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聘用员工管理规定

XX医院聘用员工管理规定
XX医院聘用员工管理规定

XX医院聘用员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聘用员工的素质,规范员工的招聘录用、教育管理、解聘辞退、福利待遇等,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所称聘用员工是指:由医院支付劳动报酬的医院原非编职工;社会招聘人员;本院转业、退休回聘干部;临时招聘的其他勤杂人员。

第3条:医院员工的聘用和管理工作服从院党委的统一领导,成立聘用员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政委任组长,副院长、副政委任副组长,医务处、政治处、院务处、护理部主要领导及分院政委为成员。在政治处设立员工管理办公室,政治处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机关三处一部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员工聘用和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

第4条:政治处是医院聘用员工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院员工的招聘录用、解聘辞退、劳动合同、教育管理、职称办理、执照注册,并牵头组织考评工作;医务处、院务处、护理部分别负责对员工的培训使用、业务指导等工作;院务处

负责办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带教等工作。

第二章聘用原则、条件

第5条:严格执行定岗定编管理制度,遵循“缺一补一”的招聘录用原则,任何单位不得超编录用聘用制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增加聘用员工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机关业务和主管部门审核,由政治处提交院首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增加用人编制。

第6条:招聘工作原则上每半年集中组织一次,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进行,急需招聘的视情可另行办理。每年3月、9月份由用人单位上报新年度聘用人员计划。

第7条:用人单位需聘用人员时,先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业务部门同意后,报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政治处分别会同医务处、院务处、护理部进行考核,提交首长办公会审批后方可录用。

第8条:员工的招聘要坚持任人唯贤、择优聘任的原则。招聘的基本条件是:

1、政治觉悟高,现实表现好,政审合格,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强,自愿到医院工作并能胜任拟聘岗位。

2、年满18周岁,第一次签订合同,普通工作不得超过30周岁,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身高160厘米以上,女身

高155厘米以上,体检合格。

4、医疗、药剂、医技、医工、护理、会计、文员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凭。其中医疗类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药剂、医技、医工、护理类人员原则上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会计、文员及其他从事设备维修人员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收费员、司机、电工、维修工等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它勤杂工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以上人员还必须同时持有国家认可的执业证书或相应的上岗证书。

5、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及贫困地区人员可优先聘用。

第9条:应聘医疗专业岗位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医师。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

2、主治医师。能熟练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具有对危重病人及疑难病例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能提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意见。在县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已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3、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能熟练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立对危重病人及疑难病

例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能提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意见,抢救成功率高。已取得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任职资格。

第10条:应聘药剂专业岗位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药士。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较熟悉药品调剂的程序。

2、药师。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调剂的程序,具有一定的独立完成处方调配的能力,并掌握一定的药剂质控方法。已取得药师任职资格。

3、主管药师。专业知识面广,具有本专业一定的前沿知识,熟悉药品调剂的程序,能独立完成处方调配,能发现处方用药中的不合理性,基本掌握常用药剂的配制及质控方法。已取得主管药师任职资格。

4、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专业知识面广,了解本专业的最新进展和动态,能独立完成处方调配,能发现处方用药中的不合理性并予以纠正,熟悉并掌握常用药剂的配制及质控方法。已取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第11条:应聘护理专业岗位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护士。了解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能独立处理急、危重病人,掌握常用药品的使用。已取得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2、护师。熟练运用本专业知识,能正确运用护理程序

为病人服务,能指导护士工作,能协助医生提出正确的诊治方案。已取得护师任职资格。

3、主管护师。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对危重病人及疑难病例进行综合分析,动态掌握病情并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协助医生提出正确的诊治方案。能正确运用护理程序为病人服务,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从事、指导临床一线护理工作,已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

第12条:本院转业、退休干部及本院干部、员工的配偶可适当放宽年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第三章聘用程序、方法

第13条:员工的录用程序一般按报名、审查、考核、体检、研究、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招聘人员采取用人单位提名推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应聘人员填写《武警广东省XX医院员工应聘报名登记表》,经业务部门审核后报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

2、审查。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及执业注册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劳动部门介绍信或毕业学校分配部门推荐信、未婚证或计生证原件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开招聘人员除外),交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审核。

3、考核。所有聘用员工必须通过面试答辩、理论及技

能考核,由政治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其中医疗、药剂、医技、医工类人员由政治处会同医务处进行考核;护理类人员由政治处会同护理部进行考核;会计、收费员、司机及其他公勤人员由政治处会同院务处进行考核。

4、体检。招聘对象初步确定后,由医务处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研究。经审查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政治处将拟招聘人员提交医院首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6、录用。录用对象在医院发出录用通知一周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及执业注册证明、未婚证或计生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体格检查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办理录用手续。

第14条:聘用员工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交纳向医院财务办公室交纳违约保证金。其中,享受副高以上待遇的交纳3000元,享受中级待遇的交纳2000元,享受初级待遇的及其他公勤人员交纳1000元。

第15条:聘用员工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本院转业、退休回聘干部不设试用期)。试用期满,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在对其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并及时到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延长试用期,工资福利仍执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

内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延长试用期,但延期试用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聘用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3天内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签订、解除与终止

第16条:凡被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政治处代表医院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并送地方劳动合同鉴定部门鉴定,由聘用员工、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地方劳动合同鉴定部门备存一份。聘用员工正式录用时间从劳动合同书签订之日算起。

第17条:劳动合同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18条:聘用员工劳动合同期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续签一次2年为一个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书应严格依据签订人在合同期的综合考评结果和医院的编制用工情况,实行优胜劣汰,促进该类人员合理流动。

第19条:聘用员工合同期满,由本人提出续聘劳动合同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申请及表现,综合考评结果,提出是否续聘意见,经机关业务指导部门审核后,报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审定,办理合同续签手续。本人不提出续聘申请的,合同期满后即终止合同关系。

第20条:聘用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报政

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可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政治立场不坚定,散播消极、反动言论的。

2、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4、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

5、聘用期满后本人不提出续聘申请或医院不同意续聘的。

6、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合格,护士连续两次未通过晋级考核的。

7、长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一个月以上,不适合担任本职工作的。

8、因所在单位撤销、合并或精简,无法继续安排工作的(医院发放三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9、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较坏影响,或工作失职,对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

10、工作期间参与第二职业或搞不法传销的。

11、连续旷工3次以上,或擅自离岗1天以上的。

12、年缺勤、请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或休假期满愈期不归的。

1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4、经批准出国(境)定居、留学的。

15、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的。

16、在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相关规定或有其它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

第2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员工可以向医院提出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用人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

2、聘用制员工应征入伍或经用人单位同意考入院校读书的。

3、经批准出国(境)定居、留学的。

4、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5、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事项的。

第22条: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合同,即为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或受聘人员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况下,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聘用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者按有关规定进行仲载。

第23条:合同期未满自动离岗,个人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罚以3000元的违约金,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24条:聘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或与医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被辞退者在3天内携带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财物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到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办理

辞退(职)手续并离院。

第五章培训考核

第25条:聘用员工要严格遵循“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严格执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不得无证上岗。岗前培训由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牵头,机关业务指导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26条:聘用员工在岗期间,要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鼓励和支持聘用员工参加地方统一组织的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27条:聘用员工在岗期间,可由医院根据专业需要选送参加学习进修。凡选送学习进修的,须与医院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聘用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或因违规违纪问题被医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根据未履行劳动合同的期限,按比例返还培训费用。

第28条:政治处每年会同机关业务指导部门对聘用员工的德、能、勤、绩、廉、体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主。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考核评定按优秀不超过员工总数的20%,合格为大多数,不合格为个别掌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励、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第29条:每两年由护理部组织实施对聘用护士进行级

别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连续两次未能晋级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第30条:在医院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符合基本条件的聘用员工,有资格竞聘科室领导(科室主任、副主任和护士长)岗位。

第31条:竞聘科室主任、副主任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武警部队,政治合格,德才兼备,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原则上应该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经过院校系统学习培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热爱医疗事业,学科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科室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和完成各项任务,善于协调处理各种问题。

5、担任科室主任的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科室副主任的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32条:竞聘护士长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武警部队,政治合格,德才兼备,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护理事业,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具有较

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协调处理各种问题。

3、原则上具有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的3年以上)。

4、原则上具有护师资格证书,取得三级以上聘用护士资格并经卫生部门注册。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33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领导予以免职:

1、科室主任年龄满55周岁、副主任年龄满50周岁、护士长年龄满45周岁的。

2、年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或综合考评成绩接近末位,不适合继续担任相应科室领导的。

3、个人提出辞职的。

4、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工作,任职内病休累计达半年以上,或连续病休达3个月以上且需继续休养的。

5、任职内所在科室发生严重医疗责任事故、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行政责任事故且负有领导责任,或个人有违纪行为产生严重后果的。

6、科室一年内发生3起以医疗投诉,经查属实的。

7、因其它问题不适合担任科室领导职务的。

第六章教育管理

第34条:聘用员工纳入医院正规化管理,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科主任、护士长(或其他用人单位主要领导)

为第一责任人,机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医院领导为第三责任人。

第35条:聘用员工正式录用后,医院统一组织的军事训练,培养部队意识、军人素质和纪律观念,并编入卫勤保障分队,参加医院平时的卫勤保障工作。

第36条:聘用员工在医院工作期间,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专业知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教育和集体活动。

第37条:聘用员工原则上实行集中居住,统一管理。聘用制员工应积极参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所在科室定期对聘用制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讲评。

第38条:在聘用员工中发展党、团员,参照现役干部有关规定办理,已加入党团组织的,在聘用后15天内党、团组织相关材料及介绍信送政治处组织办审核登记,编入所在科室党、团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第39条:聘用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系、政治处逐级审核批准。聘用员工应当实行晚婚,即: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

第40条:聘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没有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妇应当落实避孕措施,用人单位每季度、医院每半年对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孕情普查。

第41条:聘用员工在聘用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所产生的一切政治、经济等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所在科室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第42条:聘用员工与医院签订合同并在医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有薪假期(公休假、计生假、法定假和放射假)。

1、休假。聘用员工在医院工作期间享受公休假10天,在医院工作满10年(含)以上的,享受公休假20天;工作满20年(含)以上的,享受公休假30天。

2、婚假。实行晚婚的聘用员工,除享受规定的假期外,在结婚的当年增加晚婚假7天。

3、生产假。女员工怀孕7个月起不值夜班。计划生育第一胎,必须提前将计生部门审批的个人生育申请书、户口所在地发出的生育指标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给予产假3个月,实行晚育的(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另增加晚育假10天,一胎多胞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流产假。在生育计划内,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0天;满2个月以上至4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流产假20天;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流产假40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或早产不成活的给予流产假60天。

5、节日假。聘用员工根据本科室工作安排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即: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双休日。

6、事假、病假。聘用员工在享受规定假期后请假的视为事假。经医院证明并经单位领导批准,聘用员工患病可以休病假。请事假或病假20天以内的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基本工资和月劳务奖,超过20天的,扣除当月工资及月劳务奖(工伤除外)。

7、放射保健假。从事放射性工作岗位的可享受放射保健假,假期计算方法及报批程序与现役干部相同。

第43条: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聘用员工请假报告表》,由用人单位领导、系领导和机关业务指导部门领导逐级签写意见后报送政治处批准。接到准假通知后方可离队,休完假期归队后应及时向政治处销假。

第44条:用人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止或中止员工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休假或未能休完规定假期的,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并从所在科室成本中扣除。中途停止休假的,要及时向政治处报告,否则按休完假期处理,不给予经济补助。

第七章福利待遇

第45条:聘用员工在医院工作期间享有与医院其他人员同等的政治待遇,聘任的科室领导享有与同职别现役科室领导同等待遇。聘用制员工的工资及其它福利费用纳入各用

人单位成本核算。各单位应根据人员编制合理用人,减少人力资源浪费。

第46条:聘用员工的工资由级别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工资和岗位补贴四大部分构成。工资发放标准执行《医院聘用员工工资对照表》,绩效工资及其它节日补助分别由医务处核算办和院务处财务办按规定发放。

第47条:聘用员工辞职(退)时,工作满整月的按月工资足额计发,不满整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第48条:聘用员工工资设8级10档。员工聘用第一年按对应级别第一档执行,在医院工作每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调整一个工资档次。医院原“非编职工”按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其他聘用人员计算院龄,每一年增加工龄或院龄工资10元。

第49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

2、获XX或广州市以上党委机关表彰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

3、连续3年被医院评为优秀员工的。

4、在预防重大事件、事故中有突出贡献,使医院免受重大损失的。

第50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晋升工资档次:

1、出现过医疗等级责任事故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4、受行政警告处分不满12个月的。

5、连续病休30天以上且需要继续休养的(工伤残者除外)。

第51条:聘用员工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又达不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视情况降低工资档次,工资档次降低从批准之日的第二个月起执行:

1、工作懒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2、服务态度差,收受患者或家属红包,损害服务对象被投诉经查属实的。

3、发生严重医患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52条:聘用员工在医院工作满一年并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享受医院有薪假期,并按规定享受节日补助。女员工休产假期间领取基本工资和补贴,停发奖金。

第53条:聘用员工在聘期间,未担任科室领导的中级职务以下人员,由医院提供集体宿舍和床位住宿。医院无法提供住宿的,每月发给住房补贴200元。医院提供宿舍住宿但本人不住的不发享受住房补贴。在医院工作满5年以上中级职务人员或满8年以上初级职务人员可安排单间住房。

第54条:聘用员工担任科室领导的,在有住房的情况下,按以下规定安排住房或发给住房补贴:副高以上职务且担任科室主任的安排三房一厅;副高以上职务且担任科室副主任、护士长的安排二房一厅;中级以上职务且担任科室副主任、护士长或副高以上未担任科室领导的安排单间。以上人员须按规定交纳房租费。不能提供以上住房的,医院每月分别发给住房补贴500元、400元、300元。医院提供宿舍住宿但本人不住的不发享受住房补贴。

第55条:聘用员工在医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免费进行一次常规体检。门诊检查和住院治疗实行优惠,门诊检查个人自付30%;住院治疗个人自付20%。

第56条:聘用员工本人因身患重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然罹祸等特殊困难的,由员工本人通过所在单位向政治处写出书面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政治处审核,报院党委批准后,给予一定的特困救济。

第八章社会保险

第57条:聘用员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满一年后,本人自愿申请的,可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8条:参保标准及办法按(粤府[2001]1号)《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和(粤地税发[2001]117号)《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意见》执行。

第59条:聘用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单位支付的保险金由医院按规定比例支付,并从用人单位成本中逐月扣除,个人支付的保险金从本人工资中逐月扣除,并随着社会保险基金政策的调整而调整缴纳金额。

第60条: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聘用员工辞职(退)应向医院补交辞职(退)后一个月保险金(含单位、个人支付部分)。

第61条:购买社会保险的聘用员工,合同期未满自动离岗或被院方解聘的,当月即停止购买社会保险,并从工资、奖金中扣除由院方支付的保险金。

第62条: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聘用女员工,在生育小孩出院后一个月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负责办理社保的部门向市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保险。

第63条:对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由医院按武警部队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档案管理

第64条:聘用员工的人事档案,统一组织挂靠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费统一由医院支付。聘用员工的技术档案,由政治处和业务指导部门共同建立和管理,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及考试(考核)材料,综合考核、教育

培训、科研活动、奖励处罚等情况。

第65条:聘用员工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先进评比,被评为先进个人的填写奖励登记表入档,由医院统一放给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的物质奖励。

第66条:聘用员工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后,由政治处员工管理办公室协助当事人将技术档案复印件交其本人转至新单位或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章附则

第67条: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聘用员工量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68条:番禺分院员工的聘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69条:本规定未涉及的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70条:本规定由政治处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XX医院聘用员工工资对照表》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古蔺县中医医院 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聘用原则。 聘用工作坚持“按岗设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所聘人员的质量。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取得职业准入资格,能正常履职。 3、人员招聘条件以当年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聘用的程序 1、聘用前由护理部、医务科对拟聘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完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科、护理部、医务科组织对聘用人员的资进行面试、笔试、技能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 2、经考试、考核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各项用人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完成,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2、新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新聘用工勤岗位人员(含清洁工、保安、收费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需将学历证书、执业证和职称证等复印件交由人事科统一保管。 4、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工勤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1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不服从医院管理、严重违法医院规章制度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辞聘,因个人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聘的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辞职。如若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有权扣除一个月绩效。 5、聘用人员同在编同等人员一样享受职务、职称的正常晋升。 6、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聘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并作为对聘用人员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变动和奖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 有限公司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聘用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公司辞退、淘汰的; 二、离职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 四、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 五、经原所在部门申报,上级主管批准的; 六、离职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的;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管理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公司的录用; 第四条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署具体意见; 第五条一般员工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主管报批部门经理; 第六条班(组)长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经理报批分管副总经理; 第七条主管(含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工程师、专员离职重新聘用由分管副总报批总经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八条原则上离职员工重新聘用,其人事档案、工资待遇按照新员工对待; 第九条上岗后,依照新进员工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第十条凡离职人员二次到公司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公司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重新录用上班前至管理部报到(报到手续按新员工录用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重新录用员工,如再次离职,则不再接受其返回公司; 第十三条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四条对要求重返公司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以书面文件向公司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五条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管理部负责;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件1:离职员工重新应聘申请审批表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3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与管理,依法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和研究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中国科学院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我所选用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临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所工作。我所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 第三条 聘用临时聘用人员,必须根据需求,依法聘用,严格控制数量。 第二章 聘用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临时聘用人员应在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 管理及支撑部门原则上不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确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聘用,须经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并明确聘用期限。 第五条 临时聘用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 9 —

第三章 聘用程序 第六条 凡拟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的题目组(部门),须提前将聘用计划报人事处,并说明聘用理由,人事处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 经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派遣手续到我所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章 工资制度及待遇 第八条 我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及临时聘用人员承担的工作确定其工资待遇。 第九条 我所按时将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给临时聘用人员。 第十条 我所根据大连市有关政策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将应缴费用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办理缴纳手续。由临时聘用人员承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临时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在我所工作期间,须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各题目组(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考勤、考核。临时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 — 10 —

医院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施原则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及合同制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涉及各类人员的类别、招录、劳资、福利等内容。 第二条人员类别 1.编制人员:现有医院在编人员。 2.备案制同编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全日制本科(本一、二)及以上人员。 3.备案制同工同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三本)、非全日制本科及大中专,取得相关岗位初级资格证书者。主要指卫生、工程、会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4.备案制合同人员:非同工同酬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包括编制外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收银、驾驶、文档录入、保安等工作的工勤人员。 5.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管理的工勤类人员。该类人员由人事代理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人事管理,医院负责考核,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第三条人员招聘 1.编制内人员流动原则上办理调动手续。 2.属于高级人才引进的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人员按照备案制人员招录,实行岗位设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原则录用。 第四条应聘条件 1.所有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副高年龄45岁及以下,正高50岁及以下,三级医院科室主任52岁及以下。 3.成熟型人才: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临床、医技、护理人才,取

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文件层阶: 三阶文件 文件名称: 人员聘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A0 制定日期: 2011-3-14

1、目的:招聘录用更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有效地为公司取得人力资源,为各部门合理选才、备才,确保人员招 募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此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应聘人员及在职员工。 3、定义: 3.1 内升制:是指从组织内部选拔合适的人员来担任组织中的各项空缺职位。 3.2 外招制:是指通过外部招募等渠道,及其广泛的人才来源满足组织的需求,得到急需的人才。

4、权责: 4.1 人力资源课:负责各部门人力需求之掌控,招聘信息与招聘渠道之建立,所有人员之初步面试与工厂内招制 管控,以及录用人员之新进手续办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需求之提报、人员需求申请及其相关招聘面试事项及处理。 5、作业内容: 5.1作业流程图:

5.2 提出招聘需求: 5.2.1 需求人力时,需求部门以《人力需求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普工的《人力需求申请表》交行政管理中 心主管核准后交人力资源课。工程师、副课长级以上人员的《人力需求申请表》交行政管理中心主管核 准后还需由总经理核准,再交人力资源课。

5.2.2 工厂基层员工须符合初中以上文化,18~35周岁之条件,其他人员(质检、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等)以需求部门之要求条件为准。 5.3.3 各部门提报之申请应以工作实际情况为基准,若需扩充人员或增加临时用工时,须附部门内工作分配 表并呈报总经理核准。 5.3 建立招聘渠道并发出招聘信息: 5.3.1 人力资源课根据各部门提交之“招聘申请单”及其它相关要求安排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出招聘信息,以 便募集到相应的人员供选拔录用。 5.3.2 “内升制”: 5.3.2.1 本着挖掘员工潜能、给内部员工提供良好的提升机会的原则,人力资源课视需要进行内部招聘,并制 定相关内部招聘公告。 5.3.2.2 内部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经人力资源课筛选合格后交予需求部门主管进一步面试。 5.3.2.3 内部晋升、转调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由新任单位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异动申请单〉逐一送呈,交人事 办理。 内升制的原则: A 其工作经验/文化素质和管理能力等必须要符合岗位要求,发挥的作用比原来大。 B 调到新岗位时应原薪试用一月以上,经评估合格后方可调薪。 5.3.3 “外招制”: 5.3.3.1 公司多数招聘职位都采用“外招制”,通过各大人才市场、社会招聘广告、刊登网上招聘、委托招聘 等方式取得广泛的人才资源。 5.3.3.2 外部招聘可分为批量性与非批量性两类,作业员一般通过批量性招聘培训的形式,而质检员、工程 技术、管理人员则采用非批量性招聘方式。 5.3.4 内部推荐: 5.3.4.1 凡经公司人员推荐进厂,新人入厂时推荐人员须填写“员工担保书”,注明其姓名、部门、职务、进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一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三)试用期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 (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

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 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 务; 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 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 等; 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 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 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临时性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 务; 2、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严格遵守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 3、认真履行后勤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单位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5、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 第七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单位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 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 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 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制度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考核制度。聘用人员的工作指导、培训、考核由院政工科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由聘用人员所在部门协助政工科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其岗位实行分类管理。 聘用人员岗位类别按照所聘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社会服务岗位和后勤保障服务岗位。 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对聘用人员因公负伤、死亡及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院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聘用人员的考勤和请销假按本院《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事假3天以内(含3天)的,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和当月绩效工资的30%;事假3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的,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和年绩效工资的50%;事假在10天以上的,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全年不享受绩效工资。 三、聘用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满时进行,对新招聘人员的试用期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察鉴定。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平时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人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情况,主要由被考核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主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四、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考核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水平、工作作风和表现、工作业绩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安宁市人民医院 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人社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全员聘用制系医院编制内全体职工和编制外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岗位聘任制包括医院内部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工勤技能系列各级各类岗位的聘任,不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全面推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结合医院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面试的方法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条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编制内招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制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章聘用范围 第八条人员聘用范围系医院编制内的在编人员以及编制外人员。 第九条与医院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编制内或编外人员,方可按照医院岗位设置计划,申请参加符合条件的岗位竞聘。未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 第十条进入医院见习期人员,不在医院岗位聘用范围之内。 第五章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

聘用与解聘管理制度

恒丰汇金投资 Sichuan HengfengHuijin Investment Co.,Ltd 恒丰汇金投资人事管理文件 编码: 聘用与解聘管理制度页6共文件名 HH-RSZD-201401A 审核批准制定 批准日期审核日期制定日期 生效日期颁发数量颁发部门 有效日期分发单位 目的 1. 切实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确定员工招聘入职标准及管理依据,解聘管理工作,为规公司员工聘用、 保证新入职员工的素质及员工解聘管理,组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围 2.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和正式

员工。 职责 3. 各部门经理:依据公司经营计划及部门合理人力需求,负责填报部门年度用人需求计划,由人事3.1 行政部报分管领导批准。 人事行政部:负责评估、汇总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各类渠道甄选及录用所需3.2 的各类优秀人才,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核心管理层:负责制定公司经营规划,为各部门人力需求计划提供制定依据;并负责批准需求计3.3 划。 招聘审批及任命权限:4. 副总经理级别的人选根据公司架构设置及公司发展需要由总经理提名,人事行政部配合总经理组 织实施,董事会及董事长决定聘用或任命;部门经理级别的人选根据公司架构设置及公司发展需要对外招聘,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由

总经理决定聘用或任命; 部门经理级别以下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公司架构设置及公司发展需要对外招聘,在总经理及分管 领导的领导下,由人事行政部配合该部门经理组织实施; 具体管理与流程: 5. 招聘组织管理:5.1 计划招聘:由人事行政部在公司核定的相关岗位编制依据各部门提交的需求制定公司年度5.1.1 用人计划,并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提出人需求并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 1 恒丰汇金投资 Sichuan HengfengHuijin Investment Co.,Ltd 分实施工作,公司相关领导进行复试或审批。 计划外招聘:5.1.2 ,并在临时招聘员工期望到岗各部门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招聘员工,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 个月前按程序审批后向人力行政部报备。1时间前 ,由人力资源部对计划外招聘岗位的实计划外招聘审批流程:用

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外聘人员工资执行标准,充分调动外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严格控制外聘人员的使用 公司各部门不得擅自招收使用外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必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部)上报《拟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由公司根据各部门空缺人数情况,报经公司会议研究通过各部门需要聘用的人员和数量。各项目需要使用外聘人员时,由各项目负责按照该办法审批后使用,但需向办公室备案。 XXXX部门拟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 填报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 页脚内容1

二、聘用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胜任所聘用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 年龄18周岁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后勤服务岗位可放宽至50岁以下)。 (三) 身体健康,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三、聘用人员聘用手续 (一) 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拟聘用人员必须向聘用的部门提供有效的证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 2.学历证(需要附学历认证证明);3、各种培训证;4、健康证;5、各种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聘用人员的聘用由各部门根据空缺岗位选择对象并完成初审工作,然后由各部门初审聘用人员名单上报至公司综合部汇总,由综合部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二) 各项目聘用人员按照此办法实行,确定聘用人员后,由各项目填写《XXXXX项目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XXXX项目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 页脚内容2

填报项目(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 签订合同:由公司综合部(各项目)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作前培训:实行三级培训。1、公司层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培训;2、部门层(部门职责)工作由部门负责培训;3、工作层由部门安排具体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四、辞退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予以辞退,并办理辞退手续。 1、在公司考核中不合格者; 2、聘用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3、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并经批评教育后仍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页脚内容3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安龙县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 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工作。 二、聘用条件 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 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安龙县人民医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 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

审核。 3、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拔。 4、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务会审核同意后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双方签字生效。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终止条件等内容。 四、劳动合同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依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前两年实行一年一聘,满二年后可一年一聘也可两年一聘。 2、劳动合同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人员、工会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备案一份。内容应包括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资数额、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的条款等。 3、院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各用人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院聘人员的个人意见以及在岗期间的表现和用人科室的编制情况,提前一个月决定是否续聘。同意续聘的,由用人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务会审核,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4、用人科室、院聘人员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后不再续聘的,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用人科室负责办理该院聘人员的离院手续和收回该院聘人员使用的医院资产。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编号:SM-ZD-93862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 3 责任 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 聘用人员条件 4.2.1 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

4.2.2 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 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2.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4.2.6 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 聘用程序 4.3.1 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 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应聘驾驶员进行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由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人事局和某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三)招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某人事局、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四)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某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某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况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诉讼。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第十条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第十一条某财政局根据某编委核定各单位的聘用人员数、聘用人员的类别拨给经费,标准分别是:第一类人员每人每年9.5万元、第二类人员每人每年5.5万元、第三类人员每人每年4.5万元、第四类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第五类人员每人每年2万元。上述经费标准包括聘用人员的薪酬、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用经费的开支。聘用人员经费由某财政局按上述标准每月拨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各类聘用人员的经费供给标准,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除特殊情况外,上调的幅度原则上不能超过某财政经费供给标准的20%。超出财政供给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今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劳动力某场用工薪酬变化等情况,对各类聘用人员的供给标准作适当调整。第十二条聘用人员的薪酬。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聘用人员薪酬,薪酬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但应遵循以下原则:用人单位发放给每个聘用人员全年的薪酬(含奖金和补贴)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财政核拨该类人员经费标准的80%。第十三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符合与所在岗位从事的工作性质,才能享受相关薪酬标准。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办理各项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比例支付。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及有关税费。第十六条各用人单位每年1月20日前要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实际使用聘用人员的数量、类别、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购买情况报某财政局。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某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 3责任 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内容与要求 4.1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聘用人员条件 4.2.1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

4.2.2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2.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4.2.6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聘用程序 4.3.1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

公立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有关人员(含医、技、药、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 第三条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考)、聘用、待遇、考核、职务晋级、档案与合同管理等事项,用人科室具体负责聘用 人员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 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医院党委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 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工的待遇。 第六条院人事科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科室办理人员招聘(考)、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可委托中介)。 (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含岗前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科室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可委托中介)、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科室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科室主任的权限:提出科室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职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科室职工待遇分配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每逢运营年度结束前,人事科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科室,科室主任须根据科室自身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并签字后,上报人事科转呈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医院党委根据各科室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规划及 经营战略方案,确定下一年度医院人员的规模和科室设置。 第十条医院党委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科负责办理具体招 聘(考)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 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首先考虑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医院其他科室调剂适合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 (三)到人事科领取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人事主管、分管

公司聘用管理制度

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招聘原则 公司聘用员工,以任人唯贤、唯才是举为方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推荐、自我举荐等多种形式招贤纳士。 员工招聘流程 1.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求,需要招聘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综合部提出招聘申请和招聘计划,并在招聘计划中注明需要招聘人员的原因、招聘人员数量、招聘条件(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性别、工作经历年限等)、受聘人员主要工作等事项。 2.综合部接收到申请后,根据各部门招聘申请,结合该部门人员编制和实际情况,尽快与各部门人员沟通后提出招聘意见并上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获准后执行招聘。 3.综合部制定招聘方案及与招聘工作相关的表格,同时拟定招聘计划后按照招聘方案施行招聘。并通过各种方式(如报纸、电视广告、网络、人才招聘会、人才交流会等)面向社会发出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需带的资料、应聘时间地点等)。 4.综合部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资料及证件到公司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有需要可让其先参加笔试后再面试)。 5.综合部在收齐应聘者资料后,协同用人部门主管或部门专业人员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并对前来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6.综合部配合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共同决定合格者并拟定录用。综合部负责将面试结果及拟定录用人员资料汇总后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获准后,由综合部通知受聘者到公司报到进行试用。部门负责人或经理一级人员的招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对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试用。 一、录用 1.试用期 1) 公司正式录用的新员工都需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综合所在部门评估合格后,由综合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可转为正式员工。 2) 员工上岗后要先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培训内容为:公司简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所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敦煌市市场管理局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切实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式和待遇 1.招聘人员聘用期一般为三年一聘用,也可连续聘用。 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聘用年限、岗位职责和贡献大小确定,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的原则。 3.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交纳的方式交纳“三金”即:失业金、养老金、医保。 4.所有聘用人员的福利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正式人员调资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可同步予以考虑。 二、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聘用人员的考核和薪资管理。 三、薪酬结构 1.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定期限的实习期。实习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实习期间每月工资为700元。 2.聘用人员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月工资为800元,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该费用不在工资中包括)。同时,正式聘用期月工资实行分期发放制,即每月发放工资总额的80%,剩余20%待年终考核工作无重大失误后予以补发。对于未满一年而中途离岗者,再不予以补发(考入其他单位的除外)。 3.工龄补贴标准:以进入单位工作当月起计算时间,以满三年为单位。具体标准为:工作满三年后,每两年调资一次,每次增资50元,工龄补贴上限为500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在单位苦、累、脏、险岗位和知识性、技能性等特殊岗位的聘用人员,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另行确定。

4、聘用人员的实物福利、年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婚假等,参照敦煌市市场管理局请休假制度执行。 四、聘用人员职责 聘用人员参照《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考核 1.聘用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管科所室队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并对该同志半年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总体日常考核、纪律监督。 3.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考核制度,每半年由分管科所室队负责人依据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交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以此作为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完不成任务者,视其未完成工作量扣发一定数额的工资。 4.聘用人员每年病假累计20天或以上的,扣发当年最后一个月工资的50%;每年事假累计10天或以上的,扣发当年最后一个月工资的50%;超过20天以上的,当年最后一个月工资全部扣除。 六、聘用人员解聘 1.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 2.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吃拿卡要,违反规定、损害单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3.不服从单位领导或科所室队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4.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单位团结,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的。 5.月累计迟到(早退)7 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当月累计旷工3天、连续旷工2 天者,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6.在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排位后三名者,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成都肛肠专科医院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为加强聘用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同工同酬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医院与员工共同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双方共同遵守。 一、护理人员依法享有劳动者应有的各项待遇和权益。 二、医院应努力为护理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及学习培训机会;护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医院发展作贡献。 三、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违反医院相关规定,不遵守劳动纪律; 2、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理论或技术考试、考核不合格; 4、伪造个人资料及各种证件; 5、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 6、不符合医院《员工守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合同期限视员工自身情况、岗位需要情况而定;合同期满前1月,医院将对员工在院工作期间的表现、成长进步、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期内员工申请中止合同的,应提前1月向人事

科递交书面申请;合同到期后不再愿意续聘的,也应提前1月告知所在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科。 六、护理人员遇与聘用合同相关的问题,可向人事科进行咨询,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言行影响或破坏正常劳动关系,否则视为违规。 七、护理人员在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操作规程,或出现以下违反医院规定的情形,医院有权中止聘用合同,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一)违反劳动纪律。 1、迟到、早退或旷工达到医院规定的最高限度,或影响科室工作正常进行; 2、不假外出、脱岗;或事假3天/年以上; 3、担任值班任务时,通讯不畅通;或应班不及时,特别是遇到疑难、抢救、突发事件等情况,不能按医院要求立即到院的。 (二)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差。 4、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按时完成科室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达2次/年; 5、在院内和科内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被点名批评,累计达2次; 6、工作推诿,不服从安排,有意责难科室; 7、出现影响医院及科室团结的言行;

外籍人员聘用与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公司外籍人员 聘用与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外籍人员在公司就业的管理,确保外籍人员在公司正常工作、生活等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使外籍人员能够发挥应有作用,给公司的发展增添新动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准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公司外籍人员 聘用与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公司外籍人员 聘用与管理制度(暂行) 一、目的 为加强外籍人员在公司就业的管理,确保外籍人员在公司正常工作、生活及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签定聘用协议的外籍人员。 三、制度内容 1、外籍人员指与公司签订聘用协议且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且无犯罪记录的非中国国籍人员。 2、外籍人员的招聘 2.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外籍人员,但在同等条件下一般聘用中国人员。 2.2、被聘用外籍人员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替代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2.3、公司一般不聘用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即持F、L、 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籍人员及持就业签证外籍人员

的随行家属。特殊情况,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申领许可证书,应聘的外籍人员持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予以聘用。 3、外籍人员的入职 3.1、外籍人员入职前需进行体检,确定不得携带任何传染性疾病。 3.2、外籍人员持体检报告、最高学历证明、有效护照或能替代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等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公司报到。 3.3、人力资源部审核证件,复印存档,并签订聘用协议、保密协议等。 3.4、公司拟聘用的外籍人员如果未办理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居留许可证,必须积极配合联络员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联络员负责办理相关证件。 4、外籍人员待遇 4.1、外籍人员的考核与薪酬待遇等按照聘用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4.2、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的外籍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公司可根据情况为聘用的外籍人员购买一定的商业保险,具体险种和额度以聘用协议约定为准。 4.3、聘用的外籍人员应按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4.4、聘用的外籍人员如有出境情况须提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由联络员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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