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关于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处理,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大类。

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

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包括:A、医用针头、缝合针。B、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C、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达到治理水体污染,降低能耗,保护环境,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节约用地等有关政策和排水行业的发展政策。 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统一规划,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按系统分期配套建设,并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建设前应根据城市排水规划先建配套的管渠和泵站或同步建设。二级污水厂宜根据当地环境、技术、经济条件一次建成,当条件不具备时,一、二级处理工程设施可分期建设,分期投产。 第六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排水规划、城市性质、环境质量评价或环境影响报告以及水域功能区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七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积极采用经过鉴定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对于需要引进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应以提高项目综合效益,推进技术进步为原则,在符合国情和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确定。 第八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加强和重视净化污水、污泥的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管渠建设,在城市新区应采用雨污分流,旧城区改造应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工业废水的水质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时,应优先采用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的方案。工业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前,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实行清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排污量,并在排放口设置检测设施。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汇总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 制度汇总

**医院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5月29日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目录 1、医院污水处理管理机构 2、医院污水处理站安全责任制 3、医院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 4、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制度 5、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职责 6、医院污水处理站交接班制度 7、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安全规程 8、二氧化氯发生器操作规程

9、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10、医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11、医院污水处理站自检自查报告 医院污水处理站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中国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 2、严格遵守院内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站内各项操作规程。 3、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电器、焊接等)操作工,必须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有一定的防护措施下方可独立操作。 4、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服,使用酸碱,腐蚀性化学药品

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电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排除。 6、增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杜绝火灾隐患。设置消防器材,全体员工要学会使用和保管。 7、在污水池上工作,严防溺水事故,登高作业要有安全保护措施 8、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10、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11、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12、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13、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14、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进,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15、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6、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方案

三里畈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医疗废物范围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执行。 二、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的基本要求(一)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二)建立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医疗废物每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对危险固体废物应当实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三)采取安全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要建立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危害,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四)不得转让、买卖、丢弃和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按照本过渡性方案执行。(五)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和能力的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要求自行处置,并保证处置无害化,不得污染环境和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六)对本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的

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书

中节能平罗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 电站项目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技术规范书

安徽省电力设计院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甲 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编号:A134002612 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证书编号:B134002612 2014年11月

目录 1. 总则 2.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3.设备名称及用途 4. 产品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 5. 设计、制造及验收标准 6. 供货范围 7.资料交接 8. 设备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9. 技术服务和技术联络 10. 技术附录

设备需求一览表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节能平罗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工程,对站内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施的供货范围、技术要求、质量保证等事项作出规定。 1.2本技术规范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本体及其操作机构、辅助设备等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技术性能和供货范围方面的要求。 1.3招标方在本合同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4投标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作为订货合同附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或修改要求,投标方执行这个要求且不增加费用,具体内容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 1.6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7若合同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8 投标方提供的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应是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并且在相应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两年以上运行经验,已证明是安全可靠的。 1.9投标方对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

医疗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及安全防护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及安 全防护制度(最新版)

医疗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及安全防护制度 (最新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生产实践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3.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原始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4.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并及时汇报; 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二、常见事故与安全卫生对策 1.常见事故与危害

a.污水处理设施配置的电器设备很多,如不注意安全会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b.污废水池、检查井易产生和积累有毒有害气体,清理废水池、井下清淤时,如防范措施不当,易发生中毒甚至死亡; c.未按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程序进行生产巡查以及设备检修时,易发生设备事故; d.长期接触污废水、污泥等污染物,如卫生防护不当,易感染各种病菌、严重者可能会发生疾病,影响身体健康; e.机械设备运转产生噪声污染,应采取防噪减震措施,降低对身体的危害。 2.废水处理设施安全对策 (1)机械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严格按操作规程对运转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动手进行检修时关上开关,在修理机械设备有时需要将设备拆卸,因拆卸在地面产生较大孔洞时要加盖。在狭小场所进行检修时,要即使无旋转设备也存在危险,要采取人员防护措施。 (2)电器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a.防触电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附件3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项目名称: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项目统一编号:247-1392 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编制组主要成员:王凯军,燕中凯,王焕升,尚光旭,刘媛,薛念涛,高志永,朱民,刘晓剑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姚芝茂 技术处项目管理人:姜宏

目次 1 任务来源 (1) 2 标准制定必要性 (1) 3 主要工作过程 (1) 4 国内相关标准研究 (2) 5 同类工程现状调研 (4) 5.1 水解酸化法的反应器类型 (4) 5.2 水解酸化法应用现状 (6) 5.3 水解酸化法存在的问题 (8) 5.4 水解酸化法的发展趋势 (9) 6 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9) 6.1 水解酸化法的机理 (9) 6.2 水解酸化法的适用性 (10) 6.3 水量和水质 (11) 6.4 污染物去除率 (11) 6.5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12) 6.6 预处理 (12) 6.7 升流式水解反应器 (13) 6.8 复合式水解反应器 (16) 6.9 完全混合式水解反应器 (16) 6.10 后续处理 (17) 6.11 剩余污泥及处理 (17) 6.12 检测与控制 (17) 6.13 运行与维护 (18) 7 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 (19) 8 标准实施建议 (19)

《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1 任务来源 2009年,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9】221号),其中提出了制定《污水厌氧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水解酸化法》(项目编号247-1392号)行业标准的任务。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清华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 标准制定必要性 环境保护标准化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环境工程服务技术标准体系和环境技术评估体系,是当前加快环境保护标准化步伐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对于提升我国环境工程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规范环境工程服务业市场,保证环境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工程服务技术标准包括工程类技术标准和产品类技术标准两大类,是环境工程立项、科研、招投标、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行全过程服务的技术依据。 水解酸化法作为有效改善水质可生化性的工艺在我国污水处理工程实践中已得到广泛应用。很多管理部门、设计部门和技术研究单位,在从事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及运行管理工作中已经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但是国内尚缺乏可操作的技术规范指导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污水处理领域的法规,规范水解酸化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需要制定《污水厌氧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水解酸化法》作为污水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技术工程设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水解酸化法设备的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提出相关要求。使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设施从建设到运行全过程能有一个技术规范进行指导,对于保证水解酸化法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稳定运行,以及保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序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污水厌氧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水解酸化法》的编制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3 主要工作过程 2009年3月,环境保护部下达《污水厌氧生物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水解酸化法》编制任务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成立了标准编制组,编制组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清华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管理。 二、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分管领导、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防保科、后勤科、保卫科组成,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转运由后勤科负责,院感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按不同颜色的塑料袋(桶)分类收集。 五、医疗废物应放在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桶)内,由专人收集到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由绵阳环卫监察大队及时转运集中处置,并分别做好院内和院外交接登记手续。 六、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医疗废物运送要封闭袋口,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防止发生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直接接触工作人员身体。 九、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每天(每次)运送废物结束时,对容器和运送工具及场所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最新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1、污水处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执行。 2、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该培训并健全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3、医院污水采用二级处理流程,氯消毒工艺流程。严格按照加氯池内水容量,计算氯 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方能排放,使处理后的污水经防疫站化验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污水处理站应有必要的计量、安全及报警等装置。 5、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污水处理的生物监测总余氯应每日监测,粪大肠菌每月一次。 每日测定水质,水量、并做好记录。 6、服从环保、防疫部门管理指导,协助采样检验。 7、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卫生,应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施(洗手液、 温水),而且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知识培训。 附:医院污水的排放标准 为了防止到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和危害人民健康,根据国家经济委员会,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1、连续3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总大肠菌群 数不得大于500个/L。 2、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水中的余氯含量见表: 医院污水类别接触时间(H)总余氯mg/L 综合医院污水不少于1 4—5 含肠道致病菌污水不少于14—5 含结核杆菌污水不少于1.5 6—8 3、污水处理构筑物中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入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粪大肠菌值不少于10﹣2;10g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处 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 理;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 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编号:SM-ZD-11909 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医疗废物和污水管理规章制度和岗 位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医院排出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消毒处理的污水,每次取样500毫升进行检查,连续3次都未检到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二、大肠杆菌群数不得超过500个/升。 三、如果进行漂白粉消毒(即氯化法),要求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达到要求,其中综合医院污水接触漂白粉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含量不得低于4~5毫克/升,肠道传染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不低于4~5毫克/升,结核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5小时,余氯含量不低于6~8毫克/升。 四、为了提高医院污水处理效果,在消毒以前必须进行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必要时还要进行三级处理。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2017年5月29日污水处理管理制度目录 1、医院污水处理管理机构 2、医院污水处理站安全责任制 3、医院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 4、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制度 5、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职责 6、医院污水处理站交接班制度 7、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安全规程 8、二氧化氯发生器操作规程 9、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10、医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11、医院污水处理站自检自查报告

医院污水处理站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 2、严格遵守院内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站内各项操作规程。 3、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电器、焊接等)操作工,必须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有一定的防护措施下方可独立操作。 4、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服,使用酸碱,腐蚀性化学药品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电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排除。 6、增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杜绝火灾隐患。设置消防器材,全体员工要学会使用和保管。 7、在污水池上工作,严防溺水事故,登高作业要有安全保护措施 8、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10、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11、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12、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

操作 13、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14、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进,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15、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6、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17、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 医院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 3、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4、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登记。 5、每月做好污水粪大肠杆菌检测,有报告并备查。 6、每年做好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菌)检测,不得少于2次。 7、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6.5mg/L. 8、保持室内空气流量,环境清洁。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汇编.doc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篇一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 3、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 4、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登记。 5、每月做好污水粪大肠杆菌检测,有报告并备查。 6、每年做好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菌)检测,不得少于2次。 7、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6.5mg/L. 8、保持室内空气流量,环境清洁。 9、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篇二 医院污水处理站直属总务科管理,污水站应24小时不间断开转设备,实行专门岗位,由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运行。 处理后污水的检测: 1、污水站操作人员对处理后的污水抽取水样进行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测结果(余氯、PH值)作详细记录,每月定期上报卫生局。 2、每月抽取一次以上处理后的污水水样送医院检验科进行

检测,检测主要内容为粪大肠菌群(MPN/L)的情况。 3、按照卫生局、环保局的规定,自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样检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要求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排放。 4、对消毒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对污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每年一次以上),确保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四、对自检、院检、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测等过程中发现超标指数的,在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科领导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严格监督设备的运行情况、投放消毒药物的情况、污水池的清洁情况等并做到达标排放,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监督部门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及时整改。 五、遇到设备检修或其他原因需停止运行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汇报备案,并加强对排出污水的监督检测。 六、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医院环境、污水意外事件应急预案》条款执行。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篇三 1.管理人员要准时上下班,注重礼节礼貌;不在办公区域内进食任何食品;不大声喧哗,不随意串岗、不擅自离岗;不利用上班时间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室内办公用品整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清洁,玻璃明亮,窗纱、窗帘洁净;墙上规章制度等悬挂整齐,墙壁无涂抹痕迹,无蜘蛛网,无污渍;桌椅、茶几、柜体干净,无杂物堆放,茶具洁净,痰盂纸篓经常清理;下班后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打扫室内卫生,保持桌面干净;厂内其它明文规定不得违反事项。 2.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应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3.运行报表由管理人员填写,本报表各项指标统计时间为每日上午八点至次日早午八点,本报表逐日填写,每日一份。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580-2010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80-2010)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含油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含油污水处理工程中工艺设计、安全与环保、施工与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金达莱环保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10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油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及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油污染为主的污水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T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CJJ60-94 污水处理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JB/T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符合本标准。 3.1 油脂oil and grease 指乙醇或甘油(丙三醇)与脂肪酸的化合物,称为脂肪酸甘油脂。在常温下,液态脂肪酸甘油脂,称为油;固态脂肪酸甘油脂,称为脂。 3.2 含油污水oil wastewater 指主要污染物为油的污水。 3.3 浮油floating oil 指油珠粒径大于100μm,静置后能较快上浮,以连续相的油膜漂浮在水面。 3.4 分散油dispersed oil 指油珠粒径为10μm~100μm,以微小油珠悬浮于污水中,不稳定,静置后易形成浮油。 3.5 乳化油emulsified oil 指油珠粒径小于10μm,一般为0.1μm~2μm,形成稳定的乳化液。且油滴在污水中分散度愈大愈稳定。 3.6 溶解油dissolved oil 指以分子状态或化学方式分散于污水中,形成稳定的均相体系,粒径一般小于0.1μm。 3.7 调节隔油池water adjusting and oil separation tank 指用于调节水质、水量并配置有隔油功能的污水处理构筑物。 3.8 隔油池oil separation tank 指专门用于隔除浮油的污水处理构筑物。 3.9 气浮air floatation 指空气微气泡与油污颗粒结合,增大油污颗粒的浮力,使含油污水中的油污迅速分离的处理方法。 3.10 粗粒化coalescence of oil water 指利用油水两相对聚结材料亲和力的不同,使微细油珠在聚结材料表面集聚成为较大颗粒或油膜,从而达到油水分离的过程。 3.11 一级除油处理primary treatment of oil wastewater 指采用隔油池进行油水分离的处理阶段。 3.12 二级除油处理secondary treatment of oil wastewater 指采用气浮、粗粒化、板结、过滤等方法或组合工艺进行油水分离的处理阶段。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9.关于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处理,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大类。 感染性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1. 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包括:A、医用针头、缝合针。B、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C、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46840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2017年5月29日污水处理管理制度目录 1、医院污水处理管理机构 2、医院污水处理站安全责任制 3、医院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 4、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制度 5、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职责 6、医院污水处理站交接班制度 7、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安全规程 8、二氧化氯发生器操作规程 9、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10、医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11、医院污水处理站自检自查报告 医院污水处理站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 2、严格遵守院内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站内各项操作规程。 3、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电器、焊接等)操作工,必须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有一定的防护措施下方可独立操作。

4、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服,使用酸碱,腐蚀性化学药品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电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排除。 6、增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杜绝火灾隐患。设置消防器材,全体员工要学会使用和保管。 7、在污水池上工作,严防溺水事故,登高作业要有安全保护措施 8、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10、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宜启动电机。 11、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12、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13、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14、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进,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污水处理常用规范

污水处理常用规范 【说明】仅供同行参考。 一、水处理设计手册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5 册)-城镇排水》(第二版)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 6 册)-工业排水》(第二版) 《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水卷)》(北京水环境技术与设备研究中心等主编)《环境工程手册―水污染防治卷》(张自杰主编) 二、通用水处理规范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1 年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 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T 28742-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三、农村水处理规范 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省住建厅2011.6) 东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 东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 西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

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 中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住建部2010.9)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 四、民用水处理规范 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2004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 号 )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2-2008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564-2010 五、工业水处理规范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2006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GB50684-2011 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21-2012 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GB50405-2007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2007 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

XXXXXXX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理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理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关于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处理,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

XXXXXXX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规定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关于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处理,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院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医院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及 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目录 污水处理站工作职责 一、在公司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 二、在工作中,要认真遵守污水处理工艺、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要求。保证污水处理体系正常运转,努力达到最佳运转状态,处理后水质稳定,排放达标。 三、工作人员应熟知本职业务和应知应会,认真学习环保法规和污水处理技术,不断进行设施巡回检查,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不能因污水原因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四、提高自身素质,文明礼貌,认真接待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测,并搞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五、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

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池内无漂浮异物,场地清洁。

工作纪律 工作纪律是工作过程中全体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只有加强纪律性,才能干好本职工作,为了适应公司形势的发展,结合污水处理实际情况,做如下规定: 一、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有事、有病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请假或事后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有关处罚按公司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者;一次扣罚当事人工资10元。 1、迟到、早退、脱岗、睡岗,未交班而自行下班的事宜一次; 2、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和操作内容一项; 3、虚假、瞒报监测、化验数据和巡查次数一次; 4、违章操作设备一次,不填报运行记录一次; 5、分工卫生责任区不及时清理干净乱丢乱放杂物垃圾等。 三、工作中不准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更不准干私活。当班期间喝酒、下棋、打扑克、洗澡一次扣罚50元。 四、维护企业利益,减少浪费,对于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工作玩忽职守者,以及不适应本职工作者,送公司劳资部门处理。 五、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公物者,要赔偿损失。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要从重处罚。 六、三班职工工作期间,一律在岗位就餐,违者按脱岗处理。 七、凡违纪被公司查处,按公司处罚额的二倍罚款。 八、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公司规定为准。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2011年07月18日 重要提醒:系统检测到您的帐号可能存在被盗风险,请尽快查看风险提示,并立即修改密码。 | 关闭 网易博客安全提醒:系统检测到您当前密码的安全性较低,为了您的账号安全,建议您适时修改密码立即修改 | 关闭 人工湿地、污水BOT、垃圾BOT项目 我公司专业从事人工湿地设计与施工;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及焚烧发电项目的BOT、BT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 ×××-××××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ed wetlands for wastewater treatment 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20××-××-××发布 20××-××-××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我国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采用人工湿地工艺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与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人工湿地工艺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生活污水及接近城镇生活污水水质其他类型的污水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4 农田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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