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2006[1].2.15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0757—82329004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1、

2、。租赁房

3、

4、

VI标准,甲

、停车位

经营。

5、甲方应于

商铺隔断拆除。

6、租赁期限为10年,自____年__月__日到2年__月__日。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装修期为个月,(即自2年3月__日至2年9月__日)。装修期乙方除承担水电

费用外,不承担其他税费费用。

8、本合同的租赁费用为每年_____万元,租赁费用____(包含或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用。

9、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季支付。

10、首期租赁费用支付日为2006年__月__日。此后正常每年租赁费用支付日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收取乙方租赁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物业条款

一、有关消防方面

12、甲方应确保租赁物的设计、施工符合消防法规的要求。甲方承诺在_2006年3月日__交付租赁物时向乙

方提供合格齐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并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取得当年度的消防检验合格证明。

该消防检验合格证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上述消防设施器材需符合国家和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大型综合商场的消防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喷淋、

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强排烟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上述消防检验合格证明中涉及乙方部分如有整改要求的,在向乙方交付租赁物时尚未整改完毕的,甲方需按要求进行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14、乙方在装修或消防报审中,如果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上述标准,无论甲方是否

提供消防检验合格证明,甲方均须按上述标准进行修复或补充,否则,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垫资进行修复或补充。乙方垫付的费用可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须提供费用清单和票据。

15、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商场装修和开业(使用)消防验收工作,提供全部手续材料。甲方消防验收和年检

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必须配合。

16、租赁期内,消防部门如对租赁物涉及乙方部分提出整改要求(对于原有消防系统、消防土建工程),甲方

需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如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进行整改(对于乙方二次装修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不进行整改的,另一方均有权垫资进行整改,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7、租赁期内,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保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有关水电方面

18、甲方确保租赁物有正式的供电供水服务,确保租赁物获得供电部门提供的不少于__400__KW的正式用电

量,确保租赁物总进水口直径不少于___CM,水压正常,确保水电能完全满足乙方商场的需要。

19、甲方负责将现电源按照乙方需求的电量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区域各楼层的配电柜(配电柜由甲方提供),

按乙方要求进行配电柜的电量配置。甲方确保乙方可以独立控制租赁物的总电源和各楼层的电源,确保租赁物的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20、甲方负责将供水管道接到各供水终端,确保现有的水龙头、储水箱等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上下水管道的

畅通。

21、租赁物内供水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乙方租赁区域内的供水供电设施终端由乙方进行维护。租赁物

外围的供水供电系统的维保责任由甲方承担。

22、甲方负责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向甲方交纳水电费,单价以同期

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用水用电单价为准,甲方不加收其他费用。

23、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同期供水供电部门水电费单价表及水电

明细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甲方提供的发票如不符合约定,乙方有权扣减票面17%的补贴后支付。

供水供电部门就水电费给予甲方的优惠政策,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能同样享受。

三、有关中央空调(如有)

2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制定并提

前一周通知甲方,中央空调每天的开机和关机时间以乙方经营需要为准,中央空调开启后商场温度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25、中央空调使用费按下列方式结算:____

(1)固定收费方式,按实际使用天数按每天_____元每平方米结算。

(2)按中央空调机组实际发生的电费,按乙方使用中央空调的面积占该机组覆盖的总面积的比例结算电费为中央空调使用费。甲方确保中央空调用电按工业用电收费标准计算。

26、中央空调使用费按月结算,先用后付。甲方在收取中央空调使用费时,应同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

票和计费依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

四、有关电梯(扶梯)

27、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自动扶梯2台,保证自动扶梯的完好且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

门的验收。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当年度的年检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28、扶梯的维保责任由甲方承担。租赁期内,扶梯达到大修或报废年限,甲方必须负责为扶梯进行大修或更

新,并承担费用。

五、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和物业服务

29、甲方如将物业管理权返还给产权方或转给其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产权方及新物业管理公司应

完全按照本合同执行。

30、如果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乙方需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该物业管理合同如与本合同

的内部有冲突,一律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31、甲方负责租赁物外的其他公用设施和公用场地(如有)的维护和管理、垃圾清理、管道疏通、车辆停放管

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一、有关双方的权利义务

32、在租赁期内,乙方确保不堵塞租赁物内部公用通道及不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设备;甲方确保租赁物所有公

共设施设备、公共通道处于正常运行和可使用状态。

33、乙方商场开业后,乙方如对租赁物外部进行装修改造,如可能对租赁物以外部分造成影响,应与相邻方

进行协商装修改造方案;甲方如对租赁物以外部分进行维修改造,应与乙方协商装修改造方案(甲方如已将租赁物以外部分出售或出租第三方,甲方应尽可能确保第三方遵守本条款的约定)。

34、甲方自行承担涉及租赁物的房产税、房屋维修基金、营业税、维修费用等所有税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

物开设商场涉及的各项营业税费。

35、甲乙双方应在对方相关手续及事务办理过程中,互相配合,提供作为出租方或承租方应提供的相关手续

的,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拒绝。

36、甲乙双方承诺不因自身原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承诺不因自身原因而使租赁物被政府和司法机关查

封冻结、或者被裁决向第三方支付租赁费;乙方承诺不因自身原因而使租赁物所开设的商场被政府和司法部门查封冻结。否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37、甲方承诺不因与原承租方的遗留问题、与雇员的劳资纠纷,与第三方的纠纷原因(不论甲方是否有责任)

而引起的针对乙方、针对乙方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障碍的。乙方承诺不因与供应商或第三方的原因,与雇员的劳动纠纷、或与第三方的经济纠纷,而引起的针对租赁物正常合作障碍的。否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38、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甲乙双方需互相协助共同取得拆迁权

益。

39、甲方提供的租赁物,含附属设施设备本身存在的质量设计等原因导致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

甲方承担;对因维修保养责任而引起的,由负责维修保养方承担;如由于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0、乙方如转租租赁物,乙方需确保转租承租方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对转租承租方涉及本合同的行为承担

连带责任;甲方如非产权人,甲方应确保产权人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对产权人涉及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1、甲乙双方均可以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将本合同的所有权利义务转让至各自的关联公司,甲乙双

方对各自的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有权随时要求核定租赁房屋面积。租赁房屋经房屋测绘部门测定,如低于合同约定

的面积数额,应按实际的面积按合同确定或推定的租金单价重新核定并结算租金租赁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此前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多退少补。

43、为了便于乙方进行员工安置和商品处置等工作,甲乙双方需在租赁到期前提前一年就是否续约进行洽谈

工作。到期前半年如未能就是否续约达成书面意见,乙方有权利单方面选择将本合同期限延长一年,延长期内按本合同最后一年的租赁条款执行。

二、有关甲方权利义务

44、甲方确保租赁物系合法建筑物,没有被政府和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产权清晰没有争议,共有权人(如有)

同意出租,确保任何情况下不因产权问题影响(或存在影响的可能)乙方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甲方确保其已取得了租赁物全部的、合法的、没有任何异议的出租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5、政府或司法机关作出的涉及租赁物产权(或乙方承租权)的任何裁决决定、第三方对甲方或乙方提起的涉

及租赁物(或乙方承租权)的诉讼仲裁、第三方向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涉及租赁物产权(或乙方承租权)的质疑(需查证属实),如影响(或存在影响的可能)乙方承租权益的,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46、租赁期内,产权方赁物出售(甲方需保证乙方的优先购买权)或抵押,产权方需将出售或抵押进程和结果

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产权方在出售租赁物时,甲方及产权方需确保买方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确保买方出具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书面文件。在因出售或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甲方需协调三方办理交接手续,不得影响乙方的承租。

47、甲方确保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楼梯、楼板和墙体的承重,楼板和墙体的防水性,线路的安全性等符合

国家相关标准,不存在任何现实的和潜在的危险。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8、甲方对租赁物以外相邻房屋(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经营(含与

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甲方对租赁物所在大厦乙方有权使用的外立面、广告位外的区域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甲方不得将其出售或出租给第三方(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的合作)用于宣传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企业或产品。否则,乙方需按每经营相同或相似的商品类别数、或宣传相同或相似的企业或产品数量,每年乘以50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9、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在租赁期内达到法定的报废年限或实际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负责予以更换,

更换的设施设备型号、规格、性能等应不低于原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

三、有关乙方权利义务

50、乙方须确保租赁物的用途符合乙方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经营范围,不得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否则,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

51、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主要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甲方需予以配合。如

装修改造涉及到房屋主体结构的变动,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2、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约定的外立面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外立面装修改造,进行店招和广告的制作安

装和发布,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于合同终止后对增添物予以撤除。乙方确保符合相关广告安全消防规范,依法定程序进行,自行承担所有责任。甲方需确保店招位能进行店招的设置,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3、租赁期间,乙方在保证租赁物安全的条件下可自行添置设备设施,费用和维保责任由乙方承担,产权归

乙方所有,租赁结束后,由乙方自行拆除。

54、乙方有权将租赁物整体、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有权采取柜台出租、联营等方式与供应商进行合作经营。

乙方承诺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甲方不因该转租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

55、乙方在租赁物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违法而遭到政府或司法机关的查封,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6、乙方在租赁物开设的商场如连续三个月亏损或连锁店布局调整,在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到期需立即归还租赁物、结清所有租赁的费用。

四、有关房屋交接

57、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前通知乙方接收租赁物。甲乙双方在交接时需签订租赁物交付确认书。租赁

物交付确认书为甲乙双方交付租赁物的凭据,乙方在租赁物交付清单中的签字盖章日期视为租赁物交付日期。乙方在交付确认书中注明持保留意见的除外。

58、租赁物交付确认书应对租赁房屋的外立面、墙体、门窗、灯光、地面等状态,以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清单、

规格、型号、状态等进行详细的描述。交付确认书中未列明的物品,一律视为乙方未接收。交付确认书中状态的描述,仅指对其表面状态的描述,不代表乙方对其内在质量和状况的认可。甲方在交付时需提供电路工程图,给排水系统图,消防竣工图,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设施设备的保修文件,安装维修图纸。否则,如造成乙方对租赁物使用影响的,视为甲方未完全交付租赁物。

59、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依法终止履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返还租赁物,该期间,甲方不

得收取租赁费用。逾期乙方如仍在使用租赁物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应参照本合同的标准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用。甲方如书面通知要求返还的,乙方未返还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赁费用的两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且甲方有权强行对乙方进行清场。

60、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接收租赁物,否则,乙方书面通知到达甲方后第三日视

为乙方已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可将产权属于乙方的所有物品和设施设备搬出,保证租赁物符合正常使用后的合理状态。对无法搬出、或搬出后将丧失大部分价值的设施设备,乙方可选择折价归甲方。

五、有关租赁费用

61、乙方应该严格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赁费用,每延期支付一天,乙方按所欠费用的万分之二点一加收滞

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2、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

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

63、甲方收到乙方租赁费用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租赁发票。甲方如延迟

提供,乙方可相应延迟支付下期的租赁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且乙方还可以自行采取税务补救措施,相应的税款在租赁费用中直接冲减;如造成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其他损失,甲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64、除本合同明示的项目和标准外,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另立项目向乙方收取其他任

何费用或提高收费标准。

65、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可委托权威机构对租赁面积进行重新测量,测量结果如与本合同面积不一致,需

按本合同核算的租赁费用单价重新核定所有租赁的费用,此前已结算的费用多退少补。

六、保密条款和反贿赂条款

66、一方对在洽谈、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主要内

容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否则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且还需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67、双方在合同签订洽谈过程中,不得向对方(含对方关联公司)人员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钱财物(含礼品礼金)

或为其谋取私利,否则,视为严重违约,违约方每年应向守约方支付支出金额(含折算的金额)十倍以上且不低于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且还需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守约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8、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人员如向对方索贿或提出此类暗示,知悉方必须积极向其总部投诉。乙方总部投

诉电话是025-84418888转监察办或总裁办。一方如主动提供对方未曾掌握的对方人员收受钱财物的信息并提供证据的,对方可视情节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七、有关违约条款

69、一方如违约,守约方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可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垫付费用代理违约方按本合同的

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代理违约方先行对第三方承担责任、垫付费用。守约方垫付的费用可以直接在应付对方的任何费用中直接冲减。

70、一方如违约,守约方可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并在提供证据材料后,就违约方依据本合同应承担的所有违约

责任在应付违约方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中直接冲减。违约方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就此问题提请司法机关解决。

71、甲方未提供(或延迟提供)任何附属设备设施、未提供(或延迟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甲方均应免除延迟

提供期间的租赁费用(如该期间为免租期,则免租期顺延)。

72、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商场开业延迟,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商场开业延迟损失;如造成乙方商场停业或正常营

业受到影响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停业损失;如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商场连续或累计停业或受影响达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对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筹建费

用、装修折旧、人员安置费用和停业损失。如果守约方依法可解除本合同而未解除的,守约方可以延迟履行本合同的所有合同义务,直至对方的违约事实消除。

74、因不可抗力原因,任何一方均可以在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不可抗力证明材料后依法解除本合同,而

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指无法预料、无法克服的所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灾,火灾、罢工、重大疫情、城市公共设施停止运转、战争等。

75、特别约定:无论本合同的效力如何,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均对双方及产权方仍然有效,对双方及产权方均

有约束力。

八、其他条款

76、本合同的通知可以通过直接递交、挂号信件、特快专递、快递方式送达对方,送达对方时通知生效。一

方的地址、名称、负责人(经办人)如有变动,必须立即书面通报给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责任。

77、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未要求或延迟要求对方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不应被

视为此权利的放弃。

78、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引起的争议,

均由租赁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79、本合同一式八份, 双方各执四份。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如需备案,相关费用按政府规定

缴纳,政府无规定的各半分担。

80、本合同取代之前双方签订的所有意向书(如有)、备忘录(如有)等内容,但一方对另一方作出的承诺除

外。

第四部分定义

81、装修投入:指乙方在租赁物上投入的全部装修,包括固定在租赁物上装修,展柜展台的装修等,具体数

额以乙方财务报表上所反映的装修支出数额,以及单项装修的财务记载为准,按10年进行折旧。

82、筹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商场在筹建过程中支出的广告投入费用、人员工资及差旅费、办公用品购

置费用、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费用等所有筹建费用。甲乙双方确认,该费用具体以乙方财务帐上的相关记载为准。

83、预计开业日期:指乙方承租租赁房屋开设的商场开业日期,该日期以乙方在媒体发布的日期或乙方内部

筹建的日期为准。

84、延迟开业损失:指乙方因延迟开业而造成的广告投入、人员准备等各项准备而支出的费用,以及因延迟

开业而造成的信誉方面的损失。该损失以乙方提供的损失数额为准,但甲乙双方确认此数额不低于每天五十万元。

85、停业损失:指乙方商场停止营业或营业受影响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租赁费用、

物业费用、水电费用、空调费用等固定成本费用、利润损失、商誉损失。利润损失以乙方停止营业或营业受影响前一个月的平均日销售额乘以百分之二十计算。商誉损失以每天二十万元计算。

86、人员安置费用:指因解除本合同,而导致的守约方需进行的员工安置的费用,按每名员工一万元计算。

87、电量: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供乙方商场经营照明、展示等的当地供电部门的正式用电负荷,不含中央

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用电(如有)、电梯(如有)、扶梯(如有)等的用电量。

88、中央空调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水耗、电耗、燃料、水处理费、送新风费及

维修保养费等乙方使用中央空调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89、甲方需提供下列附件,如因甲方延迟提供下列各种图纸、扶梯年检证明等附件,乙方可相应延迟支付租

赁费用;甲方如延迟提供消防合格证、抵押行同意租赁函、产权人授权函、产权人同意转租函附件,甲方免除延迟期间的租赁费用(该期间如属于免租期的,免租期顺延)。

附件一: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

附件二: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

附件三: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

附件四:外立面结构图

附件五: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附件六: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年检合格证明

附件七:自动扶梯当年的验收合格证

附件八: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签约委托书

附件九:店招位置图、店招设计图

附件十:消防工程竣工图

附件十一:电路工程图

附件十二:给排水系统图

附件十三:房屋内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图纸

附件十四:租赁房屋建筑设计图纸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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