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镇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xx村镇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xx村镇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进一步规范信贷行为和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根据《xx银行信贷管理办法》、《xx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管理系统是指xx银行结合发起行信贷管理特点开发的,能够对贷款、票据、抵债资产等信贷业务进行统一管理、风险监控和预警,实现资源共享、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

第三条信贷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风险监控、强化监督”的管理原则。

统一管理:指信贷管理系统采用全国“融兴”村镇银行业务数据大集中管理模式,对系统的功能完善、网络配置、数据存贮、系统设置、参数维护等重要事项由村镇银行董事局统一管理。

分级负责:指根据村镇银行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按照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各自落实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贷管理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风险监控:指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对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操作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主动预警,及时防范信贷风险。

强化监督:指村镇银行科技管理部门要依照职能分工加强对信贷资产及信贷管理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违规操作风险。

第四条信贷业务通过信贷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强化制度落实,减少人为主观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达到操作规范、管理科学之目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信贷部门是指村镇银行市场拓展部);科技部门是指村镇银行综合部科技管理组。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所有运行信贷管理系统的各分支机构、相关部门和操作人员。

第二章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第七条信贷管理系统实行村镇银行董事局统一组织开发、分级运行的管理模式。

信贷管理系统的业务指导、需求设计及功能完善由村镇银行董事局信贷部负责,程序开发、版本升级和技术维护由村镇银行董事局科技部负责。

第八条各级信贷管理部门、科技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信贷管理系统的培训、推广和运用,并对信贷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各级信贷管理部门是信贷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管理维护部门,负责辖区内系统数据的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营业机构信贷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日常客户信息、信贷管理信息录入、更新工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科技部门负责系统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与保障工作,保证系统、网络、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数据安全。

第九条各级村镇银行要在综合部设立系统管理员及系统维护员。

系统管理员职责:负责系统机构、操作人员、系统参数、信贷模型、村镇银行董事局权限范围内信贷业务审批流程的维护和信贷产品配置等工作。

系统管理员在进行信贷产品配置、审批流程设置等重要操作时,需同级另一系统管理员复核。系统管理员和系统维护员调离岗位,需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好接岗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级系统管理员对逐级上报的《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要统一进行归档保管,同时登记《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登记薄》。

各级系统维护员应负责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日常批处理操作、软硬件支持、网络安全、数据备份、应急恢复等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运行日志,及时记录、解决技术问题,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第十条系统用户分为信贷管理人员和非信贷管理人员。信贷管理人员指村镇银行市场拓展部主管领导、信贷部门所属人员;非信贷管理人员指除此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信贷管理人员和非信贷管理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和岗位角色,由系统管理员按照部门分工、人员岗位进行设置。对于

应用信贷管理系统的非信贷部门和人员,只设置浏览权限。

第三章机构、人员注册

第十一条机构、人员注册

机构注册。机构的注册由村镇银行董事局系统管理员根据村镇银行提供的相关文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登记。注册机构包括我行所有信贷业务有权审批机构及信贷业务营业机构。

人员注册。由各级系统管理员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相关文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分系统管理员、信贷人员及非信贷人员注册)。

第十二条机构调整

机构调整包括机构新增、合并、机构拆分和机构撤销。村镇银行董事局人力资源部门出具批准机构新增、合并、拆分或撤销的文件后,村镇银行董事局系统管理员在后台进行机构合并、拆分或撤销的处理。合并、拆分或撤销机构的会计部门在操作完成后对账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馈。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代码、密码管理

信贷管理系统操作人员代码由各级系统管理员根据综合业务网络系统的操作人员代码进行注册,两个系统的操作人员代码必须保持一致。操作人员取得代码后,应当立即登录系统修改密码。操作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掌握并要定期进行修改,严禁多名操作人员使用一个操作代码、一人使用多个操作员代码和相互使用对方操作员代码。

第四章客户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客户经理(信贷员,下同)负责客户信息的采集、录入及维护工作,客户信息要按客户类别进行管理。客户信息要定期进行更新,对公客户财务信息要按月、按季、按年及时录入资产负债表、财务损益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不允许拖延录入。

第十五条客户经理必须通过身份证核查系统对新增个人客户身份进行真实性核查,保证客户身份证的唯一性。

未能通过身份证核查系统核查但在公安部门其身份证信息真实存在的,需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并填制《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登记后,方可在系统中建立客户信息。

发生身份证重号的必须到公安机关修改,否则不予受理。

客户经理必须搜集完整的客户信贷档案资料,确保客户资料信息真实准确。个人客户的配偶及家庭成员信息要搜集完整,配偶及家庭成员信息在系统中最少应录入一人。

第十六条客户经理必须对录入客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录入前,客户经理应对客户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与客户沟通并更改。

第十七条信贷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的采集实行管户权制度。客户首次与我行发生信贷关系时,录入客户信息的客户经理对其拥有管户权,管户客户经理对客户的信息采集与管理负有责任,具有登记、修改客户信息和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的权限,其他人员没有此类权限。

客户经理可对本机构没有管户权的客户发放贷款,但其只拥有贷款合同维护权。

第十八条黑名单级别

黑名单分为三个级别:完全限制级、限制级和限制提示级。其中:完全限制级客户除偿还贷款外,不允许办理授信申请及贷款新增、收回再贷、借新还旧、展期等信贷业务;限制级客户不允许办理新增贷款业务,可办理收回再贷、借新还旧、重组业务,但所办理的收回再贷、借新还旧、重组业务采取的担保方式必须为抵押或质押;限制提示级客户可办理全部信贷业务,但办理新增贷款业务时,所采取的担保方式必须为抵押或质押。

第十九条黑名单的进入

(一)发生以下情形时由系统将客户自动列入完全限制级黑名单:

1、已核销呆账贷款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2、抵(质)押贷款本金逾期181天以上或欠息361天以上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3、被法律诉讼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和发生抵债资产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4、各类垫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贴现等)超过361天以上未收回的申请人及保证人;

5、保证贷款逾期91天以上的借款人和保证人;

6、信用贷款逾期61天以上的借款人。

(二)发生以下情形时由系统将客户自动列入限制级黑名单:

1、抵(质)押贷款逾期91-180天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2、保证贷款逾期61天-90天的借款人及保证人;

3、信用贷款逾期31天-60天的借款人。

4、连续两年办理转贷(收回再贷、借新还旧)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三)发生以下情形时由系统将客户自动列入限制提示级黑名单:

1、抵(质)押贷款逾期31天-90天的借款人及担保人;

2、保证贷款逾期31天-60天的借款人及保证人;

3、逾期的信用贷款借款人。

(四)发生以下情形时,由客户经理以人工认定的方式将客户列入黑名单,经信贷部主管行长审核后生效。

1、已被查实的各种违法骗贷的借款人和担保人;

2、恶意逃废机构债务的借款人;

3、借款人或法定代表人有赌博、吸毒、嫖娼、涉黑、参与邪教和反政府组织等违法乱纪行为的;

4、借款人发生重大事件,导致经营出现严重滑坡,将影响贷款本息偿还的;

5、在其它金融机构被列为黑名单的;

6、村镇银行规定其它应该进入黑名单的。

第二十条黑名单的退出

出现下列情形时,由客户经理将客户的黑名单状态更改为失效,经我行信贷部主管行长审核后,即可完成客户从黑名单中的退出。

1、所欠我行贷款本息全部结清;

2、客户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不良贷款本息全部结清;

3、不再被其它金融机构列为黑名单的;

4、不再属于村镇银行规定其它应该进入黑名单的。

第五章信用评级及授信管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客户在办理信贷业务之前,必须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广义授信。

第二十二条客户信用等级

对公客户信用等级分为七级:AAA、AA、A、BBB、BB、B、C级;个人客

户信用等级分为三级:优秀、较好、一般。

第二十三条信用等级评定

企业客户信用等级是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非财务资料,并按照系统设定的信用评级模型和评级标准自动进行评定。

事业单位、微小企业、个人客户信用等级是以填制信用等级评估表的形式,并按照系统设定的的信用评级模型和评级标准自动评定。

第二十四条客户信用等级在系统中的评定结果要与内部评级或委托评级的结果保持一致。

第二十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每次评定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要根据客户的经营、抵(质)押物变化、重大事件、履约等情况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其中农户信用等级要定期进行维护。

第二十六条客户在进行授信前,要根据信贷管理系统中设定的计算项目和标准对客户的授信进行测算。

第二十七条授信额度要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履约情况、抵(质)押物情况、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授信额度测算结果以及经营者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等合理进行确定。

第二十八条客户授信要根据客户实际经营、抵(质)押物变化、重大事件、履约等情况,及时调整、冻结、注销客户授信额度。

第二十九条在未征得客户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严禁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资料及评级授信结果。

第六章贷款申请和审批

第三十条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主要包括贷款申请信息及担保信息、贷前调查表、项目信息、汽车信息等附属信息。

发起贷款申请首先应选择正确的贷款品种,其次要录入贷款申请信息,具体包括贷款申请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结息方式、还款方式、贷款用途等主要信息;最后根据所选择贷款品种情况录入担保信息、贷前调查表、项目信息、汽车信息等附属信息,从而完成贷款申请在系统中的操作。

客户经理录入的主要贷款申请信息和附属信息必须与纸质相关信息保持一致,严禁录入虚假、臆造信息。

第三十一条信贷业务审批

贷款、信用评级、五级分类调整(不良调正常、损失类调进或调出)、抵债资产接收与处置、资产置换等信贷业务申请,须按照村镇银行董事局信贷业务权限管理制度的要求,经过逐级审批咨询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审批流程一旦设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需上报村镇银行董事局备案。

信贷管理系统信贷审批人员由各级机构系统管理员根据人事部门的任免文件设定。审批人员如需增加、更换、撤销,应填制《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经信贷管理部门主管行长同意,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

由于特殊原因审批人员需要外出时,为保证业务的连续性,要进行审批授权,授权时应填制《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经信贷管理部门同意,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后生效。被授权人必须为本机构的其他审批人员。授权人外出归来后,要及时进行授权撤销,恢复自身审批权限。

第七章贷款发放

第三十二条贷款发放

贷款审批通过后,须对贷款合同的签订日期、生效日期、到期进行补录更正,确保与纸质贷款合同保持一致。同时要建立附属合同信息并进行关联担保信息操作。对担保方式为抵(质)押的,要对抵(质)押登记信息、保险信息、公正信息进行补录确认,确保与实际他项权利信息、保险信息、公正信息相符。

贷款合同及抵(质)押登记信息补录确认后,方可进行出账(借据)申请操作,要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贷款的支付方式、资金来源、发放方式等。出账(借据)信息需换人审核后方能打印放款通知书,出账(借据)审核人员由各地市联社、办事处根据信贷管理需要自行确定。

贷款合同信息、抵(质)押登记信息补录和出账(借据)申请信息的录入必须由发起该笔贷款申请的客户经理操作,放款通知书也须由该客户

经理打印,并由其持放款通知书与借款人一起到柜台办理放款手续。

第八章贷后管理

第三十三条贷款五级分类

(一)在发放抵(质)押贷款后,客户经理要根据担保品的合法有效性、安全性、充足性、变现能力等,对担保品及时进行评级,为系统自动生成贷款五级分类提供依据。

(二)客户经理每个季度要根据贷后检查情况,在系统中对每笔贷款录入信贷状况表、工作底稿和认定表,确保贷款五级分类所需资料的完整性。

(三)客户经理要在每月的21日至月末,对系统五级分类初分结果进行认定和调整。对无法确认分类结果的,逐级上报进行咨询,保证系统五级分类结果与实际贷款分类状态相符。

第三十四条贷款预警

客户经理要每天查看系统提供的贷款到期、抵(质)押物到期、当月新增五级不良、逾期贷款催收、贷款检查、保险到期等提醒信息,便于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信贷风险。

另外,各机构要对通过实际调查或上级部门检查认定为冒名、保证人主体资格不合法、违规抵押、违规质押、违反贷款管理规定和其他违规贷款,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责任贷款登记,为日后追责和统计违规贷款提供依据。

第三十五条贷款催收

客户经理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借款人、担保公司、合作商等进行贷后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到信贷管理系统中。其中:农户贷款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少半年进行一次贷后检查;非农户自然人、对公客户贷款自合同生效日起,每个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贷后检查。

客户经理要在每笔信贷款到期前,打印信贷业务到期通知书,送达客户并取得回执。贷款到期后尚未归还的,应打印《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分别送达借款人、担保人进行催收,经客户签章后,将贷款催收通知书归入信贷档案妥善保管,并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档案管理

客户经理在完成贷款发放后,要及时在系统中对各种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至系统档案管理员处。系统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信贷档案资料,要按照保管年限、贷款状态、已起诉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分别转入综合档案区、结清档案区、保全类档案区,并合理安排系统专柜保管。

系统档案管理员由管理纸质信贷档案资料的档案管理员担任。

第三十七条贷款信息维护

贷款信息(资金来源、是否自动结息、结息周期、复利标志、是否自动扣款、是否停息)维护和单户利率调整、按揭利率调整是与核心系统联动的交易,因此要仔细核对、谨慎操作,避免出现错误。客户经理如确需修改上述信息的,经主管行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三十八条保全管理

各级机构对抵债资产的接收与处置、依法诉讼案件、资产置换、不良贷款成因及处置、逃废债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系统当中,并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为有效防控信贷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第九章信贷业务移交和撤销

第三十九条信贷业务移交

(一)管户权移交

因机构内部重新分配客户资源或客户提出到其他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需要对客户管户权进行移交。客户管户权在县联社内移交的,需填制《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由机构系统管理员对管户权进行移交即可。

(二)合同移交

因机构内部发生信贷业务调整且不需要移交客户管户权时,需要对贷款合同维护权进行移交。移交前机构需填制《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机构系统管理员对贷款合同维护权进行变更。合同移交只能在同一机构内进行。

(三)业务移交

因管户客户经理发生岗位轮换、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情形时,需要对客户管户权和贷款合同维护权一并进行移交,即业务移交。移交前机

构需填制《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机构系统管理员对业务进行移交。业务移交只能在同一机构内进行。

第四十条业务撤销

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进行业务操作时,如因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录入的数据信息不准确时,需要进行业务撤销。业务撤销按照发生信贷业务种类和发生阶段的不同,划分为借据撤销、合同撤销、审批撤销、展期撤销、核销调整撤销、抵债资产登记撤销、票据置换撤销、自助合同撤销。

业务撤销须由客户经理填制《xx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申请表》,并经机构部门同意后,由机构系统管理员进行撤销。

第十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一条为保障网络安全,防止“黑客”入侵,严禁在安装信贷管理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游戏软件,严禁用信贷管理系统用机上互联网,严禁信贷管理系统网络与其他任何外部网络连接。

第四十二条信贷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和网络维护人员要爱护设备和网络,保持设备网络的良好状态。凡因人为因素造成设备和网络损坏的,由损坏人员赔偿。

第四十三条信贷管理系统和数据信息是农村机构机密,严禁信贷管理系统技术设计管理人员对外泄露系统信息,严禁信贷管理系统用户对外泄露从信贷管理系统中获取的借款人信息和信贷业务信息。

第四十四条使用信贷管理系统进行信贷业务操作的用户要对操作员代码及密码严格保密,谨防泄露。严禁盗用他人操作员号。替代他人操作时须经授权,授权人、被授权人分别承担相应责任。信贷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对以本人代码登录系统的信息和提出的决策管理意见负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接入信贷管理系统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每周至少要用防病毒软件进行一次全面的病毒查杀。严禁无关人员在信贷微机上操作。

第四十六条当各级操作员发生岗位轮换、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情形时,应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构,由上级部门系统管理员对操作员代码进行限制或冻结。

第四十七条检查监督。各级机构信贷、科技部门每季度对辖内信贷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年终组织一次全面性检查,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操作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二)用户密码的使用和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三)输入的客户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是否与纸质客户档案相符;

(四)信贷业务授权和系统操作授权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未授权、超授权、转授权操作业务现象;

(五)客户基本信息、客户信用等级、对客户授信额度等是否根据实际变化而随时更新修改;

(六)其他需检查的事项。

第十一章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使用信贷管理系统的各级机构信贷部门,要加强对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真实性的检查监督,并依照《xx银行信贷业务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处理信贷管理系统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四十九条所有的信贷业务必须纳入信贷管理系统管理,未纳入的视同账外经营,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十条信贷管理系统应用联社出现下列行为的,对该机构和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上级行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一)未在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完成信贷管理系统的建设,影响信贷数据的传输,造成数据严重缺漏、失实的;

(二)对系统管理、维护不力,造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数据丢失、数据严重失真的。

第五十一条应用信贷管理系统的客户经理对分管的客户信息、决策信息、贷后管理信息、贷款分类信息等不能适时登记、适时更新,造成系统数据信息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的,对客户经理追究相应责任或作岗位调整。

第五十二条信贷管理系统技术维护部门,对系统网络、设备、应用

软件维护管理不善及没有按照系统运行要求按时进行日常业务批处理操作,而影响系统应用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系统管理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十三条信贷管理系统使用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要负行政和法律责任。

(一)应用非法软件或进行非法操作,对系统造成损害的;

(二)盗用他人代码制造虚假信息的;

(三)泄露系统技术参数和系统客户信息与信贷业务数据的。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由xx银行制订并解释,各级机构可结合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要按照村镇银行董事局各项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通知 (2002年2月7日农银发[200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原《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基本制度〉(第一批)的通知》(农银发〔1997〕152号)中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组成。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由总行统一制定,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由总行、分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行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经营行是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行。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九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 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

村镇银行重要物品管理办法模版

重要物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镇银行重要物品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根据《**村镇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要物品包括:会计专用印章、重要单证、手工密押器(含IC卡)、密押卡、金库密钥、印模及相关系统软件等需要作为重要物品管理的物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村镇银行各级机构对重要物品的管理。其中会计专用印章、重要单证因其特殊性与重要性原因,单独进行管理,不在本办法规定范围。 第四条重要物品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按照各自的权限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重要物品的保管和使用实行个人负责制,要入库(柜)保管。具有业务关联关系的重要物品必须分人保管和使用。 第六条重要物品交接要严格按照规定手续办理,使交接记录具有可追溯性,严禁个人之间私自授受。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总行会计管理部 1、负责制定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范,并对全行重要物品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重要物品的统一采购; 3、负责重要物品的统一配发; 4、负责作废重要物品的收回和销毁(金库密钥及需信息科技部门收回和销毁的系统软件除外)。 第八条总行安全保卫部 负责协同总行会计管理部共同监督重要物品的销毁。 第九条总行审计稽核部 负责监督总行会计管理部销毁重要物品。 第十条分行会计管理部 1、负责贯彻与实施总行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并对所辖机构重要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2、负责所辖机构重要物品的配备、发放和管理。 第十一条分行安全保卫部 负责协同分行会计管理部共同监督重要物品的销毁。 第十二条分行审计分中心 负责监督分行会计管理部销毁重要物品。 第十三条经办行 1、负责贯彻与实施总、分行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并对本机构重要物品的管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XX支行信贷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一、档案移交及借阅 (一)移交档案:客户经理在办理(贷款须在档案发放前入档)银行承兑汇票三个工作日必须将相关信贷资料整理交档案管理员保管,特殊情况的必须经行长同意延缓归档。 档案保管员必须对归档的资料负责审查、验收、编号、分类、装订、入档,并对归档后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负责。对资料不齐,要素不全和刮、挖、补的档案资料,应退回信贷营销人员补充,完善后再行验收入档。 (二)借阅登记:客户经理或外单位因业务检查需要借阅档案,必须由风险科主管行长同意,随借随还,在档案室或档案管理人员在场情况下调阅,可以复印,不得将原件拿出档案室,同时做好借阅登记,任何人员不得将所借档案的资料随意抽换;在借阅档案当日确实无法归还的,须持有行长出具签批书面证明。 档案管理员对借出信贷档案须认真查验,防止资料缺失。 二、信贷台账登记 客户经理在办完信贷业务的当日须登记相对应的信贷台账,对结清或还款情况应凭还款凭条及时登记信贷台账,凭条须及时交风险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三、贷后管理 (一)信贷营销人员,应按照总行贷后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及担保单位(物)进行跟踪检查,调查客户生产经营

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并由科长审核签字,对需要汇报至支行的情况提交至风险科,由风险科向行长汇报。对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确需办理贷款展期的,信贷员需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并按照新增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二)贷后资料归档:客户经理在贷后检查过程中,取得信贷客户的相关变更要件资料及信贷业务催收通知文本,应连同贷后检查报告一并交档案管理员归入原信贷业务档案中保管,如有借款主体发生变更的,还须同时做好变更的登记。若借款主体的变更可能影响我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及时向审贷会反映,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三)贷后稽查 由风险科抽调各科室稽核人员针对我行每笔业务进行每季度定期及不定期的贷后检查,对于查处不符合规定办理的相关信贷业务,由风险科提出意见并向行长汇报,同时书面通知经办部门限期整改,营销部门整改后整改报告风险科备案,归档保管。对于限期仍未整改完毕的个人及科长予以经济处罚。处罚标准由行务会商议决定。

征信对村镇银行信贷风险防控的意义

征信对村镇银行信贷风险防控的意义近年来,中国建设银行一直在积极探索服务“三农”的新渠道和新方式。通过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建行服务“三农”的平台得到了拓展。截至##年末,建行主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余额共计13.4亿元,涉农贷款占比88%,不良贷款保持为零,开业满一年的两家村镇银行均已实现盈利,对支持当地“三农”经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我行于##年1月试营业以来,已经累计发放贷款超1亿,每笔贷款发放之前,都要到泰兴人民银行查询其信用记录,严控信贷风险。泰兴人民银行在我行试营业以来给予了相当大的关怀和帮助,因为我们是一家新型的商业银行,很多方面还不成熟,但是在风险防控方面我们全行上上下都是有一定的警惕性的。 我行至今已经多次组织员工学习征信知识,让大家了解征信对银行防控信贷风险的意义。周所周知,现代市场经济是以金融为轴心运转的,金融活动实质就是信用活动。信用是一个人在经济生活中的通行证。信用活动已成为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行所有员工对征信的意义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在欧美发达国家,几乎每个合法居民都有一份资信公司做出并保留的信用报告,如果你有了不良个人信用记录,在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都无法抹去,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将对你拒之门外,给你造成贷款、生意的极大困难,甚至会影响其社会声誉。因此,在西方人们都非常重视培养自己的信用,视信用为生命。信用资信证明俨然已经成为了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

在我国没有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前,缺乏相关的公民信用记录,对银行来说每一笔贷款都是新的业务。这个就造成了严重的信贷隐患,因为没有信用记录一个公民可以轻易贷款不还再转行、跨行贷款、不动产重复抵押等。这给银行信贷业务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特别是对于我们村镇银行而言,规模小,对信贷风险的承担能力较弱。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的信用水平高低决定和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并最终影响经济发展水平。我行业要逐步构建自己的个人征信体系,优化个人信用管理,推动我行个人信贷业务更快更好的发展,提高在泰兴地区的竞争力。 由于我们是村镇银行,有着服务“三农”的特殊使命,所有我们会跟很多农户打交道。由于部分农户在人行没有信用记录或者是空白的,这个就对我们的征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所以在发放贷款前,我们会走访农户所在村镇,进行一定的信息采集工作,事实上也得到了各村村委会、村干部的大力支持。我行还成立了农户征信信息采集调查小组,由信贷主任担任组长,力争每笔涉农贷款都清楚客户资源,全面、准确掌握客户信息。而对有信贷需求的客户,工作小组按采集的信息,初步评定其信用等级。自小组成立以来,对周边部分农村展开了多次调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涉农贷款客户至今为止每月都按期还息,信用良好。 感谢人民银行一直以来对我行征信工作的支持,我们会严格遵守相关条例,积极配合人行工作,严控信贷风险。

出口买方信贷手册要点

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手册

1 目录 一、什么出口买方信贷? 二、为什么利用出口买方信贷? 三、中国银行办理出口买方信贷有哪些优势? 四、利用出口买方信贷须具备哪些条件? 五、出口买方信贷的期限和利率如何确定? 六、利用出口买方信贷须支付哪些费用? 七、办理出口买方信贷有哪些程序? 八、出口买方信贷的业务流程 九、买方信贷业务涉及哪些合同? 十、办理出口买方信贷需要哪些资料? 附录: 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二、出口买方信贷保险业务简介 三、关于大型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报批程序 四、国外主要出口信贷机构 2

一、什么出口买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是指为支持我国成套设备、船舶和其它机电产品的出口,由我国国内的银行向境外的借款人提供的中长期贷款。出口买方信贷的贷款对象主要是进口国法定主权级借款部门(财政部、中央银行等)、贷款银行认可的进口方银行或国外进口商。 出口买方信贷所支持出口的机电产品、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等应以我国制造或所占成份为主,并有最低国产化比例要求,如成套设备一般不低于70%,船舶不低于50%。 二、为什么利用出口买方信贷? 通过出口买方信贷,进口商得以利用信贷资金对出口商以现汇支付货款。对出口商来说,出口买方信贷具有以下一些益处: (1)变出口商负债为进口商负债,优化了出口商资产负债表; (2)由贷款银行直接向出口商付款,因而有利于出口商安全收汇; (3)出口商发货后即可收到现汇,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三、中国银行办理出口买方信贷有哪些优势? 1、我行早在1988年便办理了第一笔出口买方信贷,系中国最 早开办该业务的银行; 2、在1996年以前,我行系国内唯一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先后向 亚洲、南美洲、欧洲和非洲的十多个国家提供了出口买方信贷;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经营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基本制度。 第二条本基本制度是辖内各级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级联社及其所辖支行、信用社、分社、分理处,省联社及其办事处、市联社,以下简称信用社)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用社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则;坚持有效控制风险原则。 第四条本基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表内信贷业务、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本基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原则 第六条信贷经营管理组织结构设臵。 (一)省联社及办事处(市联社) 主要负责指导全省信用社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和办法;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加强对信贷业务的检查监督;为法人行社提供系统平台等服务;协调各方关系,提高信用社业务发展质量和速度;对法人行社超过规定权限的信贷业务开展咨询。 (二)法人行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级联社,下同)信贷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和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法人行社董(理)事会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最高风险管理和信贷决策机构,承担信贷经营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批准信贷工作制度、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目标计划,决定授权、奖惩等重大事项。董(理)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三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制定相应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三农委员会执行协调、推进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管理与发展。 2.监事会 监事会是法人行社的监督部门,对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定、执行信贷管理制度;监督高管层尽职开展信贷经营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对法人行社的发展质量和速度负有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贷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掌握信贷管理经营状况及风险管控水平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发展质量、速度;完成董(理)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 法人行社贷款审批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智力支持者,在经董 (理)事会通过的信贷制度办法和批准授权范围内,评估审批信贷业务的风险及可行性。贷审会实行法人行社行长(主任)负责制,对董 (理)事会负责。行长(主任)或分管行长(主任)为贷审会主任或副主任。分管行长(主任)组织执

村镇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镇银行(下称“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本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8]67号),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本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本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同一客户在本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 (二)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三)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 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D 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 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B级。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B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控制基础工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档案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相关信贷综合制度和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农业银行提供、管理、收回各类信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资料,包括客户和担保人基础资料、贷后管理资料、法律文件和信贷运作资料的纸质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是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三是方便实用原则;四是保密性原则;五是规范管理原则。做到原始资料账册化,资料内容标准化,档案移交制度化,档案管理电子化。 第四条下级行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行信贷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条信贷业务管理行和经营行应以客户为单位建立信贷业务档案,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统一管理,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电子档案移交信贷业务档案库归档。 第六条信贷业务档案库的设立及管理员职责。 (一)信贷业务经营行应在信贷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配备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具有非低风险信贷业务审批权的分理处视同经营行。 (二)信贷业务管理行应在档案管理部门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配备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本级行内部运作形成的信贷资料档案(以下统称本级行信贷运作档案),包括本级行信贷决策所依据的有关资料、本级行信贷决策产生的有关资料、向上级行的报备报批材料及上级行批复。 承担经营职能的管理行参照经营行模式管理全部信贷业务档案。 (三)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职责。信贷业务档案库负责审核、接收相关部门移交管理的信贷业务档案资料,并对入库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把关;按照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入库档案;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有权对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信贷部门职责。信贷业务档案形成后、移交档案库前,信贷部门负责收集管理信贷业务档案。信贷部门要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对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经营行客户部门职责。 客户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客户和担保人基础资料、贷后管理资料、法律文件等信贷业务档案。客户经理负责收集整理所经办业务的信贷资料,将已审批或发放信贷业务的资料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交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统一归档管理,不得长期留存信贷资料原件。抵押物他项权证、产权证明书、保险单、质押权利的证明、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原件应于收件当日移交会计部门现金库管理,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不良贷款按规定移交给风险资产经营管理部门或其他专业不良贷款经营管理部门后,由该部门履行客户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村镇银行四季度信贷工作安排

村镇银行四季度信贷工作安排 我行自2014年7月12日正式开业以来,在人民银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项业务得到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存贷款业务稳步增长,同时在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初步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我行自开业以来共发放贷款2630万元,其中涉农贷款1800万元,占比68.44%。进入四季度我行将进一步加大市场调研及客户营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掘客户,营销客户,增加信贷投放量。 一、立足乡镇,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农户需求,增加农户贷款投放。充分发挥我行信贷审批机制灵活,小额贷款方便、快捷的服务优势,扎实做好信息收集、评级授信和客户回访等基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不断扩大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满足辖区内农户和个体商户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提高农户贷款的可得性和便利度,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慢、贵的问题。 二、立足工业园区,积极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通过对园区小微企业逐户走访摸底,将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可持续经营的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 三、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贷款审批流程进行一次梳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设置各环节时限,简化程序,提高办贷效率。另外,利用交通路牌、站牌、社区公开栏等,面向社会公开贷款种类、条

件、流程、利率、办结时间和监督方式等,实行全程阳光操作,限时办贷。 四、加强信贷队伍建设,将信贷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常态化。双管齐下,着力打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适应村镇银行发展需要的信贷队伍。一是实行信贷上岗考试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信贷知识考试,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培训教育,由业务发展部牵头,结合信贷人员工作特点和现实需要,从基础业务知识、风险识别能力、行业产业分析、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对信贷员分批次培训,不断提高信贷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信贷工作需求。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 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商银行现行的各项信贷制度、办法的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保证信贷业务符合客户评级与分类、授权、授信、贷款定价、业务流程等基本制度规定和单项业务办法要求,防范制度风险。 一、授权管理审查 (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 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应当对照上级行颁发的本年度《授权书》(或《转授权书》),结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业务特别授权文件、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制度的规定,确认信贷业务是否符合信贷业务授权、转授权规定。 2、信贷业务违反授权制度规定的处理。 (1)本级行受理的超权限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请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下级行超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报备审查中不得同意,并要求下级行纠正。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 1、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 2、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 3、开办委托贷款需报经总行批准。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特事特办有权审批人为总行行长。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 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 (3)不良贷款注资盘活方案。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 3、土地开发贷款无论期限长短,有权审批行原则上为总行和一级分行;对符合发放周转贷款条件的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优良客户短期贷款的授权权限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中高者掌握;对其它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对政府园区土地开发机构和其他土地开发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一律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 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提供信用的,审批权限在总行。 4、证券公司发债担保业务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 5、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审批权限:A级以上(含)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执行总行授权管理规定;B级贸易型或代理型客户因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需要核定授信额度的,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集中上收到一级分行以上(含),并经贷审会审议。 6、其它单项业务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上级行对特定区域、特定业务品种或单笔信贷业务有特别授权的,从其规定。 (四)当前工行对部分行业信贷业务授权的特别规定 在当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时期: 1、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贷款,不论额度大小,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2、房地产开发和汽车项目贷款一律上报一级分行及以上审批; 3、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和汽车行业客户的增量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及以上。分行审批的一律报备总行。 二、信用等级评定审查 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评级、后授信”的原则,评定信用等级是客户分类和客户授信的基础工作,对向工行申请信用的申请人必须评定信用等级。审查客户信用评级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定 1、评定对象:按行业和客户性质分为工商、工业、商贸、房地产、建筑安装、外资、事业法人、银行、证券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证券公司除外)、综合等11类客户。 2、等级分类:信用等级评定按照对客户的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

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它对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现实意义。 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信贷业务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一、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一)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 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二)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承担信贷业务的审议。 (三)实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贷审会由本行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 员组成,行长为贷审会主任委员,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为副主任委员。贷审 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四)实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制度。实行逐级有限授权,各级行行长在授权范围 内,对发 生的信贷业务负全部责任。 (五)实行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制度。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

批、经 营管理各环节的有权决定人为主责任人,具体承办的信贷人员为经办责任人,相应承担各自责任。 (六)实行信贷业务报备制度。本级行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在有权审批后实施前,要 按规定的范围向上一级行进行报备。 二、客户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资格 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基本条件 1、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 原应付利息和到期信用已清偿或落实了经营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3、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5 、除自然人外的客户,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结构代码;

最新村镇银行兼职金融信息联络员聘用与管理办法

XXXX村镇银行兼职金融信息联络员聘用与 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发展的目的与条件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 为了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市场,架起联系农户的纽带和桥梁,满足农村市场的金融需求,XXXX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县区域内发展一批服务当地居民的兼职金融信息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聘用一个联络员,城区适当放宽。 第二条联络员实行聘用制,经试用、考核、培训合格后,由本行聘用,聘用期限为一年,每年年终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 第三条联络员聘用的条件: 1、热爱农村、乡镇金融事业,有一定的金融和财经知识基础、责任心强、为人忠厚、办事公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当地有较高威望和良好口碑的当地居民; 2、在金融机构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涉诉经济纠纷和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及违法犯罪记录,家庭和睦,经济基础好,没有酗酒、赌博和涉黄等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年龄在25至60岁之间(从事过该项服务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聘用联络员按本人申请、村委会推荐、银行考察、分管行长审核、行长审批、签订服务协议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服务范围与管理

第四条联络员的服务范围: 1、向当地居民宣传本行的金融产品; 2、协助本行客户经理对农户、商户和小微企业建档及贷款调查; 3、了解当地农户、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及资信状况,对符合本行贷款条件者主动向本行推荐; 4、负责协助收回本行当地贷户到期的各项贷款及利息; 5、负责提供储蓄存款信息,动员储户在本行存款; 6、协助本行拓展其他业务。 第五条联络员的管理: 1、联络员是通过向本行提供存贷信息,协助本行客户经理贷前调查,向本行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户,本行按其所付出的劳动计付信息费和劳务费; 2、联络员与本行签订服务协议。 3、联络员是本行聘用的兼职人员,不属于本行的在册员工范畴; 4、联络员的业务量统计由本行综合业务部负责,薪酬的计算与发放由本行计划财务部负责,登记表归本行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六条联络员严禁有以下行为: 1、不准泄露客户和本行的商业秘密; 2、不准经手储户的存款; 3、不准向储、贷户收取任何好处费和礼品; 4、不准再兼职其他金融机构; 5、不准借营销本行产品搭车推销其他产品; 6、不准违反本行统一的宣传口径和规定夸大宣传误导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根据我行贷后管理有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是在记录和反映个人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授信申请资料、借据、合同、我行认为需要保管的各类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总称。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对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的过程。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作为我行主张债权的基本依据,原则上实行集中管理的操作模式。各分行应根据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及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做到安全保管、科学整理、高效使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包括: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使用、移交、销毁。 第五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银行和借款人秘密的,档案管理员、调阅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个人贷款档案、授信项目档案、综合类档案三大类。 第七条个人贷款档案包括: (-)个人资料:借款人(共有人)和保证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军官证等)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收入证明、纳税证明资料、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首付款证明、买卖合同、个人征信报告等;

(-)我行授信审批资料:借款申请书、授信调查、审查报告、信用等级评定表、授信审批书等; (三)法律文书:个人借款类合同、担保类合同、借据、声明、公证书等; (四)授信后管理资料:放款通知书、授信要素变更材料、权证类档案的复印件、抵(质)押物入库单、内部业务联系单、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单回执、贷款诉讼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第八条授信项目档案包括: (-)法人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章程、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贷款卡(证)证明资料、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等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企业的财务报表、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资料等; (-)授信项目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 (销)售许可证》、地价款交缴证明等复印件; (三)授信管理资料:与授信项目有关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担保合作协议等。 第九条综合类档案包括: (-)报表档案:银行内部有关个人信贷业务的各类报表、贷款五级分类资料等; (-)业务合作档案:与评估公司、法律见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合作档案(包括与中介机构业务往来的有关交接单据和回执、签订的各种协议)等。

村镇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试行)模版

信贷基本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履行职能,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村镇银行(以下简称融丰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贷营运与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营运与管理制度、办法、流程、指引、意见等的基本依据;是对整个信贷营运与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各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包括为客户提供的各种贷款类信用业务和非贷款类信用业务,是一切信用活动的总称,但本制度重点对贷款类信用业务作出规定。 第四条信贷营运与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银行监管当局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持信贷营运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围绕全行总体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实现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信贷营运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坚持审慎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合理的信贷管理组织体系和完善信贷政策,对信贷业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以减少或避免信贷资产损失,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第二章信贷管理体制与机制 第六条实行民主决策。对信贷营运与管理的重大决策,应根据情况分别召开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或党委会议进行决策;或设立相关的委员会(信贷管理委员会、信贷决策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等)进行决策。对各种决策机构或组织形式,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第七条实行审贷分离。根据审贷分离的原则建立信贷组织体系,按照不同的职责分工设立相关部门。按照横向制衡、纵向制约的原则划分权限职责。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分级、分权限进行营运与管理。 第八条实行授权管理。根据统一的授权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营运与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进行信贷统一授权和差别授权。对常规信贷业务进行基本授权,对非常规信贷业务和因经营发展带来的特殊要求进行特别授权。 第九条实行有权审批人审批制度。各级行的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行长作为有权审批人。如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因合理原因不能履行审批权的,必须书面授权其他副行长审批。要明确有权审批人的审批权限,包括范围、种类、金额等。 第十条实行部门合作。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建立一个统一、合作、高效的信贷管理系统。

村镇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村镇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贷款业务,促进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 和行内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或小企业主发放 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币贷款。 我行个人贷款按期限可分为短期和中长期。 第三条我行个人贷款业务的调查、风险评价和审批、合同签订、发放和支付、 贷后管理、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本管理办法未规定事项,适用我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个人贷款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个人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股权等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挪用。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五条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须是18岁以上(含),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若借款人是小企业主,则其企 业必须是依法设立; (二)借款人属新都市常住户口、非新都市常住户口但在新都居住2年以上(含),或借款人在新都市有固定的居所和生产经营场所,且经营年限原则上在6个; 月以上 (三)借款人是小企业主的,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合法的 销售许可(或授权)、生产许可,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生产加工安全、用工制 度等方面的规定; (四)借款人及其开办的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借款人工作稳定或其企业运转正常,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 (六)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个人贷款应提交经签字或签章证明真实有效的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 (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其开办企业的公司章程、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明、贷款卡、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等; (三)借款人贷款资金用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如商业 合同、订单等文件; (四)贷款担保或其他保障措施证明资料;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客户经理应按照我行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并形成贷 前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合理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资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档案管理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信贷档案管理规定》、《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暂行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暂行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是指各行在经办和管理各类个人住房贷款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依据作用和参考利用价值或史料价值的信贷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材料的总称。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退回、销毁的全过程。 第三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由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经营部门(以下简称经营部门)、会计部门、档案部门负责管理,即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前,由经营部门、会计部门负责管理;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由档案部门负责管理。经营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移交归档工作;会计部门负责重要档案的接收、入库保管、借阅、移交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贷款本息全部还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的档案保管及销毁。 第五条对个人住房贷款档案资料录入和扫描进计算机进行电子化管理的经办机构,应保证其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完善性,严格信息录入、查询、修改等环节的人员权限设置,定期进行系统维护、数据备份和排查病毒等工作,防止信息的丢失和泄漏。 第二章档案分类和部门管理职责 第六条个人住房贷款的归档范围包括贷款业务中形成的专业技术资料,分为重要档案和一般档案。重要档案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屋他项权利证、权利质押的权利证明、保险单等重要物品和单证原件;一般档案指除重要档案以外的所有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形成的专业技术资料(具体归档范围见附1)。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重要档案原则上由会计部门负责保管。经营部门如设立了专门的信贷档案库房和专职信贷档案管理员,重要档案可由该经营部门区别一般档案负责保管。 第八条各经办行的经营部门除对所有个人住房贷款档案资料进行收集以外,还需设立专(兼)职贷款档案管理岗,负责接收、审查信贷经办人员提供的档案资料,做好还款阶段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档案的日常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重要档案在经营部门负责保管的,该经营部门必须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档案部门负责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的档案管理。 第十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为5年,从贷款本息结清的下一年开始计算。

村镇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平舆玉川村镇银行农户小额 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平舆玉川村镇银行村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户小额贷款是指我行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要求,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国有农(林)场职工、农民工、农村个体工商户等,但不包括居住在城关镇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住户。 第三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坚持控制风险、有效发展、循序渐进、适度盈利的原则,努力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 第四条农户小额贷款原则上由客户部门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管理水平、贷款不良率、贷款定价等因素对农户小额贷款审批实行差异管理、动态调整。 第五条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等环节应该依靠客户部门完成,可以借助但不得委托村委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外部组织机构对农户进行贷款的调查、发放、管理、收回工作。

第二章贷款用途和准入条件 第六条农户小额贷款用于农户生产、生活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 (一)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职业技术培训、子女教育、医疗、购买耐用消费品、修缮房屋等生活消费。 第七条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0(含60);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平舆玉川村镇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达到60分以上; (三)应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五)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根据平舆玉川村镇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户,可视风险程度和经营现状直接归为良好级:(一)采用合法、足值房地产抵押,且所抵押房地产位置处于市

银行信贷员职责 (1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银行信贷员职责 篇一:银行信贷员工作职责 银行信贷员工作职责 银行信贷员工作职责 【职能职位名称】 银行信贷员 【职能定义】 银行信贷员是指以贷款人的身份直接与借款人从事借贷活动的人员。 【工作职责】 ① 公布所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利率、条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了解借款人需求,要求其提供财务报告等基本情况,指导其填写借款申请书,为其办理贷款申请工作; ② 根据借款人的资金结构等因素,协助有关人员和部门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③ 对借款人借款的合法性等因素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④ 回复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根据需要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⑤ 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对借款人执行合同情况及其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⑥ 根据借款人要求与借款人协商并办理提前还款和贷款展期工作; ⑦ 对到期借款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敦促借款人还付借款;对逾期贷款发出催收通知单,催收逾期贷款本息;

⑧ 收集有关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对不能落实还本付息的借款人依法进行起诉; ⑨ 建立和完善贷款质量保全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考核和催收 银行信贷员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1、负责xx九县六区的中小企业及个人的信用贷款管理,客户还款等情况的跟踪; 2、负责进行欠款的催收,违约事务的处理等工作; 3、负责维护客户关系; 4、负责贷后的其它相关工作事宜。 任职资格: 1、专科及以上学历,金融、营销等相关专业; 2、熟悉银行贷款管理流程,有基本的银行信贷知识; 3、具有在洛阳银行、邮政银行或担保公司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认真细心; 5、具有在洛阳地区有较广的人脉关系者优先; 6、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篇二:银行信贷部门岗位职责 银行信贷部门岗位职责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其主要职责: ( 1)组织实施国家和总分行各项信贷政策、制度; ( 2)制定并组织落实本行有关授信风险审查规章制度; ( 3)组织授信管理部门人员完成正常类授信业务的尽职审查。对授信分析报告的质量情况、授信经营部门的授信结论、审查员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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