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制度

为增强医务人员疫情报告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传染病疫报工作,杜绝疫情漏登、漏报和迟报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制度》如下。

1、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是及时掌握院内传染病疫报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加以改进的有效措施,因此需要精心组织、各科室密切配合,切实事做好自查工作。

2、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由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3、自查对象:本院的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影像科、婚检科等所有可能接诊传染病的科室均为自查对象。

4、自查内容:门诊部、住院部、影像科、检验科各科室的诊疗工作日志、出入院登记本、传染病专用登记本所登记的项目是否齐全、规范;有否漏项、缺项、漏登、漏报、迟报等现象;登记的诊疗人数,传染病人数,已报传染病人数,漏报、迟报人数等数据进行登记统计。

5、做好自查记录。对每次自查的时间、科室、存在问题、参加自查人员等内容都要进行记录,相关科室的当事医生要在自查记录表上签名,以示负责和认可。

6、自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要立即反馈给相关科室领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各科室针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7、防保科负责自查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自查结束要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写出自查总结报告,对疫报工作做得好的科室给予肯定;对存在疫情迟报、漏报的科室进行通报批平,并对迟报、漏报当事人落实奖惩措施,以促进当事人今后重视疫情报告工作。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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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自上而下设院级、科级、转制三级疫情管理监督人员对全院疫情实行 监督控制。 二、传染病疫情管理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按要 求报告,并填写传染病卡片,报告科室疫情监督员。科室疫情监督员负责登记,并转交疫情专干。 三、医院内设原籍疫情管理负责人:内、外、妇、儿、呼吸、住院部等相关业 务科室设立疫情管理负责人及疫情监督员,同时院内还设专人专(兼职)职疫情管理人员,自上而下形成疫情管理监督网,负责对全院的疫情实行监督和控制。 四、感染管理部直接负责和指导院内的疫情管理工作,具体贯彻落实上级管理 部门的各项要求,结合院内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落实改进,同时还要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门诊疫情发生动态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当好参谋,在医院和上级管理部门之间起到上传下联的纽带作用。 五、每年要对医院新上岗及换岗的医生和实习医生进行疫情业务知识培训,明 确责任疫情报告人所承担的报告任务,管理登记,传染病报告时限、病种及方法等。 六、建立疫情自查制度,定期检查检验科、全院各诊室、各病房传染病发生的 情况,查病案室、住院处传染病人出院情况,抽查全院诊断书等,对自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对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化验登记的管理,要建立健全个项登记本,要求 填写内容详细,不得有漏项和漏登记现象;设立阳性化验单交接手续,对阳性化验单由专人负责,送到医生手中,有医生签字并承担上报疫情责任,未经疫情登记、医生签字处理的化验单,不得让患者自行取走。 八、化验单各种登记管理制度,肝功化验登记完善,不漏项,有阳性化验交接 手续;建立便常规化验登记规范;建立性病化验登记(以上化验登记均不可漏项和漏登记)。 九、疫情报告卡片要逐项填写齐全,不得延报、漏报、缓报;全院疫情报告质 量监控本,详细记录漏项、迟报、缓报情况,凡有违反疫情管理规定造成工作损失者,按医院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处罚。

传染病相关制度(2020最新)

传染病相关制度 目录 1、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2、传染病报告自查奖惩制度 3、传染病登记制度 4、传染病培训制度 5、传染病疫情分析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医院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组成。 2.本院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009年5月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疫情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传染病的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报告卡的订正、查重和资料备份工作。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寄送到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 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 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 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 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 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传染病漏报检查规章制度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1、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2、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3、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4、预防保健科必须根据规要求每日2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5、预防保健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每周一次小结,每月一次总结,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部,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6、医务处负责检查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预防保健科要深入各科室开展督导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7、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1、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感控科、质管科、感染科主任、防保科及相关临床科室主任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2、为提高传染病监测质量,医院防保科及各临床科室设有疫情报告员,及时、准确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临床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做好核实、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4、医院相关科室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的处理程序,增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意识。 5、疫情管理人员按照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查看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传染病报告卡;在报告前对有疑问的卡片或

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6、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全面检查门诊日志、检验结果登记、出入院登记等,对项目不清、不完整、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以及有传染病漏报的科室,除及时补报传染病疫情外,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并可由医院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适当处罚,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 7、疫情人员凡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疾控中心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8、疫情管理内容: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上报防保科;对乙类、丙类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9、各级领导及科室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不得隐报、谎报、缓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10、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畅通。 传染病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加强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提供准确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院长对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负总则,分管副院长及工作站副站长分别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传染病报告工作,本院所以执行职务人员均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 2.报告时限:工作人员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工作站网络直报人员,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工作站进行网络直报。 3.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按照报告卡背面填卡说明进行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完整,不得漏项,病人地址应尽量详细到门牌号,字迹工整易辨认,诊断与报告日期必须符合报告时限的要求。 4.门诊、病房每周对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进行自查,工作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核对门诊与出入院登记与上报的报告卡是否相符。 5. 根据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

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

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 其执业证书,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奖惩措施:对传染病漏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在当月绩效中扣除;对传染病迟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在当月绩效中扣除;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明显失误的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在当月绩效中扣除。年终对全年报告无失误的工作人员按照报卡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表现优秀的 按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自查总结范文

卫生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自查总结范文 我院按照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分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和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为重点,加强传染病报告的管理,并在医务人员的工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传染病发病与疫情报告情况:1-7月,全院无甲类传染病与乙类传染病发生,我院能较好的执行传染病报告和登记制度,无滥通滥报现象。保证了大小疫情报告基本一致。 2.按省市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疫情网络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了工作制度,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基本做到了专室专人专机专用,为及时上传疫情信息发挥了积极作用。 3.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建立了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专人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直到了重要作用,通过自查发现个别无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疫情卡。 4.防止院内感染。 建立了院感小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按照分组管理的原则,由各科室严格管理本科医疗废物,严禁违规流出,在本次自查自纠中再次强调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的分类,存留时间不超过48小时,专人管

理医疗废物、并登记本签字,坚持开展每月院感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处理发现问题,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讲卫生,提高医务人员守卫生的依从性,院内积极开展禁烟活动。 不断改进院感监督手段和临床处理方式,与时俱进的开展院感工作。 5.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制度 对传染病防治与疫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杜绝迟到、漏报、误报,定期举办科室质控员会议,监督科室传染病工作开展情况。 6.积极参与上级单位培训 由医务科派出人员参加了市区举行的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了上级精神,对下半年的工作有了明确目标,在继续保持现有成绩情况下不断寻求新发展,为区网报工作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传染病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探索和建立传染病防治长效管理机制,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以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xxxx卫生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校长为组织领导,各班主任、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疫情报告负责人:赵芙蓉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防保科和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三、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二)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六、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 自查制度

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疫情自查制度

疫情自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全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杜绝漏报现象,特制定疫情自查制度,每月由院疫情管理领导班子组织,对门诊、住院部、化验室、放射科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和检查时间。具体检查内容为: 1、预防保健医生每月初对上月门诊和住院部中内、儿、感染、妇、皮肤、急诊、肠道、肝病专科、化验室、放射科等科室进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将自查记录交被查科室负责人签名后,按月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2、自查内容全面,包括:检查日期、当月挂号或处方签人次、门诊日志登记人次数、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查出传染病数、报告传染病数、漏报传染病数、错报传染病数、纸质卡片报告率等。 3、在已归档保存的门诊日志上,要明显标识出已查出的传染病。 4、对门诊部的检查内容:检查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的填写情况,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检查时要记录填写齐全数、缺项数)。门诊日志登记数与当月处方吻合情况(记录门诊日志登记数、处方数),查出传染病数,报告传染病数,漏报数等,在每本门诊日志上注明登记人次数、查出及报告传染病病种及数量、自查人、自查日期。 5、住院部的检查内容:详细记录当月住院数、出院数、查出传染病数、报告传染病数、漏报数等。 6、化验室检查内容:基本项目是否齐全。记录登记人数(还要分别记录填写齐全数与不全数),查出传染病数,报告传染病数,漏报数。 7、放射科检查内容:基本项目是否齐全。记录登记人数(还要分别记录填写齐全数与不全数),查出传染病数,报告传染病数,漏报数。 8、每月对网络直报质量进行自查一次,并有记录。 9、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写出自查小结,自查小结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当月挂号或处方签总人数、门诊日志登记总人次数、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查出传染病病种、数量、报告率、漏报率、各科室传染病报告情况、提出奖惩建议、分管领导签字。于次月5日前上报县CDC。

传染病自查制度

传染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市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1、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2、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3、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4、预防保健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2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5、预防保健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每周一次小结,每月一次总结,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部,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6、医务处负责检查各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预防保健科要深入各科室开展督导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1]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传染病报告情况的检查。 2、自查的范围包括院内所有可能接诊传染病的科室及检验室、放射科等。公卫办还包括对村卫生室的抽查。 3、重点自查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和处置等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迟报、漏报等现象。 4、建立自查登记本,每次自查情况要按自查时间、科室、存在问题、参加人员等项进行登记。自查情况及时反馈相关科室和单位。 5、疫情管理人员对传染病报告卡填报中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后作为自查内容存档备查。 6、自查情况定期在院内会议或工作例会上通报,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医院制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 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2)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

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给予100 元罚款处理。(3)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 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4)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 例者,扣除分管院长及疫情管理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传染病网络录入和核对制度 1. 疫情直报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录入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2.接到传染病报告后,疫情直报员必须及时、准确上网录入传染病报告卡。 3. 疫情直报员在录入前对每日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认真检查,对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或有疑问的卡片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查询、核对与订正。 4. 疫情直报员在录卡后,对传染病报告卡还要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填写卡片编号。 5. 疫情直报员收到订正报告卡时,须当日通过网络对已报告卡进行修改或订正,并在备注栏内注明。 6.对发现的未报告传染病病例,应及时填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网络录入报告。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传染病管理自查报告

传染病管理自查报告

传染病自查报告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与流行,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我们对我院传染病管理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管理机构 领导对全院的传染病管理非常重视,成立了以院长、副站长为组长、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小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传染病的规范化管理。 二、规章制度 在组织机构成立以后,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依据,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包括:“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登记制度”、“门诊病历日志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检查制度”、“传染病疫情资料建档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疫情保密制度”、“分诊台工作制度”、“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制度”、“发热门诊工作制度”、“发热门诊就诊病人登记制度”、“隔离留观室工作制度”、“传染病管理科工作制度”等,作到了对传染病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三、人员职责 从院领导到传染病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具体的分工,作到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职责分明。对疫情报告、疫情登记、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疫情管理检查、传染病疫情资料建档、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均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科还对传染病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检查、访视、督察、死亡病例调查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作到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工作有条不紊。 对传染病管理科及其相关人员、发热门诊、医生制订了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四、人员培训 我们为了规范传染病的管理,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全体职工反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学习了“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传染性高致病性人禽流感”、“肺结核”、“脊髓灰质炎”、“麻疹”、“爱滋病”、“流脑”、“乙脑”等传染病相关的理论知识,反复学习了我院有关传染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专业水平。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卫生室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科 室业务人员组成,要有专人负责。 2.本室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熟悉病例具体情况者),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3.报告的病种:甲类传染病(2 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具体疾病病种详见传染病防治法。 4.负责人收集传染病人的信息、审核、上报、报告卡的订正、查重和资料备份 工作。 5.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6.疫情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做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上午和下午进行两次传染病报卡签收(包括节假日)。每月进行一次传染病漏报调查,以规范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传染病登记簿等资料的登记工作,做好自查统计,实施奖惩制度,并将相关资料妥善保管存档。传染病报告卡等纸质资料保存3年. 传染病登记制度 1.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门诊日志登记的基本项目:患者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儿童时必填)、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 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 2.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簿,对本科诊断的传染病患者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 及时上报。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更新

与传染病相关的10个制度具体内容如下(各医疗单位可以参考使用,使用前仔细阅读,如发现有误的地方 自行更正): 1、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5、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6、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7、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8、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9、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0、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1、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必须填写监护人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必须完整填写,且必须填上有效证件号码,低龄儿童无有效证件的,可以填写监护人的,特殊病种或开展项目的病种,有副卡或更高要求的,必须按照上级要求的认真填写和报告,并将填写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上报传染病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进行核实,并在相应病种规定的时限要求内进行网络直报。 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对实验室证实确诊或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订正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管理人员在网络上给予订正。 3、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4、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特殊病种未能及时上报,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2、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监护人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且报告当地疾控查询是否真为复诊病例,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感染科门诊或当地传染病医院。 2、临床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3、传染病管理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例转到本院的传染病科。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感染管理/lufengpeople"shospita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

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 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 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 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 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 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 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 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 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 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 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 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 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 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 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 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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