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与经济学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分析资料-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与经济学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分析资料-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与经济学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分析资料-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与经济学考博指导与分析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考博资讯

(一)考试科目及各方向导师:

1.0301Z5法与经济学

研究方向01:法律与金融监管。导师是刘纪鹏。

研究方向02:法律的经济分析。导师是席涛。

研究方向03:法律经济学理论。导师是李铁映。

考试的科目:

本专业试行“审核录取制”,申请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分数线

1.复试方案:

复试将对考生科研及实践经验、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需参加两个小组的面试。

实践组(复试一组):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实践案例分析。考生进场后,自我陈述3分钟左右,然后回答案例问题,考官提问。

科研组(复试二组):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研究选题计划、综合素质。考生进场后,陈述研究选题计划3分钟后,考官提问。

复试满分值为200分,每小组满分各为100分。每小组及格分为60分,一组或两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每小组由5位复试教师组成。考生在每个小组的复试成绩,为该组考官所给的5个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加总再除以3”的方法得出。考生两个小组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其复试总成绩。

(三)专业课指定参考书目

中国政法大学的许多专业不指定参考书目,大家在平时的复习和备考过程中应该密切关注出题老师最新的学术研究动态,并且要对往年的专业课真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另外还要搜集出题老师上课使用的课件、讲义、笔记等资料。

二、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题型

Part1:听力,20分钟,20分。共3篇短文,30小题。

Part2:阅读理解,50分钟,20分。共4篇短文,20小题。

Part3:选择填空,30分钟,15分。共15小题。

Part4:翻译,50分钟,30分。(英译汉500字左右;汉译英300字左右)Part5:写作,30分钟,15分。字数在200-250字之间。

三、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参考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育明考博教研部主编的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考博英语真题解析》和《考博词汇》是考博人必备的最权威的复习资料,俗称“考博绿皮书”。全国各大书店以及当当网卓越网均有销售,各位考生也可以直接联系育明考博购买。需要各大院校历年考博英语/专业课真题及其解析或想加入育明考博辅导班的考生请加扣扣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或二八九零零六四三五一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咨询电话四零零六六八六九七八享受考博辅导体验。

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统考博士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的硕士生必须在初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5)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硕士生(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在办理准考证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1)报考法学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2)选择报考法学跨学科导师的考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须为法学或所报导师指定的一个专业(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

(3)报考法学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须与交叉学科之一相同(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

满足(一)中各项条件的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

4.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现役军人报名条件: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有效身份证件

(3)已盖章的准考证

(4)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需交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6)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政治审查表”;

(7)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导师、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材料,本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材料;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设想与研究计划;

(9)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的二篇学术论文。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原件。

对于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或不提供上述材料者,将取消其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五)试行申请考核制的院系

1.法学院:法与经济学专业

2.中欧法学院:各专业

3.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2)取得学士学位;本科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

(3)取得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5)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6)能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学校,且在校期间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

4.提交材料

请于12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或送至学校,地址附后。

(1)《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后,请自行下载打印);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6)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5.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版发至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zfyz@https://www.360docs.net/doc/586601443.html,。(对于专著等材料可以只扫描封面)

(2)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6.专家推荐

推荐书由推荐人填写、密封后,于12月20日之前,可采用以下方式送达招生导师:①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招生导师,地址附后。②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后交给申请人转寄或转交,申请人本人不得查阅。

申请人须有3名专家做推荐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1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之外);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2人。

7.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20日—2014年2月20日

(2)导师审核申请人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于2月底之前提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比例不超过5:1。

8.面试、考试

(1)面试及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

(2)根据导师建议,有关学院、中心组织同行专家组成面试考察小组(面试小组组成:导师任组长,3-5人),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

(3)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9.录取

(1)根据材料审核以及面试考察情况,导师正式提交“录取意见书”,提出拟录取意见。

(2)导师提出的拟录取意见,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监察处审核,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并于5月中旬公布结果。

五、育明考博优秀学员寄语

1.给自己找个必须考博的理由,每天提醒自己要加油。

2.不要太关注别人,关注自己的方法和进度,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方法。

3.记住:没有付出即没有收获,你花了多少时间,你就将收获多少。

4.除了睡觉吃饭和必要的休息外,尽量少地浪费时间在参加别人的宣讲会上。

5.尽量多地利用各方资源,知道地越多,你会看地越清楚。

6.劳逸结合,追求梦想但也要给自己休息时间以恢复气力和更好地思索。

7.静下心来复习,给自己寻找一个安静的心境和安静的环境。

六、是否在考前联系导师

考博联系导师是肯定的。在初步定好考博学校之后,就要和所报考院校中的意向导师取得联系,询问是否有招生名额,能否报考,这是我们考博成功的关键第一步。

大多数考生会在九月中下旬与导师取得联系。因为太早,学校里面直博名额什么的还没有确定,报考的导师也不清楚是否有名额;太晚的话,怕别的学生比你早联系就不好了。一般情况下,导师对一个学生很中意的话,后来联系的学生,导师一般也不会答应其报考了。在此说点题外话,联系导师的过程中,如果读研期间的导师有关系,可以尽量利用。如果没有,也没关系,凭着自己的本事也是可以和考博导师很好的沟通的,这就要看自己了。通常跟导师初次联系,都是发邮件。导师回复邮件的情况一般有几种:

(1)、欢迎报考。这种答复最笼统,说明不了问题。我们可以接着努力和老师多沟通,看看具体的进展,避免出现初试之后却没有名额的情况。

(2)、名额有限,可以报考,但有竞争。很多人说这样的回复不满意,认为希望很小一般会被刷。其实这样还是比较好的一种回答,最起码导师没有骗你而且给你机会去证明自己,考的好就可以上。

(3)、你的研究方向和我一样......各种一大堆他的研究方向和你相关,欢迎报考什么的话。不可否认,这是最好的情况,你可以放心的去考,一般不会出问题的。但不排除偶然,像出现直博和本学校的硕转博名额问题,可能会给我们的报考和录取产生影响。

总之考博凭的是实力和自身的本事,关系只是占一部分,自己努力了就行,不用过分纠结于导师回复有没有啥隐含意思的。

初次联系好导师后,一定要注意跟导师保持联系。每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向导师汇报一下学习情况或者复习情况,交流一下科研方向,这很有必要。一方面让导师觉得你很想去跟他深造,另一方面显得你虔诚好学。

七、是否有必要参加辅导班

博士考试是目前中国最高层次的考试,博士考试分为英语和专业课两大块。考博英语没有统一的大纲,各个学校的出题题型和难度均不一样,专业课的考察更是各有各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很难出现专业的辅导机构进行大规模的辅导。育明考博经过近五年的积累,在研究了众多高校的考博英语真题之后,结合不同考生的情况,推出了多种班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考博英语对词汇的要求很高,一般大家要有至少8000以上的词汇量,这是最基本的要求,而考博英语最喜欢考的是近义词和形近词,这些词的分类总结是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的。此外考博英语对语法的要求非常高,对语法的考察贯穿整张试卷,根据我们的经验,大部分考生,高中毕业之后就没有再系统的学习过语法知识,所以说亟需这方面的学习。

育明考博拥有完整的辅导体系,全面的复习资料和优秀的教师队伍,能

够在短时间内,让大家掌握考博英语常考的词汇和语法等“硬知识”,同时掌握答题技巧、备考心态等“软实力”,对于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考生来讲,参加育明考博的面授辅导班是一个省时省力的好选择。

除了考博英语之外,专业课的复习也很关键。专业课的备考仅仅看指定的参考书是远远不够的,出题导师的课件,在给研究生和博士生上课时的讲稿,最近的研究重点和研究的课题等信息才是最重要的信息,育明考博目前提供北京地区的绝大多数高校的绝大多数专业的专业课的辅导,能够给大家提供专业课的真题、导师的上述资料和命题人的一对一指导等服务,显而易见,这对广大考生而言,肯定是大有裨益的。

当然,如果大家没有条件来参加辅导班,也不要紧,只要是广泛收集信息,多交流,肯吃苦,也会取得一个不错的结果。

八、如何抓住重点提高成绩

考博人数不断增加,考博的难度也在不断攀升。抓住规律,就可能事半功倍。博士生与硕士生专业考试题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就是都是考查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同点是硕士生还要考一些基本的知识,而博士生人学考试主要考查在基本理论基础上对学术动态的把握和现实问题分析,大多都是大的论述题。考博肯定要广泛读书,刻苦攻读,这些我们不必赘述,主要谈谈应试技巧方面。抓住专业重点是任何复习考试的关键。博士考题一般不会很偏,但是答好不容易,尤其是面向很多专业的基础课考题。

九、博士生考试如何抓重点

第一、搞清楚历年考试题型。题型是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关系密切。一般考试题型定了,考试内容也就基本定了。考试题型以及历年考试题,可以通过同学或者朋友从报考学校获得。一般考试题型具有很强的连续性,比如有的高校爱出进展题,对此,一定要多注意平时积累。

第二、推断出题的方向。一般说来,报考学校、报考专业基础课的考题,是由报考单位的比较有学术威望的老师来出,大多是报考专业的博士点负责

人出题。推断出了老师,基本可以判断出题的内容。通过文献检索和网上查询,弄清楚这几个老师近几年来,特别是近两年的发表的论文、著作和所从事的课题研究题目。考题的题目大致就是这些。因为导师对近期从事的研究比较熟悉,比较感兴趣,倾向于出这类的题目。通过各种渠道,尽量了解可能出题老师的学术背景,比如他的年龄、学术观点、研究领域、毕业学校等等,另外,报考学校其他老师的有关研究也要关注,因为他拥有的资料,可能出题老师也拥有。去年考了的题目,今年不会考,但是邻近的内容一般就是考试内容。

第三、必须抓住所考科目的"核心要素"。任何一门学科都有一系列重点,必须把这些问题搞清楚。即使考题跑出了重点范围,运用所掌握的"核心知识",答题也不会差很远。也就是说专业课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必须具备。只要把这些基本的东西搞得很透,一般不会出间题。课本上有些东西都是"陪衬",如果没有充足的精力,根本就不用看,一般不会考。这样,可能考的内容很精通,考试成绩就容易提高。建议考试用书是简写本。因为这种版本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便于记忆。每门学科都有一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牢固掌握这些"核心知识",就已经得到大半分数了,遇到不会的问题,只要沾边就写。

关于博士英语考试,以前,英语是阻碍博士生人门的一个门槛,随着目前考生整体英语水平的提高,英语的把关效力逐年下降。一些人外语很好,恰恰在专业课上栽了。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外语还是个拦路虎。博士外语的难度各个学校不一样,一般介于英语六级和托福考试之间。近年来,育明考博们发现考博的英语难度有所提高,主要是词汇量大了。有些阅读材料的词汇很偏,专业性强,可能字典上都没有。如何准备外语呢?

育明考博们建议大家参加英语培训班。单纯自己看书做题,效果未必好。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跟班学习对于提高成绩有好处。如果是高校老师,可以在本校听听英语课。另外,每个高校的外语题型不同,考查的侧重点不同,有必要从市面上买几本考博英语书,给大家推荐两本我们育明考博编写的参考书《考博英语真题解析》和《考博词汇》。总之,要有针对性地复习。十、考博专业课的复习

对待专业课的认识,有些考生以为自己学了这么多年本专业,甚至发表了不少文章,专业课应该没问题了,从而放松了对自己专业课复习的要求。其实现在博士录取时,各个环节都不能放松。大家特别要注意下面两个阶段:1、了解学术动态

考生在确定了报考的导师和研究方向以后,要立刻在招生简章或报考学校的网站上查到复习的参考资料。一定要翻翻近两年专业杂志,看看大家讨论的热点问题,浏览一下报考学校近三年的学报,了解本专业发表的论文。最好,在考前就有关热点问题加以思考,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尤其需要强调一点,考生应在中国期刊网上查到导师近五年中发表的文章以及导师近年的专著,有些观点、数据、理论要掌握,特别是有关老师的论文一定要烂熟于心,遇到类似的题目可以搬上去,这对于提高你的成绩会大有裨益。特别要注意教师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的观点和立场,围绕这种问题,时间允许的话最好再收集相关资料。往往导师会在这些间题上查考学生。导师招收博士,也是寻求合作者的过程,如果发现一个对自己近两年研究的领域知之甚多,甚至观点也和自己相容或相似,势必会给导师带来好的印象。可以提前和该导师的博士生取得联系,要求提供去年的专业课考试的考题(一般专业课试题有10%一30%的重复率,而各高校却不提供专业课考题),也可以请他大致谈谈考试出题的倾向以及考试的感受和经验。

2、复习阶段

花半个月时间收集全资料后,应拟订一个大致的复习计划,内容包括时间和进度安排、复习方式、自查形式等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l)时间上,专业课的复习要留有充足的时间,越往后复习密度应逐渐加强。(2)精力安排要详略得当。一般要求复习教材内容至少三遍。第一遍,对教材有一个大致的把握,这本教材谈了哪些方面的问题,相互之间是什么样的逻辑体系。第二遍,画出重点内容,并适当记忆,掌握该教材的一般知识点,尤其是该书的精华部分和大致脉络、主要观点应非常清楚。个人看书习惯可能不同,

既可以做读书笔记,也可以就在书上画,然后再整理出一个个的理论、观点。这里要注意学会比较研究的方法,即比较各个理论之间的异同,从而确立自己的立场。对研究领域当前的热点问题,尽可能找些资料看看,并初步思考这些问题以使自己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观点,有心得的地方应专门记录下来。如果说前两遍是考生自我学习消化的过程,第三遍则是直接为考试做准备的,应放在离考试日期较近的时间内(以一个月内为宜)。其目的就是为了使自己前面学到的东西不至于在考场上反映不出来。(3)复习内容上有一点需单独强调,即对所考的课程,均要阅读几本非指定考试用书。很多导师喜欢出书评一类的题型。

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专业课复习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一是自己的硕士论文刚做,对本专业的理论,特别是前沿理论以及当前的热点问题掌握得较全面;二是如果是报考本校的导师可以较方便地找到有资料_甚至可以提前一两个学期选修该导师的专业课,从而在专业和感情上与老师靠近,这对下一步的面试很重要。劣势一是不少硕士生精力投放在找工作上以及接触该专业时间较短;二是缺乏具体实践经验和社会资本。

对于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而言,难度往往比较大。一定要分析好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后再决定报考。在复习时也可以适当兼顾以前的专业。笔试和面试要让导师感觉到你原专业功底比较扎实,报考该专业是个人研究兴趣的转向而不是自己在原专业上失败了才改换门庭。不过复习专业课时,所准备的时间和精力要明显增加,时间分配要向专业课倾斜。同时,在复习专业课时,要从报考专业的基本教材看起,学习该专业硕士生甚至本科生的课程,对一般课程大致浏览,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就行。而对考试指定课程,则应反复阅读,重点突破。

十一、育明考博部分辅导课程介绍

考博英语全程班

阶段课程开课时间课时

价格

(元)

备注

一、基础夯

实A班:8月21日-25

B班:9月12日-17

40课时授课

+12课时练

2500

1、全程班:4980元

2、一二阶段连报:4000

3、一三阶段连报:4200

4、二三阶段连报:4500

二、强化提

A班:10月3日-7

B班:11月7日-11

C班:12月12日-16

40课时授课

+12课时练

3000

三、考前押

题A班:2月20日-22

B班:3月6日-8日

24课时授课

+8课时模考

3500

秉承“高能高分,实力至上”的原则

主要授课内容有:1、导学规划;2、听力技巧和方法。

3、考博单词精讲精练,特别是形近词、意近词和固定搭配的重点突破。

4、常考语法讲解;

5、完形填空精讲讲练;

6、阅读理解360透析法以及其它技巧和方法;

7、翻译“631”法以及其它技巧和方法;8、作文“厚重、灵动、美观”法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9、模拟考试、10、预测押题。

考博英语六人行精品班

课程名称阶段课程开课时间

价格

(元)

备注

六人行一、基础夯实每周开课一98001、送所有面授小班

到两次,上课时间灵活决

定2、不过第二年免费

重修小班

二、强化提升

三、考前押题

四、复试指导

考博专业课一对一课程班

一对一课程课时

次)

专业

课模

考考

官评

(次)

保录

□ZY1专业课36课

√√√√√√1√

□ZY2专业课52课

√√√√√√2√

□ZY3专业课68课

√√√√√√23√

□ZY4专业课76课

√√√√√√44√√√

□ZY5专业课

92课时√√√√√√66√√√√

保______

□BG1全科保

过120

课时

√√√√√√88√√√√√

□BG2定向保

录没有

限制

√√√√√√88√√√√√√

申请推免班

申请

推免课程课时

开课

时间

申请

注意

事项

讲解

个人

陈述

撰写

指导

保录

□ST160课

随报

随学

√√√√√√√√√

□ST270课

√√√√√√√√√√√√

□ST3100课

√√√√√√√√√√√√√

□ST4没有

限制

√√√√√√√√√√√√√√

十二、育明考博优秀学员及成绩介绍

育明考博坚持“小班夯实基础”与“一对一重点攻克”相结合的教学思路,认真对每一位学员负责。针对每一位学员自身实际与报考院校的不同,在教学规划与授课方式上进行个性化的设置,推动每一位学员都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理论知识与应试技巧的最大提升。近几年育明考博的辅导课程取得了卓著的成绩,每年都有近百人进入北京各院校的重点学科,以下是关于几位优秀学员的介绍:需要各大院校历年考博英语/专业课真题及其解析或想加入育明考博辅导班的考生请加扣扣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或二八九零零六四三五一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咨询电话四零零六六八六九七

八享受考博辅导体验。

学员一

郭海龙: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博士。

简介:育明考博2014届优秀学员,硕士毕业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14年7月报名进入育明考博辅导课程进行学习,所选课程为北大英语集训营与专业课一对一教学。经过7个月左右的系统学习顺利考入北大国关学院。

学员二

赵文娟: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博士。

简介:育明考博14届优秀学员,硕士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2013年7月报名进入育明考博辅导课程进行学习,所选课程为人大英语集训营与专业课一对一教学。

学员三

李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

简介:育明考博14届优秀学员,硕士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2013年7月报名进入育明考博辅导课程进行学习,所选课程为北大英语集训营与专业课多人班。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经济法复试试题汇总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经济法复试试题汇总 2006 一、名词解释:(4分×5) 合格东道国的条件 保障措施航次租船合同(V oyage Charter) 税收饶让 二、问答题:(10分×5) 1、MIGA所担保的违约险是否商业风险?你的理由? 2、与以往的知识产权国际协议相比,TRIPS 协议有何新特点? 3、巴塞尔协议对跨国银行监管的主要内容? 4、国际逃避税的形式?如何从国内国际立法上加以解决? 5、海运保函有几种形式?效力分别如何?与一般担保函的区别? 三、中文案例:(15)(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及运输合同。三种起诉情况。要求给出法律意见。) 四、英文案例:(15) (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约和承诺。要求就双方当事人地位等加以说明。)面试部分 1、什么是预期违约?如何补救?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国有化的态度有何区别?我国采哪种? 3、简述外国对华反倾销存在的问题。 2007 问答题80分 1.Trips的特点。(15) 2.国际并购的含义,特点,法律效力。(15) 3.中国对于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规定是否违反入世承诺?该规定是否符合WTO 精神?20 4.试论述国际税收饶让抵免。在当今是否有保留必要?(15) 5.欧共体和欧盟的关系,谁是WTO等国际协议的签约主体?(15) 中文案例40分 1.国际货物买卖,CISG。 2.船舶优先权,担保物权,债权相关。 英文案例30分 面试题 1最惠国待遇的特点 2国际许可证协议的定价方式 3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4欧盟和欧共体的区别 5中国对自由贸易区的安排 6注册制和审核制的区别(股票上市那一块) 7海陆空承运人责任比较 8税收公平原则 9 INCOTERMS的变体 10班轮运输与航次运输的区别 11国际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

《经济法概论》复习题一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民事法律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 3.个人独资企业 4.职工代表大会 5.破产法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在债的法律关系中(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经济法律( ) A.法律事实B.关系的客体C.关系的内容D.关系的主体 3.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设立时,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A.10日B.15日C.20日D.25日 4.乡村集体企业财产所有权的行使者是() A.企业职工代表大会B.该集体企业C.乡或者村 D.乡或村的农民大会或代表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 5.经济权利和()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实际上就是经济法律关系本身。 A.经济职能B.经济要素C.经济组织D.经济义务 6.经济法律关系有三个基本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 A.权利B.义务C.内容D.责任 7.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报请()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A.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B.国务院C.国有资产管理局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8.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住宅分配方案有() A.审议建议权B.审查通过权C.审议决定权D.评议监督权

9.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A.15%B.25%C.30%D.35% 10.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开业登记申请。 A.10日B.20日C.30日D.40日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间具体的、关系。 2.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 3. 代理权的,又称为代理权的消灭,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权关系消失。 4. 诉讼时效属于。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虽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但除有延长时效的正当理由外,一般难于胜诉。 5. 经济法律关系同一般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和内容三种要素构成的。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 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3. 简述经济权利的概念及其种类。 4. 简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中国政法大学名师名校讲义【物权法讲义】物权重点(不含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物权法重点(稳爷) (一)物 1. 概念:是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有体物。物权的客体。 特征:人体之外;有体物;为人力所支配;独立为一体;特定性。(5个) 2. 物的分类:(掌握概念及其区分的意义) (1)特定物与种类物 特定物:包括两类: ①特定条件下独一无二的物,又称不可替代物。E.g.凡高的《向日葵》 ②本为种类物,但经行为人之意志指定而特定化的物。 E.g. 如消费者在商场一批29寸长虹电视机中挑出一台 种类物:指具有相同的品质,可用相同的物替代的物。 区分意义:(1) 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 系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等。 (2)物意外灭失时的法律后果不同。特定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可以免除义务人的交付义务, 而只能请求赔偿损失。种类物如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由于其具有可替代性,故不能免其 交付义务,义务人仍应交付同类物。 (2)动产与不动产 民法关于动产与不动产的分类,是先确定不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均属于动产。 动产:指不动产之外的一切物。E.g. 汽车、图书、家用电器 不动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 ①土地:即一块有特定四至的的地球的表面,并及于土地的上下。土地中的土沙、岩石等为土 地的成分而非独立于土地之物。

★土地中的矿物专属于国家所有!而非集体所有土地的构成成分 ②建筑物与构筑物:具有固定性、继续性与独立性; ③林木; ④与不动产尚未分离的出产物,如农作物; ★不动产的处分、抵押的效力及于尚未分离的出产物,反之不然; 区分意义:①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动产让与不要求书面形式,依交付而生效;不动产须采书面 形式,且依登记生效; ②设定他特权的类型不同——质权、留置权只能设立于动产,用益物权只能设立与不动产; ③不动产涉诉的,实行地域专属管辖权; (3)主物与从物 是依据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所作的分类,一方脱离另一方不损害其独立用途的,则为主物。“若无相反法律规定或约定,主物的权利变动及于从物”。 主物:先确定从物,从物之外的即为主物; 从物:指从属于主物的物,又称为附属物; 主从物关系的认定: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如汽车与轮胎);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或交易 观念上视为有主从关系; 区分意义: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即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者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从物上的权利随主物权利的转移而转移。 (4)原物与孳息 原物:指孳息所从出的物。 孳息:指原物所出的收益。分为: 天然孳息:指植物所结出的果实、动物的出产物(仔、奶、卵)以及其他依物的使用方法所获得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分析资料-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考博指导与分 析 一、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资讯 考试科目及各方向导师: 1.030107经济法学 研究方向01:企业法律制度。导师是徐晓松。 研究方向02:破产法律制度。导师是李曙光。 研究方向03:竞争法律制度。导师是时建中。 研究方向04:金融法律制度。导师是刘少军。 研究方向05:财税法律制度。导师是施正文。 考试的科目: (1)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1106西班牙语选一(100%)。 (2)2211经济法学(100%)。 (3)3311公司法、证券法(100%)。 (一)复试分数线 1.复试方案: 复试将对考生科研及实践经验、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需参加两个小组的面试。 实践组(复试一组):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实践案例分析。考生进场后,自我陈述3分钟左右,然后回答案例问题,考官提问。 科研组(复试二组):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研究选题计划、综合素质。考生进场后,陈述研究选题计划3分钟后,考官提问。 复试满分值为200分,每小组满分各为100分。每小组及格分为60分,一组或两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每小组由5位复试教师组成。考生在每个小组的复试成绩,为该组考官所给的5个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加总再除以3”的方法得出。考生两个小组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其复试总成绩。 (三)专业课指定参考书目

中国政法大学的许多专业不指定参考书目,大家在平时的复习和备考过程中应该密切关注出题老师最新的学术研究动态,并且要对往年的专业课真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另外还要搜集出题老师上课使用的课件、讲义、笔记等资料。 二、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题型 Part1:听力,20分钟,20分。共3篇短文,30小题。 Part2:阅读理解,50分钟,20分。共4篇短文,20小题。 Part3:选择填空,30分钟,15分。共15小题。 Part4:翻译,50分钟,30分。(英译汉500字左右;汉译英300字左右)Part5:写作,30分钟,15分。字数在200-250字之间。 三、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参考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育明考博教研部主编的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考博英语真题解析》和《考博词汇》是考博人必备的最权威的复习资料,俗称“考博绿皮书”。全国各大书店以及当当网卓越网均有销售,各位考生也可以直接联系育明考博购买。需要各大院校历年考博英语/专业课真题及其解析或想加入育明考博辅导班的考生请加扣扣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或二八九零零六四三五一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咨询电话四零零六六八六九七八享受考博辅导体验。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整理 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2、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3、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范围 (一)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 (1)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 (2)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二)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 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 (三)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 (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 (2)拍卖; (3)依法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 (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五、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CIF CFR 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 CIP CPT 其它贸易术语: EXW DDP

附: FOB——船上交货、装运港、适用于海运、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CIF——“成本+运费+保费”、目的港 CFR——“成本+运费”、目的港 FCA——货物承运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货交承运人风险转移 CIP——运费、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目的港 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六、要约的构成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 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七、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撤销,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时期效力归于消灭。(公约第16条规定,在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可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以奔着对该要约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 八、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2010年4月27873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必看重点知识)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1分*20题=20分) 二、填空题(1分"10题=10分) 三、名词解释(3分*5题=15分) 四、简答题(5分*5题=25分) 五、论述题(10分*2题=20分) 六、案例分析(10分*1题=10分) 一、选择填空题: 1. 。P2 2.主要是一定的财产关系在法律上 的表现。P3 3.法律关系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与义务三者构成。P3 4.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它主体。P3 5.和精神产品。P3 6.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形。P3 7.法律事实通常分为法律实践和_法律事实两类。事件是指与当事人_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行为是指根据当事 人的意志而作出的能够引起_法律_ 8.从权利的标的内容看,经济法律权利主要包括两种:财产权、。P4 9.从权利的实现或者作用上,经济法律权利可分为五类:支配权、形成权、期待权、请求权、抗辩权P4 10.经济法律责任是财产责任,但它既可以单独行驶,也可与其它责任共同运用。P5 11.法人依法成立,以独立的名义享有_民事权利_、_承担民事义务_。P8 12.企业法人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_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P8 13.代理的种类有:_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再代理。P11 14.所有权的内容:_占有、使用、收益、处分_。P13 15.债法律关系由_主体、客体_和_内容_三要素构成。P16 16.债的分类包括: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_、特定物之债与_种类物之债_;按份之债与_连带之债_;简单之债 与_选择之债_。P16 17.公司是企业的_法人_,由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_全部_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P21 18.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__50_人以下,同时还规定了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_一个_法人股 东的有限责任公司。P21 19.《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设置_会计_帐薄,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建立本公司的_财务、会计_制度,应当按 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P23 20.公司合并分为_吸收合并、新设合并_。P24 21.公司分立指由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解为_两个或两个以上_新公司。P24 2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_一万元_并需一次缴足。P26 23.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而不向_社会公开募集。P27 2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_3万元_P27 25.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_分次_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参考书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参考书(初试)

复试.

政法大民商法导师 王卫国教授洪道德教授张今教授杨秀清教授杜新丽教授吴景明教授江兴国教授 隋彭生教授魏敬淼教授梁淑英教授 法大编着的《法研圣经》 贴吧上的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最新指定参考书目8月版)07年1、《法理学导论》北大出版社(舒国滢主编8月)、《法理学》(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舒国滢主编2008年2 2006年版)、《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舒国滢主编3 年版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周忠海主编5、《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6、《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赵相林主编 年版)(莫世健主编20087、《国际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年版( 张树义主编20078、《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 年版(马怀德主编20109、《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9月版)10、《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江平主编07 月版)07年911、《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卫国主编 )9月版12、《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宋朝武2008年月)08年213、《民事诉讼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宋朝武主编 高教出版社(陈光中主编)北大出版社、《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14 10月)、《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刘玫主编2008年15 月)年916、《刑法学》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主编2008月)年517、《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曲新久、陈兴良着2008中国政法大学初试科目: 外语:100分 政治:100分 法学综合一:(法理学40分、宪法学40分、国际法学40分、行政法学30分)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6月版舒国滢主编 《法理学》(初试选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第二版舒国滢主编 《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焦洪昌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周忠海主编 《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2008年第二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分析资料-复习方法-育明考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 博指导与分析 一、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资讯 考试科目及各方向导师: 1.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研究方向01:环境法学与国际环境法。导师是王灿发。 研究方向02:生态法学。导师是曹明德。 (1)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1106西班牙语选一(100%)。 (2)2212环境法学(100%)。 (3)3312国际环境法(100%)。 (一)复试分数线 1.复试方案: 复试将对考生科研及实践经验、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需参加两个小组的面试。 实践组(复试一组):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实践案例分析。考生进场后,自我陈述3分钟左右,然后回答案例问题,考官提问。 科研组(复试二组):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研究选题计划、综合素质。考生进场后,陈述研究选题计划3分钟后,考官提问。 复试满分值为200分,每小组满分各为100分。每小组及格分为60分,一组或两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每小组由5位复试教师组成。考生在每个小组的复试成绩,为该组考官所给的5个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加总再除以3”的方法得出。考生两个小组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其复试总成绩。 (三)专业课指定参考书目 中国政法大学的许多专业不指定参考书目,大家在平时的复习和备考过程中应该密切关注出题老师最新的学术研究动态,并且要对往年的专业课真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另外还要搜集出题老师上课使用的课件、讲义、笔记等资料。

二、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题型 Part1:听力,20分钟,20分。共3篇短文,30小题。 Part2:阅读理解,50分钟,20分。共4篇短文,20小题。 Part3:选择填空,30分钟,15分。共15小题。 Part4:翻译,50分钟,30分。(英译汉500字左右;汉译英300字左右)Part5:写作,30分钟,15分。字数在200-250字之间。 三、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参考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育明考博教研部主编的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考博英语真题解析》和《考博词汇》是考博人必备的最权威的复习资料,俗称“考博绿皮书”。全国各大书店以及当当网卓越网均有销售,各位考生也可以直接联系育明考博购买。需要各大院校历年考博英语/专业课真题及其解析或想加入育明考博辅导班的考生请加扣扣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或二八九零零六四三五一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咨询电话四零零六六八六九七八享受考博辅导体验。 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统考博士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

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别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有挬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5.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区内享有的专有权。 6.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简答 1.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即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具体来讲,包括五类:(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5)涉外经济管理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者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⑵股东出资带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采用法定(或称实收)资本制;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万,采用折中资本制; ②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期限 股东出资首先必须满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即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其次,首期出资不仅不低于3万元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剩余部分可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 ③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⑸有公司住所(了解确定住所的法律意义)。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法概论总复习练习题

经济法概论总复习练习题 一、单项选题: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C ) A.民法 B.经济法 C.宪法 D.行政法规 2、法的本质是:(C)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 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的是:( C )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A)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5. 下列代理活动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B )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的 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 C.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6. 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导致诉讼时效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 C )A.债券 B.所有权 C.胜诉权 D.起诉权 7. 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B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8. 在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关系中:( B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9. 公民不能享有所有权的物是:( A ) A.土地

C.汽车 D.房屋 10. 承租人使用出租人的出租汽车是:( D ) A.所有人行使所有权 B.所有人行使占有权 C.非所有人行使所有权 D.非所有人行使占有权 11. 下列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 A ) A.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B.所有权的抛弃 C.所有权的转让 D.所有权因强制手段被转移 12.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 A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17. 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管理委员会是:(C) A. 企业的管理机构 B. 企业的决策机构 C. 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18.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经经营权的核心是:(D ) A. 投资决策权 B. 留用资金决策权 C. 资产处置权 D. 生产经营决策权 19. 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D ) A. 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B. 生产指挥机构 C. 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20.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A) A. 权力机构 B. 咨询参谋机构 C.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D. 生产经营监督机构 21. 我国立法所指的个人独资企业仅指:(A ) A. 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B. 法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C. 物质生产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D. 行政事业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22. 私营企业不得从事的行业有:(B )

海商法在中国的现代起源和发展

海商法在中国的现代起源和发展 海商法是一门古老的法律,它起源于欧洲,形成于中世纪的海上贸易和运输,传播并发展到世界各地。现代海商法不仅是国内立法的渊源,而且也存在于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中,成为具有国际性和相对国际统一性的一部法律。以英国为代表的传统海商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长期形成的海商法教学、科研和司法与仲裁等实务,以及在国际上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劳合社等机构,从各个领域推动了海商法的发展和完善。CMI和IMO等国际海事组织在推进海商法的国际化和世界统一化的进程中,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和规则,起到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8年12月11日,第63届联合国大会第6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合国贸法会(UNCITRAL)提交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并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将公约定名为《鹿特丹规则》。这是各国海商法界为海商法立法的统一和完善,在海牙规则、海牙—威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的基础上进行的又一次有益的尝试。可以说,海商法的立法与实践,以及世界各国对海商法学的研究和发展,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人类向海洋进军的深度和广度的拓展,越来越引起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也为海商法这一古老法律的新发展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海商法传入中国并见诸于法律中,最早始于清朝光绪年间。清朝政府1904年(光绪三十年)起草的《钦定大清商律》中,海船法一编便有263个条目。尽管该法律草案因清王朝的覆灭而未能颁行,但其被包含在商事立法中而且规定之具体,却成为中国海商法现代起源的标志。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海商法是国民党南京政府于1929年12月30日颁布的《中华民国海商法》该法自1931年1月1日施行后又历经三次修改。[1]台湾地区的海商法沿袭了大陆法系的立法体例,以成文法典的形式制定海商法,其体例和基本内容等相对独立于其他商事立法,不仅是台湾地区的现行的重要海事法律,而且也是研究我国海商法现代起源和发展的重要法律之一。 我国是一个有着18 000多公里海岸线,47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几千个大小岛屿和60多个对外开放港口的海洋大国。广阔的水域和良好的通航条件为航运业和国际贸易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制定一部完整的中国海商法,也成为健全我国法律体系,保护和促进航运事业、国际贸易事业,以及开发和利用海域和海洋资源,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和秩序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在全面推翻旧的法律体系和废除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后,制定一部新的[2]海商法便成为了海事立法的当务之急。1952年组建了海商法起草委员会,至1963年经

经济法概论考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考点总结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它就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经济法主体的特征: 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就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两大类。 ②不同类别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活动宗旨具有质的区别。作为经济法律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活动宗旨就是实现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与调控,而市场主体的活动则就是以盈利为目的。 3、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①国际经济管理机关:又分为综合经济管理机关,部门经济管理机关,只能经济管理机关,经济监督机关,经国家特别授权的政企合一的组织 ②市场主体:又分为法人(法人就是相对于公民的一种重要的民事主体),公民(自然人) 4、法人:法人就是相对于公民的一种重要的民事主体,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法人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与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法人的分类:①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而非企业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具有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宗旨) 7、经济法的内容:就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8、经济法上的权力: 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各种经济管理活动或者其她经济活动。 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一方做出一定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以保证实现自己的意志或利益。 ③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她人的行为而使自己的权力不能实现或者遭受损害时,有权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 9、经济法上的义务: ①承担义务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惊醒一定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以实现特定权利主体的权利。 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仅以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范围为限。 ③经济法上的义务就是以一种法律约束,义务人必须自觉履行,若不履行或者旅行不当,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0、经济法权利的种类:最重要的权力就是经济管理权。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两大类。 11、经济法的客体:就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经济

吉大经济法概论考试题

经济法概论 答案以下面{答案}为准,红色是错误选项,绿色是正确选项。 一、单选题 1.按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可将公司分为( ) ? A. 上级公司与下级公司 ? B. 总公司与分公司 ? C. 大公司与小公司 ? D. 母公司与子公司 答案D 2.两家国有企业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由( ) ? A. 股东会选举产生 ? B.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 C. 监事会指定 ? D. 工会指定 答案B 3.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 )不行使而消灭。 ? A. 提存机关通知债权人之日起5年内 ? B. 提存人通知债权人之日起5年内 ? C. 债权人知道提存事实之日起5年内 ? D. 提存之日起5年 答案D 4.甲服装厂与乙纺织厂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交付纯毛毛线1万斤,甲依乙提供的样 品进行验收。乙交货后,甲验收认为,符合样品标准,遂将全部毛料编织成毛衣,但在编织过程中发现毛线不纯,经检验,该毛线含5%化纤,甲因未及时向丙交付纯毛毛衣,承担违约金5万元。本案中该买卖合同的性质是( )

? A. 无效合同 ? B. 可撤销合同 ? C. 效力待定合同 ? D. 侵权合同 答案B 5.不记名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是( ) ? A. 股东大会的出席权 ? B. 选举董事的权利 ? C. 股息分配权 ? D. 要求公司按期还本付息的权利 答案D 6.股票是一种( ) ? A. 设权证券 ? B. 有价证券 ? C. 非要式证券 ? D. 非转让证券 答案B 7.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 A. 婚姻关系 ? B. 收养关系 ? C. 监护关系 ? D. 财产关系 答案D

中国政法大学期末-经济法2013年6月期末真题(有答案)(AB卷)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经济法总论》(302030033)期末考试试题(A 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10级 本试卷满分7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70%;平时考查3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30%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 A.德国 B.法国 C.中国 D.美国 2.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不包括()。 A.反悔权 B.公平交易权 C.受尊重权 D.监督权 3.在我国,契税属于()。 A.所得税 B.财产税 C.增值税 D.流转税 4.甲某在某商场购得一台“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回来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于是甲某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试用性能作明确说明,概不负责。”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某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退换 B、甲某应当要求销售者给予退换 C、因未当场认真检验商品,所以甲某不能要求退换

D、甲某可选择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给予退换 5. 依据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故意泄露他人商业秘密 B.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六千元 C.在影视剧中融入“植入式广告” D.在招投标中陪伴他人投标 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15分) 1.简述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2.简述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我国市场规制机构进行了哪些改革? 三、案例分析(共15分) 高先生是香格里拉酒店集团贵宾金环会钻石级会员。今年1月30日,他入住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并预订住店至2月18日。入住次日早晨,他用完早餐后走出餐厅发现餐饮部副经理一直跟随在后,于是就问她有什么事,副经理突然说:“我送别你”。高先生认为对方用词不够规范,“送别”二字有告别逝者的特殊含义,在一些情形下甚至有辱骂的嫌疑。因为时近农历新年,高先生感觉非常不快,于是就当场劝诫这位工作人员对客人不要使用这样不敬的词语。 第二天,高先生遇见餐饮部副总监沈某,向其反映餐饮部副经理用语不敬,希望酒店日后能够加强言语规范。沈某回复到:“送别”就是再见的意思没有其他特殊含义,是高先生自己想多了,自己属下没有错误可改。情急之下高先生回应到“如果送别二字只是再见的意思那你就回去大年初一也跟你妈说一声‘送别’,这也是再见的意思。”沈某听后推搡起高先生,最终双方动起手来,后经劝解才分开。当天下午酒店总经理来到客房要求高先生立即退房离开酒店。2月23日,高先生收到香格里拉酒店总部的英文函件,声称取消他贵宾金环会会员资格,不再允许他入住任何香格里拉大酒店,并单方面取消其此前入住酒店累积的剩余72828奖励积分。高先生认为,作为香格里拉酒店的钻石级会员,他本应享受贵宾金环会员的专享礼遇,可沈某不但不听取其投诉反而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并以此事为由“驱赶”客人、单方消除会员积分,这种行为已严重侵害了自己的权利,为此向福建消委会投诉。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在给省消委会的回函中辩称,当天下午酒店是“请”高先生离开酒店,酒店并没有威胁或伤害高先生。酒店方与高先生虽存在消费服务关系,但由于出现了高先生与酒店员工的争执,为避免事件进一步恶化,酒店决定要求高先生离开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第一章企业法 1.问题:【领会】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问题:【领会】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答:(1)企业是经济组织(2)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3)企业是持续经营的经济组织(4)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3.问题:【识记】企业有那些分类 答:(1)全民所有制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私营企业(4)外商投资企业 4.问题:【领会】企业法的概念是什么 答: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各个中法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5.问题:【领会】企业法具有哪些特征 答:(1)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法律地位及其内部组织关系的组织法 (2)企业法是规范企业把本身的组织和动作的行为法 (3)企业法是国家对企业进行管理调控的法律依据之一 6.问题:【识记】企业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6)国际条约(7)国际惯例7.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是什么【多选】答: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8:.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哪些特征【多选】 答:(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为一个自然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 (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才或家庭 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9.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 条件 答: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 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 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0.问题:【领会】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答: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 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文件。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成立。 11.问题:【识记】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静音管理模 式 答:(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 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事务。(2)投资 人可与受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管理的内容和 权限,但投资人对受聘人得职权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3)个人独资企业经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分支 机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 担。 12.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进行营业转让 答:《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对企业财产的有关权力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1)个人独资企业若整体转让,涉及债权债务的概括 转移,应按规定通知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人并经其同 意,办理投资人姓名和住所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 合法转让后,该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承受。(2) 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遗产其营业适用概括继承。依《继 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的承担 该企业的债务和税款。当然,应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实 际价值为限。继承人不愿从商或企业资不抵债的,继 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13.问题:【识记】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哪些 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有:(1)投资人决定解 散(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它情况 14.问题:【领会】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单选】 答:(1)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行或者债 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由投资人自行清 算的,投资人应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 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通知到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向债权人申报其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 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个人独 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还请求的, 原投资人的责任消灭。 15.问题:【领会】合伙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 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 伙企业。 16.问题:【领会】合伙企业具有哪些特征 答:(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2)合伙 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3)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 业(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17.问题:【识记】合伙企业有哪些分类 答: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8.问题:【识记】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有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经典)中国政法大学海商法综合试题及答案

海商法试卷一 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成绩 _________ 一、简答与论述题(50分) 1、某轮在航行营运中发生了下列的债项,拖欠了船员的工资、为取得贷款向银行抵押了该轮、之后该轮遇难又产生了一笔救助费,由于该轮在运输途中管货过失使所载货物受损,货主申请扣押了该轮,经过法院程序该轮最后被拍卖,请问应当如何处理上述各债权的受偿顺序?为卖船而产生的司法费用应当如何受偿?本案船员的权利与银行的权利及受损货主的权利是否相同?(10分) 2、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是如何结合中国的特点吸收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的?(15分) 3,试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法律责任。(10) 4、试翻译下列容(10分) CIF FO Dalian or Qingdao, China. The buyer shall garantee one safe berth at discharging port, Master of the carrying vessel shell tender NOR in writing or by cable to the buyer's nominated agents, WIBON.The buyer'sguaranted discharging rate is 1500 metric tons per WWD, Sunday and holidays excepted unless used. If used actual time used to count as laytime. 5,请依下列提单的实例回答问题(共5分) Shipper CHINA NATIONAL CHEMICALS IMPORT & EXPORT CO., 中国远洋运输公司 COSCOConsignee ……………………………… TO ORDER ……………………………… Ocean Vessel Port of Loading Port of Discharge Final destination NANPING DALIAN VANCOUVER Marks & No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Gross weight Measurement N/M H-ACID 2,032 4.44 Freight and charges FREIGHT PREPAYED Date of issue Nov.12,1998 请判断下列问题(打V即可): 1,该提单是不记名提单( ),还是记名提单( ),还是指示提单( )。 2,该提单是已装船提单( ),还是收货待运提单( )。

最新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20*1’+多项选择题10*2’+简答题3*5’+论述题2*15’案例分析题1*15’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2. 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调整的对象: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3.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市民法和万民法(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2)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于发展 *国家干预经济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1944年《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标记国际社会进入了用多边条约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新阶段。***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区域性和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 4.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 (2)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统一制:制定的国内经济法统一适用于涉内与涉外各种经济关系。如,美、英、德、日本 分流制: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民商法仍实行统一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则内外分流。发展中国家。 5.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该原则 ***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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