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执法职权依据的方法

梳理执法职权依据的方法
梳理执法职权依据的方法

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的梳理方式

2005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文件和依据。《若干意见》规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首先要梳理清楚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因此,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和确定行政执法职责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项前期基础性工作。下面,就我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中的几个问题作阐述。

一、关于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认识问题。

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将现行有效的执法依据进行收集、整理,按一定的顺序进行科学编排,分类分内容列出,并汇编公布的过程。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就是要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就是要建立行政执法机关科学、规范的执法依据“会计分类帐目”;就是要给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列清单”,做到家底清楚,心中有数,目标明确。之所以要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因为行政执法依据太多、太乱,家底不清;之所以要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因为行政执法依据纷繁庞杂,不便掌握;之所以要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因为过去行政执法机关还没有对本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进行过梳理。梳理后的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汇编,不是简单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

据汇编,也不是法律法规的简装本或者摘录,而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力“会计帐簿”,是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明确”的体现。行政执法机关梳理后的执法依据和职责汇编,对行政执法机关来讲,具有帐簿、导向和索引作用。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只有摸清底数,对行政执法依据如数家珍,才能全面履行职责,才能准确地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也才能高效优质为民。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在认识上要解决已有法律法规汇编,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没必要;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搞形式,做表面文章;工作忙,梳理工作做不过来;以前已搞过,现在再搞是劳民伤财;各行政执法机关都搞梳理是重复劳动等认识上的误区。

二、关于梳理的对象问题。

《若干意见》规定,梳理执法依据的对象应当是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某项内容暂停执行,还不能认为该法律法规废止,应当作为执行依据进行梳理。比如以前国家虽然暂停征农业税,但并没有废止农业税条例,还应当作为执行依据列明。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既要包括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外部活动的,也要包括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内部活动的。如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等,尽管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是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活动,但毕竟是行政执法的依据,而且内部与外部也是相对的。而且不能为了因为其是规范内部活动的依据,而将其另外梳理,形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或者行政执法依据统

计的不统一。梳理执法依据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注意梳理由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实施,也涉及本部门执法的依据。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衔接,避免遗漏。(2)要注意梳理本部门负责承办,提出具体意见,由本级人民政府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3)下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要注意与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避免遗漏。(4)注意梳理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依据,避免遗漏。(5)要及时调整修订、废止的执法依据。(6)就是要参照行政执法部门“三定方案”中的职能配置。行政执法部门是通过政府确定的职能配置具体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某种执法职责的。没有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配置,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执法职责就“传递”不到某个具体的行政执法部门。因此,有必要在梳理依据中将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配置在行政执法职责汇编中加以体现。规范性文件不作为梳理的内容,但规范性文件在行政执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个别情况下规范性文件也可在梳理的汇编中体现。

三、关于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标准问题。

《若干意见》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标准是: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这里的分类排序就是要对行政执法依据中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配置分类,并按效力等级和出台时间排列。这里的列明目录,既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的依据的目录,也包括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目录和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目录。行政执法依据的分类清晰和编排科学都是相对的。故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格式和内容不一定要统一格式。如地方税务机关的受托代征行为比较多,就可以单独就代征列出一类行政执法行为,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就没有必要列这一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执行的法律法规中,有许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可以专门列出一类“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实施、涉及本部门的执法依据目录”。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较少,也比较单一,就可以将法律条文的内容一并列入,而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的依据很多,如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列明法律条文的内容就非常难,即便能够列明,也显得杂乱,反而不科学,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只列法律依据的名称条文。

四、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几项原则。

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应当把握以下几点:(一)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过程中,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系统内部的相互沟通和指导,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梳理依据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二)适当“克隆”。上下级政府,上下级对口行政执法部门都有一个梳理任务问题。上下级对口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虽然有区别,但其内容绝大部分是一致的。这里就有一个相互协调,相互沟通,如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问题。在梳理过程中适当“克隆”行政执法依据是必要的。“克隆”可以避免劳民伤财,重复劳动,降低行政成本。

五、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梳理工作人员的组成。梳理,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掌握较多法律条文和熟悉本部门行政执法业务的人员来进行。要抽调本部门业务精人员参加。

(二)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步骤。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整理依据。整理依据就是通过查阅、收集有关行政执法的依据,将其分类编排。(2)电脑录入。行政执法部门将本部门主要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行政行为及其依据,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将其输入电脑并打印成册。这虽然是一项手工性的简单劳动,但对于加快梳理进程也是非常重要的。(3)初步审核。初步审核是行政执法部门的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录入的行政执法依据初稿从内容和形式进行集中审核,调整、充实和完善其有关内容和形式的活动。(4)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将初步审核后的行政执法依据通过召开讨论会、征求意见会或者论证会的形式,征求本系统上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本部门相关行政执法机构的意见。这是一个拾遗补缺,集中民智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沟通信息的过程。(5)会议讨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召开行政首长办公会议对已成熟定稿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这既体现了行政首长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也是行政首长学法的一种特殊形式。(6)汇编成册。行政执法依据的功能主要是起行政执法“会计分类帐簿”和行政执法依据索引的作用。行政执法依据汇编实际上是行政执法的精华的提炼和组合。(7)下发公布。下

发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依据汇编成册供本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中掌握和使用,同时也有存档备查和供有关部门和人员学习使用。

(三)行政执法依据的公布。应当通过网站公布,有条件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通过设置触摸屏公布。

行政许可332项,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2398

行政确认61

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行政征收45

行政强制166项,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裁决15

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

行政检查61项,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的行政主体按照法定的监督检查职权,对一定范围内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执行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等情况,进行能够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72项。

海洋渔政执法船工作人员考试真题试卷(2套)复习课程

海洋渔政执法人员考试试题(A卷)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1986年7月1日(年、月、日)起实施,2004年8月28日,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渔业法的决定》,该决定于2004年8月28日(年、月、日)起施行。 2.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 3.在我国,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对外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4我国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监督管理人员,来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6.渔业行政执法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统一制定。 7.渔业执法人员在水上当场处罚的,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2 日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8.《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业经2006年4月13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2006年7月1日(年、月、日)起施行。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10.具备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证书的渔业船舶,渔业部门方可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12.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 13.在船名变更、船籍港变更、渔船所有权共有人之间变更或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满时须持《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 14.使用期1年以上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15.《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和签发实行_签发人_____制度。 16.《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主机功率凭证和《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由_农业部__规定样式并统一印制。 17.《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渔捞日志》由_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__部门根据规定的格式印制。 18.批准换发和重新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应将原渔业捕捞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机关。 19.我国渔业捕捞许可证分为7 种。 20.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的,持证人须在1月内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由在发证机关有关媒体公告原渔业捕捞许可证作废后,方可补发新证。

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

对规章制度进行梳 理 1

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 【篇一: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公司各类基本规章制度的通知】成都福瑞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公司各类基本规章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便于更好地创立“简单、务实、高效”型企业,决定开展各项基本规章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的原则 各部门要按照“精而实用”的原则,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要以《中铁二局地产集团管理体系文件()》为基础,查漏补遗、修订完善。 二、机构和职责 1.公司成立管理制度领导小组。组长:冯斌 组员:李心民、罗永霞、刘萍、温建发、刘春凤、肖利生、

陈登勇、唐辉 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经营开发需要,从全局统领公司制度体系的总体设计,审核、批准各类制度的实施,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 2.管理制度建设职能部门是公司党政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在梳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期间各类意见和建议,组织各类专题讨论会议。 三、梳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的范围及负责部门 1.行政管理 负责部门:办公室。 梳理、修订、完善范围:(1)文件管理制度;(2)印章管理制度;(3)会议管理制度;(4)车辆管理制度;(5)低值易耗品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6)档案管理制度;(7)员工休假及奖惩管理制度。 2.营销管理 负责部门:营销部。 梳理、修订、完善范围:(1)营销推广及费用控制管理制度;(2)销售管理制度;(3)销售价格优惠管理制度;(4)营销策划管理制度。 3.成本管理负责部门:成本部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统 计 报 表

行 政 处 罚 情 况 统 计 报 表 表 号:黑政法监1表 制表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批准机关:黑龙江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黑统函[2003]44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2005年9月30日 填报义务机关主管负责人签字: 法制机构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1年9月 日

填表说明 (请填表前详细阅读本说明) 一、县(市、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仅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一)行“本部门”对应的各栏目;市(行署)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一)行“本部门”和第(二)行“本系统”对应的各栏目。除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和哈尔滨铁路局的下属执法单位填写的统计报表通过三个主管局直接报省政府法制办外,其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均填写一式两份统计报表,分别报本级政府法制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法制机构。本部门的统计数字,除包括部门自身外,还包括本级部门的派出机构和直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委托的组织的有关情况;本系统的统计数字,为本部门的统计数字及其下一级各部门上报的该系统的统计数字汇总之和。 二、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仅负责填写本表中的第(三)行“本级政府”对应的各栏目;县(市、区)和市(行署)政府法制办负责填报本表中的第(三)行“本级政府”、第(四)行“本级各部门”和第(五)行“本行政区域”对应的各栏目,均报上一级政府法制办。其中本级政府的统计数字,仅填写以本级政府的名义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情况;本级各部门的统计数字,为政府所属各部门以及除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和哈尔滨铁路局三个系统之外的其他实行垂直领导的各部门设在本行政区域的下属部门上报的“本部门”统计数字之和;本行政区域的统计数字,为“本级政府”和“本级各部门”的统计数字之和加上本辖区内的所有下一级政府上报的该行政区域的统计数字之和。 三、表中有关栏目的含义如下: (一)“处罚主体及其执法人员”,按实有单位和人员统计,而不论各单位在本统计期间是否实施过行政处罚。其中“处罚主体”,是指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政处罚视同委托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执法人员”,是指处罚主体(含其委托组织)内在编的对外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行政机关”包括各级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如街道办事处)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持有合法执法证件人员总数”,是指持有符合《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总数。 (二)在“处罚种类的运用”中,第9栏“总金额”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罚款数额的总数,与该罚款是否收缴到位无关;第10栏“罚款数达到听证标准的案件”,罚款数额达到或者超过《黑龙江省适用听证程序的罚款数额规定》(1996年省政府令第15号)的标准,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的案件;第18栏“其他”,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填表时请在“其他”二字下注明该处罚种类的具体名称。 (三)“适用处罚程序”,是指按照行政处罚规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其中“告知听证权利”,是指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法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已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案件;“履行听证程序”是指在告知听证权后,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实际召开听证会的案件。 (四)“处罚执行情况”,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本统计其间的履行情况。其中“罚款收缴”是指在本统计其间已经执行到位的罚款金额;第25栏“自动履行”,是指各种行政处罚由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情况,但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被加处罚款后才履行的情况也包况在内;第26栏“依法强制执行”,是指执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通过银行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的情况;第28栏“执行”,包括所有在本统计期间内通过法院得以强制执行的案件。 (五)“重大处罚决定”,是指根据《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1997年省政府令第7号)第八条的规定作出的达到重大处罚决定标准应当依法备案的案件。 (六)“处罚监督情况”,是指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调阅抽查处罚案件卷宗、受理对处罚违法案件的举报等方式,在本统计期间查处行政处罚违法案件的情况。其中,第35栏“纠正违法案件”,包括被责令自行纠正的案件以及被有权监督的机关依法纠正的案件。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设置单位(人)(章) 组建负责人(章)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5-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5-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5-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5-2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7、附表5-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5-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为划分二级学科的(专业组),指天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5-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5-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5-4-1 职工总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

桐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

桐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及 依据(二) (四百零一)、铁轮车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 (四百零二)、铁轮车利用桥梁设施进行吊装 (四百零三)、超重车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 (四百零四)、履带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四百零五)、铁轮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四百零六)、超重超长超高车辆擅自在城市在道路上行驶 (四百零七)在城市桥梁上搭建建(构)筑物 (四百零八)、机动车在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百零九)、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每平方厘米4公斤以上的煤气管道 (四百一十)、在桥梁上架设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 (四百一十一)、在桥梁上架设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四百一十二)、擅自在桥梁设施上设置广告牌 (四百一十三)、擅自在桥梁设施上设置其他挂浮物 (四百一十四)、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 (四百一十五)、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其他挂浮物 (四百一十六)、其他损害城市道路的行为 (四百一十七)、其他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四百一十八)、其他损害桥梁的行为 (四百一十九)、其他侵占桥梁的行为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2、《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 (二)在道路上打砸硬物,碾压、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 (三)车辆载物拖刮路面,履带车、铁轮车以及超重超长超高车辆擅自在道路上行驶; (四)在道路上排放污、废水,倾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堆放、焚烧、洒漏各类腐蚀性物质; (五)在道路上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以及从事生产、加工、冲洗等有损道路的各种作业; (六)机动车在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停放以及在人行道上行驶; (七)在道路、路肩和道路两侧挖掘取土; (八)偷盗、收购、挪动、损毁管线、窨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 (九)其他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渔政年终工作总结

渔政年终工作总结 xx年,我市支队在省总队和市农业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落实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在执法监管、打击非法捕捞、渔航安全、资源的管护和队伍建设等都取得了新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及任务。 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今年支队着重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继续以打击电、炸、毒等非法捕捞为重点,实行各大队辖区负责制,支队做好各项执法行动的指挥、协调。对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始终保持交压态势。 1、支队全年参加各类执法112天、参加人员46xxxx次、出航57航次、检查渔船1637艘次、处理违规渔船39艘。全市累计查处电鱼27宗、毒虾2宗、无证经营水生野生动物3宗、流动渔船1宗、新兴江水质污染2宗,拆解电鱼船7艘,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行政处罚等处理。 2、组织开展秋季打电专项行动。8、9两个月,支队联合各大队分两个阶段进行的秋季打电执法行动,这次行动,全市各大队共出动渔政执法车5辆、船艇38艘次、参加人

员45xxxx次、检查渔船86艘、查处电鱼案16宗、拆解电鱼船底艘和电鱼工具一批。 3、组织好流域打非和整治污染统一行动。10月我市按照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总队的部署,组织全市各大队部份人员参加在广西梧州市举行的XX年珠江流域两广人工增殖江河放流活动。并开展珠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和整治污染执法行动,在省总队领导和市农业局领导亲临指导、部署行动下。行动从广西梧州交界水域沿西江直至三水交界,我市共出动渔政船1艘、快艇6艘、执法汽车5辆,渔政执法人员4xxxx次,分水陆两个组同时进行,结合渔船违规特点,每天早晚分别两次突击行动;陆上组则发挥执法车加橡皮艇装备优势,对南江河等西江支流进行了巡查,对本市辖区西江、贺江、绥江进行了全面性的执法行动。检查情况:检查渔船115艘,无证捕捞12艘,拆解“迷魂阵”xxxx,纠正船牌不规范化5艘。 完成了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工作,为渔船检验规范打好了基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按照省的工作部署,上半年支队把船检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落实人员培训,按内陆渔船检验制定规程,经国家、省渔业船舶检验局领导和检查评审组对我渔业船舶检验分局

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4.doc

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4 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 【篇一: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公司各类基本规章制度 的通知】 成都福瑞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公司各类基本规章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分工 明确、责任明确,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 标准化,以便于更好地创建“简单、务实、高效”型企业,决定开展 各项基本规章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 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的原则 各部门要按照“精而实用”的原则,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要以

《中铁二局地产集团管理体系文件(2013版)》为基础,查漏补遗、修订完善。 二、机构和职责 1.公司成立管理制度领导小组。组长:冯斌 组员:李心民、罗永霞、刘萍、温建发、刘春凤、肖利生、 陈登勇、唐辉 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经营开发需要,从全局统领公司制度体系的总 体设计,审核、批准各类制度的实施,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督导和考核。 2.管理制度建设职能部门是公司党政综合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 责收集在梳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期间各类意见和建议,组织各 类专题讨论会议。 三、梳理、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的范围及负责部门 1.行政管理 负责部门:办公室。

梳理、修订、完善范围:(1)文件管理制度;(2)印章管理制度;(3)会议管理制度;(4)车辆管理制度;(5)低值易耗品与办公 用品管理制度;(6)档案管理制度;(7)员工休假及奖惩管理制度。 2.营销管理 负责部门:营销部。 梳理、修订、完善范围:(1)营销推广及费用控制管理制度;(2)销售管理制度;(3)销售价格优惠管理制度;(4)营销策划管理 制度。 3.成本管理负责部门:成本部 梳理、修订、完善范围:(1)成本管理制度;(2)工程结算 管理制度;(3)工程合同制度;(4)招标管理制度;(5)物资设 备管理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负责部门:办公室 梳理、修订、完善范围:(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2)薪酬管理 制度;(3)绩效考核管理制度;(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5)

行政许可一览表【模板】

表二:行政许可一览表

5 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 工程项目申办房地产证核 准12个工作日 国务院、水利 部(国家计 委)、省人大 1992年4月3日 1996年12月3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 2、3条;《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第6、7条。 区国土城 建和水利局 6 工程破堤(坝)核准水利投资类工程 为5个工作日,非 水利工程类为13 个工作日1、全国人大 2、省人大 1、1998年1月1日, 2、1996年12月3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 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 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 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 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 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2、《广 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任何单位确因 生产或建设需要破堤修建涵闸、泵站、交通旱闸、 埋设管道或兴建其他工程设施,应提出工程设计 方案,经当地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上一级 河道提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动工。报建单位应 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按期完工,并报请验 收。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原建单位必须负责加 固、改建或堵闭,废弃的应拆除并回填夯实。 区国土城建 和水利局

14 收回国有(集体)土地使用 权无全国人大1999年1月1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 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 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 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 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 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 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 当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 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 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顺德区国土 城建和水利 局 目前还没有 真正下放审 批权,我局 仍然以佛山 市国土资源 局名义行使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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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消防局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
行政执法主体
法定行政机关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设立依据:中编[1995]030 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消防监督管理,由其主管部门设立的公安消防机构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工负责。”第五十一条“对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对给予拘留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行政处罚(中山市公安消防局行政处罚(18 项)局行政处罚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工程概算的 1.5%;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 2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使用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工程概算的 1.5%;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 2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使用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 1031 -
中山市行政机关执法依据汇编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 1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2020年渔政支队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完整篇.doc

2006年渔政支队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2006年渔政支队工作总结 2006年,我市支队在省总队和市农业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落实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在执法监管、打击非法捕捞、渔航安全、资源的管护和队伍建设等都取得了新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及任务。 (一)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今年支队着重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继续以打击电、炸、毒等非法捕捞为重点,实行各大队辖区负责制,支队做好各项执法行动的指挥、协调。对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始终保持交压态势。 1、支队全年参加各类执法112天、参加人员461人次、出航57航次、检查渔船1637艘次、处理违规渔船39艘。全市累计查处电鱼27宗、毒虾2宗、无证经营水生野生动物3宗、流动渔船1宗、新兴江水质污染2宗,拆解电鱼船7艘,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和行政处罚等处理。 2、组织开展秋季打电专项行动。8、9两个月,支队联合各大队分两个阶段进行的秋季打电执法行动,这次行动,全市各大队共出动渔政执法车5辆、船艇38艘次、参加人员459人次、检查渔船86艘、查处电鱼案16宗、拆解电鱼船底艘和电鱼

工具一批。 3、组织好流域打非和整治污染统一行动。10月我市按照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渔政总队的部署,组织全市各大队部份人员参加在广西梧州市举行的2006年珠江流域两广人工增殖江河放流活动。并开展珠江流域打击非法捕捞和整治污染执法行动,在省总队领导和市农业局领导亲临指导、部署行动下。行动从广西梧州交界水域沿西江直至三水交界,我市共出动渔政船1艘、快艇6艘、执法汽车5辆,渔政执法人员45人次,分水陆两个组同时进行,结合渔船违规特点,每天早晚分别两次突击行动;陆上组则发挥执法车加橡皮艇装备优势,对南江河等西江支流进行了巡查,对本市辖区西江、贺江、绥江进行了全面性的执法行动。检查情况:检查渔船115艘,无证捕捞12艘,拆解“迷魂阵”3个,纠正船牌不规范化5艘。 (二)完成了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工作,为渔船检验规范打好了基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按照省的工作部署,上半年支队把船检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落实人员培训,按内陆渔船检验制定规程,经国家、省渔业船舶检验局领导和检查评审组对我渔业船舶检验分局和各检验站检查考评,10月份肇庆渔业船舶检验分局及各县(区)检验站获国家船检局机构资格认可。 (三)加强渔业船舶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积极开展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于工作责任的落实,目

规章制度梳理总结

规章制度梳理总结 篇一:规章制度梳理汇总表 附件1 规章制度梳理汇总表 单位: 2、如果现行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问题很多,需要废除、修改或完善的,可在备注中注明; 3、如果没有任何厅(局、处室)的程序、制度或办法等,则在备注中说明是否需要制定。 附件2 质量目标责任制分解表 单位: 篇二:制度梳理报告 下营中心学校制度梳理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规章制度建设质量,根据区教育局《关于教 育系系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中,组织领导小组,对全校各口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包括教学管理,德育管理,校园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住校生管理,营养加餐管理、食堂食品管理、传染病预防管理等涉及到学校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对不同口制定的相同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了合并修订,不适应

的制度进行废止,现将规章制度梳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梳理组织情况: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牵头组织,各专管教师配合,具体梳理采取归口管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将各口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做好各口领域内规章制度的“清理改废”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操作流程。重点对制定职责、分工,实施办法,应急预案进行梳理和评价,确保制度体系建设的统一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留盲点和空白点。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若不能满足实际管理需要的,根据相关权限和程序进行修订完善;对需要新增的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权限和程序进行制订;对相互之间存在冲突或者不一致的规章制度,或相重合的由主管教师联合协商后进行统一修订;对已被新制度所替代的、所规范事项已经不存在的,适用期限已经到期的制度进行统一废止;遇有新情况,或管理需要建立新的制度,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建立新的制度,以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不存在盲点。 三、梳理结果情况:从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近三年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共101项,由于不同管里归口重复制定的、已不适应的制度废止12项,新增制度18项。为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从事教学活动和其他事务活动有章可循,提供保障。 下营中心学校党支部 20XX年4月28日 篇三:关于公司管理制度梳理方案 关于公司管理制度梳理方案

中国渔政主要装备.pdf

中国渔政主要装备 中国渔政201 救助船: “中国渔政201”该船总吨位1000吨,主机功率2940千瓦,船长 70.12米,净宽10米,净深 4.6米,航速16~18节。在2005年东海联合搜救演习中,她承担搜救落水人员的任务。东海渔政局的中国渔政201船与美国海岸警卫队联合执法,历时41天.航程7540海里,这是中国渔政史上出航远、历时最长的执法活动。 中国渔政202 中国渔政202号船总长70米、总吨位1000吨,具有良好的抗风能力,主要用于海上检查、安全监督、渔事处理、环境监测、抢险救助以及专属经济区 巡航,“中国渔政202”船建造于2001年,吨位1000吨,长70米,是目前我国正在使用中的技术最先进的渔政船之一。 中国渔政203 中国渔政204 中国渔政204船隶属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船长61米,宽 10.2米,吃水 3.7米,航速 16.6节,总吨位880吨,已有28年船龄,主要承担“中日、中韩暂定措施水域”专属经济区巡航,参加伏季休渔及打击海上非法捕捞的专项联合行动等任务。 中国渔政205

中国渔政205船,300吨级渔政船,为江海两用型渔业执法公务船,全长 48米,满载排水量 469.85吨,型深 3.5米,型宽 7.8米,设计吃水 2.3/ 2.5米,航速13节,主要担负长江渔政执法、长江口渔政执法和应急值班 任务。1中国渔政 301、302 姊妹船中国渔政 301、302(新规则编号)即原来的中国渔政 31、32船,隶属于国家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该型船排水量1000吨,船员25人,动力为柴油机2台,巡航速度13节,设备有雷达、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电子海图等,制造厂商为武昌造船厂江 新造船厂,设计单位为中国船舶工业第708研究所,建造时间 1992.12.21— 1993.8.15。 中国渔政310船 中国渔政310船的总吨位2580吨,长108米、宽14米,续航力为6000海里、持航60个昼夜、可驶往国际无限航区、最大航速可达每小时22海里。配备船载Z-9A型直升机,配置现代化的水上宽带卫星通讯系统、光电跟踪仪取证 系统,设有海上红外线映像仪和彩色鱼探仪等特种设备,是中国目前渔政系统 船舶中航速最快、总体性能最先进、特种设备配备最齐全的渔政船。中国渔政 310船正式投入使用后,将使渔政执法从单一的海上执法走向海空结合的立体执

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及权限梳理汇总表

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及权限梳理汇总表 行政执法部门名称(盖章):铁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填报时间:2006年3月21日序号行政执法依据实施时间行政执法 权限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983.03.01 行政处罚 ②行政强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7.01.01行政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03.01行政处罚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06.29行政处罚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2.01.01行政处罚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09.01 行政处罚 ②行政强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12.01行政处罚 ②行政强制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01.01行政处罚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10.01行政处罚10《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02.01行政处罚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①行政处罚 ②行政强制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01.01行政处罚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7.01.01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1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08.01 ②行政处罚15《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05.01行政处罚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10.01行政处罚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01.01 行政许可 ②行政处罚1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许回标法》2000.01.01行政处罚1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10.31行政许可2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10.31行政许可2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12.01行政处罚2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12.01行政处罚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03.15行政许可2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04.01行政许可2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1993.10.07行政许可26《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07.09行政许可 27《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09.01 行政许可 ②行政处罚国计价[1999]1707国物价[1992]414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行政许可: 1、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颁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1)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应当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应当发给《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由申请人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2)根据《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应当

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的经营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由申请人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 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颁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证:审批依据:国务院363号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开办条件: 1、符合省文化厅总量控制的要求;2、有与经营项目相符的场地、设备和注册资金; 3、安全、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办证程序:向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同意的发给开办条件核准文件(连锁网吧须合同签订后发给开办核

公司规章制度通知范文(共6篇)解析

篇一:关于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中心):近年来,随着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公司及各部门(中心)相继制定出台了许多管理规定、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内容,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汇编的规章制度类别分为: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办法)、操作流程、应急预案、行业规定及法规、工作手册及员工须知、其他规章制度(通知)。 二、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受控部门,在汇编本部门规章制度时,可参照《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各部门(中心)制度内容力求贴合工作实际,便于实施操作。 四、时间安排 1.自即日起,各部门(中心)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形成汇编目录,于5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2.6月30日前,各部门(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对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形成制度汇编初稿,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3.9月20日前,各部门(中心)完成本部门的制度汇编,定稿后以书面形式,经编制人、核对人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稿件交公司办公室汇总。 4.11月份前,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制度进行编辑、汇总,形成公司的制度汇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5.12月份前公司制度汇编定稿,并交付印刷。 五、公司此次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是对公司各部门(中心)制度化管理工作的一次检查和促进,希望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修订,务必全面按时细致地完成此项工作。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2年5月14日 篇二:关于修订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征求建议和意见的通知 关于修订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征求建议和意见的通知 各位同仁: 公司规章制度自出台实施以来,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公司拟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使管理制度能够进一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让公司的各项工作更加健康、有效的运行和发展。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向全体员工征求对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议和意见,作为修订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参考。 希望广大员工能结合日常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征求截止时间: 征求稿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 日期: 篇三: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制度执行通知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执行通知 lzb第【20120523】号 ★ 公司所属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规范公司管理,执行公司制度。经公司管理人员开会讨论决定,从2012年6月1日开

渔政执法职权及依据

渔政执法职权及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渔政管理站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 3、《中华人民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4、《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5、《省渔业条例》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9项)

1、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 《省渔业条例》第十一条 2、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3、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4、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5、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6、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7、驯养繁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8、在地方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 9、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地方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10、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 11、外国人进入地方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一条 (二)行政处罚(共21项) 1、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 处罚种类:没收船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渔业条例》第四条、第六条 2、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逾期仍不申报检验 处罚种类:罚款、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 3、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吊销捕捞许可证

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各类基本规章制度的通知

关于梳理、修订、完善各类基本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便于更好地创建“简单、务实、高效”型企业。经研究,决定在各子公司内开展各项基本规章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的目的与原则 根据企业现行发展需求,按照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对现有的基本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分别进行废止、修订、补充、完善和规范。 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企业发展要求,已经过时的基本规章制度或条款要及时明确废止执行;对影响企业科学发展,涉及管理者及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尚不够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抓紧进行修订。 二、梳理范围 1、行政管理类相关制度 (1)文件管理制度; (2)会议管理制度; (3)车辆管理制度; (4)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4)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5)员工行为规范制度; (6)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人力资源管理类相关制度

(1)组织机构图(含详细的人员编制); (2)考勤管理制度; (3)奖惩管理制度; (4)档案管理制度; (5)员工岗位说明书; (6)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7)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培训管理制度; 3、财务管理类相关制度 (1)报销管理制度; (2)预算管理制度; (3)费用管理制度; (4)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安全管理类相关制度 (1)保密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5、专项管理类相关制度 (1)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2)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注:制度梳理主要含(但不限于)以上五方面内容。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全面梳理阶段(2012年1月20日前)。由各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梳理范围,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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