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安全隐患排查的几点内容

电焊工安全隐患排查的几点内容
电焊工安全隐患排查的几点内容

电焊工安全隐患排查的几点内容

一、主要隐患

1、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间距不足5米。

2、混装、混运氧气瓶与乙炔瓶。

3、氧气瓶、乙炔瓶漏气。

4、焊接现场50米范围内有易燃、易爆物品。

5、井下作业前没有检查瓦斯浓度就进行作业。

6、未释放容器或管道内的压力,未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就进行工作。

二、一般隐患

1、电气焊工未佩戴劳保用品。

2、没有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3、使用不完好的电焊把。

4、电焊机的停送电未派专业电工搭火甩火。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未留有出气孔。

6、电焊机接地、电源线及工作回线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

7、在煤气管、乙炔管、氧气管附近焊接时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

8、氧气、乙炔气带混用。

9、使用中的乙炔气瓶卧放。

10、在潮湿地带焊接工作未站在绝缘物品上,未穿好绝缘鞋、缘手套。

11、焊接有色金属工作、或在封闭容气内作业未通风排毒。

12、两台电焊机同接一个电源开关。

13、气瓶混装或使用时安全距离不够。

10、使用的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不合格。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区别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每周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每月都要进行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我们从定义上看,隐患是人们肉眼不能看到的、即将或以后会发生而还没有发生的可能会引起事故的因素;安全检查是通过到达现场,通过目视的方法,结合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特殊季节、特殊时期有针对性的查看,查验。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环境的不良或生产工艺、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区别 1.检查就是对工作现场或资料进行查看 2.排查就是假设一个结果或假设一个原因,通过分析研究,把能够想到的问题或者产生出来的问题按因果关系排列出来,然后逐个问题进行查考、审查、调查,把已经消除的问题排除,把未消除的、可能会引起事故的隐患找寻出来。 3.场地不同:检查是需要到现场去。排查不一定到现场去。 4.范围不同:排查--范围广泛、有广度和深度;检查--范围狭小、广度和深度不够。“隐患排查”包括有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包含不了“隐患排查” 5.深度不同:排查--分析的是多种原因和内部缺陷,可以查出大系统隐性问题—是内科检查;检查--看到的是外部缺陷,不一定能查

出内部的大系统隐性问题--是外科体检 6.注重点不同:排查—可以把因果关系互为审查,根据原因推论结果,根据结果推论原因;检查—只注重结果的存在,一般不查找原因 7.需要的知识面不同:排查—需要有系统知识和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检查—有单方面知识或实践经验就行 8.采用的方法不同:检查--基本上都是用眼看、动手查,必要时动工具测。方法简单,侧重现状 9.采用的方法不同: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主要采用:1)故障树分析的方法,2)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法,3)变化-失误理论,4)轨迹交叉理论,5)以人失误为主因的事故模型,6)以管理失误为主因的事故模型,7)隐患排查用上述一种或几种方法对“人-机-环-法-料”进行分析。 10.参加人不同:检查--一般是安全检查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一个人就可以。排查--一般应当是业务管理部门或技术人员进行的,一般是在有领导组织的情况下进行的,需要各方面的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和共同分析,用相关资料证明某项工作执行到位。 11.时间区间不同:检查--一般时间间隔短,区队、车间应当班班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天天进行。排查--厂和业务管理部门1个月对一个系统或一台大型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讲质量,不讲数量。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总结 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 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 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 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 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 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

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 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 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 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内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内容 一、基础管理类 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基础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相关方基础管理、其他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问题和缺陷。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等。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类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类隐患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未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且仅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类隐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安全生产责任制涵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员工等层级的安全生产职责。其中,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应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三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责任制建立不完善的,属于此类隐患。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隐患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缺少某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是某类制度制定不完善时,则称其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隐患。 (5)安全操作规程类隐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的操作规程。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挂牌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安全隐患排查清单企业名称:联系电话: 序号排查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结果 (√/×) 1 责任制 1.企业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安全奖惩。 2.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机 构设置1.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 2.按规定配有专(兼职)安全主任。 3 安全 教育1.对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4.对变换工种,复工等进行了安全教育。 4 安全 管理1.建立了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了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3.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4.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有防火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有临时电气线,动火审批制度,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等。 7.有厂内交通,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8.有安全防护等项管理制度。 9.实行了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 10.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

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5 事故 处理制订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防范措施进行落实整改。 6 设备 设施1. 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分区,电气设备防爆、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2. 有应急预案,设施完好齐全,标志是否醒目。 3. 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完善。 7 工厂 建筑1.符合耐火等级要求,无危险建筑。 2.有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 8 劳动 保护1.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超过2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制订了作业规程和防范措施。 3.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9 机 械 设 备 1.建立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制度,现场设备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2.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及其保护装置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查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3.对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进行班前检查。 4.操作者经培训合格(现场抽查和检查培训考核记录相结合)。 5.机械设备其运动(转动)部件、传动(传输)装置安装有防护装置,或采取了其他有 效的防护措施。 10 作业 场所1.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2.制定有操作规程。 11 防雷接 地装置1.防雷技术措施符合要求,保护范围有效。 2.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检测资料齐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各部门、车间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 时整改。 2、建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 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 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隐患排查方案 隐患排查分级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公司级检 查(包括节假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级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 次;班组(工段)级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岗位级检查以交接班检查

为主。 (一)公司级检查:公司级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是以落实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检查和节前检查, 综合检查一年不少于 4 次。 1、综合性安全检查: 1)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 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 等; (2)检查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台账、记录的完成情况,安全基础 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 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按照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要求,检查生产、储存、施工 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 (2)检查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2、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专家) 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电气装置、机械

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汇总表

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迎江区安委会办公室填报时间:2017年4月4日 主管部门 隐患所在地隐患内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间上报单位(或单位 ) 1安庆市人民剧院2皖江影剧院 3皖江影剧院 迎江区临港经济开4 发区方兴南路 5迎江区长青路 3 号6长风乡敬老院7新洲乡敬老院 有 4 处灭火器压力不够人民剧院区文化委立即更换2017年4月5日区文化委外线老化皖江影剧院区文化委立行整改2017年4月5日区文化委 宿舍煤气管道旁有居民燃烧 皖江影剧院区文化委立行整改,贴警示牌2017年4月5日区文化委香纸 安徽安庆南风 改用高清摄像头且视频保存 仓库内视频监控图像不清晰日化有限责任迎江公安分局2017年5月1日迎江公安分局 期限为一个月 公司 油库周界未按《石油天然气 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中国石化销售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 全防范要求》加装铁丝网;有限公司安庆迎江公安分局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2017年5月1日迎江公安分局内部管理不严格,存在外来石油分公司加装铁丝网;加强内部管理。 车辆人员随意进出现象。 1 、院民宿舍楼用电线路老1、更换电线要达标; 化;2、北二楼屋面渗水;3、长风乡政府区民政局2、屋面封盖;2017 年 5 月底区民政局消防储水池渗水。3、防水重做。 院民宿舍用电线路老化,不 新洲乡政府区民政局更换电线要达标2017 年 4 月底区民政局能满足目前用电需要 8龙狮桥乡敬老院消防、食品安全不达标龙狮桥乡政府区民政局增加消防设施和器材,卫生许可。2017 年 4 月底区民政局9金华联人民路店电子显示器一面损坏金华联公司区商务局跟换电子显示器2017年4月5日区商务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第16号令),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有可能产生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客运管理、货运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防火防爆、职业健康、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3.2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和综合监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的收集、整理、送批、上报,并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和验收。 3.5各职能部门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 3.6财务科负责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3.7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关领导报告。 4.工作程序 4.1隐患治理的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隐患可能涉及: a)可能导致客货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b)可能造成员工伤亡、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安全隐患。 c)可能导致事故的设施、设备隐患。 d)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隐患。 e)其他危及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a)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不危及人员伤害,仅对设备、设施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b)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危及设备设施、道路安全和人员伤害。 4.3隐患评估 4.3.1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进行隐患排查,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由安全隐患部门编写评估报告和管理方案。对危及人身安全、导致设备、设施事故的本部门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知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知识“隐患就是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事故隐患量的积累的结果;要实现安全生产,就必须消除事故隐患。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概念、分类 (1)概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责任人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的报告及受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1)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6、事故隐患的排查、登记和治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7、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8、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时的义务 (1)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2)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9、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分析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河北省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统计表式的通知》等规章、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部门、(制造车间、机加车间)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安全管理) 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 1)项目部制定各工种或各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操作规程在作业部位进行悬挂。 ( 1)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2)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 (3)对检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定人定时进行有效整改,并记录。 (1)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按现场人员名册填写; 3安全教育(2)经常性安全教育情况; (3)各工种及变换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教育情况。 4班组活动分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 5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与之对应的上岗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无过期情况。其它操作工由企业培训发证上岗并建立档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二) 序号排查内容1现场围档2施工地场3材料堆放 4现场住宿5生活设施 (文明施工) 排查要求 (2)围挡材料选用坚固、稳定、美观; (3)围挡必须连续设置。围挡边不得堆放重压物。 (2)有排水措施,现场无明显积水; (3)工程施工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 (4)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处; (1)有材料堆放平面布置图,并按图堆放; (2)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3)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符合规定。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严格分开; (2)在建工程未兼做宿舍; (3)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限定人数; (4)有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并上墙; (5)室内高度低于 2.4m 时,采用 36V 安全电压; (6)室内用电无私拉乱接现象。 (1)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并有水冲设施及专人管理; (2)食堂使用洁净燃料符合卫生要求,并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有健康证,并穿戴工作服上岗; (3)生熟食分开存放,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为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我项目部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和紧急情况救援小组 组长:陈金龙 副组长:郭计芳 成员:郭东奇陈卫军乔丽萍郭计生 二、排查重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5、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三类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8、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9、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 三、现场整改 根据排查重点逐一进行排查,决不留死角,对排查出问题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和工艺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后由排查小组按规范进行验收。 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第 2 页共 8 页

(一)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问【xx】213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整改。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公司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班组对工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技术人员加强对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费用公司单独提取,实行专款专用,工人统一办理工伤保险,购买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本工程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都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施工时严格按审批好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组织跟踪检查,决不留一点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 (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情况A洞口临边防护 1、预留洞口 (1)边长或直径在20cm~50cm的洞口,可用砼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2)50cm~150cm的洞口,可用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为护网,网格大于20cm另外加密,或采用竹笆片、木工板、全密封设置防护。 第 3 页共 8 页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公司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搅拌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公司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检查,并形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公司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办、安全员、部门负责人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 五、排查治理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范本(doc 4页)

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范本(doc 4页)

20 14 .0 7. 15 崔绍波、孙 伟、李士友 本部成品酒 二号库库房 内设置办公 室、堆放未 按照库房五 距标准堆 放,库内安 全出口门上 锁、耐火等 级不足一、 二级,未设 置室内消火 栓、喷淋和 报警系统。 仓储物 流中心 移除库房内设置办公室,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用房。当必 须与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的 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仓库堆放货物应按照仓库“五 距要求”堆放。安全出口严禁锁闭,封堵、甲、乙仓库应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 体、其耐火极限不低于0.5h。垛与垛的间距不少于100cm; 垛与墙的间距不少于 50cm; 垛与梁的间距不少于30cm; 垛与柱的间距不少于30cm; 垛与照明灯水平 间距不少于50cm,在库内设置室内消火栓、喷淋和报警系统。 限一 个月 时间 进行 整改 20 14 .0 7. 15 崔绍波、孙 伟、李士友 本部成品酒 2号库甲、乙 仓库房顶耐 火等级不 够,提高耐 火等级。 仓储物 流中心 甲、乙仓库房顶耐火等级不够,提高耐火等级。限一 个月 时间 进行 整改 20 14 .0 7.崔绍波、孙 伟、李士友 本部成品酒 一号库室内 设置办公 室、库内安 仓储物 流中心 甲、乙类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用房。当必须与厂房贴邻建造时,其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并 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严禁锁闭,封堵。室内栓阀门已现场立即整改, 仓库堆放货物应按照仓库“五距”堆放。垛与垛的间距不少于100cm; 垛与墙的 限一 个月 时间 进行

2018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2018年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各相关管理部门、(制造车间、机加车间)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 (二)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三)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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