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财务总监操作实务

新三板财务总监操作实务
新三板财务总监操作实务

新三板财务总监操作实务

作为要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无论是去新三板挂牌还是进行IPO上市,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财务规范。财务规范是一项贯穿企业挂牌和上市过程始终的最重要工作,财务规范问题是企业挂牌受阻和上市发行审核被否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税务问题又是许多财经媒体及各方关注质疑最多的问题。

新三板财务总监操作实务

新三板挂牌和IPO上市过程中,公司的财务总监及相关财务人员作为主要的参与者和筹划者,是企业财务价值展现最重要的把关者,是决定企业挂牌、上市成败的关键岗位。一个优秀财务人员能够在企业挂牌和上市过程中节省大量时间,节约不必要成本,避免由于财务工作不扎实而出现麻烦。

财务总监作为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过程主要的参与者和筹划者,是企业财务价值展现最重要的把关者,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岗位。一个优秀的财务总监能够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节省大量时间,节约不必要成本,避免财务工作不扎实给企业资本之路带来麻烦。

关于企业财务总监(CFO):

一名现代意义上的CFO,工作内容不仅仅局限于财务报表的制作,财务会计活动的管理,还必须从战略高度把握财务管理、公司治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及其运作手段;必须大量接触资本市场的财务管理知识和信息;用全面发展战略的眼光做好上市筹划,跟企业一起在资本市场上成长!

一、景津环保:公司财务总监是否具备任职条件

景津环保(832899)挂牌申请文件之研读(2)

【问题】: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及时年检是否影响任职条件的认定

根据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景津环保”)挂牌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显示,公司财务总监李东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及时年检。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对核查李东强先生是否具备担任景津环保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主办券商取得了李东强先生持有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企业)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对其履历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景津环保《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李东强先生履历信息显示:

李东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1年至2005年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项目经理;

2005年至2008年在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核算经理;

2008年至2009年,在赛尔新概念网络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2009年至2010年在北京盖博瑞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0年至2011年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助理;

2011年至2014年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4年至2015年2月代理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根据核查情况,李东强先生从事会计工作达到三年以上。同时,李东强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企业)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因工作变动原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及时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3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鉴于李东强先生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符合会计从业资质证书免试发放条件,目前已向德州市财政局申办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德州市财政局和山东省财政厅已审核通过,证书在发放过程中。

综上,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李东强先生工作经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负责人任职条件;同时,李东强先生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企业)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财务负责人所需的专业能力,且“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的人员,符合会计从业资质证书免试发放条件,德州市财政局和山东省财政厅已审核通过,证书在发放过程中。因此,公司财务负责人李东强先生符合《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具备任职条件。

二、企业财务总监必知的8大要点

新三板挂牌企业层出不穷,日均基本上有20家。财务总监作为企业决策层,该如何从这些让自己的企业中脱颖而出呢?

企业财务总监应该注意一下几点:

高新技术企业身份要真实;

主营业务要突出;

同业竞争要处理;

持续经营有保障;

资金占用要尽早解决;

财务处理要真实;

股权激励要规划;

企业运作需规范。

1、高新技术企业身份要真实

拟挂牌新三板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容易在研发费用占比和研发人员占比两个方

面出现问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指出,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最近一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不低于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同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有一项明确规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主营业务要突出

通常情况下,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应当占到总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利润应当占到利润总额的70%以上。比如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旗下有从事文化传媒的小规模子公司,这些子公司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并没有紧密联系,应当对其进行重组,使公司集中于主业。

资产重组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重组的资产一定要有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2.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原则,

如《资产重组方案》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有利于公司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合理配置存量资源;4.有利于突出公司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5.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3、同业竞争要处理

具体关注内容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是否存在与拟挂牌企业同业竞争的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兼任实职,财务人员是否在关联企业中兼职;公司改制时,发起人是否将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资产、业务全部投入股份公司。有三种方式在解决同业竞争时经常为企业所用:

(1)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同业竞争公司转为拟挂牌企业的子公司;

(2)注销同业竞争公司,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有两个和两个以上同业竞争企业,注销其余同业竞争企业不对实际控制人产生影响;

(3)拟挂牌企业回购同业竞争公司的业务和资产。此外,根据具体企业情况,以协议买断销售、以市场分割协议解决和充分论证同业但不竞争等方式也可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4、持续经营有保障

虽然新三板挂牌条件中并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企业是否盈利也无硬性规定,但企业的持续经营要有保障,即企业经营模式、产品和服务没有重大变化,在所处的细分行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对产品进行合理定义;二是业务要配合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专家鉴定等活动,特别是要把有针对性的技术查新资料作为补充材料提供给监管机构,尤其是技术的未来趋势及可替代性技术优劣势的分析;最后,行业数据推理过程要清晰,要有详实的调研工作底稿。

5、资金占用要尽早解决

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都存在“公司个人不分”的问题,即公司的资产、账户与个人的财产、账户有一定的混用现象。

对于拟挂牌企业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资金占用问题,关键是尽早规范,不将问题带到以后的挂牌公司。重组、以股利冲抵、转为委托贷款等措施都是极为有效的解决办法。

6、财务处理要真实

财务数据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经营业绩。企业应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尽可能给出合理解释。例如,如果企业的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则对企业运营而言是一种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如果企业能对自己的风险转移能力给出有说服力的论证,则“原材料价格波动大”不但不会对企业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反而体现了企业的一种竞争优势。另外,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大幅低于同行业,公司的流动比率较同行业公司高,而资产负债率较同行业低等问题,主管部门都会要求企业做出合理的解释。

7、股权激励要规划

对于企业而言,人才是核心竞争力。仅靠高工资留住人才的做法一方面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也无法应对同行业已上市公司的股权诱惑。但股权激励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管理、法律和财务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提前规划,诸如稀释多少股权?如何定价?与业绩如何挂钩?会计如何入账?等问题在挂牌改制时会接踵而至,而此时再处理的难度会加大。

在具体的操作上,首先,要精选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要在战略高度上给予人才足够的重视,以期激励对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其次,激励股份要分期授予,每期分别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比例的股权;再次,作为附加条件,激励对象每年必须完成相应的考核指标,并设置好完不成目标、严重失职等情况下的股权处理意见;最后,对于考核指标,公司也需制定详细、明确的书面考核办法。

8、企业运作需规范

中小民营企业容易在生产经营不规范、资产权属、环保、税务、“五险一金”等方面出现问题。如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未按要求进行验资,导致注册设立存在瑕疵;租用的厂房产权手续不完善,其生产基地租赁方尚未取得合法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连续因环保项目违规,遭到项目所在环保部门的处罚;采取采用内外账方式,利润并未完全显现,挂牌前面临税务处罚和调账;在报告期内按当地社保缴纳基数下限给员工缴纳社保,而非法律规定的实际工资,并且未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一定要明白:彻底解决问题、切实规范运作才是根本,才是万全之策。

1、财务与业务匹配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结合行业特点、产品或服务类型、关键资源要素、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盈利模式、收付款政策、客户及供应商类型、主要业务合同等,比照《企业会计准则》核查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列报是否与实际业务相匹配。】

审查项目时看财务报表应当结合业务看公司财务,不应埋头看财务报表。因为财务和业务部分有不同的人员执笔,可能会有很大差异。

(1)、案例: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某公司为原申报IPO项目,后撤回材料开始申报新三板,报告期包括2012年度、2013年度。由于2012年度销售给客户的部分商品发生退货情况,退货金额较大,2013年度,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采取追溯重述去调整2012年度相关报表金额。退货的客户主要为经销商。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发表意见,认为调整后的收入真实完整。

本案是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典型案例,经销模式下的收入是很容易被调整的。主办券商要核查收入的真实性,以及关联性。在分析成本构成的时候要注意逻辑性,以及存货情况说明采购总额、营业成本之间的勾稽关系。

(2)、案例:成本真实性

某公司被举报,公司报告期内为做账与前关联企业员工签订虚假的服务合同。律师认为合同内容不真实,无效的。会计师解释合同对应的金额是实际发生的成本,入账正确。券商解释因为凭证过多,通过签订几笔合同的方式方便装订入账,成本是真实发生的,不存在违法违规。

公司成本真实性存疑,该事项已移交监管组进行后续处理。

(3)、案例:收入与成本不匹配

某公司为建筑施工类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进行收入确认。计算完工百分比时收入与成本不匹配。收入按照客户确认的进度单,成本按照实际发生成本与总成本的比重。收入进度与成本结转进度存在差异,最终修改财务报表。按照客户确认的进度单确认收入与成本的完工百分比。

在我们这边审查时有好几个这样的案例,调整财务表报的。审核时收入与成本的匹配性是关注的重点之一。

(4)、案例:核定征收

某公司报告期为两年一期,第一年核定征收,第二年改为查账征收。认定为核定征收的依据是企业成立之初因业务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随着公司规模增长,财务核算水平的提高,经公司申请税务主管机关批准公司自2011年所得税按查账征收方式重新计算,并转为查证征收。公司补足税款,税务局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重点关注会计核算是否健全,税收缴纳是否合规。对于核定征收的企业,至少申报期最近一期应该采用查账征收。

(5)、案例:系统集成企业软件产品多申报退税

某公司为系统集成企业,其中软件产品享受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但公司申报退税的计算过程与法定的退税计算过程存在差异,导致2014年度多申报退税,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风险。

公司承诺2015年度开始严格按照法定的计算发放申报退税,并与税务局进行沟通,税务机关表示不予追究。主办券商与律师发表意见,不构成挂牌的实际障碍。

(6)、案例:变更收入确认时点

某公司销售产品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申报时收入确认时点为发货时确认收入,经反馈后,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认为收入确认不谨慎,修改收入确认时间,并进行追溯调整,被采取监管措施。

某公司为运营商整体提供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变更收入确认时点,由初验确认改为终验确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大,公司充分披露了原因,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也发表了意见。

2、持续经营能力

【自我评估:公司应结合营运记录(可采用多维度界定,如: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合同签订情况、行业特有计量指标等情况)、资金筹资能力(如:挂牌并发行)等量化指标,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公司核心优势(如:技术领先性)、商业模式创新性、风险管理、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期后合同签订以及盈利情况等方面评估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如果评估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公司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分析意见:请主办券商结合上述情况论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就公司是否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中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发表意见。】

(1)、持续经营能力-持续亏损关注点

已挂牌的持续亏损企业:纳晶科技、第六元素、众合医药等。

关于存在亏损的企业,关注报告期内具备持续经营记录;亏损原因;可采用多维度分析持续经营能力,如: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合同签订情况、行业特有计量指标等情况、资金筹措能力(如:挂牌发行)等量化指标,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情况、公司核心优势(如:技术领先性)、商业模式创新性、风险管理等方面分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就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意见等。

(2)、持续经营能力-资不抵债

某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负数,但是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为负数的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前期投入较大且未取得收入,公司主要采取债务融资方式,导致合并报表净资产为负数。

公司结合营运记录、公司竞争优势、母公司营运情况、获取现金流能力等详细分析了持续经营能力,充分披露了子公司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对新设子公司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揭示,并且在挂牌同时做了定向增资,挂牌前净资产已转正。

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多维度的论证并发表意见。

3、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金(资源)占用:请公司披露并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1)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披露、核查其发生和解决情况。(2)公司防范关联方占用资源(资金)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1)、案例:变相占用公司资金归还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超额分配股利,导致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且截至申报基准日未进行规范,属于股东占用资金为规范,必须进行规范。依据《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之合法合规经营条款,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如有,应在挂牌前与已归还或规范。

关注公司关联方是否变相占用资金、资源等情形,是否规范。

4、其他关注问题

(1)、解释毛利率变化、成本构成变化等问题时应当有逻辑性。例如,某公司的成本构成中原材料的占比大幅提高,其主办券商解释为原材料采购量增加,这就属于明显缺乏逻辑性的解释。

(2)、要关注现金收支占比较高的企业。例如农业企业,向个人采购或向个人销售,现金收支占比高,审核时应当尤其关注其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证据应当充分、完整。

(3)、要关注税收缴纳的合法合规性。例如某企业计算增值税即征即退数额的方法与规定的方法有所不同,导致其少缴了少量税款。鉴于当地税务机关出具了相关说明且金额很小,这一事项未成为其挂牌的实质性障碍。

四、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和解决方案

案例一粉饰报表图上市

操作手法:通过调节营业外收入,骗取虚假补贴;调节公允价值;虚增应收账款等方式虚增收入粉饰报表。

提前确认收入

提前确认收入是拟上市企业操纵利润的惯用手法。据深圳一位注册会计师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提前确认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增加息息相关,一些企业为了到达上市目标,与经销商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计入应收账款,从而增加收入和增加利润;或者企业直接利用开具假发票、白条出库等手段进行收入虚增。

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在IPO审核过程中,如果预审员认为收入存在虚增的行为,会让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详细核查并出具报告。

推迟费用确认

对于企业利用推迟费用确认的手法"调整"利润,上述深圳注册会计师指出,一些企业将本在当期发生和了结的费用刻意延迟到下期确认,或分期进行摊销,这都会造成降低成本进而虚增利润。

"一些拟上市企业绝对利润很小,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但同时此类企业的利润调整空间也最大,推迟费用确认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在这些企业中最为常见,监管层应对的办法通常是对企业的行业地位和产品占用率进行核查,如果较低,存在刻意调整利润的行为。"一投行负责人表示。

典型案例:遵义钛业

证监会针对IPO在审企业?财务打假?行动中出现戏剧性的一幕。?过而不发?长达四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突然公告称?主动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成为A股IPO过程中?主动?撤回第一例。

据了解,遵义钛业退出IPO竞逐的主要原因是,四年来业绩下滑以及财务数据上的巨大变更。

?上市前业绩步步高升,一旦上市就出现变脸,这样的财报大多是经过粉饰后的。?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巧合的是,1月9日证监会宣布首次开展IPO再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1月10日,遵义钛业便?主动?退出IPO之路。虽然遵义钛业在公告中特别突出?主动?、?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等原因,不过市场人士认为遵义钛业的选择可能是无奈之举。

?一方面可能考虑到证监会针对IPO再审企业的财务打假可能会伤到公司;另一方面经历了长期的过而不发,公司在财务数据上确实存在很大的变动。?熟悉IPO的市场人士说。

证监会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4月24日遵义钛业正式在证监会网站上发布招股书。2008年4月29日,遵义钛业首发审核顺利通过。不过,此后遵义钛业在IPO之路上再也没有前进半步。

案例二夸大募投项目前景

操作手法:通过买通调查机构制造假研报;虚报产品定价;虚报市场地位和市场需求等方式夸大募投项目。

典型案例:绿城水务瑞明工业

2011年11月14日,绿城水务IPO申请遭到发审委的否决。当时对于公司被否的原因有很多版本,其中包括公司突击控股关联交易公司,暗藏利益输送。

随着证监会的公示,真相也浮出水面。绿城水务因募集资金投向问题被否,与绿城水务同时被否的还有瑞明工业,被否原因均出在募集资金投向上。

绿城水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10.33亿元,当中的8.77亿元用于污水处理项目,但是公司污水处理收入是根据自来水用水量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污水处理费单价确定,因此该部分募投项目的达产不仅不能导致收入及利润的增加,反而可能导致短期内经营业绩下滑。

瑞明工业募集资金拟投资新增的年产150万件汽车发动机汽缸盖项目,与之前已经规划的产能相重复。由于不能对产能规划文件和供货合同进行适当说明和分析,公司的募资请求也被发审委否决。

案例三故设关联交易迷宫

1.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当一家企业进行财务作假时,首先想到的办法往往是运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手段,此种方法最为简单易行同时也最为隐蔽。

为了解决关联交易中利益输送过于明显的问题,投行一般采用"卖"的操作手法,即把关联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拟上市企业由此开始与转让后的公司或第三方展开隐蔽且通常是大宗的交易。

"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处理,既可以增加收入,也可以提高毛利率,还可以变相冲减费用,具体的操作方法可以有很多种,比如原关联企业向拟上市企业低价提供原材料,或高价购买产品,或对企业财务费用进行报销。"独立资深财务人士孙进山指出。

对于此类操作手法,一位投行人士指出,监管层在审核的过程中,重点会关注交易的程序是否有问题,以及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如果交易的价格明显高于或低于公允价格,就有理由进一步认定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如果最终被认定,监管层将要求企业注销原关联公司或者直接否决IPO申请。

操作手法:通过与关联公司或隐秘的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以不公允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产品,调节收入或支出报表。

2.隐蔽的非关联方利益输送

由于拟上市企业对于重大关联交易负有详细披露的义务,因此有企业开始进行隐蔽的、灰色的非关联方交易以规避披露义务,进而实现操纵利润。

据一位投行人士透露,此类较为隐蔽的利益输送手法主要有:员工减薪、供应商减价供应、经销商加价提货甚至囤货,PE股东通过皮包公司为拟上市公司报销费用或虚增收入、地方政府通过减税或增加补贴收入等形式。

该投行人士以员工减薪以及供应商减价供应为例说明:"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会向员工和供应商等关联利益方做出承诺,即实现上市后进行利益补偿,然后双方达成默契从而进行隐蔽的利益输送。"

此种操作手法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警惕。据了解,比如一家企业存在严重的税务依赖时,过会的概率就不会太大;如果进货或销售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水平时,预审员将会要求保荐机构对此进行详细核查并予以充分解释。

3.明显的关联方利益输送

虽然重大关联方交易历来是监管层核查的重点,但仍有拟上市公司频繁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以近期一家被暂缓上会的拟上市企业为例,预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该企业于2005年成立伊始并没有购买厂房和设备,而是转向关联方股东进行低价租赁;在2005年末和2006年初,该企业两次与关联方股东签订大额销售合同;此外,该企业于2008年还向关联方低价购买多项专利。

深圳某券商投行部总经理指出,这是典型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被监管层认定为缺乏独立性且涉嫌不当的关联交易。

典型案例:苏州通润

虽然是二次上会,但苏州通润依然未能通过发审委的火眼金睛。公司故设关联交易让人无法看透财务真实性。

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铸造厂存在持续的关联采购。尽管2010年5月起苏州通润终止了该铸造厂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但新的供应商永辉铸造仍有约426万元的产品系通过向铸造厂采购获得。尽管公司采取了补救措施,但由于实施时间尚短,最终被再次挡在A股门外。

证监会发审委最终认定公司在关联交易问题上无法撇清关系。

早前,苏州通润首发申请被否,市场普遍猜测被否原因与关联交易有关。苏州通润此后进行了更换采购商、控股股东出售关联公司股权等一系列突击调整,但是此次上会前又被媒体曝出偷漏税、买卖双方销售数据不符等问题。

典型案例:参仙源被立案调查或涉财务造假

新三板公司参仙源刚刚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就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从公司公告内容看,调查或与其财务问题有关,公司表示:?近期已对自身财务数据进行自查。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第一时间披露自查结果。如在自查中发现错误,公司将做出更正处理,进而有可能影响公司往年利润。?

由此,这家以山参种植为主业的企业,成为年内第12家被调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但若调查结果涉及财务造假,则在新三板中尚属罕见。而此前,也有同处人参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因媒体质疑其隐瞒关联交易涉嫌业绩造假等问题遭证监会立案稽查,并最终受到监管处罚。

关联方大客户贡献七成销售

成立于2006年的参仙源,在2012年尚处亏损状态,2013年起却终于找到生财之道,开始大量销售人参。也正是从2013年开始,参仙源的大客户只有一个,其采购额占公司总营收的七至八成,该客户就是受控于同一大股东的?兄弟?单位——参仙源酒业。

财报显示,2012年,参仙源的营收为7545.77万元,亏损2329.07万元;2013年,参仙源扭亏为盈,营收骤增至1.98亿元,净利润也达1.15亿元。在2013年的业绩构成中,其所谓?野山参?销售收入为1.42亿元,占总营收的71.62%,而买家只有一个,即参仙源酒业。

据公司在《转让说明书》中的解释:因?野山参?生长环境和年限的特殊性质,公司经过多年种植和培育,于2013年才开始展开销售。参仙源酒业由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主要产品为依托?野山参?生产的人参酒。参仙源酒业与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购销协议》。目前公司?野山参?产品销售给单一关联方客户参仙源酒

业,主要原因系生长期十五年的?野山参?是稀缺性资源产品,公司为优先保证参仙源酒业的需要所致。

需说明的是,在2014年11月27日发布的《转让说明书》中,参仙源酒业的股权结构为北大医疗集团持股51%,于成波及其夫人全资控股的北京碧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碧水投资?)持股49%;而碧水投资当时持有参仙源88.49%股权,于成波也是参仙源的实际控制人。不过,根据参仙源2014年年报披露,北大医疗集团已于2014年10月21日、11月1日将所持参仙源酒业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碧水投资。也就是说,在参仙源挂牌新三板之时,参仙源酒业已被于成波全资控股。

到了2014年,参仙源酒业的收入支柱作用愈发明显。财报显示,参仙源2014年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少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少42.18%。在当期营收中,参仙源酒业再次贡献9251.91万元,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提升到79.88%。

值得注意的是,同行业某A股上市公司此前被质疑业绩造假的一大关键点就是,该公司2010年起因涉足人参业务业绩暴增,可当年其前三大客户实际均为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客户所进行的大量人参买卖交易存在巨大的?自买自卖?虚假销售嫌疑。

?遇到公司大客户为关联方的时候,我们通常都会很谨慎,即便表面上看定价是公允的不存在利益输送,其买卖交易也可能有名无实。?有投行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挂牌后首年业绩骤降四成

如前所述,参仙源挂牌新三板后第一份年报就遭遇了业绩变脸。2014年,参仙源实现营收1.16亿元,同比减41.41%,净利润6630.64万元,同比减42.18%。

公司的解释为:因为2013年12月公司将持有的辽宁碧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碧水实业?)全部股权转让给碧水投资,故2014年收入仅为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2013年公司单体的营业收入为1.42亿元,报告期较去年下降18.19%,因为公司出于战略考虑,有节奏地控制?野山参?的采挖数量,2014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15.77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入1.06亿元;2013年采挖?野山参?(含散参)20.54万支,销售?野山参?实现销售收1.42亿元。

不过,根据公司在2014年11月《转让说明书》中的披露,碧水实业从成立起,至转让时未分配利润为-5800.48万元,公司以其初始投资成本900万元将其所持有全部股权转让,合并层面形成投资收益。也就是说,碧水实业成立至今还没有赚钱,将其剥离不应该成为公司减少盈利的理由。

而在人参销售方面,除了加工为人参酒之外,2014年还增加了护肤品加工。不过,将参仙源产品用于护肤品加工的客户仍然为关联企业,名为辽宁参仙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参仙源生物?)。据披露,参仙源生物2014年的采购额为1084.61万元,占参仙源当期总营收的9.36%,为公司第二大客户。有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山参的市场需求在逐年增大市价不断上涨,公司也表示要努力开发新的客户减少大客户依赖,并且,公司刚销售‘野山参’两年,正处于扩展市场占有率和树立品牌的关键时机,此时称要控制‘野山参’的采挖数量,其逻辑似乎难以理解。?

其实,参仙源在公司规范经营和独立性等方面一直存在隐患。公司《转让说明书》提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活动频繁,其中,2013年度公司销售给关联方参仙源酒业金额为1.42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71.62%。在关联交易的定价方面,与参仙源酒业的?野山参?销售合同的价格是在参照同期市场交易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定价的,向碧水投资转让碧

水实业股权时则未经资产评估,仅按出资额进行平价转让。虽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已经签署了书面协议,但仍存在不规范情形。由于上述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占比较大,公司存在规范经营的风险。

在独立性方面,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参仙源酒业的销售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1.62%,且参仙源酒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碧水投资的合营公司;同时,公司作为反担保保证人,为北京碧水投资有限公司的1.7亿元借款(上述款项已偿还3000万元),向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都存在大额交易,公司还持续与关联方频繁发生资金拆借行为

案例四故意瞒报内控事故

操作手法:隐瞒内部控制混乱、管理落后甚至安全事故等公司问题骗取上市资格。

典型案例:千禧之星广信农化

千禧之星此番IPO折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无法向发审委证实自身对加盟店的管控能力。

2008-2010年的加盟店收入分别调减2.45亿元、2.24亿元和2.59亿元,后来公司才声称系部分加盟店未使用公司品牌开展经营或者同时经营其他品牌所致。证监会发审委认为,经历如此重大的调整,千禧之星加盟店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难以判断。

广信农化在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内控制度和执行能力遭到质疑。公告称,2010年1月9日,广信农化的甲基硫菌灵车间反应釜曾发生底阀堵料故障,因处置不当导致3名人员死亡,证监会发审委据此认为该公司不具备上市资格。

案例五隐藏实际控制人

操作手法:通过进行复杂的股权转让,分散的股权设置和极度分权的董事会,达到隐瞒实际控制人的目的。

典型案例:同捷科技

主体资格是发行审核过程中发审委关注的基本问题,是公司能否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近年被否企业主体资格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基本为四方面:一是历史出资问题;二是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三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四是管理层出现重大变化。而某些公司却以极其复杂和分散的股权方式让人看不清实际控制人。

如上海同济同捷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申报时,报告期内管理层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济同捷股权结构分散,没有实际控制人,其中只有3名股东持股超过10%,而公司在整体变更之前董事会成员13名,整体变更之时(2008年3月)董事会成员变更为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只有5名原任董事留任。董事会成员发生了重大变化,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首发前两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管理层出现重大变化成为其被否的重要原因。

对拟上市公司来说,管理层必须有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案例六. 业绩变脸遭定增股东举报

现代农装早在2006年就在新三板挂牌,之后业绩表现一直不俗,营业收入从2006年的4.57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20.33亿元;净利润从2007年的3826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4802万元,增长25%,其中2010年和2011年净利润均超过7400万元。2014年1月23日公司发布第三轮股票发行方案,计划定向发行股份4000万股,募集资金3.24亿元,而几个月后公司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收入降为17.41亿元,利润由2012年4802万元变为亏损6896

万元,2014年更是亏损一个多亿。参与第三次股票发行的机构屡次维权未果,最终向证监会举报,而2015年5月14日,公司终于等来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

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主办券商应当指导和督促所推荐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其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发现拟披露的信息或已披露信息存在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或者发现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主办券商应当要求挂牌公司进行更正或补充。挂牌公司拒不更正或补充的,主办券商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相关业务,应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行业规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并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违反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将依法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案例七.少列费用

表现形式:

期间费用大幅下降,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水平

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或是较前期大幅增加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大幅增加

少列费用可以增加企业当期的利润,企业的做法一般是将已经发生的费用推迟入账,而将其挂在往来科目上,或是将费用资本化,把不相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利息支出,全部计入在建工程或是固定资产。

要识破这一陷阱,投资者可分析企业期间费用的变化趋势,并与同行业的期间费用率进行比较,如发现异常,则需要进一步对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的余额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这样就基本能够发现企业调节费用的操作。

案例八.用八项减值准备调节利润

表现形式:

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大幅减少

资产减值准备变化趋势与相应资产余额变化趋势严重背离

资产减值变化趋势与该资产的市场行情变化趋势严重背离

会计八项减值准备指的是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共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以存货减值准备为例,企业在每个会计期末要将存货进行成本与市价孰低的测算,如果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市价,则要对差额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市价又恢复的,可以在前期计提减值的范围内冲回。存货减值准备的计算受到存货结存数量、市场价格、前期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余额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造假企业会在选取市场价格时进行人为调整,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要判断企业是否进行了存货减值准备的调整,主要要分析存货减值准备的变化趋势和构成存货的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变化趋势是否一致。以某生产型企业为例,原油在该企业存货中占比较大,期末原油国际市场价格大跌,如企业的存货减值准备不增反减,那就十分可疑了,投资者要格外小心。

企业财务造假的手法五花八门,上述只是几种最常见的手法,现实中出现的情况可能是这几种方式的变形,也可能是其中几种方式的组合。投资者只要了解行业动态,判断企业的动机,认真分析相关数据,就能洞悉其中的玄机。

关于申请新三板挂牌上市申报期

财务核算进行规范工作思路

只要接触过新三板的人,可能都会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对于新三板过程中一些问题的把握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尽管新三板挂牌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众性远低于上市公司,同时股转中心也是一直在强调新三板挂牌企业遇到的问题一切都可以商量,但是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如何在将挂牌企业成本降至最低的情况和满足挂牌企业公众公司基本要求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同时,这也就是解决了中介机构与挂牌企业之间最根本的矛盾。

对于中介机构来说,对于问题的解决自然是越到位越彻底,最好是不惜一切代价解决得清清楚楚,这样中介机构做项目不仅没有风险并且成功率自然也会高。显然,挂牌企业肯定不会这么想,敢情不是花你的钱,对于企业来说最好是付出最小的代价能够完成挂牌的目标。

如果按照上述拟上市公司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解决问题,那么挂牌企业很可能是主观上我宁可不上新三板我也不解决问题了,或者客观上就是我想解决,但是你打死我我也解决不了。

新三板挂牌公司董秘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含重点导读)(公司治理)【圣才出品】

第二章公司治理 【大纲要求】 【本章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1.《公司法》(2013年修订)

2.《证券法》(2014年修订) 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3]第96号) 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 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及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6〕68号) 【重点法规导读】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年12月28日第三次修正,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熟悉,重点记忆】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例】公司是(),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2015年5月保代真题] A.机关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企业法人 D.公益组织 【答案】C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新三板“内外账”操作实务

新三板“内外账”操作实务 通常企业在不同目的之下,为了满足不同要求对同一个会计主体编制了两套账,甚至多套账。这些目的通常有: (1)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账:内账(管理账) (2)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账:外账(税务账) (3)为了贷款需要的账:银行账 (4)为了海关检查的账:海关账 (5)为了申请高新资格的账:高新账 两套账或多套账的原理:对于同一会计主体,对于同一个会计期间,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每套账做不同取舍,使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导致每套账的会计报表结果不一样。 一般来说:大多数企业是两套账:内帐和外账。 企业为什么需要两套账:中国的税负环境太恶劣,企业若完全照章纳税,很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将会有沉重负担,甚至无法生存,很多企业的原始积累都是靠偷税漏税来完成的。 企业为了减少税负,外账采取少计收入,多记成本费用等的方法来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对企业企业管理者,需要财务数据放映企业全面真实的情况,才能够利用财务数据对企业进行管理。因此,企业编制两套账。 (1)内账目标:内账的目标是放映实际情况,因此,核算的重点是实质,不是形式。例如:业务员请人洗脚,没有发票,写一张纸条经过审批就可以入账;例如送人一个红包,写一张纸条经过审批就可以入账。 (2)外账目标:符合税法的要求,重点是发票。 (3)两套账的程序:先从内账入手,将内账的凭证经过增减、变换后为外账凭证。

复印:对于正常的业务,如收入、成本、费用是有发票的凭证进行复印,原件作为外账的记账凭证,复印件作为内账的记账凭证。 减少:对不符合税法要求的凭证,如不开票收入,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只在内账核算,不在外账核算。 增加:为了多记成本费用,如多开的发票,并不是实际发生的,只在外账核算,不在内账核算。 变换:如对一些费用,没有发票,以另一种名义开发票。例如,送人一个红包,内账凭一张纸条记到“业务招待费”、甚至记到明细科目“回佣”;然后以一张加油发票代替,外账记到“汽车费用”。以此类推。 经过复印、减少、增加、变换后,内外账分别有了自己的原始凭证,按照各自的原始凭证进行记账。 两套账之间还是有着紧密的联系,多套账的难度会更大,帐套太多也就混乱的情况越严重。不管企业到底有多少套帐,内账始终是根本,外账是参考,通过一定的办法,找出最正确的账套,消灭其它账套。 两套账和ERP 以两账合一后的数据或以内账的数据进行ERP,因为外账通常是非常不准确的,和企业的实际差异太大,以外账数据进行ERP,将是一场灾难。若以内账数据(当然也要准)进行ERP,在两账合一完成后,按两账合一完成后的数据对ERP重新初始化,新建账套。 一两账合一的目标: 在某一个资产负债表日,经过调整之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都是公允的,简单来说,公允可以理解为正确或准确。在这一天,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据都是可以盘点的、可以查验的、可以询证的。两账合一针对的是资产负债表,因为资产负债表是连续的,有期初、期末,期初期末是连续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是期间报表。 二两账合一的方法: 1、两账合一的时间选择 (1)选择在计划报告期的前一年,因为太早做会加重企业税务负担(说白了,若不是因为要上市,企业就应该做两套账才是企业的现实选择)

最全的企业IPO股改及上市操作手册

最全的企业IPO股改及上市操作手册第一部分:股份制改制问题汇总 一、股份公司改制七大流程 二、股份制改制的先决条件 三、股份制改制的操作步骤 第二部分:IPO股改问题汇总分析 第三部分:企业IPO成本分析 第四部分:新三板股改法律问题 第五部分:企业股改改实务操作指南 民企纵横,服务民企第一品牌 第一部分:股份制改造问题汇总 一、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2017新三板董秘资格考试模拟卷

2017年董秘资格考试模拟卷(一) 一、单选题 1、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B.监事会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且其在监事会中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C.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监事 D.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错误 B.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C.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向经理提供借款 D.经理负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时间内不得转让? ()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4、某挂牌公司董事在公司挂牌前持有公司股票100万股。根据《公司法》规定,办理初始登记时,分别登记为75万股04(高管锁定股)和25万股00(无限售流通股)。当年该董事在二级市场卖出10万股,除此以外没有其他股份变动发生。请问,第二年年初时公司最多可以为该董事申请解限售的股数是()万股 A.7.5 B.10 C.12.5 D.15 5、挂牌公司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 A.3% B.5% C.10% D.15% 6、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 A.每10个交易日 B.每月 C.每季度 D.每年 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A.3% B.5% C.10% D.15% 8、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披露。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 )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 A.5%,10%,2日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最新版)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最新版)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前 致:公司 言 北京市金明(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明”或“本所”)接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为公司新三板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此,本所提供这份律师尽职调查文件清单。金明律师就本次的调查清单做出如下说明:1、请根据本文件清单所列事项提供所有有关文件。如果任何相关文件未能跟其它尽职调查文件同时提供应说明何时可以提交。在提交文件的时候,请在文件的右上角及档案名称中注明本文的问题编号,以作识别。2、如有关请求不适用,请在有关事项里注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3、“公司”是指关联公司、分支机构等;4、若本文件清单提及一个文件如“公司章程”,应理解为公司章程及所有相关修改或者补充公司章程的文件。5、就本文件清单提供的答复及/或文件所涉实际事项,在拟议的交易完成之前如有任何变化,请及时通知本所。6、请注意,本文件清单仅仅是一个初步清单。随着工作的进展,本所会进一步提交补充文件清单。北京市金明(上海)律师事务所2015年8月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 [键入文字]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文件编号1基本信息

1.1请用图表说明公司现在的股权结构,并列公司或其它法律实体在批文或营业执照中使用的法定全名、商号(如果不同)和法定注册地址或主要办公地址1.2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及其他批准证书或许可证)1.3公司基本信息的概述包括:1.3.1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1.3.2地址和地点,办公室、工厂、分支机构和直销店的地址和地点;1.3.3现有股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3.4有关公司情况简介;1.3.5全部雇员;和1.3.6有关公司的网址域名(无论是否经在有关机构注册)1.4公司下属企业(控股、参股、联营、合营企业)的资料:1.4.1下属企业清单(下属企业名称、目前注册资本、公司投资金额、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4.2《发起人协议》(或收购/合资合同)1.4.3设立及/或增资后的《验资报告》1.4.42012\201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1.4.5最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4.6最新公司章程1.4.7公司设立或增资时的相关政府批文 1.4.8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税收优惠批文1.5公司组织结构图,包括名称和职能1.6请用图标说明集团公司股权架构,包括公司、公司的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和关联公司 提供日期不适用注释 2公司设立及演变(建议至工商登记机关打印完整工商登记档案) 2.1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股东会决议、从国家、省级和/或地方人民政府获得的对公司设立的政府主管机关批文、《公司章程》等文件 1 金明律师事务所 2.2公司成立之后历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住所、增减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从有关国家、省级和/或地方政府获得的对上述事项的批文(包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批复、批准证书及相应的外汇登记证/卡)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增资协议、资产评估报告、股

新三板操作实务考试试题201602

新三板操作实务考试题 所在部门:姓名:分数: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5分,共45分) 1、新三板挂牌的基本条件包括() A、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B业务明确,有持续经营能力 C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D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E主板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主要解决高成长中小企业的股份转让及融资问题; B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主要为新兴行业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转让服务; C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主要为大型、成熟系企业、传统行业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转让服务; D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主要解决地方小微企业融资、转让、流转服务;3.、新三板挂牌的优势() A挂牌快B信息透明C成本少D利润率高E门槛低 4、新三板挂牌需哪些单位参与() A全国股份转让系统B主办券商C评估师D会计师E律师 5、尽职调查包含哪些内容() A公司业务及技术情况B公司治理情况C公司财务与会计情况 D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6、目前,暂无法在新三板挂牌的行业包括() A金融行业B类金融行业C互联网企业D殡葬业E生物医药行业 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实行() A申请制B审核制C竞价制D备案制 8、对于新三板挂牌表述正确的是() A新三板挂牌对股东所有制性质有所限制

B新三板挂牌对财务指标要求有所限制 C新三板挂牌对高新技术企业有所限制 D新三板挂牌不对财务指标要求有所限制 9、挂牌具体工作流程正确的是() A尽职调查材料制作—股改设立股份公司—券商内核—系统公司备案—挂牌 B尽职调查材料制作—股改设立股份公司—系统公司备案—券商内核—挂牌 C股改设立股份公司—尽职调查材料制作—券商内核—系统公司备案—挂牌 D股改设立股份公司—尽职调查材料制作—系统公司备案—券商内核—挂牌 10、新三板融资种类构成() A普通股、优先股B公司债、可转债、私募债 C银行信贷、股权质押D其他融资种类 11、新三板融资方式特点() A小额B大额C按需D多元E快速 12、新三板定向增发的发行对象包括() A公司股东B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C核心员工D散户E合格投资者13、关于新三板定向增发发行对象中合格投资者包括哪些() A法人机构:500万注册资本 B自然人:300万证券资产+2年证券投资经验 C合伙企业:500万实缴出资 D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或资产 14、在定向增发中,投资人偏好于什么样的三板企业() A企业规范经营、治理结构完善、有优秀管理团队的企业 B财务稳健、具有一定规模的三板企业 C持续的盈利能力、创新能力、持续的增长能力企业 D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行业,如高端制造、医疗健康、环保新能源类企业 E传统行业,具有极强的盈利能力的三板企业 15、新三板挂牌公司分层的总体思路是“多层次、分步走”,在起步阶段将挂牌公司划分为() A创新层B战略层C基础层D传统层 16、新三板投资的进入机制包括()

新三板系列之挂牌上市股改流程

新三板系列之挂牌上市股改流程 拟上新三板的公司多数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要求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应当符合该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之外,还需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 按照《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如需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变更形式的方案。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此类公司如欲进行公司形式变更的,解释上应认为由执行董事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 2、变更的法律依据; 3、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股本总额、组织机构、公司经营范围等; 4、原公司股东的出资额转换成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股份的安排; 5、股份制改造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6、具体经办人员和分工安排; 7、其他事项; 二、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变更公司形式的事项,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三、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 根据《公司法》第164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备审计。而按照《公司法》第9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后,应当由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并以之作为最终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的依据。 四、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 按照《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

新三板董秘培训基础知识问题解析(选择题)

新三板董秘培训基础知识问题解析(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1、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拟后续加入的做市商须在该股票挂牌满()个月后方可经申请同意后为该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一年 答案:B。 解析:《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中规定,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拟后续加入的做市商须在该股票挂牌满3个月后方可经申请同意后为该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退出做市后,1个月内不得申请再次为该股票做市。 3、下列关于分层标准三的说法,哪一条是错误的?() A、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B、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C、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D、最近6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 答案:D。 解析:分层标准三:(1)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 1

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4、以下不属于公司股东权利的是:() A、股东有权任免公司高管 B、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D、股东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管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管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个转让日内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 A、2 B、5 C、10 D、15 答案:B。 解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挂牌时签署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不定项选择题

(律所)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

(律所)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一、主体资格(请前往注册地工商部门打印自公司设立至今的所有工商登记资料)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资料。包括: 1、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公司设立的批文; 2、公司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过的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文件、审计报告; 5、公司历年的工商年检资料; 6、公司历次股权流转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流转前后的内部决策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股权转让资金进帐单、股权变动工商登记表、股权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各股东的公司股权登记文件、股权划转相关批准文件和公司股权变化前后的公司章程等; 7、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公司增资扩股的批文; 8、公司每次增资扩股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 9、股权是否存在其他争议或者未决事项,是否存在质押或者代持情况。各股东关于该股权是否涉及质押或冻结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函。 (二)公司的组织机构框架图以及对外投资关系结构图

3、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 4、会计核算体系及财务制度;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6、公司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有关情况说明等。 四、公司的章程 公司自设立以来的所有章程、章程修正案,以及股东会对章程进行制定、修改的历次会议资料,包括股东名册、签到册、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 1、公司设立至今,股东会所有的决议、记录等资料; 2、公司设立至今,董事会所有的决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设立至今,监事会所有的决议、记录等资料; 4、公司三会运作等的相关文件,包括三会议事规则、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六、公司设立以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投资或兼职的情况。

C16096-新三板持续督导制度及操作实务-90分测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和重大资产重组业务,以下错误的是 ()。 A.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涉及股份支付、对赌或者私募投资基 金参与认购的,主办券商应根据要求发表意见。 B.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办理时间为T-1日(T日为暂停转让生效日, 且为转让日)15点30分至16点30分。 C. 挂牌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进行内幕知情人报备。 D. 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不得参与挂牌公司 的股票发行。 描述:具体业务之股票发行、并购重组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以下()属于持续督导对挂牌公司治理情况的关注内容。 A.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是否有效履职 B.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 C. 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是否合法合规 D. 以上都是 描述:具体业务之公司治理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持续督导工作底稿的内容()。 A. 信息披露督导 B. 公司治理督导 C. 日常沟通 D. 行业研究报告 描述:具体流程之持续督导工作底稿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4. 以下属于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职责的是()。 A. 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B. 指导、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C. 建立与挂牌公司日常联系机制 D. 关注挂牌公司重大变化 描述:持续督导主要职责 您的答案:C,A,B,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关于挂牌公司的监管体系,以下正确的是()。 A. 挂牌公司不属于公众公司 B. 中国证监会履行牵头抓总的监管职能 C. 地方证监局对辖区挂牌公司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根据发现的 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对挂牌公司启动现场检查 D. 全国股转系统履行对挂牌公司的自律监管职责 描述:监管体系 您的答案:D,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以下属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是()。 A.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 行)》 B.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 C.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D. 《公司章程》 描述:法律法规体系 您的答案: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以下属于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的培训内容的是()。 A. 股转系统业务规则 B. 挂牌公司董监高行为规范 C. 定期报告的制作 D. 挂牌公司违规案例 描述:具体流程之培训组织 您的答案:A,B,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0.0 三、判断题 8. 挂牌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可通过邮件方式向股转系统

新三板股改过程中风险实务

新三板股改过程中的风险实务 一、新三板挂牌前股改中程序风险 一、转制程序 (一)组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 企业确定转制上市后,要在中介机构的指导和参及下实施,避免自行转制产生一些上市障碍,毕竟有些工作是不可逆转甚至是不可补救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 由于中介机构要合作一年以上,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二)尽职调查和方案制定 尽职调查是中介机构进场后的首要工作内容。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尽快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为拟定方案奠定基础;同时尽职调查有助于中介机构评估项目风险,提高自身的业务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水平。 对企业的尽职调查范围包括企业的控股子公司、对企业生产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的非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企业。 不同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范围和侧重点不尽相同,甚至同一个中介机构在不同阶段的尽职调查重点也不相同,不能盲目照搬所谓的范本。

尽职调查完成后各家中介机构应该共同协助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拟定转制方案及上市整体方案; 2、确定发起人、出资形式、签订发起人协议,并拟订公司章程草案; 3、进行审计、评估,并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资产评估需要立项的,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评估立项手续;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名称预核准,名称预核准有效期为6个月; 5、取得关于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非国有企业不需要做此项工作)。 (三)发起人出资 如公司仅以全部净资产进行折股转制,则由公司原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如公司整体转制的同时吸收新的股东增加注册资本时,企业应当设立验资账户,新股东在签署发起人协议后,应即缴纳全部货币出资;以实物、知识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出资完毕后,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四)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

“2018年度最受欢迎董秘”名单出炉

“2018年度最受欢迎董秘”名单出炉 挖贝网12月19日消息,昨日,由挖贝网、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联合举办,华夏银行冠名的“2019挖贝新三板领军企业年会暨第三届挖贝金股奖颁奖盛典”在北京悠唐皇冠假日酒店盛大召开。 大会以“守正出奇”为主题,汇集了包括数百名新三板企业家、投资机构、券商以及多位知名专家学者、权威媒体在内共计近500名代表,与会嘉宾共同就如何面对市场变化和行业变革“守正出奇”展开热切探讨。同时,“2018年度最受欢迎董秘”名单出炉。 董事会秘书是新三板企业中的重要一员,主要负责企业的市值管理、股权融资、信披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媒体沟通等大事小情。董秘的存在,更有助于新三板企业的规范治理。 为了发现新三板市场中最受企业和投资者欢迎的董秘,挖贝网以上万家企业的董秘为对象,通过对其市值管理能力、信息披露质量、在职期间企业融资能力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最终选出30名“2018年度最受欢迎董秘”。

融资能力是衡量企业认可度,也是衡量董秘贡献的一项重要指标。据统计,以上最受欢迎的30位董秘所在企业,超过三成在今年实现了融资,且融资额上千万。 “2019挖贝新三板领军企业年会暨第三届挖贝金股奖颁奖盛典”是挖贝网举办的第三届领军企业年会,本届大会以“守正出奇”为主题,旨在聚集市场资源,挖掘新三板成长机会,为市场搭建合作桥梁。 附-“2018年度最受欢迎董秘”名单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1、安力斯董秘任权; 2、奥立思特董秘管匀; 3、晨越建管董秘黎明浚; 4、德鑫物联董秘王丽娟; 5、点米科技董秘周慧鹤; 6、东邦御厨董秘张晨; 7、海

逸风董秘王静;8、汉博商业董秘王伟;9、和隆优化董秘李群;10、中物网董秘房浩举;11、凯诘电商董秘刘孟;12、铠甲网络董秘余红梅;13、联合永道董秘梁兰;14、蜜思肤董秘梁花;15、全景网络董秘张建辉;16、三瑞高材董秘沈燕丽;17、山维科技董秘王晴;18、天职咨询董秘杨林栋;19、同望科技董秘伍晓琴;20、沃田集团董秘李宁;21、夏氏春秋董秘李少博;22、长峰医院董秘陈妍莉;23、钢宝股份董秘薛红玉;24、神州锐达董秘王曼;25、索力得董秘柴守宾;26、ST海金格董秘郑凯;27、领信股份董秘王宗辉;28、亿嘉股份董秘李志新;29、地平线董秘张薇娜;30、中建信息董秘孙艳。

新三板董秘考试题库

第一章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 一、单选题 1.全国股转系统是经()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 A.中国证监会 B.国务院 C.国家发展改革委 D.中国人民银行 2.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 A.可以超过200人,但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B.不可以超过200人 C.可以超过200人,超过也不需要中国证监会核准 D.不可以超过50人 3.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全国股转系统是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B.全国股转系统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C.境内外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D.全国股转系统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

4.以下关于全国股转系统职能,错误的是()。 A.建立、维护和完善股票转让相关技术系统和设施 B.接受并审查股票挂牌及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挂牌 C.对全国股转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 D.办理股份登记,并出具股份登记证明文件 5.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挂牌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B.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由中国证监会核准 C.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D.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自行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全国股转系统主要市场功能的是()。 A.公开发行股份 B.股权融资 C.债权融资 D.公开转让股份

7.以下公司股票代码属于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是()。 A.002001 B.300188 C.830931 D.600000 8.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全国股转系统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而沪深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 B.全国股转系统不属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而沪深交易所属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 C.全国股转系统和沪深交易所都是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D.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以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但目前只有国家级高新园区的企业可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9.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全国股转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B.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建设涉及外资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交易所市场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C.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建设涉及投资者税收政策的,比照上市公司投资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现为进行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之目的,我们编制了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本清单”),希望贵公司按本清单的要求搜集整理相关资料。随着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和具体情况的变化,我们将不时地对本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贵公司在收集相关文件材料前,请事先阅读本清单第一部分“法律尽职调查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法律尽职调查相关说明 在文件收集工作开始前,请阅读以下说明: 1. 本清单所列之文件、问题是我们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所必须,请公司提供该等文件的原件及/或复印件(公司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真实性),并如实地就该等问题作出说明; 2. 本清单所列部分文件可能亦会在本项目的财务顾问(若有)、审计师和评估师的调查问卷或文件清单中提及,但仍请公司为我们提供该等文件、回答我们的问题;

3. 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某子公司或为某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请公司参照本清单对公司的要求提供该等子公司的文件资料(于该等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不再单独列出); 4. 本清单以下部分如无特别说明, “公司”指拟做新三板挂牌之主体。 5. 文件整理、归档和装订要求 (1)根据本清单提供完整、准确、与原件一致的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相关文件的附件及任何修订、补充文件); (2)对于按照本清单已提供的文件,请在本清单上相应标注“已提供”;如查明没有本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请在本清单上相应注明“无”或“缺失”;如公司尚未查明是否能够提供本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或稍后才能提供,请注明“待查”或“待提供”;如果某项文件不适用公司,请注明“不适用”; (3)根据上述要求作出标注的清单和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请公司各准备两份,一份用于建立公司资料库,一份用于我们查验; (4)对于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请公司根据本清单内容、顺序、编号进行分类,并在提供文件资料首页的右上角注明该文件分类的编号及内容,以方便文件的整理和我们核对;

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2014

关于有限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 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说明: 1、####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为贵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本次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为了解相关情况并开展下一步工作,需要贵公司提供以下文件资料,该等文件资料是本所律师向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 2、贵公司应书面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贵公司应按本所律师的需要提供文件资料的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与正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内容一致。 4、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及与贵公司之间的约定,对贵公司提供的 文件资料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致:#########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指引》(以下简称《调查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本所律师在为贵公司本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需要贵公司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请尽快按下列清单提供文件和资料,如不能提供,请以书面形式说明。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3) 二、行业和产品及许可证和相关资格证书 (3) 三、公司财务状况、业务及经营情况 (4) 四、固定资产 (4) 五、土地、房产 (4) 六、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5) 七、债权债务 (5) 八、重大合同 (6) 九、税务 (6) 十、公司职工状况 (7) 十一、无形资产 (7) 十二、环境保护 (8) 十三、守法经营情况 (8) 十四、公司关联关系及同业竞争 (9) 十五、访谈 (9)

新三板定增 董秘必须知道的23个问题

新三板定增董秘必须知道的23个问题 ?1、挂牌公司应于何时发布定向发行方案,方案发布后,何时到全国股转系统备案? 【答复】发布定向发行方案时间:建议定向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董事会决议同时公告。向全国股转系统备案时间:建议挂牌公司在定向发行的验资完成后十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服务窗口报送《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备案登记表》及相应备案材料。 ?2、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发行备案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复】挂牌公司可以参见已发布于股转系统公司官网的《定向发行备案业务指南》、《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5章、《业务规则(试行)》第4章第3节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对于其中不理解、不清楚之处,建议及时咨询主办券商或与监管员联系。 ?3、定向发行完成备案需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中国结算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文件”,具体指什么? 【答复】“中国结算出具的股份登记证明文件”指“新增股份登记确认书”、“非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证券持有人名册”。挂牌公司应将加盖公司公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交至我部以完成备案。 ?4、挂牌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公布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答复】挂牌公司应在新增股份预登记的次一个转让日公布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和定向发行股票挂牌转让公告。定向发行股票挂牌转让公告应明确挂牌转让日。 ?5、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应包括什么内容? 【答复】根据《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规定》第3条之规定,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挂牌公司符合豁免申请核准定向发行情形的说明; (2)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4)新增股份限售安排(如有); (5)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6)主办券商关于本次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7)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8)挂牌公司全体董事、主办券商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关于上述各部分的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规定》其他有关规定。 ?6、什么时间才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在中国结算办理完登记后,还是发布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和定向发行股票挂牌转让公告后?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答复】全国股转系统对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暂无强制性要求,请挂牌公司根据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详细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尽职调查清单及访谈安排 主办券商 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文件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收集人:)1-2历史沿革情况

1-2-1公司历次工商登记备案资料(由工商登记机关取得并敲工商登记机关骑缝章)1-2-2公司当期及历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1-2-3公司历年工商年检的财务报告 1-2-4公司历次获得的荣誉证书 1-3股东的出资情况 1-3-1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资料 1-3-3-1各股东简介(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发起人简历)、公司设立当年的营业执照 1-3-3-2各股东在公司设立当年财务报告 1-3-2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时的验资报告及验资资料 1-3-3公司及股东之间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及相关凭证 1-4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1-4-1重大股权变动涉及股东的“三会”决议等内部决策文件(如需) 1-4-2公司审议重大股权变动的“三会”决议等

1-4-3重大股权变动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如需) 1-4-4重大股权变动涉及的相关报告1-4-4-1审计报告(如需) 1-4-4-2评估报告(如需) 1-4-4-3验资报告(如需) 1-4-5国有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有)、 1-4-6国有股权管理文件(如有) 1-4-7重大股权变动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增减资协议 1-4-8公司重大股权变动履行的公告及相关债权人同意文件 1-4-9重大股权变动时,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 1-4-10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或支付情况说明 1-4-11重大股权变动对公司业务、人员等影响情况的说明 1-5重大重组情况

1-5-1公司历次合并、公司历次分立、收购、出售资产、资产置换、重大增资或减资、债务重组等重大重组情况表 1-6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主要情况 1-6-1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及组织结构说明(包括参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 1-6-2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资料: 1-6-2-1营业执照(如为自然人的,收集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内居住证明文件复印件) 1-6-2-2公司章程 1-6-2-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1-6-2-4追溯自然人股东的股权结构 1-6-2-5追溯至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名、境外居留权证明文件) 1-6-2-6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新三板操作实务

一、挂牌准入制度 1.挂牌主体资格与合规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第一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第二,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2)持续经营能力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第一,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第二,公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三,公司不存在公司181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破产申请。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治理机制健全:第一,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建议公司治理制度。第二,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合法合规经营:第一,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最近24个月内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收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第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部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刑事处罚;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第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券商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二、企业改制中律师的主要工作 辅导企业规范运行,协助企业设计改制方案; 协助企业起草股份公司设立的发起人协议; 协助企业起草股份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出席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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