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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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25.1 一般规定

25.1.1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5.1.2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25.1.3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25.1.4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5.1.5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25.2 负荷等级

25.2.1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25.2.2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25.2.3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25.3 供配电系统

25.3.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4)消防设备供电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只应作用于报警。

5)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还宜在小区值班室设声光报警。

7 住宅小区路灯的供电电源,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8 供配电系统应考虑三相用电负荷平衡。

9 单元(层)应设电源检修断路器一个。

10 只有单相用电设备的用户,其计算负荷电流小于等于40A 时应单相供电;计算负荷电流大于40A 时应三相供电。

11 当每户住宅采用单相供电时,进户的微型断路器应采用两极;当采用三相供电时,进户的微型断路器应采用三极。且应设置自复式过、欠电压保护器。

12 电度表容量应按用电负荷标准选择。电度表宜选用带有远传通信功能接口的产品。

13 电度表应按当地供电部门有关规定安装。当采用自动抄收数据远传的电度表时,安装位置可由工程设计决定。

14 电度表后宜装设断路器。

25.3.2 多层住宅

1 电源引入

1)多层住宅小区应分区域设置若干户外10/0.4/0.23kV 预装式变电站(带环网柜)。低压供电以住宅楼单元为供电单元,从户外变电站至单元总电源箱采用等截面电缆供电。

2)多层住宅宜采用树干式供电,并宜采用电缆埋地进线,进线处应设有电源箱,电源箱可选用室内型或室外型。

3)底层有商业设施的多层住宅,住户与商业设施宜分别引入电源并设置电源进线开关,商业设施的电度表宜安装在各核算单位,或集中安装在公共电表箱内。

2 配电系统

1)多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三相供电系统。每户宜采用单相配电方式。2)多层住宅的配电系统宜按下列原则设计:

——采用树干式或分区树干式系统,向各层配电小间或配电箱供电;

——采用放射式或与树干式相结合的系统,由层配电小间或配电箱向本层各住户分配电箱配电。

3)住宅的楼梯照明、有线电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等公用电源,宜单独装设电

度表。

4)公寓式单身宿舍及有计费要求的单身宿舍,宜设置电度表。

25.3.3 高层住宅

1 电源引入

1)高层住宅在底层或地下一层设10/0.4/0.23kV户内变电所或预装式变电站(带环网柜)。

2)十八层及以下住宅,视用电负荷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系统,电源柜设在一层或地下室内,电源柜至室外宜留有不少于2 回路的备用管,管径为100~150mm,照明、电力及应急电源应分别引入。

3)十九层及以上住宅,宜由变电所设专线回路采用放射式系统供电,电力、照明及应急电源宜分别引入。

2 配电系统

1)向高层住宅供电的垂直干线,应采用三相供电系统,视负荷大小及分布状况可以采用如下形式:

——插接母线式系统,宜根据功能要求分段供电;

——电缆干线系统,宜采用预制分支电缆;

——应急照明可以采用树干式或分区树干式系统。

2)高层住宅每户宜采用单相配电方式。公共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处照明电源,有线电视系统、访客对讲系统等公共电源,宜单独装设电度表。

3)住户电度表宜集中安装在每层配电间内。

25.3.4 别墅群区

1 电源引入

1)别墅群区宜分区域设置10/0.4/0.23kV户外预装式变电站(带环网柜)。2)别墅群区宜采用树干式或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方式供电,低压供电以别墅为供电单元采用电缆进线,进线处应在室内或室外设置电源箱。

3)对用电负荷较大,离小区变电站较近的别墅,也可采用放射式供电。

2 配电系统

1)别墅的配电,应根据用电负荷的大小决定配电方式,当每户用电负荷为12kW 及以下时,宜采用单相配电,选用单相电度表;当每户用电负荷超过12kW 时,宜采用三相配电,并应考虑单相负荷的平衡配置,选用三个单相电度表。

2)别墅住户的配电箱宜安装在一层或便于检修的地方。

3)别墅的内部庭院照明应由住户配电箱供电。

4)别墅区的室外公共照明及其他公共用电由小区变电站供电。

25.4 住宅用电负荷标准及负荷计算

25.4.1 住宅楼的负荷容量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适当留有余量,保持一定的超前性。

25.4.2 普通住宅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见表25.4.2。

25.4.3 康居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

基本型(1A):4kW/户;

提高型(2A):6kW/户;

先进型(3A):8kW/户。

25.4.4 普通住宅电源插座的设置见表25.4.4。

25.4.5 康居住宅电源插座的设置见表25.4.5-1~表25.4.5-3。

上面表格错误,就为16A

25.4.6 照明

1 照明设计应适应住宅建筑功能多样、灵活多变的发展需要。

2 照明设计应根据使用性质、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分别选取适宜的照度,照度标准应符合相关的国家规范。

3 住宅(小区)的公共走道、走廊、楼梯间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火灾应急照明外,均应安装节能型自熄开关或设带指示灯(或自发光装置)的双控延时开关。

4 高层住宅火灾应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十九层及以上高层住宅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十层至十八层高层住宅可不设疏散指示标志。

2 )十二层至十八层高层住宅的疏散楼梯间、电梯前室应设备用照明。备用照明灯具可安装在门口上方,底也距门口200mm,并宜标注楼层号。

25.4.7 住宅用电负荷计算

住宅用电负荷的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见表25.4.7。

25.5 配电设备

25.5.1 每户应配置一块电度表、一个配电箱(分户箱)。每户电度表宜集中安装于电表箱内(自动抄收数据远传系统的电度表可除外)。电度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25.5.2 住宅配电箱(分户箱)宜设在住户走廊或门厅内便于检修、维护的地方。

25.5.3 住宅配电箱(分户箱)内应配置有断路器保护的照明供电回路、一般电源插座回路及空调、电炊具、电热水器等专用电源插座回路。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不宜同一回路。除壁挂式

空调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外,其他电源插座回路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25.5.4 电源插座的安装位置应考虑用电设备(电视、电话、计算机、电冰箱、空调等)使用方便。

住宅内电源插座宜暗装,一般插座、柜式空调器插座底边距地0.3m;壁挂式空调器插座、抽油烟机插座、电热水器插座底边距地不低于1.8m。

25.5.5 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低于1.8m 时应选用安全型插座。

25.5.6 灯具的选择视具体房间的功能而定,宜采用直接照明和开启式灯具,并宜选用节能型灯具。

25.5.7 卫生间、浴室等潮湿且易污场所宜采用防潮且易清理的灯具。

25.6 配电线路

25.6.1 配电线路的选择、保护及敷设方法应遵照本规范第7 章及第8 章的有关规定。

25.6.2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布线方式,住户室内配电线路宜采用暗敷设。导线应采用铜线,住宅单相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三相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6mm2。

25.6.3 一般分支回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柜式空调器、电热水器等电源插座回路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导线截面。

25.6.4 单相电源回路的中性线应与相线截面相等。

25.7 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

25.7.1 住宅(小区)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的设计除符合本规范第13章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25.7.2 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住宅厨房,宜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能就地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康居先进型(3A)住宅的气体漏报警时应能自动切断气源、打开排气装置并向住户及小区

管理中心报警。

25.7.3 十九层及以上的高级住宅和多层高级住宅,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5.8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25.8.1 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系统应由周界安全防范、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家庭内的安全防范及小区安防监控中心等组成。

25.8.2 根据住宅小区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功能要求,分为基本型、提高型、先进型,系统配置标准见表25.8.2。

25.8.3 住宅小区周界安全防范

1 周界安全防范系统宜由栅栏和周界入侵探测报警装置及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2 如无栅栏,宜对封闭式住宅小区的周界设置进行无盲区入侵探测报警系统。

3 当周界入侵探测装置被拆除或线路被切断时,安防监控中心应能接收到报警信号。

4 安防监控中心采用电子地图显示报警区域,配置声、光提示。

5 先进型住宅小区周界安全防范系统除具有上述功能外,宜加设周界视频监视系统,或采用周界入侵探测报警装置与视频监视联动,并留有对外报警接口。

25.8.4 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

1 巡更系统

1)住宅小区内宜设巡更系统,保安巡更人员应按设定路线进行值班巡查并予以记录。

2)在线式巡更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计算机可随时读取巡更所登录的信息。

3)基本型、提高型住宅小区可选用离线式巡更系统,先进型住宅小区可选用在线式巡更系统。

2 视频监控系统

1)在住宅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及公共建筑的重要部位宜安装摄像机进行监视。安防监控中心可控制摄像机、自动/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宜对所监控的重要部位进行24h持续录像。

2)先进型住宅小区除具有上述功能外,还宜在小区主要通道、停车场及电梯轿厢(多层或高层住宅)等部位设置摄像机。

3)视频监控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

3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1)在住宅小区车辆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处,采用IC 卡或其他形式进行管理或计费,并具有车辆出入及存放时间记录、查询及数量统计等管理功能。2)停车管理系统应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

25.8.5 家庭内的安全防范

1 紧急求助报警装置

1)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应操作简单、可靠。

2)应在户内不少于一处安装紧急求助报警装置。

3)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宜与安防监控中心计算机联网。安防监控中心应能实时处理和记录报警事件。

2 访客对讲系统

1)在住宅楼入口处或防护门上设置访客语音对讲装置,应具有访客与住户对讲、住户控制开启单元入口处防护门的基本功能。

2)访客对讲系统主机安装在单元入口处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主机应配置不间断电源装置,安装高度距地不宜小于1.8m。

3)每户应设置室内分机,分机安装于过厅或居室内。室内分机安装高度宜距地1.4m。

4)访客对讲系统宜采用联网型,安防监控中心内的管理主机具有与各住宅楼道入口处主机及住户室内分机相互联络、通信的功能。

5)先进型住宅小区可选择性地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访客对讲装置。

6)先进型住宅小区采用可视对讲系统时,可视对讲主机应采用CCD低照度广角摄像机,宜具有红外线LED自动调光功能。

3 入侵报警系统

1)提高型住宅可在住户室内、户门、阳台及外窗等处选择性地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

2)探测器的保护范围、稳定性、隐蔽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3)安防监控中心应能实时处理和记录报警事件。

25.8.6 小区安防监控中心

1 小区安防监控中心等重要机房应做好自身的人防、物防和技防。

2 住宅小区监控中心是整个小区安防系统的监控/管理和接、处警中心,应能对小区内的周界防范系统、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系统、家庭内安全防范系统等进行监

控和管理。

3 住宅小区的监控中心应配置可靠的有线和无线通信工具,发生警情时,应能迅速与案发地点及外界联系。

4 住宅小区监控中心可与住宅小区管理中心合并,监控中心的其他技术指标参见本规范第23章有关要求。

25.9 住宅(小区)通信网络系统

25.9.1 应满足住户多媒体及计算机数据通信的需求,当设置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时,可采用综合布线系统。

25.9.2 通信网络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20章的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话进户线应在用户配线箱内做转接点,便于系统维护、检修。

2 住宅内应采用标准信息插接式电话插座。

3 住宅内电话插座多于3 个时,电话线宜采用放射式布线。

4 普通住宅的起居室、主卧室、卫生间宜安装电话出线口。电话插座配置见表25.9.2-1。

5 康居住宅电话插座的设置数量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各户起居室、主卧室、书房、主卫生间均宜装设电话插座。康居住宅宜设置二对及以上的外线。电话插座配置见表25.9.2-2。

6 电话插座底边距地0.3m 暗装,卫生间、厨房的电话插座底边距地1.0~1.3m 暗装。

7 一条外线可接几个分机应以当地电信部门的规定为准,一般不应超过3 个。

25.10 住宅(小区)计算机网络系统

25.10.1 计算机网络的设计应与当地信息网络的现有水平及发展规划相协调。

25.10.2 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9章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机网络进户线应在用户配线箱内做集合点(CP),便于系统维护、检修。

2 居室内应采用标准插接式计算机插座。

3 计算机插座的设置数量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各户起居室或书房应装设计算机插座。计算机插座配置见表25.10.2。

4 基本型(1A)接入一条外线,计算机插座安装在起居室或书房。

5 提高型(2A)接入一条外线,宜安装信息交换机或集线器,计算机插座安装在起居室、主卧室、书房或根据建设方需求设计。

6 先进型(3A)接入一条外线,应安装信息交换机或集线器,计算机插座安装在起居室、主卧室、次卧室、书房或根据建设方需求设计。

7 计算机插座底边距地0.3m暗装。

25.11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

25.11.1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的设计应与当地有线电视网的现有水平及发展规划相互协调一致,符合有线电视网联网的要求。

25.11.2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5 章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双向传输的有线电视系统,其设备、缆线应按双向传输性能指标考虑。

2 有线电视进户线应在用户配线箱或专用用户分配器箱内做分配(界)点。

3 居室内应采用标准插接式电视插座。

4 普通住宅的起居室、主卧室宜安装有线电视出线端。电视插座配置见表

25.11.2-1.

5 康居住宅电视插座的设置数量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各户起居室、主卧室均宜装设电视插座。电视插座配置见表25.11.2-2。

6 电视插座底边距地0.3m暗装。

25.1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管理系统

25.12.1 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

1 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掉电保护和数据存储、超限定值判断、故障自动检查和报警、偷窃电鉴别、分时段计费、实时计量、在线查询、管理等。

2 系统的通信接口应灵活方便,适用面广,可与普通表具、脉冲表具、直读表具等相连接。

3 集中器与管理中心可采用公用电话网、局域网、专线、电力载波、无线等通信方式。

4 系统应在掉电情况下,对停电前的用量绝对值保存期不低于四个月。用于抄录耗能表读数的采集器、采集终端均具有停电时自动转换到自备电源供电的装置,保证在停电时仍可记录水表、燃气表、热能表的读数。

5 系统应具备对时间、耗能量记录、停送电记录和线损统计等功能。

25.12.2 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设计

1 电力线载波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集终端设置于电度表箱内,也可设置于弱电间、公共走道采集箱内。

2)采集箱内应设置AC220V 电源,该电源平时为采集终端工作电源,并给备用蓄电池充电,备用蓄电池容量应确保采集终端在停电8 小时内连续工作。采集箱外壳需接地,接地电阻小于4 欧姆。

3)采集模块设于住户室内普通耗能表附近的接线盒内。

4)电力线载波通信距离由产品性能确定。如超过允许的通信距离,可设置集中器,当用户数量较少时,可在线路中间增设一台中继器,对信号进行放大和滤波。5)采集终端、集中器可连接耗能表的数量由产品性能确定。

6)集中器安装于变配电站(或箱变)内,集中器与管理中心可用专网总线、电话线等联络。

2 专网总线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

1)系统设备之间的连线均为专用管线。当总线的传输距离超过一定值(具体参数随产品而定)时,需加装中继器,对信号进行放大和滤波,以确保数据精度。2)采集终端设于专用采集箱内,此箱可置于弱电间或公共走道部位。

3)同25.12.2条1款2)项。

4)同25.12.2条1款3)项。

5)同25.12.2条1款5)项。

6)集中器安装在弱电竖井或公共走道内,集中器与管理中心用专网总线、电话线等联络。

25.12.3 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管缆线避免中间有接头,并在安装盒内预留长度不小于100mm长的导线。

2 接线盒应预埋在耗能表附近(300~500mm 范围内),且表具和接线盒的正前方周围300mm 处不能有影响安装和维修表具及接线的障碍物。

3 专网总线系统进户线宜在用户配线箱处做分界点。

25.12.4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18章的有关规定。

25.12.5 物业管理系统

1 物业管理系统应具有人与人、人与机对话的基本功能,宜包括住户人员管理、住户房产维修、住户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的查询及收取、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管理、住宅(小区)工程图纸管理等。

2 物业管理系统的信息服务项目一般包括:紧急求助、家政服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保健、电子银行、娱乐等。

3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系统的功能应包括物业工作人员人事管理、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和财务管理等。

4 物业管理系统的功能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主管部门有关法规及建设方的要求进行设计。

5 信息服务各项内容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参照国家、行业、地方主管部门有关的检测验收要求执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9 章关于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

25.13 家庭智能控制器

25.13.1 家庭智能控制器的功能一般包括:家庭安防、家用电器监控、表具数据采集及处理、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接口等。

25.13.2 家庭智能控制器应暗装在起居室内。箱底安装高度宜为距地1.4m 。

25.13.3 家庭智能控制器的网络接口由工程设计确定。

25.13.4 家庭安防包括安防报警、访客对讲系统,设计应符合本章25.8 节有关规定。

25.13.5 家用电器的监控包括:照明灯、电动窗帘、空调器、热水器、电灶具、音视设备等的监视和控制。

25.13.6 表具数据自动抄收及远传的设计,应符合本章25.12.1条有关规定。

25.13.7 通信网络的设计应符合本章25.9节有关规定。

25.13.8 计算机网络的设计应符合本章25.10节有关规定。

25.13.9 家庭智能控制器的功能配置见表25.13.9。

25.14 住户配线箱

25.14.1 住户配线箱内设置电话、电视、计算机等智能化系统进户线的分界点、分配点。

25.14.2 住户配线箱内的设置应根据系统设计确定。

25.14.3 含有三个及以上智能化子系统的工程,且用户出线数量多于进线数量时,宜在每户设置住户配线箱。

25.14.4 住户配线箱宜暗装在起居室或维修、维护方便的位置,箱底边距宜为0.5m。

25.14.5 住户配线箱应根据智能化系统设计配备电源。

25.15 机房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弱电间、机房、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23 章有关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4)消防设备供电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只应作用于报警。 5)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报警除在配电柜上有显示外,还宜在小区值班室设声光报警。 7 住宅小区路灯的供电电源,宜由专用变压器或专用回路供电。 8 供配电系统应考虑三相用电负荷平衡。 9 单元(层)应设电源检修断路器一个。 10 只有单相用电设备的用户,其计算负荷电流小于等于40A 时应单相供电;计算负荷电流大于40A 时应三相供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部分:术语 1、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裙房 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 m的附属建筑。 3 、重要公共建筑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4、商业服务网点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高架仓库 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6、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7、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8、明火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9、散发火花地点 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10、耐火极限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11、防火隔墙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12、防火墙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墙体。 13、避难层(间) 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14、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5、封闭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6、防烟楼梯间 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7、避难走道 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8、闪点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或固体的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 李琛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李琛 发表时间:2018-05-15T14:39:02.47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4期作者:李琛彭博[导读] 本文探讨了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48 摘要:电气节能设计,有助于降低电能消耗,减少电能费用成本,让我们的生活变的绿色、生态,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环境,有助于推动可持续社会、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因此,设计人员要不断强化节能意识,钻研专业知识,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和民用建筑自身的条件优势,实现电气节能设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目标,为实现最大化节能不懈努力。本文探讨了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关键词: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技术措施节约资源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建筑照明的节能设计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减轻国家电力供应的压力,对我们的子孙后代有着深远的影响。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电气设计方案不仅要安全用电,而且要经济合理,最重要的是环保。这就需要综合协调多种用电设备,合理布置,能充分发挥建筑的价值,提升建整体效用水平和智能水平,打造节能的建筑电气。走节能环保路线,实现对建筑电气的节能环保设计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1 建筑设计中电气节能技术概述 1.1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重要性分析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对于建筑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有着一定的影响。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中,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提升,人们开始提倡节能舒适的生活理念,因此,对于在不同领域中的资源都需要进行合理应用。在建筑设计中,减少电气损耗可以起到较好作用,也和目前的生活理念相符合,对于生活方式的改变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 1.2 建筑电气设计的现状分析 在建筑能耗的组成部分中,电气能耗相对较高,虽然现在相关部门对建筑电气节能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但还是存在好多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对配电线路进行敷设时,由于受到现场环境的影响,致使线路经常以迂回的方式敷设,增大了线路的损耗;变压器的位置与负荷中心的距离过远,造成变压器的容量选择偏差过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变压器的损耗;第二,设备选型和系统设计方案不合理,导致建筑空调系统的运行效率偏低,水泵、风机等设备难以维持在高效的状态下运行;第三,在对照明光源、灯具、镇流器的选择上没有考虑节能要求,导致建筑照明系统的能耗较高。 1.3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原则分析 设计中,在满足建筑功能需要前提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节能环保、维护方便,促进绿色节能应用。 1.3.1适用性。适用性原则就是指提供最合适的环境条件,有效的满足能源实际的需要,可以确保建筑电气设备必要的运行环境。另外,对用电的设备来说, 还应考虑供电的质量及可靠性。 1.1.2经济性。经济性原则就是指经济收益,在满足建筑功能需要前提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节能环保、维护方便,促进绿色节能应用。 1.1.3节能性。节能性原则就是指选择科学的、有效的方法来减少能源消耗。在电气设计中,最大限度的有效利用合理资源,减少不必要能源的损耗。 2 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措施 2.1在配电系统中的节能设计 在配电系统的设计中,选择简单可靠的供电系统、合理的供电电压、选择合适的电缆,降低损耗,并将变电所和负荷中心的距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截面应结合技术条件、运行工况和经济电流的方法来选择。 同时还应注意配电系统谐波及设备谐波,当供配电系统谐波或设备谐波超出谐波限值规定时,应对谐波源的性质、谐波参数等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谐波抑制及谐波治理措施;供配电系统中具有较大谐波干扰的地点宜设置滤波装置。 2.2 照明的节能设计措施 首先,合理选择照明光源:在选择照明设备的时候,设计者要结合照明需求以及照明设备的参数比较大,选择电能消耗较小的LED 节能灯。其次,选择合理的布置方案:建筑物所需要的照明设备比较多,范围也比较广,应确定合理的照度指标,布置照明光源;照度指标为300lx及以上,且功能明确的房间或场所,宜采用一般照明或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最后,科学的照明控制方式:①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中的公共场所,照明按照建筑使用和天然采光状况分区、分组控制,并应集中控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②住宅建筑共用部位的照明,应采用延时自动熄灭或自动降低照度等节能措施。③有条件的场所:可利用天然采光,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照度;办公室的工作区域,公共建筑的楼梯间、走道等场所,可按使用需求自动开关灯或调光;地下车库宜按使用需求自动调节照度;门厅、大堂、电梯厅等场所,宜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控制装置。④大型公共建筑宜按使用需求采用适宜的自动(含智能控制)照明控制系统。 2.3 变压器节能设计设计 变压器损耗在建筑电气损耗中是比较大的,合理设计变压器是降低建筑能耗的重点内容。配电变压器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负荷情况、环境条件确定,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变压器应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产品,并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中规定的目标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的要求。配电变压器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 2.4 电动机的节能设计设计 降低电动机电能损耗的主要途径,是提高电动机的工作效率和功率因数。比如: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设置感应传感器以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启停。当3台及以上的客梯集中布置时,客梯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

医院电气设计的安全性参考文本

医院电气设计的安全性参 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医院电气设计的安全性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医院是一个为病人服务的机构,医院电气设计由于功 能与其他建筑不同而显示其特殊性,针对病人这样一个特 殊人群,电气设计中的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 一、对供配电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医院对电源的可靠性要求很高,手术室、急诊部监护 病房、血透室、分娩室、婴儿室、CT扫描、配血室等一旦 断电对医务工作造成很大影响,甚至会造成医疗事故,危 及病人的生命,所以《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 92(以下简称规范)中规定上述用电负荷为一级负荷,必 须有二个电源同时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 电源能继续供电,以确保供电可靠性。而医院电梯被列为 二级负荷,笔者认为,这因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进行分

析,例如: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综合楼,它一~五层为门诊部,六~十四层为病房,十五层为手术层。医梯就成为医务工作和病员极为重要的垂直通道,一旦电梯停止运行,将给病人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会引起医疗事故,在设计中应按一级负荷考虑。挂号处、划价处、药房、各护士站等对医院影响较大,停电将导致医院工作瘫痪的部门也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合理的配电方式是电源可靠性的保证,首先应根据部门的不同性质分区域配电。如门诊属一个供电区域,病房属于一个供电区域,手术室又另划为一个区域。其次根据各部门对电源可靠性的不同要求进行配电,如手术室、抢救室、中心监护等重要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方式配电,即从两台变压器上分别引一路电源干线至相关层的双电源切换箱,经双电源自动切换后,再以放射式配电至本层各部门。对消控中心、电话总机等可靠性要求更高的场所应采用二路电源放射式供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 1.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装备水平,应与工程在国民经济和公共生活中的地位、规模、功能要求及建筑环境设计相适应。认真考虑设备、材料的供应可能,以及施工安装和维护管理水平。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努力降低电能消耗;注意节约有色金属,合理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根据地区条件、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以近期为主,考虑发展的可能性。 1.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积极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理论、努力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7 设计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定型产品及经过鉴定、检测的优良产品。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代号 2.1 术语 2.1.1 照明 (1)光环境——光(照度水平、照度分布、照明形式、光色等)和颜色(色调、饮和度、室内色彩分布、显色性能等)与房间形状结合,在房间内所形成的生理和心理的环境。 (2)工作面——指在其上面进行工作的平面。当没有特别指定工作位置时,一般把室内照明的工作面假设为距离地面0.75m高的水平面。 (3)照度——在一个面上的光通密度。它是射入单位面积的光通量。 (4)维护照度——在必须更换光源或在预期清洗灯具和清扫房间周期终止前,或者同时进行上述维护工作的时刻所应保持的平均照度。通常维护照度不应低于使用照度的80%。 5)使用照度——在一个维护周期内照度变化曲线的中间值。 (6)初期照度——在新装照明设备初始时的照度。 (7)标量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平面上的平均照度。标量照度又称平均球面照度。 (8)平均柱面照度——位于某一点的微小圆柱曲面上的平均照度,圆柱的轴线与水平面垂直。 (9)等效球照度——在球照明条件下,作业的可见度与在给定照明条件下该作业的可见度相等时球照明条件下的照度水平。 (10)照度均匀度——表示给定平面上照度分布的量。照度均匀度可用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或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表示。 (11)减光补偿系数——照明装置经过一定期间使用后,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和同一条件的初期值之比称为维护系数。维护系数的倒数称为减光补偿系数。 (12)色调——非彩色即黑、白、灰以外呈现的彩色名称。如红、黄、蓝、绿等视觉的颜色特性。 (13)色温——光源发射的光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辐射的光色相同时,黑本的温度称为该光源的色温。 (14)相关色温——黑体辐射的色度与所研究的光源色度最接近时,黑体的温度定义为该光源的相关色温。 (15)背景——与物体相邻近并被观察的表面。 (16)视野——当头和眼睛不动时,人眼能观察到的空间范围。 (17)可见度——人眼能够感知的物体清晰可见的程度。又称视度。 (18)视觉作业——在给定的活动中,必须观察的呈现在背景前的细节或目标。 (19)视觉环境——视野中除视觉作业以外的所有部分。 (20)视觉功效——用速度和精度来表示人的视觉器官完成给定视觉作业的定量评价。 (21)一般显色指数——系指在该光源照明下的物体颜色与色温类似的一个参比光源照明下,这些物体颜色的相符程度的量度。

浅谈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

浅谈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技术 目前全世界都存在能源短缺的现象,而我国是能源消耗大国,加上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能源消耗也急剧增加,能源危机迫在眉睫。中央政府提倡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因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建筑物能耗控制尤其引人关注。我们需要针对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择相应的技术措施,提高对电能的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提高经济效益。 标签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技术;措施 在建筑电气设计环节中,采取相应有效的节能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能量损耗。充分考虑节能因素,采用先进的设计技术,并尽量使用效率较高的节能设备,依照合理的节能标准为人们提供绿色健康舒适的居所与空间。 1 电气节能技术的设计原则 进行电气节能技术设计时要求对建筑功能和使用需求的损害降到最低,不可以盲目投资, 单纯为了节能而节能,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量,因此在进行电气节能设计时必须遵守以下的原则。 1.1 适用 进行电气节能设计时应当以创造建筑内部良好的人工环境所需的能源为基础,提供建筑设备运行所需的能量,严格按照用电设备的符合容量、可靠的供电性以及电能的质量等多方面需求进行配电设计,保证电能的合理利用。 1.2 节能 在电气节能的设计中要通过合理的措施来减少、消除和建筑物发挥无关的能耗,例如变压器功率耗损和电能传输线路中产生的有功耗损,这些都是可以消除的;对于量大面广电气设计, 可以通过使用控制技术来降低能耗。 1.3 投资成本 在电器节能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实际的经济效益,应当进行充分的比较、分析,合理的选择节能材料和设备,使用于电气节能的投资能够在几年或者是较短的周期内收回投资成本, 不可以过度追求节能消耗过高的投资,增加不必要的运行费用。在进行电气节能设计时,必须以“保证功能、预算合理、先进技术”的原则。 2 建筑电气节能的措施分析

医院电气方案设计说明

医院建设项目 设计说明 第七章电气专业设计 一、设计依据 1、甲方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11、《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12、《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 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16、《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17、《视频安防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18、《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0396-2007 1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20、《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799-2012 21、《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 22、《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2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2007年版 24、其它有关的国家及地方现行规程规范;二、设计范围 本设计包括红线以内的如下内容: 1、中低压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电气安全及防雷接地系统。 2、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医护对讲系统;ICU探视系统;手术监控管理系统;手术室示教系统;信息显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应急及日常广播系统等。 三、用电负荷估算: 编号名称面积(㎡)用电标准计算负(kW) 备注 1 A区行政综合楼2280.19 80W/㎡182 2 A区中医门诊综合楼4415.4490W/㎡397 3 B区门诊综合楼8713.8290W/㎡784 4 B区住院综合楼14899.0960W/㎡893 5 C区康疗中心2741.4690W/㎡247 6 地下室建筑8996.00 50W/㎡450 一部份为诊疗区 7 其他200 合计3153 用电负荷同期系数取:0.8 整个项目用电负荷合计:2552KW; 三、高、低压配电系统 1、1.负荷分级: 一级负荷: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消防电梯、排烟风机及加压送风机、保安及消防监控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急诊部、监护病房、手术部、分娩室、婴儿室、血液病房的净化室、血液透析室、核磁共振、介入治疗用CT及X光机扫描室、洁净手术室空调、ICU病房、重要的计算机系统等。其中重要手术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i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JGJ 16-2008 J 778-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800号 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8、3.3.2、4.3.5、4.7.3、4.9.1、4.9.2、7.4.2、7.4.6、7.5.2、7.6.2、7.6.4、7.7.5、11.1.7、11.2.3、11.2.4、11.6.1、11.8.9、11.9.5、12.2.3、12.2.6、12.3.4、12.5.2、12.5.4、12.6.2、14.9.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 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1. 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 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能消耗。 1.0.6 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1.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1 术语

试析建筑电气设计中几种常见的节能技术

试析建筑电气设计中几种常见的节能技术 发表时间:2017-04-19T15:21:34.41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2期作者:全泉 [导读]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各种建筑中,电气设备应用越来越广泛。在整个建筑工程设计中,建筑电气设计作为一项重点环节,是建筑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有效保障,对于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各种建筑中,电气设备应用越来越广泛。在整个建筑工程设计中,建筑电气设计作为一项重点环节,是建筑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有效保障,对于建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能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建筑行业的能源节约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节能技术措施应用在建筑电气设计中,达到理想的节能作用,从而降低了能源的消耗。本文就建筑电气设计的技能技术入手,结合目前我国建筑电气设计中节能技术现状进行,阐释建筑电气设计中所存在的弊端,总结出相关有效的节能方案,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电气设备;方案 前言:近些年,我国已建成建筑项目面积逐年递增,能源消耗逐渐严重,加深了能源和环境问题的恶化,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各项需求增多,虽然为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机遇。但是,也导致了能源短缺情况的出现。为进一步节约能源,稳定企业的发展,建筑行业采取了一些节能措施,应用到建筑电气设计当中来减少能源消耗量,以起到节能的目的。电气设计不仅是工程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还是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步骤,它直接关系着建筑行业的生存与发展。 1 当前建筑电气设计中节能技术的现状分析 建筑电气设计作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们对电气的需求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大多数的设计人员始终未能重视到电气设计的重要性,进而引发电气安装不清、电气设计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等现象,甚至有盲目用电的情况出现。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设计人员有将节能意识融入到建筑电气设计之中,只考虑到用户的用电需求,不仅增加了能源的消耗量,同时为建筑工程的安全埋下了隐患。此外,我国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没有节约能源的意识,普遍存在不重视能源短缺情况的现象,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和宣传节能的重要性,致使我国民众节能意识淡薄,造成能源浪费严重。 2 节能技术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具体应用策略 2.1照明节能技术 首先,选择光源。根据场所的差异,选择适宜的光源光效、显色性、寿命、启动点燃和再启动时间等光电特性指标。居家一般照明优先荧光灯。户外场地,选用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高效长寿命气体放电光源。对于室内显色性要求较高的前提下,选用三基色荧光灯、稀土节能荧光灯、小功率高显色型钠灯等高效光源。 其次,自然采光也是照明节能的重要途径之一,电气设计人员可通过自然光和室内照明的有机结合,选择理想的照度标准值,充分利用天然光的照度变化,尽量少用一般照明。同时,实行一般照明的分区控制和适当增加照明开关点,在给定的时间和地点控制照明提供的照度,达到有效节能的目的。 2.2提高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 在电网的运行中,如何使得配电系统功率因数尽可能接近1,使得电路中的无功功率可以降到最小,是提高电能输送功率的关键。在供配电系统中的某些用电设备,很多家用电器等都具有电感性,会产生滞后的无功电流,它要从系统中经过高低压线路传输到用电设备末端,进而增加了线路的功率损耗。因此,在设计中需尽可能采用功率因数高的用电设备,减少用电设备无功损耗,提高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此外,用静电电容器进行无功补偿,电容器可产生超前无功电流抵消用电设备的滞后无功电流,从而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整体无功电流。 2.3降低变压器的功率损耗 变压器的有功功率损耗公式:(指变压器用电功率;指变压器的空载损耗;指变压器的有载损耗;指变压器的负载率。) 首先,降低空载损耗。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值与铁芯材料和铁芯制造工艺等有关,主要由铁芯的涡流损耗及漏磁损耗构成。因此,应采用节能型的油浸变压器或干式变压器,此类变压器应选用优质冷轧取向硅钢片,取向处理中硅钢片的磁畴方向大体相似,可有效降低铁芯涡流损耗,进而降低漏磁损耗[1]。其次,应用适宜的负载率。负载率公式为:。指变压器的实际容量,是变压器的定额容量。通过得到极值,在 =50%时每千瓦负荷时,变压器的能耗最低。而此时的负载率仅减少了变压器的线损,变压器铁损实际并未减少,因此此时的能耗不是最低的。综合考虑变压器使用中,需要预留适当的余量,负载率在75%一85%之间时的变压器最经济最节能。再次,择选容量与电力负荷相适应的变压器,对负荷加以合理分配,使变压器运行保持在高效低耗区间内。相同变电站的变压器的运行应选用并联运行方式。通过调整负荷的数值以及并联运行变压器的台数。并综合调控各类非线性用电设备所产生的高次谐波,减少高次谐波值,降低变压器的运行环境温度,降低变压器的损耗。最后,降低负载损耗。变压器额定负载传输的损耗,其主要由变压器绕组的电阻及流过绕组电流的大小所决定。为此,应综合考虑选用阻值较小的绕组。 2.4降低输电线路上的能量损耗 线路上有电阻,必然会产生有功功率损耗。功率损耗公式为:(指相电流;指线路电阻)。通过相关的实践表明,线路上的功率损耗巨大。线路上的电流无法更改,减少线路损耗,由此只有通过降低线路电阻的方式,才能降低线路的能耗。从公式中可知,电导率与线路电阻之间成正比,电路电阻与线路长度成正比,电路电阻与线路截面存在反比关系。基于此,在降低线路损耗措施的探讨中,可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采用电导率较小的材料作为导线、电缆的芯线,铜芯最佳,以节约用铜为原则。仅在负荷偏大的一类、二类建筑中,应用铜导线。在导线截面选择中,寻找出导线压降、损耗和供电距离与价格的关系,择选最优截面。其次,缩短导线长度。线路应用中,应尽量布直线,少布弯路,有效缩短导线长度,减少回头线路上的电能损失。再次,低压配电室应靠近竖井,以减少回头输送电能的支线。在高层建筑中,由低压配电室提供给每个竖井的干线,避免产生支线沿着于线倒送的现象。 2.5治理谐波 伴随电气技术的发展速度的提升,诸多家用电器和设备的使用,均向电网输送大量的高次谐波量。高次谐波可能会导致风机或水泵的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范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 25.1 一般规定 25.1.1 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5.1.2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 三、四类。 25.1.3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25.1.4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5.1.5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25.2 负荷等级 25.2.1 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见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25.2.2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25.2.3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25.3 供配电系统 25.3.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研究 吴瑗斌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研究吴瑗斌 发表时间:2019-06-26T09:25:15.9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作者:吴瑗斌 [导读] 摘要: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不仅是关乎建筑成本的工作,更是关乎节能环保的大举措。 浙江新嘉和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 313000 摘要: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不仅是关乎建筑成本的工作,更是关乎节能环保的大举措。目前我国建筑电气节能设计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相关工作者需要对此多加上心,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节能设计。 关键词: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应用 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导致能源出现短缺的现象。为此,应该想办法节省能源,减少能源的消耗。根据相关的调查发现,建筑电气消耗比较多,于是推出电气节能设计。利用节能设计,可以有效地降低能源的消耗,有利于建筑行业的发展,符合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 1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必要性分析 1.1建筑能耗日益增加 目前,建筑行业发展比较快速,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使建筑行业发展增加了难度。建筑的能源消耗比较严重,在建筑电气能源消耗中,出现了能源供不应求,再加上对能源的利用率低,导致建筑能源消耗比较多,而且每年都有上升的趋势。如果在建筑电气中使用节能技术,不仅能解决能源消耗多的问题,还能降低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由此可见,建筑电气节能设计是解决能源短缺的重要手段,对建筑的发展非常有利。 1.2节能设计的优点 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不是省去使用电气的设备,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使用具有节能的设备,以达到减少建筑电气能源的消耗。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通过合理的使用电气设备,对设备进行科学的控制,这样不仅不会影响到建筑物基本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又能节省能源的使用,减少能源的消耗。另外,不用担心建筑节能设计会增加设计成本,建筑节能设计遵守经济合理和比较实用的原则,不会盲目的增加投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使用的新设备,在功能、效果上不会比原来的设备差,反而会有所提高,对能源的节能有显著的效果。 2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设计原则 2.1性能最优化原则 项目工程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首先需要兼顾到的就是节能设计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适用性要求是针对电气节能设计方案与现有的建筑条件、建筑环境相互匹配而做出的要求,在进行电气节能措施的方案设计工作中,必须考虑到的是自身的设计是否能在建筑结构中使用,是否匹配于建筑的现有电压电流状况。建筑的电气节能设计实用性要求就是保证在适用建筑物各项条件限制下,将设计的安全性能稳定到最高状态,做到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在不影响人们对于各项电气设备的使用需求下,提高建筑内电气设备的节能性能并保证安全性。在将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要求全部实现之后,各项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其实也就遵从了性能最优化原则,既降低了建筑电气设备的电气消耗,又不会与建筑的自身条件产生冲突,同时做到了满足使用者的舒适感需求。 2.2效益最大化原则 在进行建筑电气节能设计时,除去保证电气节能设计的性能最优外,其次应该考虑的就是电气节能设计能够做到效益最大化。在进行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时,不应只从降低电气耗能成本出发,应该结合设计铺设成本进行设计,不可使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的铺设预算与原预算超支,否则就会造成设计铺设成本的难以回收。所以,设计者应该本着效益最优化的原则,将新老电气节能设备混合使用,并就可改造的电气节能设备进行维修重造,在改造后与新设备新技术共同投入到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中来使用。 2.3技术先进性原则 与国外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相对比,我国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的发展相对比较迟缓,做不到与之同等的工作水平。但是,在技术共享的今天,我国的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不仅有外国的成功案例可以参考,也可以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这就要求设计工作者要时刻关注国内外的科技动向,留意可以投入到设计工作中的先进技术与自我的设计工作相结合,镶嵌使用,使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工作变成一项富有科技含量的工作。 3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措施 3.1供电系统的节能设计 是否能对供电系统进行合理的节能设计,会直接影响到建筑将来电能的消耗。因此,在前期的设计过程中,必须注意到,要站在全局角度上把握整个供电系统,做到统筹兼顾,同时还应当注意结合建筑物周围环境的实际情况和建筑物所处地区的区域特征,这样才能从供电系统的节能设计层面保障建筑投资的经济性,也才能减少后期的电能消耗。在对竖井以及机房进行设计时,应该注意到用电设备的分布情况、系统的配置要求以及修筑计划等,并在此基础上尽量的实现供电设施、变配电所和负荷基地之间距离的最小化。 3.2照明电路的节能设计 实现照明电路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在于,在不牺牲照明质量的前提之下,实现运行过程中电能损耗的最小化。而照明电路节能设计的具体措施则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充分利用自然光,自然光线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应该在照明电路设计中得到充分利用,在设计过程中,应该通过对建筑结构的调整,尽可能的应用自然光,减少电能的消耗。第二,选择合适的光源,对于建筑来说,不同的场合之下,应该运用不同的光源,因此必须依据所处的场所来选择合适的光源。比如说在庭院照明可优先考虑太阳能光源,在过道等地方采用声控光源。第三,科学的选择照明方式,可以依据不同的照明方式来利用不同的节能开关,对于对照明要求高的工作区域,可以增加灯具的数量或者选择瓦数较大的灯具,对于非工作区将照度适当降低为工作区的1/3~1/5。对于灯具与墙体之间的距离也应该做好合理的规划和设置,从而达到减少电能消耗的目的。 3.3线路损耗的节能设计 电能在传送过程之中,可能会由于线路长度或其他因素导致功率增加,而产生损耗。因此,必须在进行电路设计时,减小线路电阻,减少线路损耗。当然,在线路设计时,还应该尽量减少线路长度,可以通过将线路设计为直线形的方式来实现。除此之外,还要考虑线路

G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B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风管穿过防火隔墙、楼板及防火墙处时,风管上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范围内的风管应采用耐火风管或风管外壁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 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该循环使用。 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1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汽、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2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生产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 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净化或输送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或管道,均应设置泄压装置。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同乡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最 新《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总结版 JGJ 242 - 2011 术语 住宅建筑常用的术语有:住宅、酒店式公寓、别墅、老年人住宅、商住楼、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单元式住宅、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联排式住宅、跃层式住宅等。 一、供配电系统 1.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2.住宅建筑中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表(未列出为级宜为三级) 3.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宜设自备电源供电。 4.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和电能表的选择 注: A.S≧150 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 40W/~50W/ 计算用电负荷 B.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 12kW用单相进户供电,超过用则三相进户 5.电能表的安装位置:安装在户外 A.低层:1~3;多层:4~6 ;按住宅单元集中安装

B.中高层:7~9;高层:10层及以上 ; 宜按楼层集中安装; C.电能表箱安装在公共场所时,暗装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箱底 距地宜为1.8m; 安装在电气竖井内的电能表箱宜明装,箱的上沿 距地不宜高于 2.0m。 6.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 注: 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 15% 时,应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大于等于 15%时,应将单相负 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 二、配变电所 1.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为 250kW 以下时,宜多栋住宅建筑集中 设置配变电所;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 及以上时,宜 每栋住宅建筑设置配变电所。 2.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 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 底层。 3.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 D,yn11 ,变压 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 85% 4.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O.4kV 时,配变电所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 于 1250kVA ,预装式变电站中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 800kVA。 三、自备电源 1.建筑高度为 100m 或 35 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宜设柴油发 2.应急电源装置 (EPS) 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 四、低压配电 1.住宅建筑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配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 2.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或楼层宜设一个带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且该开关 电器可独立设置,也可设置在电能表箱里。 3.采用三相电源供电的住宅,套内每层或每间房的单相用电设备、电源 插座宜采用同相电源供电。 4.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 5.住宅建筑电源进线电缆宜地下敷设,进线处应设置电源进线箱,箱内 应设置总保护开关电器。电源进线箱宜设在室内,当电源进线箱设在 室外时,箱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 IP54。 6. 6 层及以下的住宅单元宜采用三相电摞供配电,当住宅单元数为 3 及 3 的整数倍时,住宅单元可采用单相电源供配电;7 层及以上的住宅 单元应采用三相电源供配电,当同层住户数小于 9 时,同层住户可采 用单相电源供配电。 7.每套住宅应设置自恢复式过、欠电压保护电器。 8.线缆选择 A.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线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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