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务员法律基础知识

2015公务员法律基础知识
2015公务员法律基础知识

综合知识之法律知识考点储备

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党史、国情、人文、生活常识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专家提醒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除要重点复习常规性常识学科知识(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党史、国情、人文、生活常识)外,更要有针对性的结合所报岗位,复习相关的专业知识,这其实给广大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主要内容

1.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

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刑事诉讼法的第2条,更加关注对人权的保障。

2.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3.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4.修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⑤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5.拘留通知家属的规定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6.非法证据的排除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7.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①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②限制逮捕措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③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④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⑤不公开审理: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8.公诉和解程序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①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②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9.逃逸犯罪、贪官外逃财产的没收程序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主要内容

1.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地域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证据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常识部分之宪法易混淆知识点

1、国家对集体经济和对私营、个体经济政策的区别。前者是鼓励、指导和帮助;后者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2、第9条第1款中几类自然资源所有权人的差别。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既可以属于公民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但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水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3、精神文明建设两大项内容各包含了哪几个子项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为两个方面: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1)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第19条)。

(2)发展科学事业(第20条)。

(3)发展卫生和体育事业(第21条)。

(4)发展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第22条)。

·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1)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纪教育,培养“四有”公民(第24条第1款)。

(2)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第2款)。

(3)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腐朽思想(第2款)。

4、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

5、《宪法》第31条是我国建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6、第64条宪法的修改多数票表决之基数均为“全体代表”,而非“出席会议的代表”。

7、全国人大与人大常委会都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但修改宪法权专属于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可以解释宪法。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补充基本法律和解释法律。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9、第65条第4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禁止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的三类职务是指任何级别的职务,而不仅仅指中央国家机关职务。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不包括秘书长和委员

11、三机关相似职权比较

(1)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12、第96条的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务委员会。

13、第97条,应记住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14、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一般行政区域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和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12条)。为保证国家司法制度的统一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是民族自治机关,不行使民族自治权。

15、民族自治的一个重要内容体现:第113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114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16、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法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检察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法律常识部分考试指导——行政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法律常识占了相当比重,尤其是这几年加大了对行政法(以及行政诉讼法)的考察。

多数考生在学习行政法时,会感觉到主体多、关系乱、程序杂,学习成效并不显著。还有的考生在历经数月艰难备战之后,到了考场上却发现行政法试题大多让人不知所云、无从下手。这主要是由行政法自身特点决定的:首先,行政法尚无统一法典,内容繁复,体系庞杂。加之行政规范数量惊人却又难以抽象化,分布在成千上万个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等法律文件之中,欠缺体系性,显得繁杂凌乱。其次,行政法中程序法与实体法交汇融合。许多行政法律,如《行政许可法》中既有关于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设定,也有行政许可实施的程序问题,很难将这类法律归为行政实体法还是行政程序法的类别。同样的问题在《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等部门法中也存在。再次,行政管理专业性强,离我们的日常生活比较遥远。有人形容行政法调整的事项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行政管理牵涉范围广,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运用专业的知识、规则和思维才能解决,使得欠缺行政机关专业管理常识的考生朋友难以深人理解。

基于此,我们有必要谈谈2013年考试中的行政法复习备考问题。

要想学好行政法,在考试中得到高分,根据我们的经验,考生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掌握行政法的核心价值

行政法的核心价值是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这是学习行政法必须把握的一根红线。行政法属于公法的范畴,公法的基本目的是控制、保障和规范公权力的行使。行政法就是控制、保障和规范作为公权力的行政权运行的法律规范。行政法的规范对象是行政权,它是围绕着行政权展开的。相对于行政权而言,行政法具有三个功能,即控制、保障和规范。但这三个功能或者说价值之间并不是并行的,而是分层次的,其最高价值是控制行政权的运行,可以说所有的行政法规范首先都是围绕着如何控制行政权的运行展开的,然后才是考虑如何去保障和规范行政权的有效运行,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都是如此。考生在理解行政法立法文件的具体规定时,应当始终坚持从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的角度加以分析研究。

二、理解行政法的内容体系

围绕着控制、保障和规范行政权的运行,行政法的内容体系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谁有资格行使行政权,即“行政组织法”,在考试中,直接考查主体资格的有中央

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以及派出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体资格;同时,也会在行政复议中考查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考查被告,以及在国家赔偿中考查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问题,其实都是在考查行政主体资格判断这一重要知识点。第二部分是行政主体具体行使行政权的表现,这部分可以称之为“行政行为法”,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原理、具体类型等问题。第三部分是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监督及对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救济方式和救济制度,这部分可以称之为“行政监督法”或“行政救济法”。

以上三部分再加上行政法基本原则部分,行政法的体系内容一共是由四大部分组成:(1)行政法基本原则;(2)行政组织法;(3)行政行为法;(4)行政救济法。行政法虽然没有统一的法典,但这四大部分却是一个完整的行政法规范体系。

三、用行政法的思维学习和运用行政法

考试中经常将行政行为与民事活动放在同一道题目中考查。此时考生需要对行政权力与民事权利、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很好的区分。行政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其有权命令相对人进行一定的行为,而相对人必须服从;行政权代表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决定了它在行使时具有高于个人权利的性质,在具体的行政法制度上,都表现出了这一特点。如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具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优益权,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和诉讼而停止执行,等等。判断一个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法律关系,基本标准是行政机关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是平等的关系,行政机关能否命令对方做什么,对方是否必须服从,是否表现为一种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刑法之共同犯罪篇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二、共犯的分类

(一)任意共犯

任意共犯,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所谓“任意”,是指法律对犯罪主体的数量没有特别限制。从法律规定来看,实行这样的犯罪,其犯罪主体是单个的还是2人以上的,没有特别的限制,是随便的或任意的。

(二)必要共犯

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集团性犯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三、共同犯罪的成立

(一)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二)是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刑法之有期徒刑篇

一、有期徒刑的概述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有期徒刑的特征

(一)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二)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

(三)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

三、有期徒刑的适用者

(一)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二)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三)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等。

四、有期徒刑的幅度期限

(一)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之无期徒刑篇

一、无期徒刑的定义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中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甚至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假释。

二、无期徒刑的特点

(一)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二)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

(三)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无劳动能力的外,都必须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四)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五)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无期徒刑的适用者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刑法之管制篇

一、管制的概述

管制是我国创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方法。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

二、管制的内容

(一)管制的对象

管制刑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情节,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徒刑或者以不宜关押为宜,但又需要对其自由加以限制的,都可以判处管制。

(二)管制的期限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三)管制的执行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四)管制的要求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刑法之刑罚篇

一、刑罚的概念

刑罚是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对犯人的惩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

二、刑罚的目的

(一)预防目的

刑罚的目的具体表现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刑罚是作为犯罪的对立物而存在的,创制、适用和执行刑罚的目的,只能是为了预防犯罪。由于预防的对象不同,刑罚的目的可区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二)报应目的

报应是指对某一事物的报答或者反应。作为刑罚目的,报应是指刑罚作为对犯罪的一种回报、补偿的性质以及对此的追求。

三、刑罚的权力

刑罚权是国家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它是一种国家权力。刑罚权的存在是以国家权力为前提的,两者密切相关。

(一)制刑权

刑罚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首先表现为制刑权即刑罚的创制权。

(二)求刑权

刑罚创制以后,还要适用于一定之人。这其中就产生了由谁通过何种方式请求对犯罪人适用刑罚的问题。这种请求对犯罪人予以刑罚处罚的权力,便是求刑权,也就是起诉权。

(三)量刑权

根据求刑权而决定是否科刑以及科处何种刑罚的权力,就是量刑权。

(四)行刑权,就是对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权力。

四、刑罚的特征

(一)严厉性

刑罚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方法,这在它所剥夺的权利与利益上得到充分体现。刑罚可以剥夺犯罪人的权利、财产、人身自由乃至生命。

(二)特定性

刑罚只能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人适用,无罪的人绝对不受刑事追究。

(二)权威性

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照专门的法律程序适用。

1.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

A.3年

B.2年

C.一年半

D.1年

答案:A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应当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的是( )。

A.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

B.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

C.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D.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

答案:D

3.我国刑法中的资格刑是( )。

A.管制

B.拘役

C.死刑

D.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D

4.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答案:AB

5.下列刑种中,属于限制自由刑的是( )。

A.拘役

B.拘留

C.管制

D.监视居住

答案:C

1.死刑只适用于( )的犯罪分子。

A.罪行极其严重

B.罪大恶极

C.多次实施严重罪行

D.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答案:A

2.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 )之日起计算。

A.判决确定

B.判决执行

C.死刑缓期执行期满

D.判决公布

答案:C

3.下列关于驱逐出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驱逐出境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

B.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C.驱逐出境附加使用时,应当在其他刑罚执行完毕后将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中国国境

D.驱逐出境不可以适用于犯罪的无国籍人

答案:D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1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年以上,可以适用假释。

A.1/2、10

B.1/2、12

C.1/3、10

D.1/3、l2

答案:A

5.甲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l2年。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甲应如何处理?( )

A.既可以假释,也可以减刑

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

C.可以假释

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

答案:B

1.甲租用一条船从国外走私武器,乙要求搭乘甲的船运一些急需的“药物”,并答应与甲同承担租船的费用。途中被我海上缉毒警抓获,查证乙所挟带并非“药物”,而是毒品。( )

A.甲、乙构成共犯

B.甲、乙构成走私毒品罪和走私武器罪共犯

C.甲构成走私武器罪、乙构成走私毒品罪

D.乙不构成犯罪

答案:C

2.医生甲疏忽大意开错药方,司药乙没注意检查,误照错药方发药,致婴儿服药后死亡。对甲、乙的行为( )。

A.应按共同犯罪处理

B.分别处理

C.属于意外事件

D.甲应负刑事责任,乙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

3.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特定的分工所作的分类,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 )。

A.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B.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C.事前共犯与事中共犯

D.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答案:B

4.甲怂恿乙偷盗自行车,然后甲以100元一辆从乙处收购。二人的行为是( )。

A.乙构成盗窃罪,甲构成销赃罪

B.甲、乙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C.甲构成盗窃的教唆罪和销赃罪,乙构成盗窃罪

D.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销售赃物罪

答案:B

5.王某教唆李某去抢劫银行,李某接受教唆后因害怕受惩罚,未去银行抢劫。在此案中,王某、李某的行为( )。

A.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无罪,王某单独负教唆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C.均无罪

D.王某无罪

答案:B

1.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 )。

A.6个月以上,20年以下

B.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C.15日以上,15年以下

D.15日以上,20年以下

答案:B

2.贾某抢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2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前还犯盗窃罪,应判10年有期徒刑,则杨某尚需执行的最高刑期为( )年?

A.18

B.20

C.23

D.25

答案:A

3.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有( )。

A.管制

B.拘役

B.有期徒刑D.无期徒刑

答案:A

4.不适用缓刑的是( )。

A.累犯

B.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C.暴力犯罪

D.再犯

答案:A

5.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 )。

A.时效延长

B.时效继续

C.时效中断

D.时效中止

答案:C

1.钱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l2年之后,因其表现良好而获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6年,某甲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某甲应如何适用刑罚:( )。

A.应在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B.应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C.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D.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答案:D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 )。

A.8年

B.13年

C.15年

D.20年

答案:B

3.对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我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为( )年。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答案:C

4.李某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应当( )。

A.只偿还立案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B.只偿还案件侦查终结之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C.只偿还查封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D.只偿还没收财产之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答案:D

5.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下列哪一种情况,2年期满后,经合法程序批准减为无期徒刑? ( )

A.有悔罪表现

B.没有故意犯罪

C.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

D.有立功表现

答案:B

1.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

A.3年

B.2年

C.一年半

D.1年

答案:A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应当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的是( )。

A.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

B.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

C.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D.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

答案:D

3.我国刑法中的资格刑是( )。

A.管制

B.拘役

C.死刑

D.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D

4.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答案:AB

5.下列刑种中,属于限制自由刑的是( )。

A.拘役

B.拘留

C.管制

D.监视居住

答案:C

1.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 )。

A.6个月以上,20年以下

B.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C.15日以上,15年以下

D.15日以上,20年以下

答案:B

2.贾某抢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执行2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前还犯盗窃罪,应判10年有期徒刑,则杨某尚需执行的最高刑期为( )年?

A.18

B.20

C.23

D.25

答案:A

3.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有( )。

A.管制

B.拘役

B.有期徒刑D.无期徒刑

答案:A

4.不适用缓刑的是( )。

A.累犯

B.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C.暴力犯罪

D.再犯

答案:A

5.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 )。

A.时效延长

B.时效继续

C.时效中断

D.时效中止

答案:C

1.钱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l2年之后,因其表现良好而获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6年,某甲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某甲应如何适用刑罚:( )。

A.应在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B.应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C.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D.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答案:D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 )。

A.8年

B.13年

C.15年

D.20年

答案:B

3.对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我国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为( )年。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答案:C

4.李某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应当( )。

A.只偿还立案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B.只偿还案件侦查终结之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C.只偿还查封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D.只偿还没收财产之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答案:D

5.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下列哪一种情况,2年期满后,经合法程序批准减为无期徒刑? ( )

A.有悔罪表现

B.没有故意犯罪

C.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

D.有立功表现

答案:B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①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作用。 ②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①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②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每日一练周四题目

第一题:骏马因为有了缰绳失去了奔驰,风筝因一根绳子飞向天空,陀螺因为一跟绳子抽打他就不停的转,谈谈你对这三句话的理解,结合公务员的工作,谈谈自身有什么启示? 【题型】综合分析——哲理——漫画 【考察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考生要阅读漫画,准确理解漫画所要表达的含义。一幅漫画,三件物品,看似无关,实则联系。考生要结合一根绳子在不同物品上所起到的效果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能够结合公务员和自身实际。 【答题要点】 表态:同样的绳子在三件物品上的影响是不同的。 分析:分别解释三个不同含义。骏马体现了绳子的约束作用;风筝体现了绳子的牵引作用;陀螺体现了绳子的鞭策作用。 联系实际:约束对于公务员来说体现在法律道德方面的作用,公务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努力工作,但是必须在法律道德的框架内活动,不然就会变成脱缰的野马;牵引对于公务员来说就是要树立一个远大的目标,这样在具体工作中即使出现迷茫或是诱惑也不会迷失

方向;鞭策对于公务员来说就是一种来自外部的制约力量,就是外部监督,尤其是人民的监督,要做到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参考答案】 在我看来,同样的都是一根绳子,对于骏马、风筝、陀螺的影响却不一样。 对于骏马,绳子就是约束,如果没有这根绳子的约束,骏马就不会奔驰,实现不了它作为骏马的价值。 对于风筝,绳子就是牵引,如果没有绳子的牵引,就会成为断线风筝,飞不起来,即使飞起来了,也会立刻落地。 对于陀螺,绳子就是鞭策,如果没有绳子的鞭策,脱落的旋转就失去了外部的力量,最终不会旋转出美丽的风采。 一根绳子,三件物品,体现了大道理。绳子的约束作用就可以理解成现实中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我们要像骏马一样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工作,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道德素质,通过实际工作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要不然,就会由对人民有益的骏马变成对人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 (三)

2014年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真题(三)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 题,每题1 分,共30 分。) 1 .法是由国家创制或认可并具有( )的社会规范。 A .国家强制力 B .普遍约束力 C .普遍约束力 D .国家强制性 2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在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 .个人 B .组织 C .公民 D .主体 3 .从( )上讲,法学体系属于意识的范畴,法的体系属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范畴。 A .性质 B .范围 C .具体的存在形式 D .范畴 4 .关于法律和国家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国家需要法律 B .法律先于国家而产生 C .法律不一定从属于国家 D .法律的产生与国家的产生没有必然联系 5 .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称为( )。 A .法系 B .法律体系 C .法学体系 D .法的历史类型 6 .普通法法系国家通常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是( )。 A .公法和私法 B .根本法和普通法 C .成文法和习惯法 D .普通法和衡平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各部、委、局可依法制定( )。 A .基本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自治条例 8 .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 )。 A .部门法 B .法律洲源 C .法律体系 D .法律历史类型 9 法律规范依行为模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 )。 10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 .国内法和国际法 D .实体法和程序法 11 .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基本方略的是在( )。 A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B .党的十四大 C .党的十五大 D .1982 年宪法 12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 )适用我国法律。 A .原则上 B .一律 C .可以 D .不能 13 .对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的宣告( )。 A .必须公开进行 B .可以不公开进行 C .是否公开由法院决定 D .是否公开由审判长决定 14 .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这是我国 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 )。 A .有法可依的要求 B .违法必究的要求 C .执法必严的要求 D .有法必依的要求 15 .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其通过时间是()。 A .1954 年 B .1978 年 C .1982 年 D .1988 年 16 .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完整版)法律基础知识汇总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图形推理试题解析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图形推理试题解析 一、图形推理。请按每道题的答题要求作答。 请开始答题: 76.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77.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78.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79.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80.下图中的立体图形①是由立体图形②、③和④组合而成,下列哪一项能够填入问号处? 81.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成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②⑥,③④⑤B.①④⑥,②③⑤ C.①③④,②⑤⑥D.①③⑤,②④⑥ 82.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④⑥,②③⑤B.①②③,④⑤⑥ C.①③⑥,②④⑤D.①⑤⑥,②③④ 83.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②⑥,③④⑤B.①③⑥,②④⑤ C.①④⑤,②③⑥D.①③④,②⑤⑥ 84.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③⑤,②④⑥B.①②⑤,③④⑥ C.①④⑤,②③⑥D.①③④,②⑤⑥ 85.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③⑤,②④⑥B.①③⑥,②④⑤ C.①③④,②⑤⑥D.①④⑤,②③⑥

76.C 解析:考查元素位置关系。奇数项的两个元素都是相离的,偶数项的两个元素都是相交的。故选C。 77.D 解析:考查图形旋转与叠加。左边一组,图一逆时针旋转90°,图二顺时针旋转90°,两图叠加构成图三;右边一组遵循此规律。故选D。 78.D 解析:考查三视图。左边一组,图二是图一的俯视图,图三是图一的正视图;右边一组遵循此规律。故选D。 79.A 解析:考查图形旋转与翻转。九宫图中,每行图一顺时针旋转90°得到图二,图二左右翻转得到图三。故选A。 80.B 解析:②有个突出部,③的底部是平的,故所选图形应有一个与②的突出部相应的凹槽,但自身不能有突出部,否则无法放入③中。故选B。 81.D 解析:考查对称性。①③⑤是中心对称图形,②④⑥是轴对称图形。故选D。 82.A 解析:考查位置关系。①④⑥中,每个封闭区域以边相连;②③⑤中,每个封闭区域以点相连。故选A。 83.B 解析:考查图形旋转。③⑥分别是①旋转不同角度得到的,④⑤分别是②旋转不同角度得到的。故选B。 84.C 解析:考查位置关系。①④⑤中,两个箭头垂直;②③⑥中,两个箭头平行。故选C。 85.D 解析:考查位置关系。①④⑤中,相同阴影的部分能拼成一个大三角形;②③⑥不能做到这一点。故选D。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知识大全

法律知识大全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实用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

《实用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题型(一) (绪论、1-4章) 一、判断正误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因为刑法是法律,所以,法律就是刑法。(X) 2、不同的文明文化,造就了不同的法律制度。(V) 3、中华法系的母法是以唐、明律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V) 4、法律是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而产生的一种自然现象。(X)| 5、在我国,“人民”的概念内涵就是“公民”。(X) 6我国的其它一切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准绳。(V)厂 7、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划分是有明显界限的。(X)「 8、学习法律理论的目的就是避免自己不犯罪。(X) 9、法是在私有制出现以后才产生的。(V ) | 10、只要立法完备,就可以规定所有需要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X ) 11、县级人大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X ) 12、法的实施的最终目标是法的实现。(V ) 13、法的适用只能由司法机关来开展,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司法权。 V 14、在强调法治的今天,还须以德治辅助法治、以德治支撑法治。(V ) 15、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V 1 16、有法不一定可依,违法不一定必究。(X ) 17、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课程发展观,才可能齐国的法制建设。(V ) 18、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V ) 19、社会主义民主只要有制度作保证就必然可行。(X ) 20、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是平等的。(X ) 21、宪法一词在我国古代先秦时期就已经使用,所以,我国是最早立宪的国家。 (X ) 22、在法治国家,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是至高无上的。(V ) 23、在我国,劳动既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 V ) 24、我国宪法把休息权赋予了所有公民。(X ) 25、行政法已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X 26、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变动性,需要经常废、改、立。(V ) 27、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法律地位。(V 28、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力义务不对等,行政机关具有更多优越地位。(V 29 ?行政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特点是主体之间能约定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能自由选择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这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以相互约定,共同选择权利?义务完全相同。(X) 30.国家公务员主要特征之一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人员。所以,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工勤人员。(V )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1)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三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代号填在题干 后的括号内。答案选错或未选择全对,则该题不得分。每小题 1 分,共20 分) 1 .法律意识的内容包括( )。 A .对法律的基本看法 B .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 C .法律制度 D .审判程序 2 .公法和私法是( )。 A .前苏联法律的分类 B .当代中国法律的分类 C .西方法律的分类 D .古代中国法律的分类 3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决定特赦的权力属于(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国务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4 .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罢工自由 C .言论、出版、集会自由 D .宗教信仰自由 5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有条例中所列举的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不 够刑事处罚的,可处以( )。

A .15 日以下拘留 B .劳动教养 C .200 元以下罚款 D .警告 6 .就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而言( )。 A .行政法就是指的行政法规 B .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 .行效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D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法律规范 7 .在下列各项中,属于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的是( )。 A .犯罪动机 B .犯罪目的 C .危害行为 D .危害后果 8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有( )。 A .累犯 B .犯罪既遂 C .主犯 D .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 9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 A .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B .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C .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D .如果其本国法律也认为是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10 .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翻箱倒柜时,闻事主回家的脚步声,慌忙跳窗逃跑。某甲的行为是 (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11 .债的发生根据包括( )。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共210题)

2020年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 (共210题) 1.青海省电力公司“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指导;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4、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依法治国的理念;2.执法为民的理念;3.公平正义的理念;4.服务大局的理念;5.党的领导的理念。 3.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把握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4.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1.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4.违法必究。 5.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民主原则;2.社会主义原则;3.法制原则;4.平等原则。 6.现行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共进行过几次修正?修正案有多少条? 答:四次修正。三十一条。 7.在我国,公民的政治包括哪些? 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8.《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哪些? 答: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 - 1 -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哪种方式?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10.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11.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决定书 1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哪些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犯罪? 答: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13.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刑事自诉? 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4.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 - 2 -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七套)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共七套)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题库及答案(一) 第1 题 * 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关于“污泥处理的有关技术和要求”,以下不符合的是() A.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 B.经过处理后的污泥可供农田使用 C.采用延时曝气的氧化沟法、SBR法等技术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需达到稳定化 D.日处理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级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宜采取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2 题 *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 B.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 C.办理备案手续后和开工前 D.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前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3 题 * 根据《草原法》中有关草原自然保护区的制度,下列不属于可以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是()。 A.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 B.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 C.改良草地、草种基地 D.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4 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于成熟的用材林应当严格控制采取()方式,并应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A.择伐 B.皆伐 C.渐伐 D.采伐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5 题 * 根据《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采用暗沟或者管道方式向海域排放废水的,出水管口位置应当()。 A.在高潮线以下

B.在高潮线以上 C.在低潮线以下 D.在低潮线以上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6 题 *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A.物质文明建设 B.精神文明建设 C.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D.法制宣传教育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7 题 * 邪教“教主”在群众面前神化自己,鼓吹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号称拥有许多超自然的()。 A.神力和权力 B.能力和义务 C.功夫和力气 D.物质和能量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第8 题 *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精华版)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 及答案(精华版) 必答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哪种方式?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2、根据《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3. 确定选举日期; 4. 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5. 指导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推选工作; 3、社区居委会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答: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

4、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怎 样的? 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 5、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 条件。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6、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7、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1、有法定依据; 2、违法事实确凿; 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 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 款。 8、什么叫行政许可? 答: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法律基础知识点(考点)

第一讲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的特征。1、制定或认可2 、以权利义务为内容3 、强制性4 、普遍性5 、程序性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政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国体: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体: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人的身体不受非法逮捕、拘禁和搜查,人格尊严不受非法侵犯,住宅不受非法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利、劳动权利、休息权利,受教

育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与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二、三讲 民法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和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则),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第四讲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 第五讲 法定继承,是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每日一练周六第四题

1、你在单位很优秀,但是同事有意见甚至排挤你,怎么办? 【参考答案】 做好本职工作是公务员的基本要求,而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发生这种情况,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工作,进而也会影响单位的发展。因此我不能急躁冲动,更不能因此产生消极情绪,而是要多从自身找原因,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我会保持一颗平常心,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不能因自己取得一些成绩就脱离集体,骄傲自大,目中无人。 其次,同事们对我有意见,肯定是有原因的。我会认真反省,比如,是因为我对细节关注不够,伤害了同事们的自尊,还是因为我不够谦虚谨慎,挫伤了同事们工作的热情,亦或是因为我不注意团结同事,造成了他们对我的误解,还是因为我太过于表现自己,忽视了同事们的感受等等。 再次,向单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请教,真诚地请他为我分析问题产生的因素,认真聆听他的指导,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会与自己关系比较融洽的同事进行沟通,了解同事们疏远我的原因。 最后,我会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向同事们诚恳地说明我的想法,真诚地向他们道歉,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 作为一名公务员,个人的成长离不开集体的支持。当我们取得一些成绩的时候,我们不要忘记,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只有我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单位上下团结一心,才能无坚不摧。 2、放弃是一种智慧,获取是一种财富,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放弃是一种智慧,获取是一种财富。我们要辩证地分析这句话: 第一,放弃的意思就是学会舍得,有舍才有得,放弃是一种选择的艺术,懂得放弃是一个人成熟的表现。 放弃当然不是随意地放弃,那是意志不坚定、不负责任的表现。钱学森博士就是秉承放弃与坚持的典范,在建国初期,他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放弃美国优厚的待遇,毅然回到自己的祖国。回国后,钱学森一心扑在了祖国的科学事业上,即使在文革动乱的环境中仍然坚持科研,鞠躬尽瘁,为我国的航天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第二,获取是一种财富。人自出生以来就在不断地索取,我们在人生旅途上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解析四十三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解析四十三笔者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公务员公共基础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于知识点较多,每篇文章只对几个知识点进行讲解。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笔者系列文章。愿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2.对象:指引自己。 3.分类:指引作用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义务性规范代表确定的指引,即法律明确规定人们应该这样行为(应为模式)或不应该这样行为(勿为模式),并且如果违反这种规定,就应承担某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授权性规范代表一种有选择的指引,即法律规定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可为模式)如果人们这样行为,将带来某种肯定性的法律后果。

(二)评价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2.对象:评价他人。 3.例:法院判决中对犯罪嫌疑人所定的罪就是一种评价。 (三)教育作用 1.概念: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2.对象:教育大多数。 (四)预测作用 1.概念: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2.对象:预测相互间。 (五)强制作用 1.概念: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2.对象:强制违法者。 3.例:对违法行为施加的行政处罚、对犯罪行为施加的刑罚。 二、法的社会作用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收藏)

法律基础知识点汇总(收藏) 法的概念和本质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1)法与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2)法与政治、政策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

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

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真题

2014年1月21日外交部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 1、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演讲。 2、自由提问题目: (1)自我介绍 (2)你有什么性格特点 请谈谈你最近读的一本书 (4)你有没有男(女)朋友 (5)请谈谈未来5年的工作打算 3、假如我们国家的驻在国办了一家企业,但是当地的居民到了你所在的企业进行上访,说你们的企业侵占了他们的资源,如果有媒体记者采访你,你会怎么办? 2014年1月23日外交部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 1、10分钟准备,3分钟演讲,给了一幅漫画,漫画描述的是中日关系,演讲题目:以“当前中日关系”为题进行演讲。 2、自由提问题目:根据报考的岗位题目,不固定。 (1)介绍一下自己 (2)为什么报考外交部,报考外交部有什么打算? (3)你的专业与工作不对口,你该怎么办? (4)派往外国之后,国外环境非常辛苦,你改怎么调整自己。 3、如果你在驻在国值班,突然接到当地华人求助电话,接到电话你会怎么说,现场模拟一下。 2014年1月24日下午外交部国家公务员面试题 1、谈谈你对外交部的看法? 2、假如单位来了一位新领导,让你负责带新领导视察工作,你该如何组织? 3、同事对你有看法,你将如何与同事进行沟通。 追问:根据考生的答案进行追问。 2014年2月10日上午国家安全局面试真题

1、对于公务员难当你怎么看? 2、你单位组织联欢活动,请问你怎么组织? 3、你作为书店负责人,有一位顾客来找书,突然停电,请问你怎么办? 4、在工作中同事对你产生误解,你应该怎么做? 2013年2月10日下午国家安全局面试真题 1、请谈一谈自己的优点与缺点? 2、请你谈一谈对林则徐的对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理解? 3、请你谈一谈你所学习的专业和岗位之间关系的理解? 4、前段时间网上热议公务员待遇高低问题,请你谈一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2013年2月11日下午国家安全局面试真题 1、请你做一个自我介绍? 2、有人说:公务员从基层做起,有人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3、你拟订了一个工作方案,但是你的领导和同事都不赞同,你将如何说服他们? 4、请你评价一下自己今天的面试表现? 2013年2月11日下午国家安全局面试真题(无领导小组讨论)材料内容:围绕中国梦的一段材料 题目: 第一问:个人陈述,中国当前是面临的机遇更大还是挑战更大,谈一谈你的想法? 第二问:交叉讨论,如何在大学生中宣传中国梦? 2014年2月19日上午铁路公安面试真题 1、作为一名乘警,做好列车巡视及宣传工作是你的职业,有人说,在列车车厢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有助于更好帮助乘警开展工作,对此,你怎么看? 2、你所在的火车站列车时刻提示牌出现错误,许多乘客行程受到影响,造成大量人员在火车站内无秩序,群众对此十分不满,引发骚乱。请问该如何处理? 3、你作为铁路刑警正在巡逻,火车站附近村庄的村长向你报案,说,村子里有一名王大爷,有几个子女,但是子女却不照顾老人,对于养活老人,相互推诿,老人很难过,正在

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宝典打印版

甘肃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宝典(一) 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与职权 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由以下法院组成: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1)最高人民法院,其主要职权包括:一审管辖权;上诉管辖权;审判监督权;司法解释权;死刑核准权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①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审管辖权、庭外处理权、调解指导权。 ②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设区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职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审管辖权、上诉管辖权。 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其职权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审管辖权、上诉管辖权、审判监督权、死刑核准权 (3)专门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是专门性质的审判机关。它按照特定部门或者特定案件而设立,管辖与该部门有关的案件或特定案件。 目前我国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等三种专门人民法院。 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 (1)组织体系 ①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②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还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表明,在人民检察院系统内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必须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垂直领导体制表现为:人事任免、业务领导。

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总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整理 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 1、树立新的学习理念(简答): ①自主学习的理念②全面学习的理念③创新学习的理念④终身学习的理念 2、确立成才目标(简答): ①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②智是人才素质的基础③体是人才素质的条件④美是人才素质的重要内容 3、(选择)知性统一,脚踏实地。知行统一是和道德人格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①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③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④社会主义荣辱观 5、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解决的是举什么旗的问题,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基础。 6、认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 ①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②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③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7、掌握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方法: ①注重学习科学理论;②注重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 ③注重联系实际;④注重知行统一。 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1、理想的含义与特征(简答、选择): 理想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人们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2、信念的含义(简答): 信念是情感、认知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 3、理想信念的作用: ①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②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③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5、(选择)⑴理想信念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⑵只有实践才是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 6、有关立志(简答、论述):①立志当高远②立志做大事③立志须躬行 7、如何认清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简答、论述): ①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②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和逆境。 8、如何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①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选择) ②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③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选择) 9、践行艰苦奋斗精神是大学生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 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 2、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国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形式,是国际社会活动中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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