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收费标准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收费标准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收费标准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9]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务院三峡办,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编辑本段暂行办法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筹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重大水利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第三条重大水利基金利用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停征后的电价空间设立。

第四条重大水利基金按下列原则筹集和分配:

(一)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向重大水利基金平稳过渡,保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政策基本不变;

(二)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

(三)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非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留给所在省份用于本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第五条重大水利基金在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国范围内筹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排灌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和规定征收标准计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销售电量包括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电力用户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即实际销售给转供单位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子公司的电量和对境外销售电量、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不含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的电量,下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交易,计入受电省份销售电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水利基金的具体征收标准见附件。

第六条重大水利基金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第七条除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和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外,重大水利基金由省级电网企业在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

第八条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14个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以下简称14个省份)电网企业代征的重大水利基金,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征收,并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6个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非直接受益省份(以下简称16个省份)电网企业代征的重大水利基金,由当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并全额上缴省级国库。

第九条对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和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应缴纳的重大水利基金,按照本办法第八条划分省份分别由驻当地专员办和省级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并分别缴入中央和省级国库。

第十条 14个省份的重大水利基金由专员办按月征收,实行直接缴库。省级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于每月10日前向驻当地专员办申报上月实际销售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和应缴纳的重大水利基金。专员办应于每月12日前完成对申报的审核,确定重大水利基金征收数额,并向申报企业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省级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专员办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规定的缴款额,足额上缴资金。

专员办应根据省级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全年实际销售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相关企业全年应缴重大水利基金的汇算清缴工作。专员办开展汇算清缴工作时,应对电力用户欠缴电费、电网企业核销坏账损失的电量情况进行审核,经确认后不计入相关企业全年实际销售电量。

16个省份重大水利基金的具体征管办法由当地省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拥有自备电厂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准确计量自发自用电量和销售电量,不能准确计量的,由专员办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其最大发电(售电)能力核定自发自用电量和销售电量,并确定重大水利基金征收数额。

第十二条重大水利基金收入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03类01款58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其中:专员办对14个省份征收的重大水利基金分别计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项下01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和02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16个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征收的重大水利基金计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项下03目“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第十三条 14个省份省级电网企业代征重大水利基金,由中央财政按代征额的2‰付给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从重大水利基金支出预算中安排,分别支付给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支付方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代征电网企业不得从代征收入中直接提留代征手续费。

16个省份省级电网企业代征重大水利基金,由省级财政从本级重大水利基金支出预算中付给代征手续费,具体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省级电网企业应将代征的重大水利基金与其正常业务收入分账核算。省级电网企业、拥有自备电厂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及时足额上缴重大水利基金,不得拖延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的,专员办和省级财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2‰的滞纳金。滞纳金纳入本金一并核算。第十五条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擅自减免重大水利基金,不得调整基金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

第十六条对重大水利基金征收增值税而减少的收入,由财政预算安排相应资金予以弥补,并计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科目核算。

第十七条重大水利基金按下列规定进行分配和使用。

(一)14个省份缴入中央国库的重大水利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由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和支付三峡工程公益性资产运行维护费用、支付重大水利基金代征手续费。其中: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之间的分配比例另行规定。

(二)16个省份缴入省级国库的重大水利基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本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第十八条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大水利基金,由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出年度投资建议,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审查,并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时,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要编制重大水利基金年度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核。财政部根据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基金收支预算和基金实际征收入库情况安排资金。

重大水利基金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暂作为中央资本金管理。

第十九条用于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的重大水利基金,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要求安排使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缴入中央国库的重大水利基金在满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需要后的结余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提出分配和使用意见,报国务院确定。

第二十一条缴入省级国库的重大水利基金,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并由省级财政部门编制年度基金收支预算。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基金收支预算和基金实际征收入库情况安排资金。

16个省份要将重大水利基金年度收支情况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重大水利基金应严格按规定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重大水利基金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重大水利基金支出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列第213类04款70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71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三峡工程后续工作)”、72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第二十四条各级财政、发展改革、水利、审计、监察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大水利基金征收、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按规定征缴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多征、减征、缓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重大水利基金的单位及责任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16个省份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重大水利基金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同时停止征收,原涉及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文件一律废止。

编辑本段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单位:厘/千瓦时)

省(自治区、直辖市)基金征收标准北京7

天津7

上海13.92

河北7

山西7

内蒙古 4

辽宁 4

吉林 4

黑龙江 4

江苏14.91

浙江14.36

安徽12.92

福建7

江西 5.52

山东7

河南11.34

湖北0

湖南 3.75

广东7

广西 4

海南 4

重庆7

四川7

贵州 4

云南 4

陕西 4

甘肃 4

青海 4

宁夏 4

新疆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差别电价及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

发改电〔2004〕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今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

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试行差别电价的政策,并规范了企业自备电厂的有关价格、收费政策。前一段,各地认真制定并出台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总体顺利,但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对政策认识不一致、落实不积极、执行时间滞后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此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中发[2004]1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缓解煤电油运紧张局面,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充分认识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采取有力措施,态度要坚决,进度要加快,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落实差别电价等政策,改善电力供求关系,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各地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对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再分别提高每千瓦时2分钱和5分钱。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新的《目录》颁布之前,对有关高耗能企业要严格按现行产业政策分类标准执行差别电价;新的《目录》颁布之后,按新的分类标准执行差别电价。

三、向企业自备电厂征收基金及附加的适用范围为:除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煤矸石发电等)、热电联产自备电厂之外的自备电厂。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热电联产电厂分别按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660号)和《关于做好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中小型热电联产机组审核工作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0]879号)予以认定。对按国家政策规定免征三峡基金、农网还贷基金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企业,其拥有的自备电厂不缴纳相应的基金或附加。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与企业自备电厂性质不同,不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四、对企业自备电厂征收的基金仅限于三峡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不得再加收其它基金及附加。农网还贷基金征收标准统一为每千瓦时0.02元。

五、对以上三项基金及附加,原则上按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征收;对不具备电量计量条件的企业,也可按自备电厂装机容量和所在省上一年度平均发电利用小时确定总发电量,扣除其上网电量和厂用电量后按相应标准征收。具体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将另行下达。

六、与电网连接的所有企业自备电厂(含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电厂)均应向接网的电网公司支付系统备用费。系统备用费标准按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确定,可参照所在省电网现行大工业销售电价中基本电价水平(按变压器容量计收标准)确定,也可按自备电厂与电网已协商一致的水平确定。系统备用费按并网协议中约定的电网所能提供的备用容量交纳;对没有约定备用容量的,按企业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扣减电网向其供电的平均负荷确定。具体水平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以上原则制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七、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对高耗能企业和自备电厂进行甄别和分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省级发改、经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妥善、及时处理执行中的矛盾。各地最迟要于10月1日之前将差别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执行差别电价的具体措施和方案、有关高耗能企业的分类名单、用电量及调价影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八、鉴于向自备电厂征收基金、附加以及收取系统备用费工作比较复杂,为做好准备工作,可适当推迟执行时间,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企业的自备电厂不得晚于10月20日执行,其它企业的自备电厂不得晚于12月31日执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经贸等部门调研摸清企业自备电厂的名单、类型、电量等基本情况并制定具体征收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备案。

九、建立差别电价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从9月1日起到10月20日,各地要每隔10天报告一次差别电价等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电监会将通过简报、政务信息等方式及时反映、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对执行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宣传,对执行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电力监管机构要集中力量,督促落实有关差别电价及自备电厂收费政策。各区域电力监管机构要积极参与以上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执行到位的地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将派出工作小组,进行重点督查和催办。对情节严重的,将提出国务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四年九月六日

生物质电厂灰渣成分及利用前景分析

生物质电厂灰渣成分及利用前景分析 中国新能源发电网2008-07-10 10:09:00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中国新能源发电网文字大小:[大][中][小] 本文摘要: 生物质电厂灰渣成分及利用前景分析 庄会永a,b徐永进a李军a尹锴c李永庚c李凌浩c肖兵a (a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100032; c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生态中心, 北京100093) 摘要对于生物质发电厂常用的18种秸秆燃料进行的高温(550℃)模拟燃烧实验表明,秸秆的平均灰分含量为9.33%,秸秆灰分的主要组成为大量不能直接利用的硅酸盐(含量为25.85%)、钙盐(含量为23.34%)以及钾的化合物(含量为17.47%)。而生物质发电厂灰分的钾含量为5.33%(变幅在4.66%~5.93%之间),远远低于高温模拟燃烧秸秆灰分中的平均K2O 含量为17.47%(变幅在9.25%~25.18%之间),与农村常用草木灰含量(5%~10%左右)的含量相持平。生物质发电厂灰分的主要组成为硅酸盐(含量为20.93%)、钾盐(含量为5.33%)以及铁的化合物(含量为1.62%)。此外,灰分中还含有锰、镁、锌、钙、硼等对作物有益的元素,其重金属含量也远远低于相应的国家环保标准。就分析结果来看,生物质能电厂燃烧后的废弃灰渣,仅能具有开发低端肥料的价值。 关键词生物质,秸秆,灰分肥料 Analysis on comprehensive composite of straws ash coming from biomass power plant H.Y. Zhuang a, b, Y.J.Xu a,J.Li a,K. Yin c, Y.G. Li c, G.M. Jiang c a National Bio-Energy CO.,LTD, No 26B, Financial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32, China b Shandong Acadmey of Science,No. 19, Keyuan Road, Jinan, Shandong Province ,250014, China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二 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 (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有关 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价服[2011]86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1.05.09 【实施日期】2011.06.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降标和放开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价服〔2011〕86号) 各市、州物价局: 2008年,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市场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08〕39号)和《关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08〕88号),分别就两个市场的服务价格行为予以规范。由于这两个文件的有效期已过,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逐步走向整合,正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管理,建

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有关问题重新明确如下: 一、执行本通知规定服务价格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单位必须是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或经其批准成立的,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原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审批监管的人才市场;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和审批监管的劳动力市场。下同)。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得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二、从事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委托和服务有偿的原则,与申请人或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并依约提供服务,方可按本通知规定收费。未签订合同(协议)或未履约提供服务的,均不得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也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收费,更不得借助行政职能强制服务并收费。 三、从事户籍托管服务,必须具备当地公安部门赋予的托管资格。凡不具备托管资格的,不得收取户籍托管服务费。 四、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属公益服务性质或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由省物价局统一制定(见附表)。各市州物价局可根据当地实际,在省定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并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价格监管。 依法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络服务(含网络招聘、求职、广告、会员等)、猎头服务、现场洽谈展位费、人力资源市场单位会员、现场广告发布、人才业绩档案、人才诚信调查、人事外包、人才测评服务、人才租赁(派遣)服务、社会化培训服务,以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人事诊断与管理咨询、人才流动争议协调、毕业证书鉴定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化服务,实行市场调

灰渣综合利用协议

公司 灰渣综合利用项目 协 议 书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年月日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为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国家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双赢目标,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 甲方提供公司副产品灰渣,并将其运送至双方约定场地,乙方免费提供灰渣堆放场地,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综合利用,将其变为种植地的有机肥料。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进行依法监督、指导。 ()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 ()免费为乙方提供灰渣。 ()将灰渣运送至双方约定的地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之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乙方的义务 ()无条件接受甲方提供的灰渣。 ()帮助甲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农企关系。 ()为甲方运输灰渣道路提供便利条件。

()免费提供灰渣堆放场所,并对场所进行必要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和所涉及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解除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正确、真实地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一方违约,并导致另一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 注:1 2、热水锅炉以每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注:1 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3% 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收取。 (三)压力管道 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3%和4%。

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一)在用锅炉 a 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b

2、检验二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50%。 3、检验三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100%。 4、检验塔器容器(指高度大于10米或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A、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规格及收费单位:元 C、消防和应急呼吸装置检验120元。 D、氧舱的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按本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在用压力管道 1、根据压力管道等级划分,按以下标准收取检验费。 2、长输管道一级和工业管道一级检验按10元/米。 3、长输管道二级和工业管道二级以及公用燃气管道检验按8元/米。 4、公用热力管道和工业管道三级检验按6元/米。 5、其它检测项目如测厚、理化、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等,按本文件相应标准收取费 用。 2、更换角阀等,按原材料、零配件另计。 3、对焊接、无缝钢瓶盛装有毒、易燃介质,按其标准另增收50%。 4、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如为128立升(即50公斤)以上,按上列标准增收50%。 5、焊接钢瓶收费标准为40立升,如?40~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50%。 如≥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100%。 (六)在用火车、汽车罐车

苍南县人力资源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

苍南县人力资源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意见征求稿) 介绍所名称:

制定收费标准文件依据 一、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7〕2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并实施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职业介绍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有偿服务,必须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事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相关责任。 第六条、职业介绍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服务内容,接受社会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五十三条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职业中介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并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十一条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

的罚款;未明示收费标准的,提请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未明示营业执照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人力资源服务费收退费规定(讨论稿)为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切实保障用人单位、求职者和人力资源服务所(介绍所)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7]第23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各人力资源服务所按明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如遇退费情况,请在有效期(本县内2个工作日、其它县市3个工作日、温州市以外5个工作日)内回到介绍所退费,具体标准如下规定: 一、向用人单位收费的服务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介绍所应将介绍费全部退还 1、介绍不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求职者应聘; 2、求职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5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介绍所不予退费: 1、介绍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求职者前往应聘,但用人单位信息与登记不相符致使介绍不成功(招聘信息以招工简单为准); 2、介绍不成功时,用人单位与介绍所协商并同意在一定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招聘的,但仍未招聘成功除外。 二、向求职者收取的服务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介绍所应将介绍费全部退还: 1、介绍的用工单位名称、地址失实或招工条件与用工信息不相符的(如:

#炉渣利用技术 炉渣利用工艺

炉渣利用技术炉渣利用工艺 1 用于流化床锅炉的链带式排渣控制冷却器 2 高炉水碎炉渣或其粒度调整物的防凝结剂及防凝结方法 3 高炉铁水渣铁分离装置 4 烟道灰、炉渣活化剂 5 高效利用工业炉熔渣显热的新一步法矿棉技术 6 一种电炉炼钢吹氧喷粉氧燃助熔及造泡沫渣工艺 7 钢包炉用脱氧造渣剂 8 用气、水反冲高炉水渣滤层的方法 9 旋风炉炉渣生产岩棉热衔接工艺及所采用的补热炉 10 用于液体炉渣脱铬和/或脱镍的方法 11 一种电渣炉控制系统 12 用锅炉废渣灰制水硬性凝固剂方法 13 粉煤灰炉渣砼小型空心砌块 14 炼钢电弧炉泡沫渣控制方法 15 危险废弃物及医疗垃圾处理用的溶渣焚烧炉及工艺方法 16 用于氧化处理炼钢厂炉渣的方法及所得到的LD渣 17 一种控制转炉炉底上涨溅渣的方法 18 一种用镍熔炼炉渣和钢渣的混合渣炼铁的方法 19 型煤炉正块缓漏卸双向分离排渣器 20 转炉出钢用挡渣锥 21 一种冶金炉风口、渣口表面强化的方法 22 用含钛高炉渣制备光催化材料的方法 23 一种以炉渣为基料的合成材料及其生产工艺 24 轻质隔声炉渣混凝土建筑板材 25 炉渣冷却机 26 利用沸腾炉渣制造泡沫型隔热防水保温材料 27 利用电厂炉渣生产水泥的方法 28 粒化高炉矿渣水泥砂浆 29 防御液态排渣炉析铁熔蚀的金属陶瓷涂层 30 转炉溅渣护炉方法 31 造气炉渣运用煅烧石灰的方法 32 一种石灰质碳化煤球(棒)造气炉渣的新用途 33 直流电弧电渣加热钢包炉及其控制方法 34 一种利用石灰质碳化煤球造气炉渣生产的路面砖及其方法 35 用于沸腾炉的层燃式灰渣燃烬冷却床 36 用浓盐酸高温高压处理锅炉灰渣浸取其中三氧化二铝的综合利用方法 37 稀土精矿渣电弧炉冶炼稀土中间合金 38 稀土精矿球团(或块)矿热炉制备稀土精矿渣和含铌磷铁 39 低温干馏、炉渣再燃、刮板传动式锅炉 40 用喷粉方法处理熔渣生产高价值炉渣制品 41 促进粒状炉渣脱水用的混合剂和使用方法

火力发电厂灰渣废水二次处理再利用

火力发电厂灰渣废水二次处理再利用 陈进,张云涛 (攀钢发电厂,四川攀枝花617012) 摘要:利用一体化灰水净化器对火力发电厂灰渣废水进行二次处理,达到降低工业水耗,减少废水外排的目的。 关键词:灰渣;废水;二次处理;环保 攀钢(集团)公司发电厂地处攀枝花市格里坪,现有装机容量为3×100 MW,锅炉采用湿式出渣,气力除灰。湿式出渣系统的灰渣通过脱水仓、浓缩池进行渣水分离。机组投入运行后,发现存在两类废水无法利用,被迫外排:①湿式出渣产生的灰渣水经过脱水仓、浓缩池分离后,水中仍然含有大量悬浮物及其它污染物,虽然部分利用来冲渣,但是锅炉运行时补充大量熄火水,使系统水量无法达到平衡,每小时有50 t废水需要外排。②电厂生产电能时产生的干灰储存在储灰塔内,利用加湿搅拌机加湿后外运到灰场,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环境,每天需要打扫灰塔区域地面卫生,产生的灰水也只能进入厂区排水沟外排。 以上外排污水均进入金沙江,对江水造成污染,不利于环境保护,有害于人体健康。 1 废水处理规模及进出水水质要求 渣水处理系统设计一次完成,分二期工程实施,首期系统处理水量为200 m3/h,但管道系统、新增建构筑物按处理水量400 m3/h考虑。 处理后的废水必须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同时满足电厂再利用需要,实现废水的零排放。需要处理的废水指标见表1,要求处理后的水质见表2。

2 废水处理工艺 2.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废水处理系统设计时,考虑尽量利用原有设备,以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原有废水处理设备见表3。系统工艺图见图1。 废水悬浮物含量较高,该悬浮物主要是灰渣及电厂锅炉生产过程中生成的漂珠等无机物,采用在浓缩池中加入絮凝剂提高沉降效果,在一个原水池中加酸,增加原水泵、DSYH一体化灰水净化器、曝气风机、废水收集池、废水泵、加药泵的方式,使系统处理后水质完全满足生产需求。 2.2废水处理运行工艺 锅炉灰渣水首先进入脱水仓、浓缩池进行一次分离,在浓缩池内加入絮凝剂,使废水中的杂质进行絮凝并沉降到浓缩池底部,然后通过排浆泵将沉降到浓缩池底部的渣浆输送回脱水仓,处理后的废水自流入原水池。经过泵加压后输送到一体化灰水净化器(Q=100m3/h·台)进行处理。 一体化灰水净化器是废水处理系统关键设备,它将混凝反应、沉淀、过滤工艺结合为一体,结构紧凑。反应部分采用带喉管及格网、折板的水力循环反应室;澄清部分采用兼具泥渣循环分离和泥渣接触过滤特点的悬浮接触过滤分离型水力澄清工艺,并有挺直型斜切向辐射型斜管;过滤部分以聚苯乙烯发泡塑滤珠,并带有多喷口固定式切割射流冲洗系统。 系统生产出的清水则自流入清水池,通过清水泵加压后输送到用水工业设备。

压力管道和容器监检收费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检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 注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50%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25MPa 元);6D/3006/台(D≤)、元台(>2002()强度校核收费:<1收取;D0.2)(D3()每四台模块锅炉≤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3%收取。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注:(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元收取。元的按)单台监检费低于300300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410 >D410 ≤D<130130 ≤D<3535 ≤D(t/h) 容量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注: (1)电站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九)进出口锅炉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元收取;260(1)单台监检费低于元的按260 (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

火电厂灰渣库安全管理

编号:SM-ZD-39199 火电厂灰渣库安全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火电厂灰渣库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经过矿石选别后排出的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火电厂灰渣库属于尾矿库的一种,但长期以来未纳入尾矿库安全管理范畴,致使在灰渣库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中,均存在隐患和薄弱环节,也导致一些泄漏事故的发生。20xx年6月2日,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坝灰场发生灰水泄漏事故,泄漏灰水约30万m3,造成2间平房冲毁、1间平房倒塌、1家乙炔厂毁损。20xx年6月5日,位于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的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1#立井灰渣库发生灰渣水外流,约11万m3粉煤灰泄漏出来,冲毁了灰渣库下游农田约12万m2,部分污水经怀庆河流入了图门江。 因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电监会在20xx年7月10日,联合对这两起电厂灰渣库事故进行了通报(安监总管一[2006]141号),要求火电厂灰渣库的建设、生产运行、安

高炉渣与转炉渣综合利用

高炉渣与转炉渣综合利用 摘要:转炉炼钢过程中的主要副产品是转炉渣,目前我国转炉渣的利用率仅为10%。为提高转炉渣的利用率,应按照分析成分、制定利用方案、综合处理、分级利用 4 个主要步骤,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不同适应性的阶梯利用方式,以实现最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介绍了当前国内外高炉渣综合回收与利用现状,对比分析了高炉渣各种处理工艺的优点和不足,展望了高炉渣回收与利用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普通高炉渣;含钛高炉渣;综合利用转炉渣;综合处理;利用;分析 1高炉渣处理工艺与综合利用 高炉渣是冶炼生铁过程中从高炉中排出的副产品,是我国现阶段最主要的冶炼废渣。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一直作为工业废弃物堆放。随着钢铁工业的发展,各种高炉渣的堆积量日益增大,高炉渣的堆积不仅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也是一种资源的严重浪费,随着世界范围资源的日益贫乏,对高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已刻不容缓。 1.1高炉渣的化学成分 高炉渣有普通高炉渣和含钛高炉渣。普通高炉渣的化学成分与普通硅酸盐水泥类似,主要为CaO、MgO、SiO2、Al2O3和MnO。含钛高炉渣中除含有上述物质外,还含有大量的TiO2。见表1 表 1 高炉渣的化学成分 高炉渣的处理工艺可分为水淬粒化工艺、干式粒化工艺和化学粒化工艺。在我国工业生产中,主要以水淬粒化工艺作为高炉渣的处理工艺,但水渣处理工艺存在以下问题 : 新水消耗量大、熔渣余热没有回收、系统维护工作量大、冲渣产生的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气态硫化物带来空气污染。粉磨时,水渣必须烘干,要消耗大量能源。因此,利用干法将高炉渣粒化作为水泥原料,同时高效利用炉渣显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是高炉渣处理的发展趋势。 1.2国内外高炉渣处理工艺概况 1.2.1 水淬粒化工艺 水淬粒化工艺就是将熔融状态的高炉渣置于水中急速冷却,限制其结晶,并使其在热应力作用下发生粒化。水淬后得到沙粒状的粒化渣,绝大部分为非晶态。其主要方法有:底滤法、因巴法、图拉法、拉萨法等。水淬粒化工艺处理的高炉渣,玻璃质(非晶体)含量超过95%,可以用作硅酸盐水泥的部分替代品,生产普通酸盐水泥。但此法不可避免地释放出大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的1%计收。 (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100<DN≤200 200<DN≤500 DN>500 收费标准(元/米) 4 6 7 8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D N>100 在线检验(元/米) 3 5 全面检验(元/米) 6 9 注:(1)DN为压力管道公称直径(mm);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以管线编号按条分别计算。 (3)管道高于地面4米,检验费加收10%;管道高于地面7米以上加收15%;管道低于地面0.5米以上,检验费加收10%; (4)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进行的安全附件校验、无损检测、壁厚检测、硬度检测、理化检测、内窥镜检测、金相检测等检验项目按相应专项检验检测标准进行收费; 四.专项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安全阀校验收费标准 通径(mm) DN<20 20<DN≤32 32<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DN>150 收费标准(元/只)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注:(1)DN为安全阀的公称通径; (2)现场安全阀校验按上表的150%收取校验费。 (二)阀门校验收费标准 规格(mm) 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150<DN≤200 200<DN≤250 250<DN≤300 收费标准(元/个)20 30 40 60 80 100 130 160 注:(1)DN为公称通径,以法兰连接的阀门为基准; (2)螺纹连接的阀门按上表的80%收取校验费; (3)公称通径DN>300mm的,协议收费。 (三)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1)射线检测 项目检测费(元/片) X射线70 γ射线90 注: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每张片加收10元。 (2)超声波检测 项目检测费 焊缝(元/米)50 钢板(元/米2)70 复合钢板(元/米2)90 锻件(元/米2)110 注:(1)双面检测时,双面收费; (2)有色金属工件、奥氏体钢锻件及高压螺栓、孔槽较多的锻件,加收50%;角焊缝加收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6 >D6 ≤D<11 ≤D容量(t/h)

收费标台(0.7% 0.9% 1.0% (按产品厂价)注:;D为锅炉容量(t/h))表中(1 1t/h计算;)热水锅炉按(20.7MW 相当于260)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3260元的按元收取;)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4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1≤20

>1 D(t/h) 容量≤D20 ≤15 6 收费标准台)(元/0.6% 0.7% 0.8% 0.9% 1.0% (按其工程总造价). 注: )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1(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2(;

准加收30%元的按300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 300元收取。(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容10 1 10 64(t/h)2内检100D750650550450350(台外检70D520400320270230(元台)水压试验100D 350 650 550 450 750 /(元. 台)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

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

粉煤灰综合利用现状.doc

二、粉煤灰综合利用现状 粉煤灰是火力发电厂燃煤粉锅炉排除的一种工业废渣。早在1914年,美国Anon发表了《煤灰火山特性的研究》,首先发现粉煤灰中氧化物具有火山灰特性。国外对粉煤灰的研究,可追溯到1920年后的电厂大型锅炉改造,也就从此开始有人研究粉煤灰的综合利用。而粉煤灰在混凝土中应用比较系统的研究工作是由美国伯克利加州理工学院的R.E.维斯在1933年后进行的,后来其应用不断扩展到各个利用领域。但粉煤灰问题真正引起人们重视是在二战结束之后,尤其是冷战时期爆发的石油危机之后,许多国家发电厂的燃料结构都发生变化,都加快转向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进程。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灰渣的排放,这更一步促进人们重视粉煤灰资源的综合利用。于是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兴产业。 目前,国内外粉煤灰综合利用途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7种:1.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粉煤灰加气混凝土是新型、轻质保温节能的墙体材料。主要原料为粉煤灰,占70%左右,其它为石灰、水泥、石膏、发气剂等,将这些原料经过加工配料、搅拌、浇注、发气稠化、切割、蒸压养护等工序制成。可用作屋面保温、维护墙、隔断墙,亦可做最高楼层为五层的承重墙,特别适用于高层建筑填充墙、寒冷地区的外墙和地震区使用,可减轻墙重,增加使用面积[3-5]。

2.粉煤灰混凝土空心砌块。近年来,粉煤灰混凝土空心砌块发展较快,其主要原料为粉煤灰、集料、水泥等,原料经计量配料、搅拌、成型、养护等工序制成。在普通混凝土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砌块中,也可掺入粉煤灰,但作为掺合料加入。而在粉煤灰混凝土砌块中,粉煤灰既是掺合料又是细集料,掺量较高[6-7]。 3.水泥粉煤灰膨胀珍珠岩混凝土保温砌块。其工艺流程基本上与粉煤灰混凝土空心砌块相似。珍珠岩砌块具有重量轻、保温性能好,且有一定的强度等特点,影响密度与强度的因素有:珍珠岩的掺量,粉煤灰与水泥的比例以及工艺流程的控制。还可加入适量的外加剂,以提高砌块强度。 4.粉煤灰混凝土路面砖。粉煤灰混凝土路面砖以水泥和粉煤灰为混合胶结料再配以粗骨料等,原料经计量搅拌、成型、养护制成,变更成型的模具可制成方砖、连锁路面砖、仿古砖,绿化种草砖、路沿块及其它形状的路面砖等。成型采用分层面料,即粉煤灰混凝土料和彩色料,还可制成各种彩色的路面砖。粉煤灰混凝土路面砖不但具有普通混凝土路面砖的优点和用途,而且重量轻、导热系数小,长期性能更好。用于车行道、人行道、园林道路、广场、亭院、仿古建筑道路、停车场、护坡和绿化等[9-10]。 5.粉煤灰砖。以粉煤灰、石灰为主要原料,掺加适量石膏和骨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高压或常压蒸汽养护而成的粉煤灰砖。以粉煤灰为主,采用水泥为主要胶结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常压蒸注养护或自然养护而制成的粉煤灰砖。利用85%

热电厂灰渣综合利用途径探索

热电厂灰渣综合利用途径探索 【摘要】介绍了农一师电力公司热电厂的灰渣排放特点及其综合利用的迫切性,针对我国燃煤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现状,以热电厂灰渣理化特性为依据,探讨灰渣综合利用途径,提出加强对粉煤灰的高技术利用研究和高附加值的技术开发。 【关键词】热电厂;灰渣;粉煤灰;综合利用;探讨 0.前言 煤炭在锅炉中经燃烧后的两种固态残留物为灰和渣,其中,随烟气由锅炉尾部排出,经除尘器收集而得到的固体颗粒为粉煤灰,从炉膛底部收集得到的颗粒较大或呈块状的则为炉底渣。农一师电力公司热电厂于1996年10月发电投产,装机容量2*12MW,配置2台CG-75/3.82-M煤粉炉和1台CG-65/3.82-MD链条炉,年耗煤约12万吨,年产灰渣约3万吨。目前,热电厂粉煤灰的排放采用了湿排和表面覆盖的露天堆放方式,随风飘散的粉尘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粉煤灰渗水造成地下水不同程度的污染,如pH值升高,有毒有害元素铬、砷等超标,城市供水水源受到威胁,社会性、环境性差。另外这种排放与堆放既费水、费电、占用土地,也降低了粉煤灰的活性,经济性差。因此热电厂燃煤锅炉灰渣综合利用对电厂发展极为重要,这也是贯彻落实”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谐统一的必经之路,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结合热电厂燃煤灰渣性质,深入调查,探究粉煤灰资源化利用途径。 1.粉煤灰综合利用现状 早在50 年代,粉煤灰已在我国建筑工程中用作混凝土、砂浆的掺合料,在建材工业中用来生产砖,在道路工程中用作道路基础材料等。从60 年代开始,粉煤灰利用重点转向墙体材料,研制生产了粉煤灰密实砌块、墙板,粉煤灰烧结陶粒和粉煤灰粘土烧结砖等。至70年代, 多条粉煤灰应用于建材工业的生产线已形成并日趋成熟。80 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把资源综合利用列为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重大决策。粉煤灰的处置和利用在指导思想上不断深化,从“以储为主”改为“储用结合,积极利用”,再进一步明确为“以用为主”,使粉煤灰综合利用得到蓬勃发展[1]。 2.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途径与技术 2.1粉煤灰的理化特性 粉煤灰主要有硅铝玻璃、微晶矿物颗粒和未燃尽的残炭微粒所组成,其化学成分以氧化硅和氧化铝为主。我国火电厂粉煤灰的主要氧化物组成为:SiO2、Al2O3、FeO、Fe2O3、CaO、TiO2、MgO 、K2O、Na2O、SO3、MnO2等,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 1.25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 (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注: (1)电站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九)进出口锅炉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十)锅炉水质分析项目收费标准

生物质燃烧灰渣利用概述

生物质燃烧灰渣利用概述 XXX 摘要:在人类面临着能源与环境双重压力的今天,生物质能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日益受到人们的亲睐,于是生物质发电作为一种清洁的电力生产方式得到了迅速发展。生物质燃烧发电是一种简单直接的方式,我国也已建立了多家生物质直燃、混燃发电厂。生物质电厂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灰渣,其填埋不仅会占据大面积土地,还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且生物质灰渣中含有较多的K、N、S、P等无机元素,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因此,研究对生物质灰渣更加合理、高效的利用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对目前生物质灰渣的利用情况做简要概述。 关键词:生物质电厂、灰渣特性、综合利用 1. 前言 随着化石能源的大量开采、利用,能源危机与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此两点问题的重要性已不必再多加赘述。在这个全球大背景下,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开发清洁、可再生的新能源也成为了研究的两大热点领域。电力行业是典型的能源行业,传统的火电更是要消耗大量的化石燃料。我国是煤炭大国,火力发电一直以燃煤为主。但是煤炭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能源,总会面临资源枯竭的一天。而且煤炭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SO2、NOx等气态污染物以及粉尘灰渣等固态废弃物,需要在后续过程中进行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物减排处理。因此、用更加清洁的燃料代替煤炭或者研究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是十分必要的。 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潮汐能和生物质能都是典型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其中生物质能是唯一可再生的碳源,有着很广阔的研究和发展空间。生物质能是指蕴藏在生物质中的能量,能够作为能源使用的生物质资源有很多种,大体可以分为植物和非植物两大类。其中植物类主要包括森林、农作物、草类等陆生植物和水草、藻类等水生植物;而非植物类主要有动物粪便、有机废水、生活垃圾等。我国拥有丰富是生物质资源,据测算,我国理论生物质资源量约为50亿吨/年。如果这些生物质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将大大缓解我国的能源和污染物治理问题。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1 1<D≤6 D>6 收费标准(元/台)(按 1.0% 0.9% 0.7% 产品出厂价)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1 1<D≤6 6<D≤15 15<D≤20 D>20 收费标准(元/台)(按 1.0% 0.9% 0.8% 0.7% 0.6% 其工程总造价)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1 1≤D<2 2≤D<4 4≤D<6 6≤D<10 D≥10 内部检验 350 450 550 650 750 100D (元/台) 外部检验 230 270 320 400 520 70D (元/台) 水压试验 350 450 550 650 750 100D (元/台)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 1.25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 (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35 35<D≤130 130<D≤410 D>410 收费标准(元/台)(按 0.4% 0.3% 0.2% 0.1% 锅炉本体出厂价格)

人力资源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投标报价编制和工程预结算审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以及接受委托对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服务 收费标准 一、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土建安装工程2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 不少于2500元,抽钢筋另计 2 土建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3 土建安装工程5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4 土建安装工程500~2000万元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5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6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4‰ 抽钢筋另计 7 装饰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 8 园林建筑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9 绿化工程预算总造价3%~4‰ 不少于3000元 10 项目估算、概算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 11 电气安装防雷工程预算总造价2.5%~3‰ 不少于3000元

12 消防给排水、暖通预算总造价2.5‰~3‰ 不少于3000元 二、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项目总建安投资额的2%~5% 三、工程结算服务: 1.结算审核基本服务费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上总造价1‰~3‰ 抽钢筋另计 2.结算审核奖励费 8%~20%以增减额为基数,双方商定。 3.装饰工程结算总造价3‰~1% 不少于 3000元 4.消防给排水、暖通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5.电气安装防雷工程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四、钢筋工程量计算(抽钢筋): 500吨以上 5~8元/吨不少于2500元 ,核对另

综合利用炉渣

综合利用炉渣、粉煤灰等生产砌体材料的应用研究 赵偶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材料工程系湘潭 411103 摘要:本文讨论了综合利用电厂炉渣、粉煤灰及碱性渣等工业废渣生产砌体材料的可行性、试验及产品性能检验。结果表明:经过合理配比和适当的生产工艺控制,利用上述工业废渣生产出保温隔热效果较好、表观密度较低、耐久性较好的砌块是完全可行的。 关键词:炉渣粉煤灰碱性废渣砌体材料 国内外在近十几年来,经过有关专家、企业的试验研究,能够利用粉煤灰、炉渣与化学激发剂等经适当配合,可以生产强度与粘土实心砖相当、性能更优的砌体材料,但综合利用炉渣、粉煤灰、碱性废渣等工业废渣生产砌体材料的应用研究还很少,而且一直没有得到重视。 为了保护土地,节约能源,实现建筑的轻型化节能化,本文作者在长期试验研究中发现,利用电厂粉煤灰、炉渣及碱性废渣等经过适当的处理与配比设计,完全可以生产出符合国家要求的轻质砌体材料。 该墙体材料具备的优势:1. 保护耕地;2. 节约能源;3. 减少CO2排放,保护环境;4. 功能多,性能好,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效果;5. 降低建筑造价,经济优势显著;6.废渣掺量大,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7. 容重小,降低了建筑自重,有利于实现建筑的轻型化。 1 原料及来源 利用当地电厂、化工厂的炉渣、粉煤灰、碱性渣等工业废渣,经过适当的比例配合,在不需要蒸养与烧结的情况下,压制成实心与空心砌块。 1.1 原料 通过化学分析可得,炉渣与粉煤灰的主要成分为SiO2、Al2O3和CaO。其活性主要与CaO的含量大小有关,CaO含量越高,一般活性越好。以这两种原料为主生产墙体材料大多需要蒸养,其生产工艺复杂,成本较高,也可以添加少量外加剂激发其活性,来达到提高强度的目的,但其他性能又受到一定的影响。碱性废渣主要成分为SiO2、Al2O3、CaO、MgO、Na2O等。其碱性大,可以利用石灰与之复合作为碱性激发剂,提高炉渣与粉煤灰的活性。 1.2 原料处理 原料炉渣含水率低,一般小于1%,呈块状,易碎。在处理中需剔除大块。粉煤灰含水率为5%左右,呈粉末状。碱性渣大多为细颗粒,需剔除其中大块,其含水率为4—10%。石灰采用精石灰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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