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其它工程类服务招标等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如下:

(一)管理权限

1.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高速公路新(改)建项目的招投标行业监管工作。

省公路管理机构承担普通国省干道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管的监督指导,市(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高速公路新(改)建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标、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招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2.市(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并具体负责普通国省干道公路新(改)建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工作。

3.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新(改)建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工作。

(二)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2.对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招标工作报告、合同签订情况等进行备案。

3.依法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指导、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并处理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

省政府或市(州)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开、评标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进入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对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将相关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事项组织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对于国家和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在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前开展前期工作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同意,可以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活动。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形;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利用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不进行招标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农村公路的路基改建和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十条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核准招标事项;

(二)核准为委托招标的,按规定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并备案招标文件;

(五)接收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六)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八)确定中标人;

(九)编制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一)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公告合同签订主要情况。

第十二条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标准文本,以及我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要求,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详细的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另行制定评审细则。

第十三条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将招标文件核心条款送对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征求行业指导建议意见。有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招标文件核心条款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行业指导建议意见。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行业指导建议意见。招标文件核心条款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招标人自行审定招标文件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将招标文件报送具体负责监督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发布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送有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表格式详见附件2。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应当在有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网站提供免费匿名下载。提供公开下载的招标文件应当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清除地形图等涉密资料。

开标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设臵投标报名或资格审查环节。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不得少于60天,其余招标不得少于20天。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具体负责监督该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异议和投诉受理机构的名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提出质量、安全目标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标段的划分应当有利于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各专业的衔接与配合,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标段,应按土建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

工程等)、交通工程(含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等系统,机电预留工程、外场供电工程、房建工程)分类招标。土建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40~60公里为一个标段;交通工程宜以一个项目为一个标段;同一类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以单独划分标段,也可包含在同一标段内。但同一类工程、同一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应包含在同一标段内。

招标人可以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或者分专业招标。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段,应当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管理和规模化施工的原则合理划分。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主体工程,各标段规模宜按4-8亿元控制,独立特大桥或独立特长隧道等特殊项目除外。公路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房建等其他附属工程可分别划分独立标段。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标段划分高速公路宜以长度不超过50公里或造价在35亿元以内为标准。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按土建工程(含路基、桥涵、隧道、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工程等)、机电工程(如有)分类招标。原则上,土建工程以30~50公里或以建安费15~35亿元为一个标段,机电工程以一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参照以上分类和标准划分标段。

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大桥、特大桥和隧道工程应当单独招标,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将同一区域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打捆招标。

第十九条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设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二)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亲自购买招标文件或者参与开标活动;

(三)通过设臵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

第二十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订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

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拟投入的主要人员。

本细则所称主要人员是指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管理和技术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招标人可参照原国家颁布收费标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但应控制在同口径批复概算(或估算)内。

施工招标,招标人应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为基础,按标段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并以此计算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同口径批复预算。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总承包费用包含施工图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臵费、缺陷责任期维修费、保险费等。总承包采用总价合同,除应当由项目法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外,总承包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招标人应当在初步设计批准概算范围内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接受委托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各类保证金收取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证金收取的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或者变相增设保证金或者随意更改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收取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当由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分包的或者不得分包的工程和服务,分包人应当满足的资格条件以及对分包实施的管理要求。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臵对分包的歧视性条款。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前款所称的歧视性条款:

(一)以分包的工作量规模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二)对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计划设定扣分条款;

(三)按照分包的工作量规模对投标人进行区别评分;

(四)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进行分包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合理划分双方风

险,不得设臵将应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应当设臵合理的价格调整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价款支付期限、利息计付标准和日期等,确保双方主体地位平等。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以及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定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中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禁止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与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挂钩。招标人在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应当根据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信用评价结果设臵一定的信用奖惩措施:(一)对信用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

1.通过形式审查后,当资质、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时,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2.对投标标段数量和中标标段数量限制时,可比其它单位增加1个;

3.在设定“信用分”评标中,其信用分得分为满分;若因AA级奖励增加的标段(以扣除信用得分后排名相对靠后的为准)按A级信用分得分计算;

4.可以适度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标准,提前返还部分履约担保。

(二)对信用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

1.通过形式审查后,当资质、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时,可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2.在设定“信用分”评标中,其信用分得分为满分的90%;

3.可以适度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标准,提前返还部分履约担保。

(三)对信用评价为B级、C级和D级的投标人,在设定“信用分”评标中,其信用分得分分别为满分的60%,0%和-50%;

第二十八条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中应当约定负责实施暂估价项目招标的主体以及相应的招标程序。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第三十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和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部或四川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第三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

除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外,其它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及材料招标的投标文件应当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第一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二信封内为报价文件。

第三十二条投标文件按照要求送达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人。

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编制形式、密封方式、送达时间等,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且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分包的规定,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列入分包计划的工程或者服务,中标后不得分包,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投标文件应当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第三十六条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

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内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开标,对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由招标人予以封存,标准程序如下:

(一)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公示资料。

(二)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代表签到。

(三)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通报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四)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名单,并询问投标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宣布会议议程及会场纪律。

(五)监督人员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无异议后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并进行唱标。

(七)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第一信封开标记录。

(八)当众清点并封存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九)开标会结束,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闭评标区。

第二步骤宣布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标准程序如下:(一)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代表签到。

(二)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名单,并询问投标人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宣布会议议程及会场纪律。

(三)主持人宣读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四)招标人、监督人员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第二信封密封情况检查。

(五)将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退回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在退还记录上签字确认。

(六)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确定计算系数的,由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确定计算系数。抽取前可邀请投标人代表检查抽取设备。

(七)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并进行唱标。

(八)工作人员现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不因第二信封评审拒绝投标而改变废标,也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九)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第二信封开标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闭评标区封存。

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的,开标程序参照双信封第一信封开标程序执行。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桥梁和独立隧道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其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专家可以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也可以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第三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民主推荐一名主任委员,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九条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开标记录、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和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

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修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综合评估法包括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首先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评标价得分应当根据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程度进行计算。

第四十二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评分,另可设臵0.5-5分信用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个,最少不少于3个。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政府投资及非市场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施工招标原则上应当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等机电工程采购安装可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和合理低价法中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方法一,主要适用于合理低价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

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N×10家时,去掉其中的N+1个最高价和N+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Q2取值一般均应≥30%;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安工程为85%~90%。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主要适用于综合评分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第四十三条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分方法可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技术特点和施工难度确定评标办法。政府投资及非市场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原则上应当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投标价法的,评分因素包括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设计文件的优化建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因素还应当包括评标价,且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审慎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顺序和内容逐项完成评标工作,对本人提出的评审意见以及评分的公正性、客观性、准确性负责。

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第四十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投标文件数量和评标方法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根据前款规定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为评标专家库专家,招标人应当从原评标专家库中按照原方式抽取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数量。

第四十六条除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外,评标委员会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读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 文件解读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解读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见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1]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1],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2] [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参考资料也应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1]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2] ,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2)

精心整理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工可编制由其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并负责上报审批。“678网”内属于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内的项目(以下简称“国高项目”),由省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审查,由国家 ???2. ???(1 ???(2 ???(3 件。 ???3. ???4. ??? ???1.项目法人的组建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发〔2001〕583号)执行。作为高速公路的项目业主,必须达到该标准的甲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 ???2.项目法人组建后,应按该资格标准的要求履行相关机构成立的审批程序,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建设资金,在初步设计批准前报省交通厅审查。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材料:???①《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②法人单位成立的批文,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⑤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财务、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⑦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业绩及证明材料。 ???以上②~⑦项材料作为申报表的附件装订成册。证照、批文、业绩材料等可采用复印件,证照 ??? ???3.执行,???4. ??? ???1. ???2. 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招标方式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要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委令2000年第4号)及《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仅在省内媒体上发布。因项目特殊,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01年第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但省高项目须事先报省政府批准,国高项目须报国家发改委批准。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解读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见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1]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1],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2] [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参考资料也应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1]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2] ,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预备会与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一般不得少于3天,以便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和准备提出问题。 [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不得少于28天,其他公路工程不得少于20天。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 第十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以发送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以上具备相应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投标。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技术要求,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公开招标的费用与工程费用相比,所占比例过大的。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按照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城镇发展规划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查;跨河方案审查,跨越铁路方案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征用林地报批、征用草原报批、征用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重大和较大变更审批,交工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建工程还要进行消防验收),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27个报批环节。个别环节在改建的小型公路工程中不涉及。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公路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可行性、经济评价,通过论证后,确定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投资估算。工可研报告中的路线方案初步确定后,工程咨询单位要提供路线具体走向和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用地预审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跨河方案、涉航方案和跨越铁路方案,开展文物调查;这些专项研究工作一般要同步开展,相互交叉,互为印证。当其中某一专项研究报告论证后需要调整工程方案时,必须及时告知其他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为保证各专项研究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一致,且衔接紧密,建议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明确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牵头委托完成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论证,相关费用也一并商定。这里要强调的是:各专项研究报告的论证结论是报批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前置条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国省道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出具意见报省发改委审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项目,省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出具审查意见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必须提交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银行贷款承诺、行业审查意见、咨询评审意见等。 (二)城镇发展规划意见 公路路线经过城镇时,工可报告编制单位要书面征求城镇规划部门的意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确定路线合理走向。 (三)水土保持方案论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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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调价函格式(如有)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十、承诺函 十一、其他材料

调价函格式(如有) (招标人名称): 经我方慎重研究,基于理由,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函报价人民币(大写)元(¥)的基础上进行调价,调价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调价后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 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否则调价无效。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是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建成、验收、投入使用全过程 所必须经历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先后次序关系及相互联系。按照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基本建设程序可分成若干阶段,这些发展阶段有严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颠倒、违反规律。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是从事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都必须遵守的工作准则。 一、公路建设程序概述 公路建设一般可分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运营阶段3个大的阶段,对于政府投资的公 路建设项目,具体建设程序如下: 1、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大中型项目需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可直接 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阶段还要完成相关专题 研究,包括土地预审、环评、水保、地质、地震、防洪、文物、通航论证、银行承诺等。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于特殊复杂工程,必要时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5、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包括施工、监理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申请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 7、根据批准的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8项目完工后,完善竣工图表和档案资料、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9、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二、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公路建设要遵循法制化原则,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目前,我国公路建设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与建设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6、《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7、《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主要建设环节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对投资建设项目的轮廓性设想,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技术经济政策和建设任务,结合资源情况、建设布局等条件和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和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岀的对某个投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议书。主要内容: 1.项目提岀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和建设条件;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初步估计。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本全套表格——公路工程常用表格全套

实用标准 公路通用表格汇总 公路改建工程 工程监理使用表格汇编 改建工程监理办公室

目录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进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证书 支表—3 清单支付报表 支表—4 工程变更一览表 支表—5 单价变更一览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达现场计 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设备预付款一览表支表—8 扣回动员预付款一览表 支表—9 中间计量表 支表—10 中间支付汇总表 施工监理表 监1—1 施工图审查申报表 监1—2 进场材料申报表 监2 施工放样报验单 监3 工程变更令 监4 工程变更申报表 监5 分部(项)工程开工通知 监6 分部(项)工程开工申报表 监7 承包人每周工作计划 监8 检验申请批复单 监9 工作指令 监10 工地会议纪要 监11 中间交工证书 监12 分包申请报告单监13 工程暂时停工指令 监14 复工指令 监16 工程交工证书 监17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监18 每日施工活动报表 监19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监20 监理日报 工程师月度报告 报1 合同执行概况表 报2 施工人员状况表 报3 主要进场机械设备表 报4 承包商试验仪器设备状况表 报5 监理机构框图 报6 为工程师提供的测量仪器状态表报7 气象及施工活动报告 报8 施工测量形象进度图 报9 工程进度概况表(1、2、3、4) 报10 承包商施工测量概况表 报11 施工试验检测概况表 报12 监理独立测量概况表 报13 监理工程师独立试验概况表 报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浆试验件概况表 报15 工程事故一览表 报16 工程延期/索赠一览表 报17 工程变更汇总表 路线用表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立项阶段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 按项目隶属关系报批,一般是报发改委审批 如全部废标,须从新组织招标 根据所编制的工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可阶段 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一般发改委指定咨询公司) 按项目隶属关系报批,一般是报发改委审批 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是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勘察设计招标阶段 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报工程造价管理单门审核招标控制价,公布招标控制价 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 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 勘察设计阶段 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 按项目隶属原则报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 如全部废标,须从新组织招标 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 发布监理、施工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评标报告报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与中标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报造价管理部门审核招标控制价,公布招标控制价 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 建设单位报工程造价管理单门评审预算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 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公路工程建设程序

(建筑工程管理)公路工程 建设程序

公路工程建设程序 壹、申报和获得项目 公路建设是指公路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和之关联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其他工程建设工作,包括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投资决策活动以及征用土地、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这些工作是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 公路建设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且对众多产业的振兴发挥促进作用,因此它于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国家也十分重视运用法律于段,通过制定和实施公路建设管理法规,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管理。 1、公路建设程序的概念 公路建设程序是于认识公路建没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于公路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均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它也是公路建设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的顺序。 公路建设是社会化生产,它有着产品体积庞大、建造场所固定、建设周期长、占.用资源多的特点。于建设过程中,工作量极大,牵涉面很广,内外协作关系复杂,且存于着活动空间有限和后续工作无法提前进行的问题。阅此,公路建设就必然存于着壹个分阶段、按步骤,各项工作按序进行的客观规律。这种规律是不可违反的,如果人为地将公路建设的顺序颠倒,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所以世界各国对这壹规律均十分重视,对之进行了认真地探索研究,不少国家仍将研究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强迫人们于从事公路建设活动时遵守,我国也制定颁行了不少有关公路建设程序方面的法规。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公路建设认识的不断加深,我们又会总结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公路建设程序。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中,也有关于工程建设程序的壹些规定。 2、公路建设程序 《公路法》第22条规定:“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该规定用法律形式确定了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制度。公路基本建设程序不仅是公路建设质量的保障,也是公路建设科学管理的内容之壹。 根据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县级之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核准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核准项目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 根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公路工程全套资料填写范本

X X X工程资料整理 范本

目录 第一章交桩和复测报告 第一节交桩 (1) 第二节复测报告 (4) 第二章开工报告 (12) 第三章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工地试验报告 第一节原材料出场质量证明 (24) 第二节工地原材料抽检试验报告 (24) 第四章路基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路基检验记录整理顺序 (26) 第二节路基排水资料整理顺序 (44) 第三节挡土墙、防护工程资料整理顺序 (52) 第四节小桥和涵洞资料整理顺序 (60) 第五章路面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资料整理顺序 (80) 第二节沥青混凝土面层资料整理顺序 (88) 第三节水泥混凝土面层资料整理顺序 (93) 第四节路缘石资料整理顺序 (97) 第五节路肩资料整理顺序 (100) 第六章桥涵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施工试验报告 (102) 第二节施工检验资料整理顺序 (107) 一、基础及下部构造资料整理顺序 (107) 二、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资料整理顺序 (145) 三、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资料整理顺序 (157) 第三节悬索桥资料整理顺序 (181) 第七章施工检验结果汇总表 第一节施工抽检试验结果汇总表 (213) 第二节施工检验结果汇总表 (217) 第八章监理资料 第一节监理行政管理文件 (223) 第二节合同管理文件 (237) 第三节进度管理文件 (252) 第四节质量管理文件 (259) 第五节计量支付文件 (286) 第六节监理原始资料 (302)

第九章内业资料整理规定 (303) 第一节科技档案归档须知 (303) 第二节科技档案分类 (305) 第三节XXX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308) 第四节河北省XXX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320) 第五节内业资料归档程序表格 (353)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

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3]70号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现发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细则》,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1997年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公路工程招标通知 抄送:部内有关司局 附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公路建设项目,其土建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适用本细则,其材料采购、设备安装的招标评标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工作过程。 第四条评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保密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接受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评标工作的组织与准备 第六条评标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建清标工作组;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三)初步评审; (四)详细评审; (五)撰写评标报告。 第七条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第八条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清标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 (一)本地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二)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人员; (四)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五年内曾受过行政或党纪处分的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程序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第1.0.2条公路工程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控制投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1.0.3条设计必须贯彻勤俭建国和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结合我国经济、技术条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护,注意与农田水利及其他建设工程的协调和综合利用,使设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第1.0.4条初步设计中必须充分进行方案比选,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对难以取舍及投资有较大影响的路线、桥梁、互通式立体交叉、隧道、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方案,应以同等深度进行比较。 第1.0.5条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分期修建时,应做好前期工程与后期工程的总体配套设计,即一次设计、分期实施并处理好前、后期工程相互衔接及用地的预留问题。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准、规范,精心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设计单位应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如需变更设计,应按交通部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1.0.7条工程定额的采用和概、预算的编制,应根据设计阶段的不同要求和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1.0.8条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进行总体设计。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设计时,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应指定一个设计单位负责总体设计,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编写总说明和汇编总概(预)算。 第1.0.9条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必须由具有相应等级的交通行业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调价函格式(如有)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十、承诺函 十一、其他材料 调价函格式(如有) (招标人名称): 经我方慎重研究,基于理由,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函报价人民币(大写)元(¥)的基础上进行调价,调价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调价后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 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否则调价无效。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公路工程常用监表

公路工程常用监表 监表 1 施工放样报验单* 监表 2 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监表 3 承包人每周工作计划 监表 4 监理日报* 监表 5 检验申请批复单* 监表 6 工作指令 监表6-1 工程监理通知单 监表7 工程变更令 监表7-1 工程变更意向 监表7-2 工程变更说明及数量一览表 监表7-3 变更工程单价审批表 监表8 索赔申请单 监表9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监表10 工地会议纪要* 监表11 中间交工证书 监表12 分包申请报批单 监表13 工程暂时停工指令 监表14 工程复工指令 监表14-1 复工申请报告 监表15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 监表15-1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执行情况报告单监表16 工程交工证书 监表17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监表18 施工图审核意见单 监表18-1 施工图申报表 监表19 进场材料报验单 监表20 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表21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监表22 混凝土浇筑申请报告单 监表23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监表24 合同段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监表25 延长工期申报单

监表27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监表28 工作指令回复单 监表29 交工验收申请单 监表30 缺陷责任期终止申请单 监表31 水泥混凝土(砂浆、稳定料)配合比设计批复单监表32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批复单 监表33 击实试验成果批复单 监表34 工地会议签到表 监表35 监理巡视记录表 监表3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用) 监理旁站表 监旁站-1 沥青混凝土铺筑监理旁站记录 监旁站-2 预应力钢筋张拉监理旁站记录 监旁站-3 预应力孔道压浆监理旁站记录 监旁站-4 混凝土浇筑监理旁站记录 监旁站-5钻孔灌注桩灌注混凝土监理旁站记录 监旁站-6 冲击桩灌注混凝土监理旁站记录 监旁站-7 人工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旁站记录表 监旁站-8 监理旁站记录(通用)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流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一、立项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原则报发改委审批。? 二、工可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最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林业、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按项目隶属原则和审批权限报发改委审批。? 三、勘察设计招标阶段 1、根据发改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式,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建设单位将项目法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3、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招标控制价; 4、公布招标控制价; 5、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6、经建设单位同意,招标代理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将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四、勘察设计阶段 1、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 2、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 3、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4、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 5、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概算; 6、建设单位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 7、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同时,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规划许可证,进行土地勘察定界、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确认,向土地主管部门申报建设用地。报建设用地批复后进行征地拆迁; 8、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 9、施工图设计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预算; 10、建设单位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招标阶段 1、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监理、施工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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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调价函格式(如有)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九、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十、承诺函 十一、其他材料

调价函格式(如有) (招标人名称): 经我方慎重研究,基于理由,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函报价人民币(大写)元(¥)的基础上进行调价,调价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调价后金额为我方最终报价。 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否则调价无效。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公路建设项目基本程序

【167989】的答卷 【试卷总题量: 9,总分: 100.00分】 用户得分:70.0分,用时288秒,通过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 一、单选题 【本题型共4道题】 1.路面设计要加强对交通量、交通组成及车辆轴重的分析,必要时应实测交通组成及车辆轴重,( )使路面结构设计更科学、更合理。 A .提高路面结构的耐久性 B .提高路面可靠度 C .减少路面车辙 D .增加路面厚度 用户答案:[A] 得分:10.00 2.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结果和招标文件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 )。 A .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B .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C .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D .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用户答案:[C] 得分:0.00 3.项目后评价有建设项目的过程评价、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和( )。 A .建设项目目标持续性评价

B.建设用土指标评价 C.建设景观评价 D.建设人文效果评价 用户答案:[A] 得分:10.00 4.公路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需办理建设用地预审,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初步设计审批后应()。 A.申请办理初步用地审批 B.申请办理正式用地审批 C.申请办理用地核准审批 D.申请办理用地最终审批 用户答案:[A] 得分:0.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1道题】 1.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能够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承包商,从而更好的()。 A.降低工程成本 B.发挥投资效益 C.节约土地资源 D.提高工程质量 用户答案:[ABD] 得分:20.00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4道题】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交通部令 2002年第2号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4月4日经第五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5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 二○○二年六月六日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 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与之相关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公路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与安装工程。 第三条下列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 代赈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除外: (一)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招标的其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第四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 标活动。 第六条交通部依法负责全国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法人已经成立,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第八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招标人)。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造价管理、财务管理能力; (二)有组织编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三)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本条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事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操作规范

精心整理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一、立项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原则报发改委审批。? 二、工可阶段 1 2 3 4 1 2 3 4 5 6 四、勘察设计阶段 1、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 2、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 3、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4、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

5、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概算; 6、建设单位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 7、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同时,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规划许可证,进行土地勘察定界、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确认,向土地主管部门申报建设用地。报建设用地批复后进行征地拆迁; 8、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 9、施工图设计评审通过后,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预算; 10 1 2 3 4 5 6 1 2 3 1、开工许可批复后,项目开工建设; 2、质监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3、施工中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要报原设计审批单位审批。超过概算10%的须报原工可审批单位审批,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概预算,重新审批概预算。 4、完工后建设单位向质监部门申请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 5、质监部门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6、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

八、试运营阶段 1、交工验收通过后,项目交付运营单位试运营; 2、建设单位报请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环评、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 3、建设单位向财政评审中心申报竣工决算评审或向审计机关申报竣工决算审计; 4、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正式运营。

基本全套表格——公路工程常用表格

公路通用表格汇总

公路改建工程 工程监理使用表格汇编 改建工程监理办公室 二三年二月

目录 常用支付表 支表—1 工程进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证书 支表—3 清单支付报表 支表—4 工程变更一览表 支表—5 单价变更一览表 支表—6 永久性工程材料到达现场计 量表 支表—7 扣回材料设备预付款一览表支表—8 扣回动员预付款一览表 支表—9 中间计量表 支表—10 中间支付汇总表 施工监理表 监1—1 施工图审查申报表 监1—2 进场材料申报表 监2 施工放样报验单 监3 工程变更令 监4 工程变更申报表 监5 分部(项)工程开工通知 监6 分部(项)工程开工申报表 监7 承包人每周工作计划 监8 检验申请批复单 监9 工作指令 监10 工地会议纪要 监11 中间交工证书监12 分包申请报告单 监13 工程暂时停工指令 监14 复工指令 监16 工程交工证书 监17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监18 每日施工活动报表 监19 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 监20 监理日报 工程师月度报告 报1 合同执行概况表 报2 施工人员状况表 报3 主要进场机械设备表 报4 承包商试验仪器设备状况表 报5 监理机构框图 报6 为工程师提供的测量仪器状态表报7 气象及施工活动报告 报8 施工测量形象进度图 报9 工程进度概况表(1、2、3、4) 报10 承包商施工测量概况表 报11 施工试验检测概况表 报12 监理独立测量概况表 报13 监理工程师独立试验概况表 报14 承包商混凝土、砂浆试验件概况表 报15 工程事故一览表

报16 工程延期/索赠一览表 报17 工程变更汇总表 路线用表 路线—01 路线导线网、点测量(复测)报表 路线—02 路线水准点测量(复测)报表 交通工程设施用表 交通—01 交通标志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交通—02 标线喷涂与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交通—03 视线诱导标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路基用表 路基—01 路基、构造物、路面施工增加水准点测量报表 路基—02 路基、构造物、路面高程测量报表 路基—03 路基、路面中线平面位置检测表 路基—04 路基填筑松铺厚度检查表路基—05 路基、路面宽度检测表 路基—06 路基、路面随机取样位置计算表路基—07 土方分层压实度检验签证表 路基—08 路基分层压实度检验汇总表 路基—09 填前场地清理施工原始记录路基—10 路基、路面横坡度检测表路基—11 路基、路面平整度检测表路基—12 路基边坡坡度检测表 路基—13 路基、路面回弹弯沉检测表路基—14 路基、路面回弹弯沉检测结果报告 路基—15 路基、构造物、路面材料试验委托单 路基—16 路线施工测量放线检测表路基—17 土的颗粒大小分析记录 路基—18 路基、路面粒径分配曲线表路基—19 易溶盐总量及钙镁离子测定试验记录 路基—20 路基、路面有机质含量试验记录 路基—21 路基、路面硫酸根试验记录路基—22 碳酸根、碳酸氢根和氯根记录 路基—23 路基、路面易溶盐试验报告路基—24 路基材料试验报告 路基—25 路基、构造物、路面击实试验记录 路基—26 最大干密度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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