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去极端化知识竞赛参考题11

党员干部“去极端化”知识竞赛参考题

1、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答:依法治国

2、当宗教教法与国家法律相矛盾时,应如何处理?

答: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宪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伊斯兰教何时传入新疆?

答:公元932年。

4、新疆除东南联接甘肃、青海,南部联接西藏外,从东北至西南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及印度等八国接壤,边境线长多少公里?

答:长5600公里,是中国边境线最长、对外开放口岸最多的省区。

5、唐代“安西四镇”是哪些?

答:龟兹、于阗、疏勒、碎叶(在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

6、1875年5月,清政府任命谁为钦差大臣,统领收复新疆?

答:左宗棠

7、“三个离不开思想”指的是什么?

答: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8、什么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基本制度?

答: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于什么时间?

答:1955年10月1日

10、南疆地区是在哪一年开始实施抗震安居房建设?

答:2004年

11、对口援疆政策是在哪一年提出来的?

答:1996年

12、在民族工作中,党和国家所强调的“四个维护”指的是什么?

答: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中的“三史”教育是指什么?

答:新疆历史、新疆民族发展史、新疆宗教演变史教育。

14、新疆精神是什么?

答: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

15、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是什么?

答: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敢于牺牲的奉献精神。

17、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18、朝觐工作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答:有组织有计划朝觐,制止零散朝觐。

19、新时期新疆维稳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是什么?

答: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

20、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

21、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核心是什么?

答:民族平等,民族团结。

22、特定的地理位臵,使新疆历史发展呈现出什么特色?

答:多民族并存与融合,多种文化兼容与并蓄。

2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什么?

答: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4、打击“三股势力”的方针是什么?

答: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

25、民族分裂主义的反动本质是什么?

答:反对和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人民政权,妄图把新疆从祖国怀抱中分裂出去,破坏祖国统一,破坏各族人民的团结、安宁和幸福生活。

26、新疆实施“双语”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有利于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培养民汉兼通少数民族人才。二是有利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三是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新疆长治久安。

27、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反动策略的“两化”指的是什么?

答:西化,分化。

28、自治区决定将“严打”延长一年,“严打”重点对准“三类人员”,具体指的是哪三类人员?

答:持有和散布宗教极端思想的宗教人士、非宗教教职人员;村霸、家族黑恶势力;宗教极端黑恶势力。

29、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什么?

答: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30、新疆各民族如何实现和谐相处?

答: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

31、宗教极端及邪教的本质是什么?

答: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

32、“两项制度”具体指的是什么?

答: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与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谈话制度。

33、“三非”指的是什么?

答: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34、马克思主义“五观”是什么?

答: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

35、“五个认同”是什么?

答:五个认同是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36、“三股势力”是指什么?

答: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

37、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什么?

答: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

38、我国主要有哪几种宗教?

答: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新教)。

39、新疆历史上曾有过哪些宗教?

答:袄教、摩尼教、萨满教、佛教、景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等。

40、在我国宗教有哪些特点?

答: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

41、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是什么时候颁布、什么时候施行的,共多少章、多少条?

答:2014年11月28日颁布,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共8章66条。

42、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前往国外朝觐,由什么团体负责组织?

答: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

4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原则是什么?

答: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44、党和政府处理同爱国宗教人士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政治上信任、信仰上尊重,工作上依靠,生活上关心。

45、新疆局势“三个事关”指的是什么?

答: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6、新疆当前最突出的工作是什么?

答:就是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要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精神和部署,出重拳、下狠手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

47、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答: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8、“中国梦”的内涵是什么?

答: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49、新疆工作的总体战略是什么?

答: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50、习总书记明确指出“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是什么?

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51、习总书记指出,新疆的问题最长远的还是什么?

答:民族团结。

52、农村“十支队伍”是指什么?

答: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四老”人员、协警员、妇女代表、十户长、民兵、团支部成员、宗教人士以及乡土人才队伍。

53、南疆工作的核心工作是什么?

答:群众工作。

54、坚决维护南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重点是什么?

答:一是深入开展反暴恐斗争,注重综合成效;二是深入推进“去极端化”,促进宗教和谐;三是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

55、我国“十三五”规划确立了哪五大发展理念?

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56、解决南疆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是什么?

答:发展。

57、“去极端化”工作中“四管齐下”的内容是什么?

答: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

58、“两文件、一条例”指的是什么?

答:《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伊斯兰教工作的若干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59、党员为什么不能信教?

答: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是关系到共产党的性质;关系到党的纲领和目标能否实现的大问题;是党纲、党章所绝不能允许的。

60、深入推进“去极端化”,要用好“五把钥匙”。“五把钥匙”指的是什么?

答: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

61、新疆人的“中国梦”是什么?

答:就是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

62、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是什么?

答:“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63、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把什么作为新疆当前斗争的重点?

答: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作为当前斗争的重点。

64、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65、民族团结教育中的“四个人人”和“五个互相”各指的是什么?

答:“四个人人”指人人有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懂民族政策,人人讲民族团结,人人做民族团结好事。“五个互相”指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谅解。

66、“双泛”指的是什么?

答: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

67、依法治疆的六大原则是什么?

答: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必须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必须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

68、什么是民族?

答: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69、什么是中华民族?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获得认定的以汉族为主体的56个民族的统称。

70、什么是爱国主义?

答:就是人民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和为祖国献身精神的统一,是集体主义原则在处理个人同祖国关系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爱国主义是一种漫长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这种深厚的感情包括热爱自己祖国的人民、热爱自己祖国语言、文化、民族优良传统和风俗习惯、关心祖国的命运和前途,有了这种深厚的感情就能使人民自觉的承担起对祖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维护祖国的团结和统一,献身于祖国的繁荣和富强;当祖国受到外敌侵入之时,就能够挺身而出捍卫祖国的主权和安全。

71、新疆世居民族有哪些?

答:主要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满、乌孜别克、俄罗斯、达翰尔、塔塔尔13个民族。

72、什么是合法宗教活动?

答:宗教信徒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或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如礼拜、封斋、拜佛、诵经、讲经、祈祷、弥撒、受洗、受戒、过宗教节日、终傅、追思等等。这些宗教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自治区有关宗教管理条规。

73、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

答:凡是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自治区有关宗教管理法规、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都属于非法宗教活动。

74、为什么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答: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实体,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必须依法予以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是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推动宗教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客观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宗教活动规范有序的必要举措。

75、出国朝觐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报名朝觐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新疆常住户籍、年龄在50岁-70岁之间,信仰伊斯兰教,未曾参加过朝觐的公民。宗教教职人员的年龄下限可适当放宽。2.身体健康、理智健全,能独立完成朝觐期间的各项宗教活动。3.有足够的朝觐费用,并保证家人的生产,生活能够正常进行。4.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关于中国公民出入境的管理规定。

76、哪些人员不得批准朝觐?

答: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该县(市,区)农牧民人均收入水平的。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孕妇及

有严重疾病,身体衰弱或者行动不便的。4.共产党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干部。5.填报材料弄虚作假的。6.不符合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77、为什么要制止零散朝觐?

答:零散朝觐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破坏正常朝觐秩序,属于违法活动,必须坚决制止。制止零散朝觐:一是有利于保护信教群众自身利益和安全。二是既有利于维护朝觐活动主办国的社会稳定,也有利于维护我国与朝觐活动主办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78、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应如何处臵?

答:1、零散朝觐组织者不法行为的存在是零散朝觐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依法办理零散朝觐活动中涉及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新高法【2009】37号)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零散朝觐组织者。2、对以组织出国(境)旅游、劳务输出、代办签证等名义,出售假探亲、商务、暂住证、留学证明,组织零散朝觐或为零散朝觐活动提供便利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没收违法所得。3、对以旅游、经商、务工为名,非法组织零散朝觐的有关单位、公司及个人,公安、工商、旅游、宗教工作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吊销有关公司的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公安、安全、宗教工作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调查取证,严厉打击零散朝觐组织者。

79、实施“两项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两项制度”的实施,对于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及时了解掌握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发现和及时解决宗教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80、为什么不得向青少年灌输宗教思想?

答:不允许向18岁以下的青少年灌输宗教思想,是党和政府对下一代的关心和爱护,是为了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作为社会事业的接班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他们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着他们个人的前途和命运,更关系着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社会主义时期我国宗教的基本情况虽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其唯心主义世界观的本质特点并没有改变,其消极、保守的作用依然存在。青少年正处在接受文化知识和世界观形成阶段,个人思想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对许多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还缺乏判断力。因此,我国的法律和政策对这一群体都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不允许宗教干预学校教育,不允许青少年入教、出家或到寺庙学经,也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18岁以下的青少年灌输宗教思想。

81、宗教极端势力的危害性是什么?

答:一是煽动民族分裂,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二是进行欺骗宣传,制造民族对立,破坏和睦团结的民族关系。三是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歪曲宗教思想,毒化宗教氛围,损毁正常合法的宗教形象和信誉。五是违背社会伦理,脱离社会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欺骗广大群众,严重阻碍社会文明和进步。六是拉拢、教唆、腐蚀一般信教群众和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从事犯罪活动,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并毁灭自己。七是严重影响各族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广大群众心理恐慌。八是严重影响改革开放、恶化了招商引资和旅游发展的环境,导致经济发展蒙受巨大损失。九是直接影响农村各族群众的经济收入,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破坏,使得瓜果葡萄滞销,农民收入下降,阻碍了各族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82、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总体要求:坚持中央提出的“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的正确论断,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坚持依法治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健全各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措施,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治理;二是坚持综合施策;三是坚持齐抓共管;四是坚持先行先试。

83、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神权政治论”,鼓吹“在整个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是真主给我们指引的唯一理想”,“除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政府、任何人”,目的就是推翻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二是“宗教至上论”,主张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现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三是“异教徒论”,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作“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孤立、恐吓,以至用极端、恐怖手段予以残害。四是“圣战论”,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以武力推翻政府,用各种暴力恐怖手段加害于广大人民群众。

84、自治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九项任务是哪些?

答:一是教育引导,增强群众对宗教极端思想的免疫力。二是传播正信,挤压宗教极端思想的空间。三是文化对冲,让正能量占领精神文化阵地。四是法治约束,防止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五是依法打击,充分发挥打击和震慑作用。六是重点治理,切断宗教极端思想源头和传播渠道。七是领导带头,发挥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少数民族知识分子队伍、爱国宗教人士队伍的作用。八是关注学校,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蔓延。九是强化基层,筑牢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第一道防线。

85、自治区南疆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牢牢把握宗教事务管理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积极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四是保障信教群众合法宗教需求;五是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六是依法加强朝觐活动管理;七是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八是严格落实宗教不得干扰教育的法律规定;九是深入实施“去极端化”工作。

86、自治区南疆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到2020年,在反分裂斗争、反恐维稳、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兵地融合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实现,为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87、阿克苏地区党员和干部带头“去极端化”工程中“四严禁”“四率先”的内容是什么?

答:“四严禁”:党员和干部要带头严以律己,严禁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阳奉阴违;严禁对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报告、不制止;严禁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利用职权为亲属朝觐提供便利、鼓动亲友笃信宗教;严禁在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上选择性执行。“四率先”:率先发声亮剑;率先返乡宣讲;率先引领现代文明;率先结民族团结对子。

88、阿克苏地区党员和干部带头“去极端化”工程中“四落实”的内容是什么?

答:落实签订亲属“去极端化”责任书制度;落实填报亲属及其现实表现情况年度清单制度;落实召开亲属“去极端化”家庭会议制度;落实亲属“去极端化”工作汇报制度。

89、阿克苏地区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去极端化”的若干规定共多少条?亲属范围包括哪些?

答:12条。亲属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部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部分近姻亲关系。

90、如何做好“双语”教育工作?

答:扎实办好义务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积极推进“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帮助新疆各族群众特别是年青人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他们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91、在国法与教法的关系上要把握三个原则,具体是哪三个原则?

答:一是与法律规定一致的内容给予尊重。二是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制度的内容必须禁止。三是绝不允许干预社会生活。

92、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强调的“五个必须”指的是什么?

答: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二是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三是必须坚持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四是必须积极发挥宗教积极的正面作用。五是必须发挥宗教界人士的作用。

93、宗教极端势力干预婚姻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答: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以及干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等方式干预婚姻。

94、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95、什么是非法宣传品?

答:凡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出版、印刷,以用于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鼓吹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圣战”、“反汉排汉”等的传单、标语、喷图、图片、书籍、报刊、录影带、录像带、光盘及其母盘、视频、音频、电子刊物、文章、电子信息、电子介质以及其他具有宣传作用的载体都属于非法宣传品。

96、“暴力恐怖音视频”是指什么?

答: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

97、利用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阅读器等登载、张贴、复制、发送、播放、演示载有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内容的图书、文稿、图片、音频、视频、音像制品及相关网址,宣扬、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将受到什么罪处罚?

答: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98、通过建立、开办、经营、管理网站、网页、论坛、电子邮件、博客、微博、即时通讯工具、群组、聊天室、网络硬盘、网络电话、手机应用软件及其他网络应用服务的,将受到什么罪处罚?

答: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99、各族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暴力恐怖活动和暴力恐怖音视频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查实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什么奖励?

答:给予现金1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奖励。

100、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如何依法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篇第四章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1、对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如何依法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章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02、自治区对少数民族公民的婚龄有何特殊规定?

答:1988年10月第二次修正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规定:“少数民族公民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禁止未达结婚年龄的男女预先订婚。”

1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对“清真”字样的使用有那些要求?

答:取得清真标志牌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臵悬挂清真标志牌,并在其字号、招牌和食品的名称、包装上显著标明“清真”字样。不含肉类、乳类及食用油成分的食品,不得冠以“清真”字样。不得使用印有清真标识的包装物包装非清真食品。不得以非清真食品冒充清真食品。

104、为什么说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自由?

答: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在宗教信仰上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即公民有权选择信教或不信教,何时信教或放弃信教,信仰何种宗教以及随时改变宗教信仰的权利。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的加以干涉,也不允许因为宗教信仰的差异,在政治、经济、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或歧视。宗教信仰属于思想领域的问题。

“宗教自由”实际上并不存在,它只是一些人提出的一种虚幻的口号。所谓的“宗教自由”,就是要求宗教团体自由存在,其发展和活动不受国家和政府的管理以及法律的约束。这种“宗教自由”,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是不允许的。

宗教和宗教信仰不是一回事。信仰是精神世界的问题,而宗教不仅仅是一种社会意识、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同时也是由宗教信徒和宗教组织构成的一种社会组织和团体。我们通常所说的各种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就是指这种社会组织和团体。宗教组织和团体与其他社会组织和团体一样,都必须纳入国家依法管理的范围,而不允许享有脱离法律约束的“自由”,更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

105、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2)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

(3)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4)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

(5)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

(6)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

(7)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

(8)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

(9)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

(10)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

(11)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

(12)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

(13)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莱甫等机会,进行“台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

(14)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15)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

(1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

(17)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

(18)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19)未经批准,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

(20)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

(21)擅自组织、参加由非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

(22)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

(23)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

(24)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防病治病等为名,进行宗教传教活动。

(25)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

(26)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106、阿克苏地区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鼓吹除了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人,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不认可、不使用甚至损毁政府颁发的各种证件。

(二)歪曲和否定党和政府办的宣传媒体,宣扬和实施“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纸”等。

(三)主张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现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

(四)曲解《古兰经》“吉哈德”原意,在穆斯林群众思想中制造混乱。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武力推翻政府。

(五)歪曲宗教教义,营造宗教氛围,损毁正常合法的宗教形象和信誉。

(六)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做“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孤立、恐吓,以致用极端、恐怖手段予以残害,宣扬殉教后可以直接进入“天堂”。

(七)以“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等,辱骂、排斥、孤立、攻击、迫害、恐吓不信教群众、党员

干部、爱国宗教人士,争夺宗教领导权。

(八)通过互联网、多媒体介质等向青少年灌输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青少年进行暴力恐怖活动。

(九)妄断“阿拉力”和“阿拉木”,将清真与非清真延伸到社会生活及生产经营各个方面。如:宣扬政府资助盖的房子是“阿拉木”、办的学校是“阿拉木”、给的家电是“阿拉木”、在银行存款获取利息是“阿拉木”、政府发放的救济、补助款物是“阿拉木”等等。

(十)利用语音声讯台、网络社交工具等新媒体进行非法教经、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制作、传播、下载非法宗教宣传品或暴恐音视频。

(十一)不到政府机关办理婚姻证明,念“尼卡”结婚、重婚,或以“塔拉克”方式离婚。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反对采取节育措施,反对到公共医疗机构去生产,抵制政府的卫生防疫措施。强行让孩子辍学学经。

(十二)干涉婚礼中音乐、舞蹈等传统喜庆习俗,干扰他人穿婚纱、装饰婚车;干预办理丧事的传统习俗(哭、戴孝、过乃孜尔等)

(十三)违反少数民族风序良俗,自己主动或强迫、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须、蒙面、穿着吉里巴甫服(蒙面罩袍)等。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

(十四)强迫他人使用宗教用语及强迫他人行施宗教礼仪。

(十五)不与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父母往来,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正常社会交往,或采取辱骂、恐吓、殴打、伤害等手段强迫他人禁烟禁酒,损毁烟酒商店。

(十六)干预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歌舞表演等文化体育活动;利用群众聚集时机,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

(十七)恐吓、干涉、破坏他人合法经营的娱乐场所、娱乐设施等。斋月期间强迫或鼓动清真餐馆停业。

(十八)以维护宗教为由,追逐、辱骂、恐吓、殴打穿着时尚的群众。

(十九)将维吾尔族划分为穆斯林与维吾尔。

(二十)自称信奉伊斯兰教,但又鼓动、阻挠他人进清真寺;在宗教活动中宣扬极端思想,组织、煽动他人跨区参加宗教活动。

(二十一)宣扬不能在政府批准的清真寺做礼拜、不接受政府聘任的宗教人士的领拜。礼拜方式与传统礼拜方式不同。

(二十二)带有政治目的,暗中或公开资助被我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

(二十三)通常独来独往,不与邻里交往,排挤持不同观点的人,并蛊惑他人不与他们往来。

(二十四)其他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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