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标采购经济合同管理办法3

XXXX医院

合同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XXXX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职能部门合同管理的分工

第四条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合同业务为:

一、人事科负责医院人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

二、医疗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采购及维护等合同的管理;

三、财务科负责经济业务往来合同的管理;

四、总务科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五、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合同的管理;

六、科研科、教学部负责各类专业培训、合作办学、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等合同的管理;

七、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协调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相关科室管理。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管理

第五条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

(一)营业执照。重点审查拟定的合同标的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情况等;

(二)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

(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二、负责起草或审核合同草案,组织相关人员与合同他方进行合同谈判,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按医院要求组成项目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

三、负责对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进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他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注册地址或住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等;

四、负责或协助处理合同纠纷;

五、负责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第七条合同初稿由职能部门起草后,经各相关部门会审会签、定稿,主管部门必要时征询医院法律顾问意见。定稿后的合同,由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审计科报院长审批并组织签订,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合

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经医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讨论决定。各类合同的补充及变更照此程序办理。

第八条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医院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医院签订任何合同。

第九条对外合同一经签订,主管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监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项目须每年检查合同落实情况并将书面总结呈交分管院领导。

第四章印章、合同档案和合同备案的管理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在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XXXX医院”公章。

第十一条“XXXX医院”公章以及法人代表章由党政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符合规定审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盖“XXXX医院公章” ,履行登记手续,连同审批、会签、《授权书》等资料一并留档备查。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份数视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完毕,正本合同由主管部门保管,如涉及款项结算事项的,其中必须有一份标注“财务”专用字样的合同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职能科室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专人负

责合同相关资料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档案整理立卷后,凡保管期在16年以上(含16年)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同档案,移交医院党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保存。

第十五条部门保管的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一、执行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10年;

二、执行期在10年以下5年以上(含5年)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5年;

三、执行期在5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3年;

四、执行期在1年以下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2年。

第五章合同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医院成立由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科、财务科等部门组成的合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与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医院各部门所管理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科室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未按本办法规定报批、审核、备案,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负责签订合同的人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科室或个人在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索要财物或收受贿赂,医院视情节严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合同签订流程

第十九条金额在5万元以下,由物管部门、招标采购办公室、使用部门和分管院领导会审签批后,由院长签订经济合同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二十条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物管部门、招标采购办公室、使用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科、财务科及分管院领导会审签批后,由院长签订经济合同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二十一条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物管部门、招标采购办公室、使用部门、财务科、纪检监察审计科、分管院领导会审签批后,由院长签订经济合同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二十二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由物管部门、招标采购办公室、使用部门、财务科、纪检监察审计科、分管院领导签批后,由院长签订经济合同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二十三条所有会审、会签工作由招标采购办公室汇总材料,报分管院领导,由分管院领导组织会审会签工作,

所有经济合同由法人签署或授权委托,方可签订经济合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合作协议、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相抵触,一律以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医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我院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和经济纠纷,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保障我院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的经济合同,是指我院对外开展经济业务与其他法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书面签订的协议。 第三条院属各单位(部门)以院名义签订的合同,适用本办法。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合同订立 第四条合同订立要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原则。 第五条合同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凡以单位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均须签订经济合同。 第六条合同起草:合同起草原则上由承办部门人员负责。合同起草应做到标的明确、互利平等、措辞精当、条款严密、内

容全面、责权明确、把握风险。 第七条合同应由我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订。院属法人实体的经济合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凡法定代表委托人受委托签订的,合同应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期限等。 第八条院属非法人单位(部门)原则上不得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后,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内容 签订的合同有格式合同的应尽量采用或参照格式合同条款内容,具体条款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可行,一般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名称及编号 2.合同方的称谓、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合同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4.数量、质量及标准、规范条款; 5.价款、报酬及支付方式;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违约责任; 9.不可抗力因素的范围;

合同管理办法格式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合同的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其他法人或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等,公司参股、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应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 Q/GDCF A202.002-2003 《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合同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范围内各种经济活动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4.2 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合同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商务谈判、起草合同、组织评审及提交公司领导签订合同等。 4.3 工程部或生产准备部负责提出或审核有关合同中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以及工程及物资的验收标准等。 4.4 计划部对合同经济条款进行审核。 4.5 财务部可参与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并进行财务审核。 4.6 综合管理部(审计)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公司经济合同条款等进行审计。 4.7 综合管理部(法律事务)或委托法律顾问对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计划部、物资部以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合同的范围: 5.1.1 物资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购销合同;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合同; ——货物仓储保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保险合同;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5.1.2 综合管理部负责承办的合同,包括: ——劳动合同; ——专业技术培训合同; ——法律咨询合同; ——审计事务采购合同; ——广告、宣传合同; ——后勤管理合同; ——绿化维护合同;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货物采购合同。

医院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规范医院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 第三条医院各职能部门及科室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对外签订合同时,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四条医院合同管理实行部门(科室)承办责任制,院办公室系医院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本院需持三份,由医院办公室、财务部门、业务承办部门各保留一份原件。经济合同的保管人、实施人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故意或过失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医院所有签订的正式经济合同均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并且将经济合同编号标注于经济合同首页右上角。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 第七条合同签订范围内容: 一、标的高于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或年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家具等; 二、标的高于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或年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以上的各类材料(消耗材料、维修材料、办公用品等); 三、标的高于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或者年累计开支在5万元以上的对外宣传费;

四、标的高于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或者年累计开支在5万元以上的医保农合协作费; 五、标的在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以上的基建、临建、扩建、改建、技改、维修和装修工程; 六、经政府批准,由医院组织的药品、设备招标; 七、对于年累计开支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相关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经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经济合同谈判须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与业务经办人员、财经处、监审处派员一同参加洽谈;5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还必须由分管副院长(或者院长)主持洽谈。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承办部门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第十条合同形式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十一条合同的内容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3、结尾部分: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原则上要求合同签订一式五份,院方执叁份。 4、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bzovxc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 企业经营与管理2006-11-10 16:40:32 阅读45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 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 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控制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医院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医院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经院长批审。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院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

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医院相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院长授权职责人审批。 2、下列合同院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合同。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院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合同的履行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 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 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 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 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 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 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

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 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 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 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 生产、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 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億、运输方式及运费 负责应具体明确;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 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 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 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doc 7页)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doc 7页)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 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 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 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

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 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 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 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 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 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风险意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 融资合同、保险合同、担保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3基本原则 公司有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原则: 3.1 合理审慎原则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对合同涉及到的项目、当事人的资信、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认真调查,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查。 3.2 统一管理原则 合同必须由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同时公司建立各项制度,对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4.基本制度 公司统一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建立如下各项制度: 4.1合同印鉴统一规范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4.2合同档案制度 本管理办法中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由综合部统一编号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4.3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具体负责人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本规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必须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交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 5.合同管理职责 5.1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与管理。 5.2 经办部门对外洽谈拟订合同的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负责签约对方资信资格、履约能力的审查。相关隶属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审核人,负有直接责任。 5.3公司的法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对合同的内容、形式、文字表述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负有主要责任。 5.4公司综合部及财务部合同管理员同为第三责任人,对合同的流转、审批程序、流转时效、各款修改定稿、用印记录、合同资料的分发、归档等负有直接责任。 5.5公司财务部经理为第四责任人,对合同的履约收支、付款方式、单据回笼等情况的监督审核负有直接责任。 5.6在权限范围内,公司总经理或由其代理人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5.7在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6. 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6.1 单笔业务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含10000元); 6.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6.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例如,预付款或款到发货); 6.4有封样要求的; 6.5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 6.6 频繁采购的物品,应签订一个总合同并注明估计金额,日常采购时可以以采购订单的形式确认每次采购量,采购金额等; 6.7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在事后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形成最终的书面合同: 6.7.1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6.7.2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 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函件和图表等书面文件,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投标文件,材料、设备等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经济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加强经济往来业务监督与管理,保证正确地订立与履行经济合同,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一、总则 1、医院经济合同是医院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单位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包括采购合同、工程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2、医院经济合同由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实行归口管理,并对合同的履行负责。合同档案由院办按国家档案法相关规定统一保管。 二、合同订立 3、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4、经济合同文本一般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起草,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起草,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单位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 5、经济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价格及付款方式;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其他条款根据业务要求,由管理部门与合同对方商定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生效。 6、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洽谈方式,一般情况下合同谈判应实行集体会审制。谈判团队除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外,还应包括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涉及重大经济合同,医院总会计师应参与研究。

7、职能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应经过授权,各类经济合同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及总会计师审查,院长或授权相关人员签订。其他个人或未经指定为代理人者,不得与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或提供医院账户,否则无效,并报院领导追究私自签订合同者的经济责任。 8、签订经济合同前,归口职能部门应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进行充分调查,确保对方具有履约资格和能力,减少合同违约风险。 9、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同时应有财务人员参与或经财务部门审核,确保单位具有履约的财力保证。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总会计师会签。涉及经济合同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影响重大以及法律关系复杂的经济合同,还须法律顾问会签。 10、经济合同必须具有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才有效。经济合同院方留存至少一式叁份,归口管理部门和院办留档一份,报送财务一份,作为账务处理与合同履约监督的依据。 三、合同履行 11、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管理,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向分管领导和院长汇报,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12、财务部门必须遵守经济合同法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和医院利益,严格审核和监督经济合同的正确履行。违背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的,不予办理银行承付、汇款等手续。 13、经济合同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遵守经济合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四、合同纠纷处理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复习过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复习过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台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 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经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 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采用公司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一条签订购货合同应按公司规定的供货商资质条件、产 品供货条件及标准从严控制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质量(必要时可采用招标形式选择供货商),比价竞价,择优选定,以现货交 易为主,坚持以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行,优化管理都具有重要作用。 目录 1总则 2合同签订 3审查批准 4合同履行 5变更解除 6纠纷处理 7合同管理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经总经理或受权副总经理批审。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总经理授权职责人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合同金额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文章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出自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招投标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发包和公司与外部单位的合同签定等程序~减少工程发包和合同风险~增强公司经营能力~根据集团相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工程招标管理 第一条本章节内容条款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装修、拆除、修缮等,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监理的招标~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标。 第二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履行完成公司立项审批手续~且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也可根据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招标时~须按招标权限进行报批。 第四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接受集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五条对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和材料~由工程部负责起草招标文件~按以下程序报批后执行:工程部经办人——工程部长——预结算部长——财务部长——公司副经理——公司经理——集团分管领导——集团总经理。 第六条工程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价格额在10万元以上~应进行招标~工司招标小组负责~公司经理审批,工程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设备设施和材料采购价额在20万元以上~进行招标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公司所有与建筑劳务工作相关的工作必须要由劳务资质,合格有效,的队伍施工。工程部长、公司经理对资质审查的负责任。以上规定金额以下的工程、设备设施和材料可不招标。零星工程以请示形式报公司经理审批。 第七条招标小组招标程序

,一,属招标小组组织招标的项目经过内部审批~经办单位负责人组织招标小组成员~进行招标工作~评标结果向集团报审, ,二,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包括标书审核、开标评标过程、定标结果、合同签订等内容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标或邀标。公开招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执行。除下列情况可以邀请招标的~均应公开招标: ,一,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项目建设工期短~急需招标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九条招标工作程序 ,一,组成招标领导小组, ,二,提出招标申请,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进行公开招标的~发布招标公告。进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 ,五,分发招标文件, ,六,组织踏勘现场~并对投标单位提出的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七,成立评标成员, ,八,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密封报送投标文件, ,九,组织开标会议~进行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永州市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纠纷,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各部门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有效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都有积极的意义。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自愿”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应依法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二章经济合同管理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对口监督的内部经济合同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是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和修改集团公司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二)、审议批准重大经济合同。 第六条集团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集团公司签订或审批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查。 第七条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和投融资部等职能部门是经济合同业务协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与其职能相关的集团公司经济合同; (二)、组织或参与与其职能相关的经济合同的审查;

(三)、对经济合同中与其职能相关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订立经济合同行驶监察管理职能。 第三章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九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十一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人的身份。合同谈判由集团公司领导与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履约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十二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十三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权衡,然后签约。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尽可能采用统一格式的经济合同文本。没有格式文本的必须做到内容合法、条款完整、逻辑严密、权利义务明确、表述清晰、操作方便。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数量和质量; (三)价款或报酬;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七)其他根据法律规定或按照解决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十六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

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保证本公司在国家的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减少经济纠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各业务部门签订的商品购销及贸易类经济合同,其他合同的管理规定将另行制定。 第三条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 合同的内容要求 第一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第二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第三条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 合同的签订要求 第四条公司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为便于管理,公司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业务员应存底,同时送合同监察员、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存查。 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第六条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业务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

人民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为提高风险意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 本制度所指的经济合同是指以湖南康雅医院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严禁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管理部门或业务科室直接或假借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确保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真实、规范、合法。 3. 医院依法规范和完善经济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及纠纷处理程序,明确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保证各类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可监控性。 4. 所有经济合同原件本院须持三份,医院院办档案室l份,财务部l份,主办的管理部门(科室)留存1份。经济合同的保管人、实施人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故意或过失泄露给第三方。因失职或有意泄露合同机密者,医院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5. 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管理权限 1. 医院合同签订权限管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授权院长,预算内设备、材料、物资的采购合同以及工程项目合同,每份合同总额在10万以内的(含10万),由院长审批签署,预算内10万以上以及预算外的同类合同由董事长审批签署,或由董事长书面授权人签署。预算内的其他合同,1万元以下(含1万元)由院长审批签署,预算内1万以上以及预算外的同类合同由董事长审批签署,或由董事长书面授权人签署。 2. 凡属于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经院务会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的,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相关人员代为签订合同。 3. 经济合同的拟定与会签经济合同由主办的管理部门拟定后,经过财务部及其他与合同内容相关的部门(包括医教部、护理部、医院办公室、采购供应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社会发展部、后勤保障部等)的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主办管理部门根据修改意见提出会签稿,参与合同的论证、洽谈和审核的部门进行会签,最后由主办单位综合经济合同的会签意见,形成的定稿文件送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审批签署。经济合同文本统一归口医院办公室管理。财务部负责人参加医院重大经济活动的论证、决策与管理。 4. 各主办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负责本部门及所管辖经济业务的合同管理,具体包括合同的前期准备、指导、论证、审查合同履行过程及纠纷处理。 (三)管理职责范围 1. 财务部职责范围 (1)制定和修改合同的管理制度。 (2)参与合同的洽谈和审核。 (3)核查院内订立的经济合同和履约情况,严格按合同要求办理收款、付款事项。 (4)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 (5)负责经济合同印花税的缴纳。 (6)参与《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经济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2. 合同主办部门职责范围 (1)收集和整理合同起草所需的资料,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资质、能力、经营状况等。 (2)起草合同,审查对方资格: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对方具有的履约能力,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合同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的经济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签订手续、相关要求及其追责办法,确保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的签订处于受控状态,避免经济及其安全责任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合法经济权益。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如购销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 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做好合同管理和经济合同的登记、分类归档,并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2 合同签订部门负责组织合同条款的起草,对合同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价格、交付等约定内容的审核确定及其合同的履约监督。3.3 合同签订人负责所签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准确性的核实并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对签字生效的合同所产生的结果负全部责任。 4 具体规定 4.1 合同的分类管理 为方便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公司将对外所需签订的经济合同分为A、B两类,A类为供销部采购的大宗生产原料采购合同和产品销售合同,B 类为其它物资和有关涉及资金款项往来的合同。 4.2 合同的审批 4.2.1所有需签订的对外经济合同,必须事先填写“合同审批表”并经相应签批权限授权人的审核、签批。

4.2.2 合同的签订审批权限,按以下合同标的额度执行: 1)A类合同: a)合同标的额<100万元的,由部长签批; b)合同标的额为100~500万元的,经部长审批后,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c)合同标的额>500万元的,经部长、分管副总签批后,还需交副董事长签批。 2)B类合同标的额3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签批,3万元以上的由副董事长签批。 4.3 合同的签订 4.3.1 合同的签订最终签字人必须是公司公司授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经济合同签订人。经济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4.2.2 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持慎重态度,认真审核对方的资信情况,主要包括: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产品质量、企业信誉以及签订合同当事人的资格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弄清情况,方可签约。 4.2.3 签订购货合同,所购标的应符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 4.2.4 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运输形式及运费负担;违约责任;验收条件;合同份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单位名称、地点、电话、以及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和单位合同章;其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