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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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6、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个别法院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不重视,往往只是把评查结果通报各业务庭或主办法官,并未对是否认真剖析问题、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时整改等进行监督,致使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出现。

三、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疏理汇总、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各基层法院要牢固树立争办“精品案”的意识,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质检”。首先,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与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其次,作为被评查的案件主办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2、建立评查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层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除了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外,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规范评查程序,由评查到问责,环环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评查问责工作方法。在评查标准上,进一步向细化延伸——通过看、听、议、评、报、讲等多种形式,把握好评查的每一个细节,正确处理好以“查”促“评”的关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层层把关,让评查贯穿案件质量运作的全过程。改变过分注重规范文书的做法,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证据到法律适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案件的立、审、执、查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评查。对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等对案件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执法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和异体监管,进行全程跟踪、专项审查。坚持常抓不懈,通过“普查、抽查、专项案件评查、集中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院各部门案件质量运行情况,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4、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确保评查工作常规性开展。首先明确评查主体的地位,不能凌驾于审委会之上,评查工作必须向审委会负责和服务,这样才能保证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得以实现。其次主张建立独立的质量评查部门。从整合法院审判资源出发,由审监庭作为负责评查工作的日常机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评查力量,选派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资深法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审判监督管理更具有权威性。各基层法院审管办要全面负责好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协调工作,并指导评查组开展评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5、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评查标准。不但评查人员要熟悉掌握评查标准,所有被评查案件主办法官也应知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要求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全面学习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同时将评查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引起全体审判人员高度重视,杜绝差错发生。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改变以往将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反馈后不注意监督检查的工作态度,要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业务庭或者办案法官要在通报评查情况后限期撰写关于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

的材料交案件评查组、审管办(或审监庭)备案;二是审管办组织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若再次出现类似的瑕疵、质量问题时应依照《法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对屡有问题,工作明显不负责任,且经多次帮助、指导、培训仍不改正的人员,将其调离审判岗位。

7、建立和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尽快制定出《审判绩效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制定的《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对案件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使案件评查结果公开透明,强化评查的警示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写入部门和法官执法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真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提高评查人员待遇,考虑对评查法官由院党组单独考核评定,而不与其他法官共同评比、考核,从而消除评查法官在年度民主评议时的影响和顾虑。

四、评查结果的运用

首先,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改进了工作作风,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其次,促进了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业务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

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在审判工作中,各基层法院要以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升审判质量和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0单位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2020单位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篇一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我公司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检查整改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情况 1、安全管理机构方面 我公司在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方面,尤为重视现场技术、安全人员的配备,每个生产车间都配备了重要的人员及部门,生产现场每个工点都有现场技术人员及专职安全员全程监督,并全部对各人员签订了安全管理终端责任状,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生产现场安全质量可控。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 通过自查自纠活动,部分工点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现逐步走上正规,例如总经理利用晚上空闲时间对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对相关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对员工生产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逐一制定了措施。 3、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 目前随着我公司部分项目安装、调试设备接近尾声,重大危险源点主要控制在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其他重大危险源点基本上已施工完毕。我公司由总经理每月组织两次大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每周由经理带领生产安全检查小

组成员组织两次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检查,由每月旬报进行通报各工区各工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并是否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部门或个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和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随着安全生产重点由下部结构升至上部结构,我公司生产部分是带电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公司每月都制定了对生产车间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每位现场生产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审查,现我告诉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将近2人,现场持证情况来看作到了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由于我公司特种设备基本上都集中在生产车间,每日都必须进行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对部分受力构件在使用后,重新对使用设备的疲劳情况作试验,对不能满足安全性能的设备进行拆换处理,及时对设备进行保养。 6、安全投入情况 我公司在安全投入方面吸取各类工程现场发生的安全教训,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不惜成本,确保施工安全,现我公司全线各工点没有因为安全投入资金不到位而忽视安全的问题,也没有因为安全投入资金不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7、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根据员工的突发意外伤害方面所采取措施知识,针对我公司安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在公司厂区内组织了一次应

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篇一: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一、案件评查基本情况 201x年,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14391件。其中,刑事案件2711件,占18.84%;民事案件10411件,占72.34%;行政案件867件,占6.02%;执行案件382件,占2.65%;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05%;其它案件13件,占0.09%。广西高院在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的基础上,共组织抽查、复查案件4054件,包括高院案件100件、各中院案件2454件和基层法院案件1500件。其中,刑事案件816件,占20.13%;民事案件2745件,占67.71%;行政案件439件,占10.83%;执行案件45件,占1.11%;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17%;其它案件2件,占0.05%。经复查,4054件案件中,3699件案件被评定为优秀。通过案件评查,首先是普遍增强了各级法院干警办案质量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注重程序公正,卷宗材料趋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有所提高,审判过程中随意

性减少,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其次是促进全区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再次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当前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的案卷缺少流程管理信息表,有些案件信息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2.有些法院案件编号不统一,不规范。如某县法院的案件编号有民初字,民一重初字,民一初字等;3.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有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 (二)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关键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亦或合议庭没有进行讨论,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

工作报告 巡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_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巡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_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报告 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我参加了学习贯彻《职工工作作风整顿》活动,对《职工工作作风整顿》的实施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一个月以来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职工工作作风整顿》的各项规定,对照“工作性质,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工作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问题(一)在学习上: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在学习内容上,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在学习的方式上,理论与实践结合差,学以致用不活。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强。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二是理想信念淡化。自已不管在何处工作,总是随遇而安,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在思维方式上,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想事情在工作立足实际,大胆探索的方式比较少。(二)在工作作风上: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识不够深刻,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有些工作浮于表面和有应对的思想。工作标准不精益求精,处理问题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住只管自已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对工作的热情不够。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一)平时疏于学习。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职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

其实,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已的工作。由于忽视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于自已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已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二)服务意识不是很强,由于理论学习不够,思想不解放,导致为对公司专业化服务的管理理念理解有所偏颇,自我革新意识不强。(三)思维局限,认识落后。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给公司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已树立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已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三、努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学习自己所在的专业内容,并且有针对性地学习对自己有帮助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和贯彻公司各种文件和企业文化,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学习,努力提高自已的思想素质。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严于律已,增强服务观念专业化服务和集成化管理是我公司的管理理念,是我们必须牢记的东西,也是我们在平时工作和学习的最终目标。工作中,自已始终要围绕专业化服务这一管理理念,严于律已,爱岗敬业,一丝不苟地干好本职工作。时刻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增强为公司服务的责任意识。(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树立大局意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改于突破常规思维,想别人之所没想,所不想,树立敢闯、

案件评查整改措施(多篇)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案件评查整改措施

案件评查整改措施 XX年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某地政法委: 根据某地政法委和自治区高院要求,某地中院于XX年10月11日下发了《某地法院案件评查整改阶段实施方案》,要求本院各部门、本市各基层法院作好案件整改工作,纠正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提高细节意识 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使两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公平、公正、高质、高效的理念,充分认识要做到公平、公正、高质、高效地办好案件,必须认认真真,严谨细致地做好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细节决定案件的质量,影响司法形象,体现法官修养,只有不断增加细节意识,认真检查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才能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责任意识 深入落实“管理机制创新年”各项举措,对案件评查发(本站向您推荐)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和完善法院系统案件质量监督制度的长效机制,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建立起审判管理、文书签发、审委会议事规则、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案件评查、案件分析和通报等制度,使案件审理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进一步明确了审委会、院长、庭长、审判员、书记员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三、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加强服务意识 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审判人员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加强服务意识,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对50件涉诉信访案件逐件 第2 页共16 页

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案件评查工作报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市法院十项活动确立的目标,按照年初刑二庭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掌握全地区刑事审判工作质量,查找改进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刑二庭于十月中旬进行了为 期五天的刑事案卷评查活动。 本件案件评查活动,有以下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提升承办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提高各类案件质量。评查的根本目的是要求承办人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把案件办好。实现这一目的的具体途径是案件评查人员通过评查案件,查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暴露出共性或个性问题,防止今后此类问题的出现,从而提高办案质量。二是有利于院领导从宏观上掌握和了解全院各类案件质量状况,科学合理地决策。通过案件评查工作的进行,可以总结案件审理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向院领导汇报。这为院领导从宏观上掌握和了解全地区法院各类案件质量状况,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院领导在实践中提出解 决问题的办法提供了参考。 一、案卷评查结果汇总 本次案件评查,是针对基层人民法院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的全部卷宗进行的,共526件案件、1052册卷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一: 兴隆台区法院:故意伤害罪:73件;盗窃罪:50件;交通肇事罪:5件;诈骗罪:20件; 抢劫罪:14件;职务犯罪:4件;其他:35件;合计:201件。

大洼县法院:故意伤害罪:23件;盗窃罪:35件;交通肇事罪:25件;诈骗罪:12件; 抢劫罪:6件;职务犯罪:10件;其他:19件;合计:130件。 双台子区法院:故意伤害罪:17件;盗窃罪:21件;交通肇事罪:4件;诈骗罪:5件;抢劫罪:12件;职务犯罪:6件;其他:37件;合计:102件。 盘山县法院:故意伤害罪:24件;盗窃罪:13件;交通肇事罪:28件;诈骗罪:0件;抢劫罪:6件;职务犯罪:1件;其他:21件;合计:93件。 四个县区法院合计:故意伤害罪:137件;盗窃罪:119件;交通肇事罪:62件;诈骗:37件;抢劫:38件;职务犯罪:21件;其他:112件;总计:526件。 四个县区法院案有所占比例:故意伤害罪:26.05%;盗窃罪:22.62%;交通肇事罪:11.79%; 诈骗罪:7.03%;抢劫罪:7.23%;职务犯罪:3.99%;其他犯罪:21.29%. 表二: 兴隆台区法院刑罚:十年以上:4人;三年至十年:15人;三年以下:58人;管制:0人; 拘役:43人;单处罚金:3人;免于刑事处罚:4人;缓刑:85人;合计212人。 大洼县法院刑罚:十年以上:9人;三年至十年:28人;三年以下:27人;管制0人;拘役:6人;单处罚金:17人;免于刑事处罚:14人;缓刑92人:合计193人。 双台子区法院刑罚:十年以上:6人;三年至十年:43人;三年以下:73人;管制6人; 拘役14人;单处罚金27人;免于刑事处罚1人;缓刑:17人;合计:187人。

项目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项目部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根据指挥部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的通知精神,项目部紧紧围绕省指“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建设目标,“安全、优质、廉洁、高效”的建设方针和项目部“创建文明工地、工程质量创优”的工作理念,迅速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学习指挥部文件精神,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项目部制定了《项目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在项目部工作会议上,项目部领导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进行了布置,要求各部门从施工企业施工管理的实际出发,对照项目部制订的重要制度,认真回顾执行落实情况,并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活动,规范项目部工程建设秩序,深化反腐倡廉工作,推进项目部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以促进下一步施工管理工作的健康运行。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计划合同管理方面。项目部坚持原则,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严格管理,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项目部对照廉政建设制度、对照部门职责体系、合同管理体系、结算支付体系、成本控制体系,进行了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查合同签订是否符合规定,查计量结算工作是否按程序办理,查成本控制是否落实,查责任考核是否到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针对体系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其中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对部分没有按规定进行合同交底的(如与业主签订的主施工合同,部分面层石料采购合同等),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 底,确保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应范围内的责任与对该合同履行应做的工作和控制要点;对支付工作中,可能存在超付的项目,立即与相关部门沟通,严格控制按结算进行支付;对成本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部分材料成本增加的事情,立即汇报领导,重新调整材料供货比例,确保项目管理总成本计划的有效执行。 二、项目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围绕腐败风险点进行针对性学习,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监管力量。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财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财务部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工程计量到款项支出各项原始收支的操作;从审核原始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从资金计划的安排,到各项资金的统一调拨、支付等等,每位财务人员都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制约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是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施工进度要求的必要保证。财务部结合工程项目的特殊情况制定了财务部职责及财务部各岗位的职责,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保证工程建设指挥部及集团公司的方针、政策和领导的管理意志在财务的各个环节得以实施;保证会计人员按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会计事务;保证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程序能够有效防范、控制违 法、舞弊等会计行为的发生。 三、项目部加强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在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执行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管理,认真抓好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特别注重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中的监管。在工程部管理制度上,工程技术部门严守岗位职责,对违反施工安全、不规范施工行为进行坚决制止,该返工的返工,该整改的整改,如双龙路立交桥桥台施工,施工操作人员在绑扎钢筋的时候不符合施工规范,工程部负责桥梁施工的人员发现后,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并责令施工队伍立即返工,并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罚款的处理。针对施工中如何保证层厚、标高、平整度、横坡度符合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如何保证配合比控制、混合料含水量、混合料碾压等严格按规范控制。项目部召开专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一、案件评查基本情况 201x年,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14391件。其中,刑事案件2711件,占18.84%;民事案件10411件,占72.34%;行政案件867件,占6.02%;执行案件382件,占2.65%;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05%;其它案件13件,占0.09%。广西高院在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的基础上,共组织抽查、复查案件4054件,包括高院案件100件、各中院案件2454件和基层法院案件1500件。其中,刑事案件816件,占20.13%;民事案件2745件,占67.71%;行政案件439件,占10.83%;执行案件45件,占1.11%;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17%;其它案件2件,占0.05%。经复查,4054件案件中,3699件案件被评定为优秀。通过案件评查,首先是普遍增强了各级法院干警办案质量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注重程序公正,卷宗材料趋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有所提高,审判过程中随意性减少,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其次是促进全区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再次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当前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的案卷缺少流程管理信息表,有些案件信息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2.有些法院案件编号不统一,不规范。如某县法院的案件编号有民初字,民一重初字,民一初字等;3.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有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 (二)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关键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亦或合议庭没有进行讨论,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3.有的案件没有审理报告,或审理报告过于简单,或审理报告中处理意见部分写的是对他案的处理意见,部分案件审理报告无主办人亲笔签名;4.有些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有的审委会讨论笔录中,参加讨论的某些审委委员没有签名;5.少数案件无超审限延期审批手续;6.有些法院送达回证样式有几个版本,有些案件送达回证上的送达人与实际送达人不一致,调解结案的个别案件调解书只送达给义务方和权利人而没有送达其余当事人;7.部分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不高,个别二审案件既不开庭审理,也不询问当事人;8.部分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未依法先期公告或无公告底稿存卷;9.少数案件在庭审 中未归纳争议焦点;10.有些二审案件庭审中没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进行查实,未经过法庭调查阶段就直接进入法庭辩论;11.有些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无调解笔录;12.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不规范,记录不全,内容有缺漏,表述不准确,没有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签名;13.部分案件实体处理不当。 (三)裁判文书问题。1.存在笔误、漏字、错字,校对不严,并且表达不规范、不严谨;2.部分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格式、排版等不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求;3.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反映不充分或没有反映; 4.论证不充分,说理不透彻,存在裁判理由公式化的现象;5.有些案件适用法律不完整,引用法条不规范,滥用省略号;6.有些裁判文书的判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我参加了学习贯彻《职工工作作风整顿》活动,对《职工工作作风整顿》的实施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一个月以来来,我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职工工作作风整顿》的各项规定,对照“工作性质,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工作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学习上: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在学习内容上,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在学习的方式上,理论与实践结合差,学以致用不活。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强。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二是理想信念淡化。自已不管在何处工作,总是随遇而安,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在思维方式上,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想事情在工作立足实际,大胆探索的方式比较少。 (二)在工作作风上: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识不够深刻,工作作风不深入、不扎实。有些工作浮于表面和有应对的思想。工作标准不精益求精,处理问题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住只管自已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对工作的热情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平时疏于学习。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职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其实,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已的工作。由于忽视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于自已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已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 (二)服务意识不是很强,由于理论学习不够,思想不解放,导致为对公司专业化服务的管理理念理解有所偏颇,自我革新意识不强。 (三)思维局限,认识落后。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给公司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已树立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已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努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篇一: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一、案件评查基本情况 201x年,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14391件。其中,刑事案件2711件,占18.84%;民事案件10411件,占72.34%;行政案件867件,占6.02%;执行案件382件,占2.65%;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05%;其它案件13件,占0.09%。广西高院在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的基础上,共组织抽查、复查案件4054件,包括高院案件100件、各中院案件2454件和基层法院案件1500件。其中,刑事案件816件,占20.13%;民事案件2745件,占67.71%;行政案件439件,占10.83%;执行案件45件,占1.11%;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17%;其它案件2件,占0.05%。经复查,4054件案件中,3699件案件被评定为优秀。通过案件评查,首先是普遍增强了各级法院干警办案质量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注重程序公正,卷宗材料趋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有所提高,审判过程中随意性减少,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其次是促进全区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再次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当前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的案卷缺少流程管理信息表,有些案件信息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2.有些法院案件编号不统一,不规范。如某县法院的案件编号有民初字,民一重初字,民一初字等;3.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有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 (二)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关键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亦或合议庭没有进行讨论,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3.有的案件没有审理报告,或审理报告过于简单,或审理报告中处理意见部分写的是对他案的处理意见,部分案件审理报告无主办人亲笔签名;4.有些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有的审委会讨论笔录中,参加讨论的某些审委委员没有签名;5.少数案件无超审限延期审批手续;6.有些法院送达回证样式有几个版本,有些案件送达回证上的送达人与实际送达人不一致,调解结案的个别案件调解书只送达给义务方和权利人而没有送达其余当事人;7.部分法院二审案件开庭率不高,个别二审案件既不开庭审理,也不询问当事人;8.部分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未依法先期公告或无公告底稿存卷;9.少数案件在庭审中未归纳争议焦点;10.有些二审案件庭审中没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进行查实,未经过法庭调查阶段就直接进入法庭辩论;11.有些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无调解笔录;12. 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不规范,记录不全,内容有缺漏,表述不准确,没有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签名;13.部分案件实体处理不当。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某地政法委: 根据某地政法委和自治区高院要求,某地中院于xx年10月11日下发了《某地法院案件评查整改阶段实施方案》,要求本院各部门、本市各基层法院作好案件整改工作,纠正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提高细节意识 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使两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公平、公正、高质、高效的理念,充分认识要做到公平、公正、高质、高效地办好案件,必须认认真真,严谨细致地做好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细节决定案件的质量,影响司法形象,体现法官修养,只有不断增加细节意识,认真检查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才能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责任意识 深入落实“管理机制创新年”各项举措,对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和完善法院系统案件质量监督制度的长效机制,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建立起审判管理、文书签发、审委会议事规则、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案件评查、案件分析和通报等制度,使案件审理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进一步明确了审委会、院长、庭长、审判员、书记员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三、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加强服务意识 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审判人员的群众观点

和群众路线,加强服务意识,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对50件涉诉信访案件逐件进行了剖析,得出的结论是绝大部分案件处理没有错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导致当事人申诉信访的主要原因,一是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释法明理工作欠缺,当事人对法律理解错误;二是生效判决书得不到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难以实现;三是当事人的诉求与法律规定相差甚远;四是个别申诉信访人员怀有个人非法目的。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我院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实行“包案单位、包案领导、包案主办人”负责制,对申诉信访人员开展下访回访工作,进行法制宣传,引导申诉信访人按正常的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通过社会救济,司法救济等形式解决一部分申诉信访人员的实际困难,等等。通过走群众路线,绝大部分申诉信访人员与法院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涉诉信访问题已基本化解。 四、着力提高干警素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 一是要加强法官和书记员的日常培训管理。紧密结合岗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增强学习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引导法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对法官队伍提出的更高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官职业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审判人员 的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庭审技能和裁判文书制作技能的岗位练

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县安委会: 按照洪安委[====]=号文件《洪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由县政府副县长李言代队,共分=个组,分别对全县建设建设工程、城市燃气、供水、地质灾害、环保治理、石油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加 强领导,落实责任,以确保“五·一”黄金周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认真学习了洪安委[====]=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月==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求全体成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督促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召开相关会议,共分为=个(建设建设工程、城市燃气、供水、地质灾害、环保治理、石油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检查小组,深入现场,排查隐患,落实责任,以确保“五·一”黄金周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 (一)在建建筑工程。现有在建工地达==个,建筑面积=====.==㎡,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家,外来企业项目部=个。经检查发现:一是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全、制度不完善,未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审核、持证情况较好。二是部份场地混乱,有积水、泥泞,材料堆放不规范,个别施工现场安全标识、标志和标牌等安全警示设施较少。三是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标准,剪刀支撑设置不规范。四是基坑开挖时未按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五是“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个别工地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也存在安全隐患,立网不合格,不按要求设置水平网。六是施工用电不规范,表现为线路混乱,开关箱不规范,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未采用“三相五线制”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 共检查安全隐患==项,签发建设工程安全整改通知书==份,停工整改通知书=份,已整改==项,还有一项正在整改中,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二)供水安全情况。青衣江水业及时召开了应急分队全体队员动员大会,并进行了保障应急学习。对“五·一”期间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岗位的值班人员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和关键岗位内保人员的工作,并组织人员到马河山取水泵房检查水源水安全记录表,同时对泵房的电器设备、水泵、阀门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安全检查,无安全隐患。对文塘制水厂化验室每日对取水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监测报表进行了查看,同时查看了化验药品的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的双人双锁制度执行。对制水厂内制水设备、恒压系统、消毒设备进行了安全检查,无安全隐患。对城市供水管网的几个压力测试点、阀门、消火栓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百花滩电站的建设严重影响了城市饮用水取水水源的安全和卫生。=、至今未划定城市饮用水取水水源保护区。 (三)供气安全情况。天然气公司自仁寿富加发生事故以来,进一步加强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提高了安全检查的密度和广度。截至=月,已对城区、庭院管网检查==次,处理管道锈蚀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范文中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下面是中国文库-教育资源网为大家带来的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整改工作报告 根据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的部署,xx法院认真开展“百万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一是召开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将区高院和玉林市中院评查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庭室负责人对评查结果进行了认真讨论,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通过分析总结,每位干警深刻认识到细节的价值,增强了细节意识,践行细节理念,认真检查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每个细节、环节和节点,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两级法院评查该院100件案件中,指出存在七个方面问题:评议比较简单,以主审人意见为准;案件编号不一致;存在有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

注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情况;案件装订顺序不统一;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不分正副卷;个别案件判决主文表述不准确;个别案件判决书对扣押了毒资和犯罪工具没有判决没收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玉林市中院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该院从实体裁判、审理程序、法律适用、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案卷装订等各方面进行纠正补缺,对案件的编号、案由的确定进行了规范,完善了案件信息的填报,并改进评议与判决书的不足,杜绝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好的案件再由本院案件评查委员会进行复查、严格把关,对整改不合要求的案件,退回相关业务庭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三是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整改,根据剖析报告的措施和建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运用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对专项评查案件进行整改,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普遍性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重点解决同类案件适用不同法律判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区高院的指导性意见和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严格执行。对发改案件进行整改,组织相关审判人员针对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进行总结,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尽量减少案件因质量问题被发改。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明确庭长、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各自的质量责任要求,明确院领导对案件质量的监

自查整改报告

篇一:自查整改报告 学习廉政准则自查整改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行业党组和地方党委的部署,我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起,积极参与了“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领悟《实施意见》,参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活动以及专题学习会议等,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是以贯彻《廉政准则》为契机,用党内法规全面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对于加强干部廉政勤政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实现快速崛起,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将本人廉政从政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批评指正。 一、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度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反腐倡廉和廉洁自律问题,我曾经以为,也按照规定都做到了,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预防性,仍没有达到更高的标准;二是企业内部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增强。缺乏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如在协调地方关系上,接待中有过开支稍大的现象,费用控制过于松散;有好人主义思想,太过于人性化,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力度不大等;三是接受监督的渠道不多。如本人勇于和乐意接受各方评议,但行风建设、民主生活会、政(企)务公开以及廉政自查整改,这些措施仍未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党组织生活虽然定期组织,但活动的主题和质量仍需深化和提升;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不够。 二、原因剖析 产生上述问题,我认为主要根源是自己主观世界改造还不够,对《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认识深度不够,对廉洁从政规范要求不够。 一是重工作,轻学习。片面借口基层工作事务繁杂,放松了党的政治理论和党内法规的学习与思考,由于学习抓得不紧,导致理论指导实践,特别是从政行为的规范时紧时松;二是重指导,轻实践。认真反思,由于身处主要领导岗位,近年来,我深入市场、深入基层以及深入员工做得不够,工作作风也不够扎实,调查研究获取一线真实情况,更多地依靠书面报告或不多的现场走访等渠道;三是重安排,轻要求。对于各项工作都有部署,也能分清主次,但在具体落实上,缺乏用一流的标准去衡量与检验。 三、整改措施 一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增强防御腐朽思想的免疫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力和政治鉴别力,全面深刻地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坚定党的理想信念;要将《廉政准则》这条“高压线”,变为规范从政行为的自律线,筑牢反腐拒变的防线;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慎待地位、名利和权力,忠诚于组织,奉献与人民,推进企业科学发展。 二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增强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执行力。一是坚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一切依法办事,依法治企;二是坚持带头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行业党员领导干部,由于身处特殊行业,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对照八个方面52条行为规范的要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珍视和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三是坚持带头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带头勤于思考,勤于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恪尽职守;带头坚持原则,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保持队伍和谐稳定。 三要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力。要带头坚持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地位,带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关注群众心系群众,真诚为群众服务和解决实际困难;带头广开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带头分析研究

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一、案件评查基本情况 201x年,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14391件。其中,刑事案件2711件,占18.84%;民事案件10411件,占72.34%;行政案件867件,占6.02%;执行案件382件,占2.65%;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05%;其 它案件13件,占0.09%。广西高院在全区各级法院自查案件的基础上,共组织抽查、复查案件4054件,包括高院案件100件、各中院 案件2454件和基层法院案件1500件。其中,刑事案件816件,占20.13%;民事案件2745件,占67.71%;行政案件439件,占10.83%; 执行案件45件,占1.11%;国家赔偿案件7件,占0.17%;其它案件2件,占0.05%。经复查,4054件案件中,3699件案件被评定为优秀。通过案件评查,首先是普遍增强了各级法院干警办案质量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注重程序公正,卷宗材料趋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有所提高,审判过程中随意性减少,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其次是促进全区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干警 业务能力;再次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理高质量案件,提高 当事人服判率,上诉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二、当前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的案卷缺少流程管理信息表,有些案件信息表填写不完整、不规范;2.有些法院案件编号不统一,不规范。如某县法院的案件编号有民初字,民一重初字,民一初字等;3.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 __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有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 (二)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关键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亦或合议庭没有进行讨论,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3.有的案件没有审理报告,或审理报告过于简单,或审理报告中处理意见部分写的是对他案的处理意见,部分案件审理报告无主办人亲笔签名;4.有些案件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而没有提交,有的审委会讨论笔录中,参加讨论的某些审委委员没有签名;5.少数案件无超审限延期审批手续;6.有些法院送

2019年法院审判质量评查规定实施细则

法院审判质量评查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和监督,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和效率的实 现,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审判质量评查的规定(试 行)》(以下简称《评查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 则。b5E2RGbCA P 第二条依照《评查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设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办公室(以 下简称 “评查办”)为评查机构,并确定评查人员,对全院案件进行审判质量监 督,对审判人员办案进行动态监督。P lEanqFD Pw 本院审判委员会是审判质量评查的最终认定机构, 负责对评查机构作出的评 定结论、审判质量责任确定等重大评查事项进行审查决定。 第三条审判质量评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评查、制度面前人人 平等、罚当其 过、优秀表彰的原则。 第四条 审判质量评查实施定期评查与年度评查、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专 项评查,自行评查与上级监督,处罚与奖励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章审判质量评查范围 第五条 评查办应对全院所审结的各类案件的质量进行评查、监督、检查。 第六条监督检查的案件类型有: (一)本院已审、执结生效的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包括非 诉行政执行审查 ) 、执行案件 (包括非诉行政执行 ) 、立案案件、支付令、宣告失 踪、宣告死亡案件等 ; 5PCzVD7HxA DXDiTa9E3d RTCr pUDGiT

(二)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 (三)中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 (四)二审改判的案件; (五)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六)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 (七)本院院长、上级法院或者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指示交办的涉及审判质量的案件; (八)通过评查裁判文书认为存在审判质量问题的案件 (九)本院开展的对某一类案件进行的专项评查 (十)本院院长指令评查的其他案件; (十一)其他涉及审判质量的案件。 对上列第二项至第八项案件进行一案一评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是否需要 追究审判质量责任的意见,提交审委会讨论是否追究错案责任。 jLBHrnAILg 第七条评查办对本院所审结的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全部进行评查。 对本院判决结案的案件全部进行评查; 对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抽查。 对通过评查裁判文书认为存在审判质量的案件; 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执行案件; 当事人屡次申诉的案件; 控告、检举材料中涉及的案件等进行重点评查。xHAQX74J0X 评查20%以上的执行案件。 每年观摩审判长庭审案件2-3 件,并一案一评议。 对在诉讼程序中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对溧阳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的调查报告

对溧阳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的调查报告 发表时间:2007-08-23 来源:作者:万柏松 【字号:大中小】 为了不断提高广大办案人员的案件质量意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各地人民法院对本院审、执结案件都实行了案件质量评查(有些地方也被称之为案件质量检查)。溧阳市人民法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起步较早,该院自1994年即开始案件评查工作,至今已走过了十个年头。自从1997年之后,该院每年都要评查数千件案件,例如该院1997年评查4433件,1998年评查6138件,1999年评查7839件,2000年评查8521件,2001年评查6766件,2002年抽评2658件。自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来,该院各类案件的质量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自1997年以后各类案件的平均优秀率年年维持在92%以上,其中1997年的平均优秀率为95.76%,1998年为92%,1999年为94.78%,2000年为96.24%,2001年为94.96%,2002年为96.17%。案件的不合格率则自1997年后年年低于0.5%,其中1997年为0.45%,1998年为0.2%,1999年为0.03%,2000年为0.02%,2001年为0.01%,2002年为0.075%。随着案件质量的提高,溧阳市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1999年该院还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文明法院”,2000年又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法院”等荣誉称号。可以这样概括溧阳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发展历程,即开始于1994年,发展于1996年至1999年,完善于2001年至2002年。目前该院各类案件的质量评查都有一整套完整的规范。质量评查工作在院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全体评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笔者通过对该院几年来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调查,发现其案件质量评查主要经历了如下三个发展阶段: 一、对部分类型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发展到对全部类型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 该院在1994年开始案件质量评查时,评查的范围仅限定在一些民事和经济案件中。担任质量评查任务的也仅是个别退居二线的老庭长。通过一阶段的评查,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为此,该院于1996年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检查室,归口于政工科管理,质检人员也相应进行了增加和固定。1997年评查范围扩大到执行案件。1999年又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纳入了评查范围。同年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划归审监庭负责。至此,该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原来的只对部分类型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发展到对全部类型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 二、对个案进行评查发展到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又从对所有案件进行评查发展到抽卷评查。 该院自1994年即开始对民事和经济案件进行评查,但当时并不是对以上两类案件中的所有案件均进行评查,当时评查的只是以上两类案件中的一些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个别矛盾激化案件和群众比较关注的案件,即个案评查。后评查范围不断扩大,至1999年该院所有类型案件均纳入了评查范围。鉴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后,该院各类案件的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各类案件的优秀率年年维持在92%以上,不合格率逐年递减,在这种情况下,该院认为再化大量的精力投入到每年质检几千件案件中去,显然已意义不大,为此,该院于2002年初开始实行案件抽评,即对行政案件实行全数评查,对民一、民二案件按报结数的30%抽评,对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均按报结数的50%抽评。抽评工作的开展,不但没有降低大家的办案质量意识,相反由于案件评查的少了,评查的质量却提高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更促使办案人员认真办案,并想方设法提高案件质量。 三、从重实体评查发展到重程序评查。 该院在实施案件评查之初,重点放在了评查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上。案件的程序差错问题往往被忽略,甚至当事人依法应该享受的重大诉讼权利被剥夺,也不会引起案件评查人员的注意。随着实体公正具有相对性、程序公正具有绝对性观念的提出及重视,该院的案件评查的重点也相应作了调整,即从原来的重实体评查,发展到重程序评查。目前该院制订的各类案件百分制评分标准中,程序评查分约占到整个评分标准的80%。对一些因属于认识上的不同而产生的不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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