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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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对外招考博士生实施办法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016年对外招考普通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实行“申请—审核—考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考生提出报考申请,并提交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的相关材料(详见“普博生考生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所报考导师和其他相关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考核名单。

外校应届本科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请见《清华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一、普博生招生考核时间

建筑学院2015年9月进行普博生对外招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的招生考核安排在2016年3-4月进行。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建筑学院的通知为准。

普博生8月28日(周五)9:00-9月10日(周四)16:00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4618062441.html,按相关要求完成报名。

二、普博生考生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清华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个人简历与自我陈述;

(3)本科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4)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5)硕士研究生(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应届生)论文工作进展状况、主要成果介绍和详细摘要;

(6)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职称(含)以上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8)其他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发表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建议提交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书面申请材料于2015年9月10日下午5:00以前寄(或送)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招生咨询电话:010-********。

三、普博生考核方法

建筑学院普博生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四个一级学科组织考核,采用“基础外语+专业课(两门)考试+综合面试”共计四门考试的方式,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清华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的选拔将综合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设计能力和外语水平,并强调对考生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特别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核,选拔出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

建筑学院将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排序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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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6日附:2016年建筑学院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建筑学院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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