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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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视广播大学考试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题目:谈《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新理念指导教师:柏世勇

准考证号:20071510150036

考生姓名:秦毅

达州市(地、县)开江县(市、区)工作单位:四川省开江县甘棠镇初级中学

写作时间:二00八年十一月定稿

谈《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新理念

论文提纲

新千年开始实施的课程改革是中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语文课程改革的思想理论指导——《语文课程标准》,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在传统的继承中创新。将素质教育的理念融注到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切实体现了以育人为本的素质教育观。从它对语文性质的认识到语文任务的分解,从语文内容的安排到教学方法的选择等等,都是以一种新的姿态出现,就以下几方面谈点体会:

1、语文本质属性

2、语文素养

3、课程目标

4、语文课程的实践性

5、师生关系

(作者:秦毅通讯地址:四川省开江县甘棠镇初级中学

邮编:636257 电话:0818-******* 158********)

谈《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新理念

秦毅

【摘要】新千年开始实施的课程改革是中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语文课程改革总结了我国语文教育的成败得失,借鉴了各国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语文课程改革的思想理论指导——《语文课程标准》,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在传统的继承中创新。本文试从语文的本质属性,语文素养、课程目标、语文课程的实践性、师生关系等方面谈《语文课程标准》的创新。

【关键词】语文课程标准人文性工具性语文素养实践性

新世纪的第一年,教育部颁行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它突破了学科中心,将素质教育的理念融注到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切实体现了以育人为本的素质教育观。《课程标准》和以往的大纲相比较,其最大的特征在于“新”。这个“新”不是一般的新,而是以全方位的崭新的面貌出现。从它对语文性质的认识到语文任务的分解,从语文内容的安排到教学方法的选择等等,都是以一种新的姿态出现。学习新《课程标准》,实施新《课程标准》,首要的是明晰那些支撑整个课程标准的新的理念。

这里我想对《语文课程标准》中几个理念,谈一点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语文本质属性

《课程标准》在“课程性质与地位”中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这两句话表述的是语文课程的性质:语文课程具有工具性与人文性,这是一个新理念。过去大纲只强调语文的工具性,认为语言文字是信息的载体,重要的交际工具。这种认识是正确的,但是不全面。因为语言文字以及由语言文字构成的作品都属于文化的范畴,是文化的一部分,而语文课程的教学资源又是由语言文字及其构成的作品组成,因而,语文课程当然也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语文课程中的教学资源,尤其是文学作品,对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都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具有人文性。基于这两点考虑,语文课程还具有人文性。

上面的这个表述第一次把人文性写进了《课程标准》,第一次把人文性规定为语

文课程的性质,第一次用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取代语言文字训练与思想教育的统一、工具性与思想性的统一。这种表述吸收了1997年世纪末语文教育讨论的成果,反映了人们对语文课程性质新的认识。它在捍卫语文课程工具性这个根本属性的同时,突出了人文性。平心而论,传统语文教育对语文学科人文性的特征并非没有充分的认识。我国古代语文教育倡导通过“诗教”培养儒家温柔敦厚的君子人格,以及教学过程中注重“导”和“引”的方法,就是人文性的一种重要体现。当然,儒家倡导的那种温柔敦厚的君子形象与21世纪中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相去甚远。《课程标准》中突出语文课程的人文性,旨在倡导通过人文学科本身所独具特色的价值理性和方法去引导语文教育,以充分挖掘课文中的各种人文资源,从而达到塑造全球化时代新型公民的形象的目标。它不但对于矫正目前应试教育背景下的语文教育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对于抵制日趋低下的世风也有积极的作用。它反映了新课程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的时代特点。

这一对语文课程性质较全面的认识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从工具性出发,语文课程就应着眼于培养学生应用语文的实用能力并注重体现课程的实践性特点;从人文性出发,语文就应着眼于对学生思想感情起熏陶、感染作用的教育功能并注重挖掘课程所具有的丰富的文化特质。这两性不能有所偏废,必须统一的,是有机的结合、和谐的发展。如果只强调工具性,也就是实用性,那么就失去了语文课程的价值。“工具”是有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工具”再好,如果价值的取向不对,要这“工具”又有何用?不但不能很好的为社会服务,而且还可能走向其反面。如果只强调人文性,也就是思想性,那么语文也就失去了特色。语文课程和政治课程区别在哪里,我认为它们虽然都在讲道理,但一个是让人感受到通过具体的字、词、句、篇让人感知,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人;而另一个则是通过大量的具体事例直接把道理讲出来,让人接受。所以如果语文课程只强调人文性而不强调工具性,不强调对字、词、句、篇的理解,那么语文课程就变成了政治课程。特别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语文的人文性是通过工具性体现的,工具性又是人文性的基础。也就是说语言文字及其作品所反映的思想性及对人产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影响是通过具体的字、词、句、篇表现出来的。不掌握字、词、句、篇的结构、特点等,如何能从字、词、句、篇的表面发掘出深层

次的思想内涵?如果仅仅掌握字、词、句、篇的结构特点,不去发掘它的深层意义,字、词、句、篇又有什么意义,只会因此而失去光泽。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两者也是绝对分不开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都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过去人们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刻而已。

二、语文素养

《课程标准》在“课程性质与地位”中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同时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这也是一个新理念。语文素养是指学生在语文方面表现出的“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学识、能力、技艺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的丰富内涵,是《课程标准》中的一个核心概念。

“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这个提法和以前的大纲提法明显不同,过去大纲只强调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能力”与“素养”在概念上是有区别的:“能力”是指人能胜任、能完成某项工作的自身条件(包括心理、生理的条件),重在“功用性”;“素养”是指人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在某一方面所达到的高度,包括“功用性”和“非功用性”,两者作一比较可以看出:一个是强调“条件”,一个是强调结果(“达到的高度”),两者在范围和程度上是有所区别的。“能力”能在短期内强化训练中形成,具有非常强的功利性,是一种塑造。而素养只有在长期的熏陶感染中,汇集涓涓细流以成江河,是一种养成。这正如英国的一句谚语:一夜之间可以造就百万富翁,培养一个绅士则需要30年。“能力”与“素养”也就是“富翁”与“绅士”之别。一夜之间可以成为富翁,瞬间也可能成为乞丐。但是绅士永远是绅士,即使在铁达尼号沉没、危及生命关头,在关系到民族存亡、人格耻辱的情况下,绅士表现出来的还是临危不惧、泰然自若、从容镇定的风度。“素养”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名词,强调“素养”实际是强调人的自我发展,强调人的可持续发展。《课程标准》从人的发展角度出发,把教育的重心放在人的素质、素养的养成上,为人的终身学习、可持续发展作准备。

“语文素养”和“语文能力”不仅仅是概念的区别,实际上还是对语文学习功能、目的、内涵的重新定位。“语文素养”与传统的“语文素质”的提法相比,这个概念更准确,更能揭示学生语文素养生成的主要原因。“语文素养”中动词性的词素“养”,反映了语文学习的持续过程及学生在其中的主体作用。也就是说,它更能反映语文学习的过程性和动态性。同时,在“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这一提法中,还用了“形成”“发展”两个词。“形成”是指原来没有的,现在有了,这里面包含着如何使原来没有变成有,这里就有一个培养的问题。也就是说,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对学生语素养的培养,使其形成。另外,这里的“发展”告诉我们“语文素养”是可以发展的,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因此教师要研究如何使学生的语文素养发展,而且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态势。从这两个词的使用,也让我们看到:学生的语文素养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培养的,而且需要一个培养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课程标准》将语文学习定位在“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上,这是对语文学习的全新的理解。

新课程将以往被人为分割的社会所需要的语文各方面素质整合在一起,并把它看作人的个性的形成与发展的一部分。在新课程所提出的诸种语文素养中,很难找到像过去那样比较明确的知识性素养。《课程标准》制定者意识很明确,就是要淡化知识教学,消除由于知识教学而带来的种种危害。诸种素养的提出是从语文课程的性质出发,对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的具体诠释,体现了现代社会对语文教学目标提出的新的要求。同时,也可以看出对语文课程的认识更深入,更明确,更科学。

三、课程目标

《课程标准》在“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中指出:课程目标根据知识与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各个年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过去,我们谈及语文教学目的,往往着眼于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能力培养,尽管教学大纲也曾提到“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感情”,但是并没有从目标意义上引起应有的重视。至于语文教学过程与方法,就从来没有涉及。这样的目标定位,缺乏对学生多层面教育的关照,因而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的身心是一个和谐发展

的整体,语文学习的每一活动,都会引起学生知识、能力与情感诸多方面的变化。《课程标准》正是从这一新的视角,将知识与能力、情感与态度、过程与方法这三个方面整合,列为语文课程追求的目标,体现了认知与情意的统一、结论与过程的统一。

其实,在语文教学中,认知因素与情意因素是同时发生、交互作用的。它们可以从不同侧面对学生学习活动予以影响。试想,一个对语文学习情感冷漠、态度消极的学生,能学好语文吗?时下,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有相当多的学生对学语文没有兴趣,他们简直是在沉重压抑的心态下度日,很难享受到学习的欢乐,这是语文教育的莫大的悲哀。本来,语文教材入选的课文,大都是文质兼美的文章,特别是文学作品,既有鲜活的、生动的人物形象,又凝聚着强烈、丰富的情感,这是语文学科所独有的,学生应该爱学、乐学。像于漪老师那样,在语文教学中,适时自然地融入情感教育,既有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又可以促进语文能力的提高,这正是新课程标准所大力提倡的。

将“过程与方法”纳入语文课程目标中来,这是极富创意的。对任何一门学科来说,学生的学习都表现为一连串具体的感知过程。过程说明该学科探究的始末与方法,结论则说明探究的结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是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形成正确价值观的关键。当前,以教师讲析为主的语文教学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能充分的参与教学活动,他们所接受的知识大多是教师自己备课中的心得体会,属于现成的结论,很难看出学生是怎样学习的以及他们在学习方法上存在的问题。这种教学方法,的确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必须破除。

现代教学论认为,为了更好地培养21世纪需要的新一代,各门学科都应摆脱唯知主义的框框,力求做到知识与能力、情感与态度、过程与方法的和谐统一。这,正是新的《课程标准》力求达到的目标。

四、语文课程的实践性

《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这和过去大纲的提法区别很大,过去,强调语文知识的系

统性、完整性,强调为传授知识、巩固知识而设置的一系列训练;而现在明确的告诉我们语文学习应更注重实践性。我理解这个实践性,就是要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去。从实践中来,就是通过实践这个渠道获得知识、获得能力、培养素养。这个实践的渠道包括社会实践、自然实践、科学实践等等。凡是可以成为语文教学资源的实践,都是获取语文素养的渠道,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大语文教学观。从这个渠道所获得的知识、能力、素养,比从语文教科书中获取知识、能力不仅范围广得多,程度也要深得多。更重要的是有些能力在教科书中是得不到的,只有从实践中才能获得。因此从全面培养学生的素养这个角度来说,要求我们要从实践中学。

从实践中学什么?学知识,学能力。学什么知识?学什么能力?这要从教学的最终目标来考虑,我们的教学目标不是让每个学生都掌握一个由若干个概念、规则、原理构成的理论系统,而成为理论家。理论家是需要的,那毕竟是少数。也不是要让学生系统地掌握有关语言、文字、文章、文学、文化等知识,而不能应用的书呆子。教学的最终目标是要让学生走向社会,为社会服务。那么他们就需要正确认识社会,分析社会,解决好社会中存在问题的能力,也就是用所学知识、能力去解决社会中存在问题的能力。那么所学的知识应该是能解决问题的知识,所获得的能力应该是能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这些知识和能力要能在实际应用中得到很好的运用,这就是应用的能力,这就是到实践中去的问题。

因此中小学语文教育的过程应该是学生在听、说、读、写等方面不断实践的过程,在学习知识、获得能力地过程中不断得到情感的体验、态度的修正、价值观提升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实践、实践、再实践的过程。

五、师生关系

《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教学过程中师生关系是平等的对话关系,不是师讲生听,也不是师导生演,更不是师尊生卑,而是互学、互动、合作、平等的关系。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占有者和传授者,而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必须从教学的“边缘”进入教学的“中心”,成为学习的主人。现代教学论认为,学习方式是决定学习质量的重要环节。学生学习与发展好坏

受多种因素制约,而主要因素是看其参与学习的过程及学生的实践体验。《课程标准》倡导自主、合作、探索的学习方式,就是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实践性的特点,充分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要求,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而提出来的。这些学习方式的共同特点是使学生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只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合作者,而不是权威的讲授者。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或学习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或提供示范,或指点阅读资料,或引导学生们大胆阐述自己的观点,说明他们所获得的结论的科学性。

新课程要求教师转变角色,其中最根本的转变是由知识传授者变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这其间,教师的主体性是十分明确的,教师作为促进者是促使学生学习,而不是袖手旁观,看着学生疯逗打闹,脱离教学情境,也不闻不问。相反,教师必须认真备课,确定教学目标,要对学生的多种学习活动进行指导、计划、组织、协调,促进学习网络的形成,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学生的角色则要从被动接受的知识容器和知识受体转变为主动建构的知识主宰,教学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学生不再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以平等、开放的心态与教师互动、交往,在和谐、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中,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丰富自己的知识和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堂上,师生是一种特殊的“人——人”关系,各自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师生主动性实现高度的融合,结成“学习共同体”。

师生都是双重角色,形成教学“互动”:教师主动,为学生的学习服务,如提供充足的课程资源,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情境;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学习,认真思考、踊跃表现、勤于动手、大胆创新等;实现教学“互惠”:心灵沟通,心智碰撞,师生共享知识经验,分享彼此的思考和见解,交流各自的情感与观念,既“发现自我”,又“互相发现”;教师体验到自己专业的进步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学生体验到学习进步的愉悦、自我成长的幸福。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上面谈的这几个方面,是笔者读《课程标准》后的一点体会。其实《课程标准》中新的理念,新的思想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从上面五个新的理念看,我认为今后的语文教学:既要注意对学生语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更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方面的教育,使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审美观等等,既要

注意智力因素的培养,更要注意非智力因素如情感、习惯等的培养,使他们的语文素养有一个整体的提高。在语文教育的过程中,既要注意教育的实践性,在实践中获得知识,获得能力,获得情感、态度、价值观,更要注意教育的综合性,使语文素养的各个方面都同时得到有机的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文宇新课标:新世纪语文教学的航标,《中学语文教与学》2002年第7期〔2〕、章潼生对<语文课程标准>中三个新理念的认识,《中学语文教与学》2003年第7期〔3〕、詹火滥语文课程标准的人本思想及其思考,《中学语文教与学》200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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