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二五”规划

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二五”规划
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二五”规划

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二五”规划

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是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发展、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能力的重要技术支撑,对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事业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为统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实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战略,明确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二五”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对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全国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和《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分析

(一)进展和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显著。制度建设逐步深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标准制修订纳入体系化轨道,制修订了一大批测绘地理信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效扭转了标准严重滞后的局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

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发布实施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统筹协调持续加强,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测绘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不断扩大委员覆盖范围,针对重点领域探索设立工作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准项目提案,鼓励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工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承担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初步建立了开放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形成机制,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不断发展。

测绘标准体系和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编制了测绘标准体系和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确定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层次、分类,科学描述和界定了各项标准的定位、内容和相互关系,为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管理提供了依据和参考,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协调性和适用性。

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成效显著。完成了140余项测绘地理信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发布实施了一批基础性、关键性、适用性强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有效扭转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滞后于技术发展或生产应用的

局面;《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等标准突破了制约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瓶颈,促进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完成了20多项国际标准的采标,与国际标准化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

(二)形势与需求

当前,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社会公众对标准化工作更加关注,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进入了全面构建数字中国的关键期、监测地理国情的开篇期、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机遇期、加快建设测绘强国的攻坚期,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发展空间更为广阔,必须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把握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实现创新发展,建设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强国。

构建数字中国需要标准引导。建设数字中国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基础性、战略性工作。随着数字中国、数字省区、数字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急需通过标准来科学界定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的概念、内容和技术要求,规范、统一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思路,为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监测地理国情急需标准先行。监测地理国情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是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功能和保障作用的再次提升。明确地理国情监测的工作机制、目标对象、技术方法、成果形式,保障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和持续开展,形成多样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迫切需要探索形成地理国情监测的系列标准。

发展壮大产业依靠标准支撑。地理信息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型服务业的重要结合点,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作用。提升地理信息企业竞争力,需要依靠标准抢占技术和市场先机;地理信息资源广泛共享与深入应用,离不开标准来引导规范;建立竞争、有序的地理信息市场,有待标准来保驾护航;抢占国际市场制高点,打破国外技术壁垒,急需标准来主导支撑。

建设测绘强国亟待标准突破。建设测绘强国是未来20年我国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具有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主导能力是测绘强国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我国自主测绘地理信息国际标准依然空白,在该领域与当今世界测绘强国的差距较大,急需实现我国自主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国际化突破,增强我国在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领域的影响力与竞争力。

(三)问题及差距

当前,与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仍

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尚需完善,标准化能力仍需提高;标准化统筹协调还需加强,军民融合、部门协作机制急需强化;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标准制修订步伐有待加快;标准的宣传推行力度不够,标准实施情况参差不齐;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力度不够,自主标准国际化仍是空白;标准化基础研究工作相对薄弱,高层次标准化人才匮乏。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构建数字中国、监测地理国情、发展壮大产业、建设测绘强国”的总体战略,以服务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信息化测绘体系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标准研制为基础,以标准应用为重点,强化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着力增强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和适用性,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围绕大局,服务发展。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测绘地理信息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技术自主创新、基础测绘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测绘强国进程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跨越式发展。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健全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测绘地理信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互补机制;推进军民测绘地理信息标准通用化,逐步建立军民标准协同发展机制,广泛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新格局。

突出重点,整体跨越。紧贴测绘地理信息发展战略任务和重大需求,以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重点科研项目为依托,集中力量加快关键性、基础性技术标准研制,以标准化促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和地理信息共享应用,全面提升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效益。

创新驱动,提升能力。以自主创新作为推动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强化科技研发与标准研制的紧密结合,着力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和前瞻性,促进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使标准切实成为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

着眼国际,力求突破。广泛参与测绘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化活动,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快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积极承担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增强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的国际话语权,着力推进特色优势技

术和标准的国际化进程,争取国际标准化工作新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初步建成适应信息化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形成测绘地理信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协调推进机制以及军民标准的相互转化机制;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服务体系与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应用水平得到提升,基本满足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需要;实质性参与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整体提升,建设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强国迈出坚实步伐;高素质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初具规模,支撑标准化工作持续、快速发展的人才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建成科学完善、动态更新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制修订约200项测绘地理信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标龄基本保持在5年之内,相关国际标准采标率达到75%以上。

——建立部门协同、军民融合的标准统筹协调机制,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标准形成机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之间分层衔接、协同互补的联动机制。

——形成覆盖广泛、专业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人才队伍,拥有至少2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专家。

——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机构职能进一步拓展,地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力度显著增强。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提升,实现我国自主创新为主测绘地理信息国际标准零的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建成标准体系,夯实标准研制基础

根据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变化,结合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以现有测绘标准体系与地理信息标准体系为基础,开展各业务领域标准子体系建设,科学表达各类型、各层次标准的内容、内涵与衔接关系,明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布局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构成,留足地方标准对接空间,逐步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覆盖全面、定位准确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提升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标准、服务标准与技术标准、基础标准之间的协调性与统一性,为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提供技术依据。

(二)面向重大工程,增强标准支撑能力

面向地理国情监测、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海岛(礁)测绘、

测绘装备现代化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全球测图和极地测绘、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以及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急需,结合重大工程项目技术研究与生产试验,加快相关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实现工程项目成果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转化。针对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形成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方法、新工艺、新数据源、新产品等,重点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实时化获取、自动化处理、网络化服务、社会化应用等方面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为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提供标准支撑。

(三)围绕产业发展,强化标准引导作用

围绕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大比例尺数据获取与处理、地理信息共享与互操作、地理信息产品与服务等重点热点领域,紧密结合测绘地理信息企业技术创新和地理信息市场需求,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相关技术标准研制力度,重点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管理与应用、城市高分辨率地理信息获取与处理、地理信息共享与交换、地理信息互操作、地理信息软件评测、电子地图产品、遥感影像产品、三维地理信息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导航与位臵服务、地理信息认证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标准化、标准成果的产业化。针对涉及国家安全、产品质量等关键环节,加强基础性、控制性、强制性标准研制,着力提升标准化保障能力。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形成相应企业标准并推出标准化产品和服务,发挥标准化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导向作用。

(四)依托基础研究,提升标准质量效益

依托国家基础测绘标准化项目、国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结合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重点领域,加强标准前期基础研究和后期试验验证,促进测绘地理信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地理国情监测、遥感影像产品分级分类、物联网地理信息应用、基于云计算的地理信息服务等系列标准的专题研究;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一致性测试与评价方法,初步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一致性测试机制,开展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待立项标准的一致性测试与评价;强化标准试验验证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科学性、协调性和适用性。

(五)增强领域融合,促进标准化协同发展

加强与国土、建设、规划、交通、公安、民政、水利等众多部门和行业的沟通与协调,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协调一致和标准化协同发展。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军用标准和

民用标准编制的协作配合、双向转化,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探索军民标准相互转化的程序和方法,推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的融合发展;开展军用标准与民用标准的梳理和分析,尽快形成军民结合、衔接兼容、协调互补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定期开展军民标准化沟通交流,促进军民标准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六)强化统筹指导,加快地方标准化步伐

推进地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指导地方围绕区域发展重点,不断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强化地方标准化的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地方标准备案职责;加强对地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立项和制修订的指导,确保地方标准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之间的协调一致;支持地方开展多种形式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共同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在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地理国情监测、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发挥好地方标准化带动作用。

(七)推进战略实施,实现标准国际化突破

全面推进和实施标准化战略,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深入参与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活动,密切与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组织及相关机构的交流和联系,为实现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实质参与和重点突破奠定基础。完善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跟踪研究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支撑机构作用,全面跟踪研究与我国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国际标准化动态;尽早介入、重点参与事关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力争将我国具有技术优势和特色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实现自主标准国际化零的突破。

(八)建立信息平台,提高标准化服务水平

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标准化提供网络化综合管理和信息服务,努力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专家信息库和标准资料库,实现标准化专家信息和标准资料的动态管理;建成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标准化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实现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在线管理和标准化信息网络发布,提供标准化最新动态和科研成果、标准化知识、法律法规、标准编制程序等内容的网络信息咨询以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参与等网络信息交流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组织领导,将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臵于优先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

先行性位臵,纳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予以重点部署、重点安排。建立健全省级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通过技术标准来引导、规范事业与产业的发展。

(二)完善政策机制

加强政策研究,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适时修订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办法等规章、出台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开放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形成机制;逐步深化部门之间、行业之间以及军民之间“共同参与、各有侧重、合力推进”的融合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协调机制。研究建立标准化奖励机制,探索设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奖项。落实地方标准立项审查和发布备案制度,促进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配套与衔接;加强企业标准化指导,促进企业标准体系完善和服务质量提高。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测绘地理信息认证体系,维护标准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研究制定层次合理、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的测绘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化发展战略,建立切实有效的国际标准化活动跟踪研究机制和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机制。

(三)加大投入力度

拓宽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渠道,多方位、多途径、多形式争取立项,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行业部门和重大专项的经费支持,不断加大对标准化的投入力度,优先支持标准基础研究、标准体系建设、重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制修订成本测算和研究,合理提高单项标准制修订经费,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使经费投入能充分满足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需要;加大重大测绘地理信息专项和科研项目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吸引和鼓励条件较好的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加大标准化研究投入,调动和支持各方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形成多元化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投入机制;支持地方设立和实施地方标准化项目,加大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

(四)加快人才培养

推动标准化科研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业扎实、精通外语、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人才,建立适应发展的标准化技术和管理队伍,为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提供智力支撑;推进地方和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有关高等院校设臵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课程,从源头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建立标准化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技术人员参与标准化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标准化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五)强化宣贯实施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标准的广泛实施和应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通过论坛、讲座、培训、展览、出版书籍等多种形式,加大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增进公众对标准化的了解,确保技术人员准确掌握标准的技术要求;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标准化工作,形成政府、企业、学术界和公众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加强标准贯彻执行的监督与管理,建立标准实施监管和评估机制,引导社会更好地贯彻实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

(六)深化国际合作

加强同发达国家和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组织合作,密切与国际标准化专家的交流沟通,充分借鉴其先进经验,推进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与国际接轨;鼓励和支持技术人员实质性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国际标准化重要组织和机构中担任职务,深入参与测绘地理信息国际标准化活动以及国际技术法规、标准规范的制修订,为我国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国际化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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