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菏泽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一月

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3)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和指导方针 (7)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 (11)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组织 (14)

第五章农用地规划 (24)

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 (28)

第七章生态保育用地规划 (32)

第八章风景旅游用地规划 (36)

第九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41)

第十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 (45)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50)

第十二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7)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

前言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鲁苏豫皖边界地区的中心,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内陆地区的过渡地带。京九铁路与新亚欧大陆桥在菏泽呈“十”字交汇,四条国道在境内通过,高速公路形成“米”字型结构,地理区位十分优越,有利于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也有利于发挥为四省交界地区提供中心服务的功能。

21世纪头20年,是菏泽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了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省委省政府“一体两翼”和“突破菏泽”的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土地利用的经济高效、环境友好和社会和谐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对《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修编,制定《菏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针对当前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坚持保护优先、保障发展、控制总量、节约集约、因地制宜和优化结构的原则,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资源环境的实际情况出发进

行编制,主要任务如下:

1、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从紧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协调和整合相关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各业、各类和各区域用地。

2、保住耕地底线,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着力推进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的高效和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用地的理性增长。

4、保育土地生态,积极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5、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强化规划的整体调控功能,构建更加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保护、保育和节约集约利用的规划政策体系。

本规划是菏泽市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明规划期内菏泽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促进现代化目标早日实现。

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目标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规划范围包括本市全部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121.94万公顷。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土地利用基本条件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处东经114°48’至116°24’,北纬34°32’至35°52’。南北长145公里,东西宽146公里,总面积为12193.84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8.5%左右。本市东与济宁市的嘉样、金乡接壤,东南与江苏丰县、安徽的砀山毗邻;南隔黄河故道与河南省虞城县及商丘市接壤,西南与河南开封、兰考相望;西与河南濮阳毗邻;北与济宁的梁山、隔黄河与山东省聊城相望。

本市地处黄河下游,境内除巨野县有10平方公里的低山残丘外,其余均为黄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属华北平原新沉降盆地的一部分。现己发现矿种(亚矿种)16种,矿产地288处,其中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矿产资源储量在全省居前列。

2005年,全市总人口885.8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450.8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104元,地方财政收入21.15亿元,主要经济指标与山东省其他地市比较,总体发展水平处于下游,但是发展后进强劲,是山东省“一体两翼”建设推进重点地区,经济发展潜力较大。

二、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121.94万公顷,已利用土地115.94万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5.08%。农用地97.0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55%,其中耕地83.1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15%;建设用地18.9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3%;未利用地6.0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2%。

本市耕地分布广泛,耕地质量差异不大,县域之间以曹县耕地面积最大。园地主要分布在单县和鄄城县,分别占到本市土地总面积的2.2%和3.3%。林地主要分布在曹县、单县和鄄城县和东明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与县城所在镇,城镇居民点多呈块状,布局受地形影

响不大。水域主要沿黄河、洙赵河、东鱼河、万福河、太行堤河、黄河故道等水系分布。

根据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用地情况分析结果,居住用地容积率最高的是作为商住楼的居住用地,容积率为3.87;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为1.86,平均建筑密度为32.79%,反映了目前全市的居住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程度较低;各县最高工业项目用地的容积率为1.32,平均工业项目用地的容积率为0.56。企业的平均投资强度为1710.14万元/公顷,年产值为320685万元/公顷,具有较高的资金集约度和较好的产出效益;从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分析看,东明县经济开发区的投资强度、单位面积GDP、单位用地工业产值、利润总额各项指标远远高于其他开发区。相对于其他开发区,东明县经济开发区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高,其他开发区还有很大的节约集约利用空间。

三、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1、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建设占用耕地。上一轮规划山东省下达给本市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5466.67公顷。1997-2005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2724.58公顷。

建设用地规模。上一轮规划确定本市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237909.39公顷,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89390.95公顷。

基本农田。上一轮规划中本市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845470.4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11528.47公顷,保护率为84%。2005年全市实际耕地面积为830997.7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14322.91公顷,保护率为85.96%。

耕地保有量。1996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总面积843950公顷,按照上一轮规划,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845470.47公顷。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统计,2005年底全市耕地面积为830997.79公顷,比规划目标减少14472.7公顷。

补充耕地。上一轮规划确定本市1997-2010年补充耕地指标为8920

公顷,其中整理6146.66公顷,土地开发复垦2773.33公顷。自1997年规

划实施以来,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19965.04公顷,已完成补充耕地的规划指标。

生态退耕与灾毁耕地。上一轮规划确定本市退耕控制指标为1266.67公顷,灾毁耕地减少面积为666.66公顷。1997-2005年全市实际退耕面积为5451.86公顷,灾毁耕地减少面积4800.21公顷,生态退耕指标已经超

过规划指标4185.19公顷,灾毁耕地面积已超过规划指标4133.55公顷。

2、规划实施成效

通过上一轮规划的实施,全市耕地得到了切实的保护,耕地减少速度进一步趋缓。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全市的国土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土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规划的实施有利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3、上一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设用地需求量与控制指标的矛盾突出。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尚显不足,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有待加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够合理,影响了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成效;三是交通等线状工程用地布局刚性有余,弹性不足,很难有效实施;四是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的目标尚未实现;五是开发区的土地利用仍较粗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从2006年到2020年,是本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省委、省政府“一体两翼”和“突破菏泽”的战略,以及本市建设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的决心,为全市加快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当前全市正处在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的经济腾飞阶段,面临着发展水平、发展地位跃升的重要战略机遇。综合分析基础条件和发展趋势,预计规划期间全市将保持较高的投资水平,继续拉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全市“米”

字型交通与联系格局的形成,区位优势与煤炭等能源资源的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总体上本市土地利用将进入一个结构不断优化和效益不断提升的历史机遇。但是,全市也存在着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局部土地生态退化和土地供需矛盾加剧等诸多问题,土地利用和管理正面临以下三大严峻的挑战:

1、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与大量刚性建设用地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

2、产业转型难度大,土地利用效益不高,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更加迫切。

3、存在着进城农民城乡两头占地的现实,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更加困难。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和指导方针

一、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一体两翼”和“突破菏泽”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逐步把本市建设成为以能源化工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支撑,农业基础稳固、工业结构合理、商贸旅游繁荣、生活环境宜人的鲁南经济带上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山东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全国重要的优质绿色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的商贸流通基地,打造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地区科学发展战略高地。

二、土地利用战略布局

全市广域土地利用布局,成为我国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内陆地区过渡地带以及鲁苏豫皖边界地区土地利用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产要素流动的重要载体,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打造山东省鲁西南可持续产业发展中心,提升本市在鲁苏豫皖边界地区的综合竞争力。

市域土地利用布局,以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用地分工为指引,统筹基础设施用地开发建设,加快推进区域用地整合,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产业集群。突出发展东西沿线城镇聚合轴,适度发展南北沿线城镇拓展轴。推进东明城关镇、曹县的曹城镇、巨野的巨野镇三个次增长极的用地集聚。在东部片区重点建设煤电化工基地和发展文化旅游业用地,在南部片区重点建设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和专业市场用地,在西部片区重点建设石油化工基地和商贸物流中心基地,在北部片区重点建设商品粮及深加工基地和发展特色旅游业用地。

市区功能协调,提升中心城市用地功能,优化老城区用地空间格局,整合开发区和新城用地空间,打破分区管辖权限进行统一土地利用协调,

建设以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精细化工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区域性的商贸流通中心。积极整合定陶县北半部、东明县东半部各类用地,逐步纳入中心城市管辖范围。

三、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1、开发区用地拓展与高效利用

加快推进开发区用地和城镇用地的整合开发与高效利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建立能源化工、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集聚、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产业高地。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培育商贸物流中心;以开发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中心城市用地的规模集聚和功能辐射,打造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地区科学发展战略高地的支撑点。

2、优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切实保护优质耕地,大力推进优质粮食生产基地、优质棉花生产基地、优质油料生产基地、优质瓜菜生产基地和优质饲料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推进土地利用的规模化和区域化,打造现代生态农场,将耕地资源优势转化

成创汇经济优势。

3、石油化工和煤化基地建设

本市煤炭资源丰富,拥有“华东地区最后一块整装煤田”——巨野煤田。全市已设立30个煤炭探矿权,面积共计3909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三分之一,随着巨野煤田、单县煤田的勘查开发,本市将成为全省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石油、天然气和地热资源也有一定储量。应当依托丰富的煤、油、气等资源,发展大型化工产业,形成产业链,发展热电联产,提高煤电化综合开发程度,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4、现代物流基地建设

依托产业集聚区和货物集散地,整合城区铁路专用线、仓储和市场群等设施资源,以粮食储备库、巨野煤化基地、郓城煤化基地、东明石化基地、菏泽口岸、九个出口加工基地为依托,在京九铁路、新石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建设大型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

5、旅游用地深度开发

按照两区、两线的规划,即以菏泽市为中心的牡丹旅游区,以黄河为主体的黄河旅游区,以孙膑旅游城为龙头的古文化旅游线,以水浒故事为主的水浒文化旅游线,加快旅游用地的开发建设。推进具有观光、度假、休闲、会议等多种功能的旅游用地深度开发,创造5A风景名胜示范区。

6、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积极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和示范区建设。背河涝洼地、盐碱荒草地、窑场废弃地、村头及村内空闲地等土地后备资源按先易后难、合理适度开发原则,不断增加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将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以更大的力度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以农村土地整治驱动农村内需拉动,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使农村土地整治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平台。

7、国土环境综合保育

加强以植树造林为重点的国土生态环境恢复保育工程建设,巩固和发展京九铁路、兖石铁路、220国道、327国道、聊商公路、定砀公路、黄河故道、黄河、东渔河、万福河、洙赵新河等重点生态保育地区的国环境建设,提高林木覆盖率,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打造平原森林城市。

四、土地利用指导方针

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优质耕地和园地,黄河滩区和黄河故道湿地生态系统,重点风景名胜区以及环境敏感的生态用地得到切实保护。

3、基础性用地、公共性用地和民生用地,符合国家政策的产业用地优先得到保障。

4、土地利用空间不断优化整合,分散化和低效化的土地利用得到有效遏制,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达到沿海中等发达地级市水平,土地实现集约节约合理利用。

5、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区域土地利用得到有效统筹,大、中、小城镇得到均衡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不同规模产业用地得到合理保障。

6、促进城市理性增长,推进土地混合利用。通过土地利用控制手段着重保护城市的绿色开放空间。进行城镇化地区的综合开发,提高城镇发展的用地效率。

7、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耕地资源和土地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保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力争达到发达地区水平;着力促进“突破菏泽”的各项事业建设,为菏泽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发展具有特色鲜明、运行高效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主要调控目标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耕地质量不断改善。2010年耕地保护任务达830000公顷(1245.00万亩);2020年耕地保护任务量827335公顷(1241.00万亩)。规划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18871公顷(1078.31万亩)。

2、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2006~2010年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在5871公顷(8.81万亩);2011~2020年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在6385公顷(9.58万亩)。

3、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显著提高。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66641公顷(249.96万亩),其中城镇工矿用地32036公顷(48.05万亩);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70508公顷(255.76万亩),其中城镇工矿用地40174公顷(60.26万亩)。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020年控制在100m2以内。

4、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得到优先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得到充分保障。规划期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2010年为28023公顷(42.03万亩),2020年

为30025公顷(45.04万亩)。

5、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合理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鼓励并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理和复垦。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0m2以内。

6、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期间,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重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按照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的原则,2006~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0324公顷(15.49万亩)。其中,2006-2010年为4537公顷(6.81万亩);2011-2020年为5787公顷(8.68万亩)。

三、主要调控指标

本轮土地利用规划从总量、增量和效率三方面对土地利用进行调控,共设置15个调控指标,分两种类型,即约束性控制指标和预期性控制指标。约束性调控指标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预期性控制指标包括: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本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见附表1。

四、各县(区)土地利用调控

根据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参照各县(区)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确定各县(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与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详见附表2~附表6),强化各县(区)土地利用调

控责任。各县(区)要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确定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组织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1、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

2、严格保护耕地数量与质量;

3、严格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4、优先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重点保障民生用地;

5、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发展互动;

6、各类用地的扩大以内涵挖潜为主,节约集约利用;

7、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按照土地利用战略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经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部门协商,全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见附表7。

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970006.8公顷,2010年调整到972098公顷,2020年调整到970323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2091.2公顷,2020年增加316.2公顷。农用地结构从2005年的79.55%调整到2020年的79.57%。

――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规划期末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0324公顷以内;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规划期内补充耕地不低于10324公顷。规划至201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830000公顷,至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827335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耕地面积减少997.79公顷,2020年减少耕地面积3662.79公顷。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718871公顷以上。

――适当增加园地。稳定平原区园地面积,对特色园地要切实加强保

护,适当集中发展园地。规划至2010年园地面积为22924公顷,2020年为22948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园地面积263.77公顷,2020年增加园地面积287.77公顷。

――逐步增加林地。以黄河流域防护林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化建设为核心,形成以农田林网为主体,多树种、多功能、多效益的平原农区综合防护林体系和城镇村庄绿化体系。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增加到60427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61612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林地面积2936.86公顷,2020年增加林地面积4121.86公顷。

――基本稳定牧草地面积。规划至2010年牧草地面积为147公顷,至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128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牧草地面积0.19公顷,2020年减少牧草地面积18.81公顷。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8600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8300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111.86公顷,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411.86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89391公顷,规划至2010年调整为195262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201647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建设用地5871公顷,2020年增加建设用地12256公顷。建设用地结构从2005年的15.53调整到2020年的16.54%。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大力推进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到规划期末城镇化水平达到57%以上。至201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增加到32036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40174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城镇工矿用地2992.46公顷,2020年增加城镇工矿用地11130.46公顷。

――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34605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130334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农村居民点减少

388.61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减少4659.61公顷。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积极增加交通用地。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国家、省和市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至2010年交通用地调整为13454公顷,至2020年交通用地调整为15241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交通用地增加2437.29公顷,2020年交通用地增加4224.29公顷。

――不断扩大水利设施用地。切实保障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粮食核心区农田水利建设等用地需求。至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调整为14600公顷,至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调整为15100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增加715.52公顷,2020年水利设施用地增加1215.52公顷。

3、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59986.93公顷,规划至2010年未利用地面积调整为52024.71公顷,至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调整为47414.71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未利用地面积减少7962.22公顷,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减少12572.22公顷。未利用地结构从2005年的4.92%调整到2020年的3.89%。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发展指向

1、农用地发展指向

规划期间必须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全面提高土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农用地质量的提高平衡数量的减少,保持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建设用地发展指向

规划期间城镇和独立工矿用地的面积及比例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应当充分利用土地这一载体,以提高城市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做大做强城市,突出打造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要

按照“产业集聚、人口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重点建设市域中心镇,积极发展县域中心城镇。

规划期间交通及水利设施用地的面积及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应以综合交通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铁路、场站、现代物流建设步伐,构筑沟通鲁苏豫皖边界地区的现代交通运输枢纽。水利设施用地主要用于防洪除涝工程和城乡饮用水工程,提升水利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面积及比例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这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必然趋势。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着力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鼓励农村整合联合和城镇兼并郊区农村,并加大农村居民点的综合整治和整理复垦力度。

3、未利用地发展指向

规划期间未利用地的面积及比例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要加强未利用地开发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在生态环境高度敏感地区进行未利用地开发。

四、土地利用空间总体结构

以城区为中心,以定陶、巨野、曹县、郓城、东明、单县、鄄城、成武为次中心城市,沿日东高速公路和新石铁路为东西发展轴,沿京九铁路为南北发展轴,辐射带动市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核:以市区为核心,以巨野、东明、曹县为副中心,形成菏泽市域的重点城镇密集用地区和产业密集用地区。

四轴:四条菏泽市域的城镇发展轴线,其中日东高速公路和新石铁路为东西发展轴,沿京九铁路为南北发展轴,定陶——成武——单县、庄寨——菏泽——郓城为次要发展轴线。日东高速公路和新石铁路为工业发展轴,重点发展能源化工业;其他为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发展轴,重点配置商贸流通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用地,辐射周边地区。

“米”字型结构:依托交通干道和发展轴线,强化中心城市对市域二级城市的交通联系与辐射带动作用,共同构筑菏泽市域的“米”字型用地结构。

十五片:全市将形成郓城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鄄城县基本农田集中区、巨野东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沿黄河背河涝洼地基本农田集中区、洙赵新河流域基本农田集中区、东明县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定陶西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新洙水河流域基本农田集中区、黄河滩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东鱼河区域基本农田集中区、成武县东部基本农田集中区、单县东部基本农田集中区、单县西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曹县西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黄河故道基本农田集中区十五片基本农田集中区。

五、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条件、土地资源禀赋、土地利用历史与趋势四个方面,将市域划分为五个土地利用功能区:

1、城镇工矿发展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市和各县城区以及独立工矿建设区,面积680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

2、一般农业发展区:除城镇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风景旅游发展地区和生态保育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农业发展区。主要分布在8县1区的农村居民点集中地区与耕地、园地和林地分布地,其中以曹县、单县、郓城、巨野分布更广,面积5562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

3、基本农田集中区:集中在曹县、单县、成武、巨野、郓城、鄄城、定陶以及东明等基本农田高度集中分布区域,面积489460公顷,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的67%,占土地总面积的40%。

4、风景旅游发展区:主要分布在牡丹区、东明、单县以及郓城、巨野、鄄城,面积667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

5、生态保育区:主要分布东明、鄄城、郓城的黄河滩区以及单县、曹县的黄河故道,面积471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

济南市土地利用变迁及驱动机制分析

济南市土地利用变迁及其驱动机制分析 摘要:遥感技术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发展, 为研究全球变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信息源和技术手段。而土地利用作为地球表层系统最突出的景观标志,其变化是近年来全球变化研究的重要领域。本文以济南市为例对土地利用时空变化进行监测与分析, 研究结果表明,济南市研究时间段内城市建设用地迅速增加,而城市绿地和农业用地明显减少;济南整体景观格局的破碎度加大。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济南市建设用地面积呈增加的趋势,绿地和农业用地持续减少.研究结果将为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城市自然景观的管理与保护提供参考和依据。 关键词:济南市;研究方法;土地利用变迁;驱动机制 1 引言 快速城市化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地明显向外扩张,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增大,对周边的耕地、农村居民点和工矿、交通等其他建设用地等不断造成侵占。这种扩张不仅影响着城市自身的发展,还对城市所在的区域生态环境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城市用地扩展是目前地理学、环境学和遥感应用等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我国对城市土地利用扩展规律的研究较为薄弱和零散,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行、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和城市用地快速扩展逐渐暴露出土地、环境等各种问题后才开始活跃起来。应用遥感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在我国已有近20年的历史,动态监测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利用遥感影像监测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情况;另一个是利用监测数据对影响土地利用变化的因素及其变化过程、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土地利用的变化研究对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区域土地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济南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扩展速度较快。近年来关于济南市的土地利用研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利用多源遥感数据,对改革开放以来济南市建成区扩展及其影响还没有进行过多时相、长时间序列的系统性地研究。遥感影像可以宏观、快速地提取地物信息,应用不同时期的遥感数据监测城市的扩展过程是遥感技术的优势所在。本文采用遥感影像对济南市近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研究,揭示济南市建成区扩展规律,为今后的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2 研究区概况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最新】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导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区。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强调总体控制、分层控制和重点控制,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控制性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可概括为“二个结合、二个核心、三个层次、一张蓝图”。 “二个结合”指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有机结合,将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有机结合。 “二个核心”指规划控制的两个核心内容,即“六线”控制和土地使用控制。 “三个层次”指三个编制管理层次,即按照片区-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 “一张蓝图”指整合控制性规划内容,形成操作性强的控制性规划管理应用系统,纳入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一张蓝图”信息系统。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片区编制组织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还应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济南市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济南市控制性规划成果应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应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数据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 片区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第八条片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具体落实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在对片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配置、“六线”规划、生态环境与城市景观控制等内容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片区发展规模、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景观环境和城市设施,保障城市健康发展,指导街坊和地块规划。 第九条土地使用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划分至中类进行土地使用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布局、面积与界限;对于水域、耕地、郊野公园、村镇建设用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划定适宜建设、限制建设、禁止建设等规划控制区,提出相应空间管制措施和要求。 第十条“六线”规划:“六线”包括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其规划内容应在总体规划和已有定线的基础上,进行“六线”系统规划,确定线位、规模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六线”规划具体内容和深度应遵循《济南市“六线”规划标定技术要求》和《济南市“六线”规划标定工作规则》。 第十一条公共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按照市级、地区级、居住区级三个级别,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 第十二条道路交通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深化道路网规划,明确各级道路和城市轨道线路的走向,确定道路断面、主要交叉口型式与控制标高;确定公共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的位置和用地规模,确定公共停车场及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布局要求;确定各级铁路、公路、运输管道等的位置、

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xxxxxxxxxx 二〇一x年x月

目录 一、目标任务 (1) 二、主要依据 (2) 三、技术路线 (4) 四、程序与方法 (6) (二)规划目标确定 (7)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7) (五)土地用途区划定 (12) (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 (七)土地整治安排 (17) (八)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18) (九)规划实施措施制定 (18) 五、主要成果 (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基本依据,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常态下对土地利用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全面总结本区域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现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更新规划成果和数据库,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二)主要任务 1. 开展中期评估。全面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客观研判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政策建议。 2. 进行专项评价。围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资源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送审稿)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则 (2) 第1条规划前提 (2) 第2条指导思想 (2) 第3条规划原则 (3) 第4条规划依据 (3) 第5条规划范围 (3) 第6条规划期限 (4) 第7条规划重点 (4) 第二章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 (5)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5) 第8条明确首都的土地功能定位 (5) 第9条积极推行和谐持续发展战略 (5) 第10条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6)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7) 第11条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总目标 (7) 第12条严格落实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7) 第三章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 (9) 第一节建构首都土地利用总格局 (9) 第13条划分四大土地利用区域 (9) 第14条构筑“三圈九田多中心” (10) 第二节统筹平原山区土地利用 (11) 第15条优化首都功能核心区用地功能 (11) 第16条整合城市功能拓展区布局 (11) 第17条推动城市发展新区高效用地 (12) 第18条保育生态涵养发展区空间 (12) 第四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4) 第一节规模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4) 第19条高效保护农用地、耕地 (14) 第20条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 (14) 第二节适度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5) 第21条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5) 第22条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整理 (16) 第23条加强农用地综合整理 (16)

第24条积极安排废弃地复垦 (16) 第25条科学开发未利用地 (17) 第26条确定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区域 (17) 第三节引导都市型现代农业有序发展 (17) 第27条加强都市农业用地用途管理 (17) 第28条规范都市农业设施用地标准 (18) 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9) 第一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 (19) 第29条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管控 (19) 第30条推动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发展 (20) 第31条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盘整 (21) 第二节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32条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三节积极引导各类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2) 第33条引导交通基础设施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22) 第34条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3) 第35条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4) 第六章加强绿色空间体系建设 (25) 第一节构筑城乡生态安全网络 (25) 第36条保护“两山八水”,建设“九楔九田” (25) 第37条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25) 第38条分类管制土地利用空间 (26) 第二节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26) 第39条维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安全 (26) 第40条不断完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27) 第41条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 (27) 第三节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9) 第42条探索城镇乡村差别化的平原模式 (29) 第43条探索整体局部区别化的山区模式 (29) 第七章有机协调土地利用时序与布局 (31) 第一节近期规划与远景展望 (31) 第44条近期规划目标 (31) 第45条近期规划要点 (31) 第46条远期和远景发展展望 (33) 第二节区(县)规划的调控要求 (34) 第47条促进人口产业布局与用地布局相协调 (34) 第48条强化区(县)规划目标调控 (34) 第八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35)

文件03-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 技术导则 (试用稿)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区。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强调总体控制、分层控制和重点控制,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控制性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可概括为“一张蓝图、两个结合、三个层次、四个重点”。 “一张蓝图”指整合控制性规划内容,形成集各类规划管理要素于一体、能够有效指导城市建设、操作性强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两个结合”指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及专项规划有机结合,将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有机结合。 “三个层次”指三个编制管理层次,即按照“片区-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 “四个重点”指规划控制的四方面重点内容,即市政基础设施与公益性公共设施、“六线”规划与定线、城市环境与城市设计、规划强制指标与建设管理规定。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高新区)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片区编制组织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还应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济南市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5-8 ( 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 (一)规划背景;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

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调整) 锣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3) 1.1耕地保护目标 (3)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6)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6)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7)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8)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1)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2) 3.保障措施 (14) 附图 (15)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武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原规划》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848.27公顷。《本方案》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550.1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下降298.12公顷。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3)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 第二章指导思想、战略与目标任务 (7) 第一节总则 (7)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7)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与任务 (8)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3)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5) 第四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区 (21) 第三节县(市、区)规划指引 (24) 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27)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7)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29) 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1)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1) 第二节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 (31) 第三节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 (33) 第四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34) 第五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6) 第七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8) 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8)

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9) 第三节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和建设 (40)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2)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2)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控制 (42)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安排 (46)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6) 第二节土地利用重点项目 (49)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1) 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51) 第二节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作用 (53)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 (54) 第四节推进规划实施技术创新 (54) 第十一章附则 (56) 附表 (57) 附图 (81)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规划图)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2000年国务院批复的《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在一定时期内对指导济南的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济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等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省会济南各项事业步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济南市的行政区划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了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申请。根据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建规函[2003]255号)的精神,编制《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第2条本规划为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及各项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区各项规划的制定和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须遵循本规划。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五个统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按照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注重市域城乡一体、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各类脆弱资源的有效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的要求;注重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促进城市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式向内涵式转变,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4条规划原则 ⑴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协调好济南与区域、城市与周围县(市)的关系,优化人口、资源、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⑵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资源保护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自然保护区、山林绿地水系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乡生态环境。 ⑶坚持公平和谐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合理布局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特别关注弱势群体需求,倡导公众参与,实现区域公平、城乡公平、个体公平和代际公平。 ⑷坚持资源节约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要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合理确定城乡建设标准。 ⑸坚持规划协同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同步编制、协调一致。 第5条修编重点为城乡统筹发展、城市空间结构和规模调整、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城市综合交通、城市公共事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等。 第6条规划基本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⑵《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⑶《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 ⑷《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 ⑸《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 ⑹《济南市城市空间战略及新区发展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庆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 (修改方案) (2003—2010) 安庆市人民政府 二ОО五年六月 ·1·

目录 前言 (1) 1 土地利用现状 (2) 1.1 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2) 1.2 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4) 1.3 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 (6) 1.4 土地利用优势 (7) 1.5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9) 1.6 土地利用潜力 (10) 2 规划方针与目标 (11) 2.1 规划方针 (11) 2.2 规划目标 (12) 2.3 远景展望 (1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 3.1 土地利用结构 (14) 3.2 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 (17) 3.3 重点工程建设 (19) 4 土地利用分区 (19) 4.1 地域分区 (19) ·2·

4.2 用途分区 (22) 5 基本农田保护 (26) 6 土地整理开发 (27) 6.1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27) 6.2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29) 6.3 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分解 (32) 7 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33) ·3·

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办复[2003]8号《关于要求修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现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现行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以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为依据,从安庆市实际出发,针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新时期安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入研究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庆市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现行总体规划》,实现安庆市土地资源优化配臵和合理利用,促进安庆市土地利用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规划的目标年与《现行总体规划》一致,即至2010年。以2002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2030年。 ·1·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a1924379.html, | 更新时间:2007-07-15 | 来源:贵阳市国土局 一、概况 贵阳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地处西南内陆腹地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6。07’至107。17’,北纬26。11至27。22’之间。东、南与黔南布依族自治州按壤,西靠毕节地区和安顺市,北邻遵义市。据贵阳市统计局2001年末统计资料:全市总人口335.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3.38%。土地总面积8034Km2,占全省总面积的4.36%,以山地、丘陵为主,分别占总面积的40%和44.5%,余为山间平坝。2001年末全市实有耕地面积106828公顷。全市共辖六个区、一个市,三个县,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城市。全市下辖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小河镇、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和修文县,总计29个镇、54个乡、32个街道办事处,131个村民委员会。1 996年市域总人口310.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5.38万人,农业人口174.88万人。全市人口平均密度386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为0.2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93公顷。 贵阳市地貌上属以山地、丘陵地貌为主的丘原盆地地区,其中山地面积4217.97平方公里、丘陵面积2842.37平方公里,各占土地总面积的52.3%和35.2%;坝较少,仅911.9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1. 3%;此外还有约1.2%的峡谷等地貌。全市土壤总面积60.82万公顷。有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和草甸土等8个土类,其中分布最广的三个土类黄壤30.16万公顷、石灰土19.66万公顷、水稻土8.01万公顷,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49.59%、32.33%和13.17%。 贵阳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特点,年均气温15。C;,平均降水量1197毫米,无霜期270天左右,常常由于季节问降水量的不均衡造成旱涝灾害,此外早春的倒春寒、初夏的冰雹、秋天的白露风、冬季的冻雨为主要的灾害性天气,给工、农业生产及交通带来不利。我市处于长江、珠江两人水系的分水岭地带,长江水系面积7631.6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4.8%,珠江水系面积为415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主要河流有长江水系的南明河、猫跳河、鱼粱河、谷撒河、息烽河和洋水河,以及珠江水系的蒙江。全市天然径流深545-640毫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56.3万立方米,高丁全国平均值;水资源总量为46.79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3.9%。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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