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中几个主要问题的认定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d9867296.html,

非法行医罪中几个主要问题的认定

作者:孙昌伟

来源:《商情》2013年第30期

[摘要]

我国《刑法》第336条规定的非法行医罪,是现实生活中多发且具有较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但是由于刑法对非法行医罪规定的较为笼统,不易判定。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漏判、错判等问题。本文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客观行为、主观方面、司法认定等司法实践中不易判定的问题展开论述,以期更清晰地判断非法行医罪,维护法律权威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主体;客观行为;主观方面;司法认定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但是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尤其是本罪的主体、客观行为、主观方面、司法认定等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

一、主体范围的认定

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因此,认定“医生执业资格”便成为认定本罪主体的前提。但怎样理解和认定医生执业资格,是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重大难题。

“医生执业资格”是“医生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统一。所谓医生资格,是指申请执业资格必须具备的各种卫生技术职称。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取得医生资格有两种方式:一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这是取得医师资格的一般方式。二是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这是取得医师资格的特殊方式。取得医师资格,只是说明行为人具备了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或身份,但仍不能从事诊疗活动。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生执业活动。简而言之,医生执业资格的取得是由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制发的从事医疗执业的许可证件。另外,要取得中医师、士资格,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士管理办法(实行)》规定,必须具有申请中医专业技术知识,获得中医专业毕业证书,并经中医、士资格考试考核合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