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注册操作规范
执业兽医注册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执业兽医注册。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第十四条,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市辖区未设立兽医主管部门的,由地级市兽医主管部门注册。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执业兽医注册的条件是:
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需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执业兽医师。
六、申请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的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
投诉电话:0771-*******
各市、县(市、区)咨询、投诉电话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公布。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 1
执业兽医注册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附件 2
兽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
填表说明:
1.本表除注册部门审批意见外,全部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系统内一致。
3.执业范围分为动物诊疗和水生动物诊疗。
4.执业机构应填写单位全称。
5.执业机构类别分为养殖场、动物医院、动物诊所、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动物园、其他。
6.执业机构注册地址应与动物诊疗许可证上的地址一致。
7.提交该表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3)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机构聘用证明和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