,学校为学生按照要求办理相关发放手续。为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办理了银行卡,按时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卡内,全部资助经费的领取都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各项资助资金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科学合理使用、足额发放,从未出现拖延。 六、存在问题积极整改 由于我校受助学生人数多、信息量大,学生办理银行卡由于无身份证,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后再办理银行卡,使得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通过严格自查,我校在国家助学金评比和发放等方面,无违规违纪现象。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强化依法办学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办事公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维护学生利益,确保我校持续健康发展。 阳曲县第一中学校 2015.4.14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6号)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江苏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二、资助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 第五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理想远大,立志报效国家,能将个人成才与社会、国家需要结合起来;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言行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注重培养专业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良好; 6.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8.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第六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院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 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3. 一学期旷课达4节以上; 4. 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 5. 有抽烟、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行为者; 6. 生活奢侈与铺张浪费者; 7. 破坏公物者; 8. 其他学校认为有必要取消国家助学金的表现。 第七条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基础较差但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勤奋的学生,对于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 1.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范围内,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比例,以及各系部在校四、五年级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将资助名额分配分配到各系部。 2.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在系内进行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系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5.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报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奖助学金总结

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贫困生认定工作和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和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了。真的是整整忙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忙忙碌碌中走过的,之所以每年的这段时间里感觉尤其之忙,是因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和荣誉的。就因为如此,压力更大。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人员的审核,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我都需谨慎小心,每每这时我就会觉得自己肩上任务的重量。 在奖助学金评定的这段时间里,我的工作得到了学院领导孙秀春、田处长、葛老师和各年级任课老师、宿舍老师的大力支持。细到每一张登记表,每一张审核表,每一张学生的照片,如果没有你们,我想我的工作量会更大。没有这些一起工作的“战友”,这项工作,我是不会完成的这么顺利的。在这里我由衷的向和我一样工作在辅导员岗位上杨志华、张兰兰说声:“谢谢,姐妹们辛苦了。”还有感谢的是各班的班委,协助我们一起汇总成绩才把这么大的工作量完成的井然有序。 在评定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很多是关于学生对奖助学金评定的疑惑甚至抱怨。我想和大家说,国家奖学金是给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的,该学生首先要成绩优秀品德高尚,其次要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学生当中树立良好的榜样和标志作用。所以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再来说说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而专门设立的一种资助。相对于国家奖学金来讲,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可能没有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严格,但评定流程却是非常严谨的。首先国家助学金的名单范围是在我院的贫困生档案中筛选的。也就是说,只有你被认定为贫困生才有资格评定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学院领导对此也非常重视,专门召集各位班主任老师开会制定了详尽的实施细则。首先,要求贫困生提交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要求每位老师都要对本班的贫困生进行民主测评,此次测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3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x学工2017x号文件精神,我院经研究,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xx 童xx 副组长:徐xx 成员:张xx 叶xx 胡xx 10级:欧阳xx 黄xx 11级:张xx 罗xx 12级:罗xx 程xx 13级:刘xx 杨xx 14级:叶xx 吴xx 成员职责:全面负责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初审、后续教育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工作 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是党和政府在奖励资助大学生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真切关怀,学院通过各种形

式宣传相关政策。 1、11月21日下午分批次召开班主任会议,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并布置相关工作; 2、11月23日晚上(周日点评)班主任下班讲政策和评选方案,确定本班受奖助学生; 3、11月24日下午6点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学习城建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三、评选对象的认定 1、以下情况不能评定奖、助学金: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不勤奋学习,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沉迷于网络游戏的;虚构家庭经济情况骗取贷款和奖助学金的;不勤俭节约的(包括家庭拥有小车或豪华楼房的、本人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本人购买高价电脑的、本人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奢侈品的、本人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和旅游的、本人经常抽烟酗酒的)。 2、以下情况可优先评定助学金(提高助学金等次):烈士子女;孤儿;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父母一方去世;家庭主要收入者因故丧失劳动力,无固定收入;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四、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要求 1、各班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考虑学生道德品质、学习表现情况,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最新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第二篇:国家奖助金通知 第三篇: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四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 第五篇:2020-2020学年综合评定和奖助勤贷工作总结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了。其实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忙忙碌碌中走过的,每天加班加点,之所以这么忙碌,是因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荣誉。也正是因为如此,压力会更大。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我都需谨慎小心,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身负的任务多么重大。回想这一个多月来的工

作,评定工作基本上还算顺利。 然而,在评定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大多都是学生关于助学金评定的抱怨和疑惑。没有开始评之前,许多学生给我发短信,听说别的专业平分,要求助学金平分。许多个夜晚我辗转难眠,最终经过与班委的商讨,同时也争取全班同学的意见,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拿出一部分平分。然而,就在评定工作接近尾声的时候,领导下令不得平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刚刚长舒一口气又不得不缓回神,对于有意见和抱怨的同学,我都一一做了回应和解答。 经过几年助学金工作的评定,我深有感触。我想每个辅导员肯定和我一样,想把工作做得公平、公正,希望达到每一个同学的满意。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贫困认定难度很大,一个班两、三个贫困生很容易认定,二十多名就很难确定了,要想让每个学生都满意,无非是痴心妄想。但是为了无愧于心,秉着尽可能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多次召开班会,民主选举。选上的同学自然没有意见,没有选上有意见的同学,还要一一做思想工作。 至此,奖助学金工作算是结束了,希望没有获得助学金的同学能够理解!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条

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 为切实做好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加强对资金发放的管理,根据财教[2012]37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 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川财教[2012]298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 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下发该通知,希学校各部门、联合办学点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认定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汇总的纸质、电子信息,确保本年度2012级的资助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第一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 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我校无相关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如下: 一、直接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者: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连片特困地区”、藏区“两州一县”、内地民族县和民族待遇县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包含县城)及“9+3”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11个连片特困地区、两州一县共涉及四川省60个县:

1.秦巴山区: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 广元市:元坝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 南充市:仪陇县 达州市:宣汉县、万源市 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2.进入乌蒙山区扶贫规划的13个县: 凉山的美姑、雷波、越西、喜德、昭觉、普格、布拖、金阳;泸州的叙永、古蔺2县和乐山的沐川、马边2县以及宜宾的屏山县。 3.两州一县: ⑴.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⑵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⑶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省、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选内容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参评范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普通本科生中,除去新生以外的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包括新生在内的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广泛动员,主动向全体学生宣讲上级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生根据各类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递交相应的奖、助学金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学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不符

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参评资格。 4、各班民主推选出本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 5、各班评议小组成员对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所规定的评比要求,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考评情况,对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推荐出候选人(候选人要多于这一项评比的指标数);根据国家助学金的评比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其日常生活状况,推荐班级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候选人要多于指标数)。 6、对候选人名单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及表现,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7、对初选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将初选名单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每个学生在当年的评选中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不能重复享受;享受奖学金的学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其他资助。 2、奖、助学金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宣讲到位,资助专干要亲自组织学生填写材料、录入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必须公示,无异议后才能确定上报。 4、若有异议可致电咨询投诉,学院电话:××××学校电话:×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在校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与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2007]115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4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 的奖学金,目的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 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人数的前1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文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先决条件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优先评定范围 (一)家庭成员情况: 1、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 (二)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 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三、不得评定范围 1、不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 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 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

四、评定等级 1、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三个等级: ⑴一等: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4000元; ⑵二等:困难,资助标准为3000元; ⑶三等: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2000元。 五、评定程序 1、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 3、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班委和学生代表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评定,确定等级。 4、二级学院公示。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审定。 6、学校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后报出。 六、认定方法 国家助学金按“家庭经济状况(65%)、日常消费(10%)、学习情况(10%)、思想品德(15%)”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家庭经济状况(65%)、 1、家庭成员(20分): 父母双亡或烈士子女,20分; 父或母一方去世,15分; 父或母残疾或自身残疾,12分; 父母务农且收入仅供自用,或父母下岗均未再就业,10分; 父母一方打工、一方务农(或下岗未就业),8分; 父母双方打工,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20分。 2、家庭收入20分: 家庭人年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国家贫困线以下),20分;

关于2019年XX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情况报告范本 (1)

附件6: 关于2011年XX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情况 报告(范本) 学院领导: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院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院学字[2011]10号)等文件要求,我系向各班按学院要求给各班下达“拟推荐名额”和“初审名额”,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院已圆满完成2010年国家奖助学的评审工作,现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我系严格按照《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评选出了2010年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名单(见附件1、2、3)。 二、名额分配与评选对象 此次下达到我系的是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和经费。根据国家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2011年下达到我系的国家奖助学金类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项。其中,国家奖学金X名,金额X万元,每名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X名,金额X万元,每名5000元; 国家助学金X名,一等、二等、三等各X名,金额X万元。 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系在校在籍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在校在籍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国家助学金则从全院在校在籍的学生中评选。根据各班的学生人数统筹分配名额,各班的具体分配名额如下表:X系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和拟推荐名额分配表(参照《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2012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和拟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审程序 10月17日,系召开各班级辅导员会议,传达、学习了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64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2011

关于助学金评定主题班会

关于“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助学金主题班会 外国语学院** 一、班会背景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榆林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准则,现开始就外国语学院2014级学生关于“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展开班级评定。在评定中要求各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杜绝不公平现象发生。 二、班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9日 地点:4#202教室 三、参加者 外国语学院14级全体同学 主持人:**老师 四、会议流程: 1、关于评选国家助学金的专题班会,我首先向大家向大家宣读了有关评选国家助学金的文件并传达了相关的文件精神,并有关问题及大家有疑问的地方一一作解释。 2、选取具有评选资格的同学成立评议小组,申请人除外。 3、已建档的同学提交申请书,以确定申请人名单。 4、确定申请人名单后,班长按要求打印评分表格。 5、班主任及班长组织评议小组成员,各成员按文件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对申请人进行认真打分评审。 五、班会内容 班会上,我首先向大家宣读了有关评选国家助学金的文件并传达了相关的文件精神,提出国家助学金的评比方法及要求。这次的评定是一次关系到所有同学的切身利益的活动,所以向大家强调一定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班上评议小组评议的结果不满意的同学可现场提出,保证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然后,再次给大家分享了对于大学生来说特别重要的“四个教育”,既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成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首先必须要诚信,在申请时要如实的反应家中的经济情况等,不能为了获取助学金而夸大贫困状况。在获得助学金后,要有感恩的心。家庭贫困的学生之所以能够获得国家助学金,能够有机会缓解经济拮据的状况,能够安心在大学继续学业,都是因为党和国家有着良好的政策,作为一个受到资助的大学生,我们应该心存感激,要知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作为受资助同学,可能没有别的能够报答党和国家,报答学校,报答一切社会上的好心人士给予我们的资助,但是我们可以用优异的成绩来向党、国家、学校证明我们没有浪费这份资助,而是真正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所以,我们要勤奋努力,奋勇拼搏,要努力成才,不但在今天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还要在明天以自己的知识为社会回报一份力量!我们受到资助,并不证明自己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受到了资助,不意味着自己低人一等,而意味着要加倍努力,要用自己的力量来扭转乾坤,自己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成为社会的栋梁,真正成为成功人士! 人生之路漫漫,生命点滴当珍惜,珍惜党和国家、学校为我提供的良好学习环境的机会,去努力进取。珍惜这份关爱,用感恩的心去做好每件事,用爱与他人交往。世界并不完美,却洋溢着爱,为了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为了能帮助更多的人,我们将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踏上人生征程!放飞梦想,用心与爱去飞翔! 六、日常事务补充 1.注意保护个人人身、财产、信息安全。 2.坚决禁止所有同学校外租房住宿。 3.尊重老师,不允许无故旷课,对于挂科门数较多的同学,警惕留级风险。 4.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英语专业相关考试。

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目录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第二篇:国家奖助金通知 第三篇: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第四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 第五篇:2020-2020学年综合评定和奖助勤贷工作总结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了。其实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忙忙碌碌中走过的,每天加班加点,之所以这么忙碌,是因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荣誉。也正是因为如此,压力会更大。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我都需谨慎小心,每年的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身负的任务多么重大。回想这一个多月来的工作,评定工作基本上还算顺利。 然而,在评定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很多棘手的问题,大多都是学生关于助学金评定的抱怨和疑惑。没有开始评之前,许多学生给我发短信,听说别的专业平分,要求助学金平分。许多个夜晚我辗转难眠,最终经过与班委的商讨,同时也争取全班同学的意见,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拿出一部分平分。然而,就在

评定工作接近尾声的时候,领导下令不得平分,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刚刚长舒一口气又不得不缓回神,对于有意见和抱怨的同学,我都一一做了回应和解答。 经过几年助学金工作的评定,我深有感触。我想每个辅导员肯定和我一样,想把工作做得公平、公正,希望达到每一个同学的满意。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贫困认定难度很大,一个班两、三个贫困生很容易认定,二十多名就很难确定了,要想让每个学生都满意,无非是痴心妄想。但是为了无愧于心,秉着尽可能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多次召开班会,民主选举。选上的同学自然没有意见,没有选上有意见的同学,还要一一做思想工作。 至此,奖助学金工作算是结束了,希望没有获得助学金的同学能够理解! 第二篇:国家奖助金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已分配,为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 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1.各学院、校区按照《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奖评审实施办法》及《2020年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分配表》进行评审。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 页数。表格内容一律手写,字迹清晰,信息必须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奖助学金工作总结

奖助学金工作总结(一) 奖助学金工作是人文艺术系学生工作的一大重点,因其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因此系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现将多年来开展奖助学金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了解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评审规定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充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的,让广大学生在进一步了解助学金目的和意义。对于符合相关情况的学生,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由持本人居住地(乡镇或社区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书,层层把关,实事求是。 二、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辅导员组织各班组成评审组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向系提出申请 三、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助学金,监督学生助学金使用方向 通过与受助学生交流,以及周围同学对该生生活勤俭程度的综合评价了解学

生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从助学金发放开始,辅导员主动和受助学生交谈以引导受助学生正确使用助学金。 奖助学金工作总结(二) 2013年服装工程分院11服工5班 关于评审奖助学金工作小结 2013年10月上旬到中旬,服装工程分院11服工5班,在院部领导的帮助指导下,我班认真贯彻江西服装学院指导文件,扎实地做好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使此项民主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审中做的主要工作 我班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认真按照院部要求,及时成立了班级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班主任为组长,班级团支书为副组长,主要负责各类资助的监督和评比,确保我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按时领到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项资助金。其他评定小组的成员均来自班级思想端正的先进分子,并不参奖助学金申请,并做到了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在进行评定的同时并进行文字记录,公示张贴,在进行评定前一周对所有评定小组成员在本班教室进行公示,在进行评定完之后一周内,又对评定同学进行公示。评定小组并进行监督,再次做到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 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 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 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 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 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 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一学年来未受各级各类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12-2013学年思想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二)学业及其它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申请者须是我校全日制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关于班级助学金自查报告热门精选范文4篇

关于班级助学金自查报告热门精选范文4篇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大学贫困学生专门设立的助学项,用以贫困大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保障。班级助学金自查报告有哪些呢?以下是由资料库为你带来的“班级助学金自查报告”,更多内容。 根据并教教财[xx] 4号《关于对各县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奖助学金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___》的要求,我校认真对xx、xx年助学金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查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程序规范组织得力 我校在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严肃对待本次检查工作,收到通知认真学习并开展了自查自纠。 二、资金管理规范 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学校关心和支持,体现了教育公平。我校每年都要对此项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认真传达、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班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将我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印发到各班,各班进行认真学习并在班内张贴,学生知晓率达100%。在受助学生的评选工作方

面,我们也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档案管理规范 通过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加强资助项目的统计管理,合理配置资助资金,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评审工作规范每年我们受助学生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的20%的比例,计算出评选人数,再按照各班的人数统一进行名额分配。我校十分重视评选的公开、透明,整个评选程序都在同学们的参与下完成,为此,我们要求各班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助学金评选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阳曲一中助学金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评选出 ___后在班级里进 行一周的公示,所有学生签字同意后,报政教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办公室进行审核、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将受助学生 ___上报学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整个评选程序完全向学生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人为分配的问题。 五、资金到位按时发放

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分) 电力工程学院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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