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层组织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位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党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仍被选举权。

第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为两到三年。

(注:本选举规则是团十三大前颁布的。团十三大通过的团章对团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做了新的规定,因此,有关该条内容应以十三大团章的规定为准,即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第七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就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团的基层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次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

第十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和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第十一条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人左右,最多不超过二百人。

代表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

第十二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下一级团员大会选出,也可以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选出。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三条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确定,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团代表大会报告代表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

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

第十七条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

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条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常务委员五至七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第十九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不设候补委员。

第二十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二十一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

第二十二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凡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二十四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

第二十六条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委员,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第四章选举的组织领导

第二十七条团员大会的选举,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

团的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八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推荐一各新选举出的委员主持。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的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九条团代表大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报告;

(二)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三)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四)通过代表大会议程;

(五)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第三十条团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团代表大会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提名,经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后,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小组)负责人,团代表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表大会代表。

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在大会秘书长主持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表决产生。

第三十一条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

(一)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

(二)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

(三)组织代表酝酿讨论并确定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和本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主持大会的选举;

(四)组织代表审议大会的决议;

(五)决定其他人事和有关重要事宜。

第三十二条团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团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日常事务。

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一届团的委员会提名,交团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产生。

第五章选举办法

第三十三条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十四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团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第三十五条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团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做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做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第三十六条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团员或各代表团(小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监督。

第三十八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三十九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可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

第四十条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四十一条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四十二条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选举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行选举。

第六章报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应事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取得批准。

第四十四条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结果须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属于同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之列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的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章监督与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规则由上级团组织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十六条对于违反团章和本规则的行为,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则的选举,上级团组织可以作出选举无效的决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团的基层组织进行选举,要按本规则制定相应的选举细则(办法),经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或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分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参照本规则另行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第五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本规则执行。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党委承办人每年年初对下属党支部的任期情况进行统计,将本年度到期的支部列出单子,及时向党委提出换届选举建议。 二、党委形成决议后,承办人通知需要换届的党支部。 三、换届党支部提交换届方案。 四、承办人审查换届党支部提交的换届方案,核实有关情况后,发放《基层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并做好指导填写和审查工作。 五、承办人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起草工作报告。 六、承办人向党委汇报选举准备情况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情况,并经党委会研究形成决议。 七、承办人将党委决议通知该党支部。 八、承办人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作工作报告,差额选举支部委员,之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承办人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并负责落实党委的意见。 九、选举结束后,如选举结果与拟定意见一致,经党委书记同意,承办人对书记、副书记进行批复,将支部委员备案。同时,将选举结果通知党委其他各成员;如选举结果与拟定意见不一致,承办人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党委研究形成决议,承办人负责落实。 党支部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1、向机关党委呈报的选举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要求:任届期满前1至2个月。 各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酝酿拟定换届改选方案,将候选人预备名单交各支部党员酝酿讨论,或提出条件及人数由党员直接提名推荐。征求所在党支部的意见,按照差额20%的要求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书记、副书记的拟任意见,形成本支部关于委员会换届改选的请示(请示内容:党组织现有党员数;原选举时间;现选举大会形式(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时间、地点、主要议程;新一届党组织设臵的委员数及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填写《支部委员预备人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情况表》一式两份,一并书面报送上级党委。 2、委员候选人的差额如何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在实行工作中,7人以下的党员只能设支部,不能设支部委员会,7人以上可以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只能单数,即3人、5人、7人。 3、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哪些委员 一般设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群工委员(工青妇)、保卫委员。委员少的可以兼任。 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党龄有何要求

中国共青团组织原则

中国共青团组织原则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团章规定,各级团的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都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丛 上级组织共青团组织认真实行上述原则,才能确保党对团的政治领导,以及团的系统领导的顺利实现,确保共青团的指导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团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开展。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 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 由选举产生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一般是指介于团省委和团县委之间的团地委以及介于团县委和乡(镇)团委之间的团区委,它们均属于工作委员会的性质,不需要选举产 生它的组成可由同级党组织提名,征得上级团委同意后,由党委发文公布除此以外,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都要广泛发扬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委员会定期向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报告工作这一规定是团内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它有利于各级团

的代表大会和团员大会对于各级团委贯彻团的决议、完成团的任务的情况和提出的工作目标进行审议和监督。以保证团的工作顺利开展 (五)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 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必须向上级组织如实反映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工作。 (六)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方面,只有在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才能培养团干部的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集中集体的智慧,作出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必须把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才能使每个委员在职责明确的前提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重大事情集体领导,具体工作各负其责,提高团的工作的决策水平和团干部独立工作的能力。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表样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表样) 1、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支部工作报告或支委进行述职,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3、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组织讨论;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支委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宣布当选人名单。 6、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7、进行支委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将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8、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选举大会程序 一、通过选举办法 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三、宣布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投票选举

五、宣布支部委员当选人名单 六、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七、新当选的委员作表态发言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名,候选人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林牧)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 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为两到三年。 (注:团十五大通过的团章对团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作了新的规定,即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有关该条内容以团十五大团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团的基层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成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次团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 第十条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解放路街道党工委批准,我社区下一届党组织由委员3人组成。 三、民主路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经党员群众公开推荐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将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委员的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投票上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

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划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内容 (一)换届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换届选举前,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成绩要充分肯定,问题一定要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总)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

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确定候选人数应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

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

中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大会 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学院党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一、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委员会和二级支部委员会均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 二、经学院党委同意,特教系党总支委员会由5人组成。党总支委员候选人5人,党总支委员采取等额选举和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 三、经学院党委同意,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下设二级支部两个,分别是教工支部和学工支部。教工支部委员和学工支部委员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参与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产生。教工支部委员候选人4人(含差额1人),学工支部委员候选人4人(含差额1人)。 四、选举分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举手表决选出特殊教育与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委员;第二个环节,无记名投票选出教工支部委员和学工支部委员,选举分二张选票,分别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时,各发一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五、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有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下方标号格内画“×”号。如另选他人,在最右方标号格内填写候选人姓名。在候选人姓名下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余应选人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自己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效。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七、选举所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大会设监票人1名,唱票人1名,计票人1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和统计。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由党总支委员会提名,经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总工发〔2016〕2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16年10月9日

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保留会籍的人员除外。 第五条选举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未建立党组织的在上一级工会领导下进行。 第七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选举筹备工作由工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参加。 第二章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八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不足25人,设委员3至5人,也可以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5人至200人,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设委员21至29人; 10001人至50000人,设委员29至37人; 50001人以上,设委员37至45人。 第九条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第三章候选人的提出 第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均应设候选人。候选人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1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行使职权,负责全团的日常工作。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武警、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直机关、国家机关、中央金融、中央企业等都有团的省级及下属团的地方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共青团员7858.8万名,基层团组织283.6万个。其中基层团委17.2万个,基层团工委2.8万个,团总支21.1万个,团支部242.5万个。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五)要努力做好每一件事。 入团申请书的写法格式入团申请书的写作格式一般来讲都是固定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一)标题:入团申请书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如“入团申请书”。题目要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而且字体要稍大。入团申请书,题目也可单独写在第一页上,字体醒目。(二)称呼:通常称呼要在标题下空一两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书的团支部的名称,并在称呼后面加冒号。如“敬爱的团组织:”。(三)正文:这是申请书的主要部分,第一段先写:我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段通常要先介绍一下个人的现实情况、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然后,要写明申请入团的动机、理由、对团的认识、自己的决心等。对个人情况的介绍可以较简单,而把重点放在入团的动机、对团的认识以及自己的决心上。正文要从接受申请书的团组织名称下一行空两格处写起。申请书的正文部分一般篇幅较长,所以要注意分段。下面我们将详细地分析入团申请书的具体写法。 1.介绍个人的现实情况:对个人现实情况的介绍,是为了让团组织对自己现在的身份、情况有一个初步和大致的了解,不用展开来写,简明扼要即可。 2.个人简历和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的情况:这一部分的内容也要简单,无须多用笔墨,但也必须清楚明白。对个人简历的写法,一般要求从上学时写起,到目前为止,只需依据时间的顺序,一项项地排列出来即可。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的情况,在申请书正文中可以简单地介绍一下,也可以不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可附在申请书后。 3.入团动机和理由:入团的动机、理由要重点写。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则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来写。 4.对团的认识:对团的认识往往是同个人的成长经历有关的,这在申述自己的入团动机时已有所涉及。这里指的是专门较集中的对团认识的文字。 5.自己的心情、决心:这一部分是抒写自己入团的强烈愿望,表达自己的决心的部分。(四)结尾: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五)落款:落款,即要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注意:必须用黑色签字笔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法(参考程序)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法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至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换届党支部书记。若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因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造成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选。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酝酿推荐候选人。不管是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都要实行差额选举。酝酿推荐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其推荐方法如下:①党的机关党委、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②新建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候选人的确定,由主管部门党组织拟定候选人名单。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党委的换届选举由县委组织部审批;乡镇党委下辖的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由乡镇党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直机关直属总支、

支部的换届选举,由县委组织部审批。请示的主要内容: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时间;二是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三是选举办法及差额选举的比例;四是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基本信息。 3、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筹备党员大会,起草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和会议议程,进行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印制选票等等。 4、准备就绪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议程如下: 1、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 2、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委员会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详细流程)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上级党组织沟通。 2.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公布本届支委会党费的缴纳情况。 3.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然后经党员在党内议论、酝酿,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四必”审核。 4.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准备好的工作报告和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四必”审核合格)以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5.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 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2.做工作报告。由上届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4.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5.请监票人清点到会党员数,确认党员的选举权,符合法定人数,方可以进行选举。 6.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7.开票、唱票、记票。 8.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委员分工 1.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在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2.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委员的分工情况。

中国共青团的组织原则与基本任务_入团申请书

中国共青团的组织原则与基本任务_入团申请书 1、组织原则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1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行使职权,负责全团的日常工作。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武警、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直机关、国家机关、中央金融、中央企业等都有团的省级及下属团的地方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截止到20xx年底,全国共有共青团员7188万人,为历史最高水平;基层团委21.2万个,团总支23.4万个,团支部254万个;专职团干部19.1万人。 2、基本任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1988年5月共青团十二大决定,从1988年起,用两三年时间在全国逐步实行团员证制度,并决定《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为共青团代团歌。共青团的机关报刊是《中国青年报》和《中国青年》杂志。 五角星,黄星周围环绕以黄色圈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团旗为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 分享让人快乐,欢迎下载使用

最新最新-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材料汇编.

xxxx基层党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换届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总体部署,遵循党章及相关法律章程,坚持围绕发展抓换届、抓好换届促发展,严格履行程序,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选举产生新一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和“一二九五”工程目标任务,实现打造“金龙山下新都市,阿什河畔明珠城”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对象、形式及任务 1、换届选举党组织的对象 我区这次换届选举包括乡镇党委及所属党组织;区直各党委及所属党组织;驻阿单位党委及所属党组织;街道党工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和开发区党工委所属党组织(街道党工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和开发区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不进行换届选举,但要召开党员代表会议,选举出席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共38个党委,945个党(总)支部。 全区基层纪委换届与党委换届同步进行。 2、换届选举大会的形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属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区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它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3、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区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总结任期内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和教训;讨论和制定今后本单位本部门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选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文件 中青发〔2016〕15号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二自治区二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团内基层选举的实践,我们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进行了修订,已经团中央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三 共青团中央 2016年7月21日 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2016年7月15日,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审议通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三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乡二镇二街道二村二社区二企业二机关二学校二科研院所二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三 第三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二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二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三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三 第四条 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三第五条 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三第六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二总支部委员会二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三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 2

共青团的性质

共青团的性质 1.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2.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3.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的奋斗目标: 1、明确规定了共青团的奋斗目标是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2、阐明了共青团应该怎样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团的组织原则: 共青团是按照一定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这个组织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 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主集中制。 组织原则的具体内容: 1、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2、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3、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4、团的各级委员会定期向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报告工作。 5、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

见,团的下级组织必须向上级组织如实地反映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工作。 6、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团的组织生活 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应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如果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团的组织生活,不做团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团费,按照《团章》规定,就被认为自行脱团。 团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 一、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1、必须正确认识和坚持先进性和群众性的统一,以先进性为条件,以群众性为基础。 2、先进性表现在四个方面: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 群众性:共青团不是一个核心组织,它是广大青年通向党的一个过渡组织; 3、共青团的组织基础广泛。 4、共青团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要提倡青年化、民主化、社会化,要适应青年特点。 二、共青团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材料汇编

中共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XXXX公司的实际,为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一、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l、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党委会任期届满应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换届的决议,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和下届党委名额及选举形式。 2、向XXX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上级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见附件一) 3、XXX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上级党委)批准换届选举的请示后,即可着手筹备工作。 (1)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宣传。选举前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确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班子要精干的原则,研究确定党委会的人数。一般党委委员为7名,总支部委员为5名,支部委员为3名。 (3)酝酿候选人。选举前,提出候选人的条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统一认识。经过各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委员会集中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不能由少数委员擅自确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在酝酿候选人的过程中,如党员提出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过多,而且经反复酝酿,仍然不能集中到相应的数额,可以通过预选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的

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回顾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对下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届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正式提请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审议前,党委或总支部委员会要先讨论通过。 (5)草拟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制定,制定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4、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要组织推选代表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要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在100-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5、向XXX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上级党委)报告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总支、支部对筹备工作审议后,应由党组织负责同志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汇报,并同时呈报书面报告。其内容:下届(总)支部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正副书记预备名单酝酿、产生和构成情况;起草工作报告的情况、选举办法;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会议日程等。(请示式样见附件一) 6、根据工作需要,XXX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上级党委)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7、会务准备。印制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同应选人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党组织印章。 8、布置会场。会场要求庄重。悬挂会标时,写明“中共xx市x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遵守的规定及常见的问题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遵守的规定及常见的问题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定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措施,对于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支部在换届选举中会遇到哪些常见的问题,有哪些规定要严格遵守? 01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多久?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章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无特殊情况,超过任期而未及时进行选举的,党员有权提出要求和批评,上级党组织应予恰当处理。 02支部委员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换届选举? 支部委员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暂缓换届选举:党支部领导班子处于软弱涣散或瘫痪半瘫痪状

态的;组织不纯,派性严重的;支部主要干部以权谋私,不正之风严重的等。对于有上述情况的党支部,需要首先认真进行整顿,在此基础上创造条件,安排适当时候换届选举。对于有特殊原因,如支部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或支部多数领导成员被派遣外出工作,或自然灾害等,按期换届选举有困难的,可暂缓进行换届选举。暂缓换届选举的支部,应由上级党组织确定或批准,并在一定期限内换届选举。 03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还需要换届选举吗?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党章关于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的规定,按期换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04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为什么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基层党组织的一件大事。为了使选举工作及时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应事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下一届支部委员组成和选举准备情况,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选举。 05党内选举如何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中国共青团团章

第一章共青团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共青团的光辉历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并领导的一个具有光荣历史和革命传统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自诞生以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不断发展壮大,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青年,始终站在革命和建设的前列,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近80年来,中国共青团走过了光辉的历程。1922年5月5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隆重开幕。这次大会通过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纲领、章程和其他一些决议案。大会通过的团的纲领上,确定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为中国青年无产阶级的组织,是为解放无产阶级而奋斗的组织。从此,团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团结教育青年投入到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 1925年1月召开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时,为了迎接大革命高潮的到来,为了明确表明我们党的政治主张——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表明我们团组织是为无产阶级利益而奋斗的革命青年组织,大会决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6年11月,中共中央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为了

更广泛地团结各界青年投入抗日救亡的斗争,决定改造共产主义青年团,建立各种抗日救国的青年团体。 1946年9月,中共中央根据人民解放战争的新形势和满足广大青年积极分子的进步要求,提出试建青年团组织。随着解放战争胜利的发展,试建青年团的成功,在全国解放的前夕,1949年1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决议》,在全国开始了普遍重建青年团的工作。 1957年5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当时鉴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早已完成,社会主义革命也已取得决定性胜利,广大团员正在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努力奋斗,并把在将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崇高的理想,为了确切地反映青年团所担负的政治任务和广大团员的意志,大会决定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现在。当时在改名的决议上还提出“为了继承和发扬我国青年运动的光荣传统,应该将改名以后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过去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相衔接,依照次序加以排列,把下次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定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尤其是1993年5月团的十三大以来,共青团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

成立团组织的程序及议程

成立团组织的程序及议程 1、前期工作 1)进行团员统计,摸清35 岁以下青年情况,登记造册; 2)商定委员候选人人选; 2、向所属上级团委提出建团申请(企业若已成立党组织,需向同级党组织抄送一份)。 报告内容: 1)说明本单位团员人数情况; 2)要求设立团委、总支或支部的理由; 注:团员人数在3 人以上,50 人以下,可申请设立团支部;团员人数在50 人以上的,100 人以下的,可申请设立团总支;团员人数在100 人以上的,可申请设立团委) 3)拟任委员、书记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如申请设立团委或团总支,要说明团组织机构设 置情况以有关职位。(即计划下设总支部数、支部数及委员人数) 3、上级团委下发批复,同意成立团组织。 4、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宣告团组织成立。 团员大会议程: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委、总支或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和副书记,商定近期工作内容,明确工作分工。 7、筹备委员会向上级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内容:1、选举工作情况;2、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 8、上级团组织下发批文。

9、收到批复后,团组织正式成立,有关批文及资料存档备考。 关于建立XX公司团委(或团总支、团支部)的请示 共青团XX委员会: 我公司成立(企业简介)……。为加强企业青年职工的凝聚力,培养员工的业务素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后备保障(成立团组织的理由)……。经研究决定,拟建立支、团支部)。团委拟设委员XX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X人。拟由XX同志兼任团工委书记, XX公司团委(或团总XX、XX同志任副书记。XX、XX、XX同志任委员。团委下设X个团总支,团总支委员名单如下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XXXX公司 XXXX年XX 月XX 日 共青团XXX第一次代表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会议内容:选举共青团XXX第一届委员会 大会议程 一、奏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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