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07文号:深府〔2010〕19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高层次专业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三个层次,其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又分为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后三者统称为领军人才)。

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市属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中初级人才的认定及认定标准的编制、发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才认定工作的综合管理,以及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认定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的认定工作。

第二章认定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人才。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人才须具备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中杰出人才无年龄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认定标准编制与发布

第七条市政府应当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制定人才认定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动态发布机制。

第八条人才认定标准的编制和发布程序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研究编制人才认定标准。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召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等组成评估委员会,对人才认定标准进行评估、论证。

(三)人才认定标准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实施。

第九条如有重大新增标准,可临时提请市政府审定后在《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中增加相关标准。

第四章认定程序

第十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认定申请。

第十一条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

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核准及公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为高层次专业人才人选并获颁证书。

(五)入库。经认定的人选进入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库。

第十二条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的认定申请。人才申请、审核、核准及公示、发证等具体认定程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参照执行。经认定的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纳入我市人才库管理系统。

第五章任期与考核

第十三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

任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

第十四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实行期中、期末考核制度,考核重点是创新能力、业绩贡献、人才培养等方面,考核办法按照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期中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高层次专业人才资格,收回证书。期中、期末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存档。

第十六条任期已满人员再次申报参加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时,以最近一个任期内及期满之后担任的职务、取得的业绩成果等为申报依据。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资格、收回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

(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

(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

(三)任期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四)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

因前款第(一)、(二)项情形取消资格的,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除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参照本办法,制定认定办法和认定标准,并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第十九条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申请享受我市人才安居工程和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套政策,经认定的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可申请享受我市人才安居工程配套政策。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10〕50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深圳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的安居活动。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负责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负责提供人才社会保险、人才认定证书以及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本市人才安居年度货币补贴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根据住房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拨付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款。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 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五条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开调档函

人才交流中心调档函 委托谁去调档可注明身份证号码等 ________市____区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到_______市_____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我单位档 案事宜,请予接洽! __________单位 _____年__月__日篇二:人才市场调档函 xx省xx县人才交流中心调档函(存根) 编号:兹有大学(学院、学校)专业年毕业生,档案 存放在你处。现申请将报到证、档案转回我中心,我中心同意接收。请给予办理! xx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年月日 ....................................... xx省xx县人才交流中心调档函 编号:兹有大学(学院、学校)专业年毕业生,档案 存放在你处。现申请将报到证、档案转回我中心,我中心同意接收。请给予办理! xx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年月日篇三:人才 市场人事档案转出须知 贵州省人才市场人事档案转出须知 一、服务对象:人事档案保存在我中心、需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调出的人员。 二、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 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询问其父母姓名及本人联系电话填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2.原有工作单位的另需单位出具终止合同书、辞职辞退书、解聘书或同意转档函(任选 一)。 3.其他手续: (1)升学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 (2)应征入伍的,提交《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3)跨省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 (4)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交人社部门录用文件的复印件和录取单位出具的调档 函; (5)国有企业聘用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聘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6)教育局聘用为特岗教师的,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教育局出具的调档函; (7)另行委托管理档案的,提交委托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8)办理保险、失业、退休调档的,提交该办理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9)改派到原籍教育部门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10)改派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提交改派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及工作单位 出具的调档函。 (11)改派到省外非国有企业工作的,由当地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三、办理程序: 1.备齐转档材料并完善如下档案材料内容(应届毕业生可不用)交我中心: 1)《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档案中已有的无需再提供)(参加工作时 间为xx年xx月,填表时间为第二年对应的xx年xx月xx日)。 2)《贵州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表每年一 张(提供xx年至 xx年的表格,填表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31日)。

2020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受理条件 1.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申请材料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填报须知 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受理标准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受理量化表 网上办理流程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监管协议书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监管协议书为规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确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 量和居住品质,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1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主体 甲方(监管主体):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施主体):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用地概况 (—)宗地编号:。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六)建设内容: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监管内容 (一)总体要求。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设计应当符合《关于发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12〕189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人才住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的通知》(深建规建〔2017〕1号)及人才住房标准相关规定。乙方应当征求甲方意见后在小区合理的位置规划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应当纳入住宅区整体规划设计中统筹考虑,外观应当与同项目商品住宅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住户与其他住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2019最新版)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2019年修订版) C类:部分人才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军队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 2.全国技术能手;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具有国家级教练员资格,曾获奥运冠军的教学骨干或奥运冠军的教练员;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技能人才);培养产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专家;全国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文化部“国家动漫政府奖”获得者(指获奖作品的导演、编剧);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长江韬奋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剧作奖、导演奖、编导奖、音乐创作奖、舞台美术奖和表演奖)获得者;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获得者;中国电影“华表奖”个人创作奖获得者;中国电视飞天奖单项奖获得者及一等奖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排名前3位);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一等奖获得者(主创人员);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综合奖金奖获奖作

品的导演、编剧(排名前3位);儿童文学“安徒生奖”单项奖获得者;科幻文学“雨果奖”单项奖(包括最佳长篇、最佳中长篇、最佳中篇、最佳短篇、最佳编辑奖、最佳美术奖)获得者;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创新奖一等奖(排名前3位完成人);浙江省文化创新团队核心成员(领衔人);文化部优秀专家;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前3位);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获得者;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杰出人才奖;近5年,在杭州纳税的年度版权收入连续两年超过1000万元,且作品内容健康、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作家;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 D类:部分人才包括: 1.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杭州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杭州市政府“钱江友谊奖”获得者;杭州市“115”引智计划高端年薪资助入选专家。 2.省优秀班主任、省师德楷模、省教坛新秀;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国家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教师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国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市名中医;获安全飞行银质奖章飞行员;特级飞行员。 3.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技术能手;杭州市首席技师;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

留学服务中心调档函

出国留学档案寄存手续流程 一般而言,档案只会有三种存取方式,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各地人才交流中心 3、 自行储存(如果真心不怕弄丢且不愿意再享受各种待遇的话) 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1、官方介绍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本人档案的存放和管理,人才交流中心和国家 机关、企事业单位均不能接管他们的档案,档案存到街道又会为出国和日后回国工作带来很 多麻烦和困难。为了解决留学人员的实际困难,方便他们办理出国手续和回国工作派遣,解 除其后顾之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管 理办公室专门从事留学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均可将人事档案存放这里。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1996年12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指出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属流动人员档案。其第四条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 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 事档案。 2、地址及联系方式 自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经迁至新的办公地址对外办 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 6层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086-10-62677800 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6:00 乘车路线: 地铁4号线中关村a1出口沿北四环向西300米至海淀中街左转进辉煌时代大厦南门或d 出口沿海淀北一街向西300米进辉煌时代大厦南门 公交路线:中关村西、中关村南下车 3、办理流程 ·step1· 在线申请 ②进行在线申请; ③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打印一份。 ·step2·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来我室办理存档手续: ①上一步中打印出来的《存档人员登记表》; ②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复印件一份; ③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④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者,须递交签证复印件一份; ⑤交纳档案管理费720元。(3年的保存期限,费用多退少补。若需存档3年以上,费用 可直接交清。退费时,须凭完整交费发票原件。) *外省(市)人员办理方式详见“中国留学网”—“外省(市)存档人员办理邮寄存档手续须 知”。·step3· 凭我室开具的调档通知单回原单位或学校提档并转至我处。 档案可由本人密封自带,或者由人才中心、学校通过机要直接寄往我室。(我们学校是密 封后统一转到留服,不需要个人再经手,但每个学校不一样) 特别提示:本人需要妥善保管好“存档卡”和缴纳档案管理费的“发票”。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类、B 类、C类、D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分、70分、50分、30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A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分。 (二)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 (三)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 (四)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及以上。 (二)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及以上。 (三)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标可加1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5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doc

2019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 紧缺人才目录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2018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营造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活环境,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优惠奖励政策作如下规定: 一、奖励补贴 (1)A类人才可享受300万元的奖励补贴。 (2)B类人才可享受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3)C类人才可享受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1)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应为其本人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向公安部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市公安机关应为其办理有效期为2-5年的就业居留许可。 三、落户 (1)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愿意落户深圳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随迁落户手续。 (2)愿意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深圳手续。 四、子女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由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2)引进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减免学杂费、借读费和择校费等费用;报考我市高校的,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五、配偶就业 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的通知》(试行)执行。 六、税收 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医疗 (1)A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一级保健待遇,其他A类人才可享受政府二级保健待遇。 (2)B类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三级保健待遇。 八、保险 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也可为其购买商业性补充保险。

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表【模板】

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表

温馨提示:申请人有中国合法身份证明的须提供身份证;外籍人士应提供护照,且 申请名应与护照名一致。 申请人声明 1.本申请表内所填全部资料皆真实、无误,本人无任何虚报申请书所填资料情况。 2.本人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对上述申报内容进行审查与公示。 3.本人明白,若存在虚报申请资料情况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任何因提供虚假资料而被批准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市住房和建设局将有权收回住房,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配偶:(签字) 年月日 一、申请条件 (一)杰出及领军人才 1.人才本人及配偶在深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领军人才未领取过租房补贴; 2.人才本人在深圳工作及居住。 3.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 (二)高中初级人才 1.高级人才: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或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以下,且为《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工作关系转入我市并开始缴纳社保的。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未满36周岁的博士、未满31周岁的硕士、未满26周岁的学士; 2.人才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或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三)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为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已纳入本市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中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材料 (一)杰出及领军人才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担保文件及个人申请表; 2、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 3、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4、劳动合同; 5、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非本市户籍需另行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可以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及其他人才优惠政策的声明。 其中第2、3、4、5项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二)申请人为高中初级人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担保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后两项单位材料用人单位第一次申请时提交; 2、个人申请表、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料明细表及其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鉴定、认定文件; 4、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5、劳动合同; 6、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非深户需提供居住证)、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非本市户籍需另行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可以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7、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声明。 其中第1(除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担保文件)、3、4、5、6项提交复印件,第1项(除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担保文件)验原件。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 )2019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第一条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第二条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B(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 类、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D 类、C 类、分。50 分、30 分、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 7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第三条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类人才: A 项核心指标、 1 1 (一)分。标、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B (二)项核心指标、1 类人才: 1 ----- -----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C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D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工作突出,且乙方承诺在落户后至少为甲方服务满—年,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服务,并允许乙方落户于甲方集体户。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初审乙方材料,帮助乙方办理人 才引进申请手续。 2.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乙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深户落户手 续,协同公安部门对落户人员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3. 乙方在甲方办理手续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虚假而无法办理引进手续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或赔偿。 4. 甲方帮助办理引进手续如涉及到档案托管费、工本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办 理入户的申报成功后,需由乙方亲自到场的领取“入户指标卡”、取消原户籍、上户口、办理新身份证等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5. 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过程中,如因国家或深圳市相关政策或甲方的人才引进战略调整等 原因而导致无法办理或暂停办理的,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不因人才引进手续能否办理或暂停办理而受影响。 6. 乙方领取深户户口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人力资源集体户管理员管理,并在 领取新身份证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印件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新身份证复印件次月向社保局提交社保修改信息,具体实施日期按社保局审批为准。乙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三天之内通知甲方,以保证联系通畅。 7. 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从事甲方指定的工作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功勋飞行员。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

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近5年来,担任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4.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集成电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研发骨干,且年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且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5.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 6.梁思成奖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军队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国家级名中医;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 5、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界行业排名前10位的金融机构总部的高管、首席风险控制人员、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及首席经济学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6、浙江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 7、梁思成奖获得者。 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卫健委(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浙江省政府“西湖友谊奖”获得者。 2、省“千人计划”人选;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浙江省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3、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国际学科奥林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序号工作单位姓名认定级别主要认定依据 1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张倩后备级人才 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 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 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 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 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2 深圳市永盟智能信息系统有限公 司 杨胜周后备级人才 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 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 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 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 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3 深圳市东健宇电子有限公司邹乐健后备级人才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4 深圳大学潘剑飞后备级人才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 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 研究所)(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张璇后备级人才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 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 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 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 研究所)(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王晟后备级人才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 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 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7 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余承富后备级人才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制定了《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及相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的安居活动。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负责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负责提供人才社会保险、人才认定证书以及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本市人才安居年度货币补贴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根据住房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拨付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款。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

等功能。 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五条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第六条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办法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方法 时刻:2010年8月17日来源: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和选拔体系,依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高层次人才包括优秀企业家、各领域高级专家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农村有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三个层次。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产生。高层次人才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设上限。高层次人才评定名额依照我市产业进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广州市杰出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名,“广州市优秀专家”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20名,“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评定名额每年一般不超过50名。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人才办”)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工作的统筹

协调和宏观治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认定、评定的范围与条件 第六条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要紧从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认定、评定标准详见本方法附件。 认定、评定对象重点是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或生产研发工作的人员。担任市直局以上单位正职人员,除直接符合相关认定标准可列入认定对象外,其余原则上不列入评定对象。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评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参照公务员法治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突出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可列入认定、评定对象。 我市市属单位柔性引进人员(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刻一般许多于6个月),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 第八条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认定:(一)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打算”或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要紧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具体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 (二)当前正在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治理专家(具体由市发改委负责审核)。

深 圳 市 人 才 引 进 目 录

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 (特殊类、紧缺类) 2008.10

目录 《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使用说明 (2) 第一部分重点项目 “大运会”专项人才目录 (3) 轨道交通专项人才目录 (5) 第二部分重点支柱产业等 高新技术产业(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光机电一体化等) (8) 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物流业、文化旅游会展业、社会公共服务业) (18) 先进制造业 (41) 基础产业 (42) 优势传统产业(机械、服装、钟表、家具、包装、珠宝) (43) 第三部分高端服务业 通用人才 (48) 创新金融 (48) 现代物流 (49) 专门专业 (50) 网络信息 (52) 服务外包 (53) 创意设计 (54) 高端旅游 (55) 高端文化艺术 (57) 1

《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特殊类、紧缺类)》使用说明 1、《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特殊类、紧缺类)》(以下简称《目录》),适用于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拟引进在职人才应符合《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深人规[2008]6号)等人事人才政策中关于年龄上限、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规定。 2、《目录》中“紧缺类”,指在知识结构和实际业绩等方面属于高端、必须通过长期专业实践培养、 在全国和整体产业内属稀缺、当前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特殊类”,指具备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殊技能(才能)或发展潜质,在某一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每一产业的“综合管理类”人才,指该产业内各行业通用的人才。“ 3、《目录》中“学历、知识结构”中的专业背景,一般只标示一级专业目录,如:“理工类”、“法学 类”等;在表述中,凡标明“以上”的,均包含本级,如“1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分别包含满1年、大学本科;“高层管理人员”,凡未特别说明的,一般指担任用人单位(总部)副总经理以上、进入决策层的管理人员。“归国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4、《目录》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更新重新发布之日止。 5、本《目录》由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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