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法规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的作用 4

论建设法规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的作用 4
论建设法规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的作用 4

论建设法规对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作用

Theory of constr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China

摘要:建设工程质量涉及范围广泛,影响重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保证建

筑工程质量毋庸置疑。建设法规与各项建筑活动的联系日益密切,特别是在提高

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通过本学期对于建设法规这一课程的学

习,就我国现有建筑工程质量状况结合建设法规进行分析。我从中认识到了建设

法规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和建设法规在规范施工单位,提高施工质量从

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中的重要地位。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是一项需要各个行业、各

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管理,相互配合的整体性工程,需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具体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改革现有的建设法规,才能确保建筑工程

质量在上新台阶。

关键词:建设法规;建筑;工程质量

Abstract: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involves a wide range,

significant related to our life and ensur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no doubt.Constr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reasingly

involved with construction activities, especially in the role of raising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s more and more

prominent.Through a semester of learning this course,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pres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struction

is analyzed.To recognize the significance of constr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constr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struction units in the specification,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to ensure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the important

position.Improv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s a need of

various industries, common management, the relevant units and departments

to cooperate with each other in the whole project, the need to do their

job, responsibility, specific to carry out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rules and regulations, and constantly improve and reform the

existing construction to ensure construction quality to a new level.

Key words:Law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目录: 引言

一、概述

二、阐述我国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的现状

三、分析产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

3.1建筑市场混乱

3.2工程管理方面尚不成熟

3.3建设监理制度仍然需要完善

四、建设法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途径

4.1建设法规提供法律保障

4.2 建设法规提供规范要求

4.3 建设法规影响建筑质量的提高

五、建设法规存在的作用和重要意义结论

结论

参考文献

引言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领域,它与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的增长速度很快,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力量。建筑业是国家重要的产业部门,国家每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巨大。“百年大计、工程质量第一”,这是建筑业的基本工作方针。无疑建筑工程质量在建筑业的高速发展过程中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所以,建设法规的存在是必要又必然的。

建筑工程项目是一种特殊的产品,不管它是由谁来投资,它的拥有者、使用者是谁,它的质量水平的高低、好坏都关系到社会的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强调政府、社会、业主及其相关的其、事业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都是一样的。

在发达国家中,普遍的做法是依据法规,建立项目许可制度,承包商、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制度,生产过程检测、认证制度,竣工后经审核颁发使用许可证制度等,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形成全过程进行管理。

尽管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不太相同,但总的来说,大体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法国模式”,主要表现在政府管理部门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而是主要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促使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例如:法国实行强制性的工程保险制度。第二种,“美国模式”,主要体现于政府主管部门直接接参与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第三种,“德国模式”,主要表现在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实行间接管理。这些模式都是让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工程质量管理的范围。这种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采用多方制定的方法,由国家颁布的法律条例、标准和行业制定的行动指南,对标准的目标、背景、执行程序、重点事项等做出了相应阐述。正是由于有着完备的建设法规的约束让发达国家的建筑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这些发达国家的制度为我国的建设法规的完善和科学性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在我国,工程建设质量一直是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关建设质量的立法工作也一直为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重点。从83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再到1999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其中第六章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做出了规定。及2000年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后续制订了制定《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等有关配套文件。由此,不难看出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视和关心。

正文

一、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作出了贡献,在经济构成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而经济的全球化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总趋势,随着我们国家加入了WTO,加速了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更是使我国建设市场到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期;我国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的重点之一。

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不仅建设规模在逐年增大,工程建设的复

杂程度也开始逐渐加大。但我们的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未完全理顺,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综合执法体系仍有待进一步改进。而市场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有利发展。并且,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因此,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的问题。对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条例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及监督。

二、我国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的现状

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稳步发展并逐步成为我国经济支柱产业的同时,却出现了越来越多与此不相协调的质量问题工程,像曾一度被称为“楼歪歪”的“江苏优秀住宅”的山水云房花园小区,还有上海的“楼倒倒”、南京的“楼脆脆”等等。如此数量庞大、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甚至产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建筑工程项目短期内接连出现,既危害广大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破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影响我国建筑工程企业在国际上的市场竞争力,更严重影响了我国倡导诚信的国际形象。

三、分析产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

探究建筑工程质量现状的形成原因,解决建筑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形成有利于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良性机制,要宏观与微观结合、主观与客观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近期目标与远景规划结合,现从以下方面分析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3.1建筑市场混乱

建筑市场混乱的现象至今还没有彻底根除,也不容易清除,这是建筑业一直存在的一大病害。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还是质量存在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国企、私企、外企等各种企业混合其中,给有关部门管理带来不便。由于承建单位自律力差,工程监理、造价等咨询机构极度不负责,市场中介环节发育不完善,拖欠、转包、虚假招标、阴阳合同等一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建筑质量得不到一定的保障。

3.2工程管理方面尚不成熟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项目实施期间不按程序和有关文件执行,采取所谓“适当变通”、“另辟蹊径”、“曲线救国”甚至明知故犯、弄虚作假等手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仅仅换个名称,无项目针对性;工程技术交底、施工图会审过于笼统、走过场;材料进场检验及试验不到位,甚至不试验直接使用虚假检测试验报告,疑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被使用以及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疏漏,无证施工、借证卖照、超规定范围承包这些现象屡见不鲜。

目前,我国建筑业的技术人员远远超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还不能与国际全面接轨,尤其是工程咨询业、工程监理管理粗糙,水平低下,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适应的鼓励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远不能满足市场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在我国,目前工程技术人员大多要求专科学历。正因为专科学院对工程进行过专业针对性的训练,毕业生已能满足工程项目的要求。而本科生学习比较综合,也许在专业性上会输于专科生,但在管理上会略胜一筹。因此,当前进入施工企业的本科生也没有具体有用的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已经极度倾向于专科生培养。由此,建筑业的工程管理极度不完善,大多数工程人员只懂技术不懂管理,达不到行业需求。

3.3建设监理制度仍然需要完善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近年来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它的诞生和发展,正是取代计划经济模式下不合时宜的工程管理方式。建设监理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建设监理队伍,培育了日渐成熟的建设监理市场。但是现阶段工程建设监理中还存在着例如:监理市场不规范,行业和地方割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不同形式参与工程监理、监理单位过度膨胀、挂靠资质、低质高挂、非法转包等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四、建设法规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途径

4.1 建设法规提供法律保障

建筑法规为建筑质量的监管部门,提供了法律途径,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可执行,有助于建筑质量的管理,提高建筑质量。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又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同时,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毫无疑问,建设法规可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4.2 建设法规提供规范要求

建设法规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出要求,规范有关建筑工程等方面活动。从对工程的管理到监督,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及建设工程质量后期的保修和维护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建设法规对我国建立起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体系,它包括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纵向管理是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所进行的监督管理,具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实施,这种管理贯穿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中。横向管理一是工程承包单位自己对所承担的工作的质量管理;二是建设单位对所建工程的管理。建设法规明确了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建立业务管理和监督行为要求。建设法规也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单位行为的监督提出了具体的规范。①

建设法规也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建设法规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依法发包工程,委托监理,依法报批、接受政府监督,遵守国家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供资料、组织验收的责任和义务②。建设法规还明确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施工单位的质量及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建设法规也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验评及建材使用许可制度做出了具体的规定。③

4.3 建设法规影响建筑质量的提高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质量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与补救首先让我们联想到得就是建设法规。的确,建设法规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会让施工人员在建造的过程中由于法律的约束而变得在某段时间上出现好的一面,建设法规是作为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而出现在大众的眼前的,我们可以很透明的知道一些问题,很透明的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因此,在法律的面前,建筑的质量问题会在很大的程度上而有所提高。

建设法规的作用会在将来发挥的更加完美,特别是人们对于法律的认知程度更加深刻之时,人们就会在建筑质量等问题上通过法律的程序而获得自身的保

护,而承包商们也会因为法律效应,以及自身的发展的目的而对于工程质量提高重视,所以建设法规对于建筑质量的影响是逐渐性的,是一环扣一环的,建设法规的程度加大,就会直接影响到建筑质量的提高。

五、建设法规存在的作用和重要意义

建设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建设法规的制定一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二是规范和保障建筑各方主体的权益。三、对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和监督,防止签订“黑白合同”等违法行为;四、能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它是一种以立法的方式改变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现状,强化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检查地位,对于发现质量问题的企业有关单位加大经济、行政及刑事处罚力度,切实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从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深深困扰,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许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毫无疑问,建设法规的存在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另外,建设法规为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提供依据。为了使建设单位一开始就能够及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方对应付的工程价款提供相应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来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将来万一发包方无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即可用发包方用以担保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从而使承包人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结论

总而言之,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记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能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从事建筑行业的我们更要充分认清建设法规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性,不光是我们为了考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是为了以后它在我们从事建筑行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一个合格的建筑师不光是要设计好的图纸,更要合理建筑规范,保证工程建筑质量和安全,真正的为公民的切身利益着想,以建筑法规来指导自己的建设行为。

注释①:摘自《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②:摘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③:来源于《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

参考文献 1.徐雷,建设法规.科学出版社.2009

2.刘新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探讨[J].中国城建数字图书馆

3.朱宏亮.2003.建设法规.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

我国银行监管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内容摘要: 一、当前银行业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的法规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的金融法律有15部,金融法规有40多部,人民银行已发布的银行业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000多件。尽管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法规较多,但法规建设仍较滞后,存在法律空白、短缺、模糊、不适应银行业发展等问题。如《商业银行法》中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对企业参股投资,但事实上债转股作为银行重组不良贷款的一种较有效方式在商业银行中已在运用;《贷款通则》中规定贷款人经营外币贷款必须持有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但目前人民银行已将经营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实行两证合一,除结售汇业务外的其他外币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对“贷款”定义的界定不明确,致使各商业银行对五级分类资产涵盖的业务口径不一致,同时分类标准过于笼统,信贷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对风险分类划分的标准把握程度相关较大;《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中规定银行不能垫款,但事实上中资银行已经允许开办帐户透支业务;《贷款通则》和《商业银行内控指引》中对行长能否成为审贷委员会成员的规定不一致等。 (二)非现场监管的真实性、全面性和信息化问题 非现场监管因其具有信息的全面性、持续性和对风险的早期预警作用而成为各国对银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但我国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在有效评价银行经营状况和实现风险早期预警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仅仅起到统计作用),其主要的制约因素有以下方面: 1.数据基础不够真实准确。主要表现有,一是数出多门,银行内部存在会计、统计及信贷等多种数据口径,各口径之间不完全对应,而向监管部门提供数据的部门没有统一,造成上报监管部门的数据前后不一致;二是部分全科目统计指标和会计科目设置不对应,统计数据不能直接来源于会计数据,需要靠统计人员手工操作造成遗漏;三是部分银行未严格执行统计和会计制度,如合并报表中没有剔除内部往来而虚增资产;四是部分银行对政策制度掌握不到位,如对贷款的五级分类标准掌握不一致;此外还有人为调改数据等情况。 2.非现场监管数据指标体系不完整,不能支持对银行风险状况的深入分析和评估。目前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是1996年制定的,包括十个监控指标和六个监测性指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能全面反映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如没有银行收入支出的结构及利润分配情况、不良资产的冲销回收及准备金提取充足情况、境内外机构并表数据、非信贷资产结构及质量指标、表外业务相关指标、利率及汇率等市场风险监测指标等;二是均为对法人监管指标,

建筑法规论文(1)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建设法律关系方面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此外,工程建设是我国的百年大计,而质量是关键,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挑剔的顾客,质量成为占领市场最有力的武器。但是在当今中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阶段难免会出现诸多问题,其中由于法律规范不全面或是没有严格按照建筑规范实施出现的问题更是有很多。这些问题归结于:一是政府管理问题,执法不严、管理缺位,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二是竣工验收不严格把关,一些监督部门监督不力,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质监部门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性监督的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三是部门企业内部管理薄弱,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等。 由于我国建筑法规起步时间较迟,建筑市场庞大以及监管力度不

足造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下面看几例建筑质量问题: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中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 上述建筑安全事故均发生与建筑施工期间,小则造成施工项目的停止,查处或重新审核。严重的则造成生命安全事故。作为公众的我们不禁会设想,假如让这些质量问题建筑投入使用,由于安全隐患的存在。当出现安全事故,遭殃的将会是我们公众自身。 建筑法规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法》的出台对建筑质量起到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有两点:一是工程承包、发包须依法行事,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发包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介绍建设工程,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二是用法律手段规范监理市场,现在的工程监理不只是技术工作,更是结合了管理、法律、经济、技术的综合性工作,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力量。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工程建设法规 课程性质:《工程建设法规》属于专业领域课,是“建筑工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学分:2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检测专业、建筑工程监理专业 1.前言 1.1课程定位 通过对《工程建设法规》课程内容的学习,掌握关于建筑法规及业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从而达到掌握建筑法规,遵守建筑法规、应用建筑法规的目的;培养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抓住学习机会,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属于专业领域课,安排在第一学期学习,为学习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专业课奠定基础。本课程可作为注册建造工程师考试中相关法规内容的学习和补充。 1.2设计思路 根据建筑工程行业专家对本专业岗位群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分析,改革传统教学模式,与现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相结合,与建造师考试结构和体例相结合,采用理论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案例进行讲解。教学形式必须结合开放教育“自学、导学、助学”的特点,通过学生自学、辅导教师课堂教学、案例讨论和观看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电视录像等形式,提高学生对建筑法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本课程学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所涉及的

工程法律法规,重点学会其中与施工单位密切相关的工程法律法规。能够深入理解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操作程序;能应用相关知识分析实际案例,找出原因并从中得到启发。 2.课程目标 知识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学习建设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培养自身的工程建设法律意识。 2.合同法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合同管理主要的依据就是《合同法》。通过学习合同法,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以及项目管理能力。 3.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建设活动非常复杂以及政府监管严格,因此,建设工程纠纷不可避免。学习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能力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会运用所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会工程建设相关的操作程序。 2.合同法 掌握合同法的知识,正确选择使用《合同法》,会有效进行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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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一些新的规范、法律来对建筑的质量加以控制.通过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进一步的了解。本文是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做设计作业时,常常会觉得一定要和老师的设计任务,符合本方案的建筑类型规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规范就成为了设计的一种负担,那很正常。刚学习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时候我们觉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为方案出来后,模型做出来一定很酷,那就达到目的。 现在回想这是一种极端无知浮躁的动作,后来慢慢觉得规范的熟悉掌握应该是建筑设计师的最基本的本领。如果这都没有,那设计肯定有问题。 有时老师说的,要求的太多了,我们改做重来,那都是很正常。我总觉得方案的好坏最终决定还是经济,使用者的定位所决定。——涉及到方案定位价值取向的问题,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种流派。因此,在学生阶段注重形态还是功能不是争论和评价的核心所在,关键是你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实现,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达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规范为什么是这样的,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支撑。规范是很重要,但是规范是死的,是很容易获得的知识,我认为大学的培养不能以规范为重头戏,即便是规范要进入教学,也不应是简单的应用层面。 而应深入到更深层次的变动,我喜欢变动的教学和学习奥,所以我在做设计时总会反向思考,个性就是不要来一个很粗糙的老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就失去了设计的生命力,那对设计界是很可怕的设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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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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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特点,这就决定了项目施工的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难度更大。本文就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以分析。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正文 1.存在的问题 1. 1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到建筑的整体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工程管理现状的客观展现,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对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也造成了不利。 1.2 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现代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影响国内建筑行业整体管理能力的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综合分析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法规的重要性及其作用探析

建筑法规的重要性及其作用探析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业进入了快速发 展期。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建筑业也在进行产业调整和升级。目前我国仍处 于早期发展的行业,建筑行业的建设规模是现阶段我国建筑业,建筑是困难的和 涉及广泛领域等,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领域的行业也逐渐增加,建筑业的 相关法律文件尚不完善,监督管理系统仍下落不明,管理机制和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市场表现和意识的缺乏,这些不利因素的完整性等往往造成工程质量等问题 的出现,最后悲剧的结果,这些不利因素都限制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不完善法律;缺乏系统;监督管理制度;风险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最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建设活动组织管理 的水平、效果和效益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建筑法”发布,主要是加 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与稳定,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在建筑法律也有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这也对社会经济 秩序的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 1现阶段我国建筑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建筑业第三方制度的不完善。建设我国第三方监督和第三方测试,包括第三方理论是独立于双方,双方是平等的关系,但由于各种原因,第三方还 没有完全实现公平、公正,支持甲方监督政党偏见,偏见和检验机构支持乙方的 现象非常普遍,这也导致了随后的一系列问题。(2)中国建筑业市场秩序混乱。由于我国建筑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目前我国建筑行业 的市场秩序混乱。施工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了“低价中标”的频繁发生,也导 致了工程质量的大幅折让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3)建设行业监督管理机制 不足。面对巨额利润,施工企业往往无法实现自律,往往通过偷工减料来增加利润,这样的混乱局面只能依靠政府和市场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来加以遏制。(4)工人拖欠工资的问题。通常在建筑行业,最赚钱的受害者往往是农民工。 近年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保护职工利益迫在眉睫。(5) 房屋质量安全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施工安全质量问题日益严重。这些安 全问题的背后是暴利的驱动和监管的缺失。对不合格和违法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 查处,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降级处理。 2 建设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 由于中国建筑业的发展起步晚,速度快的特点,这导致我国建筑业市场秩序 混乱,建筑活动障碍,建筑法规建设不完美和不规则等问题的发生,目前无序现 象领域的建设和建筑法规不完善需要解决,所以从3月1日,1998年,我国第一部《建筑法》的实施,已经经过了2011年和2019年的两次修订,我国的法律正 在逐步完善,范围在逐步扩大,细节也在逐步完善。到目前为止,随着《建筑法》的完善,中国建筑行业过去存在的混乱局面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颁布《建筑法》,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近年来,由于建筑行业安全等问题,质量和农民工 工资拖欠,并改善即将原则,“建筑法”是一个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的使用社会资源 参与建设活动的管理,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确定为其覆盖范围包括建筑许可,而不 是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明 确法律责任,充分保护当事人利益,严格控制当事人行为。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建筑法规的改善,第三方将整合工作,包括投

建筑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一:龙门吊拆除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17日,某地铁盾构区间实现盾构贯通,随后,承包商着手进行施工机械拆除等收尾工作。11月2日承包商与河南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商)签订合同,委托对方进行龙门吊拆卸工程。2007年11月14日上午8:00左右,分包商租用110T、50T汽车吊各一台,准备拆除左线45T龙门吊机。承包商在对分包商租用的汽车吊和作业人员上岗证进行检查时发现两台汽车吊均没有随车携带安全检验合格证,遂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分包商以证件在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工期紧张、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等为由,不顾禁令仍进行拆除作业。中午11:30左右,市安全监督站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分包商的资质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遂责令停止施工。承包商收到停工令后立即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但分包商以龙门吊大梁螺栓已经拆除,如不吊放到地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由继续施工。由于待拆除龙门吊大梁长达21m,宽4.5m,重约21T,受场地制约,拆除时需要两台吊车抬吊大梁。中午12:00左右,在分包商把用两台汽车吊把大梁吊起来平移的过程中,110T的汽车吊突然倾倒,致使大梁和110T汽车吊的臂杆一起砸向50T汽车吊。事故造成110T汽车吊臂杆变形、驾驶室损坏,50T汽车吊局部受损,汽车驾驶室被砸坏,龙门吊大梁变形,无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 1)110T吊车外表比较新,其部件实际比较陈旧,属于翻新车辆; 2)吊车的左前支腿(受力腿)伸出量比左后支腿伸出量少14cm; ?3)分包商对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无教育考核记录。 ?直接原因: 1)分包商在收到停工指令后多次冒险左右;

考试题金融法规A

一、单项选择题(2*10=20分) 1.我国的中央银行是(A)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建设银行 C.中国农业银行 D.中国银行 2.人民币的辅币单位是(D) A.元 B.角 C.分 D.角、分 3.商业银行不得进行下列哪项业务(D) A.吸收存款 B.发放贷款 C.代理收付款 D.向企业投资 4.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以自己的汽车设定抵押,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A.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而有效 B.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C.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论是否办理登记均无效 D.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而有效

5.甲向乙借款,约定将自己的皇冠车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因甲未能几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 C.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 D.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 6.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实施了占有。后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乙、丙均欲行使对该车的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A.甲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 C.乙可依法对抗丙的质权 D.乙对抗丙的质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下列关于保险的判断正确的是(D) A.保险就是要消灭危险 B.保险就是保证不发生危险 C.保险就是保证发生危险 D.保险就是要分散危险带来的损失 8.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买到的只是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D)

建设法律法规论文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 院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姓名:洪日明 学号:23021001016 班级:10工管一班 指导老师:林伯青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 一、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 首先介绍下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标法》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和监理方面职责的缺失等等。下面我简要分析一下原因: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一,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招标投标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

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的规定

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的规定 一、适用法律《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颁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名词解释发包—发包是指依照双方议定的条件把建筑、加工、订货等任务包给企业单位承办。 承包—承包是指依照双方议定的条件接受并完成(工程、利润、订货、产量等)任务。 肢解—肢解是指古代一种割去四肢的酷刑,现比喻完整的国土、体系、建设工程等被分割。 转让—转让是指把自身拥有的物件、应享有的权利、应承办完成的工程(供货)等以一定的方式让给他人的行为。 转包—中标项目的转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承包的中标项目倒手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中标项目的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分包—中标项目的分包,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将其总承包的中标项目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与其签订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此时中标人就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三、法律规定(一)《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四)《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金融法规-网上作业05任务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不仅为国家GDP 的增长做出很大贡献,而且对国民收入的提高和保持社会安定起了很大的作用。据统计,到2002年,国内GDP增量的80%来自民营企业的贡献,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80%以上。但由于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不发达与准入规则限制,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间接融资,种种原因民营企业,特别占全国企业90%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很难实现。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民营经济融资难?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中小企业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 企业主要的直接融资方式是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者债券,但我国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有严格的限制,如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另外对于发行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6000万元,应该说这样的规则无异于将众多中小企业拒之门外,虽然我国股票市场设立了中小企业版块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健全,股票市场信用监督体制不完善,被少数人操纵弄虚作假的现象很严重,资本市场融资的功能不能很好发挥。另外由于中小企业本身种种原因到海外上市还很遥远。 (二)、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总体状况堪忧 中小企业普遍反映贷款难,原因第一、是因为四大国有银行的县级支行根本没有贷款审批权,第二、信用社贷款规模小难以满足巨大的需求。第三、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缺少抵押,没有担保,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等影响贷款的情况。 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城镇地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表示不能满足本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近三年的贷款对象都是少数优质客户,每年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利率都比基准利率要高出10%到30%,一般都是采用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形式,很少有信用贷款的形式。与之相对应的就是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时并不看重其是否存在外部审计制度。对待不同类型中小企业贷款审批的严格程度还是按照所有制有一定的区别,未能一视同仁。另外,在对民间金融组织的看法上并不一致,各种观点都存在,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总的来说,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并不能给中小企业提供非常理想的金融服务。 二、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一)、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 1、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复杂。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支行根本没有贷款审批权限,从上世纪90年代末中后期开始,国家为紧缩信贷抑制过热的经济开始上收审批权限,现在四大行的审批权限大多集中在省级分行,中行的审批权在直属分行,审批权限的上收必然造成了程序的复杂。一般审批贷款要经过县级支行,二级分行,一级分行的层层审批与对企业的实地调查检验,一般最短也要经过两个月以上的时间,有的甚至要半年左右,这让生产周期短,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经常望而生畏,而且贷款即使申请到也往往成了昨日黄花。 2、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取向存在问题。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取向对中小企业非常不利。工行和建行企业定位在大中型城市的大型企业,在县级地区基本不发放贷款,如工行贷款只向大中城市的大型企业发放,资金主要集中在上级分行支持大型企业与工程项目,靠上级存款利息运营,在四大行中效益最差,建行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项目,企业贷款主要集中在几家规模在5000万以上的优质企业,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无所建树。

通信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汇编

《通信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汇编》 一、法律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司法解释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能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6.最高人亿法院关于愈期付款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愈期付款违约的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 计算总是的批复》的批复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执行中查封、扣押、冻强财产的规定 三行政法规类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7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四、政府规章类 1.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4.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5.工程建设项目堪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6.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9.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10.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11.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五、通信建设工程行业近两年最新标准号 1.《移动通信基站安全防护技术暂行规定》,编号:YD/T 5202-2015 2.《交换设备抗震性能检测规范第三部分:移动通信核心网设备》,编号:D5084.3-2015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48868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一: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 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二:建筑法规的学习心得>>(2326字)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

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势在必行

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势在必行 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2006级1班杨栋 13206006 近二三十年来,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给世界经济和全球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变化。金融日益全球化、自由化、电子化、网络化,金融市场呈现一体化趋势。为适应这种发展和变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各国均在不断进行各类金融创新,其特点之一是金融管制的放松和投资、融资方式的多样化,促使商业银行改革传统经营模式,发展混业经营,使混业经营成为当前全球银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我国已经加入了WTO,中国银行业今后应采取什么样的经营模式,是坚持目前的分业经营还是顺应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首先必须回答是为了什么,即行为的山发点。如果金融机构的产权不明晰,监护人不落实,利益机制建立不起来,即使是分业经营也会产生混业经营的负效应;而且,假定说混业经营是合理的,是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但棍业经营不等于没有主业、没有限制、没有防火墒。 一、混业经营模式的特点及优势 混业经营制度,即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如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业务、短期信贷与长期信贷业务、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之间不作或很少作法律方面的限制。银行业务领域多元化。混业经营一般又可分为两种模式:德国式的全能银行制与英国式的全能银行制。 德国式的全能银行制存在于德国、荷兰、等欧洲大陆国家。在这些国家,不存在银行业与证券业分离的法律条文,商业银行可以在单一的法人实体下从事全部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与保险业务。并且,商业银行还可以拥有相当高份额的丁商企业的股票。 英国式的全能银行制存在于英国及其与之有密切联系的若千英联邦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英国式的全能商业银行可以从事证券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但与德国式的全能银行制比较,该模式有以下两个特点:(1)须设立独立的法人公司来从事证券业务;(2)并不倾向于持有工商企业股票。 走向混业经营模式的美国银行接近英国式全能银行,大都采取银行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在日本,银行控股公司是被《反垄断法》明文禁止的,直至1998年这一条款才被取消。日本独特的主银行制度使日本银行持有相当数量的工商企业股票。 不论何种模式的全能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都有以下显而易见的优势:(])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强。全能银行的多元化经营为银行的金融产品开

《建筑法规》学习报告

《建筑法规》学习报告 摘要: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虽然城乡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违法违规建筑却大量涌现。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重大,质量优劣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制定了种种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的建筑行业。本论文通过一个学期学习《建筑工程法规》了解了法律对于建筑系的重要性,对本文作了点总结和感想。 学习了《建筑工程法规》后,我大概了解了法律法规及建设法规体系的有关概念;建筑法的概念及目的、适用范围;工程建设标准的概念、特点、范围、种类、制定和实施,建筑节能、环保、文物保护等法律制度的规定;工程建设领域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方面管理的规定,建设领域实行执业资格制度,从业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规定,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法律规定;招标的原则、条件、方式、程序,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要求,开放、投标、定标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定立、权利义务,合同的效力、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监理的性质、作用、原则和任务,监理法律体系,国内外监理发展概况,监理工作内容、目标控制,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以及监理规划性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工程竣工

验收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的保修与损害赔偿、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的原则和内容,土地管理的基础知识,风景名胜区的有关法律,土地利用和保护,建设用地及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和处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概述,房地产开发、交易法律制度,不动产权属登记,房地产税收,物业管理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的相关内容;美国、英国、日本建设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包括建筑市场许可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发面的内容。 学完本书后,我对监理一部分内容印象最深刻。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 的产物。工程建设监理不同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 设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法规教学大纲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动是否正常而有序运行,事关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法规在防范金融和经济危机方面的作用凸显,学好和用好金融法规成为防范风险的基本背景和有效手段。 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金融法规是在近几年才形成基本框架和不断发展完善的。有关金融法规的理论和实务成为从事金融活动的高级专门人才所必须掌握的知识领域。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金融法规是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金融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课程以各个金融子法为研究对象,集中讨论各金融子法的内容规定及法学原理,使学生学会熟练运用金融法规来规范金融活动。 本课程以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主体和金融行为为对象,立足监管,深入研究这些主体和行为的法律规范,对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及其因此而形成的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诠释和阐述。课程将致力于完整的金融法体系的建设,重点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货币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信托法、保险法、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等11个部分。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金融法规课程是经济法在金融部门的深化和具体化,既具独立性,又同其它课程有逻辑和知识联系。金融法规的法学先修课程为《经济法概论》,金融知识基础课为《货币银行学》、《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管理学》、《金融市场学》等,因此,在学期编排上,应尽量安排在这些课程之后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法学和金融概念,从法学和金融两个层面掌握金融法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金融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法治理金融的能力,提高案例分析水平,提高学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 1、通过基本文字教材的准确叙述和音像教材的概要讲解,使学生对金融法的基本内容有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 2、文字教材的编写要全面系统、条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自学;音像教材的制作要形象、活泼,结合实际进行案例分析。 3、学生应坚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4、在教学过程中,中央电大将利用杂志、互联网、电视直播课堂、电话答疑、CAI课件等手段进行教学辅导或发布教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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