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国商标异议?

什么是美国商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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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商标异议概况:

美国商标异议程序设置是在实质性审查完成之后。异议程序开始后,审查员不能再对商标进行实质性审查。美国商标异议既可以针对商标申请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也可以针对全部商品或服务。异议人既可对普通商标提异议,也可对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提异议,同时,也可对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美国的商标提异议。

二、异议审理机构:

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theTrademarkTrialandAppealBoard)负责审理美国的商标异议。

三、美国商标异议理由:

相对理由:在先权利,在先申请/注册商标或在先使用但未注册商标等;

绝对理由:

1)不当注册;

2)描述性商标;

3)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

4)在商品/服务的产地和地理来源等方面误导公众;

5)缺乏显著性;

6)仅仅是姓氏;

7)具有国家名称、国旗、非政府间组织徽章、官方标记等;

8)未经授权,具有某位人物的名字、肖像、签名等;

放弃该商标(Abandonmentofthemark);

欺骗性(Fraud);

商标淡化(Dilution)。

四、美国商标异议人的资格:

认为公告中的商标不应该被核准注册,或者认为该商标注册后会让其权利受到损害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中包括:

在先权利人;

未经转让备案的在先权利的受让人;

未经许可备案的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人;

上述在先权利是指:美国注册商标、美国申请中的商标、马德里指定美国商标、美国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

异议可以由某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提出,亦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提出。

五、美国商标异议期限:

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经异议人申请,可以延长异议期限。在未经商标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异议期限可以延长90天(可分两次申请:先延长30天,再延长60天;也可一次性申请延长90天);此外,若获得商标申请人的同意,异议期限还可再延长60天。因此,提交异议申请的最长期限为180天。

六、异议具体程序:

1、异议申请阶段:

异议人在公告期30天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理由。异议时间可延期(详见第五条:异议期限)。

2、官方受理阶段:

若异议申请符合形式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将会准备一份异议通知并发送给异议双方。异议通知中会载明异议编号、被异议商标详情,并且规定被异议人的答辩期限(一般情况下答辩期限为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0天)。

3、异议通知阶段:

被异议人接到异议通知后有如下两种选择:

1)不予答辩。若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答辩或申请延期,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会做出缺席判决(motionfordefaultjudgment),即,官方将视被异议商标申请人自动放弃商标权,被异议商标申请将被裁定无效。

2)予以答辩。在接到答辩通知40天内对该异议进行答辩,答辩时限允许延期两次,第一次请求延期不需要缴纳官费,若第二次请求延期就需说明理由并缴纳延期费用。在异议答辩同时,被异议人可提起反诉,例如,可请求撤销异议人引证的在先商标。

4、证据开示(又称为发现程序DiscoveryConference):

若被异议人对异议进行答辩,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将对接下来的异议流程设定时限。

首先进入证据开示阶段,该阶段一般约为6个月。在该阶段异议双方均可向对方律师发送质询并要求对方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质询的内容须与本次异议案件相关,且每次发出的质询问题不超过75个。通常情况下,一方收到另一方的质询后须在30日内进行答复。向对方要求证据材料的数量没有限制,但不可要求对方重复提供证据。

为了帮助异议双方把心思更专注在案件关键性的争点上,双方均可要求对方对案件相关信息做确认(Admissions),例如:以相对理由提出的异议程序中,异议人可要求商标申请人确认异议人将其商标使用在指定的商品上的最早日期。若获得商标申请人的确认,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在后期审理中将会以此作为异议人拥有在先权利的证据。

5、异议审理程序(Trial):

证据开示程序结束后,进入审理程序。首先,由异议人进行审前证据披露,证据披露结束后30日内,异议人须将证据(Testimony)提交至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其次,由商标申请人进行审前证据披露,商标申请人亦须在证据披露结束后30日内将证据提交至审判与上诉委员会。最后,异议人可在15日内对商标申请人的证词进行反驳。

6、简短陈述(Briefs)、口头审理(OralHearing)及异议裁定

待异议双方提交证据结束后,异议人须提交一份简短陈述。被异议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提交简短陈述。若被异议人提交了简短陈述,异议人可选择是否回应。提交简短陈述的时限和页数均须遵从相关的规定。

只有在异议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口头审理环节。口头审理的主要目的是对此次异议进行总结。在该阶段,不能提交新的证据材料。通常情况下,法官利用这段时间询问双方在简短陈述中尚不清楚的事实。未请求口头审理的一方,可不必参加此程序。口头审理前,审判与上诉委员会陪审团成员会先阅读简短陈述,若有必要,亦会调阅该案的案卷。

在综合考虑各项证据材料、简短陈述以及口头审理的记录之后,由至少三名审判与上诉委员会的商标行政法官组成陪审团做出异议裁定。

七、异议结果救济:

异议胜诉方无权要求败诉方承担其在该案件中花费的官费和律师费。对异议裁定不满意的一方可在异议裁定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或美国州地方法院提出上诉。依据美国法律,美国州地方法院有权撤销商标注册。

如对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不服,可再向美国最高法庭提起诉讼;若对美国州地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向州巡回上诉法院提起诉讼。

八、美国商标异议所需时间:

基于其程序的复杂性,美国商标异议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被异议人未答辩,则异议程序可较快结束,约需3至6个月;反之,若走完全部异议程序,从提交异议申请至获得异议裁定,整个过程约需2至3年。

九、美国商标异议费用及需考虑的因素:

美国商标异议程序类似于美国法庭诉讼程序。由于其程序复杂以及耗时长,各阶段加起来将会产生大量的律师费。无论是异议人还是被异议人均要视自身实力和实际需要来决定是否需要启动相关程序。建议国内企业从如下因素考虑是否提交异议申请/异议答辩:

1)该商标的价值;

2)商业价值,例如: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范围、销售量;

3)对消费者是否会混淆误认进行量化、评估;

4)被异议人存在时间/申请商标使用时间的长短;

5)商标淡化;

6)申请人的诉讼历史;

7)先前的案例判决。以上是什么是美国商标异议?有关内容,更多美国商标异议的问题请访问知呱呱知道网一站式知识产权资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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