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名医--毛德华

湖北名医--毛德华
湖北名医--毛德华

专家简介:

毛德华,中医研究员,医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武汉德佑中医医院特聘权威专家

湖北省医史文献研究室主任

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老年病研究治疗中心成员

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老年病研究之中心妇科资深专家

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毕业,从事医疗临床科研工作40余年,曾任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老年病研究治疗中心主任,医史文献研究室主任,先为武汉德佑中医医院特聘专家。有三项科研成果荣膺省级科技进步奖和一项学术银奖。编著10多部,发布论文二十余篇。

从医四十余年主治心脑血管病、消化和呼吸系统病、月经不调、不孕不育等疾病。尤擅长调治男女亚健康(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不孕症、子宫内膜异位症、妇科肿瘤、优生优育)老年病和杂病,多次在北京、上海等各大医院进行中医学术研讨会,对各类妇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治疗有独特的见解和治疗方案。凭借认真的工作作风、全面的临床知识理论、临床经验丰富,诊疗规范,视患如亲,深受广大患者的赞誉与肯定。

主治:

心脑血管病、呼吸道疾病、妇儿、疑难杂病。

妇儿:月经不调、痛经、不孕症、小儿厌食症、多动症等。

心脑血管病:高血脂、冠心病、脑动脉硬化、高血压、脑血栓

呼吸道疾病:感冒、发烧、咳嗽、咽炎、哮喘

疑难杂症:眩晕、失眠、风湿骨病

特色治疗:

秉承“立足中医,弘扬特色、传承创新”的宗旨,积极发扬传统中医药综合治疗优势,坚持中医特色治疗,如穴位敷贴疗法、穴位涂敷疗法、热烫疗法、穴位注射、捏脊疗法、中药内服等多种治疗方法,根据患者体质特点采用个性化治疗方案。对妇科常见病、疑难杂病如卵巢早衰、不孕症、围绝经期等以中药口服配合中药灌肠、微波治疗等理疗手段开展综合治疗,运用中医辨证施治的治疗方法,改善患者的症状,延缓病情的发展,使患者早日康复。

行医写实:

妙手回春,悬壶济世

土地法学教学大纲

《土地法学》课程简介 安顺学院 课程名称:土地法学课程编号: 070021 英文名称: Land Law Theory授课对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生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先修课程:土地经济学 学时:36学分:2 课程简介: 土地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调整人们因占有、使用、利用土地而发生的各种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土地法学是以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法律为依据,研究土地法律规范的制定,遵守和执行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的实用课程,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主干课。 其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土地法学基础理论。包括土地法学研究对象和内容体系,土地法律关系,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相邻关系等;第二部分:土地利用法律制度。包括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法律制度;第三部分:土地行政法。包括土地行政执法和土地监察、法律责任、土地行政复议、土地行政诉讼等。 建议选用教材: 《土地法学》王守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6月1日) 主要参考书目: 1.《土地法学》王文革,复旦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6月1日) 2.《土地法学》沈守愚,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2 考核方式:考试 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 执笔人:殷清慧 编写时间:2014年2月

《土地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教学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 土地法学是研究土地法治的科学,其任务是以我国土地基本国情为基础,研究我国的土地法基础理论、土地使用权规则、土地管理规则、土地法实施规则等相关土地法律制度和土地政策,为土地立法、执法、司法提供理论基础、分析方法、规则体系和操作规程。它是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独立学科,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课程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要求学生掌握土地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土地立法的原理、原则,理解其适用范围,并能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运用;通过学习,能进行独立的思考并解决实际中遇到的问题。 土地法学是经济法学的子学科,同时本课程涉及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行政执法,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具备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素养,它们对于学好本门课程有重要的支撑和辅助作用。 三、课程的内容与学时分配

湖北地级市经济排名

2008中国内地经济区城市GDP排名前二十(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1、上海市 13698亿10.4%沪01中国经济中心依然领先 2、北京市 10488亿10.3%京01第二个过万亿的城市,首都的转型是成功的 3、广州市 8212亿12.5%粤01副省级中最高 4、深圳市 7950亿12.3%粤02计划单列中最高,特区中最高,深港一体化将推动其继续更好的发展 5、苏州市 6800亿13.3%苏01地级市中最高,外资集中地 6、天津市 6300亿15.4%津01环渤海中心城市 7、重庆市 5120亿16.6%渝01依然是中西部唯一进全国十强城市,在直辖市中最低,发展速度惊人 8、杭州市 4970亿12.2%浙01 随着长三角沪宁杭的继续融合,杭州的地位将继续保持 9、青岛市 4480亿13.5%鲁01山东的经济中心已经拉开了和省会济南的距离 10、无锡市 4460亿13.1%苏02今年增速放缓了一点 11、佛山市 4450亿16.5%粤03国务院点名批评的经济结构不合理,该慢下来,好好打好基础 12、武汉市 3960亿15.1%鄂01中部崛起效果显现 13、宁波市 3940亿11%浙02 14、南京市 3930亿13%苏03 15、沈阳市 3880亿16.5%辽01 16、大连市 3810亿17%辽02直逼省会沈阳经济发展相当快 17、成都市 3785亿10.4%川01受地震影响增速减缓,排名继续下滑,预计将被东莞超过 18、东莞市 3730亿14.1%粤04 19、烟台市 3630亿14%鲁02 20、唐山市 3550亿13.4%冀01

20、唐山市 3550亿13.4%冀012008年湖北各市GDP排名 1. 武汉 314 2.00 15.6%. 2. 宜昌 820.90 15.0%. 3. 襄樊 785.46 1 4.0%. 4. 荆州 519.63 12.4%. 5. 孝感 480.79 14.6%. 6. 黄冈 473.74 14.4%. 7. 黄石 466.68 16.4%. 8. 荆门 420.08 12.8%. 9. 十堰 411.42 16.4%. 10. 咸宁 284.92 15.1%. 11. 随州 257.62 13.9%. 12. 恩施 210.35 6.3%. 13. 鄂州 208.71 15.8%. 14. 仙桃 190.40 12.2%. 15. 潜江 156.63 14.5%. 16. 天门 151.48 15.5%. 17. 神龙架 6.95 9.9%

土地法学案例分析

耕地占用案例分析 土地是由地球陆地部分一定高度和深度范围内的岩石、矿藏、土壤、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中国地理学家普遍赞成土地是一个综合的自然地理概念。认为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在内的自然综合体”。 保护自己的耕地应采取什么措施?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而耕地严重稀缺的发展中国家。根据人口增长及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我国政府提出了耕地保护目标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所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耕地的数量、质量保护并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提高,扭转在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生活实例一】 1995年2月,某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新力村集体耕地48亩,用于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益民商城项目,由跃进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跃进公司在办理完用地审批手续之后于1998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7月跃进公司由于资金紧缺停工,一直闲置到了2006年9月造成土地荒芜长达11年之久。新力村农民联名提出恢复耕种申请,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收回该宗闲置土地,并交由新力村原耕种的农户恢复耕种。 【关键词解析】耕地保护 我国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本案中,跃进公司造成土地闲置长达11年,并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错误行为导致,而是由于自身资金短缺造成。因此,原批准机关依法批准收回闲置48亩土地,并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恢复耕种的做法是正确的。 【法眼点睛】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人均耕地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进行严格的限制,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就要求用地单位在占用耕地进行建设时要对每一分土地进行充分利用,最迟在2年内正常使用土地。严禁闲置不用、圈占、浪费耕地。 另一起耕地破坏案例是发生在2007年12月的新丰县。 【生活案例二】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实施办法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实施办 法 【法规类别】人事工资 【发布部门】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5.10.01 【实施日期】1995.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实施办法 (1995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从1995 年10月1日起实施)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5]150号文),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范围对象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1995年9月底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中,凡1993年10月1日后, 两年考核成绩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的人员,可从1995年10月1日起在本职务(技术等级)所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体育运动员晋升一档体育基础津贴)。 2、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并由人事部门管理

工资基金的单位中的上述工作人员,也可列入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范围。 3、机关、事业单位中,因工作需要,且经组织批准外派工作和脱产学习而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也可列入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范围。但必须由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暂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其中,各级党委管理的干部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批。 4、1995年9月底在册的内退人员,也可列入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范围,其增加的工资额,可计入本人档案工资。 二、关于考核年限的计算问题 1、1994年10月1日至1995年9月30日晋升职务(含技术等级,下同)的人员,如晋升职务增加的职务工资已超过按原职务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其考核年限要从晋升职务之时起重新计算,在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合格)后的10月1日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例如李××,1994年12月由讲师晋升为副教授,其职务工资由讲师225元就近晋升到副教授职务工资275元,月增加职务工资50元,超过了讲师职务工资一人档次,其考核年限应从1994年12月起重新计算,若该员1995年和1996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可从1997年10月1日起增加一个

土地法学知识点

一、名词解释 1、土地法:土地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土地法学:是以土地法即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它是以研究土地法的制定、解释、阐述、评价、应用于调整人地之间法律关系的一门学科。 3、土地法律关系:指人们在规划、利用、保护和管理土地的过程中,依照土地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4、土地登记: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5、国家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全民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是指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表现在土地所有权上就是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7、用益物权:非所有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在他人所有的物上享有使用、收益的物权 8、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主体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对承包土地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9、建设用地使用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国有土地享受的占有、使用、收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10、宅基地使用权: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11、国有土地使用抵押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土地使用权,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就该土地使用权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12、土地征收: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1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14、土地用途分区:指按照土地基本用途的不同对土地利用在空间上的划分,是在土地适宜性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今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需要划分的用地区域。 15、土地用途管制: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16、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的规划、划定、保护、监督、管理等内容。 17、土地税:以土地为课税对象,按照土地面积、等级、价格、收益或增值等记增的货币或实物,简称“地税”,包括对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课税。 18、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一次性征收的一个税种。 19、土地行政执法: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土地法律、法规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征订发行有关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征订发行有关规定的通知 (鄂教基[2006]18号) 各市、州、县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近年来,个别地区教育书刊发行部门违反省里关于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发行规定,擅自征订发行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辅资料,在全省造成较坏的影响。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的编写、审查、准入、选用、发行制度,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秩序,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办、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署《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1〕34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和“两业”选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05〕7号)精神,现就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建立教材、教辅资料审查制度。在我省正式编写、出版、发行,供省内中小学用于课堂教学的地方课程教材,受教育部授权委托的国家课程教材及必要的教学辅助材料,都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二、实行用书市场准入制度。我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都必须经过国家和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由我厅编入《湖北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方可进入中小学校征订范围。其他任何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任何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一组织征订。 三、实行教学用书选用制度。市州教育局成立国家课程教材选用委员会,学校成立地方课程教材选用委员会,委员会由教育行政、专家、教师、家长、纪检监察等方面代表组成,教材选用采取委员会投票制度,原则上按得票多少来决定各学科选用的教材。 四、实行教学用书发行渠道归口管理制度。在国家实行教材发行招投标之前,中小学教科书由新华书店负责发行;《课堂作业》、《寒(暑)假作业》按照“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教育书刊发行部门负责发行,市(州)、县(市、区)监督。 五、建立教辅资料跟踪评价制度。省教育厅定期组织对我省流通的中小学教辅资料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媒体上公示,引导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选用。对违规非法出版和质量低劣的教辅资料,勒令停止使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根据物价和财政部门规定代收的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经费,要一律纳入学校的大财务管理,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执行。学校在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发行中所得回扣要明折入帐,要让利给学生或者资助贫困生。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发行中所得回扣未列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直接用于发放教职工奖金和劳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的基本内容 建国以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土地管理法》,1988年进行了修改,该法是我国第一个较全面的综合性的关于保护土地的法律。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案)》。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国家又进行了修正。其基本原则为土地公有原则、充分合理利用土地原则、节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原则、土地有偿使用原则等四项原则。 近年来,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国务院将土地管理作为宏观调控的一条重要手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宗旨是: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 1、土地的所有制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通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三个“刚性”指标来控制。有以下特点:(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下一级的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一级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一级确定的控制指标。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划分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前言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城区面积,建成区面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本年征用土地面积,城市人口密度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现状及发展 态势,客观反映当前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 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湖北省城市建设综合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湖北省城区面积指标分析 (3) 一、湖北省城区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区面积现状统计 (3) 三、湖北省城区面积占全国城区面积比重统计 (3) 四、湖北省城区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湖北省城区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区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区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湖北省城区面积同全国城区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湖北省建成区面积指标分析 (7) 一、湖北省建成区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建成区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湖北省建成区面积占全国建成区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湖北省建成区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湖北省建成区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建成区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湖北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写作解析

相关推荐:事业单位考试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2012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材料作文解析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研究院齐文娟老师将为大家解析2012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材料作文。 材料作文: 2011 年 12 月 14 日,“汉语盘点 2011”年度字词在商务印书馆揭晓。“控”和“伤不起”、“债”和“欧债危机”最终脱颖而出,分列年度国内字词和国际字词首位。主办方表示,此次入选的年度国内字“控”,回应了 2010 年度的“涨”字。一方面“控”字反映了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以及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例如,控房价,控物价,控车牌,控安全生产事故,控收入分配,控碳排放等。另一方面,“控”已成为公众一种生活状态,如“微博控”、“时事控”等等。“控”字广为流传,使之具有更为轻盈的语义和更为斑斓的语言景观。 要求:以“控”为主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 700-900 字的议论文。 中公专家解析: 【准确立意】 这是一则抽象话题类材料,题目要求已经明确给出了抽象话题——“控”。对于这类材料,考生需要领会“控”字在材料中的含义,才能准确立意。 “控”字在材料中有两层含义: 一是与“涨”字相对,政府通过控房价,控物价等来维护公共利益;“控”指的是控制、调节,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指公众的一种生活状态、,如“微博控”、“时事控”等;“控”指的是喜欢、沉迷、 依赖,是一个中性词,既有积极意义,也有消极意义。 因此,围绕“控”这个主题,文章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立意: 立意一:“控”到实处,方能群众的维护公共利益。 立意二:适度的“控”,才是一种健康的生活状态。 【提炼分论点】 1.关于“立意一”,材料提供的相关信息有: (1)“控房价”,“控物价”。房价和物价反映的是民生问题,只有控制房价、物价才能保民生,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分论点一:“控”到实处,方能保民生。“控”到实处,方能保 民生。)

土地管理法案例

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石家庄49420元/亩,最低的为张家口28521元/亩.。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同一地块推荐阅读:土地征收 被人为提高或降低价格,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通知》提出,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 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据了解,此次各设区市平均区片价分别为:石家庄为49420元/亩,承德为40738元/亩,张家口为28521元/亩,秦皇岛为36377元/亩,唐山为37266元/亩,廊坊为34341元/亩,保定为37216元/亩,沧州为31598元/亩,衡水市为32092元 亩,邢台为31188元/亩,邯郸为35404元/亩。平均区片价为各区片价按面积加权平均求得。 1.货币安置。即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的安置方式,这是我国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方式。 2.社会保险安置。即被征地农民在领取一次性货币安置费后,对于符合当地市、县政府制定的办理社会保险所要求的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政府给予办理相应社会保险的安置方式。需要强调的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要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可见,自该通知下发之后,社会保险安置这一项已经成为土地征收程序中强行必备的要件。 3.预留地安置。即按照规划用途预留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确定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发展农业生产或从事多种经营。目前这种安置方式主要应用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城乡结合部。 4.农业生产安置。即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

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公开征求意见稿) 目录 序言 第一章建设教育强省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章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五)明确政府职责 (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三章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九)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章优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十)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十二)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第五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三)加强职业教育统筹 (十四)深入推进校企合作 (十五)着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十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六章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十八)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十九)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一)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第七章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二十二)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二十三)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第八章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四)促进特殊教育发展 (二十五)支持发展民族教育 第九章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二十六)加快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二十七)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二十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二十九)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推进民办教育改革 (三十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第十章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三十二)提高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水平(三十三)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三十四)增强湖北教育国际影响力 第十一章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十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三十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三十七)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三十八)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三十九)加强教育教学专家培养 第十二章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四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四十一)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 (四十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四十三)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三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四十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四十五)开发特色教育资源 (四十六)构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四章推进依法治教 (四十七)完善教育法规规章 (四十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十九)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五十)切实加强教育督导 第十五章加强组织领导 (五十一)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五十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五十三)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实施

16秋地大《土地政策与土地法学》在线作业一

17春16秋地质《土地政策与土地法学》一 一、单选(共7 道,共28 分。) 1. 土地市场:指在土地产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 A. 交易 B. 拍卖 C. 承租 标准解: 2. 确定耕地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政策的主要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农业生产需要保有耕地的需求,实行耕地保护目标的潜力。 A. 耕地资源的状况 B. 开发利用价值 C. 土地的完整状态 标准解: 3. 土地政策法律化:就是将土地政策用一套系统而严密的()来体现和保障,使其具有法律上的完备形态。 A. 法律 B. 法规 C. 国家政策 标准解: 4. 抵押人的义务:(),抵押人有保证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义务。 A. 保证土地完整性的义务 B. 保证抵押金按时到位的义务 标准解: 5. 土地法:是调整以土地为()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客体 B. 社会形式 C. 自然体 标准解: 6. 地籍,即土地的户籍。最早,地籍是为了()而建立的一种田赋簿册。现今地籍是指有关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权属、界址、利用状况等的记载。 A. 征地 B. 征收农产品 C. 征税 标准解: 7. 土地政策执行:是把土地政策所规定的内容转变为现实的过程,也就是遵循()指令所进行的变革,是为了实现土地政策目标而重新调整行为模式的过程,是将土地政策付诸实施的各项活动。

A. 土地制度 B. 土地法规 C. 土地政策 标准解: 地质《土地政策与土地法学》一 二、多选(共10 道,共40 分。) 1. 土地法律关系三要素:()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自然 标准解: 2.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A. 出租 B. 互换 C. 转让 D. 转卖 标准解: 3. 土地相邻关系是()义务关系。 A. 相邻近的土地所有人 B. 利用人之间的权利 C. 共同开发的权利。 标准解: 4. 城市土地利用的特点:1.承载是城镇土地的基本自然属性2.位置的重要性3.开发利用的高度集约4.土地利用方式的相对固定 5.土地利用功能的相互关联 6.()的不均衡。 A. 利用 B. 收益 C. 保护 标准解: 5. 土地金融的特点:1.永久性及自偿性2.()3.()4.()。 A. 安全性 B. 灵活性 C. 政策性 D. 脆弱性 标准解: 6. 土地政策学是以土地政策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政策科学。它研究土地政策()与修订过程

2016年湖北省各市中考数学试卷汇总(13套)

文件清单: 2016年武汉市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2016年湖北省荆州市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2016年湖北省荆门市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2016年湖北省黄石市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湖北省十堰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word版,含解析) 湖北省咸宁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word版,含解析) 湖北省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江汉油田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扫描版,含答案) 湖北省孝感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湖北省宜昌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湖北省襄阳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卷(解析版) 湖北省鄂州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及答案(解析版)湖北省随州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word版,含解析) 湖北省黄冈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题(word版,含解析)

2016年武汉市中考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实数的值在() A.0和1之间B.1和2之间C.2和3之间D.3和4之间 【考点】有理数的估计 【答案】B 【解析】∵1<2<4,∴,∴. 2.若代数式在实数范围内有意义,则实数x的取值范围是() A.x<3 B.x>3 C.x≠3 D.x=3 【考点】分式有意义的条件 【答案】C 【解析】要使有意义,则x-3≠0,∴x≠3 故选C. 3.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a·a2=a2B.2a·a=2a2 C.(2a2)2=2a4D.6a8÷3a2=2a4 【考点】幂的运算 【答案】B 【解析】A.a·a2=a3,此选项错误;B.2a·a=2a2,此选项正确;C.(2a2)2=4a4,此选项错误;D.6a8÷3a2=2a6,此选项错误。 4.不透明的袋子中装有性状、大小、质地完全相同的6个球,其中4个黑球、2个白球,从袋子中一次摸出3个球,下列事件是不可能事件的是() A.摸出的是3个白球B.摸出的是3个黑球 C.摸出的是2个白球、1个黑球D.摸出的是2个黑球、1个白球 【考点】不可能事件的概率 【答案】A 【解析】∵袋子中有4个黑球,2个白球,∴摸出的黑球个数不能大于4个,摸出白球的个数不能大于2个。 A选项摸出的白球的个数是3个,超过2个,是不可能事件。 故答案为:A

湖北省全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

湖北省全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要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职务岗位设置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方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 第五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确定结构比例,应根据层级、知识与技术密集度、规模及承担的任务大小分别确定,并适当考虑实际需要。 第六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评聘工作,按其单位经费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1、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结构比例控制下,可自主设置专业技术职务。

2、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和职务(岗位)数额控制。 第七条事业单位要根据省级人事职改部门规定的结构比例指导意见,制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方案,并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具体制订本单位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和管理办法。 第三章任职资格管理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的必备条件,是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标志。其任职资格依照法律或政策规定的程序取得: 1、任职资格的认定。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可初定专业技术起点职务: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聘任“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或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聘任“助理”级职务;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聘任中级职务。初定起点专业技术职务须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经单位考核,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2、任职资格的评定。经市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由市县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下达任职资格

《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精品合集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 一、政策法规依据 1、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之后有关问题的 通知》(鄂人险[1997]109号) 2、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 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鄂人[2002]30号) 二、核准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三、审批程序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实行年度复审制度。首次办理,由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提出 局面申请,由死亡职工的所在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通知单》一式三份,由主管部门审查后连同死者的《死亡证明书》(因公去世者需附有关证明)、补助对象的身份证、年龄证明(复印件)报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复审的带上 上年度审批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通知单》原件报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四、办事时限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五、收费标准:免费 《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人险[1997]109号 1997年7月9日 各地、市、州、县(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各大型事业单位: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职人员的工资普遍进行了调整, 离退休人员也相继增加了离退休费,但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了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死亡抚恤待遇偏低。为适当解决职工遗属的生活困难,保障其基本生活,现对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含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丧葬费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不分职务级别,一律按1500元发给其家属包干使用,结余归已,超支不补;由单位负责安葬的亦在包干经费中按此标准开支。 2、丧葬费主要用于死者服装制做、整容、遗像放大、遗体运送存放、火化、购买骨 灰盒及其安放等殡葬开支。 二、一次性抚恤金

湖北省新课改

湖北新课改了,考生在复习备考期间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准备呢? 教育课改专家表示: (1)认真做好教材的复习工作。教材是教学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课程资源。新课改实施以来,由于课程结构、教材体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时安排等方面的变化,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会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特别是对于第一次使用实验教材,有一个逐渐熟悉、深化认识的过程。因而,在平时课时比较紧张的教学过程中必然会存在某一部分学习不到位的情况,所以在总复习期间,利用好教材,复习好教材是至关重要的。走好这一步,会为后面的备考工作奠定基础。(2)听力训练不间断。众所周知,听力理解能力是语言综合运用能力的基础,听力的强弱对其他语言技能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次我省借高中课程改革之机,在高考中实现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的目标,但是对于听力培养来说,绝不可能再抱有急功近利的心态。2011年高考听力虽然只是按照三分之一的比值比例计入成绩,我们也应该做到在复习备考期间听力练习不间断。有必要指出的是,听力培养绝不是靠短期突击可以凑效的。因此,要重视听力练习,切不可因分值不大而忽视或放弃。 (3)课外阅读贯穿始终。《高中课程标准》八级课程目标要求明确提出“除教材外,课外阅读量应累计达到33万以上”。大家都知道在高考英语试卷中对阅读能力的考查无处不在,仅直接考查阅读理解能力部分的分值也占据着试卷总分的主要权重,可以说阅读能力是影响高考的核心因素。阅读练习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学习活动。阅读中既复习了词汇、巩固了语法、培养了预感,又有利于提高写作能力。因此,无论从落实课标要求还是为了获得好的高考成绩,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地重视课外阅读,充分利用各种英语报刊、读物、网络等课程资源,坚持阅读统领复习备考的全过程。 (4)认真抓好写作练习。一个人的写作水平是其综合语言能力的重要表现形式。在复习备考期间,天天搞写作练习显然不很现实,但是应该坚持每周有所写,特别是应该提倡把书面表达练习与真实的短文改错结合起来进行。 湖北省新课改数学高考的试题新题型主要有哪些? 近年来,以高考题为代表,涌现出一批新题型,是指在试题背景、试题形式、试题内容或解答方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新颖性与独特性的数学试题,其基本目的在于培养或诊断考生的数学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这些新题型具有探索性、开放性的特点.新题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条件探究型——给出结论,但没给条件,往往条件不唯一; 结论开放型——给出一定的条件、去探索结沦,往往结论不一定唯一; 信息迁移型——给出一些新概念、新定义、新定理、新规则,考查探求能力; 类比归纳型——根据一些特殊的数据、特殊的情况去归纳出一般的规律; 结论存在型——在给定的条件下,去判断结论是否存在. 解题者只有多角度、多方向、多层次地去思考、去探究、去试验、去发现才能使问题获得解决.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探究能力,思维的发散性和灵活比,从而有利于思维水平的提高对数学的深刻理解,数学素养的完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有所促进。

湖北省各地车牌起首字母

xx牌照如下: 鄂A-武汉;鄂B-黄石;鄂C-十堰;鄂D-荆州;鄂E-宜昌;鄂F-襄樊;鄂G-鄂州; 鄂H-荆门;鄂J-黄冈;鄂K-孝感;鄂L-咸宁;鄂M-仙桃;鄂N-潜江;鄂O-省直机关/公安/海关; 鄂P-神农架林区;鄂Q-恩施;鄂R-天门;鄂S-随州. xx地区: xxA-0字头: 市直机关及部分私家车牌(现已混用); xxA-1字头/A字头/H字头: xx; xxA-2字头/B字头/P字头: xx; xxA-3字头/C字头: 桥口区; xxA-4字头/D字头: xx; xxA-5字头/E字头: xx; xxA-6字头/F字头/U字头: xx; xxA-7字头/V字头:

xx; xxA-8字头/R字头: xx/xx; xxA-9字头: xx; xxA-G字头: xx交管局; xxA-J字头: 原部队企事业单位换地方牌照/私家车牌(现已混用); xxA-K字头: xx; xxA-L字头: xx; xxA-M字头: xx; xxA-N字头: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xxA-Q字头: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xxA-S字头: 市直机关车牌/私家车牌(现已混用);

xxA-T字头: 出租车牌; xxA-W字头: 省直机关/各银行市级分行车牌/极小部分私家车牌; xxA-WH字头: 牛B车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公务用车; xxA-X字头: 出租车牌; xxA-Y字头: 出租车牌; xxA-8字头(黑色牌照): 外商/外资企业车牌; (备注: 由于字母O与数字0字体一样,故没有鄂A-O(英文字母)字头的牌照;另外,鄂A-Z字头牌照武汉市还未启用) 特种牌照:

土地纠纷案例

案例一:陈小勇诉巴南区人民政府土地颁证一审案 来源:作者:日期:09-04-17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04)渝一中行初字第130号 原告陈小勇,男,1981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蒋家坪村4社。 委托代理人陈昌银(系原告之父),男,1952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务农,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张长明,男,1949年6月1日出生,汉族,务农,住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解放村二社。 被告巴南区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鱼洞新市街116号。 法定代表人李科,区长。 委托代理人黄忠维,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梁勇,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局干部。 第三人陈勇,1977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务农,住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单石村老林湾社。 原告陈小勇不服被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一案,于2004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陈勇与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于2004年6月通知其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2004年6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陈小勇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昌银、张长明,被告巴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黄忠维、梁勇,第三人陈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第三人陈勇因遗失巴国用(97)字第322-2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向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补办。2003年4月17日,被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为第三人陈勇补发了巴国用(2003)字第更479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告陈小勇起诉称,自己于1995年与建房人张长明签集资协议购得巴南区鱼洞镇大同村一社综合楼2-2-1号住宅房一套,因该房所用土地的购买人红旗机械厂拖欠土地出让金,由巴南区人民法院将该房所占土地拍卖给石昌织。原告又与石昌织签订协议,由于石昌织不按协议约定给原告等八人办理产权证,原告等八人为此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执行巴南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1999)巴鱼民初字第529号判决时,由执行法官王玉叶亲手将从石昌织处取得的巴国用(97)字第322-2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给售房人张长明,再由张长明转给原告。原告从小学到初中毕业一直姓名都是陈勇,只是1994年填户口簿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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