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

评分因素和所占权重建议值

1、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原则上应将各部分分值权重设置在建议值范围内,总体上平衡。

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第九条: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政务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30%;采购服务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应当为10%。无法确定项目属于货物或服务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

政务信息系统: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不论是政务系统还是非政务系统,包括所有的政府采购范围内的信息系统项目都应当执行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2.评分因素和权重建议值

2.1投标报价(30分-60分,客观分)

价格扣除: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且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

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6%)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同一产品,小微、监狱、残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2.2节能环保优惠政策(2-4分,客观分)

(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以提供注明所投产品位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以提供注明所报产品位于财

政部、环保部公布的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2.3制造商授权书(2分,客观分)

提供的针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指明的核心产品及其售后服务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授权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必须明确针对该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无效、不得分。)

2.4技术部分(30分-50分,客观分)

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20-35分)。其他非实质性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最多扣20-30分(至少应留满分的1/3,不得扣为0分);每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有意义的)加1分,最多加5分-10分。

加★号的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5样品(3分-10分,客观分)

不得只对样品外观进行评审,应当明确样品相关指标的具体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样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每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有意义的)加0.5分,最多加1分。不满足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

2.6项目实施能力(评委个人评价, 3分-6分,主观分)

投标人具有详细、全面、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技术力量、实施方案和计划,好的5-6分,一般3-4分,差的1-2分。应明确“好”、“一般”、“差”的具体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指标、标准。

2.7实力、业绩及信誉(5分-15分,客观分)

(1)业绩9分:投标人提供20××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且合同金

额不低于×万元(设定的第一档合同金额不得高于本项目(标段)预算控制金额,也可以低至预算控制金额的70%,照顾小微企业)的,每有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体系认证2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以及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s://www.360docs.net/doc/5611224443.html,/中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上查询的网页打印件(应有该网页网址)。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证书复印件和网页打印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不得分。

2.8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售后服务的最低要求方可得分,3-7分)

(1)具有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投标人注册地在洛阳市/河南省且能提供售后服务的得1分,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洛阳市/河南省但有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得0.5分,没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的得0分,客观分)。

(2)质量保证期内、外服务内容、标准及承诺(没有的得0分,其他由评委横向比较打0.3-1分,主观分)。

(3)人员培训承诺(没有的得0分,其他由评委横向比较打0.3-1分,主观分)。

(4)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没有的得0分,0.3-1分,客观分)。

(5)提供原厂标准的易损件、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届满后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没有的得0分,1-2分,客观分)。

(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条件(没有的得0分,0.3-1分,客观分)。

2.9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评委个人评价,1分,主观分)

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内容详实,编制有序、书面整

洁、装订整齐没有下列情形的得1分,每有一项下列情形扣0.5分,最多扣1分。

(1)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2)投标文件目录标注页码与正文实际页码不对应;

(3)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4)投标文件内容编排混乱,或多处错别字,或非实质性、非重要性内容缺失,或不必要的繁琐、重复、堆砌;

(5)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粘贴“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或照抄照搬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内容的;

(6)投标文件非关键内容无法辨认,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

(7)投标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指非实质性或非重要事项);

(8)投标文件其他编制质量问题。

2.10综合评价(2分,主观分,由评委个人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情况综合评价打分1-2分。)

3、各评委按照评标因素对投标人分别进行独立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所有分值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各评标因素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分办法中涉及得分的,各种人员证书、业绩合同(及项目成果金额的证明材料)、获奖荣誉等资料,在开标时应提供原件,对应的复印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原件和复印件的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特别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采购需求,参考上述评分标准和权重建议值,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分标准(权重和分值)。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 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评定

这种方法符合人们的正常思维定式,但计算复杂,而且会出现价格分为0分的不合理现象。 另外,报价每高出基准价1个百分点究竟扣几分合理也很难把握。 比重法即以基准报价占某具体投标人报价的比重作为该投标所得价格分占标准分值的比重。 这种方法计算简单,且不会出现价格分为0分的不合理现象。 计算公式为: 某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基准报价÷该投标人报价×价格标准分值平均报价法所谓平均报价法就是以合格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作为基准报价,基准报价得满分(标准分),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标准分值基础上按其报价偏离基准报价的程度相应降低。 这种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最低报价法的缺点。 其缺点是不能充分体现价格竞争的市场规则,且计算复杂。 平均报价法按其计算基数不同,可分为全体平均报价法、中间平均报价法和打折平均报价法。 全体平均报价法就是以全体合格投标人的报价作为基数计算投标人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 全体平均报价法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有时会因个别高或低报价而影响平均报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计算公式为: 全体平均报价=∑合格投标人报价÷全体合格投标人家数中间平均报价法就是在全体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 中间平均报价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全体平均报价法的缺陷。

计算公式为: 中间平均报价=(∑合格投标人报价-1个最高报价-1个最低报价)÷(全体合格投标人家数-2)打折平均报价法就是以打折后的全体合格投标人报价作为基数计算平均报价,以此作为基准报价。 打折平均报价法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消除全体平均报价法的缺陷,但折扣率多少为宜很难把握。 计算公式为: 投标人平均报价=∑合格投标人报价×折扣率÷全体合格投标人家数其中,平均报价法按扣分方向不同又可分为“单向扣分法”和“双向扣分法”。 “单向扣分法”就是只对高于基准报价的报价(在标准分基础上)扣分,对低于基准报价的报价均给满分(标准分)。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不会出现低报价得分少于高报价得分的不合理现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价格竞争的市场规则。 “双向扣分法”就是对高于和低于基准报价的报价都在(标准基础上)扣分,只有报价等于基准报价的才能得满分(标准分)。 这种方法的缺点是会出现高报价得分高于低报价得分的不合理现象,不仅使供应商之间的价格竞争变得毫无意义,而且会打击竞争者的积极性。 无论单向扣分法还是双向扣分法,在计算具体投标人报价得分时和最低报价法一样,也有“百分比法”和“比重法”两种。 但需要说明的是: 第 一、在双向扣分百分比法中,对高于和低于基准报价的扣分标准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第二、在双向扣分法中,当投标人报价低于基准报价时,无论是百分比法还是比重法,其价格分计算公式中的基准报价和投标人报价要位置互换,即百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325评分分值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细则详见下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综合评分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18号令)第五十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第五十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第五十二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第五十三条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总得分=B/N B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A1+F2×A2+……+Fn×An,其中:F1、 F2……F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 A2、……A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N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中公开招标方式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一般采用最低价中标。

综合评分法和最低投标报价法

综合评分法和最低投标报价法 2007年07月23日 综合评分法和最低投标报价法是目前政府采购运用较多的两种基本的评标方法,后者又以其简单明了而在实际工作中被广泛运用。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这种评标方法持有异议,有人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无根无据、没有科学依据的“土办法”。对此,我想结合工作实际谈点个人看法。 一、法律依据 最低投标报价法是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评标方法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财政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招标文件中应针对标的的具体情况,主要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一)打分法。……。(二)最低投标报价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指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二、适用范围

从有关规定看,财政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此种办法一般适用于标的物技术含量不高且与其他物品关联度不强的招标”。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第三十一条,根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从项目特点看,招标项目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一般有两种表述方式,一是功能需求式,只提出项目的功能要求和需求目标,而将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交由供应商以投标书的形式与报价一并提出,并由评委专家最终决定投标方案和技术标准的优劣。招标项目的要求采用这种方式表述时,一般适合采用打分法等综合评标办法,而不适合用最低投标报价法。二是技术标准式,项目要求以详尽的技术标准、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形式提出,供应商只需在已定的项目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以投标书的形式提出响应这一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报价即可。招标项目的要求采用这种方式表述时,一般可以用最低投标报价法评标。 三、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对最低和次低报价的投标进行初步评审,如果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界定为废标和不合格投标。然后再对次低报价进行初评,以此类推,直到通过初评确定最低价合格标和次低价合格标为止。这时,对高于最低价和次低价合格标的其他投标则不再进行评审。 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最低价合格标和次低价合格标,这一步骤主要是通过报价比较、现场质疑和评委的独立评审,认定最低价合格标和次低价合格标有无低价恶意竞争,报价有无低于成本价格。若有则要重复上述步骤直至评出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较低的中标单位和后补中标单位。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改)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1、报价部分(50分) 计算方法 Sn=50xCmin/Cn Sn:第n个报价人的价格得分 Cmin:报价人中最低报价 Cn:第n个报价人的报价 2.、施工方案(30分) 根据报价人项目施工组织计划的内容、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及人员构成、施工工艺流程,基层处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打分(0-30分) 3、工期(20分) 基准工期28天,每提前一天加1分,最高满分,每延后一天减1分,限低0分。 2、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中间用插入法。 3、本工程评标根据本评标办法各自打分、分项计分。以上二项得分之和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定内容为投标总报价、工期、质量等。 4、标底编制单位提供的标底价作为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其投标文件无效 二、评标内容及打分细则: 商务标评标打分:设置100分 1、投标总报价(满分100分) 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满分100分,其他报价每高出该最低价1%扣0.5分。(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4位小数;误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得分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招标最低控制价确定方法: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7 家或

7 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为95%、96%、97%。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该项不得分。 注:以上最高限价、招标最低控制价、误差率等计算均为扣除暂定价、暂列金额及预留金后计算所得,暂定价、暂列金额、预留金项目不下浮。 三、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或确定 评标委员会应跟据评标办法将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合计得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为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最高分并列时,经评审后投标报价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人员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详细评标标准 1、无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投标函附录未加盖企业印章的;投标文件无副本者;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计分过程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四、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按下列标准打分: 1、报价评定分值(40分) 所有不超出“招标控制价”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值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七章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4 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十届第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3、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4、初步评审 4. 1根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其工商营业执照须有效,资质证书须符合 “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的原件核验。只有投标文件通过以上的评审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I )被责令停业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 (8)没有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 (近三个月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为有效)。 附:初步评审标准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如下评审

根据现行的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简称《收费标准》)、《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17年版)及《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13)161号计取本次招标试验检测费,本项目的检测费招标控制价:以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详 见《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及南珠东大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综合检测招标控制价计 算书》)。各分项投标报价三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分项控制价,否则作 废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为控制价的得50分,每低于控制价的1%报价得分加2分,最高加至60分,低于控制价不足1%时,按直线内插法进行计算,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其投标报价为0分。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分项控制价和总价在开标前7天公布,以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备注: 1、本项目的有效投标报价的范围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同时满足以下: (1)投标报价三招标控制价; (2。投标报价经评标小组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现象; (3)各项指标的计算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第二位; (4)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作废标处理。

政府采购评标方法

政府采购评标方法及程序 第一章:评标办法 为了规范天津市政府采购评标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第二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一)标准定制商品; (二)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货物; (三)项目要求具体、工程量明确、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 (四)通用服务项目; (五)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第三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二)投标的价格最低。 第四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 标方法。 第五条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专业性较强、技术服务要求较高的项目; (二)对其技术、性能和服务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第五条综合评分法应当在事先招标文件中细化和明确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在内的评分因素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 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评标总得分=(A1×J+A2×S+……+An×X) J、S、……、X——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即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各因素满分均为100分; A1、A2、……、An——分别对应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 A1+A2+……+An =1。其中,货物项目一般取A1(价格因素权重)≥0.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doc

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2、评标分值分配:商务3分,技术67分,价格30分。 3、评分细则:

1、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中至少包含工程建设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功能其中一项内容的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项目,且合同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类似项目不包含投标人提供用以证明满足资格条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项目。 3、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中涉及上述内容的金额”的情况,开具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上述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3)价格部分: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B的确定: 若合格投标人多于五家(含五家),将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其它各家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为评标基准价B; 若合格投标人为三~四家,则先计算合格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在该值85%~110%范围内的各合格投标人评标价格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为评标基准价B;若合格投标人评标价格均不在该值的85%~110%范围,则取所有合格投标人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为评标基准价B。 合格投标人仅为两家(含)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仍具备竞争性时),直接取所有合格投标人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为评标基准价B。 系数A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一名代表,从98%、98.5%、99%三档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系数A计算评标基准价。 2)价格分评定原则 合格投标人评标价 = B,得满分。 合格投标人评标价> B,评标价格每高于B的1%,扣1分,扣完为止。 合格投标人评标价< B,评标价格每低于B的1%,扣0.5分,扣完为止。3)价格合理性扣分,此项为扣分项,最多扣2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完整性及修正情况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修正额绝对值累计超过原报价1%(不含1%)的,每增加1%扣0.5分,用内插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最终得分相同的,则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最终得分、评标价均相同的,则抽签确定排名先后。 最终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书面版为准!

最新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料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表A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提供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 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 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 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偏爱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但是怎样进行投标报价的计算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本报三版曾在448、450、464期分别刊登了读者对综 合评分法投标报价计算方法的探讨。此次,四版延续探讨,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操作的基础上还总结出了理论层面的准则,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颁发以后,各地都能够按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实施招标投标。 据不完全统计分析,货物和服务采购大部分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由于财政部18号令 没有对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何计算得分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由确定,致使计算方法出现了较大偏差。 目前的几种计算方法 目前,供应商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大体有以下几种: 价格占25分权重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各种要求的投标报价给50%的价格分,其余50%的价格分用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如投标报价50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先给25分,其余25分按数学公式进行计算。其数学计算公式为: ρ=25+25(1- )

其中:ρ为投标商报价得分,bn为投标方报价,bmi为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这样计算的结果,实际是投标报价只占权重的25分,最后导致高价中标。 设标准分 报价最低的得标准分,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减1分这样的结果,投标报价高的与投标报价低的差额只是投标人数之差,加之在商务条款上设定高门槛,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控制在3至4家之间,报价高的供应商与报价低的供应商之间只相差2至3分,最终结果导致高价中标。 设合成标底 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这种计算方法来自于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这 种计算方法的设计初衷是,避免报价低的供应商低价抢标但其产品质量却较难得到保障的情况。因此,投标价格低的扣分多,中标较低。 设节约率合成标底 把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乘以一个节约率作为合成标底,等于合成标底的得标准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至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至1分由于项目不同,地域不同,节约率高低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节约率在5%至15%之间。这种方法在市场价格较难估算的情况下使用,即可解决报价低质量得不到保障问题,又可达到节约5%至15%资金的目的。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值)不得低于50%,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 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得基准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2018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题目

2018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题目及参考答案 1.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 A.最低限价 B.平均价 C.最高限价 D.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 正确答案:C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 A.3个工作日 B.5日 C.5个工作日 D.10日 正确答案:C 3.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并予公告。 A.可以顺延提供期限 B.改为竞争性谈判 C.应当重新招标 D.招标失败 正确答案:A

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A.5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15日 D.15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C 5.投标有效期从()之日起算。 A.提交投标文件 B.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C.提供投标文件 D.提供招标文件的截止 正确答案:B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A.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B.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C.投标报价 D.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 正确答案:A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A.没收投标保证金 B.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C.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D.罚款 正确答案:C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A.调整采购预算 B.修改招标文件 C.变更采购方式 D.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正确答案:D 9.投标人在(),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A.投标截止时间前 B.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 C.开标后 D.评审时 正确答案:A

二、本工程评分投标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总分为100分.根据.

二、本工程评分投标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工程情况,确定下列评审因素:投标报价部分满分88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2分,工期、质量需评是否满足招标的工期、质量。 (一)投标报价部分(共计88分) 1、本工程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高于或者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凡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为公示标底的94%。最高限价在2009 年 10月日在苏州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进行公布,并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各投标单位可于2009 年 10 月日上午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提出质疑; 2、本次招标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公示标底造价的94%,高于或者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其商务标得分为0分,其投标将被拒绝。低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若有效报价超过五个(含五个),则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去掉最低和最高报价后取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8%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为四个,则去掉最低有效报价取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8%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为三个,则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8%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相比较,进行相应评分。具体操作如下: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82分); (2)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百分率上浮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每1.00%扣2分; (3)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百分率下浮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在0.00%-1.00%(含1.00%)之间的,加0-3分;下浮在1.01%-2.00%(含2.00%)之间的,加3.01-5分;下浮在2.01%-3.00%(含3.00%)之间的,加5.01-6分;下浮在3.01%-3.50%(含3.50%)之间的,加6分,中间以插入法计算,下浮超过3.50%的不得标。 4、报价均以元为单位计算,报价、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二)投标报价合理性(最多扣1分) 此项为扣分项目,根据清标第四步得出的排名结果进行扣分。 ①合理性分析的评标基准值=标底综合单价; ②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偏差率超过+15%~-2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4000元以上的的偏差项数,每项扣0.02分,最多扣1分。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详细评审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评标综合评分表.doc

评 标 综 合 评 分 表 序号 评分项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投标单位报价超出所有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15%的,不计入 商务分 评标基准值 (但不废标) ;以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 1 ( 1)投标报价 70 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70 分) 100 ,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其报价将不予采纳。 是否规范、详尽、具体,招标人根据评审情况综合打分,优 ( 1)投标文件编制 2 3 分,良 1-2 分,中 0-1 分; (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是否有序、详尽、合理、可行,招标人根据评审情况综合打 2 分; 分,优 3 分,良 1-2 分,中 0-1 ( 3)质量、工期保证与 是否清晰、详细、可靠、合理,招标人根据评审情况综合打 控制措施 2 分; 分,优 3 分,良 1-2 分,中 0-1 ( 4)现场的安全措施、 是否清晰、详细、可靠、合理招标人根据评审情况综合打 文明施工措施等技术措 2 分; 施 分,优 3 分,良 1-2 分,中 0-1 ( 5)投标人在本项目上 是否齐全、合理、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根据评审情况综合 的人员及设备的投入 2 分,中 0-1 分; 打分,优 3 分,良 1-2 ( 6)付款方式响应 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条件得 4 分,不响应者得 0分,优于招标文 5 件付款条件加 1 分; a 、签约:乙方接到甲方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必须完成合同签 订,如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没收乙方投标保证金。 (响应得 2 分,提高一倍处罚 技术分 加 1 分,不响应 0 分) 2 分) b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0 天内中标单位必须把 ( 30 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每延期壹天 罚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3‰。(响应得 2 分,提高一 倍处罚加 1 分,不响应 0 分) c 、进场施工:乙方接到甲方开工令后七天内组织进场施工, 如逾期进场,视为违约,每延误一天处罚 5000 元,从工程款 ( 7)配合度响应 15中扣除;如延迟超过五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 约保证金。(响应得2 分,提高一倍处罚加 1 分,不响应 0 分) d 、工期: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否则视为违约,每延 误壹天罚款 5000 元,从工程款中扣除;如延迟超过五天,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响应得 2 分,提高 一倍处罚加 1 分,不响应 0 分) e 、工程进度配合: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乙方不能 以甲方延迟付款等原因为要挟而暂定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响应得 3 分,不响应 0 分) 综合评分汇总 100 得分 备注:上述技术和商务部分的评标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内容,投标人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中,做好标识以方便评委会逐条对应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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