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签字背书”,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负责人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电子介质等载体上签名,表示同意相关事项,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二、以单位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由分管负责人共同签名。

三、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以下文件签字背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文件;

(三)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报告;

(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

(五)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

(六)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

(七)重要决策、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及其他重要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

(八)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九)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四、分管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以下文件签字背书:

(一)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

(二)重要决策、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及其他重要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

(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四)其他需要签名的文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并核实需签名的文件,并对所签名的文件负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权拒绝在认为不属实或怀疑可能有不廉洁情况的相关文件上签名,并书面说明不签字理由。

六、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签字背书前,应当按程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并留存核实底稿。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可采取参加会议、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核实签字背书事项。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函件可以作为核实底稿的一部分。

八、签字背书一式两联,一份附于背书文件,一份留存本单位存档。

九、签字背书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对所背书的事项进行持续的跟进、监督和回访,核查有无偏离预定计划、有无发生不廉洁行为。

十、经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背书的事项,若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市纪委相关规定追究签字背书者的责任。

签字背书制度

签字背书制度 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签字背书”,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负责人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电子介质等载体上签名,表示同意相关事项,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二、以单位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由分管负责人共同签名。 三、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以下文件签字背书:(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文件;(三)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报告;(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五)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六)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七)重要决策、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及其他重要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八)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九)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四、分管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以下文件签字背书:(一)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二)重要决策、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及其他重要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四)其他需要签名的文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并核实需签名的文件,并对所签名的文件负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权拒绝在认为不属实或怀疑可能有不廉洁情况的相关文件上签名,并书面说明不签字理由。 六、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签字背书前,应当按程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并留存核实底稿。

签字背书制度是什么意思

签字背书制度 1、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单由第一责任人签字背书。 2、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单由本人签字背书。(其中包括主要责任人的签字背书) 3、纪委班子监督责任的签字背书单由纪委第一责任人签字背书。 4、纪委班子成员监督责任的签字背书单由本人签字背书。(其中包括主要责任人的签字背书) 5、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签字背书单均一式三份,分别由本单位存档、个人保存、报送县纪委备案,并作为日常检查抽查和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据,篇二:xxx乡签字背书制度 xxx乡签字、背书制度 为使xxx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不明晰、过错追究不到位以及干部“灯下黑”问题。 第二条“签字背书”适用于乡党委、政府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机关民主决策、监督检查、“三重一大”重要决策部署等重要工作。 第三条对于机关“三重一大”决策部署事项,与会人员要在会议纪要上签字背书。 第四条对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或答复的各类文件上,主办人、审核人和分管领导签字背书。 第五条凡签字背书人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因群众反映、媒体曝光、上级抽查、审计、复核复查、申诉复议中,经核查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按责任大小以下列方式对签字背书人员进行追究。 (一)批评教育; (二)会议检讨; (三)警示训诫; (四)停职检查; (五)责令辞职、免职和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六条本制度由中共xxx乡党委负责解释。 第七条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xx乡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评价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象为:乡、村两级党组织、卫生院、学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考核评价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为年初乡党委与各村、乡属各部门、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中列明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负面清单的防范情况;各党(总支)支部、乡属站所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向乡党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村纪检专干、村监督委员会向乡纪委述职述廉述作风制度规定内容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考核评价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类考核; (二)客观公正、奖惩严明; (三)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 (四)班子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 (五)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制度

附件2: 十项配套制度 第一项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一、“签字背书”的内容。由党委主要领导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 二、“签字背书”的程序。每年年初,结合市委印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由市委与学院党委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市委书记与学院党委书记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承诺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政负责人签订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承诺书。上述承诺书应向学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三、“签字背书”的监管。党委通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院主体办负责落实学院“签字背书”制度及日常监管。每年年底,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第二项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制度 党委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党委定期听取专题汇报 每年6月和12月,党委至少两次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党委结合听取的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和准确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评估学院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以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效果,重 - 1 -

点分析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作风建设等情况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有的放矢的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召开会议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党委主要领导决定适当调整。 二、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每年第一季度,党委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学院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提出分解意见,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岗位的职责和任务,以党委文件形式印发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三、党委及时召开重大突发应急会议 学院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突发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时,与启动应急机制同步,党委要及时研究处置对策、采取果断措施、回应社会关切、落实“一案双查”,减少和避免负面影响,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动权。 第三项落实主体责任“三负责”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1.对所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检查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制定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对分管部门、分管或联系部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3.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工作职责; 4.每年对所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的党员干部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授课,定期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每年年底查阅分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和- 2 -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如何强化各级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党的历史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河北省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 一、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担当意识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在本单位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负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组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院党组必须充分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传达、专题研究、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落实、督办、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党组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带头坚守责任担当,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检察院党组其他负责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克服只抓业务而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导落实机制。近年来,河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任务分工意见》,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上级检察院检察长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支持和参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较为严密的落实链条。

22套党建工作撰写提纲

22套党建工作撰写提纲 (一) 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要特色亮点 一是强基固本,画出共同理想“同心圆”。 二是崇德向善,筑牢社会文明“压舱石”。 三是引领舆论,找准改革发展“公约数”。 四是文化自信,彰显市北新城“精气神”。 五是勤政廉洁,提升干部队伍“战斗力” 一、以战略思维谋全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起来 二、以法治思维图善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性熔炉热 起来 三、以底线思维定边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度执行严 起来 四、以辩证思维解矛盾,狠抓基层组织建设,战斗堡垒强 起来 五、以创新思维增活力,深化企业文化生根,精神文明兴 起来 六、以系统思维聚合力,加强党建带群建,同心同向统起 来

述职报告 主要工作 1.主责主抓,在履行第一责任中强化抓党建的担当意识。 2.真学真用,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中打牢抓党建的理论根基。 3.强基强本,在夯实基础工作中提升抓党建的能力素质。 4.配齐配强,在加大保障投入中完善抓党建的有形载体。 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党委抓党建有“散”的表现。 二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的地方。 三是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有“宽”的现象。 四是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有“薄”的环节。 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细致 (二)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积极主动 (三)执行组织生活还不够严格实在 (四)落实从严治党还不够坚决彻底

一、抓机制保障,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用好党建工作“指挥棒” 一是突出“实”,建立了工作机构。 二是体现“效”,落实了工作责任。 三是把握“质”,健全了工作制度。 二、抓首责主业,狠抓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念好党建责任“紧箍咒” 一是指向“准”,突出第一责任。 二是横向“联”,突出以上率下。 三是纵向“深”,突出关键少数。 三、抓教育管理,强化党员思想政治素养,树好基层党建“好品牌” (一)立足“新”,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二)筑牢“规”,规范党员队伍建设。 (三)稳步“进”,扎实基层组织建设。 四、抓宗旨践行,发挥基层组织主体作用,配好基层党建“金钥匙” (一)实处“抓”,发挥党建服务功能。 (二)目标“精”,组织群众脱贫致富。 (三)倡导“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五、抓从严治党,扎紧反腐倡廉制度保障,画好基层党建“标准像”

一把手,签字背书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一把手,签字背书制度 篇一:xxx乡签字背书制度 xxx乡签字、背书制度 为使xxx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不明晰、过错追究不到位以及干部“灯下黑”问题。 第二条“签字背书”适用于乡党委、政府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机关民主决策、监督检查、“三重一大”重要决策部署等重要工作。 第三条对于机关“三重一大”决策部署事项,与会人员要在会议纪要上签字背书。 第四条对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或答复的各类文件上,主办人、审核人和分管领导签字背书。 第五条凡签字背书人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因群众反映、媒体曝光、上级抽查、审计、复核复查、申诉复议中,经核

查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按责任大小以下列方式对签字背书人员进行追究。 (一)批评教育; (二)会议检讨; (三)警示训诫; (四)停职检查; (五)责令辞职、免职和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六条本制度由中共xxx乡党委负责解释。 第七条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xx乡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评价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象为:乡、村两级党组织、卫生院、学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考核评价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为年初乡党委与各村、乡属各部门、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中列明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 监督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负面清单的防范情况;各党(总支)支部、乡属站所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向乡党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村纪检专干、村监督委员会向乡纪委述职述廉述作风制度规定内容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考核评价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类考核; (二)客观公正、奖惩严明;

签字背书制度

签字背书制度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签字背书制度 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签字背书”,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负责人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电子介质等载体上签名,表示同意相关事项,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二、以单位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由分管负责人共同签名。 三、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以下文件签字背书:(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文件;(三)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报告;(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五)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六)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七)重要决策、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及其他重要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八)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九)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四、分管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以下文件签字背书:(一)作风督查、警

示教育等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二)重要决策、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及其他重要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四)其他需要签名的文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并核实需签名的文件,并对所签名的文件负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权拒绝在认为不属实或怀疑可能有不廉洁情况的相关文件上签名,并书面说明不签字理由。 六、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签字背书前,应当按程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并留存核实底稿。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可采取参加会议、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核实签字背书事项。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函件可以作为核实底稿的一部分。 八、签字背书一式两联,一份附于背书文件,一份留存本单位存档。 九、签字背书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对所背书的事项进行持续的跟进、监督和回访,核查有无偏离预定计划、有无发生不廉洁行为。 十、经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背书的事项,若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市纪委相关规定追究签字背书者的责任。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

医院网络安全检查自查报告医院网络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我院按照要求对整个医院进行网络安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依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对整个医院的所有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到服务器,办公电脑,移动存储设备等。 二、关键紧扣“六项纪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进一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四个驻马店”建设,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 巩固去年“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深化责任体系、深化工作标准、深化问责追究,切实担负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通过有力追责问责,着力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解决“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

力)。 三、参加范围 水政监察支队党支部 四、工作重点 (一)深化责任意识 把主体责任意识再深化、再提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必修课,切实增强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 1、全面领会主体责任的新内涵。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把握主体责任内涵要求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程中的变化。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充分认识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变化,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新内涵、新要求,不断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和省委、市委看齐,进一步找准定位、明确方向。 2、不断提升主动担当的自觉性。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考虑、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党支部负责人要做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带头部署、重大问题带头过问、

15篇最新出台《从严治党配套制度汇编》

15篇最新出台《从严治党配套制度汇编》 目录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 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 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 1.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2.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 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 5.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 中心单位负责人。

如何加强对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查

如何加强对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查 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近期,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情况的督查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情况的督查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个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就是要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案件进行督查,对于推动查处信访案件、提高办案质量、解决信访问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形势下,切实加强对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查已成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需要重视的课题。 二、当前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信访

数量居高不下,且上行趋势明显,直接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转办件办理情况的督查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1、单位对信访转办件重视不够。 一是基层单位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偏向于抓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基层信访人手少,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任务繁杂,信访干部业务水平跟不上,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薄弱,一般信访干部几乎没有机会参加专业的培训学习。二是个别基层单位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对信访举报调查不细,取证不实,遇到问题踢皮球,或者口头下交,处理不及时。特别是对违纪问题处理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怕得罪人,怕碰硬,来了问题,绕道走,避而不见。 2、基层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一是少数基层纪检干部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生疏,政策法律知识不精,甚至解释政策出现矛盾,执行政策出现冲突,造成工作被动。二是不同程度上存在人文环境的制约,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人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信访举报工作办理的正常开展。 3、举报件泄密问题时有发生。 有些信访案件本来就是基层群众反映基层单位和基层领导的问题,而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一级转办交办,甚至直接转被查单位,最终是自己查自己,案件的办理无法公正到位,使得群众不服。另外,极个别基层

怎样落实两个责任

孙立坤在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上强调:主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月13日上午,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书记孙立坤强调,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自觉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支撑、保护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主持。市领导丁福浩、王明德、秦海彬、王宏昌、王长松、杨娅辉、丁保东、姜继鼎、郭鹏、宫松奇等出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省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精神,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就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孙立坤在讲话中强调: 一要明责,解决好为什么落实责任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两个责任”的重大任务,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第一,落实“两个责任”是适应当前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新高度来认识,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担当起“两个责任”。第二,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都明确了各级党委所肩负的重大责任,提出领导班子主要负

党风廉政签字背书及一案双查制度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工作导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的“签字背书”是指,党工委负责人、纪工委负责人在拟任用人员的党风廉政签字背书单上签名,表示同意该人员任用,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党工委负责人应当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工委负责人应当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四条拟任用各单位、各部门副职以上职位人员人事命令下发前,公司办公室要制作“公司党风廉政签字背书单”,写明拟任用

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公司党工委负责人、纪工委负责人及行政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并加盖公司党工委公章。 第三章实施程序 第五条党工委负责人、纪工委负责人及行政主要领导在签字背书前,必须按程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并留存核实底稿。 第六条党工委负责人、纪工委负责人及行政主要领导可采取参加会议、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核实签字背书事项,必要时可向拟任用人员的现岗位负责人调查了解。 第七条签字背书样式见附件范本,背书情况复杂时可另附页详细说明。签字背书与干部考察报告一起存档。 第八条签字背书底稿可以作为责任追究时,党工委负责人、纪工委负责人按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程序性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责任。 第四章处理和处分 第九条纪工委为签字背书制度的监督单位。 第十条经党工委负责人、纪工委负责人签字背书的任职人员,若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按照连带责任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司“一案双查”相关规定追究签字背书者的 责任。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农商银行如何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农商银行如何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_0 欢迎大家来到,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查阅,希望大家喜欢。篇一:为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员工拒腐防变意识,奉新农商银行坚持从教育入手,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通过“三个结合”筑牢廉政思想防线。结合岗位教育,履行“不能腐”的责。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协同抓的良好格局。实行“一岗双责”责任捆绑制,组织各部门、网点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状》等,组织全体员工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对新提拔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对工作不在状态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过强化责任落实、个人承诺以及机制约束等,使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铭记于心。结合学习教育,念好“不想腐”的经。通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党章》、“两准则、一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并将《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编印成册,发给每位员工学习。同时,以开展“读书思廉、读书养廉”活动为契机,组织各支部开展读书交流会,畅谈读好书廉书、读好文廉文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学廉、思廉、养廉。结合警示教育,明白“不敢腐”的理。组织党员干部近50人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滑向深渊-四川省达县县委

原书记陈光礼腐败案警示录》,通过内网、微信等方式,及时转发了相关违规违纪通报材料,聘请专家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次廉政教育课,教育每一位员工要冷静算好腐败政治账、经济账和亲情账,戒贪心、重人格、守规矩、拘小节,让党员干部既“排毒”又“补钙”,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呈现出人心思上、人心思进的良好局面。篇二: 3月30日,孝昌农商银行“一岗双责”汇报会在总行八楼会议室召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正副总经理、各支行行长共计40人参加会议。会议逐一听取了各分管领导、各支行行长和部室负责人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此项工作是孝昌农商银行201X年举行的首次“一岗双责”汇报会,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渐常态化,“一岗双责”汇报工作也将按规定频率和要求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从涛同志在听取完“一岗双责”汇报工作后指出: 全行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发展工作的坚力量,要切实履行学习教育之责、监督检查之责、支持配合之责、率先垂范之责等四大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结合当前政治生态环境和本单位实际做到有档案、有记录,以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推动转型发展工作保驾护航。篇三:

“签字背书”制度

“签字背书”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 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结合 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签字背书”,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 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负责人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电子介质等载体上签名,表示同意相关事项,并 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以公司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与党风廉政建设相 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 公司公章,必要时由分管负责人共同签名。 第三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以下文件签字背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文件; (三)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报告; (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 (五)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履行情况报告; (六)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 (七)重要决策、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及其他重要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 (八)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九)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第四条分管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以下文件签字背书: (一)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 (二)重要决策、干部任用、重大财务开支及其他重要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 (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并核实需签名的文件,并对所签名的文件负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权拒绝在认为不属实或怀疑可能有不廉洁情况的相关文件上签名,并书面说明不签字理由。 第六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签字背书前,应当按程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并留存核实底稿。 第七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可采取参加会议、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核实签字背书事项。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

三门峡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和年度双报告制度

三门峡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和年度双报告制度的通 知20150611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纪工委,市属以上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委、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各派驻大纪检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在反腐倡廉建设新常态下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明责、践责、守廉,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落实。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豫发〔2014〕20号)、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三发〔2014〕11号),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和“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个责任”签字背书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党风廉政责任书内容应对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党委

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有关事项制定。 1.主体责任党风廉政责任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宣传教育、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支持查办案件、推动源头治理、加强巡查工作、严格监督考核等10项责任; (2)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带头做好表率等6项责任; (3)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等4项责任。 2. 监督责任党风廉政责任书主要包含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办案件、强化执纪监督、深化教育预防、严格追究问责、强化自我监督等7项责任。 3.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责任事项应区分共同责任和个性责任、一般责任和重点责任,在明确以上各项责任的同时,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责任: (1)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治责任; (2)对本地本单位廉政风险点的预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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