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本颂尊者世亲造1-2品
阿毗达磨俱舍论本颂尊者世亲造
唐三藏法师玄奘奉诏译
分别界品第一< [一]四十四颂>
诸一切种诸冥灭.拔众生出生死泥.敬礼如是如理师.对法藏论我当说。净慧随行名对法及能得此诸慧论。摄彼胜义依彼故.此立对法俱舍名。若离择法定无余.能灭诸惑胜方便.由惑世间漂有海.因此传佛说对法。
有漏无漏法.除道余有为.于彼漏随增.故说名有漏。
无漏谓道谛及三种无为.谓虚空二灭.此中空无碍。
择灭谓离系.随系事各别.毕竟碍当生.别得非择灭。
又诸有为法谓色等五蕴.亦世路言依.有离有事等。
有漏名取蕴.亦说为有诤.及苦集世间.见处三有等。
注:
[一]据梵藏本实四十八颂.
色者唯五根.五境及无表。彼识依净色.名眼等五根。
色二.或二十.声唯有八种.味六.香四种.触十一为性。
乱心无心等.随流净不净.大种所造性.由此说无表。
大种谓四界.卽地水火风.能成持等业.坚湿暖动性。
地谓显形色.随世想立名.水火亦复然.风卽界.亦尔。
此中根与境. [一]卽说十处界。受领纳随触.想取像为体.
四余名行蕴.如是受等三.及无表无为.名法处法界。
识谓各了别.此卽名意处.及七界应知.六识转为意。
由卽六识身.无间灭为意。成第六依故.十八界应知。
总摄一切法由一蕴处界.摄自性非余.以离他性故。
类境识同故.虽二界体一。然为令端严.眼等各生二。
聚生门种族.是蕴处界义。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
注:
[一]释论卽说作许卽.
诤根生死因及次第因故.于诸心所法受想别为蕴。
蕴不[一]摄无为.义不相应故。随粗染器等.界别次第立。
前五境唯现.四境唯所造.余用远速明.或随处次第。
为差别最胜.摄多增上法.故一处名色.一名为法处。
牟尼说法蕴数有八十千.彼体语或名.此色行蕴摄。
有言诸法蕴量如彼论说.或随蕴等言.如实行对治。
如是余蕴等各随其所应.摄在前说中.应审观自相。
空界谓窍隙.传说是[二]明暗.识界有漏识.有情生所依。
一有见谓色.十有色有对.此除色声八.无记余三种。
欲界系十八.色界系十四.除香味二识.
无色系后三。意法意识通.所余[三]唯有漏。
五识有寻伺.后三[四]二余无。
注:
[一]原刻作说.今依丽刻改.
[二]原刻作光.今依丽刻改.
[三]原刻作有.今依丽刻改.
[四]原刻作三.今依丽刻改.
说五无分别.由计度随念.以意地散慧.意[一]诸念为体。
七心法界半.有所缘余无.前八界及声.无执受.余二。
触界中有二.余九色所造.法一分亦然.十色可积集。
谓唯外四界.能斫及所斫.亦所烧能称.能烧所称诤。
内五有熟养.声无异熟生.八无碍等流.亦异熟生性.
余三.实唯法.刹那唯后三。眼与眼识界.独俱得非等。
内十二眼等.色等六为外。法同分.余二.作不作自业。
十五唯修断.后三界通三.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见断。
眼法界一分.八种.说名见.五识俱生慧.非见不度故。
眼见色.同分.非彼能依识.传说不能观.被障诸色故。
或二眼俱时.见色分明故。眼耳意根境不至.三相违。
应知鼻等三.唯取等量境。后依唯过去.五识依或俱。
注:
[一]原刻作识.今依丽刻改.
随根变识异.故眼等名依。彼及不共因.故随根说识。
眼不下于身色识非上眼.色于识.一切二于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次三皆自地.身识自下地.意不定应知。
五外二所识.常法界无为.法一分是根.幷内界十二。
分别根品第二<[一]七十四颂>
传说五于四.四根于二种.五八染净中.各别为增上。
了自境增上总立于六根.从身立二根.女男性增上.
于同住杂染清净增上故应知命五受信等立为根.
未当知已知具知根亦尔.于得后后道涅槃等增上。
心所依此别此住此杂染此资粮.此净.由此量立根。
或流转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四.还灭后亦然。
身不悦名苦.卽此悦名乐.及三定心悦.
注:
[一]据梵藏本实七十三颂.
余处此名喜.心不悦名忧.中舍.二.无别.
见修无学道依九立三根。唯无漏后三.有色命忧苦
当知唯有漏.通二余九根。
命唯是异熟.忧及后八非.色意余四受一一皆通二。
忧定有异熟.前八后三无.
意余受信等一一皆通二。唯善后八根.忧通善不善.
意余受三种.前八唯无记。
欲色无色系如次除后三.兼女男忧苦.幷余色喜乐。
意三受通三.忧见修所断.九唯修所断.五修非.三非。
欲胎卵湿生初得二异熟.化生六七八.色六.上唯命。
正死灭诸根.无色三.色八.欲顿十九八.
渐四.善增五。九得边二果.七八九中二.
十一阿罗汉.依一容有说。成就命意舍.各定成就三. 若成就乐[一]身.各定成就四.成眼等及喜.各定成五根.
若成就苦根.彼定成就七.若成女男忧.
信等各成八.二无漏十一.初无漏十三。
极少八无善.成受身命意.愚生无色界.成善命意舍。
极多成十九.二形除三净.圣者未离欲.除二净一形。
欲微聚无声.无根有八事.有身根九事.十事有余根。
心心所必俱.诸行相.或得。心所且有五.大地法等异。
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遍于一切心。
信及不放逸轻安舍惭愧二根及不害勤唯遍善心。
痴逸怠不信惛掉恒唯染。唯遍不善心.无惭及无愧。
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如是类名为小烦恼地法。
注:
[一]原刻作根.今依丽刻改.
欲言寻伺故.于善心品中二十二心所.有时增恶作.
于不善不共.见俱唯二十.四烦恼忿等恶作二十一.
有覆有十八.无覆许十二.睡眠遍不违.若有皆增一。
初定除不善及恶作睡眠.中定又除寻.上兼除伺等。
无惭愧不重.于罪不见怖.爱敬谓信惭.唯于欲色有。
寻伺心粗细.慢对他心举.憍由染自法心高无所顾。
心意识体一.心心所有依有缘有行相相应.义有五。
心不相应行.得非得同分无想二定命相名身等类。
得谓获成就.非得此相违.得非得唯于自相续.二灭。
三世法各三.善等唯善等.有系自界得.无系得通四.
非学无学三.非所断二种。无记得俱起.除二通变化. 有覆色亦俱.欲色无前起。非得净无记.去来世各三.
三界不系三.许圣道非得说名异生性.得法易地舍。
同分有情等。无想无想中心心所法灭.异熟居广果。
如是无想定.从静虑.求脱.善.唯顺生受.非圣.得一世。
灭尽定亦然.为静住.有顶.善.二受不定.圣.由加行得. 成佛得.非前.三十四念故。二定依欲色.灭定初人中。命根体卽寿.能持暖及识。相谓诸有为生住异灭性。此有生生等.于八一有能。生能生所生.非离因缘合。名身等所谓想章字总说。欲色有情摄.等流无记性。
同分亦如是.幷无色异熟.得相通三类.非得定等流。
能作及俱有同类与相应遍行幷异熟.许因唯六种。
除自余能作。俱有互为果.如大相所相心于心随转。
心所二律仪彼及心诸相.是心随转法。由时果善等。
同类因相似.自部地.前生.道展转九地.唯等胜为果.
加行生亦然.闻思所成等。相应因决定.心心所.同依。遍行谓前遍.为同地染因。异熟因不善.及善唯有漏。遍行与同类.二世.三世三。果有为离系.无为无因果。
后因果异熟.前因增上果.同类遍等流.俱相应士用。
异熟无记法.有情.有记生.等流似自因.离系由慧尽.
若因彼力生.是果名士用.除前有为法.有为增上果。
五取果唯现.二与果亦然.过现与二因.一与唯过去。
染污异熟生.余初圣如次.除异熟遍二及同类余生.
此谓心心所.余及除相应。说有四种缘.因缘五因性.
等无间非后心心所已生.所缘一切法.增上卽能作。
二因于正灭.三因于正生.余二缘相违.而兴于作用。
心心所由四.二定但由三.余由二缘生.非[一]天次[二]第故。
大为大二因.为所造五种.造为造三种.为大唯一因。
欲界有四心.善恶覆无覆.色无色除恶.无漏有二心。
欲界善生九.此复从八生.染从十.生四.
余.从五.生七.色善生十一.此复从九生.
有覆从八生.此复生于六.无覆从三生.此复能生六.
无色.善生九.
此复从六生.有覆[三]生.从七.无覆如色辩.学从四.生五. 餘從五.生四。十二为二十.谓三界善心.分加行生得.
欲无覆分四.异熟威仪路工巧处通果.色界除工巧.
余数如前说。
三界染心中.得六六二种.色善三.学四.余皆自可得。
注:
[一]原刻作无.今依论释改.
[二]原刻作等.今依丽刻改.
[三]原刻作从七生.今依丽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