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年度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年度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附件2: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年度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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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1)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提升监控数据质量,保障联网联控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令第5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本办法所称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的依托卫星定位系统技术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监控体系,包括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部级平台)、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级、地市级、县级)监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 联网联控系统各级各类平台的考核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部级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省级监管平台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负责部级平台的运行、维护及省级监管平台考核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辖区联网联控系统的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下级监管平台和接入的监控平台(包括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的考核管理,负责本级监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联网联控系统考核对象包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 第七条联网联控系统考核指标包括: (一)平台连通率:统计期内,下级平台与上级平台之间保持正常数据传输的时间总和占统计期间总时长的比率;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与管理对策

2014年安全生产现状及管理对策 1 企业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现状与不足 通过综合以上分析结果,结合实习期间的观察和学习发现,现阶段实习企业存在有如下几方面情况与不足之处。 1.1 企业人员对安全工作认知情况存在不足 1.1.1 企业领导人对安全风险的预防方面认知不足 由于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受人、车、道路环境方面的影响始终存在,安全风险无法完全消除。企业领导人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侧重于降低安全风险经济损失的事后补救层面,而把事前预防控制层面做为安全工作的辅助,没有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得不到真正重视。 1.1.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足 企业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化知识素质普遍不高,并且缺乏完备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导致安全工作仅仅是根据国家道路交通运输相关部门的法规、规范、上级部门安全工作要求去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缺乏从企业实际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上出发,提出并制定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管理人员缺乏自主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分析。 1.2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不利于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虽然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机制,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方面均符合规范要求。但是对于安全生产投入中的安全专项资金提取只有6%,仅刚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企业对安全投入的重视程度不够。 安全专项资金低,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活动难以开展,就难以建立良好的、可持续性的激励机制,不利于调动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进行。 1.3 承包经营的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分析与改革研究

目录 第一章绪论 (1)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 1.1.1 研究背景 (1) 1.1.2研究意义 (2)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4) 1.2.1国外研究现状 (4) 1.2.2 国内研究现状 (5) 1.2.3 研究述评 (11) 1.3研究内容与整体架构 (11) 1.4 研究方法 (13) 第二章政府职能的定位与分析 (14) 2.1 政府职能内涵 (14) 2.1.1 政府职能的概念 (14) 2.1.2 政府职能的特性 (14) 2.1.3 政府职能的基本内容 (15) 2.2 政府职能问题由来与发展 (15) 2.2.1 18世纪后期的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 (15) 2.2.2 20世纪30年代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和罗斯福“新政” (16) 2.2.3 20世纪7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 (17) 2.2.4 20世纪90年代的“第三条道路” (17) 2.2.5 总结和评述 (17) 2.3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政府职能定位 (18) 2.4 政府职能的实现 (19) 2.4.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0) 2.4.2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21) 2.4.3 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21) 2.4.4 政府与公民个人的关系 (22) 第三章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整体研究 (23) v

3.1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 (23) 3.1.1 道路运输管理的概念 (23) 3.1.2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23) 3.1.3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机构性质 (23) 3.1.4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 (24) 3.1.5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模式 (25) 3.2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能 (25) 3.2.1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能范围 (25) 3.2.2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能现状 (27) 第四章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定位分析 (29) 4.1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定位 (29) 4.1.1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体制 (29) 4.1.2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地位 (30) 4.2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定位分析 (30) 4.2.1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 (30) 4.2.2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能实现 (33) 第五章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建议 (37) 5.1 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完善 (37) 5.2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转型 (38) 5.2.1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机构性质转型 (38) 5.2.2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机构规格转型 (38) 5.2.3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模式转型 (39) 5.2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完善 (39) 5.2.1 城市客运管理 (39) 5.2.2 安全监管 (40) 5.2.3 节能减排 (41) 5.2.4 市场管理 (41) 5.2.5 社会合作 (42) 结论 (43) 参考文献 (45) vi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草稿-提供给修订工作组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注:发布此部令时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输管理机构对营运 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的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配发《运输证》,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以及用于汽车租 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第四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同时接受运输管理机构对其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以及对其营运车辆市场准入的审查和车辆技术性能定期审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各类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 第六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交通 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及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执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的营运车辆技术要求。 第八条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由车辆技术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所属车辆较少的,应当有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车辆技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做好营运车辆购置前有关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及客车类型等级的评估; (二)负责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记录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三)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及燃料消耗量定额,轮胎行驶里程定额等。 (四)制定营运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及计划落实,向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和车辆二级维护计划报表。 (五)开展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考核监管工作和安全行车、节能降耗、车辆维护等业务培训、技术竞赛活动; (六)落实营运车辆行车记录仪、车载gps设备的应用与监管工作; 第十条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主要制度: (一)车辆购置、更新、报废管理制度; (二)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车辆燃料消耗量定期记录与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四)车辆视情修理与定期维护管理制度; (五)车辆行驶记录仪与车载gps监控系统监管制度。

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摘要 交通运输业指国民经济中专门从事运送货物和旅客的社会生产部门,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部门。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联系交往的手段,也是衔接生产和消费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交通运输业在现代社会的各个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综合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扬长避短,使得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关键词: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发展现状;交通运输业存在的问题;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 1交通运输业发展现状 铁路运输 铁路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同时又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虽然我国铁路运营里程在总量上尚处于短缺状态,路网结构对国土的覆盖性尚有较大的差距,但在各种运输方式组成的交通运输体系中,铁路运输始终处于骨干地位,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持作用。2009年底,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万公里,2009年全国铁路共完成新线铺轨5461公里、复线铺轨4063公里;投产新线5557公里,其中客运专线2319公里;投产复线4129公里、电气化铁路8448公里。 1.1.1铁路路网 干线铁路是铁路网络的关键部分,是铁路发挥骨干作用的坚实基础。目前,我国铁路主要干线共有22条,根据其发挥作用和地理位置分布的不同,可大致分为能源运输干线、南北铁路干线、华东地区干线、西北地区干线、西南地区干线和东北地区干线。 1.1.2铁路客货运输 2009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亿人,同比增加6321万人,增长%。货物发送量完

成亿吨,均创历史新高。同比增加6113万吨,增长%;总换算周转量亿吨公里,同比增加亿吨公里,增长%。 公路运输 现代交通运输方式的公路运输,比起水运和铁路起步晚,直到19世纪末才有了第一批汽车。这种新型交通工具问世后,在实践中显示出其突出的优越性,即机动、灵活、方便、快速、直达,因此,它的发展速度远快于水运和铁路。截止2006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万公里。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公路运输发挥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1公路网络 我国公路网络由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构成。国道为我国公路的主骨架,起着连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城市、港口、车站、工农业生产基地等作用。省道和县乡道路是国道的支线,起着省区范围内城乡之间联系和通过国道与省外联系的作用。全国公路总里程中,国道万公里,省道万公里,县道万公里,乡道万公里,专用公路万公里,村道万公里,分别占公路总里程的%、%、%、%、%和%。高速公路的出现,有效地改善了干线公路的交通状况,使干线公路在全国公路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 1.2.2公路客货运输 近些年来,公路客货运输发展较快,特别是公路客运,现已在客运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2007年,我国公路运输需求保持了快速的增长,其中公路货运周转量同比增长%,客运周转量同比增长13%,增速基本为近5年之最。 水路运输 我国水路运输发展很快,特别是近30多年来,水路客、货运量均增加16倍以上,目前中国的商船已航行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港口。中国当前已基本形成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水运体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水路运输对经济、文化发展和对外贸易交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3.1基础设施建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初探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43415313.html,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初探 作者:陈阳薛晨蕾 来源:《商情》2015年第38期 【摘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是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论文在现实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总结归纳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性质不统一、规格不一致、职能不清晰等问题。在分析其产生问题的原因后,提出了推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管理学;机构改革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性质问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性质定位不科学。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绝大多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都是事业单位建制,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采用事业编制进行管理。这种不科学的性质定位,导致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人员超编、机构膨胀、道路运输管理不能发挥应有职能。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格问题 机构规格设置不统一。不统一不仅表现在全国各地机构规格设置上的差异,即使在同一行政区域,规格设置也不统一。如广东省的市级机构中,规格设置为正县级的12个、副县级3个、正科级19个、无级别15个;县级机构多数无级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格设置的不统一,使道路运输管理难以适应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的需要,难以适应运输管理职能转变的需要,难以适应构建综合运输管理体制的需要,难以适应道路运输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能问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总体上具有行业规划、管理、监督、服务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等职能,但在具体事权职能划分上,存在不清晰的问题。如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方面,有些省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而有些省单设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进行管理;全国大部分省交通运输厅内设有运输处或运输管理处,在日常管理中常与省级道路运输机构的职能出现冲突,职能交叉现象非常严重。

营运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业卫星定位应用系统建设,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GPS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顺利与原有监控管理相接轨,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实现生产运输全过程实时受控,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GPS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二、公司采取“统一管理、统一审看、各负其责,有效监控、全面覆盖”的原则,凡所属公司营运车辆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设备,均须遵守执行本办法。 三、监控中心设2-3名专职监控员,实行倒班作业,对公司每天所有在线的营运车辆进行不间断监控。负责对公司车辆的GPS监控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由专职监控员根据显示数据进行检查车辆安全运行状况,并且详细记录。 四、监控中心GPS监控系统平台管理职能 1、负责日常营运车辆GPS运行状态监控,建立完善公司内部的各项制度和台帐,包括监控管理制度、信息发送制度、监控记录处理制度、车台维护报送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GPS监控岗位职责、驾驶员监控管理台帐、车辆监控管理台帐、车辆运行监控日常审看记录、GPS车辆监控数据月报表等。将有关监控数据进行统计,于每月5日前把上月公司营运车辆《GPS监控数据月报表》报送上级运管部门。 2、负责对GPS监控数据信息的管理,由GPS专职监控员进行统一存档管理,重要数据信息及时下载保存、备份。 3、负责对GPS监控数据信息对外发布的管理,定期报告、通报,保证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反馈。GPS监控数据信息是本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原则上不对外进行发布或提供给其他人员查看。特殊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给予提供。 4、负责对监控室内审看设施设备的管理,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正确使用每台设备对应到人,各负其责,如遇到设备软硬件故障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或厂家售后人员维修,不可自行拆卸。 五、GPS专职监控员岗位职责 1、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监控到的情况和上级运管部门转办的有关车辆违规信息记录,有效将信息传递给线路分公司进行确认,同时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存档,作为线路公司对驾驶员管理、考核及统一上报给上级运管部门的依据。

交通运输企业有哪些

交通运输企业有哪些 【篇一:浅谈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管理】 龙源期刊网 .cn 浅谈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管理 作者:赵国良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交通运输企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面对当今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交通运输企业经营者应临危不乱,思路敏锐清晰,认清形势,顺应潮流,引入现代经营理念,搞好全面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拓展发展新路径,逐步形成高居市场之巅,转动自如,游刃有余的“高屋建瓴”之势,再创交通运输企业发展史上的新辉煌。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实力。 关键词: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管理 随着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给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通运输企业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须通过有效的经营活动、不断的创新改革活动和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搞好全面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拓展发展新路径,顺应时代潮流,抢占市场“制高点”与“桥头堡”,打造精品的运输企业形象,竭诚服务社会,逐步使企业形成高居市场之巅的有利态势,不动则已,动则势不可挡,获取最大化的赢利。 一、国交通运输业现状 1.国有交通运输业存在的问题。我国交通运输业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不懈努力,从总体上看,目前交通运输出现相对宽松的局面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具有特定时期的特殊性,并且,这种宽松也是与80年代交通运输极度紧张的状况相比较而言的。事实上,我国交通运输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从目前看,我国交通运输的基础作用远没有充分形成。第一,交通运输网络和运输能力规模不足,干线交通依然紧张,广大农村地区缺桥少路,交通不便。交通运输在国土开发,资源开发中还没有起到先行的作用;第二,运输设施和装备技术水平仍然较低,与现代运输体系有很大差距,而且运输质量还未得到足够重视,还仅局限于低水平的适应,与高质量运输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第三,交通运输改革和运输管理不尽如人意,运输布局不完善,结构不合理,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意见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现代道路运输业为目标,以提升道路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为着力点,求真务实,奋发作为,重点做好产业发展、行业管理、服务民生、数字运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黄蓝两区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任务目标 道路客、货运量分别增长3.8%和7%。场站建设完成计划总投资46000万元,重点建设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县级客货运站项目、规模物流园区项目。运输管理水平、产业发展规模、行业实力和质量都有新的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转型升级,推动道路运输产业发展。 1、积极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实行政策倾斜和政府引导的方式,鼓励大型甩挂运输企业发展,做大做强京博物流、银河物流甩挂运输试点,做好短途甩挂运输向长途综合运输方式的衔接,积极借鉴先进地市的成功经验。 2、加强与邮政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邮政网点多,分布广的优势,逐步开通并扩大长途汽车票,城市公交月票、公交卡等代理销售及充值服务,积极探讨长途客运站设立邮政业务经营专区、利用长途客运网络打造邮件(含畅销零售报刊产品)快捷配送平台、利用长途汽车站设立邮件交换中心、共同开发全市汽车客票销售信息系统、邮政传媒与长途客运媒体合作等项目。 3、重视重点项目推介。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项目推介工作方案》,进一步理清思路、整合资源,拓展完善重点项目库,适时选择、编制第二批重点推介项目,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招商,扩大道路运输产业的对外开放合作。加快重点物流园区和配套信息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园区集装箱物流项目。扶持骨干龙头企业,坚持政策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引导优势资源向骨干龙头企业集中,引领道路运输产业快速发展。 4、全力推进四环五海道路运输服务基地建设,完善后续项目建设。XX年4月中旬正式启用维修及检测方面工作。 5、全力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部两项统计调查工作。及早部署、科学谋划,做好全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调查、交通运输业经济核算调查工作。 (二)深化改革,强化行业管理工作。

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交通部、国家经委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运输行业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保障货主和旅客的正当权益,维护运输秩序,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提高社会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从事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以下简称公路运输),均属公路运输行业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从事公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公路运输规则。 第四条公路运输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实行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多家经营的方针。坚持国营、集体、个体各种经济形式协调发展。保护正当竞争。 第五条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动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第六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主管公路运输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开业和停业管理 第七条申请从事营业性公路运输及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含联户,下同),必须履行以下手续,方可开业: 1、持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位的证明,报请县(含县,下同)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开业技术业务条件审查; 2、交通主管部门根据社会需要和其生产能力、经营范围、技术和经营条件情况,在三十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发给经营许可证明; 3、申请者持交通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发营业执照; 4、临时(不满三个月)从事营业性公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指从事非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临时转向营业性运输),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发给临时营运证,即可经营。 第八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公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以及临时参加营业性公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注册营运车辆数,由交通主管部门发给营运证,一车一证,随车携带,全国通行。 第九条从事营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停业,应在三十天前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经审查同意,缴销营运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停业。 第十条本条例发布前已经开业的公路运输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到交通主管部门补

长途客运车辆管理系统

长途客车公司车辆管理系统方案 一长途客运行业车辆管理需求 长途客车在营运时,由于装载乘客人数较多,其发生事故后果波及面广,社会影响比较严重。另一方面,司乘人员在车辆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超载等违规行为,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预定路线行驶或绕道兜客,这些行为都为安全生产带来严重的隐患。如何解决长途客运过程中实时安全监控和管理问题,从而提高整个长途客运行业的安全水平,是目前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移动通信技术以及GPS定位技术的发展使得建立这样的系统变成可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管理漏洞带来的生产损失。全国各主要城市已经将GPS作为长途客运车辆必须安装的监控设备,长途客运车安装GPS已是大势所趋。 二:产品GPS组成 类别功能功能描述 调度 管理 自动播报 全自动语音报站/安全乘车提示/换乘车提示/超速行车提示/整点报时等。 无需手动操作,分担司机劳动强度,安全运营,自动标准语音服务。 具有超速语音提示功能,确保安全驾驶,强化运营秩序. 具有自动正点语音报时功能,增添服务品质要素。 调度信息 自动播报 当调度屏收到调度信息时,司机不方便阅读。系统会通过TTS系统将信息自动播报, 可以达到真人效果,司机可以做简单回复。 通话功能 当调度中心需要与司机通话时,下达指令到司机的车辆GPS 该GPS会自动拨通电招的电话,司机免提方式和中心通话,以便安全驾驶。 出车统计统计出车的次数,时间 提醒 管理 司机 安全 出界报警 车辆驶出定义区域后,车载终端将自动向中心上报警情,如离开某一区域,可以设 置离开某地报警如离开总站或某站等等 入界报警 如车辆进入定义区域时,就会报警。可以设置某个区域报警,也可以是终点站或 某大站 疲劳驾驶 管理 司机连续驾驶时间超过管理人员规定的时间后,车载终端自动向中心上报疲劳驾驶 警情。 紧急报警当车主遇到危险情况时,可按动紧急报警按钮 非法点火非法点火报警:车载机处于预警或警戒状态下,发动机运转超过20秒,触发报警

道路运输企业等评定办法doc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证手续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国税或地税登记证、法人 身份证各三份;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份; 3、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 投入时间等内容)三份; 4、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 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三份; 5、拟聘用驾驶员的驾驶证,上岗证及各自的复印件各三份; 6、业户情况表、经营许可证审批表、业户审验表各三份(上述 三表在运输股领取); 7、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JT/T 631—2005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分级及等级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以下简称货运企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JT/T 402 汽车货运站(场)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专用货车 special trucks 专供运送某种或某类货物的具有特殊装置或设备的货运车辆。 如集装箱专用车、罐车、冷藏车、水泥搅拌车、大件货物车、危险品专用车等。 (二)货运企业等级 classifications of road freight

《道路运输证》配发及管理规范

《道路运输证》配发及管理规范 一、《道路运输证》配发原则 《道路运输证》全国实行统一式样,由交通运输部制,并:按照以下原则发放: (一)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按一车一证的原则,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 (二)从事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其《道路运输证》由车籍地市(地、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 (三)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其《道路运输证》由许可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各地也可视情由许可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车籍地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 (四)货车挂车原则上应当单独办理《道路运输证》,但货车主车(牵引车)与货车挂车号牌一致时,可在主车的《道路运输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挂车不另发证。 IC卡《道路运输证》的配发和相关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道路运输证》配发程序

(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应当向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材料进行核实后,依据其有关车辆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2.法人单位应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分公司应提交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3.客车申领《道路运输证》的,还应提交班线、包车或旅游客运的许可决定书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者为企业的,还应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5.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 6.9cm× 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2张,一张用于证件制作,一张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 7.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客运车辆还应提供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客车类型等级核定结论。

最新整理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docx

最新整理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方案 **州交通运政管理处是经州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州人民政府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主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州交通运政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国家及省有关道路运输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指令的贯彻 实施。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x省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部规章,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含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道路客货运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等)经营实施行政许可。 (三)制定全州行业发展规划,制定道路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有关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合理调控运力、安排站点布局。 (四)负责组织运输市场的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全州道路运输投诉处理机制,调解运输纠纷。 (五)掌握**州道路运输价格、税收的执行情况,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 (六)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组织实施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组织实施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物资运

输,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根据本州运力与运量情况,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提供需求信息,进行宏观调控,组织车辆结构调整和推进技术进步,组织本州的道路运输站(场)规划、布局,组织本行业的科研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本州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九)核发、管理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各种证、牌及票据、凭证、单据等,负责道路运输规费的征收、管理。 (十)负责本州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推广经验交流,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工作。 (十一)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指示,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州交通运政管理处机关内设10个科、室、大队,下设12个运政管理所。 (一)办公室 1、组织起草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规划、决议、通知和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并督促实施。 2、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会议,发布会议记要,落实和检查会议精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分析报告(1)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分析 一、行业简述 现代运输方式主要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5种。其中道路运输是以道路为运行基础,以站场为作业基地,以车辆为主要工具,以实现旅客和货物位移为目的的生产活动。道路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服务性行业之一,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其他运输方式的重要纽带。道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快速、经济,可以实现“门对门”直达,运行范围广泛等许多其他运输方式所不能取代的优点,在交通运输系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行业现状 1、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企业众多,但是由于受行业特点所限,覆盖全国的跨省市、跨区域的大规模道路运输企业较少,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市场份额十分分散。从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公布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名单(2016 年)”来看,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排名十一,山东省内排名第一,全国名列前五名的公司为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以上五家公司各自网站信息,其简要情况如下:(1)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公路客运的主导型企业,截至2015年11月,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下设11个分子公司、控股企业70个、20个参股企业,营运车辆11,000多辆,14个国家一、二级客运汽车站,营运班线656条,日均发送旅客达66万人次,已基本形成道路客运、现代物流、公交出租、综合旅游、汽车修理、站场经营、金融地产等多元经济协调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2)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公司下辖9个内部分支机构,26家投资企业,以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客运站场和车辆维修为主业,运行线路遍及广州、横跨广佛、辐射珠三角。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含投资控股企业)拥有各类营运车辆8,636台,经营线路872条,员工23,306人。 (3)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3399),主要从事提供汽车运输及配套服务、综合物流服务和高速公路相关服务,汽车运输业务主要分布于粤港等地,截至2015年6月底,管理的站场83个,营运客车7,424辆,班车线路1,378条。 (4)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的第一位,在重庆和西部地区道路客运市场具有主导地位;截止到2014年底,拥有各类客货车辆2万余辆,长江标准化船舶运力达30万吨;拥有物流站场45个,已经建成和在建仓储面积70余万平方米。 (5)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核心业务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及农副产品经营。截止2014年12月底,下属21个子(分)公司,9个一二级客运站和二个现代物流园区,拥有7,000多员工、营运客车2,100多辆、营运线路600多条、日发班次6,400多班。 2、行业发展现状 2015年全国公路道路运输业载客量车辆为83.90万辆,较上年同期减少0.8%;客位2148.58万个,较上年同期减少1.9%;客运量161.91亿人,较上年同期减少6.75%;旅客周转量10742.66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减少2.31%。从各项数据来看在2015年均出现了负增长,市场规模已经饱和并呈现下滑趋势,行业天花板已经开始逐步显现。行业2011年至2015年的各项数据统计如下: 全国公路道路运输业载客车辆及客位统计表

道路运输知识考试题(二)

道路客货运输知识考试试题(二) 本试卷满分100 分 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总分 一、选择题(共30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___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A.交通主管部门 B.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__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A.公安交通管理机构 B.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公路路政管理机构 3、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由___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A.县级 B.设区的市级 C.省级 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是:____。 A.申请—审查—许可或不许可 B.审查—许可或不许可 C.许可或不许可—申请5、申请道路运输货物经营的,应向具有审批权的___进行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A.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B.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6、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___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A.省级 B.设区的市级 C.县级 7、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___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A.40日 B.30日 C.20日 8、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___,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A.《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B.《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道路运输上岗证》 9、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___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装订线

A.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C.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0、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___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A.10日 B.20日 C.30日 11、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____个小时。 A.4 B.5 C.6 1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____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A.单位 B.国家 C.企业 1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____。 A.容积指标 B.乘载数量 C.技术标准 1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___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A.经申请可以 B.允许 C.不得 15、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____。 A.四次 B.二次 C.一次 16、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____对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审验。 A.每年 B.每半年 C.每两年 17、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标注在____上。 A.《道路运输证》 B.《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18、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____、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A.交通事故 B.车辆检测 C.人员培训 19、《道路运输证》____转让、出租。 A.允许 B.可以 C.不得 20、国际道路运输予以批准后,应当向___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A.省级 B.国务院 C.设区的市级 装订线

联网联控系统平台建设情况汇报

关于XX市营运车辆联网联控项目情况汇报 一、项目概况和进展 XX市营运车辆联网联控项目是XX市智慧安检试点项目。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主要建立平台、采集数据;二期整合资源,开发应用。一期项目于2012年4 月启动,坚持边建设、边完善、边采集数据,于今年2月完成平台建设,4月完成项目初验,8月完成项目验收,并进入试运行阶段。一期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平台设计遵循“顶层设计、多方共享、分步实施”的设计原则,充分考虑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未来XX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对接,同时为安监、交警、城管等部门提供接口服务,以实现数据共享。并遵循交通部联网平台的的技术标准,下一步将实现与省部平台的对接。 二、一期项目建设内容 一期项目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建设内容: 1. 建立数据中心和数据采集平台,实现数据统一采集、统一处理、统一存储和统一管理。 2.通过物联网技术和数据采集平台,采集三类以上班车、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租车,工程车及其它营运车辆的

营运信息、GPS动态信息和GPS运营商的基础信息,实现营运车辆运行数据和静态属性数据的统一集中管理。 3.建立数据分析和处理服务平台,对采集的数据进行集中统一处理,结合GIS技术,实现营运车辆的空间可视化管理和实时监控。 三、初步应用效果 1.通过该平台的应用,实现了行业管理部门对车辆、企业、GPS运营商的管理,能够对营运车辆的历史轨迹、所属业户、附属运营商进行联动追踪,做到有证可查、有迹可寻、有据可依。目前,平台已进入试运行,系统已经采集了我市2万多辆营运车辆的监控数据的接入,涉及GPS运营商有21家,其中重点监控车辆包含:客运班车1705辆、客运包车2791辆、危险品运输车1900辆、出租车10465辆、工程车1775辆等。 2.实现对车辆的违规运输行为(超速、超区域行驶)实时报警、实时通报。运管局各区管理处通过该平台定期查看车辆运行情况,对有违章车辆的企业及时告知,并督促企业查明原因,教育整改,提高营运车辆的安全性。 3.通过该平台可以展示区域性运输企业和运营商车辆在线率和排名,管理部门利用这个平台对全市“两客一危”营运车辆在线率情况进行排名,每月在行业内通报。

交通运输企业自查报告

交通运输企业自查报告 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基层交通运输系统的窗口部门之一,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之一。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客车串线经营等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是基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首要职责。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基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得到了正常、健康、良性的发展,综合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对保障和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下面,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基层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就我县如何开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形成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雷山县运管所行政执法机构现状。 目前,雷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共设有1个县级运管所,1个乡镇级运管站,即雷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雷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西江运管站,其中:雷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数10人,现有运政执法人员9人,下设有综合股、稽查队、财务股三个股室;西江运管站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数4人,现有运政执法人员2人。 (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县共成立有3家客运企业,均按要求至少配备了2名持证的专职安全员以上。 近年来我县客运企业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1、开展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在社会和群众中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个别客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员行车时接打电话、未系安全带、超员超载、超速行车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3、由于执法力量薄弱和稽查经费困难等原因,对边远乡村的运输安全监管难以做到位,以致非法营运、违章载客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对全县营运客车的监管措施有待强化,客车站外上下旅客、乱停乱靠等现象时有发生。 4、部分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规定的要求相差较大。 5、虽我县所有客车已全部安装了GPS系统,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平安公司、丹江公司和黔岭雷山分公司均存在GPS系统对车辆所在位置定位不准确,偏差最高达400多米以及安装使用制度不好,还存在有时无人值守监控和系统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5号)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4年03月0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 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 (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由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 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以下统称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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