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自治的困境、实践、方向和对策(

城市社区自治的困境、实践、方向和对策(
城市社区自治的困境、实践、方向和对策(

城市社区自治的困境、实践、方向和对策

文/郭卫建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杂志2007年第9期总第63期

一、社区、居民、业主

(一)城市社区的产生和变化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95年左右40多年时间中,大部分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为本单位职工修建和提供住房,形成了众多的单位大院;城市政府房管部门将国有住房分给城市居民居住,形成了不同单位职工家属居住的“大杂院”。城市社区由此形成。居民只是各自从政府或单位取得一定时间的住房使用权,居民之间没有住房财产联系的纽带。

从1995年左右到现在10多年的时间中,由个人购买商品房,形成了新型的社区。

(二)居民的演化、居民与业主的关系

住在现在社区的居民,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居民是住房所有者,本身是业主;

●居民是承租或借用别的业主的住房,只是在一定时间内的房屋使用者;

●居民是所在社区范围内的工业或商业单位的职工;

业主,狭义的理解,是购买了商品房,拥有社区中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产权证列名者;

业主,广义的理解,可以是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家人;夫或妻,父母或儿女都应理解为业主。

现在新建城市住宅社区,里面的每一寸土地的使用权、每一间房屋都是业主购买所得的私有或共有财产。对本身不是业主的房屋使用人,房产所有权人让渡给他的只是一定时期的使用权(或居住权),其他所有权利仍属业主。所有权(或房产权)是完整物权,使用权(或居住权)是派生物权。

可以认为,现代社区中居民的概念包含了业主及房屋使用者。并且大部分居民本身就是业主(广义)。对房屋使用者,业主的权利可以以合约形式让渡给房屋使用者,如果这种让渡是明确的、合规合法、包含了决策房屋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社区中的房屋使用者,将与业主一样,可对房屋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时,一个社区中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载体,趋于完全一致,即为:业主或得到业主明确合法授权的房屋使用者。

二、目前社区自治的困境

社区自治分两个层面:业主自治和居民自治。虽然两个层面自治的载体趋于一致,但在我国的绝大部分社区中,两种层面的自治是并行的。

(一)业主自治的困境

●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全国的众多社区中,成立业委会的只占小部分;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难。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许多业委会工作开展不起来,有部分

业委会因为自身不正,得不到业主信任或支持;

●监督和罢免业委会委员难;

●开“业主大会”难,“业主大会”虽为决策机构,但因其是一个虚拟的组织,所以开

“业主大会”难,做出决策难;

●业主委员会换届难。成立了业委会,能开展工作,又能顺利完成换届的,基本上是凤

毛麟角。

(二)居民自治的困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在大部分社区,身为法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委会,是政府的末梢,是政府在社区的“准行政组织”,其功能主要是完成各级政府分派的任务。

(三)社区自治危机

已有相当一部分社区,出现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已经有许多社区,最基本的物业服务不能实现,业主最基本生活服务得不到保障。有些社区中,业主分裂,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升级,更使社区混乱的局面趋于复杂。最近,媒体上时有物业纠纷以及各种暴力伤害业主的事件报道。

社区中这种矛盾的不断积累,如不能及时、有效、从根本上解决,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将阻碍我国基层民主的进程。

三、北京市上地西里社区自治实践

上地西里是一个典型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小区于1999年开始入住,常驻居民972户。

?2000年:由街道办组建了第一届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主任和主要成员为街道办派遣,不是社

区的业主(居民)。

?2003年3月: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管理委员会,委员9名。整个管委会产生过程历时一年多。

2002年1月,业主自发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发起人会议。2002年8月,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

筹备组。2003年1月,确定上地西里产权人代表共81名。2003年3月,首次产权人代表大会

会议召开,选举出管委会。

?2003年7月:由上地西里居民代表(其中大部分也是产权人代表),在完全自由民主的基础上,

选举出新一届居委会。居委会共有九名成员,全部为本社区业主(广义)。其中3名是原居委

会人员。6名新居委会成员中有4名为在职人员(兼职居委会委员)。9名居委会委员中,有5

名是业委会委员,交叉任职居委会。这种组合及交叉兼职,当时在北京市乃至全国,可能是首

例[1]。

?2004年11月:上地西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业委会由9名委员组成。

在业主自治制度构架上,引入了业主大会设常设机构“业主代表大会”,下设执行机构业主委

员会和业主监事会。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有27名代表。代表为全社区选举产生。代表大会

设主召集人1名、协助召集人2名。业主代表大会成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有负责人。秘书、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与业委会共享。社区业主自治从以一个业主大会虚拟组织为基础,转化成

了一个以“业主代表大会”实体组织为基础。

?在业主自治决策上,由《上地西里业主公约》授权业主代表大会,可以对业主大会决定、决议

事项之外的事项,进行决策。

?2006年7月:上地西里居民委员会换届改选。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新一届居委会。居委会有7

名委员。大部分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的代表也是居民代表。居委会成员全为社区业主(广义)。

居委会委员与业委会委员没有再交叉任职。

?2007年8月:上地西里第二届业主自治机构换届成立。业主自治机构由39名业主代表、5名

业主委员会委员、3名业主监事会监事组成。业主代表由分区的业主选举产生。许多居民代表

成为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代表。居委会大部分成员为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大会设主召集人1

名,协助召集人5名。上地西里新的《业主公约》和《业主议事规则》也提前与物权法对接[2]。

上地西里社区自治,不论是从业委会业主自治的层面,还是从居委会居民自治的层面,都是比较成功的。这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绝大多数业主满意社区的物业服务。

●社区生活环境、治安情况良好。在过去的4年中,没有发生业主之间、业主和物业公

司之间的冲突。

●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社区自治制度,即业主代表大会制度。社区自治有可持续性。

●社区业委会与居委会关系融洽,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最大程度上为业主和居民提

供了方便和服务。值得一提的是,正是有了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通力配合,才使难度

很大的业主自治机构成立和换届得以顺利实现。

笔者认为,上地西里社区自治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有两点:

2003年7月的上地西里居民委员会完全民主选举。实现了所有居委会成员全部为社区的业主(广义)。居委会和业委会交叉任职,实现了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的融合。

2004年11月的业主委员会选举,构建了以“业主代表大会”为基础、三权分立、有较好的操作性、有较好的效率、又不失公平的业主自治制度。

四、城市社区自治的方向和对策

(一)方向

从长远和根本上说,对于居委会,要正本清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使居委会真正成为居民的自治组织,即由居民选举居委会,由居民分摊费用支撑居委会日常运作。居委会为居民解决和提供日常生活便利。

实际上,如前面所述的,承载居委会和业委会的载体趋于一致,居委会和业委会完全可以合并成为一个社区自治组织。

居委会工作中属于政府职能的部分,应纳入政府的体系中。由政府向社区派出基层机构,派出机构的人员为公务员,由政府任命,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

基于目前我国的实际国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可以继续沿用居委会组织目前的属性和功能,但要从居民代表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的构架上,强化居委会与业主、居民的联系,强化居委会与业委会的相互合作与支持。

(二)城市社区自治的对策

基于我国社区一些实际情况:

●大部分社区规模较大,都在千户上下;

●社区业主的民主意识,参与共公事务的自觉性,还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引导和培养;

●社区物业服务需要做决定的大事小事很多。

笔者提出如下对策:

1、贯彻《物权法》,体现社区重大事务由业主共同决定的本质,即: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2、实体的、有负责人的社区业主代表大会制度为社区自治核心。社区业主委员会为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从法律法规上要给予业主代表大会明确地位。除物权法规定的事项及按社区《业主公约》

要求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外,其余事项授权业主代表大会做出决策。

3、居委会委员和居委会党组织成员要全部产生于本社区业主(广义)。要加强社区居委会和居委会党组织在业主代表大会中的作用。居委会委员和党组织成员应积极争取成为业主代表。在制度设计时,可以考虑在居委会成员自愿的前提下,所有成员可自动成为业主代表大会代表。居委会成员通过自身为业主代表的合法身份,引导和影响社区业主代表大会的决策。要鼓励有条件的业委会和居委会的成员相互交叉任职。在目前居民代表和业主代表还不能完全重合的情况下,社区的居民代表大会可以在业主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扩充产生,设相应负责人,成为社区居民自治的核心。

4、政府应成立一个综合部门对口社区自治。该综合部门应超脱于政府的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管理部门。摆脱目前建设部门对社区管理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对于一些自治条件较差的社区,政府应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

5、政府有关部门要推动和支持成立社区自治的横向组织。一个小区要有自己的业主组织,对于一个地区的小区,要有更广泛的、更高一层的组织。有了这样的组织,可以方便业主自治组织与各级政府间的协商,以解决一些共性的问题,可以与其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如物业管理协会等)进行沟通,可以给不同小区的业主、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使社区的自治活动、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在正常、正确的方向上。

6、对社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和业主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应有经济补偿,费用应从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中支出。业委会组成成员可少一些,专业化程度应高一些。在实行了业主代表大会自治构架后,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业委会工作人员(不一定是本小区的业主)。

7、对社区存在的共性问题,如物业管理用房(2003年以前建成的社区),政府有关部门应统筹考虑,出台相应的法规,给出统一解决的方案。

(作者系德国申克公司北京代表处负责人,上地西里第一、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主召集人)

参考文献:

[1]陈丽安.关于上地西里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思考.《现代物业》.2004年第4期总第22期

[2]《上地西里业主公约》、《上地西里业主议事规则》

社区自治建设

构建和谐社区的思考 (邢台学院法政历史系2010届法学接本科班,河北邢台 054001)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城镇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城镇社区法制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 必然要求,只有加强基层民主自治才能推动社会民主和公平的进步。我国社区自治管 理处于起步阶段,应针对问题,制定有关法律,完善基层民主管理体制,使社区自治 制度化、法制化。 关键词:社区法制和法治自治和谐 城市社区的自治管理是关系着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是和谐城市的重要基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与此同时,我国社区建设发展存在一系列问题:界定不清,权责不明,居民自治热情不高,组织不健全,社区立法明显滞后,资金匮乏等,解决这些问题,要靠法治建设,要靠科学管理,推进民主化进程。 一、社区的内涵及其发展 社区是一个外来词,社区的概念是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社区是由同质人口组成关系密切、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1]。我国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司将社区定义为由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们通过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以及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2]。但目前学术上对“社区”的概念内涵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出现界定困难,这是由于社区具体权责不清引起的。他们分别从社会学、教育学、法学的研究视角对这一专业术语作出不尽相同的注释[3]。我们通常所看到的社区定义一般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认为社区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变化的过程和归宿[4]。社区建设可以看作是一个城市化过程的继续,是城镇居民现代化的初始阶段,而不是只建设了住房与活动场所就可以了,它是要随城镇发展而继续深入的。从教育学上定义为“为人追求精神

在学习中提升自我 在实践中完善自我

在学习中提升自我在实践中完善自我 大连市长海县广鹿乡中心小学小学刘吉慧宋媛媛 非常有幸在2016年的4月成为长海县教育局组织的影子培训的第二批学员。在这次培训中,我们不再是站在三尺讲台上的教师,不再是在课堂中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师,而是褪去教师的角色,以学习者的身份,和来自长海各校的30名骨干教师一起,踏入普育,欣赏普育,感受普育,学习普育。 在普育学习的两周时间里,我领略了普育学校的儒雅大气,感受到了普育学校领导们的魄力,惊讶于普育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和。在这次的学习中,我不但在理论上有了一定的提升,也学会了如何把这些理论运用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中。 一、“三级建模”——触动 第一批学员从普育学习回来后,对我们基层教师进行了二级培训.在那次培训中,我第一次听到了“一校一模”这个词语,同时领导也明确的提出作为一线教师的我们应该在课堂中采用这种模式进行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二级培训后,我特别的困惑:课型不一样,模式怎么可能一样?如果只是根据模式上课,那是不是意味着把教师的思维困在一个框框里面,这样的话怎么能发挥教师各自不同的特色?是不是束缚了教师的个人发展呢?难道就不可以有变通吗?说心里话,由于当时的不理解,对于“模式”我是极度不理解、也是”排斥“着的。 我是幸运的——通过这次普育之行,我们学习了普育学校的课堂教学模式!同时也解除了一直困扰着我的疑惑。原来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模式,相同学科由于课型不一样模式也不一样——这就是“三级建模”:“一校一模”“一科多模”“一模多法”。对“模式”我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原来的“模式”是可以变通的,原来模式是为教师提供一定的教学设计的思路,在不同的环节中,身为教师的我们可以灵活处理,原来“模式”并不是那么的“死板”,是可以变通的! 在普育学习一周之后,带着对三级建模的理解,我们有幸的来到山东桓台县实验学校,参加王敏勤教授组织的“我的模式我的课”活动,并聆听了王敏勤教授对“三级建模”的进一步的解读,更领略了来自全国各地各校优秀教师的课堂展示,对“三级建模”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当我们在教学设计面前无从下手

教师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教师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教师要经常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反思自己平时的教育教学行为和平时生活的言论,了解自己的不足,并制定整改反案,改正不足,提高教学水平。下面是整理教师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的范文,欢迎阅读! 教师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篇一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学海无涯,职业境界的追求也没有止境。俗话说得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特别是对于教师这样一个特殊的行业,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肩负着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了学生的成人成才,只有不断的学习以提高个人的文化素养,不断的反省总结以提高自己的师德水平,才能真正做到"不误人子弟"。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让我又一次深入地总结反思自己,查找不足,分析根源,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个人的师德师风建设。经过前一阶段分析问题并查找问题的根源,我对自己存在的不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通过讨论会的召开,我迫切感到自己和优秀教师的差距,迫不及待地要与他们看齐。现将问题再次总结,并拟定整改计划,以期自己离优秀教师的标准更近一步。 第一点:个人素质的提高迫在眉睫,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积极行动 (1)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彻底更新教育观念 新课程改革已经进行了好多年,但我反思自己,发现对有些理念的认识并不透彻,为了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

深刻认识到作为一个教师要不辱使命、不负众望,有所创造、发展,就必须学习。教师要学习的内容十分丰富,当前特别要重视对新课程要求的学习,全面了解新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改革的目的、内容、方法、途径;了解新课程对教师、对课堂教学改革的新要求;总之要以新的教育理念来充实自己的头脑,转变教育观念,更好地承担新课程改革的历史重任。今后,我要更加重视理论学习,同时努力向同行学习,向专家学习,向学生学习,向社会学习,向生活学习。 (2)广泛涉猎,丰富知识结构 知识是一种多要素、多系列、多层次的动态排列组合。合理有效的知识结构必须具有一个显著的核心,核心不明显是低功能的知识结构,必然会影响到思维功能完善与发展;合理有效的知识结构必须有若干辅助性知识,来积极配合结构核心进行有效的思维;合理有效的知识结构还必须有雄厚的常识性知识,它对于最为深厚的科学创造、艺术创造都有孕育、触发的作用。 基于如上理论,我深刻认识到:作为教师,如果只局限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就不能在教学与科研活动中拥有开阔的视野,不利于专业知识的灵活运用,就不能充分发挥知识应有的功能。所以,为了做一个有才的教师,必须广泛涉猎,博采众长,触类旁通。因此,我决定从今往后,少一点时间闲逛,多一点时间看书,少上网打游戏,多一点时间参加教育论坛的讨论,以丰富知识结构,优化课堂结构,力求生动有趣,知识丰富,学生爱学,自然对我的课感兴趣,以兴趣引导他们,追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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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村民自治的对策与措施 摘要:村民自治是国家与农村社会进行互动的一个主要形式,它们之间互动的状况如何。将关系到国家对新农村建设能否合理调控。文章就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中的问题。尝试性地提出相关的对策措施,以期促使村民自治能更好地良性发展。 关键词:村民自治;选举;民主建设;法律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136(2009)23-0053-03 所谓村民自治,是指生活在一定区域中并获得这一区域相应身份的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渠道的形式,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组织,对本区域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依法进行管理、参与的群众性自治活动。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1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现实意义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几经曲折。建国初期,我国大部分农村实行的是行政村体制。20世纪50年代末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民公社在农村占主导地位。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结束了人民公社体制,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进而农民主意识增强,日益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于是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诞生了。特别是自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农村村民自治逐步深化,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国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政治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在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由于村级事务与广大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广大农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4项民主权利与民主制度的实践,逐渐认识了现代民主运作的基本制度及基本技术、基本程序,民主管理能力大大提高。农村村民自治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养成民主习惯,学会民主管理,锻炼和提高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可以这样说,搞好农村村民自治,就等于办好了中国大部分农民的民主培训班。农村村民自治推动了农村社会民主的发展,进而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方面,以村民自治为主体的社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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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村民自治的弊端及完善对策 20 世纪80 年代初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中国农村经济发生了飞跃性变化,也使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在政治民主建设进程中迈出了具有深刻意义的一步,这就是给当代中国农民带来了管理自主权的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大事。现代基层农村基本政权形式—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具体环节。 一、关于弊端分析不同的学者有以下几点说法 1、村民自治发展的不平衡性 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是在国家制度的安排下进行的,从1990年9月民政部发出《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起到现在,已有十余年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省级有村民自治示范县,县级有村民自治示范乡,乡级有村民自治示范村的格局。但是,由于在实践运作中受多种因素影响,村民自治实行的比较好的村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村尚未达到规范性标准,真正标准和典型的村民自治的村在全国农村所占的比例还较低,村民自治的发展相当不平衡,主要表现为村民自治规范型和不规范型两种运作模式并存。 2、村委会的“双重角色”与村民自治基本原则之间的矛盾 当前是我国大发展的历史时期,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规定了我们必须以超常规的历史进程,尽可能地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而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具有关键性意义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整个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过程中,农业始终承担着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其自身又承受着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双重制约,正处在一个困难比较多的转折时期。要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的程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就必须要加强对农村和农业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因此说,县乡两级政府在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重要的责任,发挥重要的作用。 3、乡镇政权机关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 从理论上讲,对乡镇政权机关与村民自治,特别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究竟应当是什么关系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分歧。1982年宪法规定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对村委会与农村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并未直接作明确规范。换言之,现实中乡政与村治特别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和冲突。 4、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 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显然是两个性质和功能不同的组织。村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承担着对农村社区的政治领导职责。党组织由村民中的党员组成,其领导人在党组织系统内通过党员选举或上级党组织任命产生。村民自治是村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功能是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组织由全体村民组成,其领导人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在村内同时存在,使中国的村民自治有其自身的特点。村民自治能否正常有效地运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 5、民主选举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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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的制约因素分析 摘要: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层民主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创新。新形势下,在村民自治过程中还存在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法律方面的制约因素,阻碍了村民自治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制约因素;分析 Analysis of the Restrictive Factors on Villagers′ Autonomy Abstract: Villager autonomy was that farmers directly performed their democratic righ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which was a grassroots democracy of administered their own affairs,practiced self-management,self-education,self-service. Chinese democracy was an important innovation in development. At present,in the process of villager autonomy also existed including economic,political,cultural,legal constraints,hinder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villager autonomy. Key words: the autonomy of villagers; democratic politics; restricting factors; analysis 村民自治始于20世80年代初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村治理的有效方式。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1] ”。村民自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政治保证,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由于种种制约因素的存在,在现实的实践中,村民自治还面临着很多问题,致使出现村民自治愿望日益强烈与不能满足村民自治的现状构成了基层民主政治体制的一大悖论。 1 经济因素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发展水平最终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发展水平是政治发展的第一决定因素。村民自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工

城市社区自治

城市社区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姓名:郭亚忠 专业:行政管理 教学点:霍州党校 学号:20087140100936

目录 论文提纲 (2) 内容摘要、关键词 (3) 正文 (4) 参考文献 (18)

论文提纲

城市社区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内容摘要:妥善解决党、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明确党在社区自治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是社区自治建设的前提。在社区自治建设中,关注更多的利益相关者,运用现代治理理念,加强社区自治、治理组织体系与机制的构建,是实现城市社区自治的关键。社区工作者是社区自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该组织的健康发展,是社区自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社区自治;职能转变;治理组织体系;社区工作者

城市社区自治是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全国各地对社区自治的建设也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一定的创举。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人们对社自治应有的内涵存在不同的认识,对在现阶段能否实现社区自治仍存在怀疑。社区自治有其深刻的政治和社会根源,与中国管理体制改革和城市现代化管理有密切的联系,中国社区自治要突破现有的制约,应从观念创新、体制创新等方面着手。 “所谓社区自治,是指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上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秩序的过程。”我们认为,城市社区自治是指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地位的自治主体,依据国家的法律及社区内部约定,在社区内成员协作的基础上,对社区特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社区内个体利益趋同于社区利益的过程。 一、城市社区自治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治理中基层政府职能扩张,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 当前中国社会“单位制”的解构促进了单位功能的专门化,在参与竞争、追求效率的压力下,单位开始裁剪员、剥离社会保障职能,社区承担了比过去大得多的社会服务职能。再加上流动人口增多、社会犯罪率上升、社会成员服务需求增多等等,增强社区管理职能的要求也日益显现。 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居委会的“协助政府部门管理”的职责。

如何提升自己在社会实践中的语言能力

如何提升自己在社会实践中的语言能力 一、口才能力 作为现代人,我们不仅要有新的思想和见解,还要在别人面前很好地表达出来;不仅要用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做贡献,还要用自己的语言去感染、说服别人。 美国医药学会的前会长大卫?奥门博士曾经说过,我们应该尽力培养出一种能力,让别人能够进入我们的脑海和心灵,能够在别人面前、在人群当中、在大众之前清晰地把自己的思想和意念传递给别人。在我们这样努力去做而不断进步时,便会发觉:真正的自我正在人们心目中塑造一种前所未有的形象,产生前所未有的震击。https://www.360docs.net/doc/5018527847.html, 总之,语言能力是我们提高素质、开发潜力的主要途径,是我们驾驭人生、改造生活、追求事业成功的无价之宝,是通往成功之路的必要途径。 二、测试自己的语商 语商( LQ )是指一个人学习、认识和掌握运用语言能力的商数。具体地说,它是指一个人语言的思辨能力、说话的表达能力和在语言交流中的应变能力。 语言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人们通过后天学习获得的技能。虽然有遗传基因或脑部构造异常而存在着语能优势或语能残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的主客观条件、花费时间和学习需求的不同,我们获得语商能力的快慢和高低也是不同的。这就表明人的语商能力主要还是依赖在后天的语言训练和语言交流中得到强化和提升。 长久以来,人们总是以为语言只是一种沟通工具,必须要熟练地掌握它、使用它。实际上,这种认识仅仅是从语言的交际功能出发的。从语言和“说话人”的关系这层意思来看,语言是个“多媒体”--既可作为工具,同时也是心智能力的一种反映。例如,同样是说话,同样要表达一种意思,有的人会“妙语连珠”,而有的人却“词不达意”?这就是心智能力的差异。假如一个人其他方面的能力很优秀,同时他的语商能力也在逐步提高,那么他一定会更优秀。语商不但可以使人用大脑思考问题,还可以随时用语言表达思考的问题。如果我们说话时用语准确,修辞得体,语音优美,那我们从事各项工作会更加游刃有余,事业就会更加成功,人生也会更加丰富多彩。 语商高的人知识广泛、头脑灵活、判断力强、信心十足,说话富有磁性而有吸引力,同时,他们还能在各种谈话场合中,得心应手,滔滔不绝,赢得别人的尊敬和赞扬。如果读者朋友在上面的测试中,表现不是很好,但很想在各种谈话场合中,利用自己的言谈来赢得别人的尊敬和赞扬,就要记住和做到以下九点。 (1)说话时不应用俗语。常用俗语会妨碍你在语言方面的自如运用。

心得体会: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心得体会: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建设“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形势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指明了方向,更为乡村由“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升级找到了路径。 近年来,我省各地不断推进和谐乡村、法治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努力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幸福美丽乡村。一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圆满完成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委会班子。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自治活动。加快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群联席会议、城乡社区协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规范开展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抓好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乡村,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农民夜校、法宣画廊、法律图书室等阵地,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力度,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承担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三是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依托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以农村文化艺术节、农民读书节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广场舞、读书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引导村民主动革除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推动移风易俗,在农户中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十星户”“文明村镇”等精神文明创建,使群众自觉成为新风尚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形成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时代、新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探索从以下方面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强富美高”新X 提供可靠保证。

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以及由此而来的自治 功能缺位从我们对社区居民自治现状调查的结果来看,社区居委会对政府存在着全方位的依赖,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浓重,社区居委会工作还不能自主开展。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浓厚,政府的“腿”的角色始终没有摆脱,领导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自主性和内动力不足,必然带来居委会自治功能的缺位。 首先,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聘任中,街道直接决定或干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的情况总计占到84%;居委会固定的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100%是由政府(街道)划拨;社区居委会具有的物质资源来源中有84%由政府(街道)提供。另外,在被调查的居委会中,居委会指出其社区居委会内部规章制度64%是由政府(街道)制定的或是居委会根据政府(街道)的行政要求制定的;76%的社区居委会其工作计划主要根据政府(街道)布置的任务或提出的要求制定;80%的社区居委会的评估工作由政府(街道)负责; 96%的社区居委会指出居委会的评估标准是由政府(街道)制定的。 在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在选举方式上主要采取户代表制,与直接选举方式相比较,在社会基层民主实现程度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在规范选举程序、扩大居民参与等方面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产生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过程中,街道推荐比例过大,并不能代表大多数居民的意愿。民主决策方面,决策主体的确定缺乏规范的程序;决策内容上,执行性决策所占比例较大;决策方式上,直接召开居民会议的居民代表面还应扩大;一种科学民主的社区决策的制度与程序还未完全建立起来。民主管理方面,社区居委会受到政府(街道)全方位的领导和控制,不能自主开展工作。居委会处在完成政府(街道)下派的各项工作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履行组织职责的两难选择之中,在选择100%完成政府(街道)下派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居委会工作重心和社区居民意愿发生错位,造成居民对居委会工作满意度低,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低;在对社区内公共事务管理方面还需要在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建章立制,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在政府委托社区协管事务中,“权责明确”,“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民主监督方面,居务公开的制度还没有全面落实,居务公开在形式、程序、范围等方面还存在着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评估工作也存在流于形式、缺少实际效果,没有对居委会工作合理奖惩、激励效果不强和增加居委会工作负担的问题。 2.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中居民参与不足 城市社区居民参与主要是指居民个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管理以及公益活动的过程和行为。居民参与是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其参与的规模、程序和制度化水平将直接关系到社区发展的整体变迁和目标管理;居民参与率及参与程度的高低也是衡量社区自治的重要标志。

(完整版)教科研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

潍坊瀚声国际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办公室 新课程教学的发展,需要对中小学教育作进一步深入的研究与探讨。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建立在教育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的,教育研究的过程就是教师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工作能力、提高理论水平、升华教育智慧的过程。学校教育科研一体化,做到课题研究和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坚持以教科研服务教育教学,以教科研促进教育教学,促进教师发展,更大程度地促进学校的发展。 但是审视当前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现状,我深深感觉到学校教科研工作确实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问题清单 一、教师对教科研认识偏颇。 二、教师进行教科研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教育科研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和严格。 四、教育科研缺还缺乏细致的行动研究。 原因分析 一、教师对教科研认识偏颇。 一部分教师认为,教育科研有点高不可攀,自身的理论功底薄弱,接触面窄,缺乏研究能力,研究工作无从下手;平时的教学任务比较

重,压力大,工作忙,教育科研与自己关系不大;甚至一些教师担心搞科研会耽误时间,分散精力,影响教学质量,认为两者不可兼得;认为教育科研只是急功近利,搞科研只是为了应付评职称,晋级加薪或者获取名利。 二、教师进行教科研的能力有待加强。 教师在学科教学、班级管理、师生交往中都有很多的“困惑”,但是面对这些“困惑”只是说说议议,很少去深入地探究这些困惑背后的真实原因,许多人缺少问题意识和研究品质。把“问题”变成“课题”的意识有待提高。 从中折射出来的问题是教师的知识储备不够,学习的不够,读书太少,所以对身边的教育资源不能进行很好的挖掘和利用。 教师的科研问题选择和论证能力,科研计划的设计能力,科研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能力,科研成果的分析、总结能力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课题的选择过大,论证概念不清,说服力不强,研究思路混乱,找不准突破点,研究方法的选择不切实际等等。 三、教育科研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和严格。 教科研工作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如缺少必要的刚性激励评价机制,难以调动教师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教育科研缺还缺乏细致的行动研究。 教育科研必须与教和学的教育实践紧密结合,教育科研的成果必须是教育实践的物化成果,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但在实际的教育科

农村村民自治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农村村民自治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李 潇 (哈尔滨商业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摘要]近年来,在实施农村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没有得到妥善落 实;放权自治后村级党支部和村委会出现许多矛盾,农民没有真正享受到应有的权利,贿选买官等现象严重;再加之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低下,长久以来被压制,丧失了话语权,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等等。我国应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监督落实政策执行;明确理清两委职责,建立合理有效机制;加强农村民主建设,提高村民民主意识,以此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农村村民自治的合理有效进行。 [关键词]农村;村民自治;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2-10-10 [作者简介]李潇(1987-), 女,黑龙江哈尔滨人,2010级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与实践。 第2012年第10期(总第408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10,2012Total No.408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10-0026-02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现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行的制度,也是国家大力支持和推广的治理模式。通过农村村民自治能够做到因地制宜、 量体裁衣,让村民在自治过程中摸索到更加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稳定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更能切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到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然而在农村村民自治具体实行的过程中,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没有得到妥善落实;放权自治后乡村两委出现许多矛盾,农民没有真正享受到应有的权利,贿选买官等现象严重;再加之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低下,长久以来被压制,丧失了话语权,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将严重影响农村自治的有效运行和农村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同时也背离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此,一定要有相应的对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及时扭转局面,促进农村村民自治的合理有效进行。 一、农村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存在偏差 国家政策具有宽泛性的特点,通常对于具体的实施办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正因为此,就为各地的“因地制宜”提供了空间,新农村政策在经由政策部门制定颁布之后,各地方执行力度不可谓不大,标语、口号满天飞,掀起一浪高过一浪的新农村建设热潮即存在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对于上面的政策,官员本身觉得有利的就坚决执行,而对其不利的就想方设法回避。以往的政策执行,靠的是中央的权威,但现在对地方来说,利益才是第一位的,不仅是地方政府本身的利益,还包括个别官员的私利。新农村建设提出的十六字要求涵盖五个方面,他们却搞成农村新一轮的大拆大建,将新农村建设片 面理解成“村容整洁”。而“生产发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等其它几个大的目标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村两委关系不协调争权严重 农村“两委”矛盾,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角色关系冲突时有发生。概括来说,农村“两委”关系不协调体现在:村党支部包揽一切村务,包办代替本属于村民自治范畴的事务;个别村党支部书记违规操作,使村务管理陷入混乱。 许多地方村支两委间缺乏互信与合作基础,党支部书记以“党的领导”来排斥村委会,包办或压制村民自治的工作,而村委会主任则借助村民选举所赋予的权力排斥或否定党支部的领导。一些地方对民主选举后的村干部的权力的应如何监督未予以重视,监督程序上存在问题,造成农村治理失序,一些地方“村民自治”异化为“村委会自治”。 (三)民主建设滞后 1.农民的参与意识不强。在实施农村村民自治之前,农村地区长期的小农经济生产关系,使农民得到的尊重不够,长久以来导致村民对自治并不关心。我国多数农村文化教育落后,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农民对于村民自治中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实现村民自治还不是很清楚。对于村民自治的涵义、 内容、规定等都尚未有深入的了解,加之农村各地腐败严重,致使村民对于政府的行为存在逆反心理,自然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于是在村委会的选举过程中常常出现家庭势力、 宗族势力掌权,村委会成为某些团体的代言人,特别是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拉票、黑票、贿选、暗箱操作等更是严重扭曲了民主选举的初衷。 2.忽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主要包括: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个26--

复合自治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创新形式

2018年11月第27卷第6期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 o u r n a l o fA n h u iA g r i c u l t u r a lU n i v e r s i t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E d i t i o n )N o v 2018 V o l 27N o 6 收稿日期:2018G05G11 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A H S K Y 20140148)作者简介:王思琴(1994-) ,女,湖北襄阳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陈义平(1967-) ,男,安徽全椒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教授,博士.复合自治: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创新形式? 王思琴,陈义平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摘一要:以基层党组织领导二行政村与自然村(片区)两级联动自治为基本内容的 复合自治 新理念新实践, 是对当前村民自治所面临的组织效力发挥不足二功能效度运行不畅双重困境的有效解构.以安徽省全椒县大季村等地区为代表的这种复合自治形式,在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创新二推动乡村民主建设方面作了有益探索,但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关键词:复合自治;双重困境;有效实现形式中图分类号:D 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G2463(2018)06G0079G06 D O I :10.19747/j .c n k i .1009G2463.2018.06.014C o m p o u n dS e l f GG o v e r n a n c e :A n I n n o v a t i v e a n dE f f e c t i v e R e a l i z i n g F o r mo fV i l l a g e S e l f GG o v e r n a n c e WA N GS i q i n ,C H E N Y i p i n g (S c h o o l o f S o c i o l o g y a n dP o l i t i c a l S c i e n c e ,A n h u iU n i v e r s i t y ,H e f e i 230601,C h i n a )A b s t r a c t :C o m p o u n d s e l f Gg o v e r n a n c e i s a n e wc o n c e p t a n d a n e w p r a c t i c e ,o fw h i c h p r i m a r y p a r t y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s g u i d a n c ea n di n c o r p o r a t e da n du n i n c o r p o r a t e dv i l l a g e s c o o r d i n a t i o na r et h eb a s i cc o n t e n t s .I tc a n e f f e c t i v e l y s o l v et h ed o u b l ed i l e mm a ,i n s u f f i c i e n to r g a n i z a t i o n a le f f e c t i v e n e s sa n d p o o rf u n c t i o n a l v a l i d i t y ,t h a tv i l l a g es e l f Gg o v e r n a n c ei sc o n f r o n t e d w i t h .I ns o m e p l a c e sr e p r e s e n t e db y Q u a n j i a o C o u n t y ,A n h u i P r o v i n c e s u c h f o r mo f s e l f Gg o v e r n a n c e i sb e i n g t r i e d t o l o o k f o r a n i n n o v a t i v ew a y t o e f f e c t i v e l y r e a l i z ev i l l a g e g o v e r n a n c ea n dt o p r o m o t er u r a ld e m o c r a t i cc o n s t r u c t i o n .B u t , f u r t h e r p r a c t i c e s a r en e e d e d .K e y w o r d s :c o m p o u n d s e l f Gg o v e r n a n c e ;d o u b l e d i l e mm a ;e f f e c t i v e r e a l i z i n g f o r m 一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 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1 ].村民自治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有利于农村基层民主的多样化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保证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现阶段,安徽省全椒县大季村为了解决以行政村为单元实施村民自治的通行做法所带来的自治能力弱二自治效果不佳二自治 空心化 等问题,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探索出了在行政村层面与自然村 (片区)层面以 两级联动二复合自治 为特征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这一创新理念和实践增强了农村治理的整体性二协同性二精准性二高效性,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发展. 一二双重困境中的村民自治实践 村民自治已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维护了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然而,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现阶段,乡村治理模式不断变革,村民自治在组织效力的发挥和功能效度的运行过程中面临着一些困境,村民自治越来越 形式化 ,乡村民主实践的

村民自治公约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为实行计划生育村级自治和群众自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按照“依法管理,村级自治,优质服务”的要求,使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都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一法三规一条例”,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婚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提倡晚婚晚育,严禁早婚和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实行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凡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妇,都必须做到持证生育,严禁非法收养、抱、送养子女。 四、认真执行一胎上环,二胎结扎的节育技术政策,做到落实节育措施及时(上环要在婴儿出生42天后至三个月内,结扎要在婴儿出生白天内)。出现不符合生育条件怀孕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坚持一年四次的查环查孕制度,凡49周岁以下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查环查孕。 六、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如发现擅自终止妊娠者,属第一胎的落实上环措施,五年内不安排生育指标,第二胎的吊销《生育证》并不安排再生育。七、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全村每个家庭都要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凡本村村民拒绝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者视为放弃权利,今后如需村委会给予出具相关证明,村委会将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决定,并停止一切福利和优惠待遇。 九、凡属于流动人口都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要自觉申报并接受审验,流动人口主动到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办理婚育证明和外出合同手续。

十、每个村民都有对违反计生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举报的义务,并实行举报有奖制度。 十一、实行计划生育奖惩制度。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上级关于违反计划生育处罚规定处罚。奖惩的具体条款按合同的规定依法实行。

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社区

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政府和民众的沟通桥梁,社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区要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只有实行居民自治,让居民自己来管理自己的事情,才能真正符合社区居民内心愿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从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社区不和谐因素及时得到解决,最终建成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促成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街道关于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创建相关精神,强化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群众公共参与、公共治理和自我服务的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大力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社区发展实践中,改善发展环境,积极主动服务居民,为完成街道“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工作任务,促进社区创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把***社区打造成幸福宜居、和谐文明的优秀社区。 二、总体思路 以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为抓手,以扁平化管理为载体,全力提升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为居民创造安定、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实施。 1、动员部署:组织党员群众召开动员大会,使社区上下充分认识“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争创活动的目标和意义。 2、座谈讨论:分别组织党员、群众、中老年、新市民等不同人群召开各类座谈交流会,围绕“何谓居民自治”、“如何居民自治”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明确本次创建的目的和意义。 3、制定目标任务:通过调查问卷、群众讨论的方式,了解居民的需求和目标,严格对照街道相关文件精神,查找不足,明确职责,根据本社区实际明确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开展活动,有序推进。 1、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充分利用本次创建活动,对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现有的各类协会、自组织进行梳理。 明确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三层中心架构,将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全部编入“党员义务突击队”、“党员应急小分队”、“治安志愿者小分队”三支队伍,并民主推荐小分队队长,鼓励三支队伍自发组织各类活动,服务社区居民,促进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建设,统筹社区建设和居民需求,助推和谐社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区各项事务的健康发展。 明确“***义工站”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总队,统一部署原有的红袖标志愿队、巾帼志愿队、夕阳红志愿队等志愿队伍,协调开展关怀弱势群体、帮困困难家庭等活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治安巡逻、邻里互助等社区管理和服务。 统筹社区秧歌队、锣鼓队、莲厢队等文艺团队,建立社区文艺团体联席制度,由社区分工人员、文艺团队骨干共同管理,鼓励文艺爱好者自发开展文艺活动,举办文体晚会。

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教学素养

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教学素养 从教已经好几年了,作为一名小学语文老师,我明白了在知识迅速增长的今天,要想提高自己的水平与素质,就要学会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教学素养。 实施新课程改革需要中小学教师具备新课程实施所需要的专业素质,新课程才能落实到实际的教学实践中。语文教师在专业成长过程中应加强人文素养以及科学素养的学习和积累,通过学会读书、学会教研、学会反思、学会总结等环节,接受新课程的洗礼,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这是推进新课程的关键和保障。 现在大力提倡并实行的素质教育对教师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作为二十一世纪的语文教师在素质教育的实施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这些语文教师该如何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呢?根本的一点就在于大幅度地提高自身的素养。 1、人文素养: 语文是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人文”按现代汉语解释是指人类社会各种文化现象。“素养”是指平日的修养,即指一定的理论、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的水平。所以语文教师在人文素养方面首先必须具备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 2、科学素养: 科学素养是指人们通过实践所获得掌握和运用科学的能力。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将不断融合,与语文学

科联系密切,也必须反映到语文教学内容中来,语文学科的基础工具性和综合性的特点,使它的触角伸到几乎所有领域。如小学语文课本中《赵州桥》等课涉及科学技术知识,而《海底世界》、《春蚕》等课文又涉及了自然环境知识等等。天真的小学生也许会问语文老师:“天为什么是蓝的”、“血为什么是红色的",这些涉及物理、生物等方面的知识,不能因为你是一个语文教师就避而不答。所以必须提高语文教师的科学素养,使语文教师对自然科学的某些知识掌握到相当的深度和广度,才能做文理渗透、中外渗透、史学渗透。 3、如何提高语文教师的素养: 首先,语文教师要会读书。现代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积累和较强的发展潜力。 其二,语文教师要会教研。教学是科研的起点,科研是教学的深化。教师应以研究者的姿态,出现在素质教育的舞台上,边教学边研究,从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探索教育规律。 其三、“语文教师要会反思。反思是教师立足于自我之外批判地考察自己的教育理念、学识水平、教学能力和行为规范。 其四,语文教师要会总结。总结是教师对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分析研究,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引出规律性的认识,明确今后实践的方向,而写成的书面材料。 2l世纪的人才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而有创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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