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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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原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三)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七)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六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

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

(三)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

(五)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

(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

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责任追究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第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二)越级提拔干部的;

(三)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

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四)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五)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本条第(四)项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

报告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一)破格提拔干部的;

(二)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界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三)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

(四)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五)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六)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条第(三)项所称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征求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事前函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随函附报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

第五条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任用事项。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干部任用时,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如实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

第六条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以下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第三条“一报告两评议”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者次年年初的全委(扩大)会上进行,可以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结合进行。下列人员参加民主评议:(一)全委会成员;

(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四)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及本级党委、政府派出机构的主要领导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四条党委负责人代表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可作为单独的报告,也可作为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一个专项内容。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五条参加评议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一)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

(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三)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

(四)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提拔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具体评议对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以只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第六条“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本级党委组织实施。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提前将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具体安排报告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或者巡视组本年度已经对该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过检查和民主评议的,经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条“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第八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第九条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准干扰参加评议人员表达真实看法,不准更改、伪造民主评议结果,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民主评议。

第十条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书记(以下简称市县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对因拟提拔使用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一般结合干部考察进行,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情况;

(三)任职期间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情况;

(四)任职期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特别是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况;

(五)任职期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六)其他应当检查的情况。

第六条离任检查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报告任职期间第五条所列情况;

(二)在一定范围内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和市县党委近期新任用的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三)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受理举报等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四)查阅干部任免相关材料;

(五)向下达检查任务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检查情况;

(六)向被检查的市县党委书记反馈检查结果。

市县党委集中换届时,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离任检查,除本条第(一)、(二)项外,其他程序可以结合考察工作适当简化。

第七条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参加人员范围与考察时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一致。

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全委会成员;

(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四)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八条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

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拟提拔使用干部的考察材料中应当反映检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

第九条检查发现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拟提拔使用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再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对于在新任用的干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干部,市县党委书记应当就其任用情况作出说明。考察组或者检查组应当对其任用过程进行调查了解。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离任检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体系工作总结范文4篇

2017年体系工作总结范文4篇 *目录2017年体系工作总结范文农业局农技体系建设和服务工作总结党支部关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监察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按照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察局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抓手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新举措来抓,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狠抓软环境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建设“公信力”政府。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结合“投资环境改进年、工业发展突破年”活动和“效能禄劝”建设活动的开展,县级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县级行政审批进一步精减为23项,县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进一步精减为61项。对保留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的精减前置性条件,重新设定和压缩审批时限。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自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投入运行以来,纳入在线监察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出现过监察异常等现象。

2.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通过“投资环境改进年、工业发展突破年”和“效能禄劝”建设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快了我县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强化配套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承诺、便捷于民、廉洁高效”的要求,单位部门“一把手”在县电视台公开承诺,同时把承诺书在县政府信息公众服务网上公开,单位部门其他领导干部职工的承诺采取在“干部职工公示栏”中承诺的方式进行,努力做到全县91个单位部门(包括乡镇)的每一位领导干部职工都是服务公开承诺对象,做到公开承诺全覆盖。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五办”作风。结合我县软环境建活动的开展,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跟踪办”的“五办”作风,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三是加大督查和问责工作力度。把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列入部门的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方式,做到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围绕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全面督查;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支持群众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新闻单位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投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对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历来基本上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的一具焦点,并且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一具话题。所以党和政府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别断完善着人事选拔制度,力求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近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方法》(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方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但“天下之事,别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降实好这项制度才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全然之处,需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学习宣传、提高知晓率。 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体现民主集中制。而公平和民主的前提算是广阔群众和干部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要确保广阔群众的知情权,就得加大宣传力度,经过报刊、广播、电视、络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扩大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面,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让广阔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别再成为干部选拔任用上“门外汉”。毛主席说过“群众的双眼是雪亮的”,健全合理的选拔制度离别开广阔群众的知晓和参与。并且关于新出台的四项监督制度领导干部要熟知、组工干部要精通,从而在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倾向。将四项制度贯彻降实到工作之中,别折别扣地贯彻执行,坚定做到按制度办事,加强事前监督,事前预防,真正形成干部选任工作的立体监督络。 二是在贯彻降实、提高执行力。 制度的建立并别难,再好的制度假如没有人去降实就会像“海市蜃楼”一样虚而别实,等于空谈。因此,我们切忌让这些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要层层抓降实,各个单位机关都要切实在思想上重视,要积极抓好降实到位,把它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党群关系的重要内容来仔细对待,催促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执行好、降实好,来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并且,要破除人为因素的妨碍。制度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是一具刚性的规定,且是一定范围的人必须遵守的。正所谓“没有规矩别成方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也大抵有此涵义。既然中央差不多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在各单位、各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就应该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别能受任何外力、任何人为因素的妨碍,惟独如此才干真正抑制选人用人的别正之风,杜绝“买官卖官”的现象浮现,才干真正树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才干真正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三、监督检查,提高约束力。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用人上别正之风的重要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出台,要求有与之相配套的监督制度来保证其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为了保证全社会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应当健全完善全国组织系统信访举报、“12380”电话举报和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络;仔细执行立项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和降实举报查核工作责任制,做到线索清晰、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举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事情,为有效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四、违纪惩罚,提高警戒力。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必须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作出了原则性

2020年县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

为认真贯彻峨山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全面推进审计局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和廉洁机关的建设。峨山县审计局及时召开了全局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的通知》(玉政发〔xx〕28号)、《峨山县关于贯彻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方案》(峨三项制度办[xx]1号)等文件以及《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现将我局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以局长董宁任组长,副局长胡建平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局长负责“四项制度”的全面工作,各科负责人协助配合办公室完成行政问责办法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四项制度的协调、统筹、督促、收集整理实施过程的资料、信息并及时上报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四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准确把握“四项制度”的本质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四项制度”具体化、实施计划化。工作方案包括实施“四项制度”应达到的目标;对社会和具体承诺的事项及内容;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设计和安排;具体工作业务限时办结的规定;实施“四项制度”的具体部署和保障措施等。并成立峨山县审计局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小组。 三、加大力度,认真开展学习培训 认真学习和掌握“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规定,制定“四项制度”的学习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训工作,培训率达到1%;每个星期五,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进行学习,学习内容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和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及时传达贯彻省、市、县有关“四项制度”工作的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达到人人熟悉“四项制度”,人人遵守“四项制度”,人人执行“四项制度”。 四、依法审计,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审计手段。以维护民生为重点,做好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等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经济秩序。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公安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 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 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学习月的通知〉公组文[20xx]1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党组迅速组织了党组会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会议。并进行了专题讨论,取得了良好成效,现把“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情况 3月11日我公司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公司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同时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其重要内涵。在以后的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利,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 二、主要措施 会上,公司党组书记刘明权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学习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四项监督制度”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

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而只有掌握了制度,才能认真地贯彻落实。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把握精神实质,确保融会贯通。为掀起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热潮,达到人人了解、人人拥护、人人监督制度执行的要求,通过、网络、会议、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公司学习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方案,努力营造学习的氛围。真正做到《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领导干部100%熟知、党员干部100%知晓,形成推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的良好环境。 2、认真学习,组织考试。为了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内容和要求,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按县委组织部要求我公司在3月31日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暨“四项监督制度”测试试卷,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自我测试。大家认真答题,通过答题,在寻找答案、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加深对四项监督制度的领会。对于四项监督制度的重点条目重点内容,需要逐字逐句进行解读分解,争取吃准、吃透。 3、严格执行,指导工作。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必须要与当前的工作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用四项监督制度指导工作。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上形成了共识。力争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同时还要把在学习讨论中形成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转化为推进当前工作的强劲动力。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三、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与实践,不断建立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打造思想优、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干部队伍,为我县的城市建设事业快速发展提高强大的动力。

2020年年终考评工作总结

2020年年终考评工作总结 2020年地方志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 六、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地方志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国第二轮志书编修目标,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年鉴编纂、续修区志工作为重点,知难而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地方志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的全面进步。 一、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承诺制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临翔区志》初稿总纂工作。 2、收集资料,整理、编辑出版《临翔区年鉴》(2020年版)。 3、完成《**市志》临翔区篇的入志资料。 4、完成上报省、市年鉴临翔区入鉴资料。 5、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不少于10万元。此项承诺难度大未完成。 6、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7、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职工教育管理,杜绝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8、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根据临翔区2020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承诺事项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自评85分。 二、党建工作 临翔区地方志办公室党支部2020年,根据上级党委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围绕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部门各项工作。支部按年初的计划,狠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的作风建设,加强了对其他组织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使地方志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2020年党建检查量化考核表的各项考核,党支部进行逐项自评,得分86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 2020年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地方志办公室结合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行政业务工作同时抓,自觉把党风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党员廉政教育学习教育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系统内得到落实。.432e. 通过对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检自查,地方志办公室的自评得分86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满意得票率96%。 四、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

2020年计生四项制度培训总结

计生四项制度培训总结 四项监督制度总结信息由网发布,更多四项监督制度总结内容无 忧考网工作总结频道. 一、加强领导,支部保障到位 为确保“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__顺利实施,5月以来,区审计局支部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项监督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处理“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宣传各项具体事务,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按日常工作分工督促检查各科室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部保障。 二、精心支部,学习培训到位 三是强化督促,监督检查到位 通过学习培训,全局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四项监督制度”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局党组为将学习落到实处,一是结合最近开展的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开展了一次自查活动。

从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是否规范,干部考察是否科学到位,干部任免是否依法依规、业务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等四个方面,认真进行查找分析、总结反思;二是要求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的同志认真撰写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共收到心得体会文章6篇;三是支部全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人完成了“四项监督制度”测试题。通过督促检查,促进了主动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良好氛围的营造,确保了学习培训活动切实落到实处。 四项监督制度总结_1非常专业的中小学课件、试卷等,涵盖中小学.. 高级搜索四项监督制度总结建立和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 是巩固和扩展学习的实践总结,是干部选拔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干部任免是否依法依规、业务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等四个方面,认真进行查找分析、总结反思;二是要求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的同志认真撰写学习“四项监督制度”... -------------------华丽丽的分割线------------------

四项制度八项措施.doc

元泰汗府住宅小区5、6、 7 号工程四项制度八项措施 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三年三月廿五日

目录 一、治安保制度????????????????? 2 二、制度??????????????????..3 三、文明生管理制度??????????????? 4 四、消防管理制度????????????????? 5 五、防粉和防噪音措施??????????????7 六、不民措施?????????????????..8 七、消防措施??????????????????..9 八、防泥、水、水外流堵塞城市下水管网和排水河道 措施????????????????????.10 九、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11 十、急救措施????????????????? (12) 十一、治安防范措施???????????????? 13 十二、保温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15

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完成施工生产 任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破坏事故、破坏嫌疑事故、 火灾事故和盗窃事故,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 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对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要 求,制定本制度: 1、成立项目部联合保卫组,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对策。 3、组织值班人员、门卫看护好各种施工材料、工具、机具、 设备和职工休息室,确保不发生火灾,破坏事故和盗窃事故。 4、对施工现场重要部位、职工休息室、临时仓库处进行重 点监护,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管理,严防丢失和发生事故。 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三年三月廿五日

华坪县规划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总结

华坪县规划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总结根据县委、政府有关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统筹城乡发展,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不断致力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进一步开创规划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规划局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培训,使各科室尽快掌握要求,切实增强落实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别要求抓好“96128”电话专线联络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公众的问题得到及时得回答,通过培训,建设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联络员队伍。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平台建设 二、突出宣传工作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力争使四项制度家喻户晓,让社会公众都参与到四项制度的实施中,特别要重点宣传好“96128”政务信息专线的定位和职务范围,消除公众认识上的误区,营造公众有序的积极参与氛围。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等是阳光政府建设的主要平台,将平台建设作为重点,要高度重视,使其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公众

及时、充分获取信息。 三、以提高公众规划意识为目标,加大规划监察力度 (一)预防和查处违章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和完善规划监察制度,规划监察队员积极性和责任性明显增强。我县的规划监察取得成效。建立了规划执法大队,确保及时查处全县范围内重大违法建设项目。认真实施违法案件处理结果公示制度,最大限度确保规划执法的公平和公正。较好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二)协助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在对中心城区违法占地建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县进行有利的整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较好地维护了我县建设、规划的工作。 (三)社会各界规划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城市规划法》实施,积极组织开展规划宣传工作。在全县范围通过宣传,新发生违法建设行为相对减少,促进了社会各界规划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四、全方位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努力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一)深化“阳光规划”。完善批前、批中、批后项目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网上公示办法,尝试实行重大规划方案审批公众听证制度,努力提高规划透明度,确保规划的公平与公正。

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宣威市经济局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按照《宣威市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行动方案》(宣政办发[2008]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扎实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节能减排,为全市工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四项制度”,机关的作风和形象要明显好转;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对全市工

业发展的掌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有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三、实施内容 全面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四项制度。 (一)行政问责制。坚决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服务承诺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将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违诺责任。 (三)首问责任制。人民群众到本机关咨询或者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 (四)限时办结制。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对各类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行政管理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和政策

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

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最近,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这“四项监督制度”无疑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即非常及时又极为必要。在完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效果等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干部监督工作纵深。“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有力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较为模糊、不知从何下手的局面。“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我相信,随着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必将对提高我县干部选任公信度和

群众满意度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者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监督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而要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着眼宽度,以加强监督员队伍建设为突破点,着力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以“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内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监督工作者能力素质;同时,进一步密切与干部监督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学习培训力度,促进干部监督员更好地发挥作用,让他们切实当好自觉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员、主动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员、深入收集各地学习贯彻动态的信息员和切实监督各地各单位制度执行的监督员。 (三)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以密切联系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拓广干部服务群众的空间。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

2018年县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

2018年县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 作情况总结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2018年县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为认真贯彻峨山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全面推进审计局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和廉洁机关的建设。峨山县审计局及时召开了全局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 结制的决定〉的通知》(玉政发〔xx〕28号)、《峨山县关于贯彻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方案》(峨三项制度办[xx]1号)等文件以及《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现将我局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情况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以局长董宁任组长,副局长胡建平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局长负责“四项制度”的全面工作,各科负责人协助配合办公室完成行政问责办法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四项制度的协调、统筹、督促、收集整理实施过程的资料、信息并及时上报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四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准确把握“四项制度”的本质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四项制度”具体化、实施计划化。工作方案包括:实施“四项制度”应达到的目标;对社会和具体承诺的事项及内容;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设计和安排;具体工作业务限时办结的规定;实 第 2 页共 5 页

[总结范本]市老龄委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总结

市老龄委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总结 XX年,**市老龄委按照省市推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要求,在市“三项制度”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健全完善了部门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中新增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内容,经过学习动员,服务承诺、自检自查、整改提高几个阶段的工作,老龄部门掀起了学习四项制度的高潮,理顺了工作职能职责,规范了行政行为,改善了服务态度,行政效力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现将一年来“四项制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四项制度”实施以来,老龄委树立“大老龄观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谋,利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宗旨。做到领导当楷模,机关做表率,基层树形象,全心全意为全市老年人服务。弘扬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助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有了全面的加强和发展。今年市老龄办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单位,并推荐到省人民政府进行表彰。 (一)、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善 老龄办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提高、自检自查、整改提高,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都有了明显改善。按时上下班、工作积极努力、作风端正、求真务实、坚持学以致用,在为老服务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 (二)、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形成了明确分工、相互协作的合理工作机制,各个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办事效率。《老年优待证》在一个工作日期内办结,来信来访,当场落实,解决不了的,说明情况,限期办理完毕。不在职责范围的,主动联系交由其它科室部门办理。 第1 页共5 页

(三)、服务责任意识增强,推行行政问责制度以来,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在信访和服务主体咨询中,首问人都会认真登记,做好信访记录,杜绝推诿、扯皮和“遇着矛盾绕道走”现象,公仆意识增强。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学习和领导,完善部门制度建设 按照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市老龄办首先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单位四项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综合科负责四项制度日常工作,并由综合科利用每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集中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法制的决定》,并要求干部职工自学《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并于7月25日对公开服务承诺事项进行了集中考试,全体干部职工都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通过学习,市老龄办在原来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健全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新增完善了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使四项制度在单位形成一项长效机制。 (二)、搞好自检自查,认真履行服务承诺 依据“四项制度”、八条禁令、八项承诺及《公务员法》,在第二阶段的自检自查工作中,单位个人都写了书面材料,结合分管工作和岗位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学习心得都作了具体的分析,找准了下一步打算和整改的方向。老龄办认真开展了公开服务承诺的自检自查,并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上报到了市“三项办”。 为提高老龄部门自身素质,树立老龄部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市老龄办制作了服务承诺公示牌,对单位职责、行政服务项目、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都作了公开承诺,并将牌子安放在单位门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制度八项措施

四项制度八项措施

1.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门卫有权过问 2.非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地 3.坚守职责,不准随便脱离岗位,不准饮酒 4.对所有进出场的材料,认真做好检查验证工作 5.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 6.必须保持大门前的卫生清洁 7.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外单位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9.熟知职责范围内的人员活动情况,各种材料物品的数量、堆放情况。 昼夜勤要严格做好交接工作 10.门卫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不徇私 舞弊。

为了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破坏和盗窃事件,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对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制度: 1.成立项目部治安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对策。 3.组织单位警卫看护好各种施工材料、工具、机具、设备和职工 休息室,确保不发生火灾,破坏事件和盗窃事件。 4.对施工现场重要部位,职工休息室、临时仓库处进行重点监护, 对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管理,严禁丢失和发生事故。

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做到文明施工,围场作业,施工现场及工地周围保持清洁,无建筑 和生活垃圾。 2.建筑材料堆占场地不得超过批准面积和限期,做到边施工边进料, 料场堆放整齐有序 3.建筑余土、废料、垃圾要随产随清,分类运到指定垃圾点存放,做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列入工程验收项目。 4.工地临时厕所要不污染水源,及时清理,投药灭蝇、保持卫生清洁。 5.临时工棚、宿舍、伙房要整洁卫生,防潮、防寒、防尘、防鼠设施 齐全,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流传。 6.经常进行卫生宣传教育,有专职人员负责工地卫生工作的检查监 督。 7.由于现场无条件设置浴室,公司根据情况给职工发放澡票,按卫生 标准执行。

2017政务服务工作总结4篇

2017政务服务工作总结4篇 一年来,政务服务中心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普洱市经济合作办公室和行政审批便民中心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发展思路,明确目标、开拓创新、强化服务、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政务服务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招商引资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积极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共引进项目11项,计划总投资16963万元,实际到位万元。1、东兴五金建材电器经营部计划投资108万元,实际到位108万元;2、东方民族民俗文化传播中心计划投资250万元,实际到位250万元;3、永兴橡胶计划投资1500万元,实际到位1406万元;4、翁嘎科土沉香种植计划投资100万元,实际到位46万元;5、翁嘎科英腊茶厂计划投资305万元,实际到位20XX年以来,第xx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第九届普洱茶节暨第二届云南民族服装服饰文化节的召开,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参加两个节会。为利用好节会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展示形象、宣传推介,积极

开展招商引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把参加节会作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好,及时成立筹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以政务服务中心为招商引资小组参加两次节会。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参会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具体、扎实。为全方位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优势、投资环境,我县共准备了500余份宣传册、制作了9分钟的宣传片;节会其间,多媒体影像不间断滚动播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展示了我县县情、基础设施、投资优势及重点招商项目,吸引了国内外客商前来咨询。节会期间共发放《××县招商引资项目册》500余份,有力地宣传和推介了××。节会是以东南亚、南亚为重点,进出口贸易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洽谈相结合的重大盛会。 四、认真贯彻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局关于印发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召开会议成立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以中心主任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文档

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文档 Experience document on four supervision systems for s electing and appointing cad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 会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 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 本文档根据主题的心得体会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今年4月份,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 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既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准。在作出高度评价、为四项制度叫好的同时,关键还要在狠抓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个人认为,学习宣传好四项制度。学习是贯彻的前提。 抓好四项制度的学习贯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前不久,中组部召开了干部监督工

作座谈会,随后还要会同中纪委召开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视频会议,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专门部署。自治区党委也召开了干部工作座谈会,对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提出了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作出安排,把四项制度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干部的重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干部培训主题班次、领导干部专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扩大四项制度的知晓面,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 对照四项制度认真查摆工作不足。以四项制度为“镜子”,对照选人用人工作自我反省、主动纠错。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纪律等要求;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落实了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看选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口碑良好。在查找问题中加深理解,在认真整改中加强落实。 结合实际制定好实施办法。作为试行的办法,需要在具 体执行和落实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使各项制度更加科学

信用社“四项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信用社“四项制度”执行情况汇报 省联社ⅩⅩ办事处: 根据办事处《关于上报“四项制度”落实开展情况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社高管人员交流、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强制休假与离岗审计、近亲属回避“四项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项制度”建设情况 金台区农村信用联社位于ⅩⅩ市老城区,现辖6个信用社,1个营业部,截至11月底在册正式员工247人,营业网点24个。根据银监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省联社的工作指导意见,ⅩⅩ年10月,我社制订了《ⅩⅩ市金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强制性休假制度》、《ⅩⅩ市金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干部交流和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办法》,该制度对岗位轮换以及强制休假的要求、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省联社的有关规定,我社ⅩⅩ年9月开始建立亲属回避制度,制度自建立实施以来,进一步加强了我社内部管理,促进了我社廉政建设,对防止利用职务、岗位和行使职权而引发违纪违法的行为具有重要防范作用。 二、“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高管人员交流 为加强联社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并不断加大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力度,今年按照省联社安排,3名高管人员进行了异地交流同时对信用社主要负责人在一地任期超过两届的要进行交流,分次对6名在一地工作超过6

年的信用社主任进行了交流。干部交流的范围包括区联社所辖各农村信用社基层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区联社稽核员和联社各部门经理。干部必须进行异地交流的条件是:1、基层社主任每届任期为三年,在一个基层社连续任职最长时间不超过六年。2、基层社副主任、总会计、稽核员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最长时间不超过五年。我们对基层社主任按德、能、勤、绩等方面实行每年一次民主评议考核,称职者可继续任职或交流;不合格者,就地免职,交流到其他社工作。但在同一社任职最长不得超过六年,超过六年者一律进行异地交流。对基层社副主任、总会计、稽核员在同一单位满五年,经考核考评合格者,可交流到其他社继续履行岗位职责;不合格者,调换岗位,交流到其他社工作。 (二)岗位轮换 ⅩⅩ年截止至11月30日,我社共对85名符合轮岗条件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轮岗。其中,ⅩⅩ年统一组织信贷、会计等岗位的员工在全社范围内进行轮岗交流,至今,各社、部符合轮岗条件重要岗位员工已基本进行了调配轮换,从岗位上杜绝长期从事同一个岗位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及厌倦思想;ⅩⅩ年我社通过在全社范围进行重新的定编定岗,做好人员轮岗调配工作。 (二)强制休假与离岗审计 我社于ⅩⅩ年10月开始建立并实施强制休假制度,并在当年组织实施了中层管理人员强制休假,ⅩⅩ年,我社继续贯彻落实该项制度,并结合中层任职情况对离岗的信用社负责人、联社重要业务部门负责

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工作总结

陕西XXX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结果报告 根据矿业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我们对黄河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了自评工作,根据自评结果,针对原有财务制度中的弱项和缺陷,以及财务制度尚未管控到位的方面,再结合黄河煤业公司目前处于项目建设的实际现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将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结果梳理汇报如下: 一、公司财务机构设置情况 黄河公司目前有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一名,下设财务资产部,财务资产部经理一名、会计五名和出纳两名。 二、财务制度修订完善情况 为满足黄河公司业务需要,消除原有财务制度缺陷和弱项,我们计划对原有的《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对日常管理中涉及到的备用金、网上银行操作安全、通讯费,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等五个方面,但原有管理制度未涉及或管理不到位的地方进行新增制定。 在实际修订及完善、新增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过程中,我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量大小及是否开展等实际管理需要,最终修订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新增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均超出原先计划。 1.实际修订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办法》、《资金审批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账务处理程序》、《会计原始凭据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

法》、《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有些制度是把过去的一些制度进行整合,如《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是过去的《财务手续办理指引》和报销管理办法进行整合,同时费用报销涵盖了我公司的备用金管理办法,所以新增制度中未另行新增备用金管理办法;黄河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在按照国家财政部2019年上半年最新出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引用。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更多的体现实际财务人员较少但职能不能缺失的要求来重新修订,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2.新增财务管理制度 (1)新增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资金安全管理办法》。 因为黄河目前处于项目建设前期,我们根据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财务规则、财务管理、基建收入等,结合国家财政部出台的一些纪检财务管理规定,对黄河煤业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财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制定了这项《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同时针对项目建设资金金额较大,前期财务人员少,特从资金安全方面考虑,同时结合网上银行的操作规范、以及涉及网银安全管理方面内容,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办法》;目前黄河公司处于项目建设前期,公司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方面,管理制度和管理经验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为堵塞漏洞和提升管理,我们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了《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2)4月29日已签发了《资金审批管理办法》;6月19日已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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