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6)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6)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6)

曲阜海燕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和旅游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特拟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成立旅行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

一、总经理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管理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解决旅行社安全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建立以各级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4、每一个季度牵头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5、掌握企业安全工作动态,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6、一旦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依法妥善处理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二、

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安全管理分管责任人,主要对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其职责: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机构。

2、制定旅行社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安全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并对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3、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管理档案,制定实施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

4、每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采取各种组织和技术措施,防止经营过程中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通讯网络,将公司内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电话整理编印,并督促公司全体员工熟记、会用。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经理)

,主要对旅行社的安全工作承担

直接管理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旅行社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并在本部门兼任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档案,督促本部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

高本部员工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意识、知识和技能,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行为。

3、每周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与督促,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解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每天定时对本部所出团队进行跟踪检查,对团队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解决,对旅游者采取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必要的安全提示,保证旅游者的生命和财物安全。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相关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根据安全事故处理规定及时向旅行社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曲阜海燕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考核制度

为了实现旅行社安全工作目标,保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办法1、责任目标的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由安全领导组组长牵头,小组成员参加,组成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各职能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各部门为一个单位,每季度对所管辖的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自查情况。

2、采取会议评议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班组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入“责任目标考核表”中,成为年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资料。

二、考核内容1、责任目标落实情况;2、责任目标适宜性评价及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内容;3、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上期隐患整改落实情况;4、考核内容均以文字表述形式进行评定。三、考核依据《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

四、考核范围各部门、全体员工

曲阜海燕旅行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

的意义。(2)安全生产法规。(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2)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3)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60号令)

枣庄安监局发布于:2013-2-17 15:07:54 已被阅读: 7096 次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60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姜大明

2013年2月2日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

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调查处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七)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九条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

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以下简称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应当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相关负责人、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代表组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研究和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务派遣单位无能力或逃避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职业病相关待遇的,由生产经营单位先行支付。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不得将安全生产保障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及交通运输工具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的资质进行审查,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承包、承租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或者承租单位的,发包、出租单位应当承担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责任,并应当加强对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范围的查

验和涉及厂房、场所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承包、承租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证照和条件,主动接受和配合发包、出租单位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因改制、破产、收购、重组等发生产权变动的,在产权变动完成前,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变;产权变动完成后,由受让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由控股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不得挪作他用,并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及监督管理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支出,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评估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其从业人员死亡的,死亡者家属除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外,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其一次性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按照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周边居民区及其

他社会公共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危险源、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并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各岗位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型号,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

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者未经法定认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定期检测、评价。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活动。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责。未明确职责的,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结束后,应当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作业场所达到职业病防治要求情况;

(四)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情况,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

(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情况,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八)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设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向所在地县(市、区)或者按隶属关系向有监管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告并依法实施相关管理措施。

第二十九条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利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实施有效动态预警。发现事故征兆等险情时,应当立即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享有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单位负责人带班考勤档案。带班负责人应当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悬挂、挖掘、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危险场所动火、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以及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受限空间、有毒有害、临近高压输电线路等作业的,应当按批准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确定专人进行现场

作业的统一指挥,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实施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系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报告注册地证券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信息披露事宜。

第三十三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中,有失职渎职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整顿,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

(二)未按规定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

险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总监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

(六)未按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分送:省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特邀咨询。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承租方及外来施工、临时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与客运北站安全生产相关的承包方、承租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北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承包方、承租方及客运北站区域内非本企业人员。 3.职责 3.1客运北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联合审核承包(承租)单位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与审核,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3.2负责签订临时工、实习人员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3.3负责涉及本站生产经营活动的临时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4.管理要求 4.1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 4.1.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4.1.2在对外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时,应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并与之签订《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4.1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客运北站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约定承包(承租)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1.4客运北站应为承包(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经双方验收、签字后存档。 4.1.5如实告知承包(承租)单位承包(承租)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和要求,并形成记录,经双方签字、存档。 4.1.6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和要求,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4.1.7承包(承租)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由各客运北站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doc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和旅游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特拟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成立旅行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 一、总经理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管理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 2、负责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解决旅行社安全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建立以各级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4、每一个季度牵头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5、掌握企业安全工作动态,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6、一旦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依法妥善处理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二、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安全管理分管责任人,主要对旅行社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其职责: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规章制度、组织机构。 2、制定旅行社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安全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并对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3、建立健全旅行社安全管理档案,制定实施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 4、每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采取各种组织和技术措施,防止经营过程中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通讯网络,将公司内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电话整理编印,并督促公司全体员工熟记、会用。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经理),主要对旅行社的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旅行社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并在本部门兼任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档案,督促本部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本部员工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意识、知识和技能,从根本上杜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区域内各种外来协作项目的安全管理,造就安全健康环境,规避外来协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名词定义 1.相关方:主要指在本公司进行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原辅材料供货、产品配套供货、产品委托加工、物流服务、环卫绿化服务、废弃物处置、公司客户、参观、检查、培训、实习等外来单位或个人。 2.项目单位:代表公司与外部相关方进行业务对口接洽的单位。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来团体、组织、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司应遵守的有关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企业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相关方。 第四条各方职责 (一)项目单位职责

1.负责做好对相关方的资质审查,向相关方告知公司相关安全环保、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和规定,发放《公司安全告知书》(附表1),履行审核、告知责任。 2.在与相关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中,必须有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双方责任义务条款,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双方法定义务的履行。 3.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向相关方提供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口罩、耳塞等);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担安全协调、检查责任。 4.代表本公司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批评纠正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公司安全保障部安全环保科进行处理。 (二)安全环保科职责 1.指导相关方认真填写《相关方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附表2)。 2.开展安全检查与纠错工作,严格现场监督、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督促技术措施、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做好与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协调管理工作,对相关方管理混乱和违章、隐患突出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不听取、不纠正且情况危急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按协议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支持、指导项目单位对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对坚持原则的管理和考核给予支持和奖励。 (三)相关方职责 1.相关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遵守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2.协助安全环保科开展安全环保告知工作,接受项目单位和安全环保科的监督

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相关方(以下称乙方)管理,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公司主体生产单位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厂区建设等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术语 1、相关方: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厂区建设等作业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2、发包单位:负责项目引进,合同签订的主体管理部门。 3、属地单位:项目发包后进入的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 4、职能监管单位:公司内所有职能管理部门。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安全部职责 1、负责拟定《安全协议书》并组织签订; 2、负责复核进厂相关方人员资质(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负责进厂相关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对其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告知; 4、监督、检查、督导相关方安全施工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建立专项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提出改进及考核意见; 5、督促、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相关方作业活动结束后开具无事故证明。 第五条招标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相关方项目的招标工作; 2、负责审查参与招标队伍的相关安全资质(参照附件一:相关方入厂资质审查表),着重审查中标相关方的相关安全资质,禁止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资质的队伍进厂施工,并在资质审查表中签字确认; 3、负责建立良好相关方管理档案,对于资质健全,文明施工,施工队伍无不良记录(包括违章违纪,事故)的相关方优先享有中标权(优先中标的具体依据参照公司安全部、设备部、属地管理部门等提供的安全管理相关资料来评定)。 第六条发包单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主管发包的所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关方管理档案; 2、签订发包合同前对相关方的相关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参照附件一:相关方入厂资质审查表),禁止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资质的队伍进厂施工,并在资质审查表中签字确认; 3、每月组织本部门主管的相关方召开安全会议,传达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要求,规范相关方作业行为; 4、审查并参与相关方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的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安全施工的作业规程、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四个方面);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景区、游客的安全,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增强景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旅游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制度如下: 1旅游安全工作任务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旅游安全工作人员职责 2.1景区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接待、保卫工作。 2.2景区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 防报警设施维护保 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旅游安全工作日常程序 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1景区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景区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关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 3.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2.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责任制,按照景区划片包保,签订《消防火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0879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 Model Travel Agency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1.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2.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3.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规章制度、职责 1.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旅行社

责任险等法定保险投保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 2.旅行社应当为其派出的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3.在安排旅游团队的游览活动是,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过分疲劳状态,杜绝违章行驶。 4.开展登山、拓展、狩猎、探险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预案和急救措施,重要团队需要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半投保相关特殊保险。 5.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6.接受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7.积极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务,严格按照事故办事处理。 8.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员要对旅游项目的安全状况给予充分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运营,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各景区、各部门在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协调联运,量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预案。 2范围 适用于景区日常安全管理运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处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景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日常安全运营的落实与实施。 4工作程序 4.1指挥机构设置和职责 4.1.1公司成立日常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质检总、行政部、工程部经理及各景区主任级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景区主任、副主任组成,景区成立抢险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安全小组。 4.1.2职责 4.1.2.1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1.2.2统一指挥,分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责。 4.1.2.3公司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景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 4.1.2.4分管景区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现场指挥救援抢险。 4.1.2.5质检部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安全运营的检查与监控。 4.1.2.6行政部负责日常采购,确保安全作业及应急器材和物资到位。 4.1.2.7工程部负责景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更换,确保游客游览安全。 4.1.2.8景区主任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各班组安全作业实施情况。 4.1.2.9景区副主任负责所辖职能部门的日常安全运营监督检查工作。 4.1.2.10各安全小组负责日常安全作业的具体实施。抢险救援组由维修组、绿化组组成,负责设施设备类检查维护,抢修维修施工作业;警戒保卫组负责景区游览秩序及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通讯联络组由监控组、行政助理、后勤担任,负责对景区内日常运营情况的监控,并及时联络各部门协同作业,确保运营安全;医疗救护组由医疗救护专业担任,负责游客轻度伤病的处理及重大伤病游客的应急处理;疏散引导组由咨询、验票组、检票组担任,负责突发事件中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确保旅行社旅游团队中保障游者的人身、财产安 全,给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氛围,现制定导游 人员带团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旅行社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 行社组织的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掌 握旅游安全知识和一般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与程序。 二、接团要求 (一)接待团队前的要求 1、认真检查团队行程、旅游计划是否完备,是否有周 密的安全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对于特殊线路团队,有监 督旅行社或有关方面备齐特种物品的义务; 2、了解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若团队中有需特殊照顾

的旅游者,应配合旅行社做好准备工作; 3、检查旅行社是否已为旅游者和导游人员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4、了解旅游车(船)的安全状况。若发现问题及时与公司联系解决; 5、导游人员须健康、持证上岗。 (二)接待团队过程中的要求 1、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防止损坏或丢失,同时提醒客人在游览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2、对于游程中的安全问题,应提前向旅游者发出警示、警告,劝阻、制止游客进入危险区域或实施危险行为,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带领游客进入危险区域。 3、在旅游过程中监督旅游车司机的工作质量,避免其出现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危及安全的行为;在交通拥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一体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工程分包管理程序》《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程序》 4.定义相关方:指与公司具有一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维

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 供方: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资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 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单位人员; 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 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实习培训人员、返聘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采购、运输、送货及其他需要进入公司的人员。 5.职责5.1公司总部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监督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对采购、分包活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合同、返聘职工劳动合同的审批,并对劳务人员、返聘人员等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最新整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一体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工程分包管理程序》《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程序》 4.定义相关方:指与公司具有一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 供方: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资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 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单位人员; 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 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实习培训人员、返聘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采购、运输、送货及其他需要进入公司的人员。 5.职责 5.1公司总部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监督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对采购、分包活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合同、返聘职工劳动合同的审批,并对劳务人员、返聘人员等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履行对相关方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5.2二级公司 负责对本单位各管理层级部门在相关方管理活动中的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并负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负责组织对物资和服务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管理;负责对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程分包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并负责供方的监督管理; 5.3项目部 负责对相关方安全管理的实施管理; 明确各职能部门对相关方(进入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行为进行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接口。 负责对相关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行为进行管理与控制;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告知;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6.程序 6.1 —;般安全管理规定 6.1.1对相关方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合同或协议约定实施。 6.1.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方首先要经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告知等,并建立相关方培训记录。 6.1.3进入施工现场后,相关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的安全管理。对进入同一作业区域的不同相关方,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6.2供方的安全管理 6.2.1采购部门应组织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对提供产品中存在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供方,如:劳动防护用品、吊索具、施工机具和设备设施等进行评价,确定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旅游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XXXXX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是关系到旅行社生存和发展的要事,是事关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做好安全工作是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总经理任组长,部门经理任副组长,负责旅行社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与完善,安全工作的教育、监督、检查,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工作日常制度 做到每团交待、每天跟踪、每周例会、每月小结、每季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 三、严格安全工作措施 (一)用车。必须用正规旅游车队的车,必须通过车队单位派车,禁止使用“黑车”,禁止与车队司机直接派车。 (二)食宿。必须定点。定点的酒店必须具有资质,即“一照两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禁止到不具备资质的社会酒店食宿。 (三)游览。不要把高风险项目列入行程之中,如游客要自费参加,必须签订一份自愿参加高风险项目书,明确责任,游客签字。自由活动时间,要在合同中明确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问题责任自负的内容。 (四)导游。导游带团在乘坐旅游汽车时,必须定位,坐在司机背后的第一个位置,做到“四个”提醒:司机疲劳时提醒休息、危险地段提醒注意、司机感冒提醒在行车前和行车途中禁用药物、到达目的地提醒司机禁止赌博、酗酒。要安排好司机的食宿。 (五)保险。必须按要求投保责任险,引导游客购买意外险,为导游员购买意外险。 四、事故报告处理 发生事故,导游在向当地110、120报警的同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安全领导组长要在1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做到事故处理与日常经营两不误,防止因忙乱而导致问题的再次发生。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救治伤员,安抚家属。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调查、评定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并对其施加影响,促进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改进,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强化安全管理。 1.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覆盖的单位。 2 相关文件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机械、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 术语 3.1 供应商:指为山东永盛橡胶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和服务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单位。 3.2 承包方:指为本公司各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施工、设备(施)安装的单位。 3.3 相关方:指关注组织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或受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4 资质证明:指供应商从事某领域的产品设计、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的条件,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批准。 4 职责 4.1 采购部门负责零部件、原材料及辅料、工装模具、物流资源和劳保用品等供应商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的调查和评定,并对其施加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影响和信息交流,负责督促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2 生产部是供方、承包方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协助本公司各单位对相关方的宣传、培训、服务。 4.3 管理部负责组织劳务派遣单位安全资质审验,评价劳务派遣单位安全管理质量,并对其施加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影响。 4.4 各单位负责对各供应、承包等相关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行

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进入本辖区供应、承包等相关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行为的监督管理。 5 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5.1 采购部门选择供应商时,应收集与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5.1.1 凡涉及电气设备、特种设备、防雷接地装置、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等产品,均按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供应商需具备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应有合格证书。 5.1.2 凡涉及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规定,供应商需具备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证,产品应有合格证书,且应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5.1.3 除5.1.1、5.1.2所列的其他零部件、物流设施、工装模具、设备(施)、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要求。 5.1.4 对于其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治理设备(施)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5.1.5管理部使用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工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5.1.5.1 选取在人力资源总部资质审验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并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5.1.5.2 劳务工一般不应安排其从事特种作业。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必要的培训。 5.1.5.3 劳务工从事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时,应要求其派遣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5.1.5.4 加强对劳务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发生劳务工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组织抢救,并迅速通知其派遣单位,并配合其进行事故调查。 5.2 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前应按照对5.1条款内容审核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的法规、标准。 5.3 供应商环境及安全状况调查 5.3.1 采购部门负责向相关供应商发放《供应商环境及安全状况调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回收该表。 5.3.2 供应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供应商环境及安全状况调查表》,对于反馈不及时、填写内容虚假的供应商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厂内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及厂区内非本企业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职责 3.1 安技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或审核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厂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3.2 人事部负责签订临时工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等手续。 3.3 各发包或出租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负责安全教育,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审核。 1.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 4.1 各单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4.1.1 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4.1.2 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4.1.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2实施安全保证条件确认,由安技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3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发包单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4.4 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安技部备案。 4.5 承包方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 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4.5.2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5.3 安技部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绍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5.4 发包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5.5 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情况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并报安技部审核存档备案。 4.6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4.6.1 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发包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4.6.2 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6.3 现场施工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6.4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技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4.6.5 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其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报企业发包方和安技部备案。 4.6.6 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企业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企业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

旅行社管理规章制度

旅行社管理规章制度 2.导游出团前应与客户、司机、资源单位进行电话沟通,核实团队情况。 3.导游出团前应查阅团队游览涉及的相关资料,丰富讲解服务所需知识。 4.导游出团前应认真参加出团说明会,对重点内容要做记录,不清楚问题要及时提问。 5.新导游带团前,应向熟悉此条线路的老员工请教,老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新员工做好出团准备。 6.导游出团前领取团费时要认真清点并妥善保管,领取带团物品要过数,并填写领物出库单。 二、导游带一日学生团服务 旅行社管理规章制度 1.导游应当提前三十分钟抵达带车(接车)地点,如带车(接车)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或公司汇报。 2.导游在带车时应当主动热情与司机打招呼,介绍接人地点等情况,检查车辆卫生等是否符合用车标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3.遇团队用车数量较多时,总负责导游应在出发前召集司机说明行驶路线和景点停车地点等事宜,避免车辆走散或停错地点。 4.导游提前组织车辆按指定地点停车,之后粘贴车号并在《团队司机联系记录单》上记录每辆车的车牌号和大潮车号。 5.粘贴车号之后与学校负责老师联系,组织学生有序上车。 6.发车前与学校负责老师一起清点各班人数、核实当天实到人数,争得学校负责老师同意后发车。 7.总负责导游应与学校负责老师一起乘座首车先行,途中照应后面车辆,确保正确线路行驶。 8.抵达景区停车场后组织学生先上卫生间,同时景区售票处办理购票手续,避免因购票中出现问题使学生等候时间较长。 9.景区游览前,导游应向学生讲解景区游览及安全注意事项,约定返程集合地点和时间。 10.导游应与学校负责老师一起在检票处检票,请学校负责老师与景区检票人员一起核实人数,并与负责老师填写《每日人数确认单》,避免因人数不清产生矛盾纠纷。 11.检票后,导游应全程陪同学校负责老师组织学生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12.提前在约定的返程集合地点召集学生集合,清点人数。 13.返程前请学校负责老师填写《团队质量客人回执表》,严禁无关人员或导游自己填写。 14.将学生送至接人地点,提醒学生下车前带好个人物品,避免遗失。 三、导游带一日成人团服务 1.导游带一日成人团时,除应做好接人粘贴车号等服务外,须更加注重讲解服务,通过讲解促进与客人互动加强与客人沟通。 2.加强安全注意事项的宣讲,注意安全提示。 旅行社管理规章制度 3.注重成人团午餐准备工作。提前预订,及时解决用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客人用餐质量。

旅游公司管理制度 (1)

旅游公司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每周周一至周日:早7:30时至晚5:00时。 2、休假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三轮流安排休假。 3、事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到岗请假,得到经理批准后才可离岗,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 5、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 6、病假:请病假需出具病假条及医院证明、病历,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无医院证明或病历按旷工算。 7、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经理同意。 二、仪容仪表 1、工作期间须统一着工装制服,制服要完整清洁及称身。 2、不得留怪异发型及染发,女性不得佩戴太夸张的发饰。 4、男性不得蓄须,脸部要清爽宜人。女性不得浓妆艳抹,稍作修饰即可。 5、保持鞋袜清洁,鞋子每天上班前要擦亮。 6、保持身体气味清新,不得有异味。女性不得使用味道浓烈的香水。 7、工作场所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是用不文明的词汇。 四、安全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2、所有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暴、防机械事故,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上报领导。

3、要认真检查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顾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 4、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要及时报告领导。 5、旅游区不得出现打架闹事行为,若发现此不良状况立即报告,并帮忙疏导围观群众。 6、若发生紧急事故,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7、员工不得打架斗殴,不允许将社会不良青年带进工作场所及与之交往,要保护自身安全。 六、奖惩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经济效益和企业行业竞争力,建立一支严格、负责、团结、奉献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公司坚持奖惩分明,奖优罚劣,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奖励:1、对保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在工作岗位上作出重大贡献或对公司某岗位实现技术改革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3、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如拾金不昧等,为公司赢得重大声誉及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惩罚、纪律处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罚10元; 2、迟到:半小时以内一次罚10元,半小时以外、一小时以内罚20元,一小时以外、两小时以内罚30元,以此类推; 3、工作时间干私事、影响公司形象的、仪容不整的、发现一次各罚10元; 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聚堆闲聊,服务差、被顾客投诉的,上班时间吸烟、酗酒、赌博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与可能危及自己或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 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56-36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确保旅行社旅游团队中保障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给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氛围,现制定导游人员带团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旅行社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行社组织的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掌握旅游安全知识和一般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与程序。 二、接团要求 (一)接待团队前的要求 1、认真检查团队行程、旅游计划是否完备,是否有周密的安全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对于特殊线路团队,有监督旅行社或有关方面备齐特种物品的义务; 2、了解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若团队中有需特殊

照顾的旅游者,应配合旅行社做好准备工作; 3、检查旅行社是否已为旅游者和导游人员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4、了解旅游车(船)的安全状况。若发现问题及时与公司联系解决; 5、导游人员须健康、持证上岗。 (二)接待团队过程中的要求 1、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防止损坏或丢失,同时提醒客人在游览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2、对于游程中的安全问题,应提前向旅游者发出警示、警告,劝阻、制止游客进入危险区域或实施危险行为,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带领游客进入危险区域。 3、在旅游过程中监督旅游车司机的工作质量,避免其出现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危及安全的行为;在交通拥挤、时间匆促时,尤其在窄路、山区行车时,在雨、雪、雾天旅行时,导游员要提醒司机注意交通安全,严禁催促司机开快车;劝阻司机开“英雄车”、

旅游公司规章制度三篇

旅游公司规章制度三篇 1旅游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使员工忠于职守,促进旅游区的繁荣与发展,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制度,自觉维护平山旅游区的根本利益。 一、员工录用制度: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择优录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或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的青年均可应聘求职。 聘任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填写《应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面试(合格者) →岗前培训→试工、试岗(一个月) →合格者正式录用,签订合同。 公司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在全面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呈。经批准后,结清各部门手续,交回工作服,凭《手续结清证明》、原始收据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发试用期工资。 二、考勤制度: 1、正常劳动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定。每月从26日至下月25日为满月考勤时间。

2、上班从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以签到时间为准。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到岗请假,得到经理批准后才可离岗,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一年累计旷工两次的开除。病假:请病假需出具病假条及医院证明、病历,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无医院证明或病历按旷工算。 5、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领班或经理同意。 三、福利制度: 1、员工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执行月工资。月工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确定员工工资。 2、员工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向员工发放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辞职或除名的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应上交公司,不缴回者按服装成本费用的全部在工资中扣除。 4、为鼓励发扬集体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种文体活动来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 5、为员工提供比较充足的学习时间,并进行定期培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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