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件检验标准

喷漆件检验标准
喷漆件检验标准

喷漆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喷漆质量满足相关方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喷漆件的检验、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3.定义

流挂:涂膜上留有漆液向下流淌痕迹的现象叫做流挂

裸点/缺漆:没有喷到或可以看见部分底漆的现象

划伤:在喷漆表面形成一定宽度和深度的犁痕式破坏

颗粒/杂质:在喷漆表面形成的用一般分离方法不容易再分的构成粉末体的单体

油点/油污:喷漆表面上的一些脂类物质

飞漆:覆盖在喷漆表面的微小颗粒

4.内容

4.1钣金件质量要求

打磨平整、无焊渣、焊珠

4.2磷化表面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序: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进行,

磷化后的物体表面无任何锈迹和油污

磷化后物体表面不能出现粉末状物覆盖物体表面。

4.3底漆质量要求

喷漆全面、均匀,不能有漏喷

底漆厚度要求:

4.4刮灰质量要求

两处边缘接口位置要渐进,不能形成台阶

物件凹凸不表面要用灰土补好

刮灰表面不能有沙眼

4.5中涂漆

喷涂均匀,全面,不能有流挂

4.6面漆质量要求

4.6.1颜色和图案要与样板保持一致。

4.6.2面漆喷涂厚度要求为:

4.6.3附着力测试

4.6.3.1检测方法:用3M600胶带紧牢的粘贴在试验样品表面,垂直90度,迅速撕开胶带,观察胶带上有无油漆脱落;

4.6.3.2结果判定:不可有掉落油漆及随胶带粘起现象;不可有油漆层剥落现象;不可有

起泡现象;

4.7外观评价

4.7.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对不同位置喷漆质量特性有不同要求,特将本公司的产品划

分为A、B、C、D 4个区(详见具体说明),检验标准按下表执行。

说明:

A区(例:箱体两侧面、护栏、油缸、料斗外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评价区域界定为A区:

①直视可见区域

②产品主要外表面

B区(底盘、箱体顶部及底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B区:

③直视可见区域

④非主要表面

C区(推板、滑板、挖板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C区

⑤直视可见区域;

⑥配合件需组装后变成非真视看见区

D区(例如箱体内部等)非直视可见区域

4.7.2评价标准表

面漆评价标准表

说明:具体产品的外观评价应结合客户的要求及产品自身坯件的状况

塑胶喷油件检验标准

1、目的 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胶产品检验作业。 3、权责单位 本检验规范由品质部制定,所制定之规格,如有修改,须经制定单位同意后修改之。 4、应用文件 MIL-STD-105E Ⅱ抽样计划表、工程图纸、工程样板 5、检验仪器设备 99.5%工业酒精、标准光源灯箱、百格刀、3M600胶纸、中华牌2H铅笔、卡尺、显微镜。 6、检验标准 6.1 采用MIL-STD-105E Ⅱ表,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 AQL订定为CR:0 、MA:0.40 、MI:1.0 6.2 有关抽样标准及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作修正。 7、定义 7.1 测量面定义 A面:暴露在外且客户正常使用中直接可以看到的表面,如:面壳、顶盖; B面:暴露在外且在正常使用中不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及配件的外表面,如:侧壳、后壳; C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位置,如:底壳、电池盒内、CD门仓内; D面:机内部或脚垫内。 7.2 缺点分类 a.致命缺陷(CR):制品不符合客户所在国环保法规要求(例ROHS、REACH等),可能对机器或 设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 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 重大品质事件。 b.严重缺陷(MA):性能达不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 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难以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c.轻微缺陷(MI):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 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7.3 注塑件不良缺陷定义 缩水:塑胶表面局部由于填充不足或注塑压力保持不够而形成的凹坑。 熔接线:又称夹水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融合,而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线。 顶出痕: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顶杆区域受到顶出力所产生的痕迹或凸起。 破裂:因内应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在塑料件表面的裂纹。 油渍:在塑料件表面残留的油污。 翘曲/变形:塑料件成型时由于受力不均或应力而造成塑料件的形变。 飞边:由于注塑工艺或模具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处所产生的废边。 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塑料件表面线形划伤。 凹凸点:由于模具的损坏等原因造成塑料件表面上出现的高低不平。 斑点:在塑料件的表面和内部的细微颗粒或杂质。 7.4 料件喷涂表面不良缺陷定义 颗粒:又称尘点,在喷漆件表面上附着的细小颗粒。 积漆:在喷漆件表面上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龟裂:漆层表面有裂纹现象。 桔纹:在漆层表面出项桔子皮状皱纹。 透底:在漆层表面局部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划伤:在漆层表面有线状划伤现象。 剥落:在漆层表面出现涂层脱落现象。 纤毛屑:在漆层由纤维毛等物而产生的细小线状现象。 色差:漆层颜色出现以标准色板或客户封样件颜色不一致的差异。 色泽差异:漆层表面光泽度超出标准样品的光泽差异。 7.5 装配组件不良缺陷定义 断差:装配组合件装配后在接缝处配合而产生的错位。

涂装检验规范

涂装质量检验规范 1 目的 为有效控制涂装作业的正常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提高效益,防止因涂装不当导致结构件的防腐保护失效。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涂装进行质量检验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控制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的质量控制,工艺纪律管理(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及考核办法)。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0300.5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指南 JB/Z 220 工序质量控制通则 GB/T 1902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指南 Q/XZ 200-2008 质量手册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JB/T 5059-1991 特殊工序质量控制导则 4涂装检验的基本原则 4.1 涂装过程在整个工作期间易受操作者差错或有害环境的影响。另外,要通过检查已完成的工作发现存在何种问题通常较为困难。因此,在工作完成后再进行质量控制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检查人员(或任何质量控制人员)必须在工作进行过程中位于现场,并且对其进行始终如一的观察评价,才能对涂装过程作出准确判断。 4.2 操作人员、检验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 4.3 应对工作环境(杂质、温度、湿度、露点等)进行控制,以满足工艺文件的要求,必要时应加以验证。 4.4 检验和施工应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等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及影响参数波动的各种因素,使涂装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同时加强工艺方法的试验验证和反馈。 4.5 所用工艺材料、被加工物资应实行严格控制,必要时应进行复检。 4.6 必须使用经确认合格的模具、工装、设备和计量器具,并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控制手段,对影响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和调整,减少质量波动。 4.7 检验员应检查涂装施工的整个过程,检查重点应放在表面处理和涂装施工的起始,以加强过程控制为主,辅以必要的多频次的工序检查,检查人员与质量保证人员对现场操作负有监督的责任和权限。 4.8 应从涂装流程分析着手,找出各环节(或分工序)影响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研究控制方法,配备适当手段,进行工序过程的系统控制。特别工序应遵循“点结合”的原则,在系统控制的基础上,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 4.9 质保工程师对质量实施见证性审核,对工序加工中操作者是否处于自控状态,检验员是否忠于职守,图纸、工艺文件是否有效贯彻,工序加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方面进行

产品油漆涂装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N1

产品油漆涂装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NO:1303 (上海吉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技术文件) 前言: 油漆:是将金属工件涂覆漆层来保护金属及产品改观外观的一种方法, 将金属工件表面处理后涂覆底漆及有色面漆,以达到金属产品防腐及良好的外观的一种手段。 我司的产品如各类舱盖\滚轮\绞车\及其它凡需涂油漆的产品:分无面漆(只有底漆)及有底漆又有面漆两种.现分别作出如下规定及验收标准: 一:引用文件: JB/ZQ4000.10-86 GB1720-89 GB1771-91 GB1763-89 GB1865-89以及客户提出的技术要求: 二:油漆工艺基本要求: 1:被漆件漆前处理:(被漆件漆前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到镀层质量) 1.1被漆件表面必须除锈以及清除焊接部位的焊渣,必要时进行抛丸及喷砂处理,表面处理的标准应达到以下要求: a.船用产品因其使用环境要求,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a21/2级或SSPC-SP.6—7级的要求。 b.在轻度腐蚀性环境中的产品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a2级或SSPC-SP.6级。 c.如产品要与高温环境接触,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t2级。 e.尺寸与重量较大的产品应达到st3级除锈要求。 g.铸钢及锻件产品涂装前表面的平度在任意方向600mm长度上不得大于3mm,并不允许有名显的凸起、飞边、毛刺、浇冒口等缺陷。 h.焊接件涂装的表面不允许有焊渣、飞溅、药皮、电弧烟尘及机械加工残留的飞边及毛刺。 1.2被漆件必须通过脱脂工艺去除表面的油污(可以采用化学去污挥发剂) 1.3被漆件由于抛丸及喷砂处理后可能产生浮锈,所以镀前工件必须酸洗或人工打磨除锈。 1.4酸洗后的工件应按规定科学去酸及清洗 1.5工件表面缺陷不允许用腻子修补,应用电焊按规范修补,焊补处应打磨光滑。 1.6客户有注明要求打底漆的产品必须按规范打底漆,底漆的涂覆不少于2道。底漆厚度不小于30—40um.。 2: 涂装油漆 2.1漆的质量要求: 涂装所用的漆必须国标产品,应能满足或优于客户技术要求,船舶装备的油漆必须符合船用油漆标准。(GB1720-89 GB1771-91 GB1763-89 GB1865-8) 2.2外购的油漆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并不定期进行理化检验。 2.3油漆作业工艺流程按工厂既定工艺流程,但应符合国家船舶油漆塗装规程标准执行,且由需方审定后实施。. a.每道油漆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6小时,带烘干设备的作业工艺其每道漆涂装间隔视情而定,但要确保前道漆确实干透才涂第二道。 b.需要打底漆的其底漆不得少于2道,其每道漆膜厚度不小于30-40um. c.需要防盐雾防潮防腐的需打防锈漆,防锈漆的涂装不少于3道,其每道厚度不小于30-40 三:技术要求 1:漆层要求: 1.1外观:表面应平滑,无滴瘤,无粗糙和毛刺,无起皮,无漏塗,.无流挂、无污垢等现象。色漆应亮丽不允许有明显色差。 1.2漆层厚度,必须符合JB/ZQ4000.10—86 GB1720-89 GB1763-89规定:

油漆件表面质量检验规范

1.目的: 对油漆件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完工的零件符合图纸的指标,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表面要求油漆的零件的检验; 3.职责: 凯麦公司油漆件表面质量检验员负责检验; 4.检验要求: 按公司Q/YX40101-2002《外观质量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油漆件要求分为1级、2级和3级进行检验。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检验。 4.1 1级要求; 4.1.1烘烤形光漆表面; a. 漆膜表面应颜色均匀、光泽一致、平整、纹理清晰、符合样板、样品要求。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2个直径不大于0.1mm的疵病,其间距大于80mm。 c.非主要面允许有微细隐暗的桔纹,局部轻微的厚薄不均,微小流边线、隐暗的流边痕 迹,不太顺丝而细暗的砂纹印。 4.1.2烘烤形桔形漆表面。 a. 漆膜颜色、光泽、纹理须与样板、样品相符。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2mm疵病。 c.桔形点允许有不太明显的大小结合。 d.非主要表面允许不太明显的纹理不清和桔形不均。 4.2 2级要求: 4.2.1烘烤型光漆表面; a.漆膜颜色、光泽、纹理必须符合样板、样品。 b. 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2mm疵病,其间距大于 80mm。 b.非主要表面允许有不太明显的隐暗桔纹,局部厚薄不匀,小流边线和微乱细砂纹印。

4.2.2 烘烤形桔形漆表面 a.漆膜颜色、光泽、纹理必须符合样板、样品。 b.在100mmX100mm范围内允许有1~3个直径不大于0.3mm疵病,其间距大于 80mm疵病。 c. 桔形点允许有不大明显的不均,大小结合。 4.3 3级要求: 4.3.1 烘烤形光漆和烘烤型桔形漆表面; a. 漆面各处必须喷到,厚薄一致。 b.喷漆面无明显液挂,无损伤性缺陷或碎裂。 4.4 油漆件检验时必须以图纸或样品为基准,对非漆面及保护面和油漆件上的孔、槽等必须清理干净,保护漆去掉后的表面必须用清洗剂擦干净,不允许有保护漆残留渍。4.5 平台油漆件用刀口尺和塞尺进行检验,刀口尺测量平面时不应有蹋边和不规则形状,中凹部份≤0.10mm。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检验。 4.6 漆膜的附着力检验应合格。 4.7 漆膜的表面硬度检验应合格。 4.8 漆膜的耐溶剂实验应合格。 4.9 油漆零件的分级原则: 4.9.1 平台工作面属于1级要求检验。 4.9.2 内置零件喷漆按3级要求检验。 4.9.3 其余按2级要求检验(有特殊要求除外)。 5.工作程序: 5.1 检验条件: 喷漆件外观质量的检验应该在由两盏40W(最小)荧光灯或等效照明物照明下,并在45o角从检查人员后面射向被检表面,被检物应放置在中性背景前。 5.2 1级要求检验方法: 满足5.1条要求,在大约250 mm处(但不得超过300 mm)按4.1条和4.4、4.5条要求目视检验。

喷漆件检验规范

喷漆件检验规范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量标准,以使生产和检验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方和本公司对所有喷漆件质量的外观检验。 3.引用文件 Q/****/TX001-2008 《喷漆表面质量要求》 Q/****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4.职责 4.1.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 4.2.工程部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3.生产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4.物料部外协人员和生产部委外人员负责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与供应商的联络。

5.定义 5.1.不良分类 轻微不良:不影响产品功能的不合格。对于喷漆件是指在产品正面不易看见的不良,例如有细小的杂质。在检验判定中可判定为合格。 一般不良:影响产品的形状和外观的不合格。对于喷漆件指有明显的喷漆不良和加工痕迹,例如鱼眼、沙痕、碰伤等。 严重不良:影响产品的使用,对于喷漆件件是批漆的附着力不满足要求,有严重影响外观的不良现象,例如起泡、脱落。 5.2.观察面 A 级面(主面):产品的有标识的一面 B 级面(背面):与标识相反的面和侧面 C 级面(其它面):安装板底面、有连接器的一面 5.3.不良现象 杂质:涂膜表面因杂点,灰尘、毛尘等引起的凹凸点。 色差:与标准色板存在明显的差异,同一批喷漆件存在颜色差异。 鱼眼:面漆上出现圆形小坑,有时呈分散状,有时呈聚集状。主要表现在喷了三防漆后。 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出现类似橘皮、柚子皮那样的皱纹。 掉漆:喷漆后油漆无法附着而造成的油漆脱落,此类不良工件底色可见。【严重缺陷】 虚喷: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露底:该喷漆的部位没有喷漆,现出基材原色,称露底。

喷漆件检验规范

喷漆件检验规范 1. 目的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 量标准,以使生产和检验有章可循。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方和本公司对所有喷漆件质量的外观检验。 3. 引用文件 Q/****/TX001-2008 《喷漆表面质量要求》 Q/****8.2-2006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4.职责 4.1.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 4.2.工程部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3.生产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4.物料部外协人员和生产部委外人员负责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与供应商的联络。

5.定义 5.1.不良分类 轻微不良:不影响产品功能的不合格。对于喷漆件是指在产品正面不易看见的不良,例如有细小的杂质。在检验判定中可判定为合格。 一般不良:影响产品的形状和外观的不合格。对于喷漆件指有明显的喷漆不良和加工痕迹,例如鱼眼、沙痕、碰伤等。 严重不良:影响产品的使用,对于喷漆件件是批漆的附着力不满足要求,有严重影响外观的不良现象,例如起泡、脱落。 52观察面 A级面(主面):产品的有标识的一面 B级面(背面):与标识相反的面和侧面 C级面(其它面):安装板底面、有连接器的一面 53不良现象 杂质:涂膜表面因杂点,灰尘、毛尘等引起的凹凸点。 色差:与标准色板存在明显的差异,同一批喷漆件存在颜色差异。 鱼眼:面漆上出现圆形小坑,有时呈分散状,有时呈聚集状。主要表现在喷了三防漆后(三 防漆具有良好的耐高低温性能;其固化后成一层透明保护膜,具有优越的绝缘、防潮、防漏电、防震、防尘、防腐 蚀、防老化、耐电晕等性能。)。 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出现类似橘皮、柚子皮那样的皱纹。 (有油花是漆面没有除油有皱皮是你喷漆没有均匀或者是你调漆调的太稀了?或喷的太厚了)掉漆:喷漆后油漆无法附着而造成的油漆脱落,此类不良工件底色可见。【严重缺陷】虚喷: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喷漆、喷塑质量检验标准 1.0 目的 为增强检验员对产品喷漆、喷塑外观品质标准撑握,提高检验员对产品外观的检验效率和判定准确性,预防不良品流入工序及因各种标准不清晰使不良品流入客户处,特制定此外观检查通用标准.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喷漆、喷塑的产品零件外观通用检查。 3.0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3.1、除锈彻底而无填腻或施喷。 3.2、腻层厚度不大于3mm(指在面积大于0.01平方米范围内)。 3.3、腻层无开裂、起泡、脱落现象。 3.4、各边角平整、光滑、过渡园顺。 3.5、漆层厚度一致,无脱层、开裂。 3.6、橡胶件、电器线路、装饰件、玻璃及其他非油漆部位不沾油或油雾等。 3.7、无错喷杂色。 3.8、施喷底漆前,底盘处理清洁。 3.9、同一批次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公司确认的色板一致。 3.10、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及产品的侧面和后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 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3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3.11、产品的底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7 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3.12、产品的内部表面要求:不允许有肉眼看明显的掉漆、脱层、漏底、预处理不良有锈。 3.13、附着力每批检验1~2件,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 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间隔2mm,长度约20mm,再将格子区域的切屑用软纸清除,用透明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摩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的方向迅速将胶带撕下,用肉眼观察,损伤的区域不大于格子的5%。 编制:批准: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喷涂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完善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批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 3、定义 喷塑、喷漆件检验过程的参照标准。 4、职责 质检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采购部负责进料、外协制品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喷涂种类(如:塑粉或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进料、外协回厂或过程验收则采用抽检,抽检操作方式依据《检验规范》。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检验。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外观和颜色检验的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涂膜附着力(划格实验)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检验方法: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刃口达到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均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2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喷塑要求厚度80--150μm,喷漆要求厚度20--26μm),切口以2mm 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10mm (300GF/10mm) 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察。如果

表面喷涂质量检验标准

表面喷涂质量检验标准 1.目的 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量标准,以使生产和检验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喷涂产品检验。 3.外观标准 3.1等级面划分标准: A 级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常人可视顶面与不需弯腰可视底面。 B 级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面。 C 级面:一般看不到,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 3.2 检验条件 A 光源要求: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为1000流明)。 B 目测距离:A级面为300mm,B等级面为500mm;C等级面为1000 mm。 3.3 检验标准 按光源标准要求区分产品的等级面,所有等级面涂膜应无基材露底、剥离等缺陷,所有表面应无划痕、起泡、起皱、针孔,积粉等不良等现象。 在眼睛距离等级面的标准处,以3m/min速度扫描检查。 3.4 外观缺陷标准 判定标准见附表一。 附表一:表面缺陷判定标准:

4.性能标准 4.1附着力测试: 百格试验法:喷涂后,取一随炉色板,在涂膜面上,按间隔1mm纵横平行刻画11道,以适当的力度(划痕以露出基体为准)在喷涂面划成100个方格,再用强力透明胶覆盖按紧,呈45度角,然后突然撕掉,此时检查方格内之物是否掉落,1格为百分之一,验收标准为5级,即脱落数量为不超过5个方格为合格。 弯板试验法:喷涂后,取一随炉色板,将其弯曲180度,并使内弯园角等于厚度(r=t)或弯曲90度往复一次,涂层无脱落现象。 4.2硬度检验: 用削尖的3H铅笔,与涂膜面呈45度角,沿直尺向前推划15-30mm,用橡皮把滑痕擦净后检查涂膜表面。判定标准为:没有丝毫底材显露时为合格。 4.3耐溶剂性测试: 4.3.1用分析醇(99.8%无水酒精)沾湿棉花棒,用1千克的力来回擦拭涂膜面50回,合格标准为:外膜不得有任何剥落、变色、发涨现象,可以允许光泽度有少许变化。 4.3.2使用环境模拟测试: ①.用40克肥皂溶于5升水中,将其产品置于其溶液中浸泡2小时,表面无腐蚀或镀层脱落时为合格。 ②.将试样竖立吊挂于40±1℃恒温的5%氯化钠溶液中浸泡72小时(溶液需每天更换),表面无起泡、起皮、漏底等表面缺陷为合格。 ③.冷热水循环测试:

喷漆件检验标准

喷漆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喷漆质量满足相关方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喷漆件的检验、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3.定义 流挂:涂膜上留有漆液向下流淌痕迹的现象叫做流挂 裸点/缺漆:没有喷到或可以看见部分底漆的现象 划伤:在喷漆表面形成一定宽度和深度的犁痕式破坏 颗粒/杂质:在喷漆表面形成的用一般分离方法不容易再分的构成粉末体的单体 油点/油污:喷漆表面上的一些脂类物质 飞漆:覆盖在喷漆表面的微小颗粒 4.内容 4.1钣金件质量要求 打磨平整、无焊渣、焊珠 4.2磷化表面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序: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进行, 磷化后的物体表面无任何锈迹和油污 磷化后物体表面不能出现粉末状物覆盖物体表面。 4.3底漆质量要求 喷漆全面、均匀,不能有漏喷 底漆厚度要求: 4.4刮灰质量要求 两处边缘接口位置要渐进,不能形成台阶 物件凹凸不表面要用灰土补好 刮灰表面不能有沙眼 4.5中涂漆 喷涂均匀,全面,不能有流挂 4.6面漆质量要求 4.6.1颜色和图案要与样板保持一致。 4.6.2面漆喷涂厚度要求为: 4.6.3附着力测试 4.6.3.1检测方法:用3M600胶带紧牢的粘贴在试验样品表面,垂直90度,迅速撕开胶带,观察胶带上有无油漆脱落; 4.6.3.2结果判定:不可有掉落油漆及随胶带粘起现象;不可有油漆层剥落现象;不可有

起泡现象; 4.7外观评价 4.7.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对不同位置喷漆质量特性有不同要求,特将本公司的产品划 分为A、B、C、D 4个区(详见具体说明),检验标准按下表执行。 说明: A区(例:箱体两侧面、护栏、油缸、料斗外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评价区域界定为A区: ①直视可见区域 ②产品主要外表面 B区(底盘、箱体顶部及底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B区: ③直视可见区域 ④非主要表面 C区(推板、滑板、挖板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C区 ⑤直视可见区域; ⑥配合件需组装后变成非真视看见区 D区(例如箱体内部等)非直视可见区域 4.7.2评价标准表 面漆评价标准表 说明:具体产品的外观评价应结合客户的要求及产品自身坯件的状况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喷漆、喷塑质量检验标准 目的 为增强检验员对产品喷漆、喷塑外观品质标准撑握,提高检验员对产品外观的检验效率和判定准确性,预防不良品流入工序及因各种标准不清晰使不良品流入客户处,特制定此外观检查通用标准.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喷漆、喷塑的产品零件外观通用检查。 喷漆质量检验标准: 、除锈彻底而无填腻或施喷。 、腻层厚度不大于3mm(指在面积大于平方米范围内)。 、腻层无开裂、起泡、脱落现象。 、各边角平整、光滑、过渡园顺。 、漆层厚度一致,无脱层、开裂。 、橡胶件、电器线路、装饰件、玻璃及其他非油漆部位不沾油或油雾等。 、无错喷杂色。 、施喷底漆前,底盘处理清洁。 、同一批次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公司确认的色板一致。

、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及产品的侧面和后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3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产品的底面要求:在表面50平方厘米的面积内高度高于1毫米的凸点不得多于7处,漆面光滑、无起泡、流痕、返白、桔皮、变色、裂纹、剥落、绉纹,无杂物,色泽统一。 、产品的内部表面要求:不允许有肉眼看明显的掉漆、脱层、漏底、预处理不良有锈。 、附着力每批检验1~2件,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间隔2mm,长度约20mm,再将格子区域的切屑用软纸清除,用透明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摩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的方向迅速将胶带撕下,用肉眼观察,损伤的区域不大于格子的5%。 编制:批准:

油漆表面质量检验规范

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喷涂产品表面质量要求、降级接收标准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喷涂产品表面质量的检验。 2要求 3检验方法 3.1喷涂层表面外观检验 3.1.1目力测试,目测距离为45±5cm,视力达1.2以上,目测距离为45±5cm,在220V50HZ40W 的日光灯下。 3.1.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喷涂件,先东西方向水平放置目测产品,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 逐步检查每一面;产品在一个方向目测完后,将喷涂件以铅垂方向为轴,旋转90度,水平放置目测,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产品的每一面。 3.2喷涂层结合力试验 3.2.1试验仪器 3.2.1.1百格刀 6个切割刃的多刃切割刀具,刀刃间隔为1mm。 3.2.1.2软毛刷 3.2.1.3 3M胶带 采用的胶带宽度为15mm左右。 3.2.1.4 目视放大镜

手把式的,放大倍数为2倍到3倍。 3.2.2操作方法 3.2.2.1用刀口宽约10mm-12mm的百格刀横向与纵向,在测试样本表面划10×10(100个) 的正方形小网格,以1mm为间隔,每一条划线应深及基材。 3.2.2.2 用软毛刷向格阵图形的两对角线轻轻地向后5次,向前5次的刷测试样本表面。 3.2.2.3 用3M胶带或等同效力的胶纸牢牢粘住被测试的小网格,并用橡皮擦用力擦拭胶带以加大胶带与被测区域的接触面积及力度。 3.2.2.4 用手抓住胶带一端,在垂直方向(90°)迅速扯下胶纸,用放大镜观察表面。 3.2.3 实验面分等级按表4 表4 实验结果分级 表4中给出了六个级别的分级,我司产品表面喷涂的质量标准要求符合2级以上标准。 3.3涂层厚度检验 3.3.1用量程为0-25mm,分度值为0.01mm千分尺测或内径千分尺测出产品表面在喷涂前后的厚度 尺寸,求其厚度之差,除以2,就为喷涂层厚度。 3.3.2用专业测厚仪测量。

喷漆件检验标准

喷漆件检验标准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喷漆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喷漆质量满足相关方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质量验收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喷漆件的检验、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3.定义 流挂:涂膜上留有漆液向下流淌痕迹的现象叫做流挂 裸点/缺漆:没有喷到或可以看见部分底漆的现象 划伤:在喷漆表面形成一定宽度和深度的犁痕式破坏 颗粒/杂质:在喷漆表面形成的用一般分离方法不容易再分的构成粉末体的单体油点/油污:喷漆表面上的一些脂类物质 飞漆:覆盖在喷漆表面的微小颗粒 4.内容 钣金件质量要求 打磨平整、无焊渣、焊珠 磷化表面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工序:脱脂——水洗——表调——磷化——水洗进行, 磷化后的物体表面无任何锈迹和油污 磷化后物体表面不能出现粉末状物覆盖物体表面。 底漆质量要求 喷漆全面、均匀,不能有漏喷 底漆厚度要求: 刮灰质量要求 两处边缘接口位置要渐进,不能形成台阶 物件凹凸不表面要用灰土补好 刮灰表面不能有沙眼 中涂漆

喷涂均匀,全面,不能有流挂 面漆质量要求 颜色和图案要与样板保持一致。 面漆喷涂厚度要求为: 附着力测试 检测方法:用3M600胶带紧牢的粘贴在试验样品表面,垂直90度,迅速撕开胶带,观察胶带上有无油漆脱落; 结果判定:不可有掉落油漆及随胶带粘起现象;不可有油漆层剥落现象;不可有起泡现象; 外观评价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对不同位置喷漆质量特性有不同要求,特将本公司的产品划分为A、B、C、D4个区(详见具体说明),检验标准按下表执行。 说明: A区(例:箱体两侧面、护栏、油缸、料斗外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评价区域界定为A区: ①直视可见区域 ②产品主要外表面 B区(底盘、箱体顶部及底部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B区: ③直视可见区域 ④非主要表面 C区(推板、滑板、挖板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界定为C区 ⑤直视可见区域; ⑥配合件需组装后变成非真视看见区

喷粉检验标准

1目的:明确公司产品的表面喷涂质量标准,以使进料检验与判定有章可循 2范围:公司所有喷涂工件,除客户有特殊要求外其余均适用。 3权责: 3.1品管:负责委外喷涂的各项项目检验与判定; 4定义: 4.1A面:工件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正面) 4.2B面:工件组装后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侧面); 4.3C面:一般看不到,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里面) 5作业内容: 5.1外观检验条件: 5.1.1光灯,在220V 50HZ 40W的日光灯下或是自然光下,视力达1.2以上。 5.1.2双手带作业手套握持喷涂件,先东西方向水平放置目测产品,再上下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 查每一面;产品在一个方向目测完后,将喷涂件以铅垂方向为轴,旋转90度,水平放置目测,再上下 旋转一定的角度目测,逐步检查产品的每一面。 5.1.3目测距离:A级面为30cm,B等级面为50cm;C等级面为100cm。 5.2检验方式 按光源标准要求区分产品的等级面,所有等级面涂膜应无基材露底、剥离等缺陷,所有表面应无划痕、颗粒、起泡、桔皮、针孔,积粉、喷流、色差、漏底、杂质、喷薄等不良等现象。在眼睛距离等级面的标准处,以3m/min速度扫描检查。 5.3

5.4 破坏性检验: 5.4.1 硬度:用削尖的2H 铅笔,与涂膜面呈45度角,施予1KG 的力向前沿直尺向前推划 15-30mm ,用橡皮把滑痕擦净后检查涂膜表面。判定标准为:没有丝毫底材显露时为合格。 5.4.2 附着力:在10 c ㎡内,利用尖刀刻成1mm ×1mm 的小方格,使用3M 胶纸粘贴,呈45° 角撕扯,无镀层脱落。(一般2级以上为合格) 等级 说明 发生脱落的十字交叉切割区的表面外观 0 切割边缘完全平滑,无一格脱落 ---- 1 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脱落面积小于切割面积5% 2 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脱落面积大于5%,但小于15%

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

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 喷涂前工件表面处理要求: 需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清洗等处理。 工件表面无水印或残留的清洗液。 无油污、灰尘、纤维等会影响喷涂表面质量或附着力的不良现象。 其他检验要求详见《喷涂质量检验》。 压铆螺母、螺钉、螺纹孔经喷涂后的允收条件 喷涂质量检验 外观检验:(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1.颜色与样板相符合(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观测无明显色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2.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b)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c)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d)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e)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f)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g)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h)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i)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 j)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 评价方法: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1米处观测。 判定:可见的缺陷为不可接收缺陷,该零部件或产品为不合格零部件或不合格产品。 二、涂层附着力:(检测方法:百格试验) A.试验方法 对涂层表面进行百格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用锋利的刀片在涂层表面纵横方向各划间距为2㎜的平行直线11条,构成100个边长为2㎜的方格(注:①划格时刀片应与被划平面垂直②划格时须用直尺③划痕应穿透涂层),用普通封箱胶纸贴于划格区域,压实并挤出空气,停滞10秒钟,手持胶纸端部,与被试工件表面呈45°方向,将胶纸迅速拉起,检查方格涂层粘脱、损伤情况; B.评定方法: 0级:应无任何脱落现象(含交叉处); 1级:交叉处小于5%的脱落; 2级:交叉处大于5%小于15%的脱落; 3级:交叉处大于15%小于25%的脱落; 4级:交叉处大于25%小于35%的脱落; 5级:交叉处大于35%的脱落(含交叉处); C.判定: 1.涂层厚度小于40μm 时,方格边长不大于1㎜,满足2级合格; 2.涂层厚度大于40μm 小于9 0μm时,方格边长大于1㎜小于2㎜,满足3级合格; 3.涂层厚度大于90μm 小于12 0μm时,方格边长为2㎜,满足4级合格; 4.涂层厚度大于120μm时,附着力会有所下降,一般要求涂层厚度不超过120μm,此时判定标准暂定为:有完整方格脱落为不合格。 三、涂层抗酒精熔剂性: 用白色棉布醮酒精在涂层表面反复擦拭(不用大力按压)10次,棉布上应无可见的涂层脱落现象;待酒精完全挥发后,被擦拭部位与未擦拭部位应无颜色和光泽差异。 四.验收要求 以送检数(采购批)为检查批,外观全检,其它检验项目按照GB2828-1987进行抽样检查,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附着力:特殊检查水平(S-1);合格质量水平AQL=6.5; 2、抗酒精熔剂性:特殊检查水平(S-3);合格质量水平AQL=2.5。

表面喷涂要求和检验标准1

表面喷涂技术要求及检验标准 1目的 提供了表面喷涂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规定了外观判定的基本方法和客观判定微小缺陷的标准。以便于统一公司内外标准,减小判定误差。 2范围 适用于在金属部件、塑料部件(包括玻璃钢材料)上喷涂处理后的品质要求,外观判定的标准(色调、色彩、性能等)。 3测试环境 测试环境温度:(23±2)℃,湿度:(50±5)℃。 4 5样品准备 试板按GB/T9271-2008标准准备。 1. 底材:a) 底材与产品要求一致,喷涂工艺和技术要求参照产品要求。 b) 底材为马口铁,厚度0.3mm,喷涂工艺和技术要求参照产品要求。 2. 数量:底材为a)的准备:10块;底材为b)的准备:5块。 3. 大小:150mm×200mm。 6表面喷涂的技术要求 6.1外观要求 a) 外观级别分类: 喷涂部件的分类标准如下表:

b)、色调检查。 对照标准样板,测量色差,要求:△E≤1.0; 对照前批次供货样板,测量色差,批次色差要求:△E≤0.6 c)涂膜外观: 涂层表面无漏涂、鼓泡、流挂、皱皮、针孔、渗色、划伤、印痕、褪色、颗粒、脱落、撞伤、色差 等缺陷,涂层表面平顺、光滑。 6. 2性能要求: a)、附着力要求:在一定破坏力(两种方式)条件下表面不能被揭下来。测试条件详见7.2.2。 b)、抗磨损要求:在经受一定力度和次数的摩擦后,表面喷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表面上的图案不能消失。 测试条件详见7.2.3。 c)柔韧性要求: 正向冲击测试后,油漆表面无裂纹、皱纹、脱落现象。测试条件详见7.2.4。 d)、抗溶剂要求:模拟产品在用化学溶剂擦拭后,表面应无褪色、腐蚀或变质等缺陷。测试条件详见7.2.5。 e)、硬度要求:用规定硬度的铅笔在一定力度下划过表面,产品喷漆表面不应有剥落痕迹。测试条件详见 7.2.6。 f)、耐恶劣气候要求:在一定的高低温、高温高湿条件下,产品表面状态不变。测试条件详见7.2.7。 g)、膜厚要求:喷涂表面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试条件详见7.2.8。 7 表面喷涂的检测方法 7.1外观检验 7.1.2外观判定基准 A)、外观检验的方法: 采用目视的方法把外观表面的缺陷点与缺陷限度样板进行对比检验。 B)、外观检测的条件: a)、光照强度:外观检验均应处于正常亮度的日光灯下(500-800lux),距离光源不得超过2公尺。 b)、检视角度:在任何情况下,产品均应放在不会将照明光直接反射到测试者的眼中为标准的地方。 视线与被测物垂直,光线与被测物成45°。如图所示: c)、检视时间:以5×45cm面积为标准尺寸,目视 约30秒。如果检验面积小于标准尺寸或结构 简单时,以实际情况缩短目视时间,但最少不可少于6秒。如果检验面积大于标准尺寸或结 构较复杂时,以实际情况加长目视时间,但最多不可超过60秒。

喷涂检验标准

喷涂件检验标准 一、目的 明确和规范喷涂产品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为喷涂产品的检验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二、范围 此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样品、半成品和成品等喷涂件的检验(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要求执行)。 三、作业程序 (一)、主要检验项目 1、外观检验 2、附着力检验 3、硬度测试 4、喷涂膜厚检测 5、色差检验 6、耐温即冷(热冲击)试验 7、光泽度检验 8、机械冲击试验 9、耐盐雾试验 注:1)以上第1-6项为必检项目,第5-9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检验。 2)粉末要求能耐高温360℃,含铅量低于90PPM。 (二)、外观检验 1、检验条件 在室内高效能日光灯两光源(照明度约为1000流明)下,站在消费者正常使用状态角度观察,在离 产品(A级面300mm、B等级面500mm、C等级面1000 mm)远处观察不到明显缺陷则判定合格。 2、外观面分级 外观面主要分为:A级面(主要外观面),B级面(次要外观面),C级面(不重要外观面)。 1)A级面:是指使用者观察的最显著的区域,这些通常是产品的顶部和前面大的、平坦的区域以及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如机柜的面板、机柜大门,机柜四周侧面,常人可视顶面与不需弯腰 可视底面等。其它可被划分為A级面的包括,表面的位置或功能可被使用者明显注意到。 2)B级面:是指暴露的地方接近A级面的,但通常较少可见的地方,这些区域与A级面一樣暴露于使用者,但它们的位置或功能不被经常注意到。如打开后看到的内附件、加强筋、大门的内侧面 等。 3)C级面:仅在特别观察时才可见到有缺陷,通常在正常操作中倾向可发现以及清洁的过程中变的可见的区域,或在維修,拆卸移动产品的时候才可见的区域。 3、外观缺陷接受标准(以下接受标准仅作参考指引,最终接受与否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和判定。)

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UV涂装、喷油、烤漆(包括弹性漆)等喷涂工艺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合于本公司所有喷涂工艺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技术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955金属覆盖层厚度测定阳极溶解库仑方法 GB5944-8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ASTMB117-03盐雾实验设备操作规范 ASTMB368-97(2003)铜加速醋酸盐雾实验标准方法 ASTMB456-2003铜+镍+铬和镍+铬的电镀层的技术规范 ASTMB571-97(2003)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 ASTMB604-91(2003)塑料基体铜+镍+铬的装饰电镀层的技术规范 ASTMG85-02调整的盐雾实验规范 水暖配件 SGQE-MS-002松霖集团电镀外观标准 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外观 产品外观颜色应符合标准限度封样。有拉丝的产品,拉丝的部位、方向、均匀度、亮度均应符合标准封样。表面缺陷按照SGQE-MS-002《松霖集团电镀外观标准》执行 尺寸 制品的各重要尺寸及螺牙必须符合零件图纸尺寸要求。 附着力 3.3.1按照ASTMD3359方法A在制品表面划“X”线,线长40mm,两线夹角在30°- 40°,用专用压敏胶带测试,需达到3A要求。 3.3.2按照ASTMD3359方法B在制品表面划“#”线,线需达到3B要求。 胶带测试(仅适用于喷油工艺) 用3M胶带平贴在测试表面并压平,以确保胶带内无气泡存在,然后以约180度角度迅速将胶带拉起脱离表面,观察制品的镀层无起皮或脱落等不良。 以上测试必须在产品的不同区域测试3次。 如果制品的面积比较小(任一平整面小于100mm2)或表面呈不规则形状时,样板上测试(平整面不小于15mm*15mm),样板由供应商提供(样板基材与制品基材一样)。冷热循环(仅限于前加工有电镀的产品) 如果喷涂工艺的前加工涉及电镀工艺,则要进行以下结合力测试:

喷漆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板式换热器喷漆外观质量检验规程 版本:2013.001 编制: 审核: 批准: 扬州派斯特换热器有限公司

1目的 确立公司喷漆工艺外观质量检验判定标准,以确保满足产品要求。 2范围 此标准适用于喷漆车间喷涂底漆、面漆的质量检查以及最终成品外观质量检查。 3等级分类 本公司油漆喷涂质量分为三个等级:A面(关键面)、B面(重要面)、C面(一般面)。A级面(关键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主要外观,客户一定注意或有要求的面。B级面(重要面):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面,侧面或客户能够看到但不会注意或没有严格要求的面。 C级面(一般面):一般看不到,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看到的面,内侧面,客户无法看到的面。 4外观检验 4.1外观检验时,除了整体的大面外,须注意一些不容易喷漆或比较容易产生缺陷的角落。 4.2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 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b) 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c) 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f) 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g) 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h) 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i) 夹杂:涂层中夹杂质 d) 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e) 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有杂物;

j) 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 4.3评价方法 漆层外观评价可参照附录中的缺陷图片进行判断,对于: A级面须严格要求,有任何肉眼可见的流挂、桔皮、发花、起皱、夹杂和机械损伤都需要弥补,对于站立1米以外肉眼无法看清的少量颗粒物,可以存在; B级面一般要求,对于何肉眼可见的流挂、桔皮、发花、起皱、夹杂和机械损伤,站立1米外肉眼无法看清的,允许存在 C级面可允许一些缺陷的存在,但不意味着C级面没有质量要求,再装配前,对于可以修复的,尽量修复。 对于日本客户或有喷漆质量要求的客户,全按A级面要求检验。 附1:缺陷图片 1漆面碰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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