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司考民法: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司考民法: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将司法考试中涉及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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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合同的人身信任性--任意解除权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双方的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受托人责任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间接代理:显名与隐名

(1)委托人的自动介入权(第402条)

(2)第三人的选择权与委托人的被动介入权(第403条)

【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显名代理】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行纪)【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隐名代理】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法律敎育网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4、委托与行纪的区别

(1)费用的差别:委托人承担--行纪人自负

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四百一十五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行纪人的介入权

第四百一十九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有偿、无偿:可有可无--有偿

(4)合同约束力:委托人与第三人--行纪人与第三

5、行纪与间接代理的区别

间接代理中受托人有披露义务,委托人有介入权;人为合同当事人,对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第421条)

【合同法】第241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行纪人对委托人之买卖价格指示的忠实义务(第418条)【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八条【按约定价格买卖的义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7、居间合同的报酬与费用(第426条、第427条)

(1)居间合同分类: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

(2)居间成功,可主张居间报酬(媒介居间由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但不能主张居间费用。

(3)居间不成功,可向委托人主张必要居间费用,但不能主张居间报酬。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报酬支付与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报酬支付与居间费用承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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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模板的受托人与居间合同模板的居间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委托合同模板的受托人与居间合同模板的居间人与 第三人的关系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 on sibilities and obligati 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 nt results with 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模板的受托人与居间合同模板 的居间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与第三人有否关系 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与第 三人无关;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均会与第三人发生关系。 2、与第三人发生关系的名义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 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贸易事务。 3、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后果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委托

合 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人代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分类意义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中的专门规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则较复杂,通常是参照合同法中相近的有名合同。

- 司法测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 司法测试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笔者国家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历年真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不定项选择题: (2011年) (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 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

手续。 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请回答第86-91题。 86.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86题) A.效力待定 B.为甲公司设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C.有效 D.无效 【答案】C 【考点】合同的效力 【解析】《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甲公司将药材交付给乙公司之前,乙公司对药材不享有所有权,此时其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乙、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

委托合同关系范文

委托合同关系范文 委托合同关系又称委任合同,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处理一定事务的协议下文是为大家收集的委托合同关系敬请关注合同法网 1、适用范围不同就代理关系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种类型而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效力涉及这三方面的当事人代理人必须有代理权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则对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委托合同则与此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及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即使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也只是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对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一、委托合同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二)、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

包括:(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2、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赔偿责任 (三)、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委托人或受托人解除合同;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二、行纪合同 (一)、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均为有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务合同;行纪人受托输的事务为贸易事务 (二)、行纪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区别

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区别篇一: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 1999 年的《合同法》确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其中第二十一章和第二十三章分别就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由于两者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一定事务,属于提供劳务类的合同,因此,在实践中,时常有人将两种合同相混淆。本人近期所代理的河北省某市的一起二审案件就遇到了该情况:一审法院虽有所意识,但在最终的判决中还是错误地将居间合同认定为委托合同。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就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概念、特征及相互间的区别等做一下分析。 一、委托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根据《合同法》第396 条规定,委托合同是指" 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它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双方的相互信任与自愿,委托合同不可能成立,因此,在委托合同中,除非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事务。 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劳务,体现为受托人为委托人处 理委托事务。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无论是法律行为, 还是单纯的事实行为,均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处理。当然,委托事务必

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并且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也允许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我国大多数学者都主张以有偿为原则,以无偿为例外。在合同双方没有约定有无报酬时,《合同法》第405 条也明确规定委托方应支付相应的报酬。 5、委托合同为诺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时即告成立,合同采取何种形式,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二、居间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合同法》第424 条规定居间合同为"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它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所提供的居间劳务,包括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的整个活动都是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展开的。 2、居间人须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为居间活动。作为中间 商,居间人并不以一方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他不是委托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也不是为委托人利益 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他只能按照委托人指示和 要求从事居间活动。 3、居间人须是从是居间业务的人。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公民、

委托授权和委托合同

合同协议:_________委托授权和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委托授权和委托合同 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 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委托人将其愿意授予受托人代理权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一行为就是委托授权行为。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用书面形式(《民法通则》第65条第l款)。有关委托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 委托合同则是—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即委托方愿意授权,受托方愿意接受。在实践中,为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在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同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详细规定 双方的权利义务。授权委托书一般只解决代理权是否形成的问题,委托合同则一般只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并不当然解决代理权的问题。如果委托合同中有专门的授权条款,明确规定了代理事项、权限、期间等内容,则可不必另行授权,自委托合同签订生效之时,代理人即取得代理权。如果委托合同中并无明确授权的意思表示,只规定了其他 第 2 页共 7 页

司考民法测试与解析16-18

第十六章债的移转和消灭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债务因混同而消灭( ) A.甲欠乙借款l千元,后甲、乙合伙经营餐馆 B.甲男欠乙女借款1千元,后二人结婚,未有特别约定 c.甲企业欠乙企业贷款10万元,后甲、乙合并为一新的法人 D.甲欠乙借款l千元,乙父欠甲借款1千元 2.甲欲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关于此转让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 A.若甲未通知乙,则转让协议无效 B.乙接到通知后,可以表示拒绝 c.若乙对甲享有债权,则乙不得就此债权对丙主张抵销 D.转让后,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可以向丙主张 3.甲公司欠乙公司350万元货款未支付,丙公司提供一栋房产作抵押。两个月后甲通知乙、丙,甲已将其债务转移给了丁公司,乙、丙当即表示反对;半年后乙通知甲、丙,乙已将其债权转移给了戊公司,甲、丙当即表示反对。如今,货款已到期,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向乙履行债务 B.应由甲向戊履行债务 c.应由丁向戊履行债务 D.丙无须承担担保责任 4.甲将对乙享有的5000元债权转让给丙,后乙陷于破产,丙仅分得1000元债权,后丙就未获清偿的4000元,向甲请求给付,丙可以这样做吗( ) A.不可以,因为对转让的债权让与人无须负瑕疵担保责任 B.不可以,因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 c.可以,因为债权让与后,原债务人就成为债务人的保证人 D.可以,因为对转让的债权让与人须负瑕疵担保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5.甲欠乙5000元,经乙同意,甲把其债务的l/2 转移给丙承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这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 B.这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 c.保证人丁不知情,其有权拒绝履行债务 D.保证人丁不知情,其有权拒绝对5000元转移出去的2500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6.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6年2月18日清偿对乙公司的1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2月10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同年3月1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1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3月1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1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3月1日即可主张对丙1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可以就lO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7.下列有关提存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

关于行纪合同的司法解释

第四百一十四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行纪合同概念的规定。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代销价款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 行纪合同也称信托合同,最早罗马法所称信托是一种遗产处理形式。是指被继承人将遗产的全部、一部或者一特定物,嘱托其继承人转交给指定的第三人,这时的信托并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英美法信托是从英国中世纪所通行的用益权制度发展而来,源于英国的衡平法。信托是英美法中一项很重要的财产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受托人根据信托人(财产所有人)的委托,为受益人(第三人)的利益而运用此财产,对信托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处分。大陆法系由于有财团法人制度及法定代理制度,可以实现信托所想要达到的目的,因此大陆法无信托制度。随着行纪业务的发展,行纪合同逐渐被广泛应用,成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与委托合同并存。有些国家把行纪合同规定在商法典中,如法国商法典和德国商法典对行纪合同都作了专门详细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对行纪也有专门的规定。 我国改革开放前受计划经济的限制,行纪业很不发达,只有一些国营和集体的信托商店、旧货寄售商店和贸易货栈等,主要是公民的寄售业务。改革开放后,全国各地相继恢复和新建许多贸易信托、行纪等机构,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独家销售公司等。由于行纪人往往是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专门性行纪活动,比较了解行情,熟悉业务和供求关系,且手段简便、灵活,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服务,对扩大商品流通,促进贸易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如何理解本条对行纪合同的定义,重要的一点是分清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界限。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相同点:如都是以提供劳务为合同的标的;都是以当事人双方的信任为基础;都是以处理一定事务为目的。 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适用范围窄,仅限于代销等贸易行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宽。第二。行纪合同的受托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事务既可以用委托人名义,也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第三,行纪人一般是专门从事贸易活动,其开业和经营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登记;而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不必是专门从事贸易活动的,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第四,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无偿。 第四百一十五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委托书:委托授权和委托合同

委托授权和委托合同 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委托人将其愿意授予受托人代理权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一行为就是委托授权行为。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用书面形式(《民法通则》第65条第l款)。有关委托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 委托合同则是—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即委托方愿意授权,受托方愿意接受。在实践中,为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在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同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授权委托书一般只解决代理权是否形成的问题,委托合同则一般只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并不当然解决代理权的问题。如果委托合同中有专门的授权条款,明确规定了代理事项、权限、期间等内容,则可不必另行授权,自委托合同签订生效之时,代理人即取得代理权。如果委托合同中并无明确授权的意思表示,只规定了其他权利义务事项,则不能认为受托人已取得代理权。 ·委托培训合同·审计鉴定合同·委托投资合同·委托书

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①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法人代表、法定地址;②委托事项;③代理权限;④代理期间;⑤对代理权行使的要求与限制;⑧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⑦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⑧代理费用(佣金)的计算标准、支付办法;⑨违约责任等。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 我国现阶段关于婚姻的观念表述为: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自愿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 2. 群婚制的特点在于男女两性关系因一定范围血缘关系的排斥而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3.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都能引起婚姻自动解除的后果。() 4. 甲因怀疑乙不忠诚与乙离婚,离婚后确认乙在外面有情人,甲可以请求乙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5. 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另一方因生活困难将子女送养他人,被宣告死亡方重新出现后,有权以送养须经双方同意为由主张收养无效。() 6. 义绝是中国古代强迫妻子离婚的强制离婚制度。() 7.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 8. 兄弟姊妹是较近的直系血亲。() 二、单选 1. 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 A.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 育的继子女 2. 甲失踪五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两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 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 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C 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D 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3.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其父、其子、其兄、其祖父母都有监护能力,且担任监护人对张某并无明显不利。但上述近亲属相互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便请张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指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从上述人员中指定()担任张某的监护人。 A 其父 B 其子 C 其兄 D 其 祖父 4. 甲九岁时父母死亡留下较大数额的遗产,甲由外祖父母抚养,甲的舅舅乙住在山区生活困难,甲的外祖父母经甲的同意,将遗产中的两万元赠与乙,该赠与行为()。

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一定义1: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关系,代理合同是代理方要承担面对双方的责任,买卖双方都跟代理有关系,彼此间的关系也是通过代理建立的,追责,都是最代理。 居间,是一种服务合同,这个服务就是促成双方成交,就可以收费,买卖双方如有纠纷,需要彼此互相追责。三、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根据上述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我们可以对两者进行比较,以在实践中分清合同的性质,正确的适用法律。 1、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法律上对受托人的资格并没有限制;而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2、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可以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 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仅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服务,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3、代理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 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4、代理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是从委托人处领取报酬;居间合同是有 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居间合同达到目的是才能请求支付报酬,并且在为媒介居间时,居间人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 5、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从 事居间合同达到目的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个人授权委托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1000个人授权委托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授权委托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有关简单授权委托书范本 受托人____身份号码_____ 现全权授权受托人处理欠款债务人的调查与催款的相关事宜。 债务人还款直接汇入我指定银行账户或者收取现金,受托人不接受债务人还款事项。 特此委托 授权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简单授权委托书范本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0523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合同范 本) 实践中,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不易区别,而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定性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 一、委托合同的相关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96条也有类似明确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

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受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在有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第402规定、403条规定都有其规定。 二、雇佣合同的相关概念和特征 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但是,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明确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典》(现在台湾省实施),另外,英美法系国家中的英国也有成文法对雇佣合同进行规定。梁慧星先生认为“雇用合同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可见,雇佣合同的这些定义基本是一致的。 雇佣合同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以完成一定的劳动为标的,至于工作

居间合同项目方与居间方

居间合同(项目方与居间方) 甲方(居间方):乙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址:鉴于:、乙方因缺乏资金,获知甲方成立网上信息服务平台,能够提1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现委托甲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甲方亦得知乙方融资意愿。、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寻找、介绍出资方,2以达到双方甲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恪守履行。甲方声明第一条.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陈述等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陈述等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乙方欲为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 万元。为完成计划,特委托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为乙方推荐引进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并协助乙方和投资人签订投资合同。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超 过约定期限未完成融资目标或是另行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 第五条居间报酬和费用 1、居间报酬 甲方协助完成融资项目的,乙方应按投资人的投资款项%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收到投资款项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是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支付居间报酬。 2、居间费用 甲方为完成居间项目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完成委托的,乙方不支付

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授权委托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适用范围和目标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的授权行为。 2.适用原则 2.1 公司对外合同(包括协议、契约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订,未经授权委托,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签订的合同除外。 2.2任何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但事后公司予以追认的除外。 2.3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不得擅自超越授权权限从事经营活动,委托代理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授权委托业务。 3.合同授权委托的类别 3.1公司合同授权委托分定期委托和专项委托。定期委托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权限或者业务授权委托代理人,主要是针对各中心的总监;专项委托是法定代表人根据特定时期、特别事项的需要进行授权委托代理人。 4.合同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4.1定期授权办理程序 4.1.1定期委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定期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4.1.2 每年12月31日前,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拟订授权委托书草案,经法定代表人审核,承办人根据法定代表人的审核审核意见修改后,交付法定代表人签字。 4.1.3 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交付受委托人并由受委托人在定期授

权委托书签收单上签字,原件由总经办负责归档留存。 4.1.4定期授权委托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法定代表人对定期授权期限变更的,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期限重新起草定期授权委托书草案并办理相关授权。 4.2专项委托,由合同承办部门在审签合同时,提出授权委托申请,由总经办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4.2.1 常规性合同授权由中心总监助理根据合同情况,请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办理专项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复印件交付给合同承办单位,原件总经办归档留存。 4.3需要交付授权委托书原件的,需由经办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 4.3.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需要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期限、用途等,申请应由部门领导签字。 4.3.2法务人员根据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4.3.3 法务人员根据申请书内容请示法定代表人并办理相关的授权委托手续。 4.3.4 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总经办备查,另一份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 5.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5.1公司法务人员承担办理授权委托的具体工作。授权委托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印制。 5.2授权委托书内容应明确、格式规范,并载明受委托人姓名、授权范围、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 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 5.4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建立相关台账并负责授权委托书的登记和存档工作,每年年底由总经办对各业务部门授权委托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5授权委托事项发生变更时,承办部门应按申报授权委托程序向总经办提出办理变更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最新版】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2017年)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 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第26讲_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货运合同、技术合同

第八单元其他合同 本单元考点框架 考点1:承揽合同(★)(P114) 1.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交由第三人完成 (1)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材料 (1)合同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的检验。 (2)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4.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5.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考点2:建设工程合同(★★)(P115) 1.阴阳合同 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2.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 (1)情形 ①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但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理;(2018年案例分析题) 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③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提示】承包人完全无资质、借用资质,合同100%无效,而承包人超越资质的,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理。 (2)无效合同的处理 ①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委托和居间合同

委托和居间合同 篇一: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委托代理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关系 一定义1: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关系,代理合同是代理方要承担面对双方的责任,买卖双方都跟代理有关系,彼此间的关系也是通过代理建立的,追责,都是最代理。 居间,是一种服务合同,这个服务就是促成双方成交,就可以收费,买卖双方如有纠纷,需要彼此互相追责。三、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根据上述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我们可以对两者进行比较,以在实践中分清合同的性质,正确的适用法律。 1、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法律上对受托人的

资格并没有限制;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 2、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可以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而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仅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服务,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3、代理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4、代理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是从委托人处领取报酬;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居间合同达到目的是才能请求支付报酬,并且在为媒介居间时,居间人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 5、代理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从事居间合同达到目的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6、代理合同中,受托人有移交处理事务后果和报告的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则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和报告的义务。由上述比较可见,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尽管从形式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只有在全面掌握两者基本概念的

委托买卖合同及其授权委托书

委托买卖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资产的买卖和委托买卖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买卖资产状况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下列资产: 1、房屋抵押(编号为的《抵押合同》):位置:;面积:;《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土地使用剩余期限:年;他项权证编号:。 2、土地使用权抵押(编号为的《抵押合同》):位置:;面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土地使用剩余期限:年;他项权证编号:。 3、股权质押(编号为的《质押合同》):股权出质公司名称:;股权出质公司注册资本:;股权出质公司持股比例:;《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编号:。 4、票据:票据名称:;出票人:;承兑人:;票据金额:;票据到期日:;提示付款日:。 5、其他资产:

第二条委托事宜 1、甲方委托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资产(以下简称“资产”)予以出卖并获得价款;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委托其员工办理本合同约定之委托事宜,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2、委托权限: 2.1乙方可根据担保财产的实际状况,自主寻找并与适格的购买方达成买卖、互易等合同或合意,并代表甲方与合同相对方签署相关合同,且乙方对所取得的价款享有优先清偿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债权。 2.2 本合同第一条中《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文件中对抵质押物的评估价格不作为限制或约束乙方受甲方委托出卖抵质押物的限制,乙方有权在区县级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或通过其他途径查找的市场价,或《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文件中对抵质押物的评估价格的%- %上下浮动范围内,对资产进行处分,甲方认可乙方对出让价格所做的决定。 2.3 资产出卖后,需要办理财产交付或变更登记等事项的,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予以办理,并同意提供所有乙方需要的协助及便利。 3、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导致的全部法律效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在委托期间,甲方就转让该资产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权均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不得私自单方面撤销或变更授权;否则,甲方应承担不低于《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文件中对抵质押物的评估价格 %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从其任意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甲方对此明知并同意。 2、保证资产的真实、合法,除本合同约定外,保证此资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在此资产登记过户(如需要)之前所有与该资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资产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费用,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 4、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本合同所涉及资产相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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