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信用担保需要提供材料

1、收入证明(身份证粘贴到指定位置后,加盖财务章)(2份);
2、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3、、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登记卡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配偶如无工作,提供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书。
注:申请贷款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应大小一致,一律用A4纸;不能裁成小方块,不同类的材料不要复印在一张纸上,不要正反两面复印。
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带身份证到业务受理处签订个人征信查询授权。
东城分理处: 3319076 西城分理处(薛城区、开发区、枣矿)5292582
市中管理部: 3316561 山亭管理部:8818600 峄城管理部:7712191
台儿庄管理部:6633962 滕州分中心:5587837




住房担保需要提供材料


1、借款人收入证明(身份证粘贴到指定位置后,加盖财务章)(3份);
2、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3、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4、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登记卡原件(1份)复印件(4份);
5、借款人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6、借款人配偶如无工作,提供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7、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独复印(1份);
8、抵押房屋产权人不是借款人的,另外提供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
9、抵押房产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注:申请贷款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应大小一致,一律用A4纸;不能裁成小方块,不同类的材料不要复印在一张纸上,不要正反两面复印。

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带身份证到业务受理处签订个人征信查询授权。
东城分理处: 3319076 西城分理处(薛城区、开发区、枣矿)5292582
市中管理部: 3316561 山亭管理部:8818600 峄城管理部:7712191
台儿庄管理部:6633962 滕州分中心:5587837





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材料


1、收入证明(身份证粘贴到指定位置后,加盖财务章)(3份);
2、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3、购房发票原件(1份)及复印件(3 份);
4、银行借款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4份);
5

、银行贷款余额表复印件(4份)(加盖贷款银行业务章);
6、银行贷款还款流水单复印件(4份)(加盖贷款银行业务章);
7、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登记卡原件(1份)复印件(4份);
8、借款人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9、借款人配偶如无工作,提供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4份);
10、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独复印(1份);
11、所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注:申请贷款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应大小一致,一律用A4纸;不能裁成小方块,不同类的材料不要复印在一张纸上,不要正反两面复印。

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带身份证到业务受理处签订个人征信查询授权。

东城分理处: 3319076 西城分理处(薛城区、开发区、枣矿)5292582
市中管理部: 3316561 山亭管理部:8818600 峄城管理部:7712191
台儿庄管理部:6633962 滕州分中心:5587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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