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维权流程具体是什么

商标维权流程具体是什么
商标维权流程具体是什么

https://www.360docs.net/doc/5818526986.html,

商标维权流程具体是什么

维权自己的商标几乎是每家公司,都很有可能会遇见的事,通过看热点新闻我们就可以知道,无论是名人,或是较出名的机构,都在面临着需要他一个维护利益的过程。例如前段时间比较知名的‘六小龄童’商标维权的例子,就是一个很是令人值得反思的事件,好在后面当事人是维权成功了的,不然这类的商标侵权行为,极容易便会因为没有收到打击而愈加的泛滥。

那么,如果公司需要面临商标维权时,应该怎么做呢?它的流程具体是什么?

面对维权,我们通常都有数种可选择的途径:

1、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公司发现了有其他人,在使用自己的商标时,或是名人发现,有他人在将自己的名字申请成商标,此时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之一,就是找到对方进行协商,可以要求他停止这种伤害了自己利益的某种行为,如果对方也愿意这样息事宁人,那么能和平解决,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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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工商局举报、投诉该人的行为

既然对方是以商标,侵犯的公司相关的利益,那么在第一条行不通之后,公司便可以直接向工商发起举报。在举报的前面一段时间,公司应该做的,就是收集相关的证据,作为证明,加大自己举报的力度,同时还应该出具自己的相关的证书等,表明自己是该枚商标的拥有者。举报成功的话,工商部便会没收、或是责令对方停止,程度过于严重的话,有可能还会涉及到相关的经济赔偿等,挽回公司某些损失。

3、去到法院起诉

如果面对上面的两种方式,仍旧不能解决这类纠纷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公司便需要考虑到起诉对方的可能性了。通常来说,第三种方式的力度和范围都是其中最大的,公司不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还可以要求立刻赔偿,甚至公开道歉也未尝不可以。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公司选择了以上哪种方式,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调查,确认对方的侵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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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对方确实是侵权了之后,公司一定要做的事情之一,便是做好相关大量的调查工作,确定对方是怎样侵权的,这样做的一个好处便是,可以及时商讨应对之策,更好的维权。

2、注意证据的收集,举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东西

证据永远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东西,缺少了它,公司即便是对的,相关部门也很难断定。相关的证据对这些公司来讲,自然是越多,越细致比较好,这样投诉的力度,也才是最大的。

浅析企业商标战略的意义

浅析企业商标战略的意义 【摘要】在知识竞争的时代,商标战略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企业加强商标战略的实施,有助于树立产品或服务的良好信誉,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经济附加值,增强企业开拓、占领、巩固市场的能力,促进企业向名牌产品、名牌企业聚集。 【关键词】企业商标商标战略 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竞争的时代,企业依靠知识产权争夺市场。作为品牌载体的商标,不仅象征着经营者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而且也代表着竞争者独特的个性和商业信誉。对于企业来说,拥有国际国内知名的商标是提高企业效益的决定因素。企业在竞争中,实施商标战略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是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一、企业商标战略的涵义 企业商标战略有着丰富的内涵,既涵盖了商标本身的概念、功能,也包括以商标创立为基础、以商标管理为保障、以商标培育为核心、以商标运用为关键、以商标保护为手段、以创建具有独特核心价值的市场强势品牌为根本目标的商标战略基本内容,是企业进行商标战略规划的基础。 (一)商标的概念和功能 1、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商品,在市场上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关于商标的概念,有学者认为,“商标是指能够将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标记。”【1】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商标是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总之,商标是能够将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 2、商标的功能 商标战略的构建与实施跟商标的功能密切相关,商标的功能是研究商标战略的理论基础。商标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的本体功能 商标的本体功能指商标本身所具有和涵盖的功能,包括识别功能、承载功能、表彰功能、象征功能。识别功能主要是指“识别来源”,商标起着区分商品或服务不同来源的作用,这是商标的基本功能。随着商标许可制度和商标转让制度的建立,识别功能出现了新发展,开始从识别来源或出处,转变为对该商标联系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与最初来源相同的消费体验的识别。承载功能主要是指“承载商誉”,商标作为一种符号承载或转移了一部分商誉的价值。表彰功能主要是指“表彰价值”,表彰功能是承载功能的合理延伸,符合符号消费理论所描述的特征,其外化即是企业在市场上的品牌形象。象征功能主要是指“象征精神”,象征功能是商标功能极大化的最高境界。如果说表彰功能意味着商标开始代表消费者的 【1】郑思成:《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16页。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经典】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 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据广州凯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耀网”)团队进行的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进行了相关的分析,以下所有资料仅供参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通俗的简单介绍,就是商标是由人所创造,当创造人向国家专业部门申请认证后,就收到国家法律保护,其他人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商标,企业的无形资产,更是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 给大家介绍近几年部分的商标案例,加以进行研究及案例整个过程的讲解,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New Balance”VS“新百伦” New Balance鞋业进入中国市场不到十年,销售商在网站、卖场、广告打出的“新百伦”知名度越来越高。这让广州本土品牌“新百伦”的老板周某伦愈发失去存在感,因为他拥有“新百伦”商标,其公司生产的产品也一再被误认为New Balance的。 最终广州中院认定New Balance销售商存在恶意“反向混淆”行为,应停止侵权并赔偿9800万元。近1亿的赔偿金刷新了广州中院所判侵权案件的赔偿额度。

案例讲解分析: 知识产权中明确指出,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知识产权为劳动成果,具有独立拥有性质,所以在中国范围中,是具有法律保护的; activities, noise, waste disposal, drilling mud and other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of stone, all power suspend production for rectification or removal. Will guide the wood stand To a gathering of local wood, bianqiao Park, electric central heating, Fei, compressed coal usage, decrease carbon emissions. Second, building site "six 100%" standards to be put in place.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site dust management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wall, spraying water, measures such as covering, washing, closed, where not up to "six 100%" 美国地区,美国在商标或者知识产权中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但在生活中假如出现此类型问题,国家会相应的按照的是否“出名”来给与法律保护,所以大家常常发现中国出现很多来自美国的很多山寨品被模仿假冒。 案例二:“王老吉”VS“加多宝”

“微信”商标案一审判决书

“微信”商标案一审判决书 2015年03月27日 3月11日,创博亚太公司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核准“微信”商标的裁定,并主张自己申请在先,应该是微信商标的所有者。最后,法庭当庭判决维持商评委的裁定,创博亚太当庭表示将上诉。(链接:欲注册“微信”商标被拒,企业起诉商评委败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书(有删节) 案号:(2014)京知行初字第67号 原告: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第三人:张某 原告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简称创博亚太公司)因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10月22日作出的商评字〔2014〕第67139号关于第8840949号“微信”商标异议复审裁定(简称第67139号裁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4年12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第67139号裁定的利害关系人张某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2015年3月11日,本院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第67139号裁定系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创博亚太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作出的(2013)商标异字第7726号裁定提出的异议复审请求作出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裁定中认定: 虽然创博亚太公司申请注册第8840949号“微信”商标(简称被异议商标)时,腾讯公司的“微信”软件尚未正式对外推出。但是,张某提交的证据表明,腾讯公司在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前已正式推出了“微信”软件,且用户量持续迅猛增长,截止2013年7月腾讯公司的“微信”注册用户至少已经增长到4亿人,并且多地政府机关、法院、学校、银行等推出了微信公共服务,相关公众已经将“微信”与腾讯公司紧密地联系起来。虽然创博亚太公司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是否损害腾讯公司的特定民事权益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调整的内容,也不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但在社会公众对“微信”的认知发生变化,社会客观环境和公众利益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对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是否会对变化了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就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的纠纷案例分析

就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的关系来讲,一个就是提供服务收取管理费,一个就是享受服务支付管理费,二者应该就是一种比较单纯的合作关系。然而,随着中国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进程的逐步加快,许多大中城市的市民的居住条件及物业管理水准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物业管理快速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发现一些城市的物业管理领域处于一种特殊的紧张关系之中。近几年,《物业管理条例》具有突破性地表述了物业管理所涉及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物权法》激发了广大业主维权的内在热情与潜能,二者先后发挥作用,使得原本较为模糊而平静的物业管理领域成为矛盾的激发地段。 一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利益纠纷的主要类型 近年来,涉及小区物业管理的纠纷案件频发且呈现急剧上升势头。这类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物业管理费纠纷 1.业主以各种理由拖欠物业管理费用 业主因种种原因,如未打扫小区卫生、保安未履行岗位职责等,引起业主不满,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予以抵制引发纠纷的居大多数。在此类纠纷中,物业公司往往就是原告,依照《合同法》规定,业主可以行使与对方违约程度相适应的合同履行抗辩权。 2.因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规范而引发诉讼 此类案件就是因物业管理公司单方面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规范或业主以种种理由单方面要求降低管理费用等导致的纠纷。

3.业主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造成前期物业管理时间延长为由拒付管理费 因房产公司在开发前期多由其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或委托其她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期满后仍旧继续履行前期合同,后业主对原物业公司所履行义务不予承认而拒付物业管理费,这类纠纷近来亦时有发生。 (二)因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引起的各种纠纷 因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失职导致业主人身、财产损害,业主起诉物业公司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业主财产损失赔偿纠纷;小区公共设施伤人的赔偿纠纷;小区公用部位侵权的纠纷;小区公用部位的出租经营问题;小区停车场收费纠纷;业主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而致纠纷。 (三)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起业主与物业公司纠纷 主要表现在:规划变更导致业主权益受损;业主购房时的规划在交房时往往发生变更,房屋格局与小区环境与售房时的承诺有差异;房屋建筑与附属设备质量差;配套项目缺项甩项;个别开发企业对这些遗留问题采取能拖就拖,能省就省,能不解决就不解决的策略,工程完工,开发企业撤走,问题甩给物业管理企业,从而造成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诸多纠纷;建筑权属不清;公摊面积的划分确定与附属用房经营收益分配等问题引起的纠纷。 二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利益纠纷的典型案例分析 (一)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能否拒交管理费 现在的小区在建设、销售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例如房屋建筑质量差、发布虚假广告、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或面积有误差、房款计算错误等等。这些问题要

品牌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品牌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品牌战略对贵公司可持续发展将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竞争越激烈,其贡献就越大。主要作用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1、可以把企业商业策略翻译成能够与消费者沟通的策略。也就是说,把企业的使命、远景和能力完整的归纳为品牌定位、品牌诉求、品牌性格和支撑点,建立一个完整而有序的沟通平台。 2、指导企业新产品开发和现有产品维护。对品牌战略而言,产品开发不再是品牌以外的事情,它只是品牌维护和提升的具体行为而已。一个良好的品牌战略会指导企业新产品开发方向和具体产品特征设计,并对现有产品的精进和提升起到引导作用。 3、指导企业传播策略,最大限度整合传播资源。我有个观点:企业资金浪费最大的两个环节是原材料采购和广告媒介投放。那么在广告媒介投放方面,品牌战略就能够起到指导作用,选用什么样的创意、拍摄什么样的广告、投放什么样的媒体等很多问题都能够得到准确的答案,而且这些答案能够最大限度遏制传播资源的浪费。 4、周密的战略设计,具有强大的竞争性。品牌战略的最大特征是“有备而来”。这与“东敲西打”的战术相比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因此,在其它竞争对手晕头转向地搞促销、上导购员的时候,我们可以节约时间,省去弯路,快速积累自己的品牌资产,形成强大的竞争优势。 二、全类注册的必要性及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说明注册商标的保护是有限的。《商标法》的这一条规定,又界定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一般的注册商标只在其所在的类别受到法律保护。所谓的全类保护则是指在全部类别受到保护。 要在全部类别受到保护,途径有两种:一是成为全国驰名商标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全类保护;二是进行全类注册。“全类注册”是指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分类表》所列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拥有全国驰名商标并非易事,要全面保护自己,注册全类商标是个好办法 有人认为在商标还不知名的情况下没有必要申请全类注册。但是,事前防御总比事后救济要好。商标作为一种资源,它总是越来越少的,等到企业的商标稍有名气,说不定已经有很多人合法地在其他类别注册了跟它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到那时商标始创人就会处于被动的位置。如果商标始创人率先进行了全类注册,就能避免在该商标成长的过程中他人合法取得在其他类别的专用权。 其次,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以转化为有形资产,为企业创造无穷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发展壮大了,商标有了知名度,就可以将这些注册商标有偿许可或者转让,做特许加盟,使企业的实力不断扩大,并向多元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因此,进行全类注册,也并非只是花钱买个平安。全类注册可以说是一种保护性投资行为,能够为企业多元化、集团化发展奠定基础。此外,注册商标经过相关部门评估还可以质押,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商标保护应该追求绝对垄断,而全类注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能使企业拥有较为丰富的商标资源,占有较大的商品服务范围,有利于新扩展商品、服务及时投放市场。因此,全类注册是企业针对优秀商标而设计的重要防御战略,企业有必要进行全类注册。

企业商标权保护的若干实务问题

企业商标权保护的若干实务问题 作者:罗武章律师时间:2008年08月10日 注:未经本人同意或授权,不得转载或基于任何商业目的对本文加以任何形式的利用。 作者:罗武章律师 一、企业商标的非诉讼实务 企业商标的非诉讼实务主要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许可、转让、续展与变更以及驰名商标的申报等。 1、商标的注册 商标注册的程序主要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和审查,初审公告,商标异议(有些商标没有),注册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在商标注册之前,最好是进行拟注册的相关商标的查询。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但是可以极大地减少商标注册不成功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准确性和把握。 商标的注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相关手续,另一种是委托具备相关经验的商标代理组织或律师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自己直接办理的优点是可以省去代理费,但是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可能比较多,而且由于对相关实务操作不熟悉而容易走弯路。委托办理

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但同时也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 申请商标需要准备相关注册资料。如果以自然人的身份注册商标需要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以企业的身份注册商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或律师办理的,还应出具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相应委托书。另外,需要准备拟注册的商标图样每份10张,准备相关的费用(官费为人民币1000元/件,委托代理的还需要另外支付代理费)。 一般而言,保守地预估,一件商标从申请到发证至少需要一年半左右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异议期为三个月左右,核准公告到发证约两个月。 注意事项: (1)商标查询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只具有参考作用,因为受数据处理和相关商标申请审查期间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数据尚未进入相关数据库。 (2)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标国际分类,按照该分类,商标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商标34类,服务商标11类。一般而言,尽量要将和自己业务相关的商标都注册下来,以免别人抢注。有些知名企业或者商标影响力和知名度潜力比较大的公司,比如华为公司,在整个45类商标都注册了“华为”商标。有些公司将与自己的主要商标拼音相同或文字拼写相近似的文字与图形都注册了商标。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100例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100例 【编者按】为加强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201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放日活动之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2017年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案例中,既有跨区域联合执法,又有跨部门联合执法,充分展示了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在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本报现将十大案例案情和典型意义梳理刊出,以餮读者。 01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介绍】 2017年3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反映查扣了当事人周某某销售的使用今世缘、海之蓝、五粮液等商标的白酒678瓶,经厂家辨认系商标侵权商品,累计违法经营额8.79万元。经查,2016年8月,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中年男子许某手中购进侵权白酒并通过门店销售。据调查,当事人于2017年3月20日因销售侵权假冒白酒受到市场监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办案机关对当事人知假买假、重复实施违法行为给予从重处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5.17万元。案件经复议机关审查及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均认定应对当事人予以重处。目前,涉案产品的生产源头许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此案涉及多个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从销售环节入手查清侵权商品的生产、加工、制作、灌装、包装、运输、销售环节的整个证据链。办案机关对当事人一年内两次售假的行为从重处罚,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通过此案的查处,假冒产品生产源头的违法者最终受到刑事处罚,体现出行政司法衔接的高效。 02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伯尔梅特BERMAD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介绍】 当事人上海伯尔梅特公司于2014年至2016年从正常销售渠道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带有BERMAD商标的红色消防阀与蓝色减压阀,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百事侵犯小企业商标权被告倒 百事可乐侵犯小企业商标权被告倒 播放背景音乐也要付费 保护知识产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自2001年4月26日被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已经是第10个年头,保护知识产权在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记者特别邀请相关专业律师,讲述了几个经典案例。 一场险些让整个行业洗牌的专利侵权案 承办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王卫东(工科学士,法学硕士,高级律师) 一场专利诉讼可能会使一家企业退出市场,甚至可能会导致行业的洗牌,这绝非危言耸听。 杭州华诚机械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诚”)是浙江省一家知名企业,一天,“华诚”突然收到从广州发来的一份图文并茂的律师函,说他们公司生产的“塔吊”(机械产品)侵犯了广州一公司的专利权,“华诚”纳闷了,自己生产多年的主打产品怎么侵犯他人专利权了? 不久,“华诚”被告专利法侵权,一同成为被告的还有省内其他几家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案子开庭,同为被告的另几家企业特地从外地赶来杭州,业内的专家也都来旁听。 广州公司来势之猛并非虚张声势,他们手持两张王牌:1、一张含金量很高的发明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程序,及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的两审行政审程序,成功地维持该专利的有效性。2、数十份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侵权的裁定书和广东省高院的判决书,认定数十家企业的侵权行为。 这意味着这家企业已经在广东省内成功完成专利清剿,现挥师江南,欲整肃浙江市场,这阵式很快吓坏了一些企业,他们马上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面对来势汹汹的原告,“华诚”决定出庭应诉,企业存亡在此一搏。 代理律师顶着压力,翻阅大量材料,结合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通过双方技术特种相比对后发现,两者并非“使用基本相同的手段,得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对比技术与专利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华诚公司根本就不构成专利侵权。 经过两审辩论苦战、据理力争,“华诚”终于艰难完胜。 名牌包装遭模仿万向愤然起诉 承办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童松青 (首届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 杭州的万向集团公司生产的“钱潮”牌万向节(十字轴总成,汽车的一种零配件)名扬天下,可是,若干年前,这个产品外包装被越来越多地仿冒。万向产品的外包装以“蓝、白、蓝”基本色彩为主,各种仿冒产品都照样画葫芦,不细看还以为都是万向的产品。仿冒品价格低廉,质量也低劣。 万向决定维权,把“仿冒者”之一萧山伟刚厂告上法院,称其仿冒包装是不正当竞争。

企业品牌的重要性

企业品牌的重要性 一、品牌的基本含义 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曾给品牌下了一个定义:品牌是指打算用来识别一个(或一群)卖主的货物或劳务的名称、术语、记号、象征、设计或其组合,并打算用来区别一个(或一群)卖主或其竞争者。事实上,现在的品牌含义已大大地被拓展了,它已与企业的整体形象联系起来,是企业的“脸面”,即企业形象。一个好的品牌商品往往使人对生产该产品的企业产生好感,最终将使消费者对该企业的其他产品产生认同,从而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因此,品牌战略实际上已演变成为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而精心培养核心品牌产品,再利用核心产品创立企业品牌形象,最终提高企业整体形象的一种战略,是企业用来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 二、品牌战略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有人曾问国内一些知名企业的老总,企业经营的目标是什么?答案是: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这表明许多知名企业的老总已认识到了品牌的重要性。特别是当前国际市场生产力已经处于过剩状

态,所有开放市场经济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进入了买方市场,市场竞争的环境、手段与过去相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新情况下,企业取胜的主要手段已不再单纯以产品本身来竞争,还包括品牌的竞争。可以说,未来国际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将是品牌的竞争,品牌战略的优劣将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出奇制胜的法宝。事实上,许多世界知名企业往往都是把品牌发展看成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优先战略。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麦当劳等等无一不是先从抓品牌战略开始的,即创立属于自己的名牌产品,并把它作为一种开拓市场的手段,最终占领市场。而且,由于名牌的综合带动作用十分巨大,外向度也相当高,所以往往是一个产品的牌子创立后,逐渐形成一个系列并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可以说品牌是企业进入市场、占领市场的武器。特别是国际市场竞争已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有没有建立自己的品牌战略,企业有没有自己的品牌,品牌形象如何已变得十分重要。 而且,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品牌与企业产品价格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产品价格始终影响到企业的销售收入及利润。而决定产品售价的除了产品的性能、技术含量、用途等之外,往往还存在一

中国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相关规定

中国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受不同的法律、法规保护。商标主要由《商标法》保护,而企业名称则由《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保护。因此,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名称和商标的相互冲突的现象非常严重,其原因是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国的企业名称的管理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即由不同级别的地方工商标局进行登记管理,而商标则是全国统一注册。由于两者的权利产生所依据的法律不同,登记管理存在有地域空间的差异,加之一定的社会原因,大陆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相互间的冲突较多。 目前的中国法律中,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法规就解决商标和企业名称冲突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时,通常是依据在先权利和公平竞争的原则。目前,有关调整企业名称和商标法之间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主要内容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31 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行合法权利”,其中,“ 他人在先合法权利” 包括企业商号。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权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若干问题意见》

第2 条规定: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取得应当遵循《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他人商标或者企业取得的信誉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4 条规定: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第6 条规定:处理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混淆,应当适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原则。 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均是商标以及企业名称相互冲突提出的的解决原则。目前大陆商标法中没有就公司名称和企业相同有肯确的规定。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100例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100例 01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介绍】 2017年3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反映查扣了当事人周某某销售的使用今世缘、海之蓝、五粮液等商标的白酒678瓶,经厂家辨认系商标侵权商品,累计违法经营额8.79万元。经查,2016年8月,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中年男子许某手中购进侵权白酒并通过门店销售。据调查,当事人于2017年3月20日因销售侵权假冒白酒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办案机关对当事人知假买假、重复实施违法行为给予从重处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5.17万元。案件经复议机关审查及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均认定应对当事人予以重处。目前,涉案产品的生产源头许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此案涉及多个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从销售环节入手查清侵权商品的生产、加工、制作、

灌装、包装、运输、销售环节的整个证据链。办案机关对当事人一年内两次售假的行为从重处罚,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通过此案的查处,假冒产品生产源头的违法者最终受到刑事处罚,体现出行政司法衔接的高效。 02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伯尔梅特BERMAD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介绍】 当事人上海伯尔梅特公司于2014年至2016年从正常销售渠道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带有BERMAD商标的红色消防阀与蓝色减压阀,通过刷漆改色的方式将阀体改造为绿色的数控电液阀,并把产品中的垫片取出,换成自行采购的垫片。当事人对外销售自行改装的仿冒绿色数控电液阀64台,含税销售额146.4275万元,至案发时仓库内剩余尚未销售的电液阀17台,违法经营额合计187.0838万元。 当事人未经伯尔梅特BERMAD商标注册人以色列伯尔梅特股份公司许可,擅自改装冒充高价商品销售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阀门产品17台,罚款561万元。

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新闻发布稿

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新闻发布稿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公布8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及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有关情况。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把加强保护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基调,坚定不移地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把加强保护的司法导向贯彻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议程共有两项,第一项议程是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项议程是通报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采取的举措。 下面,首先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金克胜副庭长向大家公布8起典型案例。 …… 下面,我结合8起典型案例,向大家通报一下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突出适用行为保全措施,提高司法救济的实效性 近年来,人民法院注重加大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措施适用力度,特别是突出适用行为保全措施。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法院就该纠纷作出终局判决之前,为防止侵害行为继续给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积极采取行为保全措施,责令被诉侵权人临时停止被诉侵权行为,从而及时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行为保全制度原先只在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领域适用。民事诉讼法修改后,行为保全制度已经适用于全部民事案件领域。因此,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人民法院在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和垄断纠纷等领域也积极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及时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礼来公司行为保全申请案是我国首例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适用行为保全措施的案件,充分体现了行为保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及时性。在加大行为保全措施适用力度的同时,人民法院还加大财产保全措施适用力度。对于被诉侵权人存在隐匿或者转移财产的危险,可能影响未来判决执行的情况,人民法院积极支持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确保当事人的胜诉利益能够得到实现。同时,不断加大证据保全措施适用力度。对于可能由于证据本身的原因或者因证据持有人毁损、转移、隐匿、篡改证据等原因,发生证据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人民法院

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搜集 点击数:80 更新时间:2010-06-08 10:28:33 【核心提示】 时下,小区物业服务纠纷已成为社会矛盾的多发地带。据统计,2008年至2009年,思明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物业服务纠纷案件1004件。 小区业主与聘请的“管家”——物业服务公司之间为何会产生矛盾纠纷?容易发生哪些矛盾纠纷?发生矛盾纠纷后如何妥善解决?双方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各自享有哪些权利?又该承担何种义务? 针对上述疑问,思明区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长达一年的深入调研,抽样调查其中以判决方式审结的131件案件,得出了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实话实说物业服务纠纷的深层次问题。 案例1 不满物业服务 拒不缴费成被告 一直以来,阿泰对侨建花园的物业管理很不满意。阿泰认为自家所在小区的华菲物业公司的管理很不到位,“侨建花园”的消防通道被改为其他小区居民车辆的出入通道,绿化带增设围墙铁栅栏、大小铁门等,造成绿化带严重破坏。因此他一直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2008年4月,华菲物业以阿泰从2004年1月开始就未交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为由将他告上法庭时,阿泰却没有为他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的说法提供有力证据。法院认为,根据侨建花园业主委员会与阿泰签订的《侨建花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阿泰接受华菲物业提供的服务,却未支付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已构成违约,需支付 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公共维修金,且阿泰未及时缴费,必须支付滞纳金。

法官说法业主维权不能空口无凭 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应按聘用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管理服务。小区业主也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配合物业管理的义务。因此,个体业主的意见一般情况下不能推翻合同的约定,不能否认整体物业合同的效力。个体业主不能以自己反对或未签字同意物业公司管理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也不能随意地以笼统的物业服务质量差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当然,对于确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也应当按照物业公司的过错大小,减免业主的缴费义务。此外,还必须结合双方争议的事项,来具体判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了相应义务,以及违反的程度与应负的责任。另外,业主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程序与手段要合法,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还有提供相应证据,不能空口无凭。 专家支招细化量化合同,改进监管方式 课题组认为,物业公司仅仅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是小区聘请的帮助管理小区事务的企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实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完全受双方签订的合同约束。同时,考虑到物业服务活动关系民生,物业纠纷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也要改进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方式:一是加强物业管理立法,特别是加强小区自治立法,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制度,增强小区自治能力;二是加强行政引导,特别是加强物业合同规范化示范工作,制定示范物业服务合同,指导推行示范合同,详细细化物业服务项目及具体项目收费标准,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做好物业纠纷的防范工作,也为物业纠纷的化解制定依据;三是加强执法监管,监督物业公司与物业小区签订规范的合同,并做好合同公示,监督物业公司规范服务活动,做好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四是构建物业纠纷前期化解机制,在基层政府机关构筑统一的物业纠纷化解平台,及时调解、化解基层矛盾冲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加强物业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物业公司与小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将物业纠纷纳入法制化解决渠道,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知识产权案纪实】“红星”二锅头商标维权第一案审结

“红星”二锅头商标维权第一案审结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结红星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商标权的第一起案件,认定被告杨某侵犯红星公司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杨某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红星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近9000元。 红星公司诉称,红星公司为第33类商品第3731472、3200267、3200268、1237605、1237606、390867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中第3200268号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杨某在北京市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商铺内销售的特制二锅头酒(大绿)、特制二锅头酒(小绿)、二锅头酒清香型白酒(故宫珍藏56度)、二锅头酒清香型白酒(故宫珍藏52度)、珍品二锅头酒五款产品多处使用“红星”文字并标注“红星集团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制出品”,侵犯红星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企业名称权。同时,杨某销售的涉案五款产品与红星公司生产的五款产品包装、装潢相似,构成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仿冒。红星公司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诉讼合理开支合计13万余元。 杨某则辩称,其已经将摊位转租给第三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市场上流通的二锅头酒在外包装、酒品形状、材质方面都存在类似的情况,红星公司提供的进行比对的五款产品包装、装潢不属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 法院经审理认为,丰台工商分局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摊位经营者至今仍是杨某,并且杨某进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时间晚于其将摊位转租给第三人的时间。杨某作为经营者应对该摊位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法院最终认定,杨某销售涉案五款产品的行为侵犯红星公司第1237605、1237606、390867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红星公司五款产品均为知名商品,但所使用的容器均为相关商品所通用,不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红星公司五款产品的装潢体现了红星公司商品的特色,是红星公司商品区别性特征的体现,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装潢,特制二锅头酒(大绿)、特制二锅头酒(小绿)与红星公司相关商品特有装潢不构成近似,不存在混淆的可能,二锅头酒清香型白酒(故宫珍藏56度)、二锅头酒清香型白酒(故宫珍藏52度)、珍品二锅头酒三款产品与红星公司相关产品装潢基础色调相同、色彩搭配相近、线条图案相仿、要素组合雷同、整体视觉效果相似,足以造成双方产品混淆,构成对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的仿冒,此外,涉案五款产品标注“红星集团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制出品”的行为,侵犯红星公司企业名称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杨某立即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赔偿红星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近9000元。 “石库门”黄酒商标被侵权获赔3.8万余元 因发现市场上销售与自己外观设计相似的黄酒,石库门及所属公司将生产商、销售商等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停止生产及销售侵害他们商标的黄酒,并且补偿经济损失15万元。今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生产商、销售商立即停止侵犯石库门商标专利权的黄酒,并赔偿石库门及所属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 石库门公司是金枫公司旗下的一家大型的黄酒生产企业,生产的“石库门”上海老酒曾被评为上海市名牌产品,“石库门及图”商标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09年下半年,公司发现余姚某酒厂生产的“越舫”牌上海老酒与石库门的外观设计相似。 几个月后,徐先生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在一家个体超市内买了“越舫”牌上海老酒两瓶,每瓶售价5.6元,并取得商店出具的发票和收银条各一张。公证员还对超市外景和所购产品进行了拍照。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不缴物业费咋成业主首选维权方式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不缴物业费咋成业主首选维权方式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不缴物业费咋成业主首选维权方式 邹强赵淑雯/城市商报/20131017 苏中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随着住宅商品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法院受理的各类物业纠纷也逐年增多。昨天,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2009年-2012年间的物业纠纷进行梳理,通过商报向社会发布五大典型案例,提供给广大业主作为参考。 统计显示,2009年-2012年这四年里,园区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分别为142、135、217、222件。今年仅第一季度,法院就受理了107件。大多数案件的被告都是业主,起因都是业主拒缴物业费,结果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且业主败诉的非常多。究其原因,是物业服务行业缺乏统一标准及严格监管、业主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所致。 大量物业纠纷的背后,折射出业主维权面临的窘境——对单个业主来说,打官司存在着费时间、取证难、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但问题是,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时,在诉讼之外又很难通过有效途径进行维权。于是,业主只能通过拒交物业费这种既简单又经济的方式与物业公司对抗,结果被告上法庭。 □商报记者邹强通讯员赵淑雯 房门被撬财物被盗 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自家房门被撬财物被盗,小区物业要承担责任吗?业主王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气恼事。 2008年10月14日,王先生回家时发现,自家及隔壁家房门被撬、贵重物品被盗。据王先生说,他家损失高达19万元。他向小区物业索要监控资料时才被告知,早在一个月前,小区监控设备因故障一直处于瘫痪状态。其后,他花2000元维修并更换被撬房门,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知小区监控设备瘫痪,在未修复的情况下,既未主动采取应急措施,增加临时人员加强小区内巡逻及对出入人员登记管理,也未告知全体业主加强自我防范,因此对王先生家中失窃存在物业管理上疏忽(过失),应对王先生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王先生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应由小偷承担)。结合其过错情况,法院酌定物业承担就确定损失部分的20%补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依照《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一般对物业管理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或服务,它提供的是小区物业的公共服务。因此对业主家中的财物安全,需经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特别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法院将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物业服务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中是否存在过错。物业公司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房屋漏水修不好 拒缴物业费抗议 房屋漏水能否拒缴物业费?恐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最近,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赵先生不交物业费。在法庭上,赵先生“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欠缴物业费不假,但欠费的原因是2007年11月自己房屋因漏水而进行维修,但经多次维修,至今还在漏水。如今,业主报修后,物业都不来人处理。此外,地下车库入户电梯处也有漏水现象,长期未得到处理。 诉讼过程中,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但物业仍要求高昂的滞纳金。法院认为滞纳金计算标准明显过高,依法予以调整,酌定业主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3倍支付违约金。

品牌对于企业的作用

商标品牌对于企业的作用 (一)商标品牌对于企业的功能 1、存储功能。品牌可以帮助企业存储商誉、形象。“品牌就是一个创造、存储、再创造、再存储的经营过程。” 2、维权功能。通过注册专利和商标,品牌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防止他人损害品牌的声誉或非法盗用品牌。 3、增值功能。品牌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它所包含的价值、个性、品质等特征都能给产品带来重要的价值。即使是同样的产品,贴上不同的品牌标识,也会产生悬殊的价格。 4、形象塑造功能。品牌是企业塑造形象、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基石,在产品同质化的今天,为企业和产品赋予个性、文化等许多特殊的意义。 5、降低成本功能。平均而言,赢得一个新客户所花的成本是保持一个既有客户成本的6倍,而品牌则可以通过与顾客建立品牌偏好,有效降低宣传和新产品开发的成本。 (二)品牌对于消费者的作用 1、识别功能。品牌可以帮助消费者辨认出品牌的制造商、产地等基本要素,从而区别于同类产品。 2、导购功能。品牌可以帮助消费者迅速找到所需要的产品,从而减少消费者在搜寻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3、降低购买风险功能。消费者都希望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产品,同时还希望能得到周围人的认同。选择信誉好的品牌则可以帮助降低精神风险和金钱风险。 4、契约功能。品牌是为消费者提供稳定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保障,消费者则用长期忠诚的购买回报制造商,双方最终通过品牌形成一种相互信任的契约关系。 5、个性展现功能。品牌经过多年的发展,能积累独特的个性和丰富的内涵,而消费者可以通过购买与自己个性气质相吻合的品牌来展现自我。 (三)名牌效应 名牌是知名品牌或强势品牌,其巨大的作用在于它的名牌效应。

商标权对企业的作用

商标权对企业的作用 1)存储:品牌可以帮助企业存储商誉、形象。“品牌就是一个创造、存储、再创造、再存储的经营过程。” 2)维权:通过注册商标,品牌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防止他人损害品牌的声誉或非法盗用品牌。 3)增值:品牌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它所包含的价值、个性、品质等特征都能给产品带来重要的价值。即使是同样的产品,贴上不同的品牌标识,也会产生悬殊的价格。 4)形象塑造:品牌是企业塑造形象、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基石,在产品同质化的今天,为企业和产品赋予个性、文化等许多特殊的意义。 5)降低成本:平均而言,赢得一个新客户所花的成本是保持一个既有客户成本的6倍,而品牌则可以通过与顾客建立品牌偏好,有效降低宣传和新产品开发的成本。 6)聚合效应:名牌企业或产品在资源方面会获得社会的认可,社会的资本、人才、管理经验甚至政策都会倾向名牌企业或产品,使企业聚合了人、财、物等资源,形成并很好地发挥名牌的聚合效应。 7)内敛效应:名牌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比如中国的联想集团、以民族品牌为号召的四川长虹和“明天会更好”的海尔集团等,它们的良好形象使生活、工作在这样企业中的

员工会产生自豪感和荣誉感,并能形成一种企业文化,工作氛围,给每一位员工以士气、志气,使员工精神力量得到激发,从而更加努力、认真的工作。名牌的内敛效应聚合了员工的精力、才力、智力、体力甚至财力、使企业得到提升。 8)无形资产融资:“隆力奇”三字贷来5个亿“本报讯(苏宣)日前,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审查,对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以“隆力奇”注册商标为质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市支行申请贷款5亿元予以登记备案并核发了质押登记证。这是继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以“梦兰”商标质押贷款2亿元,成为全省首笔超亿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后,该市企业再次刷新全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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