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非正常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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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的“非正常当选”

作者:钟复

来源:《领导文萃》2009年第05期

美国总统选举大概是所有国家里最复杂的,所以,也出现了众多的奇观。这一切的背后,有制度设计者的巧思,也隐藏着不少问题和困境。

得票最多,当不上总统

1888年的美国大选是一场颇有意思的大选。主要的两位候选人是共和党的哈里森和民主党的克利夫兰。

克利夫兰当时正担任着美国第22任总统。在民主党内,他的声望也如日中天,没经过什么斗争就被提名为民主党的候选人。

哈里森也挺有意思,他爷爷曾经当过美国总统,所以,他竞选的口号竟然是“爷爷英雄孙好汉”,玩起了血统论。幸运的是,那时候的美国人对血统还有那么点信仰。

竞选结果是:哈里森得到选民投票的47.8%,而克利夫兰得到了选民投票的48.6%,按理说,克利夫兰应该连任,但最后当上总统的,却是哈里森。

原因在于选举人票。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该制度规定,美国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美国各个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拥有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由于各州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较多,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普选中累计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况。

所以,克利夫兰在一些州远远领先于哈里森,但在更多的州以微弱少数输给了哈里森,尽管总票数领先,但因其选举人票没有哈里森的多,最终败北。

1977年,卡特总统提出废除选举人团制,认为这种制度违背了“一人一票”的公平原则。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种制度是不够合理的,但它为何能产生并持续到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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