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5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结合学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 和“专业综合复试” 两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和140分,合计240分。

(1)专业课笔试

以考生2015年3月12日至15日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确认的复试科目为准。专业课与2015年《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科目及要求相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总分为100分。

(2)专业综合复试

专业综合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根据考生的相关表现现场打分。面试教师当场独立评分,各位面试教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最终成绩。

(3)专业综合复试细则

专业综合复试由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评分细则为: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调剂复试方案

(1)2015年院内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有: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

(3)第一批调剂:放弃原报考专业,在调剂专业录取。复试时笔试仍为原报考专业,面试为调剂专业。请在3月17日前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一)交软件大楼101办公室,报学院备案。

(4)第二批调剂:面试前学院将征集考生调剂志愿,在原报考专业未录取,其他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按照学院复试办法,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调剂。

五、预录取基本原则

(1)参加2014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以不参加本次的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其他所有上线并希望录取为我院2015级研究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复试。

(2)分专业将复试上线、资格审查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分类,依次按总成绩(即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初试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软件工程[083500]、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各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

2、从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技术[085211] 专业申请调剂到软件工程[083500]、软件工程[085212]的考生;

(3)按学校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作预录。

1、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或复试成绩少于144分;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本学院硕士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批复为准。

六、复试事宜具体时间安排

七、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入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待学校文件公布后另行通知。

八、其它事项

(1)复试时间及后续相关安排请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网页查看通知。(2)复试面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面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九、联络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地址:湖南大学软件大楼101办公室(教学办)

电话:0731-********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3-13 附件一:调剂申请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