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补偿统计表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补偿统计表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补偿统计表

万堤镇代庄村王海亮卫生室(盖章)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补偿统计表

万堤镇代庄村王海亮卫生室(盖章)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1、城镇户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已办理参保代扣手续的,需保证扣费存折余额充足;未办理参保登记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银行卡(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和银行代扣缴费手续。 2、农村户籍居民:由各村(社区)委会组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征收工作,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办理相关参保、变更手续。 3、在校学生:可以随家庭一起参保缴费,也可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三、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 (一)一级医院报销 1、一级医院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20%; 2、未实施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40% (二)二级医院报销 1、基本药物按42%报销。 (三)三级医院报销 1、基本药物按55%报销。 四、门诊报销的比例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五、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六、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比例 二档缴费,在非参保地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需要转诊审批,直接在就医医院按规定比例结算报销。一档缴费,凭转诊证明,方可在就医医院按市外比例正常报销,未转诊审批的需要先行自付10%的医疗费用。 七、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二档缴费,凭转诊证明到省内指定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直接在就医医院报销,享受省住院报销政策,个人不需要垫付住院费用。一档缴费,出院后个人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凭转诊证明回当地转出医院报销。 八、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二) 1.问:城乡居民医保零星缴费怎么缴? (一)原新农合单个零星缴费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3月30日,到各乡镇(或街道)人社中心参保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参保续保手续。 (二)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银行(农商行或建行)网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三)年中参保的特殊人群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缴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出生证、退伍证或毕业证) 2.问:在校学生怎么缴费? 在校学生到居住地村、居委会缴费,但必须先取得社保卡,如果还没办社保卡的,要尽快去镇(街道)人社中心(劳动所)登记信息,否则影响正常缴费。 3.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怎么缴费? 是否全部不用缴? 原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保持原口径不变。参保人到退休年龄,连续缴费年限满20年后不再缴费,个人缴费与补充保险金都不用缴,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5.问:医保卡今后还有吗? 社会保障卡既有医保卡功能,又有银行卡功能。医保卡将被社会保障卡替换。今年缴费请直接使用社保卡。从2018年1月1日起,市民在就诊时请尽量使用社保卡,一经使用,原医保卡自动停用。到医保中心报销时要求带社保卡结算,以便结算资金直接打入社保卡。 6.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待遇是否变化?报销比例怎样? 原城镇居民医保在并轨城乡医保后基本待遇不变。 并新增待遇:⑴特殊重大疾病门诊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保险报销后,纳入大病保险计算范围。 ⑵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基金支付达到病种付费标准的70%。 7.原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是不是和新农合一样?区别在哪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后,一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原城镇居民另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时比原新农合参保人多缴一个补充保险金,在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除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外,同时享受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待遇,刷卡结算时按规定待遇一并直接结算。 8.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未设定限额,整合后为什么要设定门诊限额?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关政策指导意见》省人社发【2017】341号文件要求“合理设置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我市整合后原城镇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归属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归属 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 了一篇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归属”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6年中国城乡医保并轨步伐加快了很多。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现在的就是已有19 个省份实行统一的城乡医保政策,那么一些的城乡居民将享受同样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比例。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 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至少已有19个省份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城乡医保并轨。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新疆建设兵团在国务院文件发布之前就已 实现并轨,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广西、陕西、福建上半年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城乡医保整合。除此之外,还有13个省份的相关政策正在酝酿。中金 网8月22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办机构归属问题上,各地采取了不同策略。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医保中心主任原则上由同级医改办主任兼任。福建省建 立统一的医保管理体系,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其下设医保办承担日常工作,医保办挂靠省财政厅,相对独立运作。其余17个地方则是将管理职能统一至人社部门。根据《意见》确立的“六统一”思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因此,制度整合后,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都会相应提高。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统计口径,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是指城镇居民医疗保 险和人社部负责管理的城乡统筹居民医疗保险数据。2015年,新农合与城镇(城乡)居民 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均为380元,但在个人缴费上,城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略高 于新农合,因此两者的人均实际筹资分别为515元和 490.3元,个人缴费占基金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22.6%和18%。从保障水平看,2015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 为75%,城镇(城乡) 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8.6%。 专家表示,根据并轨“就宽不就窄,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制度整合后,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个人医保缴费将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也将提升。此外,一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药品目录的扩容,基层医疗用品市场可能迎来机会,怎样做好农村市场值得药企慎重考虑。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广东、宁夏城乡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统一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农民的可报销药品种类分别

2017福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2017福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2017福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截至12月31日,还没有参保的要赶快参保了。2017福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如何参保?下文为你解答。 一、参保对象 1、具有福州市户籍人口的非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城乡居民; 2、在我辖区内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学生; 3、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5]23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从2017年度起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时限调整为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个人缴费标准 成年人180元/年、未成年人(含在校学生)150元/年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 首次参保人员 1、城镇居民 本市户籍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在榕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到所属社区办理。 2、中专、技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 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外籍学生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件)的原价及复印件,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 (二) 续保缴费人员 1、在缴费期限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农业银行或海峡银行网点办理续保缴费,已开通农行网银的可用网银缴费; 2、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到医保中心服务窗口签订《个帐代缴协议书》,使用个人帐户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

3、我市职工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帐户资金为一至两名家属续保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 在榕高校大学生 参保缴费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向所在学校申报,由高校统一办理。 五、其它事项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补偿、特殊病种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大病补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2、首次参保人员可免费申领福州市社会保障卡(福州市民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到海峡银行营业网点设立的社保卡制发服务窗口或社区社保卡代办网点办理。 3、具体政策可登录福州医保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未参保的居民,首次参保可带上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社区参保。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 副本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 ↓ ↓ ↓ ↓ ↓ ↓

住院报销提醒与告知 1、办完出院后,到5号窗口打印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并妥善保存。 2、自行复印并留存以下凭证复印件(未复印留存的后果自负): 出院证、诊断证明、住院收费票据 3、每个城乡居民医保病人,医院只提供一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请妥善保存,丢失不补。 医保窗口发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后,报销结束。 2018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标准

2018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标准 注意: 1、生育有关、意外伤害事故(无第三者责任人)等在参保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报销,不在医院直补范围。 2、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办理参保登记后,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吕梁市人民医院执行“市内三级甲等医院”报销标准 1、基本医疗报销计算规则(三甲医院): [合规费用- 500(起付线)]* 2、大病保险报销: 合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大病基金按75%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 医院直报:

1、基本医疗报销 2、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起付线由10000元降为超过5000元,报销比例75%,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3、补充医保报销 4、136兜底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救助 24类大病关怀救助。在参保地县级民政部门具体咨询申请. 附:24类重特大疾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 城乡居民慢性病申报及评审程序 1、当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慢性疾病

规章制度《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意见》解读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意见》解读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9〕3 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19年与2019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 保)制度。制度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制度运行持续平稳,对于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 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 够等问题。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进展如何?实施效 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各地一

般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按照" 筹资就低 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 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采取" 一制多档、筹资与待遇相衔接"的方式逐步过渡,建立起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经办管理资源,实 行一体化经办服务。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总体来看, 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 贴、重复建设。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当前,中央决定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 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 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2017陕西西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览表

2017陕西西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 比例一览表 2016西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上调了,西安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有新变化。西安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西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调整至25万元。此次调整,将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西安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政策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限额标准为27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限额标准为2500元。 将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在门诊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患者在门诊使用人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纳入西安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将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在门诊使用干扰素(含普通和长效干扰素两类)进行抗病毒治疗纳入西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 社保基数怎么算 西安市人社局在2016年7月公布了西安市2015年社会平均工资,同时确定了2016西安社保最低基数为养老2845元,四险为3160元,住房公积金为148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896元,月平均工资为4741.33元,2016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2845元,上限(300%)为14225元。 四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99元,月平均工资为5266.58元,2016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60%) 为3160元,上限(300%)为15800元。 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西安市城镇 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66元的三倍,即14124元/月。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117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蓝田县执行下限工资标准为970元/月。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现就《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一、关于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一)保障范围。保障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门诊统筹按规定支付的,不再同时支付一般诊疗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管理按豫医保〔2019〕9号文件执行。 (二)报销比例。门诊统筹报销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三)年度累计报销额度。门诊统筹年度累计报销额度应与“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统筹考虑,总体控制在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的2倍左右。 二、关于门诊统筹支付方式与结算 门诊统筹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人头付费,门诊统筹总额预算额度可控制在当地人均缴费额的50%左右。参保居民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参保凭证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从个人(家庭)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 三、关于门诊统筹定点管理与考核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原则上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高校校医院(卫生室)等纳入门诊统筹定点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满足参保居民门诊医疗服务需求的,可将县级医疗机构纳入门诊统筹定点范围。各地医保部门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并建立和完善总额控制下的门诊统筹考核制度,定期核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及用药诊疗规范执行情况,加强对医保基金支出情况监管。 四、关于执行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 五、关于个人(家庭)账户余额 个人(家庭)账户余额可用于冲抵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分别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理念,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遵循城乡统筹、平稳过渡、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路径,统一政策、完善制度、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提升服务,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到2016年11月底,各州、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统筹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

运行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统筹层次的制度,确保服务和待遇持续提升、公平可及,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促进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领域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积极稳妥,有序过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逐步整合管理职能和经办机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顺畅接续、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三)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注重制度整合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政策衔接和引导,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监管,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系统推动。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升至430元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doc

2019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升至430元门 诊报销比例提高5%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升至430元门诊报销比例提高5% 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90元提高到430元,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据了解,医保新政实施后,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 据了解,《通知》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门诊医疗费报销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强调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入的均等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体市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让广大市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面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 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提高了40元,比国家提出“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20元”的目标高出110元;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10元提高到120元。 据统计,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绝大多数发生

在5000元以内。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7月起,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5%,即分别从原来的40%、50%、60%提高到45%、55%、65%;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该政策实施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门诊报销水平将达到55%,每年可减轻参保人员1500多万元门诊医疗费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2014社保年度(7月至6月)的登记工作已经开始,参保登记变更和缴交代扣方面需要以下事项。首次参保或停保的居民应于5月25日前向本人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办理。需变更参保信息的应于5月25日前向村(居)委会或学校办理手续。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缴费的新参保居民,务必于5月31日前到我市各银行办理缴费一卡通的扣费委托,6月6日至20日将进行度医保费用的扣缴工作。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解决办法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解决办法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水准的不断提升,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开始了医保整合的自主探索和研究,随着该项工作的开展,我国的医疗资金保障、传统体制分离、工作效率提升、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都将受到直接影响,而根据当前的试点地区分析可以发现,其已经基本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的一体化建设,但是其自身依然存在极强的局限性,其中所涉及到的管理水准和管理层次划分都急需提高。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问题、措施 促使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最终目的在于在全社会形成公平公正,更具发展潜力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而我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成立的根本任务在于促使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此项工作,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务院于每年都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整合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落实问题 当前来说,我国的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开展的并不彻底,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实现城市和乡镇居民的医保整合,在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整合的力度和深度都存在较大问题,在已经完成的整合工作中也存在大量问题。 在医保工作制度的改革过程中,绝大多数地区仅仅完成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整合和统一,对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没有进行统一。而出现该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新农合的筹集方式存在较大差别,职工医疗保险是职工自行缴纳,并不存在财政补贴。而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是由个人缴纳和政府财政补贴共同组成,由于三者资金筹集方式存在的巨大差别使得三者难以统一。而部分地区虽然始终在寻找三者统一的制度和方式,但是最终所获得的实际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 2.当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机制缺乏健全的保障和管理机制 经过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之后,其实际管理工作主要由当地的人社部门进行管理,而所采取的管理方式和之前大致相同,虽然经过整合其实际管理部门有所变化,但是其直接分管领导和相应负责人都是由之前的管理部门调拨的,因此其对

居民医保哪些情况可以报销

居民医保哪些情况可以报销 一、居民医保哪些情况可以报销 可分为住院医保待遇和门诊医保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0%。 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 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住院医疗待遇: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0%。 门诊大病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 一般、老年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待遇:一般、老年城镇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未发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且下一医疗年度继续参保缴费的,可享受上一医疗年度个人缴费额10%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 二、居民医保怎么报销? 1.如果去看门诊,直接可以刷医保卡付款。卡内的金额就是社保每月入帐的钱。这个是不报销的,只要医生开的药属于社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社保都可以支付,但也不排除有部分药需自费。 2.住院的话,住院登记前出示医保卡或社保卡,住院期间,医生会尽量开社保范围内的药品进行治疗,出院结帐时,医院收费处会按医院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 居民医保不予报销的范围: 1.自购药品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到境外就医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

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往年7月至11月是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而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调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变了,缴费标准也作出了调整。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要交多少钱?怎么交? 一、2017年度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个人部分每人缴纳9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30元。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每人缴纳18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30元。 (三)国家财政补助少年儿童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每人500元。补助非从业居民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人员每人59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后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个人部分外,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例如逾期缴费成人需补缴个人18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620元;少年儿童需补缴个人9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530元。 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缴费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农行客服电话95599查询)。 四、缴费查询 居民缴费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 五、缴费方式 我市参保居民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可采取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缴纳。在中国工商银行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缴费,即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个人网上银行缴费、WAP手机银行缴费和查询缴费机缴费。 完成缴费的居民,如需缴费凭证,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与缴费银行指定网点联系,打印缴费凭证。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一、住院 (一)住院类别: 1.普通住院。重大疾病、分级诊疗病种以外的参保患者按照普通住院方式结算,按照患者所在医疗机构级别计算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2.分级诊疗。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本级别相应病种,参保患者凡第一诊断符合分级诊疗病种的,按分级诊疗病种结算,不设起付线; 3.重大疾病。符合重大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相应的51种大病,不设起付线,按照病种限额予以报销。 (二)普通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乙等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起付线2400元,报销比例60%。 参保城乡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原级别标准)依次递减20%,但递减不得低于原标准的50%; (三)普通住院统筹基金限额: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住院,不受住院次数和所住医院级别限制,但实际报销费用累计金额最高为4万元,不包括重大疾病。 (四)住院“一站式”结报服务:2018年1月起实现基本医保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信息对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 (五)特殊人群报销: 1.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一类、二类保障对象,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等三类人员,住院报销实行零起付线,报销比例在统一报销标准基础上提高1 0个百分点; 2.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患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新生儿(0—6个月)首次住院实行零起付线。 二、门诊 (一)长期门诊:申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时,审批程序及具体经办流程参照《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就医管理实施意见》(兰人社发[2017]59号)执行。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支付统筹限额内按患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相应比例计算支付,超过年度统筹限额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普通门诊:县(区)、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起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统筹报销比例60%,每人每年度统筹报销累计报销额不超过100元。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最新)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X发〔X〕X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升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7X号)、省政府X年第29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有序整合,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合二为一”。在制度运行上,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待遇标准、医保目录、医保定点、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制度管理上,实现市级统筹、运行方案、信息系统、经办服务“四统一”。从X年1月1日起,按新制度运行。 二、整合内容 (一)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全市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全市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

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县区要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借助信息化等手段严格参保身份核查,促进应保尽保,防止重复参保。 (二)统一筹资政策。城乡居民医保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年度筹资标准随政策调整。X年全市暂按X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政策筹资,即人均筹资标准770元,其中个人缴费250元,政府补助520元,学生、儿童与成人缴费标准一致。待X年缴费标准通知后补缴其差额部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予以资助。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从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9月至12月缴纳下一年度的参保费用。市县区财政要将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统一待遇标准。按照“保障适度、收支平衡、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从X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对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可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倾斜

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须知

蚌埠市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報銷須知 一、新生兒醫療費用報銷須知 (一)服務對象:凡新生兒在出生后90日內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因病入院,在參保手續辦結前的住院費用可在市醫保中心報銷。 (二)報銷材料 1.醫療費用發票,醫療費用明細匯總清單,出院小結(又稱出院記錄),以上均需加蓋醫院有效印章。 2.社會保障卡原件以及復印件,新生兒出生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新生兒戶口本原件以及相關復印件,患者本人銀行存折或銀行卡的復印件(需提供開戶銀行網點名稱)若提供其他人的銀行賬戶,須提供關系證明。 (三)特殊情況需知 1.住院期間若因就診醫院缺藥,需前往其他醫院或者藥店購買藥品的, 須另附 發票以及明細清單、醫囑單、外購處方。外購處方由主治醫生開具,經該醫院醫保辦公室或者住院科室同意并蓋章。 2.住院期間需要前往其他醫院檢查或化驗的,須另附醫囑單以及外院檢 查化驗 報告等材料。 3.住院期間使用體內植入材料的(如:支架、鋼板、螺釘、補片、鈦網 等),若 GAGGAGAGGAFFFFAFAF

確為國產但住院材料無法體現產地的,報銷時須提供植入性醫療器械使用和收費清單(注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或醫療器械條形碼等產地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產地證明的按進口材料予以報銷。 4.因我市醫療條件有限,確需轉往外地治療的,須辦理轉診轉院申請并經市醫 保中心受理、審批。 5.因探親期間在異地生病住院的,須提供探親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探親 證明、因 急診急救住院須提供急診證明和急診病歷。住院后7日內以電話或網上備案等方式備案,備案需告知患者姓名、社會保障卡號、入院時間、入院疾病、所在醫院、科室、床位號等。 備案電話:0552-12333 網上備案網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642601952.html,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本告知單于2015年7月印發,相關規定以最新版本為準。 蚌埠市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報銷須知 二、門急診意外傷害補助報銷須知 GAGGAGAGGAFFFFAFAF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 准入标准、诊疗项目及用药目录 肝豆状核变性 【准入标准】 1、缓慢进行性震颤、肌僵直、构音障碍等锥体外系症状、体征或/及肝症状。 2、裂隙灯下证实有特异的角膜色素环。 3、血清铜蓝蛋白<200mg/L或铜氧化酶<0.2活力单位或血清铜水平下降(男<11.0umol/L,女<12.6umol/L,儿童<12.6umol/L)。 4、24h尿铜>100ug。 5、肝铜含量>250ug/g(干重)。 临床患者符合上述两条者可诊断为肝豆状核变性。 关于执行以上标准的说明: 1、肝豆状核变性的诊断须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住院资料。 2、锥体外系症状、体征、裂隙灯下角膜色素环检查或/及肝症状的检查须同时具备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病史资料。 3、铜生化检查指标、24h尿铜检查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住院资料。 4、肝铜检查指标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以上出具的住院资料。 【诊疗项目】 1、血、尿、大便常规+隐血、肝肾功能(每月复查一次)、心电图。 2、24h尿铜。 3、眼科裂隙灯检查。 4、肝、脾、肾、胆囊等B超(每年检查2—3 次)。 【用药目录】 1、驱铜药物 青霉胺二巯丁二酸胶囊

2、保肝药物 硫普罗宁多烯磷脂酰胆碱谷胱甘肽葡醛内酯 3、升白细胞药物 维生素B4 肌苷片利血生地榆升白片 4、中药制剂 以上药物门诊治疗仅限于口服药物。 慢性心力衰竭 【准入标准】 凡有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同时符合NYHA心功能II-IV级者为慢性心力衰竭“门诊特殊慢性病” 关于执行以上标准的说明: 1、慢性心力衰竭诊断须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资料。 2、有三级甲等医院心脏超声检查证实左室舒张末期内径(LVDd)>50 mm和/或室射血分数(LVEF)<50%的原始资料。 【诊疗项目】 慢性心力衰竭门诊常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血电解质(K+、Na+、Cl-)。 2、心电图(每年六次以下)。 3、心血管Ⅹ光摄片(每年二次以下)。 4、心脏超声(每年一次)。 【用药目录】 1、β受体阻滞剂 美托洛尔卡维地洛 2、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 卡托普利依那普利培哚普利贝那普利雷米普利福辛普利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x【x】3号)精神,做好我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努力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的目标,推动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要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立足基本、保障公平。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

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医保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上下联动、有序推进。按照先理顺管理体制、再规范政策制度和提升管理服务的步骤,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工作。注重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和制度平稳运行。 (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坚持管办分开,落实政府责任,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经办管理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三、理顺管理体制 (一)理顺管理职能。整合各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由各级人社部门承担。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根据职能任务调整,健全完善组织体系。 (二)整合经办机构。在整合各级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职能基础上,组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人社部门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之前的过渡期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 四、整合制度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新增20种门诊规定病种准入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新增20种门诊规定病种准入标准 根据马鞍山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规定病种确认标准及调整门诊规定病种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6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将新增精神障碍(重性)等7种特殊门诊慢性病病种准入标准,同时新增慢性肾炎等13种常见门诊慢性病病种准入标准。 此次新增的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病种包括:精神障碍(重性)、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肝豆状核变性、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抗排异治疗)7种特殊门诊慢性病病种;新增慢性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重症肌无力、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肌萎缩、支气管哮喘、弥漫性结缔组织病、脑性瘫痪(小于7岁)13种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这意味着患上述病种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门诊治疗费用也可以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机构为具有相应鉴定权限的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十七冶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解放军第86医院、当涂县人民医院。门诊规定病种鉴定医师为我市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机构相关专科在职副主任及以上医师,且第一执业点为该医疗机构的医保协议医师。 参保人员患有Ⅱ期以上(含Ⅱ期)高血压、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心力衰竭、冠心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病的可任选一家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活动性肺结核(包括其他脏器结核)定点医院为市第四人民医院(其中博望区新市卫生院为门诊规定病种“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病维持治疗期、精神障碍(重性)定点医院为市中心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慈安精神病医院、解放军第86医院及中爱精神病医院,参保人员可任选其中一家;其余病种定点医院为一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具有相关专科的定点医疗机构。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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