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经典】公司退板管理办法

【管理经典】公司退板管理办法
【管理经典】公司退板管理办法

公司退板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1.1制定目的

规范退板的处理流程,充分利用资源。

1.2适用范围

客户退板处理,除另有规定,依本规定处理。

1.3权责单位

仓储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草拟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批工作。

第2章退板处理规定

2.1退板流程

(1)有客户退板时,成品库管理员负责接待,处理退板有关事宜。

(2)根据退板质量标准,质量检验员对退板进行检查,符合标准的就在退板通知单上签字认可。

(3)成品库管理员根据公司规章:退板须知,对退板数量进行审核。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执行。

(4)成品库管理员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注明退板通知单上的订单号、审核后的退板数量。

(5)客户根据凭证到财务部领取退款。凭证包括入库

单、购货发票或购货发票复印件、退板通知书。

(6)财务部办理退板手续,同时根据入库单上的订单号,对收入和成本核算进行调整。

(7)成品库管理员进行录入工作。

2.2退板处理流程

(1)由质量管理部制定退板处理标准。

(2)由质量检验员根据退板处理标准对退板提出处理意见,是否需要砂光。

(3)退板需要砂光,则将需要砂光的退板分类摆放,标明状态。

(4)成品库管理员填写内部联络单,写明需要砂光的退板数量和规格,办理出库手续,把内部联络单和退板

一起送到四面刨车间。四面刨车间需在内部联络单上

签字接收。

(5)退板不需要砂光,则将退板分类摆放,标明状态和数量规格。

(6)成品库管理员对不需要砂光的退板进行重新包装,摆放到相应区域。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级。

(7)对于包装剩下的零货,需要送到包装车间,成品库管理员填写内部联络单,写明需要包装的退板数量和

规格,办理出库手续,把内部联络单和退板一起送到

包装车间。包装车间需在内部联络单上签字接收。

(8)成品库管理员填写退板处理报表

注:仓储部组织制定退货须知。

质量管理部组织制定退板标准和退板处理标准。

经典董事会管理办法

经典董事会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董事会组织结构 (2) 第三章董事会议事容 (4) 第四章董事会提案 (5) 第五章董事会会议制度 (7) 第六章董事会决议 (8) 第七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鼎视通软件技术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董事会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二章董事会组织结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四名,另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任命,并由非董事人员担任。 第五条董事的基本任职资格包括: (一)能遵守公司章程,认同公司价值观,维护公司和股东长期利益; (二)具备相应决策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第六条首届董事成员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由股东会任命;首届之后的董事成员可以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董事会提名,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由股东会任命。 第七条股东或者董事会提交董事提名议案时需获得提名董事本人同意,并要求提名董事在提名提案上签名。 第八条董事的权利包括: (一)表决权,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二)知情权,董事有权查阅董事会记录、公司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或约见公司经理人员了解情况,并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三)提名权,董事对总经理、董事人选有提名权; (四)建议权,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建议权; (五)提案权,董事有提出董事会提案的权利。 第九条董事的义务包括: (一)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董事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董事应该本着为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负责的态度谨慎进行决策,并承担决策风险以及相应的责任;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招聘的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政府任命、以及特殊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业用人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能够履行企业员工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和高级管理岗位人才另行确定); (四)身体健康。 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计划申报审批制度。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理由、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所需资格条件、聘期、薪酬待遇等内容。 招聘计划须由市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初审后,报局党委研究核准,

原则上每年初核准一次,特殊需要的可随时申报。 第七条国有企业根据核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报市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公开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的方法、程序; (四)招聘的组织领导。 第八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体检; (六)政审; (七)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八)拟聘用人员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九)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第九条企业急需的管理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市粮食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可直接办理调动(录用)手续。 第十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分级授权管理办法

分级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分级授权管理”,是指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董事长和经营班子的授权等分级授权管理。旨在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 第二章 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的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权威经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权威经典) (上市公司,大中型公司通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程序,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 (2)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3)组织拟订、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融资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形成决议提请董事会; (5)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6)讨论拟订公司员工的聘用、薪酬、考核、奖惩与辞退方案; (7)讨论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提请董事会审批; (8)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9)提请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研究确定权属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和权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方 案;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0)决定除公司董事、高管外员工的奖惩; (11)讨论通过需向董事会汇报的报告、提案; (12)召开扩大会议时,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

职能部门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13)根据公司与各子公司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公司管理总部的职权,依法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管理; (14)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处理的事项及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工作。第四条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总经理对本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有先行处置权,但事后应向经营层报告。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与会人员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的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需其他人员列席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经理可临时召集办公会议。 (1)董事长提出时; (2)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3)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4)二名以上经营层人员提议的决策或需要沟通协调的事项; (5)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可定期(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全体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列席。听取、检查重要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权属公司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第十条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应向总经理请假,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每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并由公司办公室提

公司中层干部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公司中层干部公开招聘工作,建立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聘是指面向公司内部员工以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中层干部,适用公司所有中层干部的招聘管理。 第三条公开招聘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效益; (三)公平、公正、公开; (四)竞争择优; (五)公开竞聘与组织考察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中层干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决策,并指导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组员:公司领导副职、纪委副书记、党委干部部部长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干部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干部部部长担任,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宜。

第三章竞聘条件与资格 第六条应聘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履职能力,符合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岗位职责要求,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综合素质较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突出,责任心强,作风过硬,敢于担当;原则性强,讲规矩,为人正直,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廉洁自律,忠诚企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受党纪、政纪和组织处分的,影响期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二)任职条件:要求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党龄:党群职务应具有1年及以上党龄。 3.工龄:中层副职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中层正职应具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任职经历:中层正职应具有中层副职岗位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应聘机关部门负责人应具有1年及以上基层单位或集团公司机关本部工作经历。 5.学历: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6.职称: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技能等级。 (三)特别优秀的,经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党委审核,可适当放宽个别任职条件,但党龄、工龄等条件不得放宽。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xxxx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试行) (xxxx年xx月xx日经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录索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授权管理及原则 (1) 第三章行使职权范围 (2) 第四章附则 (4)

xxxx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制度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建立良好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xx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xx园区党政办公室xx年x月xx日印发“xxxx发〔xxxx〕xx号《xx党政办公室关于规范xxxx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授权管理及原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权管理是指: 1、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 2、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授权。 3、园区对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的授权。 第四条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出资人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五条董事会严格按照出资人授权行使相应职权,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行使相应职权。

第三章行使职权范围 第六条按园区“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日常经营经费 总经理、董事长(子公司为执行董事)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及审批流程批准执行总公司及其子公司人民币(下同)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下同)的日常运行维护经费,无需监事会主席审核。 2、对外投资 xxxx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投资都必须由xxxx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项目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由xxxx公司自行组织实施,监事会参与监督;投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下同)的必须在事前书面报经园区国资部门及园区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必须在事前书面报经园区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或按程序报经园区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3、款项拨付 xxxx公司及其子公司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至50万元以下的由xxxx公司监事会主席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人员按相关权限审签;单笔支出金额在50万元至500万元的必须经xxxx公司董事会集体研究后按程序审签;单笔支出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并报园区财政局及园区分管领导审签。公开招投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实效,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管理办法中如未加具体说明,所出现的“公司”或“公司总部”均泛指上有限公司,不含下属分公司、松江园区及参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招聘原则 第四条公平公开原则 公司在员工招聘方面将按照“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来选拔和录用人才。 第五条内部优先原则 公司重视每一位员工的职业发展,对于所有空缺岗位,现职员工符合该职位要求且日常工作表现优秀的,公司都将给予竞聘机会,并优先选拔、调用、晋升。 第六条计划原则 以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前提,结合公司和各部门的业务发展需要及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按计划执行招聘工作(临时、紧急招聘除外)。 第七条合理分工原则 在招聘和甄选人员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分工和

优势在招聘中分工协作,以提高招聘效率和招聘质量。 第八条全员招聘原则 公司实行全员招聘制,并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人才。 第九条时间管理原则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招聘计划,从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到新员工入职中所涉及各招聘环节,均制定工作时间计划,以提高招聘效率、及时提供人力资源供给。 第三章招聘组织 第十条公司所有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总体控制、组织,用人部门协同进行。 第十一条各级部门在具体实施招聘工作时,根据不同的组织架构设置、业务情况、岗位级别、招聘性质分层管理。 第十二条根据招聘工作量及工作需要,人力资源部可牵头组成临时招聘小组,协同相关部门人员完成招聘工作。 第四章招聘职责分工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招聘职责 (一)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内容包括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招聘进度表、大型招聘活动计划、年度招聘费用预算等; (二)根据年度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活动; (三)招聘广告的审核和发布; (四)公司各岗位人员招聘;分公司副总级以上(含)人员的招聘;园区及参控股公司经理级以上(含)人员及特定技术人员的招聘; (五)给予各分公司、园区及参控股公司招聘工作的信息和业务支持及指导。

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外派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工作满一年的; (二)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动、调剂的; (三)夫妻两地分居的。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办法; (二)负责外派人员范围的确认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子公司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条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外派人员相关福利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落实外派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外派人员享受相关福利的各种台帐。 第三章生活补贴 第六条生活补贴是考虑外派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对家庭照顾不周,而发给外派人员的一种补贴。 第七条筹备建设期标准 在筹备建设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10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20元/工作日计发。 第八条生产经营期标准 在生产经营期间,所在公司每半个月能够提供通勤条件的,生活补贴按8元/工作日计发;不能提供通勤条件的,按15元/工作日计发。 第九条外派人员生活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 第四章休假待遇 第十条外派人员不能利用公休日与配偶或父母团聚一个晚上或半个白天的,可按如下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 (一)每满三个月可探望配偶一次,每次6天,往返路费凭票比照《差旅费管理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A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19 /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授权管理机构与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授权的形成............................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四章授权的形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五章授权的变更与维护................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六章授权责任追究机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七章授权监督检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八章附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总则 19 / 2 为确保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第一条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加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建立合理的授权机制,提高决策效率,确立集团公司的决策权、知情权、调控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指集团公司授权机构(或岗位)第二条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向受权机构(或岗位)授予经营管理活动的权限。包括集团公司对下属二级成员单位有关财务、资金、人事、资产、业务等管理活动权限的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各管理层级之间的逐级授权。 第三条授权与赋予责任、受权与承担责任相统一。自受权之日起,受权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和承担以下责任: (一)在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严禁越权;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 (三)越权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受权权限内事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遵行如下原则: (一)逐级授权原则。上级授权机构(或岗位)对下级机构(或岗位)授权,下级机构(或岗位)根据需要可再进行转授权,转授权机构(或岗位)向原授权机构(或岗位)负责和承担全部责

董事会会议纪要标准格式

董事会会议纪要标准格式 一般召开董事会都需要记录会议纪要,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董事会会议纪要标准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董事会会议纪要标准格式1 会议时间:200X年X月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路x号X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 1、发起人(或者代理人): 2、认股人(或者代理人: 备注:也可再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出席本次创立大会的发起人、认股人(及其代理人)共×名(其中代理人×名),代表公司股份×万股,占全部股份总额的×%,本次创立大会的举行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会议由发起人(或全体与会人员)选举×作为创立大会的主持人。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读了会议议程。会议依次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发起人代表×向大会作了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经与会人员审议,大会通过了该筹办情况的报告。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或者经全体与会人员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筹办报告。) 二、表决通过公司章程

发起人代表××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公司章程的起草经过和主要内容,经与会人员认真讨论,一致表决通过该公司章程(或者:与会人员提议将章程第____条___修改为___后,一致表决通过了该公司章程。或者:经与会人员的表决,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通过了公司章程,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 (公司章程如未获得通过亦应注明表决结果)。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发起人代表××向大会介绍了董事候选人名单。经与会人员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选举下列人员为公司董事: 1、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3、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注:如上述当选董事的得票率不同应具体注明) 同意上述人员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大程度发挥外派人员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外派公司,实现集团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集团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公司(简称“外派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3 职责 由外派公司所属业务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职务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4 定义 无 5 内容 5.1外派人员能力要求 5.1.1基本资格 (1)具备外派岗位从业经历与相应的专业素质,熟悉集团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3)担任外派公司部门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者,需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其余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 (4)如遇有特殊情况而与上述条件不相符时,须经人资与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派出。 5.1.2任职要求 (1)全面完成集团交办的外派任务和工作指标。 (2)维护集团整体的利益和形象。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4)遵守外派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5.2外派程序 5.2.1根据外派企业的需求、或集团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确定人选,或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集团内部甄选或向社会招聘。 5.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外派公司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和外派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5.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派遣函(加盖公章),外派人员持派遣函和《岗位说明书》前往外派公司报到。 5.3员工关系 5.3.1外派人员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外派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5.3.2外派人员在外派公司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外派公司工作的,由集团与外派公司双方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5.3.3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由外派公司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外派公司高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外派公司标准发放;低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原单位标准发放。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外派公司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5.3.4外派人员应将社会保险移至外派公司所在地缴纳,由所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 5.4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5.4.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外派公司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集团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5.4.2经营管理类人员工作职责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2)经营计划管理 (3)流程制度管理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集团报告: a.外派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东安动力: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就职责内一定事项的决策权授予总经理等被授权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董事会授权事项是指:投资项目、融资、担保、对外捐赠、大额度资金运作、资产处置、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组织机构、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及修订、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年度报告等事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授权权限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 (一)投资项目 1、拟订公司年度投资预算计划、长期股权投资及年度计划外投资(不含小型技措),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2、批准单项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年度计划内固定资

产投资。 (二)融资 拟订公司发行债券、申请注册各类债券发行额度、债券外的其他融资及银行授信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联担保 拟订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对外捐赠 批准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对外捐赠。 (五)资产处置 1、批准处置原值在5000万元以下的闲置固定资产处置。 2、批准单项租金在300万元以下的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大额度资金支付 批准大额度资金支付。 (七)财务管理 拟订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及调整方案、公司年度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组织机构 拟订公司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党委方面除外),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人事工作 1、决定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及调整,年度奖金兑现方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1.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招聘行为,提高招聘质量,合理运用人力资源成本,有效地吸引优秀合格人才前来公司工作,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在动态竞争平衡中满足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依据《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未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而希望进入公司以公司员工身份从业人员的聘用管理过程和管理要求;不包括公司临时用工和项目民工的聘用管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也不包括合同已到期员工的续聘管理。 3.术语 公司员工:公司从业人员的主体,与公司签订通用劳动合同,且合同期在一年以上,享受公司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的员工。 临时用工:短期聘用即合同期在一年以下(不包括一年)的临时劳务用工,与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劳务合同,其享受的薪资福利待遇在合同中特别约定。 4.相关文件 劳动合同书培训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 5.基本原则 公司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工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6.管理要求 6.1招聘组织与职责 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用人需求部

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高级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事行政部负责协助。6.1.1用人部门职责 (1)拟订本部门人员的招聘需求计划、供给来源建议; (2)提出招聘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及录用标准; (3)参与面试、考试、阅卷工作; (4)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安排试用; (5)正式录用建议; (6)员工培训建议; (7)录用员工的绩效评估与招聘评估。 6.1.2人事行政部职责 (1)通知用人单位提交招聘计划; (2)招聘计划的分析、审核、提出意见并上报审批; (3)招聘形式与组织的确定; (4)招聘信息的发布; (5)应聘者申请登记与资格审查; (6)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7)面试、考试工作的组织; (8)个人资料的核实、人员体检; (9)试用合同的签订; (10)试用人员报到登记与工作生活安排; (11)正式合同的签订; (12)员工培训服务; (13)录用员工的绩效评估与招聘评估。 6.2招聘形式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2021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1年董事会授权管 理办法 2021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授权权限 (3)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4) (一)组织机构职责调整 (4) (二)投资项目 (4) (三)融资 (4) (四)担保、抵押 (5) (五)资产处置 (5) (六)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 (5) (七)风险事件 (6) (八)对外捐赠 (6) (九)关联交易 (6)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 (7) (一)投资项目 (7) (二)融资 (7) (三)担保、抵押 (7) (四)资产处置 (7) (五)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 (8) (六)风险事件 (8) (七)其他管理事项 (8) 第三章授权管理 (9) 第四章被授权人责任 (10) 第五章附则 (10) 附件:董事会职权及其主要授权事项清单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就职责内一定事项的决策权授予董事会特种装备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等被授权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董事会授权事项是指:干部及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及修订、组织机构设置及调整、改革改制、战略规划及计划、特种装备业务、投资项目、融资、担保及抵押、资产处置、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风险事件、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经营管理事项。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特种装备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二章授权权限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授权特种装备委员会可就其职责内事项行使决策权。具体授权内容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武器装备发展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及任务计划;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议事规则—三会议事规则经典版公司制度文件

XXXXX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议事规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实施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控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三会”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促进“三会”决策合法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实施原则 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基础上,认真遵守本规则规定,不断探索和创新“三会”工作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对全资及控股公司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切实保障出资人的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我局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三条工作机构 全资及控股公司应配备专职(或兼职) 董事会秘书一 1 人;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和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负责“三会”组织筹备、文件起草、会议记录、档案管理以及日常工作;董事会秘书必须认真学

习和善于接受新观念和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公司“三会”工作任务。 为组织和协调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工作,由局经营管理处作为各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工作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业务工作协调指导部门。 第四条会议审批 全资及控股公司应于“三会”召开前25个工作日,将会议议案及决议草案等文件报局核准,同时对涉及股东权益的重要事项征求少数股东的意见。局应就公司 所报“三会”文件,由经营管理处提出处理或流转意见,办公室负责批办或批转,相关职能处室阅提意见,局相关领导审阅;经营管理处负责将审阅意见汇总,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于“三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通知或批复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应将经局核准的“三会”文件,在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送达参会人员手中,以便提交“三会”审议。 第五条文件备案 各全资及控股公司应于“三会”会议结束之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经“三会”审议通过的会议议案、会议决议等 主要文件,以正式报告形式将纸质和电子文本报局办公室存档,同时报局经营管理处备案。 第二部分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股东会定期会议 控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按时召开,或于每年3月31日前召开股东会定期会议(“年会”)。

东北师范大学职员岗位公开招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东北师范大学职员岗位公开招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职员队伍建设,规范选聘程序和聘后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 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规范各类人员补充程序的暂行规定》(东师人字[2007]29 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部)、机关部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职员公开招聘工作。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学校引进人才家属和专职学生辅导员除外。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学校宏观统筹与基层用人单位用人自主相结合。 3.以编制为依据,按需设岗、以岗择人、宁缺勿滥。 4.有计划补充,学校集中统一公开招聘。 三、应聘条件 1.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各学历阶段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且毕业院校层次不低于我校,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 2.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3 周岁以下。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四、招聘岗位类别 根据学校职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一般岗位和专业岗位两类。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或特殊专业背景要求的岗位,称为“专业岗位”;其他岗位统称为“一般岗位”。专业岗位的认定,须由用人单位提出,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五、招聘程序 1.招聘计划制定与审批 人事处根据职员队伍建设规划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于每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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