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对农村基层政府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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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对农村基层政府的影响研究

取消农业税对农村基层政府的影响

研究

取消农业税对农村基层政府的影响研究2007-02-02 21:55:56关键词:取消农业税农村基层政府影响对策

一、导言

针对近几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连续增长放慢等问题,××年月,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农业的第六个“一号文件”。在该文件中,党中央国务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取消农业税,让农民休养生息。在××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宣布中国将在年内完全取消农业税。从××年各地的行动来看,国家在农业税改革方面取得的进展是令人鼓舞的。然而,由于长期以

来农村基层政权依赖于农业剩余而运作,农民依赖于农业剩余而生存,因此,取消农业税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加减法的问题,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会减轻,但原先依赖农业税的农村基层政府收入将会减少。尽管中央决定,由此造成的财政缺口,中央将针对不同省份的情况,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转移支付。但是转移支付能解决基层政府的财力缺口吗?如果解决不了,我国能顺利在年之内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吗?为了研究这个问题,我们近期对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取消农业税的陕西省延安市进行了考察。

陕西省延安市辖个县区,共有万农村人口。××年农村税费改革时,延安市应征农业税万元,农业特产税万元,“两税”附加万元,合计万元。近年来,由于国家对延安油气资源的开发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延安经济发展较快,财政收入逐年增长。××年,全市财政收入达到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有个县

财政收入过亿元,农业“两税”仅占延安地方财政收入的。由于农业税在地方财政中所占比例已经很小,而征收成本又很高,延安市政府有取消农业税的积极性。

从目前来看,虽然取消农业税后延安市地方财政整体上受影响不大,但在不同区县却存在很大的差异。()延安地区北部的安塞、子长等原来的贫困县,由于本来农业税的绝对量就较小,地方财政在近几年依靠油气资源超常规增长后,农业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很小了,个别县甚至不到,取消农业税对这些县影响很小,因此,市政府也要求这些区县自行消化财政缺口。()延安东部沿黄河的几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如延长、延川等县,由于缺乏油气等资源,农业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基本在之间,取消农业税将会使这些县的财力出现一定的缺口,而其又无力自行消化,市政府将在中央和省上转移支付的基础上,进行支付。()延安南部如洛川、

黄陵等对果业严重依赖的几个县,由于原来地方财政对农业两税严重依赖,如近几年洛川县财政收入的以上依赖于农林特产税,取消农业税后,这些地区的财政收入立即形成了巨大的缺口,影响很大。

若从对农业税的依赖程度来看,延安的北、东、南部不同区县的情况分别类似于我国东部、西部不同省份的情况。延安市取消农业税的难点在东、南部区县,尤其是南部各县,而全国取消农业税的关键则在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各省。延安市政府的角色颇似中央政府,面对财政状况不同的地区时,其政策也有所区别。正因如此,我们认为,延安市尽管只是一个地区,但其取消农业税的经验教训对全国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取消农业税对农村基层政府的影响

从延安市的情况来看,××年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人均减负元,因此得到了

一定的实惠,农民衷心拥护和支持中央取消农业税的政策。但取消农业税同时也对地方政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在目前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财源必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基层政府债务会不断加重

年分税制在我国实施之后,中央对我国的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变革,中央和地方的财源被重新划分,中央政府逐渐将财权上收,事权下放。中央政府的做法很快为下面各级政府所仿效,客观上形成了对财权争夺和对事权推诿的现象,在这种背景下,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源普遍紧缺。然而,在我国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下级政府与上级政府的谈判能力是很弱的,下级政府即使不满上级政府的做法,却也对其无能为力。因此,政府级别越低,经费相对于事务就越少,日子就越难过。在年分税制中,农业税被划为地税,若单从征收效率的角度来看,农业税被划为地税是合理的,

因为地方政府在为自己征收地税时,积极性才会更高,而且地方政府在和农民打交道时的信息、组织优势也是明显的。但由于农村税源基础薄弱、税收零星分散,“税不够、费来补”成为基层政府解决经费不足的主要出路,基层政权运转对“三提五统”和向农民集资、摊派依赖严重,结果使农民负担越来越重,农民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水深齐颈”的危险境地,农村的稳定也因此受到影响。随着中央对涉农收费的逐步规范,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政府收入来源萎缩,但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却未调整到位,“上面开口子、下面拿票子”,基层政府仍必须提供类似“普九”等公共产品,但却缺乏相应的资金,从而造成基层财政滚存赤字越来越大,债务累积规模居高不下的现状。以延安市为例,截至××年底,平均每个乡镇负债万元,负债最多的乡镇债务高达万元,按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计算,人均债务元;每村平均负债万元,按农村人口计算,人均负

债元。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延安市的情况还不算严重,我国不少县赤字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乡镇和村级组织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农业部对十几个省份的调查,截至年底,我国乡镇政府平均负债万元以上,村级组织平均负债约万元,且有不断恶化的趋势。

由于经济落后,从其它方面获取财政收入较少,近些年来延安市东、南部各县的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农业税和转移支付,即同时向农民和上级政府伸手。这其实也是我国中西部大多数经济落后地方的财政收入现状。取消农业税后,伸向农民的手要收回来,基层政府的唯一希望就在于转移支付了,但目前的转移支付力度并不能解决问题。表面上看,由于中央将对因取消农业税所造成的财政缺口的进行转移支付,省、市两级政府也要对剩余的的缺口予以填补,基层政府的财源好像不受影响,实际并非如此。因为国家依据的是××年农业“两税”的征收额进行转移支付的,而××年税费

改革已使基层政府的财力有所下降,例如,延安市因此减少了万元财政收入,其中受影响较大的洛川县下降万元。所以,维持在××年水平上的转移支付是低于税费改革以前的农业税费收入的。但在××年以后,洛川县地方财政的支出以年均超过的速度在刚性递增,收入的下降与支出的增加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因此,若国家的转移支付维持在××年的水平,××年以后,洛川地方财政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严重的亏空,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亏空必将迅速增加。在目前财政管理体制下,当县级政府财政出现困难时,层层截留势必要发生,乡、村两级的日子就更难过了,最后很可能再次向农民伸手。

由此可见,取消农业税后,由于转移支付并不能解决收不抵支的问题,基层政府的财源将会进一步减少,本来就十分严重的农村县、乡、村债务问题将更加恶化。但是,地方政府债务如果得不到解决,不仅会影响地方政府形象和

公信力,而且会影响当前农村基层组织的功能,这样势必会造成新的问题。解决老问题的同时又造成了新问题,这显然不是理想的选择。所以,尽管取消农业税是一个必然趋势,但由于会使县、乡、村三级组织形成巨大的财力缺口,很可能会影响取消农业税工作的顺利实施,尤其是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地方财政对农业税的依赖程度就越高,农业税就越难取消。国家要在年内取消农业税费,就必须设法解决县、乡、村的收不抵支问题,否则,这个目标就缺乏可行性。

.为农村基层政府改革提供了契机

从在延安的调查来看,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政府的工作量已大幅减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政府的工作被形象地用八个字进行了概括“刮宫流产、催粮要款”,据延安地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反映,其中催粮要款占乡镇政府工作量的以上。其实,基层政府对此事也十分头疼,对于基层干部而言,如果不是

上级层层压任务,他们也不愿意向农民催粮要款,尤其是当他们不得不面对那些所谓的“钉子户”时。在调查时可以明显看出,延安市的基层干部在面对取消农业税的既定事实时,显得相当矛盾,他们既为再也不用向农民“催粮要款”而高兴,同时又担心自己以后干什么。令人忧虑的是,这时,他们常常会创造出“工作”来。例如,××年延安市全市取消农业税后,延安市各县的乡镇财政所主要任务从以往困难的“催粮要款”变为容易完成的发放粮食直补款。发放直补款后,本来已无事可做,但实际上,基层财政所仍按延安市的统一部署,按照陕西省××年的全省统一降低农业税一个百分点的标准计算出农民的应缴税款(当然,这部分税款已由上级财政代缴了),并逐户由农民确认签字,结果却使农民对延安市是否真正取消农业税产生怀疑。显然,基层财政所的人员在做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调查中,延长县某乡的财政所长反复地向我们强调他们工作

的“努力”,但是,这种“努力”并不能改变他们目前所面临的尴尬处境。

在这种背景下,改革开放后存在了近年的农村基层治理结构必将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近些年来,县、乡、村三级政府的冗员问题饱受批评,但不可否认,正是“刮宫流产、催粮要款”给了农村基层政府冗员存在的理由,也正因如此,我国的乡镇政府人数才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二、三十人迅速增加到目前的上百人,个别地方乡镇政府甚至上千人,仅一个乡财政所就有上百人。为了维系庞大的机构和行政开支,农村基层组织很容易运用政权的力量向农民伸手,增加农民负担,甚至到了不计代价、不管农民死活的程度。从目前来看,我国农业税制已丧失了其存在初期为工业提供积累资金的功能,而演化为日益膨胀的县乡两级政府“吃饭财政”的收入来源。但即便如此,县、乡、村三级组织仍然是债务重重,究其原因,在于“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当国家的基层政权组织膨胀到社

会难以承受的程度时,其所依赖的微薄的农业剩余已不足以维持其运转,负债运转也就成为必然。

由此可见,如果取消农业税不能与农村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同时进行,则取消农业税的成果将很快不保。我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延安市税费改革办公室的高主任也向我们表示了他的忧虑。据我们调查,在延安地区的延长县,农民农业税负担的减轻立即被子女教育费用的增加而抵消了,农民负担并未真正减轻;吉林省抚松县在××年夏季国家取消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后,刚到秋季,基层政府又开始向农民收各种费了。由此可见,一方面,取消农业税使农村基层政府冗员存在的理由将不复存在,从而为农村基层政府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农村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则是取消农业税的必要条件。

三、对策与建议

取消农业税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体现着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心。

但是,应该看到,中央从年代起就注意到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并为此下发过一系列的文件,年后几乎每年都要发文件强调减轻农民负担,但农民负担却在每次文件下发之后不减反增,农村改革陷入了困境。在中国历史上,“并税制”改革多次出现,一般来说,在改革初期都可以做到“向来从弊为之一清”;但其改革的中长期效果,却无一例外地与初衷相反,关键问题在于,没有从根本上深化配套改革,正因如此,多次改革才以失败而告终。我们认为,要深化配套改革,就必须从两个方面同时着手:

.对现有的财政分权体制进行改革,为基层政府确定合理的收入来源并逐步消化其债务

目前除了中央政府之外,从全国范围来看,省、市两级政府的债务较少,省一级甚至还略有盈余,政府债务主要集中在县、乡、村三级,但恰好是这三级地方基层政府的债务已经到了靠其自身已根本无法解决的程度了。因此,如

果不对当前的财政体制进行变革,使事权与财权对等,问题根本不可能得到解决。我们认为,可供借鉴的思路有三种:()维持目前的财政分权体制,但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落后省份以及省级政府对县、乡、村三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以使农村基层政府在处理地方事务时不至于财力上捉襟见肘。这是一种直接而且见效快的办法。然而,正如贾康,白景明()所指出的,中国现行的多层级分税制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常是不稳定的,下级政府获得上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稳定性主要取决于上级财政的实际状况和下级财政的公关能力,而且,过于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并不利于地方发展。另外,在通过转移支付取消农业税过程中,上级(如市、县)财政能否不发生挪用,确保及时足额地弥补基层(如县、乡)财政缺口,其效率和可靠性还有待观察。因此,转移支付并非一个最好的解决途径。

()维持目前的财政分权体制,但

将部分事权上移,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应当由中央负担。××年全国县级教育事业费亿元,占全国县级财政支出亿元的,占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亿元的,而中央只占。将其上移可以大大减轻地方财政压力,而且农村义务教育具有纯公共产品的性质,其经费由中央政府负担才合乎常理,也符合世界各国的惯例。这种办法也可以使财权和事权对等,如果在短期内我国财政分权体制没有大的改革,这应是一种可取之策。

()调整目前的财政分权体制,将中央和省级财权下移。尤其是对于中西部地区,要使基层政府在税收分割中享受更大的比例,使财产税等税种成为基层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彻底改变农村基层财政依赖农业税的局面。应该说,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世界上多个国家的通行做法来看,使中央、省、县成为我国基本的三级政府,并拥有相对独立的事权和财权,都是解决事权和财权不对应问题的根本出路。但由于其涉及到

我国财政体制以及目前政府五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改革,因此,在短期内实施的难度太大。

.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政府机构改革

在当前,“三农问题”、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和政府(特别是省以下)体制问题相互交织,大大增加了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面对这种社会结构转型从县乡财政困难角度反映出的难题,必须着眼于省以下财政体制和政府体制全局求解。所以,如果我国农村基层政府机构不大力改革,节约治理成本,不但债务问题无法解决,而且已有的税费改革成果也有可能难以保全,农民负担很可能再次加重。因此,取消农业税必须与基层政府机构改革同时进行。

第一,改革县级政府机构。从近期看,县级政府机构应大力压缩合并,例如,在县级政府中,仅直接涉及农业的就有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粮食局、土产公司、

气象局、烟草局等多个部门,应对这些机构大力合并。从远期看,县级政府应与地区(市级)政府合并,撤市留县。截至××年底,我国中央、省、市(地区)、县、乡的比例为:,其中,市(地区)一级的管理幅度最小,功能最弱,是当前我国政府中最不应设的一级。如果裁撤这一级政府,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可变成。随着交通、通讯的发展,这完全是可行的,而且裁撤市(地区)后除了能节约治理成本之外,还能有效地提高上传下达的效率。

第二,精简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尽管机构众多,但大多是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县级政府改革之后,乡镇政府必然要进行相应改革。当然,由于涉及到的人员、机构太多,因此,乡镇政府的改革应分两步来走:在近期,要实现人员分流的目标,将临时人员解聘,对于正式人员,可以采取离职退养或借鉴湖北咸安模式,即采取干部下海锻炼的办法;到远期,要实现撤销乡镇政府的目

标,将乡政府目前的职能收归县级管理。

第三,简化村级治理结构。从我们在农村基层的调查来看,干部人数与履行功能的多少并无必然联系。目前村、组的十几个干部中,真正起作用的只有两三个。由于干部人数众多,干部报酬成为村级组织一个沉重的经济负担。简化村级治理结构势在必行,而且取消农业税后,村干部的大部分工作也将不存在,因此,裁撤冗员以降低开支已显得十分必要。从村干部所承担的管理职能来看,一个中等规模的村庄有两位男干部、一位女干部就足够了。

总的来看,取消农业税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然而,由于目前农村的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处处需要通盘考虑,因此,取消农业税也必须充分考虑到社会各阶层既得利益格局的刚性以及体制转换成本,尤其是必须考虑到其对农村基层政府的影响。如果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很难说我国这一次的税制改革会不会再一次陷入“黄宗羲定律”

的怪圈之中。所以,只有正视取消农业税给农村基层政府在收支和治理结构上带来巨大的冲击,并对现有的财政分权体制和农村基层政府机构进行改革,才能保住取消农业税的成果,也只有这样,取消农业税才能真正成为我国农村继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第二次革命。

农业税取消的历史背景与意义分析

' 农业税取消的历史背景与意义分析 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我国,征收农业税由来已久,俗称“皇粮国税”,但随着当今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我国收入群体差异的实际情况,我国终于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终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从此,中国农民彻底告别“皇粮国税”。 一农业税取消的历史背景 1、农村税费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不协调。50年代初,新中国刚诞生,百废待兴,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我国确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实行“以农补工”政策,通过提取农业剩余用于发展城市和工业,这对整体经济发展来说无疑是必要的。根据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当在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时,政策应将“以农补工”改为“以工补农”。1990年我国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比重已经下降到21%,1995年下降到17%,在工业产值大幅超过农业产值可我国仍然在实施偏倚工业发展的农税政策,依靠提高农业剩余发展城市工业,这是导致农民负担过重的重要政策因素。 2 、城乡税制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实行不同的税制,使农民承担着比城市居民还重的负担。向农民征收的税种是农业税,同时具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性质。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2004年农民人均收入2936元,月收入仅200多元,远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却要交%的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这显然是不公正、不公平的。 3 、我国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能力。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国持续快速发展,国家财力不断壮大,2003至 2005年全国财收入分别突破 2亿元、万亿元和万亿元大关,2004年财政收入增收 4500亿元,2005年增收 5000多亿元。农业税收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到 2%,国家财政有能力承担取消农业税带来的减收。虽然取消农业税会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尤其是农业大县财政减收会更多,但中央财政给这些地区转移支付后,较大地缓解了地方的困难。所以,从国家长远发展的大局看,只要有利于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对经济社会有利于协调发展造成的瓶颈制约,付出这些改革成本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值得的。

浅谈取消农业税后的利弊

浅谈取消农业税后的利弊 刘阳核 摘要: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是我国税收制度变革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一个里程碑。这项改革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但农业税取消后一些缺陷也逐渐暴露,这些问题急待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加以解决。 关键词:取消农业税利弊分析解决对策 2004年,我国政府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到2005年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2005年岁末免除农业税的惠农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让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这使在中国大地上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终于走进了历史。全面取消农业税以来,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老百姓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一)减轻农民负担,促进生产力发展。 1.当前我国农村和农业的发展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村设施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农民收入来源单一收入低等问题还很突出。“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结构性、体制性矛盾长期积累的产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重视的大问题。我国是农业大国,只有农民富裕了国家才真正富裕起来。只有农村稳定,国家才真正的稳定。 2.农民是我国低收入群体,取消农业税消除了地方各类费的搭车收取,可直接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 (二)体现城乡公平负担原则。首先,农民是我国的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大大低于市民而各种税费负担却大幅度高于市民,且在就就业、社保等方面也不能与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其次,农业税征收却没有起征点和免征额,将农业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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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毕业论文:取消农业税 2017年1月1日,我国废止了《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这是中国农业发展与世界惯例接轨的标志性事件。从国际上看,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无一例外地要对农业实行零税制,并给予相当的财政补贴。在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取消农业税,采取"少取、多予、放活"的政策,无疑顺应了时代的要求,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势。但是取消农业税在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部分以农业作为主导产业的乡镇的财政负担,本文主要对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的困境以及出路进行了总结和探索。 一、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的困境 (一)历史遗留问题 纵观乡镇的财政,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要快于收入的增长速度,收支矛盾严峻。随着近些年来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供给的范围逐渐扩大,财政需求逐渐增加。除了国家指定的各项增资政策之外,还有各项社会保障均需要财政支出,除此之外,在农业、教育等行业均要按法定实现增长,再加上乡镇的基础设施的投入也逐年增大,这些都给乡镇财政提出老更高的要求。除

了少数的富裕地区之外,我国的大部分乡镇经济基础薄弱,商品化农业的规模较小,收入主要靠农业税,在取消农业税后,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极为有限,最终导致收支矛盾突出。 (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过多 出了历史遗留问题之外,财政供养的人员过多,也导致乡镇财政的负担日益加重,我国乡镇普遍存在"小政府、大机构"的现象,尤其是一些不发达的乡镇,甚至通过将政策性安置作为解决就业的渠道,这些大量的财政供养人员吞噬了相当一部分财政收入,所以导致了乡镇的财政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困难 纵观我国中西部的乡镇的财政状况,几乎都有负债,而且还有欠债逾期不能偿还的现象。乡级政府的当务之急往往是保工资、保运转,所以在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上,已无力进行投入。乡级政府债台高筑导致无法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投入,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农业的发展。 (四)取消农业税后的困境 自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财政收入更少,主要收入来源失去,只能靠一些小税种取得一些微薄的财政收入。而且这些税种的结构较为复杂,征管成本较高,增长潜力极为有限,这使得乡镇财政的运行更加困难,那些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乡镇,更是举步维艰,在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的支付能力远远不够。 二、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的出路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内容摘要: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困难。农村各级组织都应该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采取有利措施,克服各种困难,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关键词:取消农业税农村发展机遇困难建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2006年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自此结束了种田交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取消农业税,是继土地改革、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又一次革命,也是改革农村生产关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而采取的重要战略举措,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重要实践,给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历史机遇。 取消农业税给农村发展带来的机遇 取消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当前农民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农民负担过重、国家财政收入结构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全面取消农业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特别是纯务农农民家庭和耕地面积比较多的家庭增收效果比较明显。农民把上交农业税的资金投资到种植、养殖等方面,其利益相应增加,增强了农村发展的后劲。 取消农业税提高了农民种田积极性和土地的利用率,减少了土地抛荒现象和盲目外出打工的现象。农民没有农业税的负担和压力,就会主动抓住惠农机遇,自由地选择增收行为。同时由于取消农业税为有意进行耕种更多土地的农户腾出了利润空间,使他们有可能将这部分节省下来的费用,用于从原承包农户手中按照一定价格将抛荒土地转租过来,这有利于土地逐步向部分农户集中。此外,一些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户可将土地按照一定价格转租给其他农户,使农村自由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成为可能,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的步伐。 取消农业税切断了干部与群众之间产生矛盾的渠道,改善了基层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实现了农村和谐。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很大程度上平抑了物价上涨对农业生产的冲击,为实现农村和谐注入了经济活力,终结几千年来“种田交税”的历史,使农民深切体会到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优惠政策,极大地争取了民心。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彻底解决了因农民负担过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缓解了农村长期以来一直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在根本上实现了干群关系改善。 在取消农业税之前,农村税费征收历来是农村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税费征收时乡村干部直接进村入户收缴,直接与农民打交道,常常遭到拒绝,有时为完成收费任务而采取粗暴方式,使广大村干部因为收费的原因同村民关系紧张。现在农业税取消了,村干部不用再挨家挨户收费了,转而主要做一些协调、服务工作,可以用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减少干部与群众的直接正面摩擦,拉近了干群距离,密切了干群关系。 取消农业税有助于抑制村级集体新增债务。目前绝大多数农村都负债在身,这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取消农业税费之前,很多村都存在借债垫付农业税费从而累计形成债务的情况,在取消农业税后,村委会不用再为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而去借钱垫付收不上来的农业税费了。说明取消农业税后,不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减轻了村集体负担,没有农业税,就可从源头上控制过去利用征收农业税乱收费、乱摊派的搭载现象,有利于进一步化解村级债务。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一、引言 在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农民们过着比较富裕的生活。2009年,我村农民人均收入为3009元,而纯收入有1340多元。这些都是因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们引进新的农业技术,使农产品产值增加,加上政府的一些惠农政策,例如发放良种,发放一些化肥等,这些为农民减轻了很多的压力,使一些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户将土地按照一定价格转租给其他农户,土地逐渐集中,原来存在的土地抛荒现象得到控制,一部分放弃耕作的农户有重新耕作,由此可见国家对农民的重视,政府对农民的关心,这些有利益国家的“三农”政策,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民市场意识,科学意识得到了增强,由于种粮收益增加,加上国家惠农政策的引导,农民肯自愿购买大型农机具,引进高产农种,加上对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使可耕作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他们面向市场,靠科技,因地制宜的调整种植,养殖结构,自觉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生产农业模式,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这为发展农业提供了基础。 全部取消农业税----这标志着中国农民将彻底告别千年“皇粮国税”,“以农养政”时代宣告结束,一个“后农业税时代”正在到来,但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取消农业税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走更长的路。” 二、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县乡财政压力加大,公共品供需矛盾突出 1、县乡财政收入萎缩,基层政府运转困难。 在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特别是农业特产税比较集中的地区,农业税及特产税取消前,县乡财政对农业税和特产税的依赖程度较强。取消农业税和特产税后,县乡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缺失导致财政收入萎缩,县乡财政的自给能力大幅降低。基层财政收入除少部分依靠非农产业以外,大部分依靠上级财政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但数量非常有限。并且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主要是维持政府运转的一

对农业税取消后几个现实问题的思考

对农业税取消后几个现实问题的思考 对农业税取消后几个现实问题的思考 今年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在今春两会前夕作出了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承诺,此后国家又出台了若干粮食、种子直补、限制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等措施。这一系列惠农政策直接带来了农民收入在今年上半年高达10.9的增长,出现了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首次超过GDP增幅的好势头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区)统一降低农业税率1个百分点,12个省(区)农业税率普遍降低3个百分点。除吉林、黑龙江两省全部免征农业税外,有5个省(市)自主决定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可以肯定地预料,5年内农业税这一在我国存续了上千年时间的税种将会彻底同8亿多农民朋友挥手告别。农业税的取消无疑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一件,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业税的取消,将直接导致与其相适应的诸多原有体制发生一系列重大而又深刻的重大变革。从笔者近年来对农村的调研来看,在取消农业税之前有以下几个现实性的问题值得我们高度关注,这些问题看似跟农业税没有直接关系,但如果解决不好,就有可能影响到农业税取消带来的成果,进而影响到整个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问题一:农业税取消后,人地矛盾纠纷怎么解决? 在今年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激励下,许多地方都掀起了一轮“要地热”,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人地矛盾纠纷。这些要地的农户有的是二轮土地

承包时因嫌税费过高没有要地的,有的是外出打工后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有的是新添了劳力或出生了子女的,有的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的政策不应分地的等,尤其是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返乡要地的现象最为普遍。由于原来许多人不要地,导致1996年前后各地都出现了数量不小的抛荒地,而当时的村委会为了保证国家税费,不得不想方设法把这些抛荒地处理给一些人耕种,或是将抛荒地抵给债主,或是同一些种田大户签订承包合同。现在面对大量要地的农户,村里基本上没有耕地可给。由于要不到耕地,享受不到国家政策的实惠,无地农民与村委会的矛盾日益突出,有的甚至发生了械斗等极端行为。可以预见,在农业税全部取消后,如果这个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各种矛盾冲突必将愈演愈烈,进而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大局。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搞一刀切,站在保护农民利益的立场,想方设法满足要地农民的要求。对一些外出后承包地被本组农民捡种的,要协调捡地户将这些土地交给还给原承包户;对一些已经被长期发包抵债的,依法终止合同,把耕地退还给回乡要地的农户;对一些由村委会出面将抛荒地集中承包给种田大户的,依法终止承包协议,由村集体和要地农户共同向现承包户适当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金;对一些承包原抛荒地而又种植了林果等多年生作物的,在合同到期前或果树淘汰前,仍可以由现在的承包户经营,在种植经营期间由现在的承包户向要地的原土地承包权所有者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金。总之,采取的措施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又能让各方接受,就可以大胆探索和实施,尽快在农业税取消前圆满化解人地矛盾。

农业税取消的背景

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我国,征收农业税由来已久,俗称“皇粮国税”,但随着当今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我国收入群体差异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取消农业税作为在农村工作中的一种有益尝试。 2005年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庄严宣布,今年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已实行了长达2600年的这个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终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这是一个历史的分水岭。从此,中国农民彻底告别“皇粮国税”。 农业税的由来及演变 学界研究表明,作为一种在农村征收、来源于农业并由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赋,农业税在中国古代社会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和变化。但无论形式怎么改、名称怎么变,“皇粮国税”一直是农民天经地义必须缴纳的。 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 唐朝初年,实行了“租庸调”法。安史之乱后,杨炎提出了两税法,包括“量出为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等内容。“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予人,量出以制入。”杨炎这一“量出为入”的财政原则,可以说是当时一大创举。但是,财政支出总量当时难以把握,所以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到了宋朝,王安石变法调整了不合理的宋代徭役征调制,规定当役人户可以出钱代役,由政府另雇人。此法将徭役转化为税收,是税收制度的进步。 明朝后期,张居正提出了“一条鞭法”,把明朝前期繁重的赋税徭役合并折银征收,同时以州县为单位计算田数和人丁,按田亩征收。“一条鞭法”是中国赋税史上的一次重要转折,使赋税制度趋于简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兼并的速度,同时增加了国家的收入。可是,它同样不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明末,人民的负担更重了。 清朝雍正年间,实行了“摊丁入亩”,它将人丁税并入土地税,将税与农民负担能力直接挂钩,比以前更为公平。实行地丁合一,取消了丁口编审,也使农民的人身束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放,是我国农业税的一次重大改革。

农业税是谁取消的 [取消农业税后的思考]

农业税是谁取消的 [取消农业税后的思考] 2005年新年伊始,众多新闻媒体相继报道,全国22个省份相继宣布取消农业税,农民卸下肩头重负,这项延续了几千年专门对农民征收的税种退出历史舞台,这对全国九亿农民来说是天大的好事。 农业税取消了,农民得到了实惠,但是“三农”工作不能简单地认为不收税工作就减轻了,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取消了农业税农民负担就减轻了。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相关部门众多专家和学者也正在研讨取消农业税后的配套改革政策和措施。 目前“三农”工作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市场信息、实用技术缺乏,生产资料市场不稳定、坑农现象突出,农村普遍缺医少药、许多群众看不起病,农民还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等等,需要做的事很多。需要我们彻底摆脱“催粮罚款”的工作思路影响,做到尊重农民、服务农民。 五年免征农业税的目标即使实现了,那也只是“少取”,减负并不等于增收,还得想方设法开辟“多予”的渠道,给农民带来更多实惠。农民盼望的不仅仅是不缴农业税,还有更多的收入、更好的学校、

更方便的医院、更幸福的日子。 从现实情况来看,国家惠农政策仅仅在减免农业税上体现的尤为突出。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随着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普遍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降低农业税等国家优惠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影响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农资涨价“掏走”免税实惠,多重因素影响农资价格涨落。高含金量还要有高落实率,如何不让惠农政策打“折扣”,把“真金白银”交给农民,是2005新的一年中广大农民的真情期待。 农民收入,事关农村的繁荣稳定,事关国民经济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把政策规定的应该给农民的一分一厘都交给农民,做好“加法”; 把应向农民减收的一分一厘如数地放在农民口袋里,做好“减法”,以农民收入的增加,撬动农村市场,进而拉动国民经济发展,中国农村的发展就会迈入新天地。

农业税取消的历史背景与意义分析

农业税取消的历史背景与意义分析 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我国,征收农业税由来已久,俗称“皇粮国税”,但随着当今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我国收入群体差异的实际情况,我国终于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终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从此,中国农民彻底告别“皇粮国税”。 一农业税取消的历史背景 1、农村税费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不协调。50年代初,新中国刚诞生,百废待兴,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我国确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实行“以农补工”政策,通过提取农业剩余用于发展城市和工业,这对整体经济发展来说无疑是必要的。根据西方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当在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时,政策应将“以农补工”改为“以工补农”。1990年我国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比重已经下降到21%,1995年下降到17%,在工业产值大幅超过农业产值可我国仍然在实施偏倚工业发展的农税政策,依靠提高农业剩余发展城市工业,这是导致农民负担过重的重要政策因素。 2 、城乡税制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实行不同的税制,使农民承担着比城市居民还重的负担。向农民征收的税种是农业税,同时具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性质。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2004年农民人均收入2936元,月收入仅200多元,远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却要交8.4%的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这显然是不公正、不公平的。 3 、我国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能力。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国持续快速发展,国家财力不断壮大,2003至 2005年全国财收入分别突破 2亿元、2.5万亿元和 3.1万亿元大关,2004年财政收入增收 4500亿元,2005年增收 5000多亿元。农业税收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到 2%,国家财政有能力承担取消农业税带来的减收。虽然取消农业税会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尤其是农业大县财政减收会更多,但中央财政给这些地区转移支付后,较大地缓解了地方的困难。所以,从国家长远发展的大局看,只要有利于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对经济社会有利于协调发展造成的瓶颈制约,付出这些改革成本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值得的。 4.取消农业税是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竞争的需要。在世贸组织成员内,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国,不仅不向农民征税,而且给农民大量补贴,增强其它农产品在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工作职能转变的调查与思考【可编辑版】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工作职能转变的调查与思考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工作职能转变的调查与思考乡镇政府: 从“管理型”到“服务型”——对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工作职能转变的调查与思考##县从201X年开始在全县24个乡镇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从沉重的负担中得到解脱。农业税免除后仍然面临着相当复杂的形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从调查情况看,加快乡镇职能转变,实现乡镇工作良性运行,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重心和职责不明确目前,乡镇职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有的乡镇职能错位、政企不分,既是财产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和社会管理者,直接参与微观经营;有的在服务中职能缺位,主要抓产前服务,包括催耕催种等,对产后市场的开拓、流通渠道的挖掘却忽视了,农民没得到多少实惠;有的乡镇,虽然领导干部叫累、具体工作人员叫苦,但农民群众却不满意。乡镇究竟要管什么、怎么管,一直没有解决好。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农民期望乡镇干部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二、运行体制障碍突出一是条块分割,乡镇政府职责权限不清。目前,县级有关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达10多个,占整个乡镇的50左右,而且多数掌握着一些职权。如公安、税收、工商、林业、国土等部门在乡镇均有派出机构,这些机构都以乡镇为工作对象,在行政上虽明确是双重领导,以块为主,但这些机构除党团关系在乡镇外,其它的人、财、物的权力和业务管理权大多都在上级部门,乡镇政府无权过问。这样就造成了以下后果:

1、乡镇责任大,权力小。2、块块无法约束条条。3、不利于乡镇统一行政管理。4、影响了乡镇干部的积极性。二是财政体制不顺,收支矛盾突出。从国家财政体制看,自实行分税制后,国地两税相差甚远。国税数额大,稳定集中,征收难度小;地税数额小,零星分散,征收难度大。这种分配的不合理,导致地方财政,尤其是乡镇财政捉襟见肘。乡镇承担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但财权与事权明显不一致,使乡镇收支不平衡成为必然。从县级财政体制看,一般县对乡镇实行财政包干体制。乡镇所收税费全额上解,县对乡镇实行不足额拨款,称为4+1工资,或裸体工资。乡镇虽设有财税所,但不是完整的一级财政,这种体制虽然对控制编制,调动乡镇财政增收的积极性有一定作用,但乡镇目前的情况是: 税费全额上解,社会抚养费(计生罚款)全数上交,集体企业改制,民营企业由国地两税征收,拨款的工资差额,即形成乡镇负债。加之目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取消后,虽然上级通过转移支付给予一定补偿,但形成的缺口仍然很大。##县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通过收取“三统五提留”和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近8000万元,税费改革之后还可收取农业税及附加4200万元,取消农业税后,抵减中央和省、市下拨的部分转移支付,仍将短收近3000万元。由此可见,乡镇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 三、工作环境制约 1、现行的目标考核制度中考核指标过多过细、重心不突出,考核方式不尽科学、重结果轻过程。各项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说:

取消农业税的意义

取消农业税的意义 在漫长的中国农业社会历史上,政府收缴农业税、农民交纳农业税从来都是天经地义的。历朝历代,只有过局部减轻包括农业税在内的税赋的举措,还从来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的先例。农民一直是中国人口的大多数,又是收入增长最缓慢、生活最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因此,取消农业税,首先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的施政理念。 取消农业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农民的一种解放。在我国,农业征税、缴税成本太大,这种成本有时候甚至超过了税收本身。以农业税为载体,派生出从农民、农村、农业摄取剩余的税费的品种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农业税的取消,使这种到处向农民伸手的体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设立的。这种两线并行的税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对中国农民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税收负担。我国由7%的主税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农业税税率达8.4%。据了解,对特定人群进行税收,这种情况只有在中国才存在。因此,取消农业税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性的变化,是中央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调整,是对农民在税负上与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复。 取消农业税,也是改革开放带来的一项巨大成果。四百亿的农业税虽然只占国家税收总额的百分之二点几,但今后这笔税收不但没有了,国家还要从财政中拿出一笔钱来支付农村基层的财政开支,这在以前即使想做也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农业税的取消,一方面意味着我国经济结构在升级的过程中,农业的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目前已完全具备了取消农业税而不至于影响国家全局发展的经济能力。 取消农业税,对小区域经济中的财政税收结构的影响是最大的,特别是县域经济。对于许多农业县、农业区域来说,财政税收中的农业税仍然是很大的比重。农业税的取消,使得这些地方的财政税收结构面临着重大的变革,并进而将影响到更大的区域甚至是国家财政税收结构的变革。因此,取消农业税,实际上是对财政税收结构、小区域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甚至是国家宏观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的开始,意味着我们的改革已开始走向最艰巨的领域。 取消农业税以及中央政策向“三农”倾斜,并不损害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利益。相反,还将最终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一个浅显的道理:全国13亿人中的9亿多农民增收了,消费水平提高了,必将促进城乡市场的畅旺,拉动内需,城镇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等环节也将随之步入良性循环,进而加快城市工业化的步伐。同时,城乡差距的缩小,还会促使农村社会更加稳定,并有助于全社会的稳定。一句话,中国的改革,都是从解放农民开始的。没有富裕的农民,就没有富裕的中国;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一个稳定和谐的中国社会。 农业税这项“千年古制”的最终废除,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壮举,其意义是空前的,并将对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取消农业税,并不仅仅是中国农民的福音,更是13亿中国人共同的福音。

取消农业税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探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55110213.html, 取消农业税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探析 作者:苏柯雨魏滨辉 来源:《南方农业·中旬》2016年第11期 摘要取消农业税在我国具有划时代意义。然而,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农业税的取消在对农村社会发展产生积极效应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为此,必须从建立农村公共财政制度、调整乡镇机构职能、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制度建设,以巩固和提升取消农业税带来的成果。 关键词取消农业税;农村;公共财政 中图分类号:F812.8;F320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https://www.360docs.net/doc/755110213.html,ki.1673-890x.2016.32.029 农业税是我国对从事一切与农业相关的活动,包括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从春秋时期鲁国开始征收“初税亩”算起,至2005年我国废止,农业税在我国实行了约2 600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农业税一直是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在新中国刚成立的1950年,农业税约占我国财政收入的40%;1958年6月,我国颁布《农业税条例》;1979年,农业税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占比跌至5.5%;1983年,国家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1994年将此税务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并在牧区省份根据授权征收牧业税;2004年开始,中央决定开始免征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同时开始逐步开展免征农业税的改革试点工作。当年,我国农业税在全国各项税收的占比将至1%。从我国财政发展历史和全国范围内来看,农业税的取消对我国财政税收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是其对于农村、农民、甚至我国的农业发展,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1]。 1 农业税的取消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农业税取消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首先体现在土地利用效率的改变。2004 年逐步试点取消农业税前,我国的粮食播种面积已连续几年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见表1。2004年开始,政府不仅开始试点取消农业税,并对种粮的农户开始实行补贴制度。具体措施包括对农户实行良种补贴、对购买大型农机用具的农户基于补贴等方式。至全面废止《农业税条例》的2006年1月1日,我国粮食播种面积开始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这说明,农业税取消直接导致了我国农民种粮意愿的提升,和种粮大户重新大规模投入生产的积极性的提升[2]。 由表1可以看出,农业税的取消对农村经济最直接的影响路径就是影响农户的农业生产行为,其中最直观的统计指标就是农户的土地利用率的变化。农业税的取消伴随着一系列的变化,包括农民种植类型的改变、土地生态环境的改变,甚至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农业税的取消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农民重新利用土地进行生产活动的积极性,同时,农民也开始逐渐适应国家政策,开始根据农业税的改制而理性、积极、快速地调整生产行为,以适应农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需求。

取消农业税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引言 取消农业税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引言 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五年内取消农业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户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除农业税,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对粮食主产区的农户实行粮种补贴和对购买大型农机具户的农户给予补贴;同时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数点。吉林、黑龙江等8个省份全部或部分免征了农业税,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三个百分点,其他地方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点。2005年上半年,中国22个省免征农业税;2005年年底,28个省、区、市及河北、山东、云南三省的210个县(市)全部免征农业税。 2006年1月1日,全国取消农业税,结束了几千年来农户交皇粮的历史。值得注意的是,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以后,仍然有农业税统计,其原因在于:2006年以前,农业各税包括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契税和烟叶税;此后各年度,国家继续出台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加大补贴力度,我国粮食产量稳步提高,农户收入持续增加①。 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以农养政”的时代结束了,但是这个政策的出台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应呢?我国地域宽广,人口众多,情况复杂多样,这必然会有积极和消极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研究它的这些影响及其我们应该采取些什么措施,只有清楚知道这些问题并且正视这些新问题、新挑战,我们才能让我们的农村经济更好地发展。 一、我国农业税的变迁 农业税是中国历史赋税最早的一个税种。经过夏朝至今有四千多年的历史演变过程,主要以征收实物到折算的税金的税收形式,其共同特征是土地和农民收入一直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随着改朝换代和税费改革,税收负担一直是高低循环, ①https://www.360docs.net/doc/755110213.html,/chinese/2004/Feb/492960.htm

取消农业税政策的评估报告

目录 关于取消农业税政策评估的说明 (2) 取消农业税社会效益评估系列之一:《取消农业税实施基本情况的评估》 (3) 取消农业税社会效益评估系列之二:《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增收影响的 评估》 (5) 取消农业税社会效益评估系列之三:《取消农业税对农村产业结构的 影响的评估》 (7) 取消农业税社会效益评估系列之四:《取消农业税对乡镇政府管理的 影响评估》 (9) 取消农业税社会效益评估系列之五:《取消农业税对农村社会发展的 影响的评估》 (11) 取消农业税社会效益评估系列之六:《取消农业税社会影响评估》 (13)

关于取消农业税政策评估的说明 一、评估的背景。 一直以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难点和重点都在“三农”。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问题还很突出,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基于以上原因,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二、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1、评估的内容界定 针对农业税实施以后所产生的积极效果和在“三农”问题的解决上所起的积极作用,以及取消农业税之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消极问题,同时分析其原因,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并通过农民对该政策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来展开评估和分析,从而得出该政策是否科学,是否有利于促进农民和积极性和经济的发展。为今后的政策制定提供相应的参考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主要从政策的现实执行程度和目标实现程度来入手。 2、评估的方法界定 (1)此次关于对取消农业税的政策评估,我们将运用前后对比法,将取 消农业税政策在执行前后的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有—无”对比分析,并且坚持“以数据和事实说话”的原则,就农民对政府的满意程度、政府政策在农村的推广和执行效果、农民的消费支出结构的比例变化、农村产业结构等等的一系列项目,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有效评估。 (2) 价值标准①取消农业税是否符合和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一项政策不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该政策就失去了存在和执行的合理性和必然性。②取消农业税是否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取消农业税必然要以符合社会主义本质为导向。③取消农业税是否有利于增进人民之间的团结,这是制定和实施该政策的政治意义所在。 ④取消农业税是否有利于保持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⑤该政策的实施是否坚持了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评价一项政策的基本的价值指标。 三、评估的时间和工作进度 (一)评估时间:10月22日—12月4日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11月22日—11月07日)确定评估对象、制定政策评估方 案阶段 第二阶段(11月08日—11月16日)政策内容和相关背景材料整理、 汇整阶段 第三阶段(11月17日—11月28日)政策影响极其对策的提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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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调查报告关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_0972文档 EDUCATION WORD

调查报告关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_0972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关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今年来,全国部分省市取消了农业税,使乡镇干部从比较压头的税费任务中解脱出来,但是,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干部“干什么,如何干”的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针对这种情况,近段,我们组织专人对我县20个乡镇工作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发现大多数乡镇能顺应税费改革的形势,积极探索乡镇工作运行的新模式,创造了一些好的作法,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工作思路逐步转向,但在抓落实、见成效上有差距。取消农业税前,许多乡镇把税费征缴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抓,无论是干部力量的摆布,还是工作经费的安排,都把税费征缴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取消农业税后,大部分乡镇能适应形势,果断地把工作重心调整到发展经济上来,提出集中主攻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城镇开发的工作思

路。但从目前具体实施来看,一部分乡镇虽然提出了较好的工作思路,但在如何组织实施,如何抓落实等方面还在徘徊观望,一下子难以适应工作思路的转变。二、运行机制正在转变,但在促平衡、促发展上有差距。取消农业税前,大多数乡镇实行“管线联村”的运作机制,将乡镇所有干部划分到各个村,村级各项工作都由驻村干部去落实。每名班子成员还联系分管1―3线。税费改革后,特别是今年,大多数乡镇打破了这种传统的运作模式。从我们调查的20个乡镇来看,有13个乡镇将干部分成了产业发展组(抓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组、综合事务组(抓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农村党建等)3个组,有5个乡镇将干部分成了城镇开发组、招商引资组、产业发展组、综合事务组4个组,还有2个特色产业比较明显的乡镇将干部分成了烟叶产业组、苗木花卉组、综合事务组。运行机制经过调整之后,很明显地突出了改革发展主题。但从运作效果来看,产业发展、综合事业、城镇开发3个组因以往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运作比较好,但分到招商引资组的干部,由于有的认为招商引资不确定因素多,劳神费力后不一定见成效,干脆不争不跑,因此,招商引资这块工作显得滞后,从而影响整个乡镇工作的平衡推进。三、改革分流顺势推进,但在聚能人、优结构上有差距。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也顺势而进。领导职数减少了,干部人数精简了,但仍然存在部分乡镇干部年龄结构老化、能力水平不高等问题,从调查的20个乡镇来看,XX年底,机关干部在册人数530人,其中30岁以下的45人,31-45岁的275人,46-50

全面取消农业税利弊分析及对策研究

全面取消农业税利弊分析及对策研究 李然,白茹(来稿) 摘要:我国长期实行的传统农业税制度对农村社会发展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目前,中国已经整体上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它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缓和农村社会矛盾,还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但取消农业税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财政收入锐减、农村公益事业难以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面临困境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政府在取消农业税的后应加快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关键词:取消农业税,必要性,意义,负面效应,对策研究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明年全国全部取消农业税。这标志着中国农民将彻底告别千年“皇粮国税”,“以农养政”时代宣告结束,一个“后农业税时代”正在到来,但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取消农业税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走更长的路。” 一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必要性 1.农民是我国低收入群体,取消农业税是公平原则的要求。农业税是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税种,同时具有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性质。然而,和其它职业劳动所交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相比,农业税存在明显不公平现象。首先是和增值税相比。农业税征收对象为农业收入,农业收入中包含农民的生产投入,农民要缴纳占农业收入8。4%的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如果把农业税的税额改增值税,就要扣除农民的生产投入。目前,我国的农民生产投入要达到收入的80%左右,折合成增值税,其税率在40%以上,是其它劳动者所交17%的增值税税率的2.5倍;其次是和个人所得税相比。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劳动者月收入扣除800元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据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2 003年农民人均收入2622元,月收入仅200多元,远远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却要交8.4%的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2.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都在农村。我国农村拥有全国2/3以上的人口,如果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根本谈不上全面小康。以保护农业、发展农业、减轻农民负担、缩小农民与其它劳动者收入差距、缩小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角度出发,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我国已在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宣布取消农业税,但这些地方农民根本不缺钱,取消农业税对他们意义不大。真正要取消农业税的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只有这样才能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才有望实现我国全面小康。 3.取消农业税是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竞争的需要。在世贸组织成员内,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国,不仅不向农民征税,而且给农民大量补贴,增强其它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而我国人多地少,农民的农业生产平均土地占有量十分有限,在结构转换中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压力本身就较大,征收农税无形中又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成本。如江苏省从2004年起农业税税率从7%统一调整为4%,计税常年产量和计税价格不变,农业税附加按调整后农业税税额的20%计征,税率调低后农业税及附加综合征收率为4.8%。如江苏盐城市楼王镇的农业税亩平均负担由2003年的75.768元降为43.296元。为平均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学年论文 院系:财税学院 专业:税务 学号:10250306403 姓名:陈锦远 指导教师:庞磊 提交日期:2013年9 月 4 日广东商学院教务处制

姓名陈锦远学年论文成绩 评语: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说明:指导教师评分后,学年论文交院(系)办公室保存。

目录 一、内容摘要 (4) 二、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5) (一)县乡财政压力加大,公共品供需矛盾突出 (5) (二)土地矛盾日益凸显,承包纠纷明显增多 (6) (三)集体经济的原始积累萎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已成为 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7) (四)乡村集体债务沉重,依靠自身财力化解债务的难度很大 (7) (五)制约惠农政策落实的因素依然存在,农民增收的形势不容乐观 (7) 三、解决免征农业税后所出现的新问题的对策建议 (8) (一)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公共资金筹集机制 (8) (二)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9) (三)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0) 四、参考文献 (11)

内容摘要 摘要: 全部取消农业税----这标志着中国农民将彻底告别千年“皇粮国税”,“以农养政”时代宣告结束,一个“后农业税时代”正在到来,但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取消农业税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走更长的路。” 关键词:取消农业税问题对策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 一、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县乡财政压力加大,公共品供需矛盾突出 1、县乡财政收入萎缩,基层政府运转困难。 在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特别是农业特产税比较集中的地区,农业税及特产税取消前,县乡财政对农业税和特产税的依赖程度较强。取消农业税和特产税后,县乡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缺失导致财政收入萎缩,县乡财政的自给能力大幅降低。基层财政收入除少部分依靠非农产业以外,大部分依靠上级财政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但数量非常有限。并且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主要是维持政府运转的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能够用于建设的财力非常少。公用经费开支巨大导致财政运转困难,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缺口,加之县乡支出刚性增加,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十分有限。虽然上级财政从预算内给予了一些考虑,但与乡村财政支出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不断提高的实际相比,收入缺口依然较大,乡镇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较为困难。 2、加大了省市县各级财政支出的压力。 取消农业税收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在给予地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的同时,要求省市县财政也相应进行配套。 3、公益事业负担重,基层财政难以承受。 乡镇没有足够的财力提供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农业基础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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