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北邮研究生复试细则

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表时间:2013-04-01 09:54:54】【浏览次数:15303】

2013年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复试名单将于4月1日~4月15日在所报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为了使今年的复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

1.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

校学员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体检)和考试用具。

2.网上支付复试费后下载打印《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仔细核对信息,确

认无误后签字交到拟复试学院教务科。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面上)。

4.除委培生、有具体委培单位的少骨生、北邮应届本科生外,其他考生请自行准备一个信封(22

×11cm),用于发调档函。在信封的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本人通信地址和姓名;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263信箱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舌头内侧填写考生编号、姓名、拟录取导师姓名、档案在学校要填写学号。调档函将

在2013年5月份寄出,请考生收到后速到档案所在地或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否则将无法正式录取。

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且盖有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

章。

6.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

正式录取后,还需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录取学院(研究院)交验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未能提供者取消入学资格。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本科前三年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

信,其本科毕业证书须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录取学院(研究院)交验。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9月1

日为期两年以上)的考生:须提供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和两封专家推荐信。

4)依据《北京邮电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所报考专业中有附加条件的,需

提供相关证明。

8.凡提交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合,不符合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基本程序:

1.报到:考生务必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58431861.html,/jf/login.aspx,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

缴费成功后,打印《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到时提交,否则不予复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请见各学院(研究院)网站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政治面试。

2.网上心理测量

测量时间: 2013年4月2日—4月18日;

测量方式:网上先注册后测量,一次性完成。

测量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8431861.html,/

特别提示:只有完成网上心理测量方可参加复试。心理测量操作步骤请参考:https://www.360docs.net/doc/58431861.html,/article/view.asp?id=612

3.体检

4月11日、12日、15日上午7:30~ 10:00 地点:校医院空腹抽血

4.专业课笔试、英语听说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各学院自定。

5.同等学力加试

凡按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

目和相关证明材料依据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在学院教务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核对考试科目、查询具体加试时间、地点。

三、复试中入学总成绩的算法

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入学总成绩的算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含英语听说能力10%(外国语言文学学科除外)、面试、笔试);

2.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50%~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30%)

其中: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

3.入学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监督举报联系电话

1、受理考生投诉的电话:010********;

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

光研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长:王葵如

组员:纪越峰、王建坤、张杰

工作职责:

负责研究院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复试工作的进行情况。

二、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复试名单由导师组根据相应专业和研究方向上线考生情况和拟录取人数确定,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名单将在研究院网站上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专业和研究方向在上线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以120%左右的比例确定基本复试名单,且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其初试成绩的最低要求需满足国家分数线。

2、我院接收校内院外的调剂生,只有过线人数未达到招生名额的120%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才

能进行调入调剂,并且要求调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能低于300分。

3、调入我院的考生需办理完调剂手续。

其他未在基本复试名单中的上线考生,本科毕业学校为211学校或本科毕业学校专业为我校依据教育部学科排名指定学校的学科专业(见附件)且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同,可以提供专业特长和潜质的证明材料,经导师和学院初审通过后,作为特殊人才进入复试名单。

此类考生不得超过该专业或导师组招生人数的10%。

我院各专业均不实行破格。

三、调剂程序

4月1日起研究院可以为向院内、院外调剂的考生办理调剂手续,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新科研楼308光研院办公室办理调剂手续,注意事项及流程如下:

a)院内不同导师之间,需要办理调剂手续;

b)需要调剂的考生,考生本人自行联系拟接收导师;

c)征得拟接收导师同意后,考生从调出学院(研究院)领取《校内调剂申请表》,找原报研究

方向导师签字和到原报学院(或研究院)盖章,院内调剂打印1份,院间调剂打印2份;

d)到拟接收导师处签字和接收学院(或研究院)盖章。

e) 所有手续办完后,考生将调剂表交给光研院教务一份。

四、各复试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1、专业综合面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中级职称以上,其中硕士导师不少于3人。复试小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由团队责任教授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复试成绩表的填写,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等。

职责:全面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了解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学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核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思想政治考核小组

组长:王建坤

组员:王葵如,张杰,于盈,付正,冷川

职责: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和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状况;考查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及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葵如

组员:王维嘉,李雪娇

职责:审核、查验并收取学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成绩单、调档信封等相关材料,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

五、复试安排

1、4月8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

2、4月8日-4月11日考生登陆北邮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支付复试费和心里测试,具体

要求见北邮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4月11、12、15日上午考生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北邮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4、4月12日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光研院办公室(新科研楼308室)报到,并选

择专业课笔试科目。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5、专业课笔试:由光研院统一组织,考生根据所报或转入的专业选择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闭卷

考试时间:4月13日上午9:00-10:00

考试地点:请于4月12日到光研院办公室看通知

考生入场所带证件:参加初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6、思想政治考核:由光研院思想政治考核小组负责

时间:2013年4月13日10:20-16:00

地点:请于4月12日到光研院办公室看通知

7、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专业综合面试小组组织

时间、地点请于4月12日到光研院办公室看通知。

8、资格审查

需携带的材料请参见北邮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的相关通知。

时间:2013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地点:光研院办公室

六、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成绩占1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7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占2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权重为50%。

2. 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3.录取原则

以专业和研究方向所取学生排序,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七、公费和奖学金名额分配原则

各导师根据录取学生的入学总成绩确定公费和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第一志愿考生要优先考虑。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办法

整个复试过程受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检查。如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有意见者可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电话为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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