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美轮胎特保案

评中美轮胎特保案
评中美轮胎特保案

评中美轮胎特保案

2009年9月11日,美国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汽车轮胎采取加征进口关税的特别保障措施。此举在全世界引起轩然大波,主要原因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刚有好转的情况下,在世界各国纷纷表示要通力合作,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共渡难关的时刻,美国对中国采取了这样一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美国的制裁措施意味着,中国的汽车轮胎大约在3年,至少在1年之内,无法正常向美国出口。

我们都知道,在这场所谓的“世纪金融危机”中,中国的金融领域其实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危机”,中国的危机主要在国际贸易领域,特别是出口贸易。中国近3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其经济发展主要是靠吸引外商投资,开展加工贸易,鼓励出口政策推动的。世界发生金融危机,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发生金融危机。对中国来说,出口贸易受到打击,则经济将进入真正的危机。

本文回顾美国对从中国进口汽车轮胎采取特别保障措施的来龙去脉,评论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以下是各章题目: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起因和发展

中国和世界舆论的激烈反应

中美两国关于轮胎特保案的争论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真相是什么

美国对中国轮胎的制裁措施打击了谁?

中国可以奋起反击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吗?

中美之间会爆发贸易保护主义大战吗?

中国为什么不能反击赤裸裸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盘点中美轮胎特保案中各利益关系方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起因和发展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代表美国国内13家轮胎工厂1.5万名工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汽车轮胎对美出口大幅度增加,与2004年相比,2008年出口量上涨215%,达4600万条;金额上涨295%,达17.88亿美元;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共有5家美国轮胎工厂关闭,5100名美国工人失业,今年(2009年)又将有3000名美国工人下岗。申诉书要求美国政府对从中国进口的汽车轮胎采取期限三年的特别保障措施(以下简称“轮胎特保措施”或“特保措施”),实施进口配额限制,限额为第一年2100万条,第二年和第三年的配额为每年增加5%。

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对从中国进口汽车轮胎产品的特别保障措施调查(以下简称“中美轮胎特保案”或“轮胎特保案”)。

6月18日,在举行了中美轮胎特保案第一轮听证会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了轮胎特保案的救济措施方案,即在现行3.4%-4%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加征特别关税,连续三年,第一年加征55%,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加征45%和35%。

9月2日,在8月份举行了中美轮胎特保案第二轮听证会,并咨询了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式向奥巴马总统提出了采取轮胎特保措施的建议。

9月11日,奥巴马发布美国总统令,决定对源自中国的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实施进口救济措施,征收期限三年的进口附加关税,即对涉案的4个美国关税编码的新品橡胶充气轮胎,在一般关税税率3.4%-4%的基础上,第一年加征35%,第二年加征30%,第三年加征25%。

9月26日,美国对自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正式实施加征关税的特保措施。

中国和世界舆论的激烈反应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2009年9月12日就轮胎特保案发表谈话时指出,“这是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此举不但违反了WTO规则,也违背了美在G20金融峰会上的有关承诺,中方将保留包括诉诸世贸组织在内的一切正当权利。”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2009年9月13日就美宣布对中国输美轮胎采取特保措施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已就此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并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反应更加激烈,其网站发表了给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抗议信,表示已向中国政府要求,对美国采取强烈的反制措施。

除了上述的声明、表态、评论以外,中国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两项反击措施:

一、对美国向中国出口的汽车和鸡肉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商务部2009年9月13日决定,对美国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审查程序。

二、向世贸组织提出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中国政府2009年9月14日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美国宣布轮胎特保措施是在9月11日,由于时差关系,在中国是12日宣布的。因此,中国的两项反击措施应该是分别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和第三天宣布的。

围绕着轮胎特保案,中国各大报纸和各个网站上,世界各国的报纸、电视台都做了广泛的报道,在美国、在中国、在全世界经济贸易界,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各式人士纷纷发表声明、评论、谈话、分析、感慨甚至警告。世界舆论批评美国的多、支持中国的多;也有对美国的支持和对中国的批评。

中美两国关于轮胎特保案的争论

中美轮胎特保案舆论扑朔迷离,我们首先要从中抽身而出,阅读与事件有关的关键原文,才能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并有可能进行深入分析,获得有益的教训。

中美轮胎特保案起因于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申诉。如何对待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申诉请求,了解美国政府部门和美国总统,以及中国政府部门和相关组织的立场、观点、决定,对我们了解轮胎特保案的真相至关重要。

先来看美国方面发表的文件,了解美国对轮胎特保案的立场、观点、决定。

以下来阅读四份美国政府的声明和美国总统的命令。

第一份,美国政府“关于为解决进口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所造成的市场扰乱而实施救济措施的声明”。声明中说,“经审阅美国贸易代表建议,总统于今日(9月11日)签署总统令,决定对源自中国的进口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提高关税措施,从而救济由轮胎进口激增造成的市场扰乱。”声明进一步指出,“作为加入WTO承诺的一部分,中国同意贸易伙伴针对进口量激增或其他情势采取救济措施,即启动特殊保障机制。基于事实和相关法律,总统决定对美国轮胎产业遭受的明显扰乱进行救济。”

第二份,美国贸易代表荣·柯尔克的声明。声明中,首先说明了美国为什么要采取特殊保障措施,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的进口激增情况,美国同类产品产量下降,国内轮胎工厂关闭,美国人失去工作岗位。今天的措施旨在使美国工人在轮胎市场上获得平等的竞争地位。”声明接着说,“今天宣布的三年关税数额,是采用经济模型计算得出的能够提供期望且必要救济效果的关税水平,该经济模型由多机构联合开发,而且引进了全球轮胎工业的关键特性。”声明最后强调,“这次的决定是根据WTO相关规则,即中国入世议定书,所规定的美国权利而谨慎做出的,并且经过了充分的经济计算。”

第三份,奥巴马发布的美国总统令。总统令中说明,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呈送的关于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进行调查的报告,以及做出的存在市场扰乱的裁决和采取救济措施的方案;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决定对源自中国的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实施征收期限3年的进口附加关税的救济措施。

第四份,美国总统在当天给美国商务部长、劳动部长、贸易代表的备忘录。备忘录重述了总统令中的主要内容以外,特别对美国商务部长和劳动部长发出指示,“为帮助受到市场扰乱影响的工人、企业,及其社会团体,我指令商务部长、劳动部长加速研究从国内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制造企业、工人或其社会团体收到的任何贸易调整援助申请,对于他们自认为适当的、符合其法定民权的其他援助、救济请求,也应当全力支持。”

上述四份美国方面的文件,肯定了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出的事实,表明了如下关于轮胎特保案的立场和观点:

存在市场扰乱:中国轮胎进口激增造成的美国市场扰乱。

存在因果关系:进口激增,美国同类产品产量下降,美国轮胎工厂关闭,美国工人失去工作岗位。

采取救济措施符合WTO规则:特殊保障机制针对进口量激增或其他情势采取的救济措施,是根据WTO相关规则,即中国入世议定书,所规定的美国权利而做出的。

采取救济措施符合美国法律:美国总统根据贸易法第421条的规定,决定对源自中国的汽车轮胎采取加征关税的救济措施。

救济范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相关产品确定为源自中国的新品橡胶充气轮胎,用于轿车(赛车除外)、高速公路轻型卡车、有蓬货车及运动休闲车,涉及美国4个关税编码。

加征关税税率:美国对涉案的4个关税编码的橡胶充气轮胎征收一般关税税率为3.4-4%,第一年在一般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35%,第二年加征30%,第三年加征25%。

适当的保障措施:3年加征的关税数额,是采用多机构联合开发的经济模型计算得出的,考虑到全球轮胎工业的关键特性的,能够获得最佳救济效果的。

受益方:美国国内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制造企业、工人或其社会团体,对于他们自认为适当的、符合其法定民权的任何贸易调整援助申请,其他援助、救济请求,将获得商务部、劳动部的全力支持。

再来看中国方面发表的文件,了解中国对轮胎特保案的立场、观点、决定。

9月13日和14日,中国政府通过商务部和外交部发言人,就轮胎特保案表明了以下的立场、观点、决定:

一、采取特保措施是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二、采取特保措施是违反了WTO规则;

三、采取特保措施是违背了美国在G20金融峰会上的有关承诺;

四、中方将保留包括诉诸世贸组织在内的一切正当权利;

五、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中国政府职能部门表明了立场和观点,但没有提出具体的事实和反驳的理由,及其法律依据,很难从政府部门发言人那里了解到事件真相。要了解事件真相,还要看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分会及其有关商会的文件。这些文件中披露了中国方面对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出事实的态度、中国方面的反驳的理由等。公开发表的两份文件特别重要,一件是2009年8月3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就轮胎特保案致国务院温总理的信;另一件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中国五矿化工产品进出口商会轮胎分会以及中国全体涉案轮胎企业在9月12日发布的致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抗议信。

在致国务院总理的信中,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表达了以下的观点和反驳理由:

提出一个事实:中国2008年轮胎产量达到3.5亿条,其中40%的产品出口,约三分之一出口到美国,向美国出口了约4600万条轮胎。

不构成直接竞争,中国输美轮胎与美国国内生产的轮胎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美国国内生产的轮胎主要为美国汽车制造商配套,而中国的出口轮胎主要在美国的低端零售市场销售,彼此并不构成直接竞争。

不存在实质损害,美国轮胎行业萧条由来已久,因为其产业正处于结构调整时期,金融风暴加剧了行业的重组。中国轮胎出口美国不是造成美国工人失业的直接原因,对美国轮胎生产不存在实质损害。

在致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抗议信中,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及有关商会、分会和中国全体涉案轮胎企业表达了以下的观点和反驳理由:

没有发生进口激增,通过大量的证据材料,充分证明了中国输美轮胎产品2008年比上年仅增加2.2%,2009年上半年比去年同期还下降16%,根本不存在大量增加。

中国进口轮胎不是美国工人失业的原因,美国因轮胎产业调整五年前就关闭部分工厂,造成部分工人失业,后来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轮胎根本不造成美国轮胎工人失业。

以上美方的文件和中方的文件,针对轮胎特保案的各个问题,所陈述的事实和表达的观点是完全相反的,可谓针尖对麦芒,主要在三个关键问题上存在严重的对立:(1)是否发生进口激增;(2)是否存在市场扰乱;(3)救济措施是否符合WTO规则。

是否发生了中国轮胎“进口激增”?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说是,与2004年相比,2008年中国轮胎出口美国上涨了215%,达4600万条;金额上涨了295%,达17.88亿美元。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说不,因为中国输美轮胎产品2008年比2007仅增加了2.2%,2009年上半年比2008年同期还下降16%。

关于“进口激增”与否的问题,美国和中国讲的不是同一件事。美国陈述,在2004年至2008年的5年期间,中国轮胎进口数量和金额分别增长了215%和295%,因此,“进口激增”是客观事实。中国以2008年的数据比较2007年的数据,发现仅增加了2.2%,因此,提出不存在“进口激增”。

显然,中国的反驳回避了美国提出的客观事实,而是在玩弄文字游戏,因而反驳无效,不被接受。

是否造成美国的“市场扰乱”?

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市场扰乱”。“市场扰乱”概念早在半个世纪以前就有了。在1960年关贸总协定第17次会议上,为了防止日本等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对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的威胁,缔约方达成了“市场扰乱(Market Disruption)”的定义,规定对造成“市场扰乱”的进口产品可以采取“保障措施”。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签订了《中国加入议定书》,议定书第16条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规定一旦发生“市场扰乱”,WTO成员国可以对中国进口产品采取特殊保障措施。美国为了将《中国加入议定书》中对“市场扰乱”的规定转化为国内法,在《1974年贸易法》中加入了第421条款。421条款下认定“市场扰乱”的考虑因素主要是:进口产品进口量的快速增加,无论绝对或者相对地增长,构成了导致美国国内行业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实质性损害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以看出,“市场扰乱”概念,无论从字面上,还是从实际运用上,都是欧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强加在发展中国家身上的“不平等条约”。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占据了世界贸易市场的统治地位,可谓一派太平盛世。此时,经济飞速发展的日本等国家,开始向欧美国家大量出口商品,“扰乱”了欧美发达国家一统天下的太平盛世。这些国际贸易规则和秩序的制定者们,恼怒地制定了针对“市场扰乱”的“保障措施”,强令各国接受。“扰乱(Disruption)”这个词很形象地描述了这么一个事实:蜂拥而至的日本商品象一块石头投入了欧美原本一派平静的市场。因此,这个词本身就表达了欧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怒气、歧视和压制。在实际运用上,欧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更是可以根据国内立法轻而易举地使用。半个世纪以前,当日本经济开始飞速发展时就深受“市场扰乱”大棒之苦;今天,当中国受到美国“市场扰乱”大棒的折磨时,日本在世界舆论鼎沸时也几乎一言不发,既不支持中国,也不反对中国。原因很简单,一是日本曾经深受其苦,总有点同病相怜;二是日本轮胎象美国轮胎、韩国轮胎以及台湾地区轮胎一样“混”在中国产轮胎之中,向美国出口,“扰乱了”美国市场;三是日本也已经成为发达国家,说不定什么时候也需要对“纯”中国产品挥舞“市场扰乱”大棒。

现在,我们来看看,中国的进口轮胎是否对美国的轮胎产业造成“市场扰乱”?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证明,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共有5家美国轮胎厂关门倒闭,5100名美国轮胎工人失业,今年(2009年)又将有3000名美国轮胎工人下岗。而在此同时,中国输美轮胎激增了215%。美国轮胎工厂在美国关闭并转到中国继续生产和美国工人失业,与中国轮胎“进口激增”同时发生,两者的内在联系,其因果关系是显而易见的。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经调查,认为中国轮胎进口激增,导致美国同类产品产量下降,国内轮胎工厂关闭,美国人失去工作岗位。因此,裁定存在“市场扰乱”。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没有分析增加215%是属于“激增”还是不属于“激增”,也没有直接谈论是否存在“市场扰乱”问题,而是从中国进口轮胎与美国国内生产的轮胎“不构成直接竞争”,对美国轮胎产业“不存在实质损害”,以及中国进口轮胎“不是美国工人失业的原因”等方面,希望间接地证明中国进口轮胎没有造成美国的“市场扰乱”。

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的规定,只要是进口数量绝对或相对地增长,构成了导致美国国内行业受到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可以确定“市场扰乱”存在。

在认定是否存在“市场扰乱”时,可以针对同类产品,也可以针对直接竞争产品,因此,是否属于直接竞争产品不是关键,中国方面的抗辩没有说服力。

关于对美国轮胎产业“不存在实质损害”,以及中国进口轮胎“不是美国工人失业的原因”的抗辩,中国方面强调,是美国的轮胎生产工厂关闭和工人失业在前,中国轮胎进口在后,因此,没有“因果关系”。美国方面则强调,在5

年期间内,美国关闭在美国的轮胎工厂并转到中国继续生产和工人失业,与中国轮胎“进口激增”同时发生,因此,有“因果关系”。

确定是否存在“市场扰乱”的标准是美国人制定的,比较宽松,主要强调了客观存在的因素。中国方面的抗辩极力避开客观事实,显然不会被接受。

救济措施是否符合WTO规则?

既然美国方面确认中国轮胎进口激增造成美国轮胎产业的市场扰乱,美国当然就要对中国轮胎进口产品采取救济措施,或者说是制裁措施。美国根据美国国内法采取的制裁措施符合WTO规则吗?

根据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期保障机制”的规定,中国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可以用两种方法解决:(1)WTO成员与中国进行磋商,寻求包括是否采取保障措施在内的解决办法;(2)在磋商中,如双方同意中国进口产品是造成市场扰乱的原因,则中国采取行动以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3)如磋商未能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对此类产品采取限制进口的措施。

根据2000年的《中美世贸双边协议》中有关产品特殊保护的规定,中国允许美国调整仅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并可根据低于世贸组织相关法律的标准,对

中国产品实施单方面限制。美国将WTO《中国加入议定书》和《中美世贸双边协议》中的相关规定,通过修改美国《1974年贸易法》,增加了第421条款,完成了国内立法程序。据此,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根据美国贸易法第421条的规定,对被认定为“市场扰乱”的中国轮胎进口产品采取特别保障措施,是有国际协定和中美双边协议的基础的。

我们现在知道,中国商务主管部门就轮胎出口美国问题与美国进行了磋商。谈判细节不得而知,最后结果是,由于美国“要价太高”,磋商失败了。这样,根据WTO程序,美国可以自行采取限制进口的措施了。

在本次轮胎特保案中,无论是为了履行WTO协定还是实施美国贸易法第421条款规定,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认定“市场扰乱”。美国方面认为,中国加入WTO 时承诺,同意贸易伙伴针对进口量激增启动特殊保障机制。现在,美国轮胎产业遭受了中国轮胎“进口激增”的“市场扰乱”,因此,美国对从中国进口轮胎加征关税的特殊保障措施是符合WTO规则的;由于美国贸易法第421条就是专门为了履行WTO规则中有关对中国采取特殊保障措施而制定的,因此,既然符合WTO 规则,当然就符合美国的相关法律。

中美轮胎特保案已经是既成事实,尽管我们已经知道了其来龙去脉,但对本次特保案还可以做进一步的分析,透过世界舆论、中美两国激烈交锋的表面文章,探究其深层次的问题,比如:中美轮胎特保案的真相是什么?对中国轮胎制裁打击了谁的利益?中美会开展贸易保护战吗?中国应当如何应对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真相是什么

从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的申诉中,我们已经知道了美国轮胎产业和美国工人失业的情况。为此,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代表15000名轮胎工人,要求美国政府对从中国进口的汽车轮胎采取期限3年的特别保障措施,实施进口配额限制,限额为第一年2100万条,第二年和第三年的配额为每年增加5%。如此,中国进口的汽车轮胎数量将退回到2005年的进口水平,三年以后也只有约2315万条的进口量,从而可以遏制美国轮胎资本向中国进一步转移、美国轮胎工厂进一步关闭、美国轮胎工人失业加剧。

从以上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出,本次轮胎特保案的实质是:美国轮胎资本家与美国轮胎工人之间发生了劳资纠纷。代表美国15000名轮胎工人利益的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制裁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是因此这些中国进口轮胎中包括了美国外逃轮胎资本家所生产的轮胎。由此,美国劳资双方的斗争演变成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美国轮胎产业资本为了抢占市场,获得高额利润,大规模地向中国这样的低成本国家或地区投资建厂,一方面是由资本渴求利润的本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全球化的潮流使其得以实现的。但是,资本的逐利性、资本家的贪婪和自私自利总是要侵害工人利益,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的。利益受到侵害的工人和工会,如果只是要求资本家别关闭工厂、别让工人失业,要维护社会稳定、要保护国家利益等等,是不会有任何效果的。马克思早就说过,资产阶级一定要跑遍全世界,投资建厂、开拓市场、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资本天生的逐利本性决定了其不可能自觉地考虑工人的利益。

现在,美国轮胎资本家的“利润”与美国轮胎工人的“工资”发生了冲突。与在美国本土开厂生产轮胎相比较,在中国这样的低成本国家或地区开厂生产轮胎,美国轮胎资本家能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关闭美国本土的工厂,美国轮胎工人立即失去“工资”。美国轮胎工人失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进而损害了美国国家的利益。但是,美国轮胎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了其不可能考虑美国工人的利益和美国国家的利益。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全球化的潮流中,在中国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的帮助下,美国轮胎资本大规模向中国转移,投资开厂,生产的轮胎再向美国市场出口,从而获得高额的利润。

美国劳资双方的斗争演变成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是中国的不幸,但中国并不是无辜的。中国接纳了美国轮胎资本,让其在中国开厂生产,生产的轮胎又大规模涌入美国市场,从而让美国更多的工厂开闭,工人失业。可以说,中国间接地帮助了美国资本家赚取高额利润,损害了美国工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卷入了美国的“资本家利润”与“工人工资”之间的斗争。

中国30年以前开始的改革开放政策,使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全球化的潮流中,承接了发达国家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经济得以迅速发展。没有30年坚持不懈的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则不可能获得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成就。但是,中国的经济政策决策者和执行者们确实忘了资本天生的贪婪和逐利本性。一味地招商引资,不计后果地扩张产能,被迫卷入了美国劳资双方的斗争,最终结果是中国本土的轮胎产业和轮胎产业工人的利益全面受到损害。

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要保护国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一般情况下,政府保护了本国的“国民利益”,就是保护了国家的利益,就是合格的政府。对美国政府来说,资本家和工人都是“国民”;资本产生的利润、工人获得的工资都是要保护的“利益”。在本次中美轮胎特保案中,美国的“资本家利润”与“工人工资”发生冲突时,美国政府能否做到既保护资本家的利益,又保护工人的利益?在通常情况下,是做不到的。如果强令资本家不得转移工厂,则要损失“资本家利润”;如果允许资本家自由转移工厂,则要损失“工人工资”。可是这次,由于中国通过国际贸易的传导,不自觉地加入了美国劳资双方的斗争,美国竟然做到了既保护美国“资本家利润”,又保护美国“工人工资”!从而完美地保护了美国的“国民利益”和“国家利益”。

美国对中国进口轮胎采取特别保障措施,加征高额的进口关税,中国的轮胎产业和轮胎产业工人的利益全面受到损害,而美国在中国的轮胎资本和轮胎工厂没有受到损害。

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来看看,美国对中国轮胎的制裁措施打击了谁?是如何打击的?

(上篇完)

美国对中国轮胎的制裁措施打击了谁?

让我们回顾一下轮胎特保案进程中制裁手段演变的全过程,看看美国如何选择具体的制裁手段,保护了谁的利益,打击了谁的利益。

制裁手段的演变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出期限为3年的进口配额限制手段是,第一年,限额为2100万条,即将中国输美轮胎的数量限制在2005年中国输美轮胎的水平;第二年的配额增加5%;第三年的配额再增加5%。

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救济措施方案是,在现行3.4%-4%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轮胎征收期限为3年的特别关税,第一年加征55%;第二年加征45%,第三年加征35%。

2009年9月11日,奥巴马总统决定实施的进口救济措施是,征收期限3年的进口附加关税,即在现行进口关税税率3.4%-4%的基础上,第一年加征35%,第二年加征30%,第三年加征25%。

最后制裁手段和制裁幅度的变化,我们现在从中国报纸、网站上看到的解释是,奥巴马总统平衡了美国国内要求对中国进口轮胎强烈制裁与给予宽恕的对立两派意见,对中国还是有点手下留情的。果真如此吗?让我们来深入分析一下这制裁手段和制裁幅度变化所透露出来的深刻含义吧。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对中国产轮胎的制裁要求,简单而明了,即退回到2005年进口水平!因为2008年中国出口美国轮胎为4600万条,比2005年的2100万条猛增了2500万条;而美国国内轮胎消费同期缩减了25%以上。按照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观点,正是这增加进口的轮胎,以及同期美国轮胎消费市场的萎缩,造成了5家美国轮胎工厂关闭,5100名轮胎工人失业,并且使另外3000名轮胎工人面临失业的危险。因此,退回到2005年的进口水平,能够保住美国现有的轮胎工厂即工人的工作岗位。按照每年递增5%的水平计算,三年后,中国

轮胎进口的数量也只是2315万条。而在这三年期间,随着美国政府扶持美国汽车行业即将见到的成效,现有的美国轮胎产业将得以生存,工人也不致于进一步失业。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确认了这一情势,裁定中国对美出口轮胎数量激增造成了美国轮胎产业的“市场扰乱”,但向总统提出的救济措施建议却否定了进口配额限制手段,而是采用加征进口关税的制裁措施,即第一年加征55%;第二年加征45%,第三年加征35%,期限也是3年。

奥巴马总统最后采纳了加征进口关税的制裁措施建议,但是大大地降低了加征关税的幅度,改为第一年加征35%,第二年加征30%,第三年加征25%。

选择不同制裁手段的奥秘

按照WTO规则,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可以采取加征关税、关税配额或直接数量配额限制(进口配额)等形式。一国对某一种进口商品采取特保措施,总是会涉及到出口该商品的几个主要国家。如果采用数量配额限制的形式,则美国需要与涉案的各个国家商讨一定期限内的数量配额。但本次轮胎特保案很特别,因为美国只针对了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实施特别保障措施。也就是说,美国没有一概限制轮胎进口,只是限制中国轮胎的进口。因此,一旦美国采取进口配额限制手段,中国商务主管部门将要在美方公布的进口配额数量范围内,比如2100万条轮胎出口数量范围内,在中国的全部输美轮胎出口企业之间分配该数量。这就立刻涉及到了本次中美轮胎特保案的核心问题:利益。同时给美国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商务主管部门出了一道难题:维护谁的利益?

从美国方面看,一旦采取直接数量配额限制的特保措施,不但在手段上表现了赤裸裸的贸易保护主义,而且美国商务主管部门对准予进口的2100万条中国轮胎也没有什么决定权了;从中国方面看,商务主管部门官员们立即面临两难境地:配额许可证发给谁?发给中资轮胎企业,则美资、日资、韩资等外商投资轮胎企业将指控中国政府剥夺其在中国的“国民待遇”;如果由于这些外商投资轮胎企业在中国的强势地位而获得大部分的配额,则中资轮胎企业可能指责官员们“吃里扒外”而使其面临道德风险。

现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征收特别关税的特保措施方案。在采取措施的手段上缓和了一点,也容易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所接受,同样起到了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作用。但是,打击的力度有多大,否能将进口数量限制在2100万条左右这个数额上,最重要的是,谁的轮胎能够继续向美国出口,则是不确定的。

在此,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是将2008年进入美国的4600万条轮胎视为“一丘之貉”的,不阻止其一半的进口量,不能防止美国工厂倒闭,工人失业。美国

国际贸易委员会虽然裁定4600万条中国进口轮胎造成“市场扰乱”,但象美国工人一样,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中国进口轮胎,毕竟美国市场需要一部分中国轮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官员,不会像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那样,只考虑美国工人的利益,作为美国经济贸易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们,他们需要全盘考虑美国的国家利益,即美国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既然只能允许4600万条轮胎中的2100万条轮胎进入美国市场,那么,让谁入局,让谁出局?如前所述,采取直接数量配额制裁措施,则决定权交给了中国的商务部官员们。惟有通过加征高关税,才能达到让谁入局的目的。这是一个对轮胎产业重新洗牌的过程,美国经济贸易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们很清楚,谁的价格水平、利润空间能够承受加征的高关税,谁就入局。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惟有美国轮胎资本生产的中国轮胎,包括欧洲、日本等一些“高端”轮胎能够入局。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制裁建议公布以后,引起了美国轮胎资本四巨头之一的固铂公司的强烈反应。8月19日,这家美国第四大轮胎企业发表声明称,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不适当,不仅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可能无法解决问题。自所谓的轮胎特保案开始以来,美国的轮胎产业一直是集体保持沉默的,这是本次轮胎特保案的奇异之处。因为,既然是美国轮胎产业市场受到中国进口轮胎数量激增的“市场扰乱”,那么,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应当是美国轮胎公司,可他们集体保持“中立”立场,从不表明自己“受害了”。在事实上,他们确实没有受害,因为,他们在美国、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轮胎市场上如鱼得水。但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制裁建议公布,连续三年加征55%、45%和35%的制裁措施,则真正使美国部分轮胎公司受到了“损害”。它到底受到了什么“损害”呢?请看,固铂轮胎公司投资人关系部主任 Curtis Schneekloth对报界表示:“我们之所以第一个站出来(在美国轮胎企业当中),是因为我们处在一个特别的位置上,我们在中国以外的低成本国家没有生产基地。我们的竞争对手(固特异、米其林、普利斯通)在中国以外的低成本国家还有生产基地。”

当反对轮胎特保案的中国人士为终于有一个美国轮胎公司公开站出来支持

中国立场,反对贸易制裁而大声欢呼时,竟然没有想到,固铂轮胎公司只是因为,自身利益将要受损,而在这同时,竞争对手(固特异、米其林、普利斯通)则不受损,感到愤愤不平。这是美国式的“不患寡、患不均”!固铂轮胎公司从不以中国轮胎公司为对手,而是以美国其他三大轮胎公司为对手。现在,突然发现政府的制裁措施竟然只是对己不利,难怪要感到不公正。9月11日,奥巴马总统的最终制裁决定公布了,固铂轮胎公司的利益应该受到了应有的重视和保护。

奥巴马总统的最终制裁决定是,在一般关税税率3.4-4%的基础上,征收特别关税,第一年加征35%;第二年加征30%,第三年加征25%,中国方面舆论的评价是,奥巴马总统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平衡了各方面的利益,采取相对缓和的制裁手段,对中国还是有点“手下留情”的。

奥巴马总统的最终制裁决定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制裁建议相比较,看起来只是加征关税的幅度不同,其实它已经完成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基于美国四大轮胎巨头已经基本完成产业转移,在中国等低成本国家投资设厂、扎下根来了这一事实,设定35%、30%、25%的三年加征关税制裁手段,就是既能达到本次轮胎特保案的限制进口的政策目标,又能在根本上保护美国在中国的轮胎资

本的利益。因为,美国政府主管部门对当前美国轮胎资本在美国国内和在中国的投资赢利情况了如指掌,连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也同样清楚,在中国,同等质量的轮胎产品,外资品牌的价格要比中资品牌的贵35%左右;在美国,中国产的轮胎大约50-60美元一条,美国产的轮胎大约200美元一条。因此,采取35%、30%、25%的三年加征关税制裁手段,从中国的轮胎进口数量将立即大幅度减少,但是,原先的4600万条轮胎被彻底地分解成能够承受高关税的和不能承受高关税的。这无法承受高关税的只能是中国品牌的轮胎,而仍然能够从中国出口进入美国的轮胎就是那些美国轮胎资本在中国生产的价格比较高的外资品牌轮胎。

与55%、45%和35%的加征关税幅度相比较,35%、30%、25%的三年加征关税制裁措施使美国真正达到了“双赢”: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所代表的美国轮胎工人的诉求和利益赢了,美国轮胎资本的投资和利益赢了,美国赢得了轮胎产业资本的全球市场和利益;使中国真正达到了“双输”:中国本土轮胎资本的投资和利益莫名其妙地输掉了美国市场,中国轮胎产业工人的利益受到了真正的损害。更为严重的是,自2005年以来,美国轮胎产业资本在中国“攻城略地”所占有的市场份额毫发无损且巩固了,而中国轮胎资本不但损失了以前的市场份额,而且损失了将来应当得到的市场份额,包括美国的海外市场和中国的本土市场。

如此残酷的事实!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诉求美国政府保护工人的利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满足了这种诉求,“抡起大棒”打击中国进口轮胎;奥巴马总统的最终制裁决定,准确地打击了中国进口轮胎中的中资品牌轮胎,巧妙地保护了美国轮胎资本在中国的投资利益。一场由于美国轮胎资本家与美国轮胎工人之间的劳资纠纷而演变成的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竟然以如此可怕的结果收场!中国出口轮胎被迫加入这场混战,结果是美国劳资双方双赢,中国劳资双方双输!其中,尤其是美国轮胎资本成为最大的赢家,其不但与美国轮胎工人握手言和,在美国本土市场上保存了下来,而且在中国轮胎市场上巩固了其霸权地位,保住了其从中国出口的轮胎份额。

我们必须进一步分析最终制裁措施具体手段应用的奥妙所在。

最终制裁措施的精妙之处

美国贸易代表荣·柯尔克在9月11日发表的声明中告诉我们,(制裁措施加征关税的)三年关税数额,是采用经济模型计算得出的能够提供期望且必要救济效果的关税水平,该经济模型由多机构联合开发,而且引进了全球轮胎工业的关键特性。

由此可见,一切都是经过精确计算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否定了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进口数量配额限制手段,不但符合国际贸易中一般地采用关税壁垒

优于采用非关税壁垒的惯例,也是全盘考虑所有经济要素,经过精确计算,既限制了从中国的进口,又保护了美国资本所生产轮胎从中国的进口。

荣·柯尔克先生所说的“经济模型”是神秘的、神奇的,就像一个精确无比的“利益”过滤器。通过这个“利益”过滤器,遏制了美国轮胎产业资本的进一步外逃;打击了造成美国“市场扰乱”的中国进口轮胎;保护了美国轮胎产业资本在中国的投资利益和市场份额。

在这起轮胎特保案中,中国轮胎产业资本受到打击、市场份额丢失完全是一个“意外事故”。正如前文所述,本次轮胎特保案的本质是美国轮胎资本家与美国轮胎工人之间的劳资纠纷,其演变成的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是因为美国轮胎资本在中国设厂,从中国出口轮胎到美国的“进口激增”造成了所谓的“市场扰乱”。中国资本轮胎和美国资本轮胎混合在一起向美国出口,中国轮胎资本也就意外地介入了美国轮胎资本家与美国轮胎工人之间的劳资纠纷。美国政府既要平息美国的劳资纠纷,又要尽可能地保护美国资本在全球的利益,那么,打击象傻瓜一样介入美国劳资纠纷的中国轮胎产业资本,虽非美国政府所愿,实在是不可避免的。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为了保护美国的利益,在轮胎特保案中,创造了如此精美的“利益过滤器”,精确无比地打击了中国的利益,使人想起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使用的精确制导炸弹!这是对国人所谓“采取轮胎特保措施的结果一定是中美两国双输”,所谓“对中国轮胎制裁,既损害了中国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的利益,而且对美国利益的损害更大”,所谓“轮胎特保是损人不利己的”之类言论的无情的讽刺!在国人一向大大咧咧的处世观念中,我们已经确信无疑,美国轮胎资本到中国投资,生产的轮胎和中国本土的轮胎一起向美国出口,有钱大家赚,正所谓,两个泥菩萨,打碎了,用水和一和,再做两个,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可美国人不信这一套处世哲学,其偏要分清利益,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美国精确制导的“利益过滤器”硬是将中国“泥菩萨”中的“你的利益和我的利益”给分清了,丝丝入扣,专拣美国“我的利益”给予保护;专拣中国“你的利益”给予打击。

我们无不叹服美国政府部门中精英们为其国家利益效力的精神!

虽说中国轮胎产业资本和轮胎产业工人的利益受到打击是一个“意外事故”,但仔细分析,也是意料之中的。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在自身的经济利益受到打击时没有反击能力呢?

中国可以奋起反击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吗?

本次中美轮胎特保案,在全世界引起反响,政府官员、工会领导人、商会或协会人士、经济学家、新闻记者、轮胎产业界人士、轮胎工人,包括有利益关系

或没有利益关系的,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支持、反对、抗议、建议、评论、述说、争辩等等充满了报纸、杂志、电台和电视台。最后都集中在:

美国对中国轮胎采取特殊保障措施,是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还是自由贸易行为?

在发生国际金融危机,进而引发国际经济危机的时刻,采取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尽管美国说不是,因为这只是符合WTO规则,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可以采取的针对进口激增的特别保障措施。

事实上,轮胎特保案确切无疑的是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哪怕他符合WTO规则,符合美国的贸易法第421条,它仍然是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只能说,美国早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就预见到中国的出口贸易强劲增长会威胁到美国市场,提前在国际和国内法律规范方面作出了安排。这种法律安排本身,就是为了日后合法地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这次,美国只是采取了合法的手段,制裁了中国对美的出口贸易行为。

总之,世界和中国主流舆论界的观点是一致的、正确的,即轮胎特保案是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采取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对这个问题,各方自有不同的看法,一切都是从各个国家的自身利益出发来看待这个问题的。

美国不承认轮胎特保案是“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坚持认为是合法的,且是中国自己在入世谈判时就同意的“特别保障措施”行为。

印度、巴西、阿根廷,甚至埃及、墨西哥等国家也已经对中国轮胎采取了类似的保护或制裁措施。现在,这些国家正惊恐万状地提防着,装载中国出口美国轮胎的万吨巨轮别调转船头驶向他们的海岸线!

世界上其他国家,除了发表主观的或者客观的评论以外,并不会特别地支持中国,反对美国,或者支持美国,反对中国,除了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以外。

中国的态度,一是获得舆论同情,二是进行严厉谴责,三是采取反击措施。

中国确实获得了比较多的世界舆论,包括美国舆论的同情,让中国深受感动。但是,在一切为了“利益”的国际贸易舞台上,这种同情并无价值,且不说还有许多不同情的。

中国通过政府部门发言人,报纸、电视等舆论工具,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谴责。这些谴责虽严厉,但中国轮胎进口激增的事实,以及WTO规则和美国法律规定的原因,使这些谴责不会发生什么作用。

中国当然可以对美国的制裁措施采取反击措施,但有一个问题,这可能引发中美之间的贸易保护主义大战。

中美之间会爆发贸易保护主义大战吗?

由于美国是中国的主要进口国,美国对中国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这不仅是直接打击了中国赖以保证经济平稳过渡的出口贸易,而且是在全世界有着示范效应的,即世界上其他国家也可以根据美国的特保措施,直接对中国采取类似的措施。为了防止发生这样的后果,中国立即表明了态度,采取了一些反击措施。

中国采取了以下两项反击措施:

一、对美国向中国出口的汽车和鸡肉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商务部2009年9月13日决定,对美国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

二、向世贸组织提出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中国政府2009年9月14日正式就美国限制中国轮胎进口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先来看第二项反击措施,根据WTO的有关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在9个月左右时间,将会有初步裁决结果。如果裁决结果让双方任何一方不满意,提出上诉,那么加上上诉时间,将在1年零3个月内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如果对美国不利,根据以往的经验,美国仍有可能拒绝接受;如果最终裁决对中国不利呢?我们可以看到,针对本次轮胎特保案,中国不可能通过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获得公正对待”。

现在,来看看第一项反击措施。中美两国早些年就开始了关于鸡肉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争论,争论的结果是互相开放市场,中国先开放进口美国的鸡肉产品;但美国反悔了,找借口仍然禁止进口中国的鸡肉产品。中国很生气,决定采取措施禁止或限制美国的鸡肉产品进口。因此,对美鸡肉产品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是早就应该做的事,与轮胎特保案无关。

再来看对美汽车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由于金融危机在美国越演越烈,美国除了出手拯救美国金融机构以外,还大规模地援助美国的工业产业,尤其是汽车产业,给予资金、鼓励出口。因此,对美国汽车产品开展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是有理由的。但是,本次对美汽车产品立案调查的范围只是汽车的整车。美国汽车整车出口中国一年只有4万辆左右,美国出口中国的汽车产品主要是整套散件或主要零部件,那才是上百万的进口量。比如,今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就有一个向中国追加出口6万套汽车整套散件的计划。这追加进口的6万套汽车散件不属于本次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范围,可以想象,也不会自带美国轮胎,只会增加使用在中国生产的美国轮胎。可见,对部分美国汽车整车产品

开展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不能阻止美国汽车产品大规模向中国的出口,也不会有实际的反击效果。

现在,中国方面在美国宣布制裁中国进口轮胎的第二天,高调宣布对美国的汽车和鸡肉产品进行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只能是表示一个“反击姿态”,正好说明中国真的不准备反击。因为,在当前中美进出口贸易的现实中,真要反击美国,只有对美国进口大豆进行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才能起作用。

一切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轮胎特保案不是中美贸易的末日,不是国际贸易的末日。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2008年,中国出口美国2523亿美元;2009

年1约至8月,出口美国1361.6亿美元,如按比例预计今年全年出口美国为2032亿美元,则这两年,中国每年大约出口美国2277亿美元,其中轮胎大约占中国向美国出口额的1%。去年,中国的出口总额是14285亿美元,如按出口大幅下降20%计算,则今年出口总额大约为11428亿美元,可见,从中国的出口贸易数额来看,20多亿美元数额确实不大。

轮胎特保案已经过去了,不会发生中美贸易大战。中国可以反击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但不会有真正的反制裁措施。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是在钢铁、造纸、纺织、农产品、重金属、橡胶等行业,美国对中国这些行业的出口产品展开进一步的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事实上,美国在轮胎特保案刚结束不到一个月,已经宣布对中国的钢铁和纸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了。

中国为什么不能反击赤裸裸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中国受到了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制裁措施的打击,但没有还手能力。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说中国人软弱并不正确,关键问题是中国自身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选择所决定的。在过去30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国已经发展成了一种“依附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外在表现是:极优惠的外商投资政策使外国投资资本占据了国家各个产业部门,而民营资本投资处处受到限制;全方位的加工贸易模式使中国的产能和产品极端依靠国际市场,而本国市场则早已拱手相让。

中国过去30年的改革开放,吸引外资和加工贸易是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两大政策工具。为了吸引外资,中央政府给予外商投资企业最大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政府在这基础上再层层加码,给予土地、招工,以及水、电、煤使用等全方位的优惠条件。为了承接加工贸易业务,同样给予外商最优条件,除了税收优惠以外,在工人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方面,以及在环境保护条件方面,一切从我方只要求最低利益,甚至损害我方利益的角度来吸引。

在中国,轮胎资本、轮胎生产、销售就是这样的现状。来自轮胎产业市场的消息,美国、欧洲和日本的轮胎品牌产品,在中国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井喷式发展,世界排行前十几位的其他外资轮胎企业均在中国内地

开发市场,几乎垄断了80%的市场份额。来自中国海关的消息,加工贸易占出口轮胎总量的80%多。两个80%,足见中国轮胎产业现状之典型!中国轮胎产品利润低微,大部分是靠赚取加工费赢利的。2008年,中国生产了3.5亿条轮胎,其中1.4亿条轮胎出口,2.1亿条轮胎在国内使用。国内轮胎的需求量应当是多少呢?中国2008年生产了1000万辆汽车,如每辆汽车配5条轮胎(考虑到有的汽车超过4条轮胎,有的汽车出厂时配一条备胎。),则原配轮胎要5000万条。维修轮胎要多少呢?1000万条?2000万条?储备轮胎要多少呢?如果中国轮胎目前的年消费量是1亿条,则中国当今轮胎产能的30%是过剩的。现在,占中国轮胎产量超过13%的出口美国轮胎被制裁,难道中国轮胎过剩产能将要超过40%?

在这样危险的轮胎产业布局中,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比如,东北三省、广西、江西、安徽,仍将轮胎产业作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给予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

吸引外资和加工贸易,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两项重要的经济、贸易优惠政策,在过去30年中,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发挥了无与伦比的伟大作用。现在的问题在于,国家的经济政策对迅速变化了的世界经济发展形势反应迟缓,对中国本身已经发生巨变的国情认识不清,没有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本次中美轮胎特保案给予我们一贴清醒剂,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下,随着变化了的世界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国的经济发展政策、产业投资政策、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已经面临严峻的挑战。

本次中美轮胎特保案中,中国轮胎产业资本、中国轮胎产品、中国轮胎产业工人的利益受到本不应当发生的损害,其全部原因在于中国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以及特殊的加工贸易发展模式。产品在本国市场份额受到外国资本控制,商品靠加工贸易赚取微薄利润的经济格局中,GDP数字再强大也是软弱不堪的。被捆绑住的双手哪有反击之力?不改变这种投资政策和发展模式,中国无法应对,无法反击即将到来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不论是来自于美欧,还是来自于其他国家。

盘点中美轮胎特保案中各利益关系方

最后,盘点一下中美轮胎特保案中,各个利益关系方的表现和得失,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中美轮胎特保案中,有利益关系的主体,分别列明如下:

一、美国轮胎产业工人;

二、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

三、美国轮胎企业;

四、美国轮胎工业协会和美国轮胎自由贸易联盟;

五、中国轮胎产业工人;

六、中国轮胎企业;

七、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及其分会、商会。

他们的表现和得与失分别列明如下:

一、美国轮胎产业工人,有2万名工人,自2004年以来,由于美国轮胎产业资本大量关闭本国的工厂,将工厂转移至中国等低成本国家,已经有5000多人失业。2009年可能还有3100人失业,希望保住现有工作岗位,增加就业机会。

现在,随着轮胎特别保障措施的发布实施,轮胎产业格局有了比较大的改变,至少迟缓了美国轮胎产业资本外逃和本国工厂关闭的速度。美国轮胎产业工人保住了现有工作岗位,增加了就业机会;并且,根据奥巴马总统给美国商务部长和劳动部长的指令,轮胎企业工人对于他们自认为适当的、符合其法定民权的任何援助、救济请求,将获得全力支持。美国轮胎产业工人在与美国轮胎产业资本家的斗争中大获全胜。

二、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作为美国13家轮胎工厂的15000名工人的代表,向美国政府提出了对从中国进口轮胎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申请,并获得了成功,迫使美国轮胎产业资本停止,或迟滞关闭、外迁美国工厂,保护了美国轮胎工人的利益,扩大了在美国社会中的影响,并正在钢铁、造纸、林业、橡胶、制造业等产业,进一步对中国的出口产品发出挑战。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在领导工人与美国轮胎产业资本家的斗争中也大获全胜。

三、美国轮胎企业,包括四大轮胎公司固特异、米其林、普利斯通、固铂,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要打击的目标,在这次轮胎特保案中基本上持中立态度。最终结果是,他们在美国本土和在中国的投资利益没有受到损失,其全球产业投资布局获得了保护,并且与美国轮胎产业工人达成了妥协,暂时解决了劳资纠纷。四大轮胎公司在中国设厂生产,产品向美国本土出口,同等质量的轮胎一般高于中国品牌轮胎35%,驰名品牌的售价会更高。在加征关税措施实施后,由于在美国市场上,轮胎销售价格上涨了15%-30%,在中国出口享受9%的出口退税优惠,而且出口退税率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因此,唯有美国品牌轮胎从中国出口

中国轮胎特保案

班级:09工商企业管理姓名:林润学号:0940233 中国输美轮胎特别保护案 众所周知,美国的汽车原配轮胎市场具有排他性,美国工厂生产的轮胎主要是为新车配备的。轮胎配件市场的竞争却很激烈,轮胎是易耗品,美国汽车消费者所更换的轮胎一般都是中国工厂生产的,因为中国轮胎的价格只是美国轮胎价格的一半,对消费者很有吸引力。同时,由于美国轮胎制造商采取了产品升级战略,放弃了利润较少的低端轮胎市场。而中国输美轮胎主要是低端产品,且多为美国企业贴牌生产。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的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就业大幅减少的原因非常简单,即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引起的汽车销量大幅减少。2008年,美国全年乘用车和轻卡销量约1300万辆,比上年的约1700万辆减少23%。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的情况还要差。2009年7月汽车销量580.67万辆,比去年同期的854.83万辆减少32.1%。7月份汽车及零部件制造行业就业人数急剧减少了23.22万人,减幅达26.0%,同期整个制造业就业也减少了12.2%。8月10日,美国轮胎制造商协会发表的2009年报告指出,2009年乘用车替换轮胎产量将下降9%(或1800万条),为17600万条;轻卡替换轮胎产量将下降18%,为2400万条。2010年则将分别增长3%和8%。报告归结为四点原因:汽车销量的剧降、消费者信心低落、失业率高和房市低迷。该报告并没有指出造成产量下降是受从中国的进口轮胎影响。 7月21日,由美国6家轮胎进口商组成的美国轮胎自由贸易联盟致函美贸易代表柯克,亦明确反对采取特保。该联盟指出,实施特保将严重损害美轮胎分销和零售从业者利益。据估算,一旦采取措施将导致分销和零售领域近25万人失业。此外,救济措施将导致美消费者每年多支出6亿至7亿美元。7月27日,代表克莱斯勒、福特与通用三大美国汽车巨头利益的美国汽车贸易政策理事会以及代表美国规模最大的零售商、产品制造商和服务供货商利益的美国零售业领导者协会皆致函美国贸易代表柯克反对采取特保。 梅菲尔德解释说,这是因为,美国的轮胎制造商已经不再生产低端轮胎产品,他们不会因为中国轮胎进口受阻而开启新的生产线,经销商只能转向韩国、巴西、墨西哥等第三国,这在短期内会造成市场混乱。 美国罗格斯大学经济学教授托马斯·普吕萨在听证会上指出,根据他的研究,美国如果借助轮胎特保措施保住一个就业岗位,结果将会损失25个就业岗位,总计美国将会因此损失2.5万个就业岗位,这对美国就业市场是雪上加霜。 代表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商利益的美国汽车贸易政策委员会副总裁查尔斯·奥瑟斯说,对中国轮胎进行制裁将抬高美国汽车成本,损害美国汽车业的竞争力,也不会给美国轮胎产业带来好处。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特保案的起诉方不是轮胎制造商,而是所谓代表工人利益的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对这起特保案,作为重要关联方的美国制造商选择了沉默。实际上,在中国输美轮胎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美国制造商在华工厂生产或在华贴牌生产,特保案不符合美国制造商的利益;但由于当前轮胎工人正在进行劳资谈判,美国制造商面临强大压力,因此选择三缄其口。从以上来分析目前形势我们暂且不说谁对谁错,就上述行为来看,美国这一行为是属于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的,当前,世界经济虽然出现一些积极变化,但经济复苏的前景仍是曲折的。贸易保护主义泛滥只会延宕复苏的进程,甚至加剧衰退的扩

中美轮胎特保案之案例分析

中美轮胎特保案之案例分析 特保案背景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规定:中国产品在出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l1日至2013年12月l1日。从2009年4月2O 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保护就业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轮胎采取特保的申请起,经过调查、认定、昕证会,最终奥巴马总统于9月l1日决定,对从中国进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旅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三年税率依次为35%、30%、25%。 特保案背后的政治利益 这次特保案起诉方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劳工团体一直是奥巴马的铁杆支持者。美国失业率的攀升对奥巴马形成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奥巴马不愿因坚持自由贸易而开罪劳工团体。其次,随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国制造”正成为主要靶子。一些政客在其中不断搬弄是非以捞取政治好处,更重要的是奥巴马极须在一项关乎其政治前途的医疗改革问题上,得到包括一些政客在内的最广泛支持,现在被医疗改革方案搞得焦头烂额,因此在这个节骨眼上,就不得不拿中国的输美轮胎作为“替罪羊”供上了祭坛。 特保案的实质 美国轮胎资本家与美国轮胎工人之间发生了劳资纠纷。代表美国15000名轮胎工人利益的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制裁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是因此这些中国进口轮胎中包括了美国外逃轮胎资本家所生产的轮胎。由此,美国劳资双方的斗争演变成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美国轮胎产业资本为了抢占市场,获得高额利润,大规模地向中国这样的低成本国家或地区投资建厂,一方面是由资本渴求利润的本性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全球化的潮流使其得以实现的。但是,资本的逐利性、资本家的贪婪和自私自利总是要侵害工人利益,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的。利益受到侵害的工人和工会,如果只是要求资本家别关闭工厂、别让工人失业,要维护社会稳定、要保护国家利益等等,是不会有任何效果的。马克思早就说过,资产阶级一定要跑遍全世界,投资建厂、开拓市场、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资本天生的逐利本性决定了其不可能自觉地考虑工人的利益。 现在,美国轮胎资本家的“利润”与美国轮胎工人的“工资”发生了冲突。与在美国本土开厂生产轮胎相比较,在中国这样的低成本国家或地区开厂生产轮胎,美国轮胎资本家能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关闭美国本土的工厂,美国轮胎工人立即失去“工资”。美国轮胎工人失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进而损害了美国国家的利益。但是,美国轮胎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了其不可能考虑美

案例陈述(中美轮胎特保案)

中美轮胎特保案 案例陈述 中美轮胎特保案被称为“奥巴马时代中美贸易保护第一案”。 “特保”是俗称,指的是《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此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WTO成员可以限制中国产品进口。这条规定类似于保障措施,但仅针对中国,是一种特殊保障措施,因此被俗称为“特保”。美国为了适用这一条款,在其国内法《1974年贸易法》中增加了相应的第421节;美国此番实施特保的国内法依据,就是该节。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交请愿书,称中国出口至美国的轮胎大幅增长,扰乱美国国内生产市场;4天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调查并背书联合会的观点。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做出决定,对中国轮胎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在3年内分别加征收30%、25%和20%的惩罚性从价关税。 2009年9月14日,中国政府正式对美国限制进口中国轮胎的特保措施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并于2009年9月21日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请,建议设立一个专家组调查美国采取的轮胎特保措施。 2010年1月19日,WTO成立争端解决机制专家小组。 2010年12月13日,专家组裁决裁决报告公布,驳回中国的投诉,表示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实施惩罚性关税并未违反世贸组织相关规定。 2011年5月24日,中国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就中美轮胎特保争端案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申请。在上诉报告中中国主要提出两个观点,第一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小组错误得出中国输美轮胎快速增长的结论,因为在2008年,即调查期末,中国出口仅增加10.8%,比2004年到2008年调查期内34%的增长率大幅下降;第二,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没有能够充分证明中国出口是美国轮胎业衰退的最直接导因。中国认为,美国轮胎企业转变战略,主动关闭其在美国的市场;以及美国内需求的下降,也是导致美国轮胎业生产下滑的原因。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摘要: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将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三年的特别关税。轮胎特保案会将会对中美两国乃至全球造成怎样的影响?面对惩罚性关税,中国政府和企业又应如何应对?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并得出结论 关键词:轮胎特保案;影响措施 一、中美轮胎特保案事件的进展 (一)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起源与进展 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宣布,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口的用于客车、轻型卡车、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2100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美国又一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而且涉案金额巨大。 6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特保案做出肯定性损害裁决,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3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1年至第3年额外征收的关税分别为55%、45%、35%。 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就“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听取各方意见。 9月2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马提出相关建议。 9月11日: 美国总统奥巴马通过了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惩罚性关税税率为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 (二) 特保(特别保障措施)的概念

浅谈中美轮胎特保案及启示 论文范例

浅谈中美轮胎特保案及启示 国贸实务0827班王玲玲 34 【内容摘要】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出口大国,而且美国目前是中国出口第二大贸易国,在中国出口总量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2009年美国却对中国轮胎实施了特保方案,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引起了非常大的影响。本文就2009年的中美轮胎特报案做了较详细的分析,并且对此案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关键词】中美轮胎特保案;反倾销;影响;启示 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市场为由,建议对中国输美轮胎连续3年加征关税。此后中国代表团专门自持团队赴美交涉,结果9月1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中国进口轮胎实施惩罚新关税,即在4%原有关税的基础上,在今后三年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先前提出的税率有所降低,这就是2009年震惊世界的中美轮胎特保案。 一、中美轮胎特保案的发生 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市场为由,建议对中国输美轮胎连续3年加征关税。此后中国代表团专门自持团队赴美交涉,结果9月1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中国进口轮胎实施惩罚新关税,即在4%原有关税的基础上,在今后三年加征

35%,30%和25%的附加关税。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先前提出的税率有所降低。这就是2009年震惊世界的中美轮胎特保案。 据调查在这场,“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背后,是在金融危机下,美国整车销量急速下降,轮胎用量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锐减。后来我找到一些数据据称,2008年美国整车销售仅为1300万辆,今年1—7月份,此数字仅为580万辆。而2007年,美国整车销量为1700万辆。因此,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上书美国政府要求对本国轮胎行业进行“特殊保护”。这个“特保案”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奥巴马提出的,我们大家都知道奥巴马政府代表民主党,工会的利益与其息息相关。工会组织是他竞选时坚定的支持者,所以他这次发动“特保案”是回馈他的工会支持者,巩固自己的政治利益。最明显的,他想借着“轮胎特保案”来缓解国内的高失业问题,以及在医疗改革方案上寻求突破。 二、美对中国出口轮胎实施特保的动机 其实此次的轮胎“特保案”对于美国产生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这我将在下节的影响中会提出。但奥巴马为什么非要采取这样损人又不怎么利己的措施呢!在我看来,美国的最大目的就是在转嫁危机,试图将他们自己国内的经济危机转嫁到中国身上。美国为了保护自己的轮胎的利益所以就借机制造了这么一个对中国经济大受打击的案例。其实最主要的还是美国害怕中国的高速发展。中国是资源型国家,我想这也是外国列强当年要侵略中国的原因。所以在现在的和平时代,美国为了不让中国的经济赶上并超过美国,所以就来了这么一手,

中美轮胎特保案启示

中美轮胎特保案启示 1.如果我方能够在美国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之前,多方斡旋、协商迫使美国的利益集团向其施压,也许就能够改变委员会的裁决。 2.今贸易格局下,中国作为世界工厂承担着为西方发达国家代产廉价商品的任务,代表中国相关产业的协会或者商务部就应该知会外国贸易部门,提前签署谅解备忘录或者修改相关行业对贸易进口协定的免责条款。 3.我国的相关协会及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研究贸易国的贸易法律、法规,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避免任人宰割。 4.中国在期待与遵守一个公正、合理和法制化的国际贸易环境的同时,为我国争取一个更加公平、公正、透明、法制化的贸易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的和谐发展。 5.理性看待我国当前所处的不公平贸易环境,理智的分析自身的不足,积极进行产业的调整,产品的升级,并与争端国进行WTO框架内的友好磋商。 6.利用WTO规则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起申诉,在WTO规则的框架内维护中国对外贸易的利益。按照WTO的规则通过双边磋商谋求解决,力求采取争端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问题。取消对中国的歧视性规定,尽快得到公正待遇。 7.提高出口产品可持续竞争力,正确规划企业发展战略,选择市场空间较大的项目,合理制定并及时调整出口产品价格,增强产品的可持续竞争力。 中国出口产品屡遭反倾销指控的原因1.中国出口贸易增长迅速,引起一些贸易伙伴的关注与不安。 2.反倾销作为世贸组织允许的保护国内工业不受冲击的法律武器,被一些国家滥用。3、对我国的国家经济性质的认定具有歧视性。 3.中国欠缺合理的外贸出口结构是遭致反倾销的重要原因。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偏重于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工业、轻工产品和农副产品,而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造成中国的出口商品与低价密不可分的不良国际形象。 4.出口企业国际营销战略的失误。中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 5.中国的外贸关系与环境不易牵制国外对中国的反倾销。目前中国的国际贸易关系中单边交往仍较多,因而国外对中国进行反倾销时的顾虑就少.

贸易战

贸易战:轮胎特保案 这场战争是不能败的,败了之后,后果不堪设想。 美国一共提出了7次特保案,只有这一次通过,我想透过这个机会和各位谈一谈其中的细节,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请问,我们的敌人是谁?是谁提出了轮胎特保案? 是美商、美洲总工会。它的全名叫做钢铁、橡胶、物流、制造、服务等等环节的全美工业的联合工会(USW),它是美洲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总工会。 这个总工会是非常可怕的,它可以操纵美国的选举。去年2008年奥巴马跟希拉里竞选难分难解的时候,就是这个工会要求北卡罗来纳州的参议员爱德华兹转而支持奥巴马。所以北卡罗来纳州和印第安纳州支持奥巴马打败了希拉里,赢得了初选。 就是这个工会对我们中国提起了轮胎特保案,他们提出了如下的证据: 证据一,中国进口美国的轮胎市场份额从2004年5%到2008年17%,增加了12%; 证据二,美国本土轮胎的市场份额从2004年的62%跌到2008年50%,跌了12%。 所以他们判定中国有罪。这个贸易战一旦败了,后果不堪设想。印度也提出特保,南美洲也提出特保,德国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也提出特保。更不幸的是,10月一开始,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的反倾销税开始征收。我们没有想象到,从9月份开始,轮胎特保案失败之后,余波荡漾的结果将冲击我们的出口制造业。 我想再提出一个问题,美国政府为什么从9月份开始要进行贸易反倾销?为什么要这么做?那都是精心策划的结果,你以为是美国工会有事没事来找我们的吗?它的背后是谁?为什么前几个月你不找我呢?为什么都是从9月份开始呢?轮胎特保案为什么是9月12号呢? 这个贸易案将进一步打击我们的制造业。 汇率,我们人民币汇率兑美元升值百分之二十几,金融海啸时期,又对欧元升值30%~ 40%,我想问问大家你觉得正常吗?你们肯定认为很正常,因为你们在学校都是这么学的。老师说,汇率是用来调节国际收支的。这么多年来我们出口创造这么多外汇储备,所以人民币当然要升值。因为大学教科书都是这样教你的嘛! 不过我要告诉各位,一个国家的汇率政策,竟然跟着教科书的理论走,你好可怜哦!是谁告诉你,贸易顺差人民币就要升值?那是理论,理论我不会反对呀,就这么简单呀,原来世界经济规则就这么简单呀!? 汇率是各国政府为了达到政治目的而变动的,我问你,4月份开始美元为什么贬值?你以为是美元弱势了吗?你太简单了! 美国对付伊拉克和阿富汗,是直接用军事武力来干涉;对付亚洲各国,通常都是以汇率战为前导,几乎毫无例外。比如说1985年有个小国家,很嚣张,叫做小日本。自己出口家电产品到美国,开始跟美国对抗,开始跟美国说“不”了,1985年,美国就用汇率战首先狙击日本,造成日币大幅升值,让日本进入了冬天,20多年后的今天还在冬天,好惨,这个教训非常深刻。我个人不太喜欢日本人,但是讲话还是得客观一点,他们素质高、纪律强、工业基础也强,受到了美国汇率战的打击之后,20年不能够复苏,这一点值得每一个人担忧。我们有没有这么强的经济体抵抗这种汇率大战?自己想一想。1997年,亚洲来了四小龙,又来四小虎,大的国家跟经济区当时嚣张的不得了。我讲到这儿,你们可能已经隐约地感觉

中美轮胎贸易、投资、合作与竞争关系

中美轮胎贸、投资、合作与竞争关系 2008年以来,由于美国次贷危机而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美国对外贸易更加倾向于贸易保护主义,中美关系也越演越烈,两国贸易的摩擦更是不断上升。据海关统计,2008年全年中美双边贸易总额达3337.4亿美元,同比增长10.5%,增速为中国入世7年来最低点。2009年4月发生的轮胎特保案事件更是美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典型的例子,美国对中国输美的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惩罚性的特保关税,为期三年税率分别为35%、30%、25%,自9月26号开始生效。 一、中美轮胎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 1.美国巨额的贸易逆差 根据有关的数据分析,在两国的贸易中,近几年来一直中国都处于顺差的地位,并且中国的贸易顺差额中有一半是来源于美国。中美长期的贸易逆顺差的不对称性造成了中美关系的不平衡现象,两国贸易摩擦的产生也是必然的。 2.中国产业结构自身存在缺陷 美国大多数都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国出口飞机等高新技术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和不可替代优势。中国的优势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制造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产品集低成本、低质量、低质量于一体,而且国家政府为了保证轮胎的出口更是增加了出口退税的政策。再加上在中国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低的情况下,中国对美国出口的产品具有价格优势,但是不具备竞争优势和不可替代优势。对于中国向美国出口的轮胎产品中,虽然表面上占领了美国大半个市场,单轮胎产品实际属于低端产品,美国也一直以来不断在加大贸易壁垒,防止中国轮胎产品的进入。对于中国这种产业结构,很容易遭到海外国家加注的一些倾销罪名,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也随之产生。另外,中我国国内市场中,政府又不断地放宽了外国轮胎行业的进入政策,许多大型外资企业开始占领了国内的市场,在高质量和合理价格的情况下中国内一些小型轮胎企业也同样面临着很严重的危机。 二、中美轮胎贸易摩擦给我国带来的影响 1.中国对外贸易收入下降 随着中美轮胎贸易摩擦不断增加,美国对中国出口的轮胎产品增加了出口关税和限制性出口的等措施,使中国轮胎出口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进而中国对外贸易数额也在下降。以2009年的轮胎特保案为例,美国对中国出口的轮胎关税率从3.4%到35%,一下子增加近十倍,中国出口企业的出口成本剧增。至少在2009年到2010年期间,国内轮胎出口商都不会向美国出口轮胎产品。而据中国橡胶协会统计,2008年中国对美国的轮胎出口额约有22亿美元,轮胎年出口量占总产量的40%以上。如果削减输出美国轮胎的半数产量,意味着中国将会出现12%的剩余轮胎产能,并且减少10亿美元的外贸收入。不仅如此,受损的轮胎产业也会引发相关的产业链受损,如橡胶、焦油等产品会因轮胎生产量的减少而相继出现过剩现象。 2.国内企业的竞争加剧且国内的相关的失业率上升 由于美国对于中国轮胎出口增加了一系列贸易壁垒,中国轮胎出口企业的成本不断在增加,在国外的竞争优势下降,因此不得不将重心转向国内市场。而国内的轮胎市场在外资企业的进入的冲击之下竞争本已相当激烈,再加上重心在海外的企业突然转向了国内,国内轮胎的供给增多,甚至会出现过剩的情况,国内

贸易政策专题

●17世纪,英国对殖民地严格的贸易政策, ●从1651年到1673年,英通过了《航海法》,规定殖民地生产的产品必须卖给英国,与其他国家的贸 易也必须经过英国。 ●英法战争和英印战争的消耗使得对殖民地政策的执行更加严厉。 ●1773年,英国政府为倾销东印度公司的积存茶叶,通过《救济东印度公司条例》。该条例给予 东印度公司到北美殖民地销售积压茶叶的专利权,免缴高额的进口关税,只征收轻微的茶税。 条例明令禁止殖民地贩卖"私茶"。东印度公司因此垄断了北美殖民地的茶叶运销,其输入的茶叶价格较"私茶"便宜百分之五十。 ●1773年的《茶叶法》该法案降低了从殖民地销售到英国的茶叶价格,同时又严格规定这些茶叶不能销 售到英国以外的地方。 ●波士顿地区茶农对此强烈不满,“波士顿倾茶事件”,1776年成立美国。

16世纪以前,贸易互通有无,贸易量小,谈不上贸易政策。 一、17、18世纪欧洲的重商主义 英国: 1763年英国在英法战争中获胜逐步减弱,1783年才得以撤销。 二、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自由贸易主义 19世纪初,英国逐渐推行自由贸易政策。 1860年,英法之间签订了《柯布登条约》(Cobden-Chevalier Treaty),内容是减免关税和鼓励自由贸易,这代表了19世纪欧洲自由贸易的顶点。 三、19世纪后期:第一次保护主义兴起 1879-1894,德国与俄国之间的关税战 1881-1882,法国对谷物、毛纺织品贸易进行限制; 1888-1889,意大利和法国之间爆发关税战。 美国30% 25%(1900) 法国8% 德国8% 意大利15%-16% 英国5% 俄国14%-34% 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原因是战争和利益集团对政策的影响。 四、两次大战之间的贸易保护主义 英国垄断地位的丧失开始专线贸易保护主义。 1915:麦克肯纳关税(McKenna Duties),对奢侈品征收33.33%的关税。 1931年,进口关税法案,允许征收的最高关税可达100%; 1932年2月,进口关税法案成了英国整个30年代保护性关税的基础,对所有进口品统一征收10%的一般关税; 此间,英国相对于其他欧美国家贸易保护程度并不很严重。见下表:

透视“中美轮胎特保案”

透视“中美轮胎特保案” 2009年9月的“中美轮胎特保案”一石激起千层浪,让我们的视线又回到了2001年中国入世时递交的《入世议定书》中的专门针对中国的歧视性的“特殊保障措施”(以下简称“特保措施”)。我们知道“特保措施”自产生以来就是美国专门在其国内法中规定的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贸易救济措施,但结合美国对中国的反补贴、反倾销及保障措施实际运用来看,美国却在不断上演既承认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又排斥的自相矛盾逻辑。针对美国因自我利益膨胀而致的反复无常,我 国应辩证的看待以应对。 标签:特保措施;非市场经济地位 1 专门针对中国的“特保措施”简述 在WTO法律框架内,涉及“特保条款”的主要有GATT1994第19条及依此条增订规定的《保障措施协定》、《多种纤维协定》(MFA)与WTO《纺织品与服装协定》(ATC)第6条、《自愿节制出口协定》、《农业协定》第5条“特殊保障条款”,以及我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中国加入WTO《工作组报告》。其中,取代MFA的乌拉圭回合谈判艰难达成的ATC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來从2005年1月1日起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已全面纳入GATT框架内,配额全部取消,进口国不得对中国出口的纺织品实施特别保障措施,但由于中国政府在《工作组报告》)第242段中所做的承诺,针对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的“特保机制”的将一直延续到2008年12月31日。《工作组报告》第242段主要内容是,如果WTO成员认为ATC所涵盖的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自《WTO协定》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该成员可以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有关进口国根据《报告书》第242段等中国入世文件,制定了专门针对中国实施的纺织品和服装“特保措施”。自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美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欧盟等世贸组织成员,先后在其国内 法中引入针对中国进口产品的特别保障机制。 事情至此还没完,《报告书》第242段的对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承诺虽已如预定于2008年12月31日失效,意即WTO成员国无权再对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采取特保措施调查,如果中国纺织品和服装确实有进口造成市场扰乱阻碍进口国同类行业的有序发展,也只能依《保障措施协定》规定的较难启动的无歧视性的一般保障措施采取保障措施调查。但我们还得提防道路上隐藏的陷阱,《议定书》)第16条授权给所有WTO成员国对产自中国的所有产品可采取特殊保障措施,启动门槛比《保障措施协定》低得多,无论是实施保障措施的实质条件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标准降低到“市场扰乱或贸易转移”;还是实施期限的“不得超过

中美轮胎特保案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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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3日,WTO驳回中国提出的美国对其销美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的申诉,仲裁小组表示美国在2009年9月对中国销美轮胎采取“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WTO规定。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中国败诉。 案例分析 一、反倾销措施逐步成为各国抵制进口产品和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手段。 反倾销是WTO允许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施,有效性强和不易招致出口国报复等多重优点,因而成为保护国内产业利益的首选工具。奥巴马政府以特保名义对中国轮胎实施制裁,为的是迎合国内一些政治势力,是保护主义行为,有损美国利益,也不利于经济的复苏。为了保护所谓的“5000个就业岗位”对中国轮胎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不仅没有提升美国轮胎行业的就业人数,也没有阻止其他国家对美国的出口,反而损害了美国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普拉萨德指出,如果中美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就有可能破坏全球贸易体系,并使全球经济刚开始出现的脆弱复苏夭折。 二、此案的发生有一定的政治和经济背景。当前,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和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不平衡性、贸易利益分配的两极化趋势、

中美轮胎特保案word版

中美轮胎特保案 案例背景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2009年6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将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事件进展

2010年12月13日,WTO驳回中国提出的美国对其销美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的申诉,仲裁小组表示美国在2009年9月对中国销美轮胎采取“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WTO规定。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中国败诉。 案例分析 一、反倾销措施逐步成为各国抵制进口产品和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手段。 反倾销是WTO允许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施,有效性强和不易招致出口国报复等多重优点,因而成为保护国内产业利益的首选工具。奥巴马政府以特保名义对中国轮胎实施制裁,为的是迎合国内一些政治势力,是保护主义行为,有损美国利益,也不利于经济的复苏。为了保护所谓的“5000个就业岗位”对中国轮胎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不仅没有提升美国轮胎行业的就业人数,也没有阻止其他国家对美国的出口,反而损害了美国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普拉萨德指出,如果中美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就有可能破坏全球贸易体系,并使全球经济刚开始出现的脆弱复苏夭折。 二、此案的发生有一定的政治和经济背景。当前,新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和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不平衡性、贸易利益分配的两极化趋势、区域贸易集团的排他性、政治制度的对撞等因素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层出不穷,导致贸易摩擦的数量、领域和范围日渐扩大。参与贸易的各个国家出于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总是依据一定的贸易保护理论,不断地变换方式,采取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保护手段来保护本国国内产业。这些行为看似合理,实际上则是贸易保护,必会引发相应的国际贸易摩擦,这是构成我国频繁遭遇贸易摩擦的首要原因。加上近年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各国面临的经济压力不断增大,世界各国基于本国利益都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发达国家往往是为了争夺市场或缓解国内政治经济压力,发展中国家则是为了扶

特保案

“特保案” 我觉得这样的特保案对于我们中国绝对不是偶然,众所周知我们中国是个贸易出口大国。不光是对美国,像日本, 欧洲等其它国家也是我们的出口大国,不光是为了防止其 他国家效法美国对我们采取特保方面的措施,像反倾销及 其他的技术贸易壁垒等措施,我们也必须未雨绸缪,采取 积极地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首先,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新经济影响日渐扩大,各 国企业同国际市场的联系也会越来越紧密。国际市场营销 与国内市场营销的最大的差异是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多端 导致国际营销所面临的营销环境更加复杂多变,所以我觉 得我国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开展营销活动时,要详细深 入的剖析国际市场营销环境、消费者和营销组合因素。并 且我们还要进行国际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和市场定位,并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产品、价格和促销策略,这样我们才 能够不会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也会极大地降低了被反倾销,被特保的可能性。其次,我们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研深入的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环境、消费者和营销组合因素,对国 际市场进行市场调查与研究。此外我们还要展开国际市场 环境调研和消费者调研,这么做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获取 国际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的信息,通过所收集的信息 来测量市场需求。因为取得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的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测量、理解国际市场现实和未来的需求,另外我们知道国际市场营销组合因素的调研则可以帮助我

们全面认识国际市场现实的供给情况。然后是产品策略,我觉得我们目前大部分的企业所面对的问题大多是我们的出口产品不具备标准化的措施。从我们的出口商品品种来看,最近几年来技术密集型出口产品的比例开始上升,而技术密集型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共性需求,这一特性要求我们的产品必须要采取标准化策略。所以我认为随着贸易趋势的流动,我们应该充分分析产品的特性及其特性要求,从而有效的对路的去解决 最后,最最重要的我认为是有这样一个意识,出口企业不仅要紧密互相联系,一致对外,更要积极关注国外经济动态,做到积极主动,避免处于被动劣势趋势。而且,我国出口企业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目标市场建立紧密联系,做到对国际市场有较高的敏觉性。此外,我觉得我们企业应该加强对工会的发展与建设,像这次的中美轮胎特保案就是由美国钢铁工人协会提出的建议,所以我认为我们不光是不同行业的出口企业间应该加强联系,一致对外,我们的各行业工会也应该积极合作,互相关注大家市场情况。这样不仅仅加大了我们出口企业的内部优势,并且在对外一些反倾销或特保案例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中国加入WTO以来三起败诉案件带来的启示

中国加入WTO以来三起败诉案件带来的启示 1、汽车零部件案 2005年初,中国取消进口汽车配额管理后,少数跨国汽车公司利用中国国内整车关税和零部件关税税率差,故意进口汽车零部件,然后在中国进行组装后在市场上销售,以规避被征收进口整车关税。为了规范汽车零部件进口秩序,我国海关总署等四部委出台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25%),而对于汽车零部件进口,我国执行的关税税率仅为10%。 欧盟、美国和加拿大认为,中国对外国进口汽车配件的税收政策有歧视嫌疑,意在鼓励汽车厂商使用国内汽车配件。欧盟和美国于2006年3月30日正式向中国提出了磋商请求。随后,加拿大也于4月13日提出了磋商请求。因磋商无果,2006年10月26日,WTO争端解决机构应欧盟、美国、加拿大的要求,决定成立专家组审理此案,该案统称为“中国影响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2008年7月18日,WTO争端解决专家组作出报告,裁决中国涉案措施违反WTO规则,应予修改。9月15日,中国提出上诉。12月15日,上诉机构作出报告支持专家组的裁决。 2、中美轮胎特保案 经历了两年多的来回争夺,被视作奥巴马时代中美贸易摩擦第一案的轮胎特保案尘埃落定。当地时间9月5日,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日内瓦宣布关于中美轮胎贸易纠纷案的裁决结果,判定美国对中国输美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符合世贸规则。换言之,美国在此备受关注的中国进口轮胎特保案纠纷中获胜诉。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非常遗憾,敦促美方尽快终止特保措施保证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自2009年9月美国启动轮胎特保案后,我们在美国的销量急速下降,仅特保措施头一年,即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我们同比在美国减少了约100万条轮胎的销量,涉及数千万美元。在此基础上,今年上半年,输美同比再下降6%。” 2011年9月8日,美国对输华轮胎“特保案”的主要涉案企业,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忠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欧美日一直是华南轮胎的主要市场,在“特保案”前,华南轮胎占整个美国轮胎市场约10%,但“特保案”后,其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一直在下降,即便已经进入“特保”措施第二年,但情况未见好转。由于全球性经济低迷,最近几年来自全球各国、各地区的贸易壁垒快速增加,中国已成为遭受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最多的国家之一。 华南轮胎的情况不是此次特保案中的单一案例。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特保措施使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明显下降,美国转而向其他国家扩大进口。2010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下降23.6%,2011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下降6%。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的数据也显示,美国轮胎市场并没有因为中国轮胎的进口减少而整体减少,即美国本土企业并没有因“特保案”受益,市场被其他国家轮胎生产企业蚕食:美国2010年从全球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增长20.2%,2011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攀升9%。

中美轮胎特保案-案例

本文由Cxx司马丢丢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案例: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案例: 中美轮胎特保案:比较优势、全球化与贸易保护主义 中美轮胎特保案:比较优势、 轮胎特保案 (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严俊) 一、奥巴马政府对我输美轮胎采取特保措施 奥巴马政府对我输美轮胎采取特保措施 当地时间 9 月 11 日晚,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 车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 白宫发言人罗伯特?吉布斯说,对中国输美轮胎征 收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 35%,第二年为 30%,第三年为 25%。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此发表谈话指出,中方就轮胎特保案与美方进行了多层次 的反复磋商,但美方仍然执意采取这一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 满和坚决反对。美方此举不但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也违背了美国政府在 G20 金融峰会上 的有关承诺,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在当前世界经济处于危机背景下开了极坏的先 例,中方将保留做出进一步反应的一切权利,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利益。 (来源:商 务部网站) [注:所谓“特保” ,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 WTO 议定书》第 16 条: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 WTO 成员国时,如 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 害威胁”时,那么这些 WTO 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 “特保”实施的期限 为 2001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1 日。] “中美轮胎特保案” 二、 中美轮胎特保案”来龙去脉 4 月 20 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宣布,依据美国 1974 年贸易法第 421 条款,向美国 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案申请,要求美政府对中国出 口的用于客车、 轻型卡车、 迷你面包车和运动型汽车的 2100 万个轮胎实施进口配额限制。 4 月 29 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联邦纪事上公告启动对中国轮胎产品的特保调查。 这是时隔三年多之后,美国又一次对中国产品发起特保调查,而且涉案金额巨大。 6 月 18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特保案做出肯定性损害 裁决,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的大量增加,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6 月 29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提出了对乘 用车、轻型货车用中国制轮胎征收 3 年特别关税的方案,第 1 年至第 3 年额外征收的关 税分别为 55%、45%、35% 。 8 月 7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华盛顿举行听证会,就“中国输美轮胎特保案”听 取各方意见,这已是美方第二次就这一特保案进行听证。 9 月 2 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咨询财政部、劳工部、商务部等部门意见后,向奥巴 马提出相关建议,由总统最终裁决。 1 9 月 11 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最终裁决,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 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 税率第一年为 35%, 第二年为 30%, 第三年为 25%。 (来源: 时代汽车) 三、中国政府针锋相对,对美产品展开“双反”调查 中国政府针锋相对,对美产品展开“双反” 针锋相对 13 日,商务部依照我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启 动了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肉鸡产品启动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 查程序。 据了解,近期,商务部收到国内产业申请,反映上述产品以倾销、补贴等不公平贸 易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内产业造成冲击,要求商务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国一贯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以 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中国愿继续与世界各国共同行动,推动世界经济尽快复 苏。 (来源:新华网) 业内专家分析,商务部的反制措施选择了美国汽车和肉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 审查,是因为美国汽车和肉鸡每年出口到我国的金额与中国轮胎出口美国的金额比较接 近。据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 年美国向中国出口的汽车产品为 18.48 亿美元,包括猪肉和鸡肉在内的肉制品为 10.07 亿美元,两项相加为 28.57 亿元。 (来源: 新民晚报) 14 日,中国政府就美国限制进口中国轮胎的特殊保障措施启动 WTO 争端解决程序, 提出要求与美方进行 WTO 争端解决项下的磋商。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评析及启示

“中美轮胎特保案”的评析及启示 [摘要]对于最近的中美贸易关系来说,轮胎特保案无疑是一个具有影响的事件。它不仅关系着中国数十万产业工人和多个轮胎厂商,也是全球瞩目的奥巴马政府是否真正履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风向标。在金融危机的阴霾还未完全散去、世界经济越来越一体化的时候,中国轮胎行业应该如何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不断抬头?这次贸易争端,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中美;轮胎;特保案;特保措施 一、案件简介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 2009年6月29日,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从价关税。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对中国的轮胎特保案做出了最终裁定,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这一措施从9月26日起正式生效。根据WTO规则,相关国家可以直接援引美国的制裁方案对中国轮胎实施制裁。 二、涉及的主要法律条款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特别保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利用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针对来自特定成员的进口产品采取的措施。即在WTO体制下,在特定的过渡期内,进口国政府为防止来源于特定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而实施的限制性保障措施,因此特保措施只针对原产于特定国的产品。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的第143个成员。在《中国加入WTO 议定书》第16条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特保”实施的期限止于中国加入WTO后的2013年12月11日。根据该条款的规定,WTO

中美轮胎特保案中方败诉原因

商英0903 江怡萱 092303077 中美轮胎特保案中方败诉原因 倾销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在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对外贸易总额达到1万亿美元以上。与此同时,出口商品遭受国外反倾销指控也日益增多,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反倾销的重灾区。从2009年6月开始的中美轮胎特保安是迄今为止针对中国最大的特保安案。此案是奥巴马时代美国首起对华特保案,可能导致其他国家和地区抵制中国产品。 此次中美特保轮胎案败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反倾销措施逐步成为各国抵制进口产品和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手段。反倾销是WTO允许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具有形式合法,易于实施,有效性强和不易招致出口国报复等多重优点,因而成为保护国内产业利益的首选工具。奥巴马政府以特保名义对中国轮胎实施制裁,为的是迎合国内一些政治势力,完全是保护主义行为,有损美国利益,也不利于经济的复苏。美国举着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棒,为了保护所谓的“5000个就业岗位”对中国轮胎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不仅没有提升美国轮胎行业的就业人数,也没有阻止其他国家对美国的出口,反而损害了美国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普拉萨德指出,如果中美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就有可能破坏全球贸易体系,并使全球经济刚开始出现的脆弱复苏夭折。

其次,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尚未解决。发达国家借口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普遍采用代替国的价格来确定中国出口商品的正常价值,对中国出口商品实行歧视性的贸易做法。“特保案”本身违背了世贸组织最根本的基石——“非歧视性原则”,“非歧视性原则”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每个WTO成员国都享有平等待遇。美国不仅从中国进口轮胎,同样从世界其他十几个国家进口轮胎。但是,美国惟独对中国提出反倾销制裁的“特保案”,这不仅违背了非歧视性原则,更是对中国的歧视。 第三,中国出口商品客观上存在低价倾销的现象。由于受传统观念和计划经济的影响,国内许多企业对竞争的理解大都停留在传统的低价竞争上,而对产品的质量、功能和服务商的竞争缺乏足够的重视,相当多的企业出口商品不是基于企业效益,而是为了完成国家的创汇要求和取得相应的政策优惠。因此,中国商品的出口价格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这是引发各国反倾销调查的直接原因。对于中国的轮胎行业而言,美国的特保措施直接造成12%的轮胎产能过剩,使得产能一直就过剩的轮胎行业雪上加霜,依赖出口的发展策略急需转型和调整,在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汽车第一生产大国的有利背景下,要由出口主导型转向内需拉动型,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避免成为国际贸易磨擦的牺牲品。 第四,中国企业对国外反倾销的应诉不力。在面对国际反倾销调查时,中国企业很少依法应诉以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在此次中美特保案中,中方对此次案件没有加以重视,更没有积极地采取有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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