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物权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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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财产的权利。

2.其他物权:又称他物权、定限物权、有期物权,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

人的约定,由非所有人在所有人的财产上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依法享有的一定的处分权。

3.用益物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占有、使用和收益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的物权。

4.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特定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的动产、

不动产或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时,权利人有权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一种限制物权。

5.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6.权利质权,是指以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权。

7.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应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法律之

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确定,或当事人通过合同任意设定。

8.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设立、变动必须依据法定的公示方法予以公开,使第

三人能够及时了解物权的变动情况。

9.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是指当事人基于合意或者其他法律行为,并在完

成一定的公示方法之后,完成一定的物权变动。

10.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是指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因,如继承、法院判决

生效、征收等事实导致物权的产生、变动和消灭。

11.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利用公权力强制性地将集体或私人

所有的财产征归国有。

12..登记的公信力:物权登记的公信力是物权公示制度的法律效果。所谓公信力

是指,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对于信赖该登记而从事交易的人,即使后来证明该登记是错误的,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信力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登记的权利推定效力。二是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

13.异议登记指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物权归属等事项有异议的,

可以通过异议登记以保护其权利。

14.预告登记是与本登记相对应的概念,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保障将来

实现物权等目的,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预先登记。

15.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财产。遗失物属于“占有脱离物”。所谓占有脱离

物,是指非基于真正权利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一般认为包括赃物和遗失物。

16.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如果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了该动产,

就无需再实行实际交付,从法律行为发生效力时起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17.指示交付是指当事人在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时,如果该动产已经由第三人

占有,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转让给新的权利人。

18.占有改定也称为继续占有,是指在动产物权转让时,如果转让人希望继续

占有该动产,当事人双方可以订立合同,特别约定由转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而受让人因此取得对标的物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19.孳息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而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

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鸡生蛋、树上结果、羊身上产的羊毛等。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借贷的利息等。20.集体所有权是指集体组织以及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占有、使

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21.私人所有权是指公民个人依法对其所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享有的权利,以

及私人投资者投资到各类企业中所依法享有的出资人的权益。

22.社会团体所有权是指社会团体依法对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权

利。

2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答案一:简称为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共同管理权相结合而组成的一种“复合物权”。

答案二: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相互之间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管理权而构成的建筑物的所

有权的复合共有。

24.相邻关系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

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另: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相互之间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的管理权而构成的建筑物的所有权的符合共有。

25.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

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26.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

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27.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

的农村建设用地之外的土地通过农业生产的方式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28.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以建造自己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为目的,

对国有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9.宅基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主要是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

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30.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提高自己的不动产利用的效益,通

过订立合同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用益物权。

31.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财产,当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3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债权占有属于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按照约定的期

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

33.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34.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营造建筑、隧道、沟渠等工作物而使用该他人

土地的权利。

简答题

1.简述地役权的不可分性

答案一: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指地役权的取得、消灭或享有应为全部,不得分割为数部分或仅为一部分而存在。不论是需役地还是供役地分割之后,地役权就其各部分仍然存续。不可分性体现的是不动产利用的整体性,或者称为需役地与供役地的整体上之一一对应关系,旨在提高不动产之整体利用价值。

答案二:地役权须存在于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全部,不能分割为各个部分或仅仅在一部分上单独存在。具体表现为,一是地役权发生和消灭上的不可分性,二是地役权享有或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2.简述物权公示的方法

物权公示的方法根据标的物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针对不动产,有登记制度;针对动产,有交付制度。

另有一些特殊情况: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权利的公示,如权利质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公示方法。

还有一些无需公示的情况: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不必经过物权登记等。

3.简述物权变动的含义

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其实质是人与人之间关于物权客体的归属和支配法律关系的变化。

物权的设立,是指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创设一个原来不存在的物权。物权的设立包括:所有权的取得和他物权的设立。广义的物权变更包括物权主体、内容、客体的变化;狭义的物权变更,指的是物权在主体不变更的情况下改变物权的内容和客体,如改变用益物权的设定期限(内容的变更)。物权的转让也叫物权的移转,指的是将已经存在的物权在民事权利主体之间转让,也包括物权移转给国家的情形。物权的消灭,指当事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暂时地或永久地消灭物权。如:债务清偿后,抵押权消灭。

4.简述意思主义物权变动立法模式

意思主义物权变动立法模式又称债权意思主义,以法国、日本民法为代表,指物权因法律行为发生变动时,无须以登记或交付而仅依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即债权合意决定物权变动。但由于这种体例对第三人的利益有所伤害,故而又以登记作为对抗的效力。

5.简述物权形式主义

物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以德国民法为代表,以物权合意与物权公示共同决定物权变动,即以物权意思表示为本质,登记作为外在形式。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须进行登记,动产物权的变动则须交付。

6.简述物权变动债权形式主义

物权变动债权形式主义以奥地利、瑞士为代表,是债权合意与交付或登记行为组合的变动模式。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时,除有债权的合意之外, 还必须履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形式。

7.试比较征收和征用制度

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利用公权力强制性地将集体或私人所有的财产征归国有。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强制性地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是否出于紧急需要。征用往往出于紧急需要,如抢险、救灾等。

第二,适用的对象不同。征收限于不动产。

第三,是否移转所有权不同。征用不改变物的所有权。

第四,在补偿方面的不同。征收补偿,征用返还。

8.简述集体所有权的客体所包含的内容

答案一: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除土地之外,集体的财产还包括集体所有的企业,如商店、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文化教育设施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

答案二:按照《物权法》第58条规定,集体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包括(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9.什么是集体成员的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了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10.简述物权法对私人所有权的保护

平等保护,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受到同等法律保护,在权利保护上,既不能以保护公共财产为由损害私人合法财产所有权,也不能以保护私人财产为由侵犯公共财产。

完善了征收补偿制度,《物权法》第42条第3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11.试比较约定地役(狭义的地役权)与法定地役(相邻权)区别

(1)产生基础地役权的设定是为了使自己的权利更好地得到行使,而相邻权之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2)有偿无偿地役权是有偿的,因为供役地人为需役地人提供了额外的便利,这种便利不是供役地人依法必须提供的。相邻权是无偿的,除非相邻权的行使损害了相邻方的合法利益,提供便利的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偿付费用。

(3)对抗性地役权是一种物权,是由需役地人享有的一种用益物权,在地役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直接以地役权受到侵害为由行使物上请求权。相邻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权利,而是不动产所有权以及其他物权的权能,在相邻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受害人只能以所有权受到侵害为由提出相应请求。

(4)独立与否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相邻权不是独立的物权,仍属于所有权和他物权的范畴。

12.如何理解用益物权与租赁、借用等债权性不动产使用权

二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

共性:1)两者都是对标的物的使用价值进行利用

2)均可对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

3)有些行政规章要求租赁不动产时,需要登记

4)租赁权出现物权化趋势

区别:1)权利设定用益物权是对世的,须公示;债权性不动产使用权是对人的,仅需约定

2)权利处分用益物权可以独立处分;债权性不动产使用权则由当事人相

互约定履行

3)权利客体用益物权建立在所有权的基础上(多为不动产);债权性不

动产使用权的范围则更广,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4)权利效力用益物权具有对抗性和优先效力;债权性不动产使用权则无5)权利期限用益物权的期限较长(如建筑70年,农地30年);债权性

不动产使用权的期限相对较短(如租赁20年)

13.简述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占有并使用宅基地而建筑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权利。

2.种植树木、花草等的权利。

3.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论述题

1.试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物权是绝对权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无须义务人为积极行为进行协助,仅由权利人合法支配即能实现权利;一物之上不得同时成立两个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具有排除他人侵害、干涉、妨碍的性质。而债权是对人权和相对权,效力仅及于特定的义务人。

(2)物权是支配权,对特定的独立之物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债权是请求权,即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3)物权具有优先性,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债权是平等性的权利。

(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权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而债权只能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

(5)物权是公开化的权利,而债权具有非公开性。物权往往需要经过法定的方法进行公示,而债权则由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即可成立。

(6)物权的设立采法定主义,而债权的设立采合同自由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需由法律规定,债权则遵循当事人意思自由。

(7)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而债权的主要以行为作为客体。

(8)保护方法的区别: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债权保护方法——一般为损害赔偿的方式。

2.试述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意义

(1)有利于保持权利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2)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排他效力

(3)为征收补偿提供了法律基础

(4)促进土地流转

(5)有利于对集体土地的管理,防止耕地的大量流失

3.试述各国现行比较典型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一)契据登记制度

1.契据登记制度的定义

契据登记制度是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备置登记簿,登记簿上记载房地产权利人的变更情况,权利变更后,未登记的,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生效,全凭意思表示。

2. 契据登记制度的特点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采取形式审查主义;登记权利之动态;登记无公信力。该项登记制度为法国所创立,所以又称之为“法国式登记制度”。

(二)权利登记制度

1.权利登记制度的定义

权利登记制度又称登记要件制度,是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备置登记簿,簿上记载房地产权利的取得、变更过程,是由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就登记簿的记载推知该房地产权属状态。若房地产权利的取得未经登记便不产生效力,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即使在当事人之间也不发生效力。

2.权利登记制度的特点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采取实质审查主义,登记权利的现状;登记有公信力,即登记簿上所载事项,对善意第三人在法律上有绝对的效力。因该项登记制度发源于德国,故又称为“德国式登记制度”。

(三)托伦斯登记制度

1.托伦斯登记制度的定义

托伦斯登记制度因澳大利亚人托伦斯创造而得名,主要特点是初次登记不强制,但土地权利一经登记,今后土地权利发生变更都必须经过登记。登记后颁发权利凭证,登记机关保留正本,副本作为土地权利人拥有土地权利凭证。

2.托伦斯登记制度特点

房地产权利一经登记便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已登记权利如发生转移,必须在登记上加以记载;登记采取强制登记制度;登记簿为两份,权利人取得副本,登记机关保留正本,正副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4. 试述物权变动立法模式及我国《物权法》的立法选择

物权变动模式是指物权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定方式。现代各国的物权变动,

取决于债权合意、物权合意与交付、登记行为三者结合的方式及效力。依其结合方式在物权变动中的作用不同,可分为以法国、日本民法为代表的意思主义的立法模式,又称债权意思主义;以奥地利、瑞士为代表的债权形式主义以及以德国民法为代表的物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叙述见前简答题4、5、6)我国大陆民法中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并存,形式主义为原则,意思主义为例外。一方面《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一方面第188条规定:“依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期末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二、多项选择题(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三、名词解释(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四、简答题(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五、案例分析(2小题,共15分)

六、论述题(1大题,共15分)

物权法练习题

物权法试题2 一、单项选择题 1.甲租住乙的房屋,后邻居丙施工时将沙土堆放在甲租住的房屋门前,给甲的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甲要求丙挪走沙土,丙以甲并非房屋所有人为由不予理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并非该房屋的所有人,应当由房主乙来主张权利 B.甲虽然并非所有人,但是其基于合法占有,可以提起占有之诉 C.甲应当首先要求乙向丙主张权利 D.因为房屋并不在乙的控制之下,所以乙没有义务向丙主张权利 2.下列属于法定动产物权的是( ) A.别除权B.留置权 C.地役权D.国有土地使用权 3.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 )。 A.排除妨碍请求权B.且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 4.下列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有( )。 A.金星B.专利权C.水D.尸体 5.1991年张某准备出卖自己的房屋。郝某表示愿意购买,双方于1992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也听说了张某卖房的事,找到张某要求将房子卖给他,并许诺多出1万元。张某碍于刘某是熟人,就另行与刘某订立了合同,并办理了 房屋过户。郝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如何判决( ) A.房屋归郝某,张某向刘某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归刘某,张某向郝某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给郝某 D.以上说法都不对 6.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 )所有。 A.发现人B.土地使用权人 C.国家D.发现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7.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于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经有的三间平房上加盖上房三间作为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归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所有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应归谁( ) A.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D.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8.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撮俾机,宾馆遂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了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 A.8月7日B.8月8日 C.8月9日D.8月15日 9.下列哪个属于无主物( )

物权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物权是()。A.请求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 答案: C 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A煤气B行为C,水杯D 电视 答案:B 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A典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权 答案:A4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A地役权B地上权C质权D 所有权 答案:D5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A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答案:C6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 答案:A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抵押权B地役权C所有权D商标权 答案:D8 (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 答案:B 9、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

C 10、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xx; D.人身 答案: B 11、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 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 A 12、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0001

、单选题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A. 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D准物权 2.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A. 不动产 B. 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C按份共有人将 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 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A. 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 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

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 耕地B林地C荒地D.草地 6?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万元,6月1日向李某借款10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6月2日,向赵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l6 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xx优先得到实现D二者协商处理 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A. 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 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8. 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的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 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 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 xx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 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9.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 A. 典权和抵押权 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 C.地上权和地役权 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成人教育 《物权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练习题A 一、单项选择题 1、对当事人创设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无效 B.有效 C. 生效,但不生物权效力 D.如法无明文禁止,则有效 2、陈平是某村村民,有房屋三间。大学毕业后,陈平留在省城工作,很少回家,便委托表弟陈进替自己代管房屋。半年后,陈进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便擅自将陈平的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同村的王林,但没有办理房产登记。不久后,陈平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陈平只能要求陈进返还3万元房款 B.陈平有权要求王林返还三间房屋 C. 陈进与王林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陈进与王林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甲有一套别墅,甲的下列何种行为不能体现物权的性质?( ) A.甲将此房做抵押进行贷款 B.甲制止欲侵占此房的乙 C.甲居住于此房的行为 D.甲出卖此房后要求买主支付房款的行为4、2004年2月,甲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向乙借款5万元,期限二年,并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小轿车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2005年4月,乙向丙购买了一批价值4万元的原材料,但因没有资金周转,便决定将自己对甲的5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丙,作为合同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乙必须将抵押权也一并转让给丙 B.乙不必将抵押权一并转让给丙

C.乙可单独将抵押权转让给其他人 D.以上说法都不对 5、某酒店为8月8日的开业典礼,于8月7日向租赁公司租借一台摄像机,开业典礼当日,酒店工作人员不慎摔坏该摄像机,酒店遂决定将其买下,并于8月9日致电租赁公司负责人表明上述意思,对方同意。8月15日。酒店依约向租赁公司支付了价款。请问摄像机的所有权于何时转移?( )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6、甲、乙二人结婚已有十年,甲为一机关单位干部,乙为个体户,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和储蓄。一次乙驾车送货时发生车祸,造成货物损失13万元,债主找甲要账。甲有存款14万元,是其多年的工资收入以及二年前继承其父亲财产所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乙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依《婚姻法》的规定,应由乙自己承担,甲没有还债义务 B.甲的14万元虽然是个人财产,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故甲有义务偿还乙所负债务 C.应按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的比例,确定甲在该债务中所应承担的适当份额 D.14万元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甲有义务偿还 7、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后乙因出国欲将自己的份额卖出。甲、丙都想购买,甲出价1.5万元,丙出价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卖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 B.应当卖给丙,因为丙的出价比甲高 C.应由法院根据两人的实际需要情况决定判给谁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8、甲、乙系父子,二人分别出资3万元、4万元出资建造了一栋二层的小楼,两人约定房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与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 A. 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D准物权 2.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 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不动产 B.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 。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 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 A. 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 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6.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 20 万元, 6 月 1 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 月 2 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 l6 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 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 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D 准物权 2.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0 A. 不动产 B. 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0 A.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0 A. 三人共同共有 B. 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所有 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 耕地 B.林地 C. 荒地 D. 草地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万元,6月1日向李某借款10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6月2日,向赵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16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 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8. 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的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 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0 A. 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 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物权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物权法期末重点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1、直接支配性。(绝对性)“直接”:物权人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介入即可实现支配。 2、享受利益性。包括享受物的用益价值或交换价值。 3、排他性。(对世性) 一物一权原则即物权标的物特定原则. 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含义:一个物权的标的物应以一物为原则,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能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物权。 一物一权原则的内容1、物权的客体为独立的、特定的物。物的一部分或物的构成部分,不成为物权的客体。2、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3、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得相互矛盾的物权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可以同时并存;同一物之上可以设定数个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可与担保物权同时并存 物权的客体——物 物权法: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人对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关系。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是人基于对于物的支配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特点:私法、财产法、强行法、固有法。作用:确定物的归属,定分止争;促进对物有效利用。保障交易的安全。 物权的效力:①优先效力:同一个物上有多数物权存在或该物亦为债权给付标的物时,先成立物权有优先后成立物权的效力,物权有优先债权的效力,基于物权的直接支配性而发生 物权之间的效力:①一般原则:先成立的物权的效力要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例外情况: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②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外情况:买卖不破租赁物上请求权: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物上请求权,亦称物权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物权法为保护物权而特别设定。 种类1、理论上:返还请求权: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其物权客体者,可请求返还。 妨害除去请求权:对于占有侵夺或占有扣留之外的其他妨害物权情形,物权人得请求妨害人排除。 妨害的形态:对物的实体的侵害;可量物的侵入;不可量物的侵害;无权使用他人之物;妨碍所有权的行使;土地登记的错误、遗漏或不实。等等 妨害防止请求权:对于物权有妨害之虞者,得请求消除该危险 与债权请求权的不同:1、不同的功能和目的。 物:排除物权受侵害的事实或可能,恢复或者保障物权的圆满状态。债:弥补受害人已经遭受的损害。 2、过错要件上的不同物:采取的是严格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债:原则上要求加害人具有过错。 3、后果举证上的不同。物:并不要求证明实际损害的存在。债:必须证明已经遭受了损害。 4、时效适用上的不同。 物权的类型: 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法律规定设立,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创设。 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1、物权以民法或其他法律所规定者为限。2、物权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创设。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新的物权类型,即“类型强制”。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内容,即“类型固定” 物权的学理分类:自物权与他物权、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 我国物权法的分类 所有权: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业主的

物权法期末复习题材料

《物权法》期末复习题材料 1.甲将收藏的一件明代瓷器出售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价格购买。甲当即决定买给丙,约定第5天交货,并收取定金若干。乙听说此事,诱甲七岁之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在瓷器为乙占有期间,该瓷器所有权归谁?(A) A甲B乙 C丙D甲乙共有 2.甲有4匹马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 000元。”乙牵回了4匹马,未付款。设马在试用期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应归谁所有?() A甲B乙 C甲和乙D甲或乙 3.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 A排除妨碍请求权B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

4.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5.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经有的三间平房上加盖上房三间作为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上房三间的归属未作约定。上房三间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所有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上房三间的所有权应归谁?() A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D王家和潘家因合作建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6. 1995年韩玉擎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

物权法五套试题及答案汇编

试卷一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的打X。每题1分,共10分) ()1、同一物的所有权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因此,在同一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2、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3、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 4 、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是用益物权,例如地上权、典权、抵押权 等。 ()5、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地役权人应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设置物。 ()6、公民不得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7、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8、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9、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等额享有。 ()10、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每题 1 分,共10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C、物权是对人权D、物权是支配权 2、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是() A、所有权B他物权C用益权D从物权 3、以下属于物权原始取得的是() A、买卖B互易C继承D征用 4、甲出差前将家中一台彩电交邻居已保管,在出差期间,已将彩电卖给丙,丙认为彩电为已所有,便以合理价格购得,对此()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彩电B甲可要求丙返还彩电 C、甲可要求已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5、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 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6、下列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A. 将患传染病的牛弃于人迹罕至的深山之中 B.将得狂犬病的狗丢在大街上 C将房屋闲置D将土地搁荒 7、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有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 元国库券。乙发现后,将其据为已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下列说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 A. 所有权 B. 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 D 准物权 2.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 不动产 B. 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 ( ) 。 A.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 。 A. 三人共同共有 B. 三人按份共有 C. 三人区分所有 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 耕地 B. 林地 C. 荒地 D. 草地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 20万元, 6月 1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月 2 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 l6 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 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物权法8-11章题库

物权法题库 第8~11章用益物权 一、填空题 1.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之物享有的使用和收益权。用益物权是建立在所有权这个母权之上的一种他物权,是基于所有权的性而产生。 2.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和的权利。 3.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自然资源,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这一规定在民法理论上称之为。 5.1996年村民王某承包了村里的一块耕地,2013年王某全家迁入设区市成为非农业户口, 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 6.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 7.物权法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8.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自己的不动产为。 9.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 10.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11.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以上成员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 府。 二、单项选择题 1.甲乙签订合同,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乙,但双方未办理登记。后甲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善意的第三人丙并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不得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B.乙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甲无权流转承包地 D.乙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的( )承包经营权,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耕地 B.林地 C.荒地 D.草地 3.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时设立。 A.村委会通过 B.政府部门批准 C.土地承包合同生效 D.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年。 A.30-50 B.30 C.50 D.30-70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

法学本科专业《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 一、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中,不选、少选或多选不计分,每小题4分,共20分) 1、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 )。 A占有权B使用权C 支配权D处分权 2、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B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设定的 C地役权可以是有偿取得的D 地役权也可以是无偿取得的 3、甲企业将其房屋一幢转让给乙企业,由此发生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其实现方式为( )。 A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 B当事人之间进行土地使用证交付,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C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土地使用证上作变更记载 D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

记,并更换土地使用证 4、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应有( )。 A企业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C社会团体法人D国家 5、下列有关典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 A典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典权可以有期限的限制,也可以没有期限的限制 C典权人的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 D典权的成立不以支付典价为必要 6、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地役权具有可分性 B地役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 C地役权是为需役地便利而设定的 D地役权不具有从属性 7、为避免绕远,与邻人协商通过其土地直接到达自己的土地,该项权利属于( )。 A相邻权B地役权C 地上权D土地使用权 8、下列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国有 3 《物权法》期末复习指导第 3 页共 20 页

2014年《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21小题.每题1.0分,共21.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 )。 A 初始登记 B 转让登记 C 变更登记 D 异议登记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第2题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 )时发生效力。 A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B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 C 不动产物权的消灭 D 记载于不动产登汜簿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第3题 《物权法》规定,可以依法不登记的是( )。 A 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 B 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C 所有的自然资源

D 个人所有的房屋建筑物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第4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决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 )的业主同意。 A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 B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 C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四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四分之一 D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第5题 《物权法》规定,管理不动产登记薄的部门是( )。 A 房产管理局 B 不动产登记机关 C 公证机关 D 不动产管理机构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第6题 《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年

物权法复习资料

所有权 用益物权各有一道案例分析 担保物权(几类担保物权同时出现) 物权 一、概念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三、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他物权 他物权:非财产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所有人的意思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 2 用益物权: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

⑴物权类型不同 ⑵公示方法不同 ⑶受限制不同 ) 四、物权的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⑴法律地位平等 ⑵适用规则的平等 ⑶保护的平等 2.物权法定原则 指物权的类型,内容以及创设的方式均有法律直接规定,禁止任何人创设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和不按法律规定创设物权。 ⑴类型法定 & ⑵内容法定 ⑶效力法定 ⑷公式方法法定 3.一物一权原则 一个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不能设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也不能设立两个以上相互排斥的他物权。 4.公示、公信原则 ⑴公示:物的存在和变动,都应当具有法定的形式 ⑵公信:一但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院的规定进行的公示,法律既推断公示的当事人是真正的物权人。即便公示方法所表现出的物权状态不存在或有瑕疵,法律仍然保护,应信赖该公示,并且从事了物权交易的第三人。 ①) ②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被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 ②凡依赖登记的记载而与权利人进行交易,即便登记有错误,法律仍然承认具有真实物权相同的法律后果。 5.权利限制原则 物权的取得与行使,应遵守法律、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 五、物权的效力 1.物上请求权效力 指物权人对物的支配,因受他人妨碍而出现缺陷时,为恢复其对物的原版支配状态而产生的请求权。 ⑴返还原物请求权 # ⑵排除妨碍请求权 ⑶恢复原状请求权 2.物权的排他效力 指在同一个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3.物权的优先效力 ⑴物权优先于债权

担保法、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担保法、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考试试题及答案 1、担保理财有什么优势, 1、收益固定: 根据投资金额不同,投资理财年固定收益在12%——13.06%之间;2 、方便 理财金额和期限由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理财金额起点为3 万元;3 、安全放心: 专灵活: 业人士负责全程操控、严审借款人得资信状况,公司负责提供担保、保证借款本息安全收回,风险几近趋零(不动产抵押+强制执行公正+专业担保机构担保) 2、中小企业在申请担保贷款时需要提供哪些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本年度经年检过的复印件一份)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年度经年检过的复印件一份)3 、税务登记正副本(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一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一份)5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变更连续)、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6、授信申请和贷款申请(公司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方式)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8 、公司股东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复印户主及本人)9 、前三年度及近一期的财务报表10、近半年期的银行对账单(单位账户及个人银行卡明细)11 、公司行业情况(历史、现状、前景、同行业相比)、经营状况(管理情况、收入、产出、销售等)及风险分析(价格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公司组织结构及人员情况1 2、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主管简历及联系方 公司前三年上、下游客户及相关合同14、公司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复

印件式13、

15、主要财务明细科目,应收款、应付款前三年及账龄分析16、特殊行业持有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等许可证明、资质证书17、担保单位需提供相同资料,如土地、房产抵押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18、反担保措施以上资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经本人签字及按指印。 3、车辆抵押贷款时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车辆要求: 购车五年以内郑州市非营运车辆 贷款期限: 一年以内 贷款成数: 车辆评估值的50% 提供资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行车证、购车全套手续、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行车证、保险、保单<三责、盗抢、车损、自燃>、购置附加税、购车发票、排污费发票、合格证等) 4、二手房按揭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房龄要求:1995 年以后 贷款期限:1 ——20年 提供材料: 买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买房收入证明、收付款证明、过户前后的房产证复印件、有效的买卖契约、契税、契证、交易税原件、卖方同意出售证明。 5、贷款合同文本应如何填写, 1、合同文本要统一使用有关合同文本; 不得因单笔业务对合同文本条款进行修改。对单笔贷款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事项中约定。 2、合同填写必须做到标准、 规范、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避免涂改。3、需要填写空白栏且空白栏后有备选项的,在横线上填好选定的内容后,对未选的内容应加横线表示删除; 合同条款有空白栏的,但根据实际情况不准备填写内容的,应

物权法期末考试复习

《物权法学》必背复习题 第一早 1. 物权的特性: (1)对世性(主体):除物权人之外任何人,主体广泛性 (2)支配性(内容):同1.( 2) (3)特定性(客体):物V /行为&非物质X,具体制定、存在、独立,有体动产 /不动产 (4)绝对性(实现方式):负有不为侵害或妨害的消极不作为容忍义务 (5)排他性(效力):成立排他效力、实现上排他、对债权的优先效力、物上请 求权效力 (6)法定性、公示性:区别债权 2. 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基础、目的交易 物权. 债权,人+财产=物权>新物权,物权+债权=财产权 "方式(债权) 3. 物权的排他效力: ⑴涵义: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物权相互之间的对抗效力,即一项物权排斥内容和性质与其相抵触的另一物权并存于同一标的物之上,或者得压制同一标的物上的其他物权而先行实现的效力。包含绝对的—相斥物权之间于成立上的排他效力,也相对的

—包含相容物权之间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 (2)强弱之分:物权排他效力分为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和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不存在哪种物权的排他效力绝对强或者弱的问题。一物之上客观不得有两个直接占有与现实支配,故同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和权利内容的物权之间,不得并立,这是内容与性质相斥之物权在成立上的排他效力;而不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的两个物权之间得发生并立之情形,内容与性质相容物权之间仅存在行使和实现上的排他效力,即被法律赋予较强效力之物权得以压制、排斥效力较弱之物权而先行实现。 相容物权哪一个居于先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和法律规定而不仅仅是成立时间。(3)各类物权排他效力表现: ①所有权之间的排他效力。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权,有成立上的绝对排他效力,一 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一物一权)。 ②用益物权之间得排他效力。用益物权是占有、使用、收益的实体支配权,具有成立上的排他性(例外:典权,非继续性地役权)。 ③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担保物权是以获得标的物之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价值权,除动产质权和以权利凭证交付为成立要件的权利质权之间具有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其他均为实现上的排他效力。 ④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用益物权vs不动产抵押权,行使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依设定的先后而定。 ⑤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同一标的物上的定限物权虽恒成立于所有权之后,但其效力却当然优先于所有权。 第二章 4. 我国物权法上所规定的物权的种类:包含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大类,同时也专设编章规定了占有。其所系规定和提及的物权的具体种类包含:所有权(含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抵押权(含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质权(含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留置权。 5. 物权的学理分类: 自物权与他物权(标的物所有);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3、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4、甲、乙、丙合伙开一家小餐厅,甲出资1 万元加上自己的一间房屋,乙出资两万元,丙出资1 万元。餐馆营业后1 年,甲因要出国定居照顾自己唯一的亲人舅舅,未来得及处理合伙事宜就出国了。此后其从国外来信称:自己在合伙中的财产不要了,但没有指定财产归属。 2 年后,乙要求退伙,请求分割财产,主张甲的财产应该和丙平均分配;丙认为合伙未到期,

物权法期末复习笔记

物权法期末复习笔记 一、物权法定原则 (一)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据法律设定,禁止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也不得变更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 (二)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 1、物权类型强制:实行物权类型强制,当事人只能依据法律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和条件设立物权,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设立法定无权以外的物权类型。 2、物权类型固定“内容强制”:物权类型固定,指的是物权的具体内容也由法律规定,法律对一个具体的物权内容规定是什么就是什么,不得有当事人约定法定物权的具体内 (三)物权法定原则的理由主要是确保物权的绝对性和支配性 (四)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效果 1、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据法律特别规定:物权法对权利种类和内容的后果作出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特别规定处理。 2、法律没有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自由设立: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当事人自由设立物权种类和内容,属于违反法律的禁止规定。 3、部分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违反的部分无效

4、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行为效力不影响其他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一物一权原则(即冲突物权不两立,其核心是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也称为物权客体特定主义,是指在一个物上仅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物。内容: 1、一个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 2、一个物的部分不能成立独立的所有权“三条半驴腿 3、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立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并不排斥在一个物上设立几个他物权,这些设立的他物权不能相互冲突、相互矛盾。 三、公示公信原则 (一)物权公示原则:是指在物权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的安全。1、物权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变动即物权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必须以特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式即公示表现出来的物权基本规则。2、物权公示的方法,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这就是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动产的物权变动则须交付。 (二)物权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按照法定方法公示以后,不仅正常的物权变动产生公信后果,而且即使物的出让人事实上无权处分,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仍然取得物权的原则。物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是直接支配物的绝对权。物权

物权法试题一

一、判断题(本题满分20分,共10小题,每题2分) 1、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主物权,如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典权。 答案:错误 2、所有权属于有期限的物权。答案:错误 3、典权人也应承担典权存续期间典物因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灭失的风险。答案:正确 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答案:错误 5、善意占有属于合法占有。答案:错误 6、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答案:正确 7、我国土地所有权可以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私人土地所有权。 答案:错误 8、共同共有没有共有份额。答案:正确 9、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答案:正确 10、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可以转让。答案:错误 二、单项选择题(本题满分10分,共10小题,每题1分) 1、某商场从电视机厂购进100台57厘米彩电。老张从中挑选了五台,此时这五台彩电在法律上的性质是( )。答案:A A.特定物 B.种类物 C.主物 D.从物 2、甲将一部汽车作价3.5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时将汽车不慎撞坏,致严重损毁,应当(答案 D A 仍以已毁损的汽车作抵押物 B 认定抵押关系中止 C 认定抵押关系解除 D 认定抵押关系仍存在,由甲以价值3.5万元的财产代替原汽车作抵押物 3、绝对权的主要特征是()答案:B A 享受绝对权,不受任何干预 B.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人,其权利的实现通常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配合 C.与相对权相比,对于权利主体更重要 D.直接对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答案 A A 债权、汇票、存款单、股票 B 支票、存款单、名誉权、专利权 C 商标权、仓单、债券、荣誉权 D 汇票、提单、本票、继承权 5、某甲委托某乙为其保管照相机,并允许乙使用。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照相机卖给了素不相识的丙,后被丁偷去。丁又卖给了同事戊。甲回来得知情况后,主张所有权,丙、戊也主张所有权,那么,该照相机应归()答案:B A 甲所有 B 丙所有 C 戊所有 D 甲、丙、戊均有所有权 6、对财产的处分,可以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以下属于事实上的处分的是()答案:C A 将富康汽车变卖 B.将手机赠给他人 C.将日用生活用品消费掉 D.将电脑借给他人暂用 7、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答案 B A 权利确定之日 B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C 合同签定之日 D 债务不能履行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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