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管理办法

水电费管理办法
水电费管理办法

员工宿舍水电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宿舍的管理职能部门;

2、公司对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等实行“规定标准,超支自付”的管理方法。

二、水电使用安全管理:

1、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水用电及卫生管理,公司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电工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并同时反映给公司分管领导。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造,必须由宿舍长先向综合管理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公司对各宿舍安装用电计量表,制定电量考核指标,禁止在员工宿舍做饭。

三、水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每月月底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电工负责员工宿舍的水电抄表工作,并监督宿舍用电情况。

2、员工宿舍水电费收取方式确定为:本宿舍电表实际计量扣除

补贴后分摊度数核算缴费制度,发现有在宿舍做饭等现象,当事人每月补缴二十元电费。

3、春、秋季(3月、4月、5月、10月、11月、12月)补助10度/间/月,夏、冬季(6月、7月、8月、9月、1月、2月)补助20度/间/月。

四、管理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的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员工违反水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3、凡住宿员工每月1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月水电费应付款,不按时缴费取消宿舍住宿资格。核算补缴实际水电使用金额后搬出宿舍。

4、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通知综合管理部管理人员抄录核算水电费,通知财务计划部从工资内扣除水电费应付款。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安徽世纪门窗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营业电费账务管理办法

营业电费账务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为了加强和完善电费账务管理,统一标准,严肃电费纪律,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核算,规范电费账务。完善营业电费会计核算管理程序,提高工作质量,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营业电费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二、电费账务管理的原则 1、各分公司必须应用华北电力集团推广的集团公司与北京安易软件公司共同开发研制的“电力营销账务管理系统”,实现电费账务核算电算化、标准化、统一化。 2、对单独立户的客户,供电营业部门应按行政户建立电费账,并实行一户一账管理。 3、分公司营业部门的电费账务工作要由专人负责,业务上接受用电处、财务、审计部门的指导,负责营业电费会计核算方面的业务。 三、电费账务记账方式及科目分类 1、电费回收的记账方式采用会计复式记账法。 2、根据电费回收其它代征款项的具体收缴情况,资产类设五个一级科目: (1)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账款 (4)应收票据 (5)其他应收款 银行存款的二级科目以账户为单位设置。应收账款的二级科目按供电所名称设置,三级科目按每个供电所管辖表本的名称来设置,四级科目以所辖客户为单位设置。违约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各分公司必须建立违约金账,核算违约金发行及收取情况。 负债类设三个一级科目: (1)应付账款 (2)预收账款 (3)其他应付款 账簿的设置: (1)电费总账 (2)现金账

(3)银行存款日记账 (4)各科目三栏明细账 (5)分类账 3、凭证的分类: (1)转账凭证 (2)收款凭证 (3)付款凭证 四、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现金核算企业向居民及小宗电力客户收取的非通过银行结算的电费。其借方反映现金增加额,贷方反映现金减少数,余额反映在借方。 2、银行存款:核算银行收取的电费、代收费及其他费用等,包括支票、委托收款、银行储蓄、商业汇票等。该科目借方反映入银行款项,贷方反映支出的款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存款余额。 3、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因销售电力,向购买单位收取的电费。借方反映应收的电费,贷方反映实收的电费,余额在借方的,反映尚未回收的电费,该科目应设到客户明细,也可在辅助账中设明细。 4、应收票据:核算企业因销售电力而收到购买方提供的商业汇票,其借方反映应收票据的金额,贷方反映到收回的票面金额和已办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金额在借方的,反映期末持有的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该科目按客户设二级科目。 5、其他应收款:一是核算违约金的应收数,二是核算通过银行结算电费业务需要支付的银行划拨手续费、邮件费、票据工本费等。 6、应付账款:核算的是应付财务的目录电费、三峡基金、电建基金等,其借方发生额反映实付财务的电费,贷方发生额反映应付财务的电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应付未付电费。 7、预收帐款:一是核算买卖双方按照协议,由购买方预先支付的一部分电费,其借方反映应收的电费和退回多收的电费,贷方反映预收电费和补付的电费。 8、其他应付款:核算的是向客户收取的电费违约金、电费户存款利息等,贷方反映应付暂收数,借方反映交财务数据。 五、账务处理程序 1、每月预收客户电费时,做预收帐务处理。 2、每月应收电费发生后,做应收电费帐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客户明细 贷:应付账款—目录电费

电费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电费管理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费资金管理、实现电费资金安全,充分发挥电费管理中心降低电费管理运营成本、缩短资金归集周期、提高资金规模化效益的优势,更好地为电费管理工作服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内部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中心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资金是指电费管理中心所辖银行电费收入账 户的所有电费资金及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包括: 1、价内电费收入和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附加等价外收入; 2、高可靠性电费、系统备用费、临时接电费等; 3、违约使用电费、电费滞纳金、用电稽查收入、查补追补电费、收回帐销案存电费等; 4、电费帐户利息收入 第三条本制度中资金来源为全局所有用电客户实收电费资金(含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电费管理中心接管基层供电单位电费业务后逐步撤消其在各地银行开设的电费收入帐户,只保留在怀化市中行、农行、工行、建行的电费帐户,全局所有用电客户电费直接交到本中心电费帐户。

第二章银行帐户管理第四条电费管理中心所辖银行电费帐户纳入省公司集团账户管理和委托银行归集范围,授权怀化电业局和湖南省电力公司查询银行账户余额及不定期自动上划账户资金。 第五条电费管理中心因收费需要新开立电费帐户的,由市局报省公司批准后办理开户手续以及集团帐户、查询转帐授权等工作。 第六条电费管理中心所有电费收入帐户付款业务原则上只能上交省公司电费资金及银行扣划的结算手续费用,如遇差错电费退回、预交电费销户退款、临时接电费退还、低保护电费返还等特殊情况需转出款的,应由供电单位提交工作联系单并按金额大小逐级审批。 1、1 万元以下的退款业务,由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填写退款申请单,经基层分管营销副局长签字送电费管理中心,经电费管理中心主任批准后办理退款手续。 2、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退款业务,由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填写退款申请单,经基层分管营销副局长签字后送电费管理中心,经电费管理中心主任、营销部主任批准后办理退款手续。 3、10 万元以上的的退款业务,由基层供电单位电费管理员填写退款申请单,经基层分管营销副局长签字后送电费管理中心,经电费管理中心主任、营销部主任、分管营销副局长批准后办理退款手续。第七条电费管理中心一般不需要手工上缴电费,预留印鉴由市局财务部门保管。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从电费专户退款的,由电费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开具转帐支票,由市局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办理退款。转帐支票填列要求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转帐支票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风电项目电价、电量和电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 风电电价、电量和电费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厂的电价、电量和电费管理工作是生产运营工作的重点。为了切实加强各风电厂的电价、电量和电费管理,不断提高风电项目经济效益,保证公司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本着客观、公正、注重效益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公司和风电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厂电价、电量和电费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部负责与当地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要在首台风机并网发电一个月以前和当地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并按照当地电力公司规定完成商业化运营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风电厂负责风电厂发电量、上网电量的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确保结算电量和电量日报、月报、年报中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在关口表抄表日后两天内对上网电量数据进行核对和确认。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按照财务部确认的电量数据进行电费结算工作。在电量数据出来后,经办人员应主动和电力公司确认上网电量收入,并及时向电力公司提交合格发票,办理结算手续,确保电费及时到账。 第三章引用标准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内蒙古发改委电价批复文件 《购售电协议》 第四章内容与要求 风电厂电价、电量和电费管理工作是互相关联、有机统一、对项目经营效益起着决定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只有三项工作都做好了,项目收益才能有保证。因此,对于电价、电量和电费的管理工作需要统筹考虑。 第五章电价管理 第六条风电厂电价包括上网电价(即:销售电价)和下网电价(即:外购电价)两部分。 第七条上网电价管理

(一)上网电价政策:按照目前政策,风电厂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审批。批准后的上网电价一般由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两部分组成。其中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由公司与当地电力公司签定的《购售电协议》确定,电费由当地电力公司直接支付。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为批复上网电价和标杆电价的差值,电费由财务部定期核算后由当地电力公司转为支付。 (二)上网电价申报:风电厂要在项目核准后第一时间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电价核算和申报工作。 (三)上网电价批复:公司要明确专人跟踪电价申报程序,并保证在首台风机并网发电前两个月取得电价批复文件。 (四)下网电价管理:目前各地方对于风电厂下网电价还没有统一的政策,一般由风电厂与当地电力公司营销部门谈判确定。在电价谈判时,应该首先争取“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电价类别。 (五)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风电厂要在首台风机并网发电一个月以前和当地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并按照当地电力公司规定完成商业化运营前的准备工作,比如:需要向电力公司提供项目和电价的支持性文件、办理发电许可证、进行入网安全性评价验收等。要避免因准备不足被电力公司执行临时电价,造成不必要的电费收入损失。 (六)如由于客观原因,风机在调试期内必须执行临时电价的,

水电费收取管理规定

水电费收取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水电数据的统计及管理,保证公司垫付的用水、用电费用能顺利及时回收,保障公司利益,规范水电费收取作业流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滏东家园住宅楼所有插卡式水电表的业主及滏东步行街商业门市所有插卡式水电表的商户。 第三条职责 (一)财务部负责水电报表的审核、分析;提供插卡式用户营业售水电费月报表,确定水电费收取单价,制定用户月度水电费收取明细表;对月度水电费收取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二)物业部负责每月水电表的充值及水电费的收取工作。(三)维修部负责水电计量表计的每月检修工作。 第四条充值流程 (一)物业部电费充值的账户名是4个待选充值员的姓名:1、路晓辉2、王京喜3、王永翠、4焦旭冉,密码也是独立的,第一次登录系统时应将自己的账户初始密码更改并记准,不要告诉他人,以防密码泄漏。充值人员给业主充电费时必须使用自己的独立账户,使财务部核算时的数据具有可追溯性。 (二)物业部充值人员给业主制作水电费的充值卡时填写的

初始数据一定要录入清楚,包括楼号、单元号、房屋号、业主姓名、水电表号、充值水电的数量、金额等,确保充值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条管理流程 (一)物业部每月25日向财务部打印出本月度内插卡式用户水电费充值记录明细表并交付本月度内水电费收取的充值金额,物业部的交付人员与财务部的接收人员都要在充值记录明细表上填写并签字,充值记录明细表一式两份,财务部与物业部各自留存一份。 (二)财务部每月月底根据物业部出具的《充值记录明细表》上的数据及交付的金额进行比对、分析、核查,确认无误后编制凭证,登记入账。 随着业务的开展,水电费收取规定将逐步完善。

海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

海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水、电费用的分摊. 第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含楼道、监控室、电梯、绿地、水池、井等)和共用设施设备(含路灯、备用供电设备、增压水泵等)用水、用电应当安装独立的水、电等计量器具计费,未按规定独立设置计量器具的,其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业主、使用人分摊。 第四条供水、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抄表到户,并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水、电费可向委托人适当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 第五条下列范围的共用水、电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业主、使用人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共同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不能共同决定的,按如下方法分摊。 (一)住宅楼内电梯运行电费要单独装表计费,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实际使用电梯的业主、使用人按每户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据实平均分摊。 用户应交公摊电梯运行电费计算公式: 用户应交公摊电梯运行电费=(分类目录电价*电梯表计总电量/该幢住宅楼内总建筑面积)*实际使用电梯的用户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建筑物未建设有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的一楼业主、使用人不用分摊。 (二)物业管理区域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业主、使用人按用水量据实分摊。 用户应交二次供水公摊电费计算公式为: 用户应交二次供水公摊电费=(分类目录电价*二次供水表计总电量/物业管理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用户分表用水量总和)*用户表计用水量。

员工宿舍水电费管理制度

银美工厂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及缴费制度 文件呈报部门:粤珍小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银美工厂 公司审核批准: 文件执行时间:2014年6月1日 一、管理目的: 随着工厂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夏季用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员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现象增多,给宿舍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为加强银美工厂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塑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同时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美工厂所有职工宿舍。 三、水电使用安全管理: 1、银美工厂员工宿舍由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工厂由人事部会同电工每周五统一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同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并及时反映给公司管理人员。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由宿舍长先向人事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工厂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公司对各宿舍安装用电计量表,制定电量考核指标,禁止在员工宿舍做饭。每月对各宿舍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合理用电,减少浪费。 四、水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每月月底由人事部会同电工负责员工宿舍的水电抄表工作,并监督宿舍用电情况。 2、员工宿舍水电费收取方式确定为:本宿舍电表实际计量分摊度数与公用水电费公摊度数相结合的核算缴费制度,发现有在宿舍做饭等现象,当事人每月补缴二十元电费。 3、每月宿舍水电费查表总度数减去各宿舍分装电表实际使用度数,剩余度数作为公摊额度,再加上本宿舍电表实际使用度数作为分摊,即为本宿舍员工每月水电费缴费标准。 4、宿舍水电费收取采用预收费方式;每月预收金额参考上月实际使用金额,多退少补。每月各员工宿舍水电费抄表度数和员工分摊金额在工厂告示栏公示,供全体员工监督核对。 五、管理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员工违反水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3、凡住宿员工每月25日前必须按时上缴下月水电费预收款,预收款额度由人事部根据水电费实际情况确定。不按时缴费取消宿舍住宿资格。核算补缴实际水电使用金额后搬出宿舍。 4、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通知人事部管理人员抄录核算水电费,将水电费以现金形式缴至财务处后,方可结算本月工资。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

员工宿舍水电费管理制度

银美工厂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及缴费制度文件呈报部门:粤珍小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银美工厂 公司审核批准: 文件执行时间:2014年6月1日 一、管理目的: 随着工厂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夏季用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员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现象增多,给宿舍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为加强银美工厂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塑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同时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美工厂所有职工宿舍。 三、水电使用安全管理: 1、银美工厂员工宿舍由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工厂由人事部会同电工每周五统一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同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并及时反映给公司管理人员。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由宿舍长先向人事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工厂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公司对各宿舍安装用电计量表,制定电量考核指标,禁止在员工宿舍做饭。每月对各宿舍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合理用电,减少浪费。 四、水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每月月底由人事部会同电工负责员工宿舍的水电抄表工作,并监督宿舍用电情况。 2、员工宿舍水电费收取方式确定为:本宿舍电表实际计量分摊度数与公用水电费公摊度数相结合的核算缴费制度,发现有在宿舍做饭等现象,当事人每月补缴二十元电费。 3、每月宿舍水电费查表总度数减去各宿舍分装电表实际使用度数,剩余度数作为公摊额度,再加上本宿舍电表实际使用度数作为分摊,即为本宿舍员工每月水电费缴费标准。 4、宿舍水电费收取采用预收费方式;每月预收金额参考上月实际使用金额,多退少补。每月各员工宿舍水电费抄表度数和员工分摊金额在工厂告示栏公示,供全体员工监督核对。 五、管理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员工违反水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3、凡住宿员工每月25日前必须按时上缴下月水电费预收款,预收款额度由人事部根据水电费实际情况确定。不按时缴费取消宿舍住宿资格。核算补缴实际水电使用金额后搬出宿舍。 4、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通知人事部管理人员抄录核算水电费,将水电费以现金形式缴至财务处后,方可结算本月工资。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

物业公摊水电费收取依据方法

公摊水电费收取的法律依据 一、 国务院于2003年9月1日起发布并施行《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其中规定物业小区内所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最终由用户承担,每一户业主自己单独消费的气、水、电、暖、有线电视可以直接向有关单位缴费,但公共区域内的水电能耗(路灯、景观喷泉等)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二、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于2004年1月1日发布施行的相关管理条例,共计二十四条。其中第十一条如下: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其中并没有对公摊水电费做出解释,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转,这部分费用由小区业主均摊 三、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所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公摊水电费用。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小区内业主共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实质上是业主与供水、供电部门之间发生关系,物业公司为了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共用部分发生的水电只能向业主代为征收。 公摊水电费概念和范围

水电费管理规定

水电费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宿舍电费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用电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用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用电使用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宿舍的管理职能部门; 2、公司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实行“规定标准,超支自付”的管理方法。 二、用电使用安全管理: 1、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及卫生管理,公司由综合办公室同电工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造,必须由宿舍长先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安装空调的宿舍全部采用新电表,每个宿舍配备表卡一张,充值后即可使用。首次充值不得低于200度。 2、电费元每度,每月10日、20日持表卡到财务科(上班时间)充值,财务根据缴费金额充值到充值卡。电工负责将充值卡内

的用电数量读取到电表内,其他时间财务不予办理收取电费,请宿舍人员及时关注宿舍电表用电余额,及时续交电费,宿舍如因电费余额不足停电,需在规定的充值时间外充值电费,财务按照元(待定)每度收取预交电费。 3、春、秋、冬季(3月、4月、5月、10月、11月、12月、9月、1月、2月)补助20度/间/月,夏季(6月、7月、8月、)补助50度/间/月。 四、空调使用及用电管理处罚制度 1、如空调损坏需维修,由本宿舍住宿人员承担维修费用,人为损坏者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罚款1000至3000元。 2、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的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因员工违反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Water fee collect ion man ageme nt system-Fa n We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 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用水户协会章程》,为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 维修养护和大修理经费来源,节约用水并使水利工程长期为 当地烟农服务,结合永兴村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实行有偿供水。烟区范围内的用水按亩收费,按实 际灌 溉亩积核算。 二、 水价成本核算。根据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测算有关规 定,协会理事会负责组织烟区内水利工程水价成本核算。 三、 水价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移栽烤烟用 水水价按以下标准执行:烟用水每亩5元。 四、 水费征收。 (一) 水费的征收由协会理事会负责统一收取。协会会员 交纳水费,由协会财务人员开据统一发票 (收据)。 (二) 协会会员应积极主动带头按期交纳水费,逾期不交 将每日加收1%0滞纳金,催交仍不交纳者,协会将停止对其 编号: 水费征收管理制度-范文 FS-QG-84780

供水。 五、水费管理和使用 (一)水费的收取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水费的使用范围: 1、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管理人员经费; 2、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大修理和更新改造; 3、水资源的统一规划、保护、开发利用; 4、水质检测、化验; 5、节约用水、相关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6、协会理事会日常办公经费; 7、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及活动经费补助。 (三)水费开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四)水费的收支情况须每年向会员公开,接受公员监督。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审批: 审核: 编制: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 2007年12月22日 报:项目执行总经理 送:综合办、部门经理(协调、商务、财务)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分包水电费收取管理办法 一、现场临电用电负荷分配(部分为用电单位申报数据) 目前工地现场安装有4台630KVA变压器,总容量为2520KVA。目前应急电源为一台250KW发电机。每个楼层总包设置有二级配电箱,用电单位负责二级配电箱至用电点的电源箱及电线的设置,其费用及管理由用电单位自行承担。供电局收取电费单价为0.8226元/度。 主塔楼(共计4544.8KW) 附楼及地下室(共计1992.5KW)

二、施工现场临时水供给 总水源位于工地东南角市政提供的DN150管道,主塔楼及附楼每层都有一个DN25管径接口。用水单位负责供水点至用水点的管线接驳,其费用及管理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单价为3.41元/吨。 三、分包水电费收取办法的确定 水电费收取存在挂表计量收取和按造价比例分摊两种方式,依据西塔工地实际情况确定钢构用电为挂表计量,其它专业分包为按照造价比例分摊。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3.1西塔工地为超高层,如果各专业分包单独安装电表,势必每一家都要单独安装竖向电缆,设置楼层二级配电箱,重复投入会造成极大浪费,特别是用电周期短,用电负荷大的专业分包。 3.2各专业分包单独安装电表,不便于总包统一管理,用电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供电设施增多,必然增加安全用电隐患。现场临电管理工作量加大,如临电设施日常检查,资料完善,每月抄表以及现场施工互相偷电的事情也极易发生。 3.3各专业分包如单独安装电表,竖向电缆分开设置,线损及压降更大,且回路分配过多,会造成部分回路负荷容量得不到有效利用。 3.4楼层施工用水,特别是主塔楼部分楼层高供水必须分区,经7次转运才能到达屋面水箱,即使安装水表,用水单价也无法统一确定。 四、水电费收取额度计算

公司水电费管理规定

石狮华联超市有限公司标准作业规范书文件编号HL-XZ-002 版本编号试用版 页码共 2 页制订日期2009-07-01 文件名称:公司水电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各部门、门店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各部门办公及门店经营的正常进行,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各部门、门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原则: 1、合理用电用水、计划用电用水、节约用电用水。 2、全公司用电用水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办公室、卫生间、内部仓库用水用电坚持节约,使用人离开要关水关电,不允许 有长明灯、长流水;清洁卫生人员用自来水清洗地板、车辆、清洁厕所时,必须有人看守。 4、坚持节约用电用水教育,对不遵守用电用水管理规定,浪费用电用水进行批评教 育,并根据浪费数量的多少,给以经济处罚。 三、管理职责: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由行政部后勤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公司各部门、门店用电用水工作,负责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相关工作的 协调; 2、组织各部门、商场水电表具的安装; 3、组织用电用水制度的实行,检查全公司用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减少线路损耗,组 织实施节电的奖惩工作。 四、用电设备的安装管理 1、凡使用公司或门店电网的新增用户,必须事先向公司行政部申报,根据公司或门 店供电系统的承受能力审定,在此之前不得任意接电用电。 2、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安装大功率设备,须报公司,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3、未经公司同意,任何部门、门店及个人均不准随意拆换水电表,不得表外接水电 和改变原有的供水电设施。 4、如发现水电表运转不正常或有损坏,应及时报告行政部后勤。经后勤部门检验, 属人为造成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5、各使用部门发现水电设施、线管损坏,后勤部门接到使用部门的维修申请后,需 尽快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五、水电费的收缴: 1、每月19 日上午10 :00 时之前抄电表,每月 1 日上午10 :00 时之前抄水电。 2、公司总部及华联宿舍的水电表抄表工作由行政部后勤人员负责,并将抄表数据报 行政部和财务部,由财务部出纳负责按相关规定缴交水电费。 3、各门店及员工宿舍的水电表抄表由门店店长与门店会计共同负责抄表,由门店会 计按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缴交水电费。

水电费管理办法

员工宿舍电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用电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用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用电使用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宿舍的管理职能部门; 2、公司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实行“规定标准,超支自付”的管理方法。 二、用电使用安全管理: 1、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及卫生管理,公司由综合办公室同电工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造,必须由宿舍长先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安装空调的宿舍全部采用新电表,每个宿舍配备表卡一张,充值后即可使用。首次充值不得低于200度。 2、电费0.7元每度,每月10日、20日持表卡到财务科(上班时间)充值,财务根据缴费金额充值到充值卡。电工负责将充值卡内

的用电数量读取到电表内,其他时间财务不予办理收取电费,请宿舍人员及时关注宿舍电表用电余额,及时续交电费,宿舍如因电费余额不足停电,需在规定的充值时间外充值电费,财务按照1.5元(待定)每度收取预交电费。 3、春、秋、冬季(3月、4月、5月、10月、11月、12月、9月、1月、2月)补助20度/间/月,夏季(6月、7月、8月、)补助50度/间/月。 四、空调使用及用电管理处罚制度 1、如空调损坏需维修,由本宿舍住宿人员承担维修费用,人为损坏者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罚款1000至3000元。 2、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的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因员工违反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新水电费收取管理规定

水电费收、支及管理流程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利益,规范水电费管理流程,保证公司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用能顺利及时回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三江物业宜昌分公司所辖区域商业及住宅抄表式用户。 第三条职责 (一)物业运行部对水、电费的查抄、支付、监督管理负责,具体为:负责每月水电表查抄、报表的制作;垫付水电费的办理、缴费和报销;对违规或盗用水、电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协助客服部水电费收取; (二) 物业客服部对水、电费的收缴负责,具体为:负责依据财务部审核的用户月度水电费明细向各用户发放水电费收取通知;负责对未缴纳用户及时采取各类催收措施;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水电报表的审核;提供插卡式用户营业售水电报表;月度电费及季度水费收取完成情况的统计和监督。 第四条作业流程 一、电费收费流程 查抄各分户电表(每月10-15号)→制作电表明细(每月16、17、18号)→报财务审核确认(每月19、20号)→发放电费收费通知单(20-25号为缴费时间)→发放电费催收单(26-29号为二次催收时间截点)→对未缴费用户采取措施(30号上午无其它正当原因未缴纳电费的,100%停止供电) 以上各时间截点,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电费付费流程

电力抄表员查抄电表、工程人员对预付费电表核查剩余电量(每月10号左右)→向财务借支支付电费(20-25号)→报帐,核销垫支(25-30号) 以上各时间除25号前必须支付电费给电力局外,其余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三、水费收费流程 查抄各分户水表(每月16-21号)→制作水表明细(每季度首月22、23、24号)→报财务审核确认(25、26、27号)→发放水费收费通知单(28-次月7号为缴费时间)→发放电费催收单(次月7-15号为二次催收时间截点)→对未缴费用户采取措施(次月15号上午无其它正当原因未缴费的,100%停止供水) 四、水费支付流程 银行代扣→领取发票→每月25号前报帐,核销垫支。 第五条管理及监控 一、设备损坏:查表员对在查抄过程中发现的如表计量损坏、计量不准及跑、冒、滴、漏等问题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工程主管应每月对用电、用水情况进行分析,如有问题应及时找出原因并整改; 二、人为损坏:如发现窃电、窃水等各种违规使用水电的不良行为,发现人作出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安排人员拍照保存证据后,通知当事业主,现场改正并对处罚金额进行判定,将结果告知财务部; 三、起止码确认:商户、住宅业主进场或退铺时,应与商户共同对水电表的起码、止码进行查抄,并留底作为与用户进行水电费结算的原始依据。(见《房屋验收单》、《退铺申请表》 四、更新:如因各类原因需更换现有水、电表时,需经工程主管

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

水电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学院教学和师生的正常生活,合理调配和使用水电资源,以倡导节约、防止浪费为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务处统一管理全院水、电费的计量、开单、收缴等工作,财务处根据总务处提供的数据从工资(或帐户)中扣除。 二、外租、承包并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或部门均需安装计量表具,实行计量收费,统一上缴学院财务处。严禁使用水、电不计量、不收费,或含在其他费用里,并要求水电费收取单列,按时每月上缴学院财务处。超过交款期限者,按学院规定每月加收1%滞纳金。 三、对学生宿舍用电,每个学生房间每学期免费用电配额为90度电,超额电费由学生承担,电价按当地居民用电(目前为0.50元/度)单价计算,每月结算缴费一次。其他场合的学生用电,均不收费。学生宿舍用水量每生每学期免费使用2吨水,超额水费由学生承担,水价按自来水价及损耗(目前为3.25元/吨)单价计算,每月结算缴费一次。其他场合的学生用水,均不收费。 四、教工集体宿舍用水、电,实行免费用,但不准私自接、插任何电器。教工单身宿舍用水、电按家属区标准执行。 五、用开水和洗澡水,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计费,开水房灌满一热水瓶开水,计费0.15元;浴室洗澡水以每分钟0.10元计费。其他场合的师生用

水,均不收费。(注:提开水或洗澡时要严格刷卡制度,如发现有不刷卡者,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处罚) 六、食堂、电子阅览室、超市水、电费先刷卡交费,后用电。 七、老校区营业房、金梦园水、电费,营业房房租每月查表收费一次(收费标准见附表1,收费时间见附表2) 八、老校区家属楼每两月查抄一次水电表,由总务处计算好水、电用量及费用后交财务处从工资中扣除,已售房屋的水电费有查表人员现场收取后交财务处;如遇假期延至开学后第一个月查收。 九、民用电和水的单价若有变动,按新的标准计费

水电费管理规定完整版

水电费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员工宿舍电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用电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用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用电使用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的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宿舍的管理职能部门; 2、公司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实行“规定标准,超支自付”的管理方法。 二、用电使用安全管理: 1、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及卫生管理,公司由综合办公室同电工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造,必须由宿舍长先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安装空调的宿舍全部采用新电表,每个宿舍配备表卡一张,充值后即可使用。首次充值不得低于200度。 2、电费元每度,每月10日、20日持表卡到财务科(上班时间)充值,财务根据缴费金额充值到充值卡。电工负责将充值卡内的用电数

量读取到电表内,其他时间财务不予办理收取电费,请宿舍人员及时关注宿舍电表用电余额,及时续交电费,宿舍如因电费余额不足停电,需在规定的充值时间外充值电费,财务按照元(待定)每度收取预交电费。 3、春、秋、冬季(3月、4月、5月、10月、11月、12月、9月、1月、2月)补助20度/间/月,夏季(6月、7月、8月、)补助50度/间/月。 四、空调使用及用电管理处罚制度 1、如空调损坏需维修,由本宿舍住宿人员承担维修费用,人为损坏者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罚款1000至3000元。 2、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的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因员工违反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贵州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

贵州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打造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国内领先、国际著名企业”的战略总体目标,加强贵州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电营业标准化管理,全面规范公司电费抄核收业务工作,树立规范、统一的公司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适用范围 1.1.1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职能、职责、内容与质量要求、检查与考核。 1.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供电局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 1.1.3 本办法所称的电费抄核收工作是指营业工作中从系统形成 抄表数据到收费销账的一系列业务过程,包括表计数据抄录、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及电费账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管理职责 1.2.1 公司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费电价的法规、政策,落实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标准,制定本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考核办法等;负责对所属各供电局的电费抄核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负责本公司抄核收各环节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对所属各供电局电费法律事务的指导和协调。 1.2.2 各供电局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费的法规、政策,落实本标准及各子公司依据本标准进一步细化的抄核收工作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考核办法等;负责具体实施电费抄核收管理工作。各局市场营销部主任为本单位抄核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末负责组织对本

单位抄核收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报告在次年元月20日前上报公司市场交易部,电费抄核收管理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2。 管理原则 1.3.1 按照科学化管理原则,建立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电费账务、营业稽查、营业责任事故追究等管理制度。 1.3.2 按照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营业抄核收标准化作业程序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1.3.3 按照集约化管理原则,优化整合抄核收工作流程,实行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缴、电费账务、电费资金的统一管理。 1.3.4 积极推进营销现代化建设,以信息化技术提高抄核收管理手段,实现抄核收工作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取消传统的手工作业方式,提高营业抄核收工作的自动化管理水平。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第六十号令)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第196号令)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 主要名词解释 1.5.1 电费抄核收工作是指营业工作中从系统形成抄表数据到收 费销账的一系列业务过程,包括表计数据抄录、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及电费账务管理等工作。 1.5.2 抄表例日是指按计划排定的抄表日期;实抄率是指实际抄表客户的户数占该期应抄表客户户数之百分比;抄表差错率是指错抄客户的户数占该期应抄表客户户数之百分比;电费差错率是指差错电费金额与该期应收电费总额之百分比。 1.5.3 电费是指各级供电企业电力销售的总收入,包括目录电费、力率调整电费、国家或地方规定随征的基金、附加费,但不包括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电费。

附则一石河子大学水电收费及用水用电管理细则

附则一石河子大学水电收费及用水用电管理细则 依据《石河子大学水电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水电收费机构 学校委托水电暖服务中心为校内收取水电费的唯一指定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取。 二、水电费收缴范围 1、校区居民(包括单身教工)水电费; 2、校区内校办产业、后勤各中心及其他经济独立核算单位水电费; 3、校内各建筑及维修工程施工队水电费; 4、校内外来经营服务单位及校内个体户水电费; 5、独立使用、独立管理、独立计量的水电使用单位(公共教室、图书馆、会堂、游泳馆、体育馆、老干、校医院等)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单位的水电费; 6、校内临时居住单位(户)水电费。 三、水电使用单位的水电经费指标核定办法 (一)校区内居民生活用电凭卡购买、用水暂按3方/人/月收费,执行市居民用水用电价格,由学校按比例补贴沿途线损、变损、渗漏、管线日常维护费等。 (二)经营性单位(校办产业、承包单位、商业网点、基建维修项目)自装水电表,不核定用水用电指标(加收容量占用费、设施维护费、排污费等),由水电暖中心依据市行业收费标准,按实际发生额收取水电费。 (三)由校切块划拨至各学院的年度运行经费中,已包含各学院正

常开展教研、办公、实习试验、党团学生活动等所发生的水电费。各学院年度水电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结合本学院学科办学特点,充分考虑实际拥有的资源量及使用频度,由各学院自主编制预算,学校不做硬性规定,不搞一刀切。执行校批准的水电收费价格。 (四)已划归学院或职能机构管理的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其发生的水电费由学院或职能机构负担,课题试验或研究应由课题负责人按实际耗用量支付水电费,其它类课题按课题经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水电费划至学院,由学院统筹平衡本单位水电收支差额。执行校批准的水电收费价格。 (五)公共场所(教室、图书馆、会堂、老干处、体育馆、校医院等)按照“近3年平均使用量*下浮系数(5%—8%)”公式确定经费总额,包干使用;路灯类按照“灯数*功率*小时数*电价”公式确定经费总额,由水电暖中心包干使用。执行校批准的水电收费价格。 (六)后勤各中心实体水电经费指标的核定,以近3年度的平均耗用量为参照,在此基础上下浮5%—8%。执行校批准的水电收费价格。 (七)公益性和经营性混合单位(宾馆、培训机构、招待食堂、游泳馆)用水用电按照市颁布的行业标准价格计收费,由校按比例补助公益性部分,变暗补为明补。 四、水电价格 为弥补一级表计与二级、三级表计间存在的变损、线损、表损、渗漏、功耗、表误等带来的统计偏差,发挥价格在节能降耗中的杠杆调节作用,参照疆内同类高校的通行做法,拟在市供电公司、水务公司对学校执行的分类计价标准的基础上,电加价0.05元/度、水加价0.1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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