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2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

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4.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表1和表2。

4.1.2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a) 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

b) 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

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表1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序号类别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临界量(T)

1

爆炸品叠氮化钡0.5

2 叠氮化铅0.5

3 雷酸汞0.5

4 三硝基苯甲醚 5

5 三硝基甲苯 5

6 硝化甘油 1

7 硝化纤维素10

8 硝酸铵(含可燃物>0.2%) 5

9

易燃气体丁二烯 5

10 二甲醚50

11 甲烷,天然气50

12 氯乙烯50

13 氢 5

14 液化石油气(含丙烷、丁烷及

其混合物)

50

15 一甲胺 5

16 乙炔 1

17 乙烯50

18

毒性气体氨10

19 二氟化氧 1

20 二氧化氮 1

21 二氧化硫20

22 氟 1

23 光气0.3

24 环氧乙烷10

25 甲醛(含量>90%) 5

26 磷化氢 1

27 硫化氢 5

28 氯化氢20

29 氯 5

30 煤气(CO,CO和H2、CH4

的混合物等)

20

31 砷化三氢(胂)12

32 锑化氢 1

33 硒化氢 1

34 溴甲烷10

35

易燃液体苯50

36 苯乙烯500

37 丙酮500

38 丙烯腈50

39 二硫化碳50

40 环己烷500

41 环氧丙烷10

42 甲苯500

43 甲醇500

44 汽油200

45 乙醇500

46 乙醚10

47 乙酸乙酯500

48 正己烷500

49

易于自燃的物质黄磷50

50 烷基铝 1

51 戊硼烷 1

52

遇水放出易燃气

体的物质电石100

53 钾 1

54 钠10

55

氧化性物质发烟硫酸100

56 过氧化钾20

57 过氧化钠20

58 氯酸钾100

59 氯酸钠100

60 硝酸(发红烟的)20

61 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

>70%)

100

62 硝酸铵(含可燃物≤0.2%)300

63 硝酸铵基化肥1000

64

有机过氧化物

过氧乙酸(含量≥60%)10 65 过氧化甲乙酮(含量≥60%)10

66

毒性物质丙酮合氰化氢20

67 丙烯醛20

68 氟化氢 1

69 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

丙烷)

20

70 环氧溴丙烷(表溴醇)20

71 甲苯二异氰酸酯100

72 氯化硫 1

73 氰化氢 1

74 三氧化硫75

75 烯丙胺20

76 溴20

77 乙撑亚胺20

78 异氰酸甲酯0.75

表2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类别危险性分类及说明临界量(T)

爆炸品

1.1A项爆炸品 1 除1.1A项外的其他1.1项爆炸品10 除1.1项外的其他爆炸品50

气体

易燃气体:危险性属于2.1项的气体10 氧化性气体:危险性属于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且次要危险性为5类的气体

200 剧毒气体:危险性属于2.3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

1的毒性气体 5 有毒气体:危险性属于2.3项的其他毒性气体50

易燃液体极易燃液体:沸点≤35℃且闪点<0℃的液体;或保存温度一直在其沸点以上的易燃液体

10

高度易燃液体:闪点<23℃的液体(不包括极易

燃液体);液态退敏爆炸品

1000 易燃液体:23℃≤闪点<61℃的液体5000

易燃固体危险性属于4.1项且包装为Ⅰ类的物质200 易于自燃的物质危险性属于4.2项且包装为Ⅰ或Ⅱ类的物质200 遇水放出易燃气

体的物质

危险性属于4.3项且包装为Ⅰ或Ⅱ的物质200

氧化性物质

危险性属于5.1项且包装为Ⅰ类的物质50 危险性属于5.1项且包装为Ⅱ或Ⅲ类的物质200

有机过氧化物危险性属于5.2项的物质50

毒性物质危险性属于6.1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1的物质50 危险性属于6.1项且急性毒性为类别2的物质500

注:以上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及包装类别依据GB12268确定,急性毒性

类别依据GB20592确定。

4.2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

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

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4.2.1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4.2.2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 n/Q n≥1 (1)

式中:

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 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发布时间:2012-01-31 字体大小:大中小保护视力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掘业; 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 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 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 1.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贮罐区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1/Q1+q2/Q2+……+q n/Q n≥1 式中,q1,q2,……q n——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1,Q2,……Q n——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2.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库区(库)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1/Q1+q2/Q2+……+q n/Q n≥1 式中,q1,q2,……q n——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1,Q2,……Q n——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3 库区(库)临界量表

*注: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3.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使用表4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设施或场所。 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单元内现有的任一种危险物品的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单元内有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1/Q1+q2/Q2+……+q n/Q n≥1 式中,q1,q2,……q n——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1,Q2,……Q n——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4 生产场所临界量表(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 *注: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表4 -1 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GB18218—2009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定义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等. 第四条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第四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生产计划部经理按照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计划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建档、备案、上报、安全检查、定期评价等。 第八条其他各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管理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辩识

1、危险源的识别 (1)危险源识别的范围包括:厂区环境、作业环境、各种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物料以及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等。 (2)各部门、车间发动广大员工采用“安全检查表”方法和经验法等方法,识别身边的危害因素(危险源),报生产计划部汇总。 (3)生产计划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汇总的危险源进行评审,予以补充、删减。 (4)当人员、设备、工艺等发生变化,要及时地对危险源进行补充变更。 2、风险评价 (1)生产计划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汇总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评价的方法可以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或其他方法。经过评价,根据危险源风险的大小将其划分为1~5五个等级,1级和2级为重要危险源,其余为一般危险源;在1级、2级危险源中,依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划分并确认重大危险源。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控制 1、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 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3、生产计划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辨识G B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dangerous chemicals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单元unit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表1和表2。 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a) 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 b) 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表1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1)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有关原理,进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类型 1、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因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 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易发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伤意外。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2) 3、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 (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2)临时简易帐篷搭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意外。(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 (4)临建设施撤除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4、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辩识依据 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如下: 1.贮罐区(贮罐); 2.库区(库); 3.生产场所; 4.压力管道; 5.锅炉; 6.压力容器; 7.煤矿(井工开采);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尾矿库。 具体申报登记范围详见附件1。 附件1 二、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如下: 1)贮罐区(贮罐); 2)库区(库);

3) 生产场所; 4) 压力管道; 5) 锅炉; 6) 压力容器; 7) 煤矿(井工开采); 8)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 尾矿库。 具体申报范围如下所述。 1.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 贮罐区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q Q q Q q Q n n 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2)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掘业; 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major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work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贮存区store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4.2.1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1.爆炸性物质 2.易燃物质 3.活性化学物质 4.有毒物质 4.2.2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方法与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工艺条件较为稳定,临界量数值较大,具体数值见表1~表4。 4.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表3及表4规定的临界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doc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 1 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 外; b) c) d) 军事设施;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地下储罐。 2引用标准 :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 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的几个(套) 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 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 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 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 1 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表 2。 表 1 危险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 序号危险物质名称临界量(吨) 1 氨 [ 液化的 , 含氨> 50%] 50 2 苯,甲苯50 3 苯酚10 4 苯乙烯50 5 丙酮50 6 丙酮合氰化氢(丙酮氰醇)10 7 丙烯腈 [ 抑制了的 ] 20 8 丙烯醛 [ 抑制了的 ] 50 9 丙烯亚胺 [ 抑制了的 ] ( 甲基氮丙环 ) 20 10 二氟化氧 1 11 二硫化碳20 12 二氯化硫 1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0 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采掘业; 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

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 work site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 store area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4.2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4.2.1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a)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1。 表1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记录

菏泽市XXXX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过程记录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根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来进行的。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一个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 q1/Q1+q2/Q2+…+q n/Q n≥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式中: 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 n———各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 公司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边缘距离均不超过500m,按一个单元进行辨识。 根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公司1,3-丁二烯、丙烯腈和过氧化二异丙苯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物质,且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见下表: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2011]40号)的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如下: 1.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 作为分级指标。 2.R 的计算方法 ???? ? ?+???++=n n n Q q Q q Q q R βββα22 2111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 —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校正系数β的取值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2和表3: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

潜江市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 (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公司牛磺酸事业部、环氧乙烷事业部的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物料情况如下: 原辅料: 1、牛磺酸事业部:浓硫酸、30%液碱、液氨、环氧乙烷、硫磺 2、环氧乙烷事业部:乙醇、液化气、乙烯、氧气、二氯乙烷、碳酸钾、氢氧化钠、五氧化二钒、硼酸 中间产物: 1、牛磺酸事业部: 2、环氧乙烷事业部:乙烯、乙醛、甲醛、二氧化碳 产品:牛磺酸、亚硫酸钠、环氧乙烷 副产品: 1、牛磺酸事业部:硫酸钠 2、环氧乙烷事业部:乙二醇 辅助过程:氮气置换系统需用的氮气(压缩的)、仪表用空气(压缩

的)、制冷过程中氟利昂R22。 其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浓硫酸、30%液碱、液氨、环氧乙烷、硫磺、乙醇、液化气、乙烯、氧气、乙二醇、甲醛、乙醛、二氧化碳、二氯乙烷、碳酸钾、五氧化二钒、硼酸。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的物质为:液氨、环氧乙烷、乙烯、二氯乙烷、液化气、乙醇、甲醛、氧气。 根据本公司特点,将公司两个生产事业部划分为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环氧乙烷事业部储存罐区及牛磺酸事业部原料储存区三个单元。 1.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及实际存在量一览表 由此可见,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小于其临界量,因此,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区单元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环氧乙烷储存罐区单元 该单元有:乙醇储罐2台(2370m3/台),乙烯储罐1台(3000m3/台),液化气储罐1台(200m3/台),环氧乙烷储罐2台(200m3/台)。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修订版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修订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军事设施;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2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

油库区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

油库区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 根据库区储存物品种类及数量,分析该库区是否为重大危险源。1、辨识程序选择辨识标准→识别危险物质→确定生产储存方式→划分辨识单元→计算危险物质存在量→确定该单元是否为重大危险源。2、辨识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为《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分为贮罐区、库区、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等九个方面。该油库输油管规格为DN200,设计压力1.6 Mpa,长度为2500m,按文件规定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中压力管道范围。3、确定危险物质根据该库区装卸储存危险物品种类分析,该库区装卸储存汽油和柴油,均为列入《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的危险物质。4、划分辨识单元《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单元是指一个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该油库油码头为危险物质装卸场所、储罐区为危险物质贮存场所,两处相隔约2.5km,因此,将储罐区作为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单元、另由于输油管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因此将油码头及输油管作为装卸场所重大危险源的一个辨识单元。5、计算危险物质存在量,标准中危险物质临界量见表1表1 危险物质的临界量标准序号危险物质危险物质类别生产场所临界量贮存区临界量1汽油闪点<280C的易燃物质2022 柴油280C≤闪点<600C的易燃物质10010 6、危险物质临界量计算方法按《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中临界量的规定,比较单元内各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和标准中的临界量。若单元内危险物质有二种及以上,按标准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q1/Q1 + q2/Q2 +……+qN/Qn ≥1式中:q1 q2 …qn —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Q1 Q2 …Qn—与各种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和储存场所临界量。若计算结果大于或等于1,表明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7、辨识结果储罐区储罐库区为储存区,按贮存区临界量标准辨识,根据三级油库储存量分析计算,单元内汽油及柴油的存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和方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和方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 军事设施; c)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d) 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 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 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 d)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 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unit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 4.1 辨识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表2。 表1 危险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辨识(安监56号文)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中央管理有关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2003年11月以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在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重庆、广西、甘肃开展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下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陆续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为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现对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意义和依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首先是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其次是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第三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第四是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第五是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既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又要针对各地实际,有的放矢,便于政府统一领导,科学决策,依法实施监控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主要任务: 1.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2.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3.建立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 4.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程序和内容参考文本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程序和内容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程序和内容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分析系统的调查 在进行危险源调查之前首先确定所要分析的系统,例 如,是对整个企业还是某个分厂或某个生产工艺过程。 (2)危险源的调查 调查的内容有: ①生产工艺设备及材料情况:工艺布置、设备名称、 容积、温度、压力、工艺设备的固有缺陷,所使用的材料 种类、性质、危害等。

②作业环境情况:安全通道情况,生产设备的结构、布局、作业空间布置等。 ③操作情况:操作过程中的危险,工人接触危险的频率等。 ④事故情况:过去事故及危害状况,事故处理应急方法,故障处理措施。 ⑤安全防护:危险场所有无安全防护措施,有无安全标志,煤气、物料使用有无安全措施。 (3)危险区域的界定

既划定重大危险源点的范围。在确定危险源区域时,可按以下方法界定: ①按危险源是固定还是移动界定。如运输车辆,分厂内的搬运设备为移动式,其危险区域随设备的移动空间而定。而锅炉、压力容器、储油罐等则是固定源,其区域范围也是可以固定的。 ②按危险源是点源还是线源界定,一般线源引起的危险范围较点源的大。 ③按危险作业场所来划分危险源的区域。如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知识讲解

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一、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表1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注:①对于GB 18218各表中出现的物质,其临界量按其确定,GB 18218各表中未出现的物质,其临界量按本表确定,以下各表相同; ②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毒性物质分级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仅供学习与参考

仅供学习与参考 式中 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二、库区(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表3 库区(库)和生产场所临界量表 * 注:起爆器材的药量,应按其产品中各类装填药的总量计算。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2.库区(库)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 n n Q q Q q Q q +???++22 11≥1 式中 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三、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使用附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的设施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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