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罚条例

对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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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严重违纪学生的处罚条例

一、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况,学校处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1、在一学期内被学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

2、不遵守纪律,迟到、早退一月累计达10次以上者。

3、一月旷课累计达15节以上。

4、不尊敬师长、多次与老师顶撞,对老师不礼貌者。

5、小偷不摸严重而又屡教不改者。

6、吸烟、酗酒、随地大小便,在同学中影响极坏者。

7、有损坏公物、花草树木行为情节严重者。

8、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在校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二、学生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况,学校处以记过、记大过处分。

(1)一月累计旷课25节以上,连续旷课三天以上者。

(2)对老师有严重不礼貌行为,有意侮辱、损坏老师名誉者。

(3)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情节严重者。

(4)寻衅斗殴,参与打群架、赌博造成一定后果者。

(5)偷窃或用威胁、诱骗等手段诈骗他人钱物者。

(6)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过两次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者。

(7)随意翻越学校大门,围墙,或撬窗入室者。

(8)在教室、校内墙壁乱涂乱画,严重危害公共环境卫生者。

(9)严重破坏课堂纪律,致使教学无法正常进行者。

三、学生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学校处以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处分。

1、一学期累计迟到、早退40次以上或旷课35节或连续旷课

学校学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最终

学校学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为加强我校学风校风建设,严肃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创造一个对学生终身发展有益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道德品质,排除干扰,集中精力一心学习,通过多方意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违纪处理办法: 1、学生扣分达到20分以上,予以警示通告。校内反思一天,接受批评教育。 学生扣分达到30分以上,予以警告,校内张贴。校内反思两天,写保证书。 学生扣分达到40分以上,予以记过并大会通报。校内反思三天,写反思材料(不少于1000字)。 学生扣分达到50分以上,回家反思三天,来校后交反思材料(不少于1500字) 学生扣分达到60分以上,另择他校。 2、按照学生考核细则所规定的扣分要求,学生因违纪扣分累计达到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给予发放违纪报告单,并由班主任填写告知家长书,并通知来校办理相关事宜。 3、警告、记过处分学生在校反思写思想汇报。 留校察看处分学生回家反省1—3天并写出保证及思想汇报,由家长签字。

反省满天数后,要求该生来校交反思材料(不少于1000字)一式两份,一份交回政教处,经政教校长审阅签字后,返校后每小周写一份思想汇报材料,才可办理入班手续;另一份交给班主任,并要求在班级自习课上向全班同学朗读。 4、反思学生按通知时间,统一集合进行入班教育,然后到政教处领取反思专用纸,只准带笔入反思室对号入座开始反思。 5、在反思期间如违反学生行为管理考核细则任何一项,反思天数累计追加一天,依次类推,直至反思结束。 6、累计扣分达到60分,给予另择他校处分。若学生与家长不愿意择校者可申请评议。评议通过者,给予其在反思室反思三天,并写出不低1500字的反思材料。如能深刻认识并有改正错误的决心,本学期给宽限20分的扣分机会。政教处给予办理入班手续。 二、违纪学生返校进班程序。 1、凡因违纪反思的学生,要在规定返班日期携带“本人成长反思材料”到政教处报到,接受再教育。 2、政教处签发违纪返校学生入班通知书。 3、在履行完上述手续后,学生方可入班。否则,任何人无权让学生进班上课。 三、如出现以上规定之外的其他行为,其处理办法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四、本规定从2018年9月起执行。 说明:1.本考核扣分不予清零,以学期为准。考核累计扣分的30%,计入下学期。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原国家教委《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校学生的行为,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除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据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应于所有在校学生,含校外实习学生。 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有: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六条处分期限:警告为两个月;严重警告为三个月;记过为半年;留校察看一般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可低于一年,但不少于3个月。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悔改表现,可按期解除;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不改者或有新的违纪行为者,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七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妨碍公共安全,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从事非法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活动者,经批评教育后能改正错误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经教育无效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以不当行为引发同学起哄滋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者,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行为故意,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在教学区、生活区、公寓或其他公共场所吸烟、饮酒划拳者,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四)在公寓楼上或其他公共场所故意摔砸酒瓶及其它物品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人身伤害的,给予留校 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到校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政法部门处罚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判处徒刑或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处以管制、拘役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被收容审查释放者,视问题的性质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 (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德育处,德育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会审议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处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处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决议。 (六)主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衡水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1.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与发放违纪通知单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1分/人次 携带随身听,mp3,见到废弃物视而不见,穿怪异服装,穿短透露的服装,男生剃光头、留长发、染发(非黑色)、蓄胡须,女生化妆、戴首饰、穿高跟鞋、斜挎长包,在宿舍楼以外的地方穿拖鞋,旷课一节,不遵守公共秩序,言行不诚信,考试违纪,跑步去餐厅,打饭夹塞,合伙购饭,就餐时提前,用勺等占座,隔墙、隔门接物,上课(含自习课)期间无证到医务室就医,不叠被子,在教室、宿舍墙面乱贴乱画,不按时归还图书。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处理,扣班级行为量化分2分/人次 在水房、阳台等处随地便溺,随地乱扔废弃物,损坏公物,旷课2-3节,在用电器挂东西,使用充电器,擅自动用学校电脑,说话污言秽语。3.有系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1-2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扣班级行为量化分3分/人次 男女生非正常接触①男女生互相陪护到医务室看病②男女生互相追逐打闹,动手动脚③一男一女在隐蔽角落单独接触④男女生互相请客,互

发短信,互赠礼物,互传纸条、书信⑤互相以兄妹或其他昵称称呼⑥男女生两人频繁交往⑦男女生两人拉手搭肩等。 严重损坏公物,往宿舍内带火种,私拉电线,焚烧物品,隔窗泼水、投物,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违规吃带零食(详见吃带零食的有关规定),考试作弊,旷课半天到两天,侮辱、谩骂老师或他人,擅自动用学校电脑并更改设置,携带传看不健康书刊,损坏树木,践踏草坪,擅自离校外出(含跳墙外出),在水房内裸体洗澡,第1-2项违纪行为屡教不改者,常规管理中的屡教不改的违纪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这是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回家自我反思,接受家长再教育2-4周的处理,并全校通报批评,扣班级行为量化分4分/人次 擅自离校外出,并在校外过夜,抽烟、喝酒、打麻将,逃避考试一次,携带管制刀具及与学习无关的刀具棍棒等,打人打架,在公共场所起哄,搞恶作剧,旷课3-6天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取消在校学习资格的处分并全校通报,扣除班级行为量化分6分/人次 打人打架情节严重,聚众打架及幕后操纵打架,屡犯偷窃或偷窃性质严重,男女间越轨行为,旷课7-10天,学期累计逃避考试两次,第三四项屡教不改者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海大学字[2005]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人才,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活动中有违纪行为,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五条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限。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悔改表现的,可按期解除察看;对表现突出的,经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教育中心研究,报主管校长批准,可以做出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的决定;对认为应当延后解除留校察看的,学校可以做出延长留校察看的决定;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内又有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本科生、高职生不能毕业;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在察看期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答辩阶段,察看期满,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后,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阶段。 第七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自处分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之日起,对处分无异

议者,应当于一周内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逾期不离校者由学校公安处处理。 第八条受处分者同时受到下列处理: (一)取消其当年(研究生指年度;本科生、高职学生指学年度。下同)参加学校和学部、院(系)各类奖励评定的资格;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自处分文件下达之日起停发一年。 (二)取消其当年可享受的未发放的各类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除外)、资助和贷款,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离校前须一次性偿还贷款; (三)取消其当年获得的由学校自行评定和由学校推荐评定的各类荣誉称号;(四)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论其课程修业程度如何,只发给学习证明,不发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有其它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能主动说明违纪行为,检查认识深刻; (二)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说明,认错态度好; (三)积极举报违纪行为的; (四)其它可以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十条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分: (一)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 (二)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 (三)曾受过一次处分,第二次违纪时从重处分;曾受过两次处分,第三次违纪时,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同时触犯本条例两条以上(含两条)规定的; (五)伙同校外人员违反本条例的; (六)涉外活动违纪的; (七)煽动、组织群体性违纪事件为首者; (八)其它应当给予从重处分的情形。 第二章权限与程序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本条例的具体执行。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学校配合,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破坏课堂纪律,考试舞弊,打架斗殴,侵犯同学的人身权利,损害公私财物,不尊敬师长,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卫生,无视体育锻炼等,依照本条例应当受批评或处分的行为,是违纪行为。 第三条学生的违纪行为,依照本条例处分。 第四条违纪处分分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勒令退学。第五条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方针,对违纪学生处分前先批评教育,并责令具结悔过,可不处分的仅限批评,必要时给予处分,但目的还是为教育和挽救。 第六条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分别确定处分,合并裁决。 第七条一种违纪行为发生两种以上结果的,应以最重的一种结果处分,连续出现同一种违纪行为的,应从重处分。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行违纪行为的,分别处分,主事者从严处分。 第九条教唆或强迫他人违纪的,按照所教唆强迫实施的行为处分。 第十条对屡教不改的或违纪情节后果严重的或嫁祸于人的或搞欺骗的应加重处分。 第十一条对初犯的或认识态度较好的可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予处分。 第十二条由于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而违纪的不予处分。 第十三条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由有关机关制裁,学校应做出相应的处分。 第十四条在校期间,受处分未撤销的,又违纪,累加处理。 第十五条受记过以下处分的学生在半个学期后,确已改正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出具意见,教育处审核同意,给予撤销处分。撤销处分后又受处分的,加重处分。

第十六条对违纪行为的批评教育,所有教职工都有权适时执行;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由教育处裁决;留校察看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裁决。 第十八条执行处分的程序 1、教职工或同学对违纪者的行为事实如实向班主任反映; 2、班主任对教职工或学生的反映情况作调查核实并做好记录; 3、对确有违反纪律管理的学生,班主任将该生的违纪事实书面上报年级组,年级组对上报情况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上报处分的决定。 4、年级组认为应处分的,将该生的违纪事实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处。 5、教育处对上报情况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裁决范围内的裁决或有权作出免予处分的决定。 6、教育处认为该生的违纪行为应受的处分超出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应以书面材料上报主管校长,由校长办公会裁决。 7、校长办公会对违纪学生以班主任或政教处上报的材料为依据,必要时作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 8、对违纪情节严重的,教职工或学生可直接书面上报教育处处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一律公布,并记入学生成长手册;处记过以上的记入学生档案;撤销处分也采取相应方式。 分则 第二十条破坏课堂纪律应受到的处分。 1、高声说话,随便走动,互相谈笑,做怪动作等足以使任课老师不能正常进行教学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处警告一次。 2、在课堂上互相打架谩骂的,各处警告及以上处分。 3、上课故意与任课老师顶嘴,漫骂老师或打老师的,处警告以上直到勒令退学。 4、未下课时擅自离开教室、操场从事别的活动的,处批评教育,并作无故早退一次处理。 第二十一条考试舞弊应受到的处分:

学校初中部学生违纪处分暂 行条例(对学生)

XX学校 初中部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 第一条 处分的作用及等级 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文件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应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一学期,在处分期结束后,学生确有改过表现的,经学生申请、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 第二条 处分的确定及通报 对学生的处分,由德育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后生效,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由各班班主任在班会课通报,情节严重者则全校通报,同时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处分的撤销程序 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课任老师、年级组签署意见后交德育处备案,德育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处分。处分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四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有事不能到校的,须持家长签名的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来不及请假的须由家长向班主任发送请假信息。没有向班主任请假,不得无故旷课。无故旷课的,学校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粤教基【2014】24号文件第三十六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按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者作早退处理。一周内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的,由班主任进行口头警告;超过三次通报家长。经常迟到或早退,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三十九条: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无故旷课达到2周,期间虽经学

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文传学院 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处分享有申诉权;对处分有异议者,可按照本办法第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三条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和专科学生。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五条学生违纪处分分为下列五个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进行处分时,应当视学生学生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就第五条中一种给予处分。 第七条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时,应当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八条留校察看期限为18个月。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明显进步表现者,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坚持不改或者另有违纪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特殊情况必须给予留校察看者,可酌情减期。 第九条学生违纪行为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有违纪者赔偿经济损失并负担医疗费用。 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在其毕业就业以后学校才发现的,将其违纪情况向有关单位通报,不再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学生违纪行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违纪情节及后果较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三)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 (四)受他人胁迫或诱骗而违纪的; (五)主动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问题的情况属实的。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尹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强化校风校纪,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对个别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处分,以促使其接受教训,改正错误,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处分分下列6种。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记大过 6、勒令退学 第三条、处分程序 1、被处分的学生,本人须写出书面检查。 2、经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交政教处,或由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征求班主任的意见,交政教处,按审批程序审批。 3、处理决定要及时通知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和家长。 4、通报批评公布范围:班级;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全校公布。 5、警告处分以上(含警告处分)由学校备查,记入档案。 第四条、处分权限 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处分由政教处审批;勒令退学以上处分由校行政会议审批。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染发、怪发、烫发、染指甲、戴耳环、戴首饰,经教育不改者; 2、在教室或走廊跑跳打闹喊叫,语言不文明,累计超过三次者; 3、不服从教育、顶撞老师,经教育能承认错误,并改正者;

4、各项活动不能够按要求做,并给学校声誉带来影响者; 5、经常不按规定穿校服,多次教育仍不按要求做者; 6、上课不遵守纪律,影响课堂教学,不爱学习,造成一定影响者; 7、违反考试纪律者; 8、擅自进入学校禁止场所(如楼顶等); 9、私自不出早操、间操、不做眼操,累计超过三次者; 10、迟到超过三次,或上课睡觉、不完成作业累计超过三次者; 11、三餐三点不按值日教师要求做,出现违纪并造成影响者; 12、睡觉说话累计超过三次者; 13、私自携带、偷吃小食品被发现一次者。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已有一次通报批评处分再犯者; 2、严重干扰班级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3、一般打架事故,没有造成对方伤害和不良影响者; 4、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工作或打击报复进行正常管理的学生干部者; 5、做出有害于他人的不良行为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有一次警告处分并又违纪者; 2、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集体形象者; 3、打架斗殴没有造成伤害但造成不良影响者; 4、泡网吧、传阅黄色书刊、扬言或实施打击报复,经教育改正者。

学校学生处分决定范文3篇

学校学生处分决定范文3篇 学校学生处分决定范文3篇 学校学生处分决定范文篇一: 关于给予张三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张 三,男,秘书系201X级班学生,张三入学以来不认真学习,经常旷课,多次打架斗殴。12月5日,张三喝醉酒回宿舍开门时,被正要出门的同宿舍黄四同学不小心撞了一下,张三竟大打出手,将黄四打成重伤。 张三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校规。鉴于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态度恶劣。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根据《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xx条的规定,经校学生处研究决定,给予张三同学记过处分。 张三同学身为在校大学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学机会,不注意个人品德的修养,不约束自己的行为,违反校规,情节严重。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团结同学,提高个人修养,做一个文明大学生,出色地完成大学学业任务。 XX大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 学校学生处分决定范文 篇二: 学生处分决定 我校1104班石油工程专业邱泽民、钟胜邦、刘忠文三位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邱泽民: 在1103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201X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30分。 钟胜邦: 该生在新生军训期间不积极参加军训,想方设法逃避。不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习期间又经常旷课迟到,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 201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寝室伙同邱泽民有意损坏并将损坏的桌子扔向居民区,差点砸到小孩,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钟胜邦严重警告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20分。 刘忠文: 在校学习期间,经常惹是生非、旷课迟到,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尤其是在201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节课期间,组织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刘忠文严重警 告处分,扣除学分20分。 以上三位学生处分后,如在校三个月内,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

学生违纪处罚通告范文

学生违纪处罚通告范文 篇一 各二级学院、各部们处室: 学校年级系班同学,平时学习不认真,经常旷课,缺交作业,上课讲话打瞌睡,在月日财务会计期末考试中作弊。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当时该生将事先准备好的字条放入铅笔盒,乘打开时偷看,其不断打开关闭笔盒的情况引起监考老师的注意,当老师要检查笔盒,他执意不肯交出,后又迅速将字条揉成一团塞进口袋,并称老师无权搜身,不肯承认自己的作弊行为,态度极为恶劣,还影响了其他同学的考试。 根据《考场纪律》、《学生手册》第_章第_条,对该学生取消其该门课的考试成绩,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如态度恶劣则给予记过处分或开除学籍。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__学校教务处印) 二O__年_月_日 篇二 ____年_月_日上午九点三十七分,_班___在___楼二楼楼道对___进行殴打,造成___至今还在医院治疗。上述_名的违纪行为,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给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严重冲击,影响极坏。为严肃校风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___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经过校委会研究决定,本着帮助教育的原则,给她们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决定给予以上_名同学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受到纪律处分的五名同学在处分没有撤销前,不能评为三好学生,若是学生干部的要撤销其职务,留校观察的纪律处分将填入本人的学籍档案,作为参加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内容,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被处罚学生自己负担。 zhuna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三 理化系______________级电子信息班陈文东、 ______________级环境检测班支鑫博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与历史系同学在寝室发生口角,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经系内领导研究决定给予陈文东、支鑫博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以上同学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予-1分处理。 违纪学生请于一周内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理化系 _______市高级中学 20_______年_月_日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根据《中学生 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导领先,把违纪处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 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 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 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二章处分种类和运用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 处理。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 1、通报批评; 2、警告或严重警告; 3、记过或记大过;

4、留校察看; 5、劝其转学。 第五条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 报学校德育处,或由德育处直接给予处分。处分决定后,由 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德育处、团委、教务处开会讨论通过,并报校长批复。 第三章违纪行为与处分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或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 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1、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 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3、主动赔偿损失者; 4、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者; 2、认错态度不好者;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

中学生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孝昌二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019年5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严肃校纪校规,促进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及养成,创建优良的育人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更好地把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结合起来,把教育过程与教育效果结合起来,提高学校育人工作的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德育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注:以上处分对应期限分别为三、六、九、十二个月的在校时间。有违法行为的学生送交公安机关。)第二条造成打架事件的肇事、策划、打人、参与者,视情节情况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条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宠物、易对他人构成威胁的硬、锐物品者,除没收该物品之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条偷窃 (一)作案(偷窃)价值在1元至100元之间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二)作案价值100元以上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劝其退学处分。 (三)多次作案者,无论价值多少,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第五条破坏公共财物和他人财物者; (一)不慎损坏公物应主动按价赔偿;凡不主动赔偿者,均视为故意破坏。 (二)故意破坏,情节较轻,按价赔偿,全校通报,给予警告处分。 (三)故意破坏,情节较重,除赔偿外,全校通报,给予记过处分。 (四)故意破坏,后果特别严重者,除赔偿外,视情节给予记大过,直至勒令退学分。 第六条吸烟、喝酒、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具、赌资、赌博场所)者: (一)吸烟、喝酒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多次不改正者,勒令退学。 (二)赌博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为赌博提供条件者,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Word版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为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文化,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处罚条例。 一、对违纪学生处罚分为以下六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开除学籍。 二、处罚细则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迟到累计10次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1周或累计旷课4次以上者。 3、一学期经科任教师反映4次以上不交作业者。 4、一学期上课违反课堂纪律,不接受批评教育2次以上者。 5、一学期仪容仪表不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4次以上者。 6、一学期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4次以上者。 7、一学期累计2次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活动者。 8、一学期有在校期间未经允许到校外商店购买物品者。 9、在校园内吸烟、嚼槟榔者。 10、擅自带手机进校园者。 11、男女生非正常交往过密且不听劝阻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教育工作或打击报复从事学校管理的学生干部者。 2、结交不良人员,屡教不改者。 3、侮辱诽谤他人,不听劝阻者。 4、爬围墙,故意损坏学校公物者。 5、未经教师同意,擅自离校者。 6、参加考试违纪者。 7、不遵守纪律,不接受学校工作人员教育,态度恶劣者。 8、有偷窃行为者。 9、累计2次警告处分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长期拒不完成作业者。 2、参与校内打架者。 3、在校期间喝酒者。 4、与校外人员搭讪,且校外人员到校对教师或学生人身安全进行威胁者。 5、累计2次学校严重警告处分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污辱教师或同学人格,造成较坏影响者。 2、聚众斗殴者。 3、传播不健康信息者。 4、在社会上发生有损学校名誉行为者。

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试行) 第一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院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以下六种;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 第二条留校察看期限为一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良好表现者,可按期撤销处分;一年内有突出先进事迹者,可提前撤销处分;在留校察看期间,不思悔改或再违犯纪律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条毕业班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顺延,也可以视其所犯错误性质及轻重给予延长半年或一年毕业的处分。 第四条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学院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侮辱、诽谤他人者,给予下列处分: 一、为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情节严重,但经教育能改正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情节严重,经教育不能改正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公安部门处罚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罚款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二、被处以行政拘留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三、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被拘役、判刑或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对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者,作如下处理: 一、肇事者 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侮辱或其他方式触及他人,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策划者: 1、策划他人打架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2、勾结校外人员到校内打架肇事者,从重处罚,一律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参与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者,一律开除学籍。 三、打架者: 1、先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处分; 2、致他人轻伤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一年; 3、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惩戒办法

白芬子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惩戒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把违纪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通报批评;(2)警告; (3) 严重警告; (4) 记过; (5) 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将书面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政教处。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条例。 (二)学校对违纪学生,必须本着慎重、严格的手续,坚持疏导为先,家校配合,把违纪学生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对学生的处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处分要适当。要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处分: 1、通报批评 2、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针对高中学生)。说明:学生违纪记录采用扣分累计制,其中扣分达3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扣分达5分给予警告处分,扣分达10分给予记过处分,扣分达15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扣分达20分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根据广东省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未予以撤销的)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受处分的学生(未予以撤销的),其品德素质评定为不合格。经教育不改或在受处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并给予不超过一周的督促反省时间。

(四)违纪学生受处分后有明显进步的,可申请取消处分。警告处分在半学期后,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在一学年后,根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销。凡申请撤销处分者,均由受处分本人写出申请,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科任及年级级管集体研究,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学校做出相应的书面决定。 二、学生违纪扣分条例 1 、迟到一次扣1分。 2 、无故旷课每两节扣1分。 3 、不履行值日职责,不按要求完成值日任务扣1分。 4 、故意破坏环境(随地抛弃废弃物、在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撕布告、改通知等)扣1分。 5 、扰乱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扰乱课堂、自习纪律扣1分。 6 、无故不参与做操、升旗、集会,或者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吵闹喧哗的扣1分。 7 、课间在走廊里追逐打闹、在教学区玩球且不听劝阻扣1分。 8 、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校警或其他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欺骗、顶撞、起哄、讽刺挖苦老师、管理人员或值日学生干部、学生扣1分。 9 、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穿高跟鞋、衣裤过于露体等不符合穿着规定扣1分。 10 、私改校服,不按学校要求穿校服扣1分。 11 、教学区内吃东西一次(饮用茶水除外)扣1分。

学校违纪处罚条例

xxx违纪处罚条例 为建立和维护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合格的中职学生,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班会上认真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1 、课间迟到一周累计两次。 2 、无故旷课两节。 3 、逃避值日或者不认真值日。 4 、故意破坏环境(随地抛弃废弃物、在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撕布告、改通知)。 5 、扰乱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扰乱课堂、自习纪律。 6 、无故不参与做操、升旗、集会,或者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吵闹喧哗的。 7 、课间在走廊里打闹、在教学区玩球且不听劝阻。 8 、不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门卫、、教官、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欺骗、顶撞、起哄、侮辱、讽刺挖苦老师、管理人员或值日学生干部、学生。 9 、午休及就寝时间在宿舍闲聊、唱歌、嚎叫、打闹影响他人休息。在宿舍擅自留宿外人,初犯却未造成后果。 二、为严肃校纪,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 1 )警告;(2 )记过;(3 )留校察看;(4 )勒令退学;(5 )开除学籍;(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1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10 节至15 节的学生(迟到、早退两次折算旷课一节,下同); 12 、考试第一次作弊的学生(该科成绩为零)。 13 、已经发现学生谈恋爱或男女生交往不正常,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 14 、对涉及闹事的肇事、策划、打架、参与及伪证的学生。 (1)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挑逗及各种手段触犯他人,但未动手打人,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2)策划者:策划他人打架,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3)打架者: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学生; (4)参打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未造成后果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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